偶像、雕像与意象--论基督教审美地位的转变_基督教论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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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图分类号]B83-0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001-9162(2011)05-0026-06

形象(image)这个概念在基督教信仰里是非常重要的。我们翻开《圣经》,从《创世记》到《启示录》关于形象问题的讨论随处可见。而在基督教发展过程中,教会对“形象”的态度也有着微妙的变化。“形象(image)”在基督教里可以分成水火不容的两大类,一是所谓的偶像(idol),一是所谓的圣像(icon)。而形象(image)这个词有时可以指前者,有时可以指后者,有时则指一般的事物和人的形状、面貌。或者换句话说,偶像是贬义词,圣像是褒义词,而形象是个中性词。一尊太阳神阿波罗的雕像,和一幅耶稣受难的图画,同样作为形象,甚至作为同样美好的艺术形象,在基督教信仰里很有可能得到完全不同的对待。对前者的排斥与对后者的尊敬,在一个信仰者身上可能形成巨大反差。

一、早期基督教的偶像观及其审美立场

(一)《旧约》对偶像的批判

偶像问题之所以能够得到基督教信仰极其严肃的对待,完全是因为《圣经》对偶像的严厉态度。在《圣经》里,偶像几乎就是异教神的代各词,是上帝最大的对立面。在英文《圣经》里至少有100多次使用了idol这个词,而image作为偶像的意思也出现了几十次。在中文《圣经》里,这两个词根据不同的情境一般被翻译成“偶像”或者“假神”。严禁敬拜偶像是在《圣经》里得到不断强调的一个观念。在经常为某个教义争论不休的基督教会里,对待偶像的反对态度却是空前的一致,只是在反对的程度上可能有所差异。

《圣经·旧约》对偶像的否定和排斥是最为激烈的。上帝在西奈山上降示给摩西十条诫律,其中的第二条就是“不可为自己雕刻偶像(image),也不可作什么形像彷佛上天,下地,和地底下,水中的百物”(出20:4)。这条律法打击面之广可谓极致。看上去凡是人的感官能感受到的,凡是人的想象力能触及到的东西都被坚决取消了被塑造为形象的权利。其实这条律法所反对的并非造像本身,而是反对把人造的形象当作神来崇拜。《旧约》其他地方把这个问题讲得很清楚“你们不可作什么虚无的神像(idols),不可立雕刻的偶像(image)或是柱像(image),也不可在你们的地上安什么錾成的石像(image),向它跪拜,因为我是耶和华你们的神。”(利26:1)所以我们看到上帝否定的不是形象本身而是把造像当成神来敬拜的行为。但是在那个多神的时代,偶像崇拜的风气是根深蒂固的,一神论想要一下子消灭人们满脑子的各种神灵非常艰难。甚至上帝刚刚颁布禁止拜偶像的律法不久,摩西拿着刻有律法的诫板下山就看到人们造了一个金牛犊来拜,以至于摩西愤怒之极,砸掉了诫板。在这种情况下,那条近乎苛刻的律法对所有人造形象的否定就可以理解了。

其实在降示十诫之后,上帝还不厌其烦地制定了许多规矩,其中就包括圣殿建造的种种要求。比如造法柜,上帝要求:“要用皂荚木作一柜,长二肘半,宽一肘半,高一肘半。要里外包上精金,四围镶上金牙边。……要用金子锤出两个基路伯来,安在施恩座的两头。这头作一个基路伯,那头作一个基路伯,二基路伯要接连一块,在施恩座的两头。”(出25:10-19)我们看到上帝并没有排斥金银宝石的装饰,甚至还主动要求造了两个长翅膀的天使形象。可见,上帝对制造形象是不反对的。但是在圣殿建造上,上帝也仅仅肯定了形象的装饰作用,《旧约》对各种人造形象本身的价值是持否定态度的。“他们的偶像(idols),是金的,银的,是人手所造的。有口却不能言。有眼却不能看。有耳却不能听。有鼻却不能闻。有手却不能摸。有脚却不能走。有喉咙也不能出声。”(诗篇115:4-7)这段经文生动地说明了基督教否定人造形象的一个基本理由:人造偶像是假的、物质性的,没有生命、也没有灵魂,更谈不上神性。在《旧约》当中形象就等于物质存在,是不包含精神因素的,偶像崇拜就是人的自我欺骗。《以赛亚书》里有一段偶像批判的经典:

