甘南县国土资源局 黑龙江 162100
摘要:随着社会的不断发展,土地治理工作受到了越来越大的关注,土地治理的绩效评价体系逐渐建立完善,正是由于土地治理绩效评价体系的逐渐完善,促进了土地整治,土地开垦以及土地开发等工作的完善,更好的促进了土地结果的有效调整,拓展了可利用土地的面积,也为土地管理带来了新思路新模式。在农村土地整治中农田水利设施的应用非常广泛,并且是农村土地整治中的重要组成,因此探究农田水利设施在农村土地整治中的发展有着重要的意义。本研究针对农田水利设施在农村土地整治中的发展展开了一系列的探究,首先分析了关于农村土地整治的概述,然后分析了农田水利设施的建设,水利设施建设在农村土地整治中的作用,最后分析了农田水利设施建设在农村土地整治中的管护,对于推动农村地区土地整治工作的良性发展有着重要的作用。
关键词:农田水利;农村;土地整治;发展;探究;管理;
1.前言
土地资源是我国的宝贵资源,对于农村地区而言,土地资源更是异常珍贵,如何提高农村地区资源的集约利用效率,促进农村地区可持续发展,需要结合农村发展实际,以及地方土地的总体利用情况和总体规划做好农村土地资源的综合整治工作,对于促进农村地区土地资源利用效率的提升,促进土地利用结构的优化有着重要的意义。农村发展离不开农田水利设施的有效支持,可以说农田水利设施是关系到农业能否良性发展的关键因素,正是由于农田水利
2.农村土地整治概述
我国关于土地整治的研究始于20世纪90年代。之后,彭补拙、丁松等学者将土地整治划分为城市土地整治和农村土地整治,并且认为农村土地整治更为重要,是当前我国农村综合建设的重点。利用行政、经济和工程手段调整、优化土地利用率,有助于改善村居生产生活和自然生态环境。当前,农村土地整治主要涉及耕地整治,包括农田水利工程施工、土地整平和田间道路建设等,因此,在土地整治中,需因地制宜,比如丘陵地区应侧重于有效解决灌溉难题,防止水土流失;低洼地区应重点探究排涝的有效措施,确保渠道排水、加固堤防工事。
3.农田水利设施建设
农田水利设施是影响区域土地利用效率的因素之一,其规划和建设的合理性与区域农田灌溉、排涝密切相关。因此,在土地整治之前,应充分调研拟整治区水资源供给与需求的平衡问题,同时探查是否存在盐碱荒草地,以合理规划排碱沟等水利设施。目前,在土地整治过程中,我国许多地方在农田水利设施建设中主要存在以下两方面的问题:①水利监管机制不健全、节能灌溉设备不完善。在农业生产中,部分农民集体水利设施维护意识不强,同时,政府部门因受人力、经济等因素的影响,对现有水利工程的监管和保护不够,从而出现管建不管护的情况;当前,我国水资源综合利用能力不足,部分地区存在大水漫灌的情况,滴灌、喷灌等节水灌溉普及不够。②水利服务功能衰减、政府水工投入不足。现阶段,我国部分地区旱涝不稳,大多数农业从业者归咎于气候因素,对水利工程设施的认知存在偏差,出现灌溉管道荒废、破损严重的情况;随着粮食供需情况的扭转,政府对农田水利设施建设的投入减少,村民依托集资兴建水利设施的力度不足,进而导致多地水利设施的服务功能相对缺乏。
4.水利设施建设在农村土地整治中的作用
为探究水利设施建设在农村土地整治中的作用,本文以肥城市部分土地整治为例,提出优化农田水利工程建设的相关建议。肥城隶属于山东省泰安市,位于泰山西路35°53′N~36°19′N、116°28′E~116°59′N,温带大陆性季风气候,年均气温12.9℃,年降水量659 mm;辖区农用地共计98 023 hm2,占总市域面积的77%.受地矿煤田采掘的影响,地表土地塌陷较为严重。
