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场化进程的测度:20世纪90年代成就的总结与比较_要素市场论文

市场化进程的测度:20世纪90年代成就的总结与比较_要素市场论文

市场化进程测度:90年代成果总结与比较,本文主要内容关键词为:进程论文,成果论文,年代论文,此文献不代表本站观点,内容供学术参考,文章仅供参考阅读下载。

中图分类号:F123.9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003-5656(2000)05-0090-06

20多年来,尽管改革过程中经历了一些波折,但从总体上看,市场化改革一直是改革开放的核心和主旋律。特别是十四大明确提出建立和完善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后,改革的市场化取向更成为全社会的共识。从90年代初期以来,我国不少学者在测度我国经济的市场化进程方面进行了大量卓有成效的工作,取得了不少的研究成果。本文拟对90年代以来市场化测度方面的代表性研究成果从几个侧面进行总结和比较。

一、研究角度与测算标准

对于市场化的基本含义,所有研究者都赞同市场化就是指资源由计划配置向市场配置的转化过程;但不同的研究者在观察角度上则存在较大分歧。例如,国家计委市场与价格研究所课题组(以下简称计委课题组)认为,市场化是指资源配置方式由政府行政配置向市场调节的转化,具体说,就是“取消或放松国家对商品生产要素供求数量及价格的管制”。而陈宗胜认为,市场化进程是市场机制在一个经济中对资源配置发挥的作用持续地增大,对市场机制依赖程度的不断加深和增强的演变过程。市场机制包括供求、竞争、价格、风险、利益机制等,是市场化理论含义的延伸。在这些机制对经济生活的调节作用逐步增强的过程中,政府和企业的各个方面都要相应发生变化,如分散化、多元化、自利性、自主性、少干预、秩序化、规范化等。可见,计委课题组的观察角度侧重于宏观层面,而陈宗胜关注的内容则更为宽泛,既有宏观层面的内容,也有微观层面的内容。顾海兵则认为,观察我国经济体制市场化改革可以有直接和间接两个角度。所谓直接就是对经济体制本身的变革进行描述,主要表现在所有制结构的变动及政府对国有企业、经济事务的管理制度与方法的变化上;所谓间接就是依据经济体制变革所产生的对经济诸多方面的影响来分析市场化的程度,如劳动力、资金、生产、价格等要素的市场化水平。周振华则认为,测度市场化必须从三个角度进行:一是从空间角度观察市场化的广度;二是从内在关系角度观察市场化的深度;三是从外部环境角度观察市场化的基础(厚度)。尽管市场化的广度、深度和厚度互相联系,但并不同步,所以,衡量市场化进程时要将三个观察角度结合起来,缺少任何一个都是不科学的。

如果说在研究角度问题上是“仁者见仁,智者见智”的话,关于市场化进程(或程度)有无一个绝对标准的问题,则存在原则性的分歧。

(一)承认市场化进程有绝对的标准。大多数研究者持此观点。如陈宗胜认为,要判断和评价体制改革是否达到目标,就必须对测度市场化程度的标准作出界定,尽管这是一个难以统一的复杂问题,但是如果没有一个统一的标准,就不可能作出统一的结论。所以,他认为,应以100%作为完全的市场化的标准,以0%作为完全计划化的标准。其理由是由于各个市场经济国家中政府干预经济的程度是不同的,而且同一个国家对不同领域的干预、在不同时期的干预都不完全一致,所以,如果不是以100%来界定完全的市场化(尽管还没有一个国家的市场化程度达到100%),而以某一个市场发达国家的市场化程度作为对比的基础或参照系,那么,不同国家的比较就失去统一的标准,同一个国家的不同领域或不同时期的比较也会发生困难。顾海兵也持此种观点,并且提出了划分市场化程度的标准:市场化在0—15%为非市场经济;在15--35%(后改为15—30%)为弱市场经济;在35—55%(后改为30—50%)为转轨中期市场经济;55—65%(后改为50—65%)为发展中(或转轨后期)市场经济;在65—75%(后改为65—80%)为相对成熟(或欠发达)市场经济;在75%以上(后改为80%以上)为发达市场经济或成熟市场经济。