耶和华对雅各说:“制造雕刻偶像(image)的,尽都虚空。他们所喜悦的,都无益处。……工匠也不过是人。……铁匠把铁在火炭中烧热,用槌打铁器,用他有力的臂膀锤成。他饥饿而无力,不喝水而发倦。木匠拉线,用笔划出样子。用刨子刨成形状,用圆尺划了模样,仿照人的体态,作成人形,好住在房屋中。他砍伐香柏树,又取柞(或作青桐)树和橡树,在树林中选定了一棵。他栽种松树得雨长养,这树,人可用以烧火,他自己取些烤火,又烧着烤饼。而且作神像跪拜,作雕刻的偶像向他叩拜。他把一分烧在火中,把一分烤肉吃饱。自己烤火说,阿哈,我暖和了,我见火了。他用剩下的作了一神,就是雕刻的偶像,他向这偶像俯伏叩拜,祷告他说,求你拯救我,因你是我的神。他们不知道,也不思想,因为耶和华闭住他们的眼不能看见,塞住他们的心不能明白。谁心里也不醒悟,也没有知识,没有聪明,能说,我曾拿一分在火中烧了,在炭上烤过饼,我也烤过肉吃,这剩下的,我岂要作可憎的物吗。我岂可向木墩子叩拜呢。”(赛44:9-19)

这段话一针见血地指出人造的形象是物质不是精神。一个木头神像和我们烧火做饭用的木柴可能就是一块木料。崇拜造像就是崇拜没有生命的低等的物质。侍奉他们的偶像,这就成了自己的网罗。(诗篇106:36)偶像崇拜是人把自己所造的物品神化了。因为《旧约》强调上帝的不可知性和超越性,把与上帝对立的异教诸神的形象完全看成是虚空的、物质的,所以《旧约》对偶像采取了断然否定的态度,“惟独耶和华被尊崇。偶像必全然废弃。”(赛2:17-18)《旧约》里的形象就是毫无生命的物质形体,即使为上帝所用也只不过是装饰品而已。

(二)《新约》对偶像的否定

《新约》延续了《旧约》对偶像的否定态度,但是否定的力度明显减弱了。究其原因,一方面可能是因为《旧约》对偶像崇拜的批判已经十分彻底和充分,《新约》没有必要再做重复;而另一方面,《新约》的主要目的不是反对偶像崇拜,也不是继续《旧约》对完全不可把握的上帝本体的言说,而是要确立作为神子的耶稣基督道成肉身拯救世人的恩德,还要把上帝的福音传播给那些崇拜偶像的外邦人。《新约》的作者们自己就给了上帝一个人间形象,当然他们一再强调耶稣是神子,而非“上帝造”的普通的人,更不是“人造”的物,所以无论如何都是与偶像对立的。但一个以人的面貌在人类历史中出现的上帝之子毕竟缓和了《旧约》对一切形象的过分贬低,更化解了对崇拜异教神的外邦人的敌视态度。对把基督教传播给外邦人做出巨大贡献的使徒保罗在书信里多次发表了对偶像的看法。他说:“我们知道偶像(idol)在世上算不得什么。也知道神只有一位,再没有别的神。”(林前8:4)“我所亲爱的弟兄阿,你们要逃避拜偶像的事。”(林前10:14)保罗的口气温和,对偶像似乎不屑一顾,完全没有了《旧约》里面对偶像崇拜如临大敌般的愤怒和严厉。

保罗肩负着向外邦人传道的重大使命,他对外邦人偶像崇拜的态度已经是相当宽容了。因为要外邦人接受福音就不能总是对人家采取敌对态度。保罗在论到如何对待外邦人献祭偶像的食品时说:“外邦人所献的祭,是祭鬼,不是祭神。我不愿意你们与鬼相交。你们不能喝主的杯,又喝鬼的杯。不能吃主的筵席,又吃鬼的筵席。我们可惹主的愤恨吗。我们比他还有能力吗?”(林前10:20-22)他首先表明了决不能向偶像崇拜妥协的立场,可是接着他又讲:“倘有一个不信的请你们赴席,你们若愿意去,凡摆在你们面前的,只管吃,不要为良心的缘故问什么话。若有人对你说,这是献过祭的物,就要为那告诉你们的人,并为良心的缘故不吃。我说的良心,不是你的,乃是他的。我这自由为什么被别人的良心论断呢?我若谢恩而吃,为什么因我谢恩的物被人毁谤呢?所以你们或吃或喝,无论作什么,都要荣耀神而行。”(林前10:27-31)保罗从“因信称义”的立场提出只要心中有上帝,外物并不能损伤信仰。这种极端心灵化的信仰当然不再关心人造形象的问题。保罗说:“神的殿和偶像(idol)有什么相同呢。因为我们是永生神的殿。就如神曾说,我要在他们中间居住,在他们中间来往。”(林后6:16)就连《旧约》里上帝为自己建造的豪华的物质堆砌的圣殿都被基督徒心灵的圣殿所取代了,人造的偶像在基督教里就更无立锥之地了。表面上看《新约》对偶像的否定是减弱了,这种批判的减弱并非简单地妥协,而是信仰心灵化的表现。《旧约》认为物质偶像会威胁信仰,而《新约》强调任何物质的东西都不能动摇信仰。后来主张“因信称义”的基督教新教的教堂建筑和装饰一般都要比天主教和东正教教堂朴素得多,这也是注重内心体验而不关心外在表现的一种体现。