期刊文章分类查询,尽在期刊图书馆针对塌陷土地复垦,我们本着“宜种则种,宜养则养,宜渔则渔,宜林则林,宜用则用”的原则全面治理,并提出以下模式:①对于塌陷深水地区,开挖池塘并将淤泥用于新增土地培植,积极开挖新建水利沟渠,扶植农业种植,在石横等地形成网箱渔业、潜水坑藕等生态农业;②对于地表变形区,采取土方占补平衡或填充煤灰、煤渣并覆土,同时新增相应的水工设施,加大配方施肥、立体种植等科技咨询与政策扶植力度。
5.农田水利设施建设在农村土地整治中的管护
做好农田水利设施的后期管护是确保发挥农田水利工程在土地整治项目中的作用,落实土地整治项目的惠民工程。本研究主要从确定管护原则、管护主体、管护经费和奖惩措施四个方面来对农田水利设施的后期管护工作提出建议。
5.1管护原则
项目工程管护应坚持“谁受益,谁养护,谁管理”的基本原则。具体为:确保项目单体工程的长效使用,维护项目区群众的利益;引入市场机制,充分调动工程管护者的积极性;坚持责、权、利的统一,明确工程管护各方的利益与责任;坚持因地制宜的原则,充分尊重农民意愿,积极稳妥落实工程后期管护工作。
5.2管护主体
明确落实管护主体,按照“谁受益,谁养护,谁管理”的原则,项目竣工并验收后,项目主导部门应迅速与项目所在乡镇办理项目工程移交手续,将项目资产及管护职责移交给乡镇主管机构,由其作为总负责,并以合同或协议的方式,逐项明确管护目标、内容、措施和责任。对于项目区内的农田水利设施这些具体设施的管护,乡镇主管机构可委托村集体通过承包、租赁、拍卖和业主负责等多种市场手段确定专门的管护主体;也可安排责任心强的村民代表、退休村干部组成管护小组,进行24 h专门维护。总之,在明确管护主体身份的基础上,要充分发挥设施使用者的力量,形成以设施使用者管护为主,乡镇主管机构定期监督检查的管护局面。
5.3管护经费
多渠道筹集管护资金,才能使项目后期“有钱管”。工程后期管护资金的来源渠道主要包括:土地承包经营者自筹资金,对于微型农田水利工程是农户自己使用的,其产权归农户所有,实行“自用、自管”的原则,资金由农户自筹;从省级新增建设用地土地有偿使用费中,按一定比例提取工程后期管护资金,这种资金筹集渠道是实施最广泛的一种渠道。但随着土地整治项目数量越来越多,新增建设用地的增长数量要慢于土地整治项目的增长数量,导致部分地区的新增建设用地使用费填不满后期管护资金的缺口;基础设施经营权拍卖所得(产权激励制),这种渠道的原理在于运用市场机制,在广泛征得村民意见的基础上,科学设定泵房等农田水利设施的使用费标准,将设施使用权分标段进行拍卖,竞得人负责这些设施的日常管理和维修,并享受其他村民使用设施所得的收益。
5.4设立奖惩制度
严格考核奖惩,使项目后期能够“管得住”。建议各县(市)根据农田水利设施的后期管护情况实行奖惩。按照下级服从上级的原则,实行上级对下级定期检查制度,检查后,对管护措施落实到位、项目后续利用效益显著、社会反响好的地区,实施相应的鼓励措施或政策,并可为其上报更多的土地整治项目;反之,短期内不再对各级上报的土地整治项目予以受理。
6.结语
综上所述,在农村土地整治工作中,做好农田水利设施管理工作,能够促进土地整治工作的有效性,因此需要从认识上重视水利设施管理,加强政策方面的扶持力度,促进农村地区农业生产活动良性可持续发展,为广大农民谋取更大的福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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论文作者:常颖
论文发表刊物:《防护工程》2017年第27期
论文发表时间:2018/1/26
标签:农田水利论文; 土地论文; 设施论文; 项目论文; 水利论文; 农村论文; 地区论文; 《防护工程》2017年第27期论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