(二)与上述观点截然相反的意见则认为,市场化没有绝对的标准,只有相对意义。如徐明华就认为,计算或测度市场化程度的绝对值不是一个科学的方法,也不能从绝对值的意义上去理解市场化程度。理由是:第一,说一个国家的市场化达到一个百分数,会给人一个错觉,好象世界上存在一个100%市场化的国家,而这样的国家并不存在;第二,即使是发达市场经济国家,在市场调控的手段、方式、程度等方面也不完全可比;第三,随着经济的发展和世界经济一体化进程的加快,市场化的内涵也相应改变,所以,不存在一个静态不变的市场经济标准;等等。因此,他认为对市场化进程的绝对评价是无意义的,而只能进行不同地区之间进程快慢的相对比较,即以名次之类的顺序尺度进行衡量。

二、衡量市场化进程的指标体系

由于不同的研究者的观察角度及使用的标准不同,所以,他们设计的衡量市场化进程的指标体系也存在很大的差别。以下按成果的时间顺序列举几种有代表性的指标体系。

(一)卢中原、胡鞍钢(1993)提出从4个方面测度市场化程度:

1.投资市场化,用全社会固定资产投资中“利用外资、自筹资金和其他投资”的比重代表;

2.价格市场化,用农产品收购价格中非国家定价的比重代表;

3.工业生产市场化,由工业总产值中非国有经济的比重代表;

4.商业市场化,由社会商品零售总额中非国有经济的比重代表。

(二)江晓薇、宋红旭(1995)提出的测算指标是:

1.企业自主度:包括企业的14项自主权,即生产经营权、产品劳务定价权、产品销售权、物资采购权、进口权、投资决策权、税后利润分配权、资产处置权、联营兼并权、劳动用工权、人事管理权、工资资金分配权、内部机构设置权、拒绝摊派权;

2.市场国内开放度:包括农业生产、工业生产、物资流通、商业流通、价格调节、投资管理;

3.市场对外开放度:包括进口依存度、非关税壁垒,直接投资实际额;

4.宏观调控度:包括税收负担、政府补贴、贸易管理、社会消费、信贷管理。

(三)国家计委课题组(1996)是从商品市场(包括生产环节和流通环节)的市场化和要素市场(包括劳动力市场和资金市场)的市场化程度入手进行测算的。商品市场和要素市场的市场化程度实际上就是国家已经放开、主要由市场进行调节的那一部分占全部市场的比重。

(四)顾海兵(1997)则是从要素市场化方面进行研究。他提出的测度指标包括:

1.劳动力市场市场化,包括农村劳动力市场、城镇劳动力市场、城乡分割的户口管理体制及城城、乡乡的户口封闭体制;

2.资金市场化,包括资金市场的主体结构、资金结构、利率结构;

3.生产市场化,包括第一产业、第二产业、第三产业;

4.价格市场化,包括重要的工农业产品价格和公用事业价格、房地产价格、医疗价格、外汇价格。

(五)陈宗胜(1999)认为,对经济体制市场化进程的测度,最好按经济体制自身的构成展开分析。我国经济体制的总体框架是国家调控市场,市场引导企业。因此经济体制的最主要构成部分就是企业、政府、市场。

1.企业是市场经济的行为主体,可以从企业的各项自主权是否落实、经营体制、企业家的选择机制是否改变,所有制形式的选择度以及各种所有制的比重等方面衡量企业的市场化程度;

2.政府是市场经济的调控者,政府行为在多大程度上从直接生产领域退出而转移到宏观领域,多大程度上采用间接的经济手段管理经济,政府对宏观调控的时机和艺术的掌握,以及政府机构和官员的精简程度等,都可以用来衡量政府行为的市场化程度;

3.市场是企业运行环境及宏观引导信息的载体,所有市场(包括商品市场和要素市场)的价格、价格形成机制、管理体制的改革程度,都反映了经济体制的市场化程度。

(六)徐明华(1999)则从8个方面进行了测算,这8个方面包括:

1.所有制结构:包括工业总产值中非公有制经济的比重、非公有制从业人员占全部从业人员的比重等5项具体指标;

2.政府职能转变和政府效率:包括GDP与政府消费之比、党政机关和社会团体从业人员占全社会从业人员的比重等6项具体指标;

3.投资的市场化:包括全社会固定资产投资中非公有经济投资的比重、基建投资中非国家预算内资金的比重等3项指标;