(三)早期基督教对美的形象的否定态度

从《圣经》对待偶像的态度我们看到早期基督教至少对一般的造型艺术是持否定态度的。早期基督教认为人创造的形象是无生命、无精神内涵的物质形式,其最高的价值也就是其装饰功能和美观的效果,也就是说造型艺术最多只能带来感官的快适,而别无他用。而当人们超过了这个范围开始用各种技巧去塑造人和动物的形象,并把他们所塑造的形象神圣化的时候,这就被看成是一件危险的事情了。

奥古斯丁在其《忏悔录》里曾经表达了自己的审美立场。他把美分成上帝的至美和次要的美的东西,认为美的东西有动人之处却是人们犯罪的一个主要原因,“假如漫无节制地向往追求这些次要的美好而抛弃了更美好的,抛弃了至善,抛弃了你、我们的主、天主,抛弃了你的真理和你的法律,便犯下了罪。”[1](P30)因为这些美好的东西从本质上讲是虚无的,只是低级的美,只能满足人的低级的感官享受而使人远离上帝。他呼告:“天主,万有的创造者,使我的灵魂从这一切赞颂你,但不要让它通过肉体的官感而陷溺于对这些美好的爱恋之中。这些事物弃向虚无,它们用传染性的欲望来撕裂我们的灵魂。”[1](P61)奥古斯丁把美的形象看成是“物质的幻象”,认为沉溺于此是十分有害的。奥古斯丁的观点代表了早期基督教对美的形象的反对立场。早期基督教强调审美形象的物质性,而否定其精神性,在承认艺术形象的美能给人带来感官快适的同时,又认为正是由于艺术形象的美好太具有诱惑力,才更容易使人耽于物质享乐而放弃对上帝的精神追求。

二、基督教的圣像观及其审美立场的转变

(一)《圣经》对神的像(the image of God)的描述

在英文《圣经》里,圣像(icon)一词从来没有出现过,但是与英文icon相对应的希腊文eikn已经在原本用希腊文写成的《新约》里出现了。“eikn”一词主要是指“像与其所描绘的实体是一致的”[2](P120),在《新约》里主要是在谈到神的“像”时使用。在耶稣提到印在钱币上罗马皇帝的肖像时也使用的这个词。在英文《新约》里这个希腊词语被翻译为image(形象)。《圣经》里提到神的像的地方远远没有讲到偶像那么多,但是这不多的几次却都是非常关键的经文。

我们还是先看《旧约》里的情况。《旧约》只在《创世记》里以上帝自己的口吻提到了神的像。《创世记》在写到上帝在第六天造人时这样记载:“神说,我们要照着我们的形像(image),按着我们的样式造人,使他们管理海里的鱼,空中的鸟,地上的牲畜,和全地,并地上所爬的一切昆虫。神就照着自己的形像(image)造人,乃是照着他的形像(image)造男造女。”(创1:26-27)短短两句话里三次提到了神自己的形象。这里反复强调人类是按照神的形象被造的,要比万物高级。所以神的像在《旧约》里就是指人类。这种说法后来也在文学作品中得到应用。歌德在《浮士德》里就曾经用“小神”、“神明的肖像”来指代人。可见在《旧约》里,神的像与偶像完全是两码事。神的像是神按照自己的样子造的形象,是有生命的人;而偶像是人造的像,是无生命的物。