4.商品市场发育:包括出口总值占工农业总产值的比重、商品销售额与工农业产值之比等3项指标;

5.要素市场发育:包括合同制职工占全部职工的比重、每万人职业介绍机构数等5项指标;

6.对外开放:包括外贸依存度和人均实际利用外资2项指标;

7.经济活动频度:包括每万人商业网点数、每万人工业企业单位数等3项指标;

8.人的观念:包括每万人个体户数、每万人私营企业投资者数等4项指标。

(七)周振华(1999)根据他对市场化内涵的认识,选择了6项衡量指标:

1.广义价格自由度,即非国家定价的比重。用商品和要素价格自由度加权平均数表示,其中要素价格应占较大的比重;

2.区际贸易依存度,指地区之间自由贸易的程度,用省外购销商品和劳务的比重表示;

3.经济收入弹性,指收入变动对经济效益变动的灵敏度,用收入变动率与经济效益变动率的比值表示;

4.预算约束度,即企业(主要是国有企业)受预算约束的程度,用亏损企业数比重、亏损企业淘汰率、亏损补贴额增长率等指标表示;

5.要素重组度,指资产存量、劳动力等要素重新自由组合的程度,用企业收购、兼并、控股、参股的比重,劳动力在地区和部门间流动的速率,资产存量长期闲置率等指标表示;

6.交易规范度,指市场交易、合同关系的规范程度,用寻租频率强度、合同违约和经济纠纷发生次数、不正当竞争造成的损失数额、偷漏税数额及其比重、债务拖欠及死帐数额等表示。

三、指标的汇总方法

测度市场化进程最终必然要进行定量汇总,但汇总的方法也各不相同。从总体上看,可以将其分为两大类:绝对数值法和相对位次法。

(一)绝对数值法。这类方法应用在有绝对标准的市场化研究中,它的目的是要计算出市场化的水平值来,这一水平值一般表现为一个介于0—100%之间的百分数,百分数越高,说明市场化水平越高。在具体操作中,又分为简单汇总法和加权汇总法。

1.简单汇总法就是将被选中的每一个指标的值进行简单平均,得到一个综合反映市场化水平的数值。江晓薇、宋红旭就采用了这种方法。他们首先将选中的4大类指标中的每一个指标进行测算,然后对同一大类的指标进行简单平均得到该大类的综合值,最后将4个大类的数值进行简单平均即得到我国的市场化程度指标。陈宗胜的“市场参数简单平均”市场化也基本类似。

2.加权平均法就是将指标体系中的各个指标根据其重要性的不同赋予不同的权数,然后加权平均,最后得到反映市场化进程的总指数。这是大多数研究者采用的方法。进一步细分,又可分为一次加权平均法和分层次多次加权平均法。

(1)一次加权平均法以卢中原、胡鞍钢的研究为例。他们设计了一个综合市场化指数来综合反映我国的市场化水平,它由四个单项指数按0.3、0.2、0.3和0.2的权数加权平均而成。用公式表示就是:

综合市场化指数=投资市场化指数×0.3+价格市场化指数×0.2+生产市场化指数×0.3+商业市场化指数×0.2

公式中的投资市场化指数用全社会固定资产投资中的“利用外资、自筹投资、其他投资”三项的比重代表;价格市场化指数由农产品收购价格中非国家定价部分的比重代表;生产市场化指数用工业总产值中非国有经济的比重代表;商业市场化指数用社会水平零售额中非国有经济的比重代表。

其他如陈宗胜的“社会总产值流量构成加权”市场化、“投入要素价格几何加权”市场化、“三次产业构成加权”市场化、“GNP构成综合加权平均”市场化等方法皆属此类。

(2)分层次多次加权平均汇总法是首先计算出各类的加权平均数,然后各类的加权平均数再进行加权平均,得到综合的市场化指数。下面以国家计委课题组的方法为例加以说明。课题组将反映市场化程度的指标分为两个大类:商品市场的市场化和要素市场的市场化。商品市场又分为生产环节和流通环节;要素市场又分为劳动力市场和资金市场。首先将生产环节和流通环节根据各自的重要性分别赋予85%和15%的权数,加权平均得到商品生产的市场化程度;然后对劳动力市场和资金市场分别赋予50%的权数(假定二者的重要性相等),加权平均得到要素市场的市场化程度;最后,商品市场的市场化和要素市场的市场化按照它们对GDP增长的贡献率分别赋予48.8%和51.2%的权数,加权平均得到一个反映我国市场化进程的综合数值。

(二)相对位次法,又可称为积分法。这种方法与前一种方法的思路完全不同。它认为计算市场化水平的绝对值是没有多少意义的,而且加权平均中权数赋值的主观随意性很大,所以,最终得到的反映市场化进程的数值意义十分模糊。因此主张市场化水平的高低只有相对的意义,可以用各地区在相互比较中的位次(即排序)来反映地区市场化程度的相对高低或进程的相对快慢。采用此方法的研究者并不多,徐明华的研究就是为数不多的几例之一。他的方法是:选择8大类共31项指标,对9个省份(北京、天津、辽宁、上海、江苏、浙江、福建、山东、广东)按每一项指标进行排序;将每一大类中各指标的排序相加,得到各省在此类中的位次;最后将每一省在8大类中的位次相加,即得到各省份市场化进程快慢的相对位次。

四、测算结果

由于使用的指标和汇总方法的不同,所以最终的测算结果相差很大。几种主要研究成果的测算结果见表1:

表1 中国市场化程度(进程)的测算结果

研究者 年份

指标名称 测算结果(%)数据出处

卢中原、 1992年 综合市场化指数 63.23参考文献[1]

胡鞍钢其中:1.投资市场化指数 71.70

2.价格市场化指数 81.80

3.生产市场化指数 45.39

4.商业市场化指数 58.71

江晓薇、 1994年 经济市场度 37.6 参考文献[2]

宋红旭 其中:1.企业自主度42.8

2.市场国外开放度16.2

3.市场国内开放度82.8

4.宏观调控度 9.9

国家计委 1994年整体市场化程度 65参考文献[3]

课题组 其中:1.商品市场市场化程度 80

其中:生产环节80

流通环节80

2.要素市场市场化程度 50

其中:劳动力市场 70

资金市场28

顾海兵1996年总体市场化程度 40参考文献[4]

其中:1.劳动力市场化35

2.资金市场化 40

3.生产市场化 55

4.价格市场化 60

陈宗胜1997年总体市场化程度 60(约) 参考文献[6]

其中:1.工商企业市场化程度 48

2.政府行为适应市场化程度72

3.商品市场市场化程度 85

4.劳动力市场市场化程度 65

5.金融市场市场化程度10

6.房地产市场市场化程度 40

7.技术市场市场化程度71

上表都是持市场化程度有绝对标准的研究者的测算结果。对于认为市场化程度不存在绝对指标的研究者来说,由于不承认市场化进程绝对值的意义,他们关心的只是不同地区间市场化水平或程度的相对高低,即市场化进程的相对快慢。如徐明华对我国9个省份进行的研究表明,按市场化程度的位次由高到低排列,依次是:广东、浙江、上海、天津、江苏、北京、福建、山东、辽宁。

五、小结

市场化是一个具有多方面含义的概念,市场化程度的测算也是一个十分复杂的课题。不同的研究者有不同的研究角度,使用不尽相同的测算指标和汇总方法,是完全正常的现象。本文无意判别任何一种方法的优劣。不过,从方法论的角度讲,对相同的研究对象,用不同的方法来评价,如果最终的结论具有显著差别,那么,至少有一种评价方法是有问题的。从表1可以发现,几种主要研究成果的最终结论相差还是很大的。这说明我们在最近10年已经取得的成果远非无懈可击。当然,有数字总比没有数字强,正如陈宗胜所言,“重要的不是数值本身,而是这些数值数列所反映出来的变动趋势。”从这个意义上讲,90年代大量的研究者为测度我国市场化进程进行的研究和探索是具有开创性意义的。尽管或多或少都存在这样那样的问题,但其贡献是不容抹杀的,他们的劳动和努力也是值得我们尊重和敬佩的。

收稿日期:2000—06—05

标签:;  ;  ;  ;  ;  ;  ;  ;  ;  

市场化进程的测度:20世纪90年代成就的总结与比较_要素市场论文
下载Doc文档

猜你喜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