到了《新约》,《旧约》提到的人是上帝的形象的观念也被延续下来。比如《哥林多前书》里提到“男人本不该蒙着头,因为他是神的形像(image)和荣耀,但女人是男人的荣耀。”(林前11:7)这里神的形象的范围缩小到是指男人,因为据《创世记》夏娃是用亚当的肋骨造的,不是对神的直接模仿。但是在《新约》书信里,由于道成肉身的耶稣基督的出现,神的形象便开始更多地指神子耶稣了。《哥林多后书》里说:“基督本是神的像(the image of God)”。(林后4:4)这里看不出耶稣和一般的人作为上帝形象的区别。而《希伯来书》里就把耶稣的特殊性突显出来了:“他是神荣耀所发的光辉,是神本体的真像(the express image of his person)。”(来1:3)这里强调耶稣基督不是对上帝非本质的外形的简单复制,而是真正与上帝本体相一致的。早在约翰福音里耶稣就强调过“人看见了我,就是看见了父”。(约14:9)从人性讲,耶稣是比普通人更加近似于上帝的人。从神性讲,耶稣就代表了上帝。然而耶稣是如何获得这种与上帝的切近关系的呢?正是通过“道成肉身”,上帝和耶稣的关系的紧密程度得到了充分肯定。道“成”肉身,是与上帝造人完全不同的方式。《哥罗西书》中说:“爱子是那不能看见之神的像(the image of the invisible God),是首生的,在一切被造的以先。”(西1:15)耶稣是上帝“生”的,而非像普通人那样是上帝“造”的。这里突出了耶稣基督对不可见的神性的显现意义,承认了耶稣具有完全神性和永恒存在的特点,而且指出了被生的上帝之像继承了神的本质,而被造的上帝之像则只是模仿了上帝而已。

正是《新约》里“道成肉身”观念的出现,为基督教会后来的圣像崇拜提供了教义基础。麦格拉思说:“道成肉身是基督教特有的思想,指的是上帝在耶稣基督这个人里面进入了具有时空属性的世界。耶稣提供了‘进入上帝的窗口’,这是基督教特有的信念,其根据就是道成肉身教义。道成肉身教义也是在礼拜和个人祈祷中使用圣像这种做法的基础,东正教尤其喜欢在敬拜中使用圣像。”[2](P122)

(二)基督教会对待圣像的态度

与偶像在基督教里遭到一致否定的命运不同,圣像在基督教发展史中的命运可谓一波三折。《牛津基督教史》里这样解释圣像:“所谓圣像,是指基督、圣母马利亚、天使或众圣徒的某种肖像或形象化的体现。圣像也许装在一种彩色的木板画框之中,但它可以是镶嵌在教堂墙上的一幅图案或壁画,也可以是一个绣制品,一幅金属画,抑或甚至是一个雕像——尽管立体画在东方基督教艺术中极为罕见。”[3](P124)看到这个定义,稍微敏感一点的心灵就会联想起在《圣经》里遭到无情批判的偶像。我们看到圣像和偶像在制作材料和工艺上没有什么本质的区别,唯一不同的是圣像塑造的是基督教的耶稣、圣母和圣徒的形象,而偶像塑造的则是异教诸神的形象。基督教认为偶像和圣像的根本区别就在于形象所承载的内涵不同,形象的功能不同。但是由于圣像和偶像在表现上的相似性,基督教的圣像崇拜就时时存在与偶像崇拜相混淆甚至直接沦为偶像崇拜的危险。在激烈反对偶像崇拜的基督教里会出现圣像崇拜看上去有点不可思议,但实际上与基督教同源的犹太教和伊斯兰教都没有出现圣像崇拜,正是基督教的核心教义“道成肉身”,正是耶稣基督本人的特殊身份为基督教圣像崇拜提供了教义基础。

圣像崇拜最初只是一种基督徒的自发行为,基督教会对此没有严格的规定。《基督教神学思想史》中提到:“远从古代的时候开始,基督徒就使用这些圣像来帮助他们祷告、敬拜与灵修。在东方,早在6世纪的时候,他们就把圣像当作‘文盲的课本’。他们认为,这些圣像的教导与提醒功能,对于无法阅读圣经与基督教书籍的人十分重要。到了8世纪初期,拜占庭帝国的君士坦丁堡与其他的基督教城市,到处充斥着圣像。圣像制造是一个主要的企业,在修道士中间更是如此。每个家庭与每个教会都拥有好几个,甚至许多精雕细琢的圣像,忠心的信徒还会在这些圣像前祷告。”[4](P320)这种情况引起了教会的担忧,而罗马皇帝利奥三世更直接下令把整个帝国的圣像都除掉。关于圣像的争论和冲突开始激烈起来,圣像的支持者和反对者都付出了生命的代价。根据《牛津基督教史》记载:“对使用圣像的首次攻击从726年延续到780年,当时这种攻击被女皇伊林娜制止。787年第七次公会议——如第一次一样在尼西亚召开——规定用圣像描绘基督和众圣徒从神学意义上讲是正确的,并且要求从礼仪上表现出对这些圣像的尊崇。随后而来的是815-842年对圣像的破坏时期,但这没有被极端化。843年在女皇狄奥多拉统治下最终恢复了对圣像的使用,这在后代的记忆中成为‘东正教的胜利’,并且每年在大斋节节期的第一个礼拜天进行纪念。”[3](P124)在激烈的斗争中,圣像的使用在基督教会里最终获得了合法的地位,尤其是在东部教会里更是备受重视。关于圣像的争论反映了基督教内部对偶像和圣像含义理解上的分歧以及基督教在审美立场上的新的变化。

从圣像反对者的角度看,圣像就等于偶像。制作耶稣基督的神像违反了《圣经》不许制作敬拜偶像的禁令。而且他们从基督论的角度出发,指出“圣像最多只能代表基督的人性方面,不可能表现出不可见的神性”[4](P320),圣像的制作分离了耶稣基督的神性和人性,把神变成了人。圣像反对者延续了《圣经》的传统观点,认为物质材料制作的形象没有生命、不具备精神性,强调无限的神性根本无法通过有限的形象来表现,对圣像的使用会使人为眼前的形象所束缚和迷惑,这本身就是偶像崇拜。这种观点在宗教改革运动中为加尔文所发展。蒂利希指出:“加尔文为反对在教堂中挂圣像和做一切可以使人的心灵离开完整的、超越的上帝的事情而斗争。这是加尔文派的教堂建筑物中有一种神圣的空虚感的理由。已经克服了偶像崇拜的人的心的底层仍然有一种对偶像崇拜的恐惧。对先知来说是这样,对穆斯林(Muslims)来说是这样,现在对宗教改革者来说也是这样。加尔文主义是一种圣像破坏运动,破坏偶像,破坏各种图像,因为它们离开了上帝自身。人的心灵是‘永恒的偶像制造者’这种观念,可以说是我们对上帝的思想中最深刻的内容之一。甚至正统派的神学也经常不过是偶像崇拜。”[5](PP.353-354)圣像反对者的担忧并非没有道理,当人们通过圣像来感受上帝时,很难分清楚让人感动的是上帝还是精美的物质形象,或者是自己的幻想。

而圣像的辩护者们立足“道成肉身”教义也针锋相对地提出了反驳。首先针对神性不可通过形象显现,对耶稣的描绘只能显现其人性的说法,他们指出:“既然基督是通过肉身显现于世的,那么用线条和颜色来描绘他的面孔不仅是可能的,而且也显然有此必要;拒绝描绘基督,在某种意义上就是对他的完整人性表示怀疑。”[3](P125)他们强调上帝的本体当然无法表现,但是只要耶稣具有人性的方面,基督徒就有权利描绘他,而且这种描绘并非和神性隔绝的。大马士革的约翰(John of Damascus,675年-750年)是圣像最积极的支持者。他专门撰写了《驳反圣像者》提出自己对圣像的认识。约翰说:“在以前,神因为没有躯体或形式,绝对无法具体地被表现出来。但是在今日,因为神在肉身显现,活在人类当中,我可以代表可见的层面……我并不敬拜物质,但我敬拜物质的创造者,他为我们的缘故变成物质,承担肉体的生命,并且透过物质,完成对我的救恩。”[4](P321)在约翰看来上帝肉身化为可见可感的耶稣基督这个行为本身就赋予了物质存在以新的功能与尊严。上帝道成肉身已经为人类使用物质材料表现神圣做出了榜样,物质具有精神表现的力量。

其次,针对圣像反对者偶像崇拜的指责,圣像辩护者在敬拜圣像和尊敬圣像之间做了严格区分。约翰特别强调圣像并非神本身,所以敬拜只是对神的,而对圣像只能是尊敬。所以我们经常使用的“圣像崇拜者”一词在这些圣像辩护者看来是错误的。“圣像只不过是基督与圣徒的像,在敬拜中作为默想和祷告的焦点。在东正教的敬拜与灵修中,这些圣像扮演着至关重要的‘天堂窗口’的角色,忠心的信徒以圣像作为他们向三位一体的神与圣徒祷告的接触点。他们只是把圣徒单纯地视为可用的代祷者,即天上伟大的‘如同云彩一样的见证人’,可把地上基督徒的祈求,带到神面前。东正教与罗马天主教的神学家,从未把圣像当作偶像,圣像从来未曾受过敬拜。事实上,这些传统严禁基督徒敬拜圣像。”[4](P320)

最后,圣像辩护者们特别指出了圣像使用的现实性和必要性。约翰说:“成文的语言是给那些识字的人看的,而圣像是给没有文化的人看的;用耳朵聆听演讲与用眼睛欣赏圣像是一回事。”[3](P125)这里约翰仅仅从教义图解功能的角度强调了圣像在基督教信仰中的媒介作用,而实际上在后来的东正教里圣像的作用被大大增强了:“圣像起着某种中介作用,它不仅仅是件形象化的辅助物,而且是种与上帝相交的途径:面对基督的圣像而立,崇拜者就被带到基督的面前。凭借圣像的力量,我们就能够穿越神圣的多维时空,开始与被描绘的基督或神秘的三位一体的上帝进行真切的相交。圣像是我们与基督相交的地方、热触点和渠道。”[3](P126)圣像辩护者通过强调圣像的中介功能而进一步驳斥了反对者对他们崇拜圣像本身的指责。

(三)基督教对审美形象的信仰价值的肯定

通过基督教内部对待圣像正反两方面的态度,我们能够对基督教的圣像和他们所反对的偶像之间的关系有一个比较清晰的认识了。

偶像和圣像都是使用物质材料塑造的各种形象。从审美的角度看,这些形象可以存在形式技巧上的优劣、内在精神意蕴上的差异,但作为审美形象没有什么本质的区别。但是在基督教信仰当中,偶像和圣像的区别却是本质性的了。而且这些区别能够反映出包括偶像和圣像在内的形象总体的许多对立统一的方面。

首先,从形象与其再现对象的关系看,偶像所再现的对象本身就是一个真实可见的物象,所以偶像的制作就是对对象外形进行简单模仿、机械复制,偶像只存在与对象外观上的相似性;而圣像所力图再现的基督、圣母等大都是《圣经》中记载的人物,没有什么可参照的真实摹本,所以圣像立足于对对象内在生命和精神魅力的模仿,追求的是与本体内在的相似性。从这一差别可以看出基督教已经从早期把审美形象看成是仅仅能唤起人的感官快适的形式美的观点中解放出来,认识到了审美形象承载深刻的精神内涵的价值。

其次,从本质上讲,基督教认为偶像是假相,偶像制作的目的就是试图混淆形象与本体的区别,使人把形象本身当成本体来敬拜,偶像具有欺骗性。而圣像是真相,圣像并不奢望达到本体的高度,而且希望人们以圣像为媒介,通过它能认识到不可见的本体。“如果说,神像到最后能显得如同‘一道通向上界的门’,如果说,偶像能因把人囚禁在表面和凡界中而被指责,那是由于eidlon在一开始就想把他作为自己的模本,并试图同他相混淆,而eikn则与后者区分得清清楚楚,并且只要求一种关系上的亲近。或者更有甚之:偶像把作为它的整个存在的看得见之物当作了一种终结本身。它让掉落在它身上的目光停止不动,禁止它再走得更远。而神像则相反,它一上来就在自身中包含了它特有的超越。”[6](PP.370-371)圣像被认为在本质上是神圣本体的象征。基督教对审美形象的象征功能的肯定从信仰层面上彰显了主体的创造性和能动性,为艺术家们展开丰富而自由的想象通过塑造各种生动的形象表达信仰观念打开了方便之门。

圣像在基督教内部的胜利,代表了一种新的审美观的胜利。从基督教对圣像的肯定和对偶像的否定中看到,“道成肉身”使基督教重新认识了审美形象的信仰价值。基督教会已经从反对一切形象塑造的反美立场回到了把艺术创造作为一种礼拜上帝的神圣的活动上来了。“圣像清楚地表明了物质世界内在的神圣性,并且祈求上帝祝福所有人类艺术家的创造性。圣像作者被当作被造的天地万物的祭司,他使万物神性化,并且使它们清晰地发出对上帝的赞美声。”[3](P125)基督教终于承认了艺术在表达神圣主题上无可比拟的价值。基督教艺术从此得以蓬勃发展。

[收稿日期]2011-02-2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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