职工持股制度的本质特征_员工持股计划论文

职工持股制度的本质特征_员工持股计划论文

员工持股制度的本质特征,本文主要内容关键词为:员工论文,制度论文,本质特征论文,此文献不代表本站观点,内容供学术参考,文章仅供参考阅读下载。

员工持股制度是本世纪初以来欧美发达国家普遍实行的一种股份制形式,近来也被视为我国公有制的有效实现形式之一。这的主要做法,就是让本公司员工以一定形式出资(包括公司贷款给员工)认购公司股份,或公司将一部分新增利润用来购买股份分给员工,使员工拥有公司的所有权。员工持股制度之所以能在我国部分国有企业的改制过程中成功地推行,是由其本质特征所决定的。从总体上说,员工持股制度具有以下几个方面的本质特征:

第一,从产权结构来看,员工持股制度体现了产权的混合多元化。

在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条件下,保障国有资产的产权地位固然重要,但是,在公司产权结构中并不意味着国有产权占的比例越大越好。应当按照市场经济原则配置国有产权,区分不同情况实行绝对控股、相对控股和一般性参股。如果股权高度分散,低比例控股也可以达到预期的目的。因此,在国有企业改革中,可以通过调整产权结构,加大员工个人股的比例,以利用员工股的资本机制,充分发挥员工在企业经营与发展中的作用。

国有企业尤其是中小型国有企业的改革,可以通过员工持股而实现产权主体的多元化。应当指出的是,产权主体的多元化并不只是形式上的多元化,并不是说将股东由一家变成几家就达到了改革的目的。真正意义上的多元化,应该是不同经济性质、行业、层次或地域之间产权主体的联合,形成了这种联合,才能保证在不同产权主体之间形成一种相互制约、相互促进的机制。这就是说,在保证国有股占有一定比例的前提下,可以有法人股也可以有员工股;可以有国外的、省外的法人股也可以有本地的法人股;可以有省属、市属法人参股也可以有区属法人参股。这种混合型的产权主体多元化,就可以从本质上落实股东的合法权益,避免股东决策权力虚置的现象,促进企业的健康发展。

要使员工持股不只是满足于股权形式上的变化,让产权多元化的变革真正对企业的发展起到作用,首先就必须确定好员工的持股比例,通过让员工持到一定的股权而使劳动者真正在为实实在在的而不是空洞抽象的社会经济生活的主人,能够直接而不是间接地享有财产的利益。按照目前我国国有企业的状况,要真正调动员工的积极性,要真正将企业搞好,就必须适当提高员工持股在混合型股权中的比例。1997年9月30日开始执行的《深圳市国有企业内部员工持股制度试点暂行规定》中确定:公司总股本在5000万元—2亿元左右,员工持股比例占公司总股本的35%左右;公司总股本在1000万元—5000万元之间,员工持股比例占公司总股本的35%-50%;公司总股本在1000万元以下,员工持股比例可占公司总股本的50%以上;高新技术企业和商贸企业,经公司股东会或产权单位同意,员工持股比例可以再适当放宽。实际上,我们觉得可以在参照这些原则的基础上,让员工拿出自己财产的1/3以上来投资企业,这样员工才不会眼睁睁地看着企业亏损,就会主动关心企业的发展,相应地,国有资产也才能有效地得以保值和增值。相反,如果员工持股比例太小,员工对自己小额投资的收益率高低不在乎,那么员工持股这种产权主体多元化的形式就对员工起不到制约作用,也无法促进企业经营管理水平的提高。

第二,从生产要素来看,员工持股制度体现了劳动与资本的有效结合。

人们在对国有企业进行股份制改造时往往只注意到资本的重要性,认为由资本所有者拥有剩余索股权与控制权是最有效的企业所有权安排,主张按照国有股至上主义原则安排多级委托代理关系,经理人员仅仅为股东的利益服务,经理人员作为国有资本的代理人并不参与企业所有权的分配,相关利益者尤其是员工利益在企业的所有权安排中得不到明确的界定,员工事实上处于被监督的地位。这种做法由于既不能很好地处理资本所有者与员工之间的关系,也不能重视经理人员的特殊人力资本价值,因此不可能带来高效率的治理结构。我们认为,适合我国国情的国有企业改革思路应是通过员工持股制度的实施去实现资本与劳动的有机结合,即使经理人员成为企业经济结构的主要角色,也通过劳动者参与企业所有权的分配,使劳动者由被动的被监督者变为主动的参与者。

在员工持股企业中,员工通过法定程序投资入股,既是劳动者又是持股者,实现了企业财富的创造者与所有者身份的同一,使企业与劳动者的利益紧密联系起来,员工不仅关心自己的劳动报酬,而且更关心自己的投资收益率。浙江金华的一家纺织厂一直亏损,其中一个原因就是成本太高,白天生产比晚上生产每度电要贵0.6元。为了降低成本,厂长曾动员员工在晚上生产,但员工以各种理由予以反对。实行员工持股后,员工考虑到自己的投资回报,主动要求改为晚上生产,从而使企业扭亏为盈。在这里,劳动与资本的有机结合实现了“劳者有其股”,落实了劳动者的主体地位和所有者地位,员工与企业结成了一个利益共同体,充分调动了劳动者的生产积极性,有效地推动了企业的改革与发展。

员工持股制度中的劳动与资本结合,最明显地体现在经理人员持股过程中,而经理人员持股又源自对“经理革命”机制的借鉴。我们知道,在西方企业界的“经理革命”中,企业主聘用专职经理从事企业经营决策,而自己变成职能资本家,专门从事投资和监督。但是,由于明显的信息不对称,职业经理可能会出现机会主义行为,如追求企业规模最大化、个人收入最大化或侵害资本所有者的权益等。资本所有者为减少这种机会主义行为,就推出了股权激励技术,通过股权的奖励而让经理的利益与企业的利益、资本的利益挂起钩来。这种资本与劳动的结合,与我们所推行的员工持股制度在性质上是相同的。实行员工持股制度后,企业对有突出贡献的经理人员送给一定额度的红股,甚至一定数量的期权,就既能有效地克服企业的短期行为,又能通过红股与资本收益率挂钩,进一步激发包括经理人员在内的所有员工的工作潜能,形成一种“干得越好,持股越多,责任感越强,又会干得更好”的良性循环。

第三,从治理结构来看,员工持股制度以共同治理模式强化了企业的监督约束机制。

员工持股制度的实际运行状况表明,只从收益权方向去界定员工持股是不全面的,因为员工为追求自身利益的最大化,会以股东身份协迫经营者实施短期行为,甚至与经理人员联合对付国家,如同股不同权,同股不同利,低估国有资产,增加实物收入等,导致国有资产的变相流失。因此,还应从共同治理的意义上来界定员工持股制度,即通过员工持股使其以股东的身份进入公司董事会、监督会,形成员工参与决策的规范制度。通过这一制度的建立给予企业员工一定的经济权利,使他们能够以合法的身份参与决策,对企业产生认同感。同时,员工的民主权利也不能加以滥用,董事会和监事会的决议形成必须经各成员多数同意,国家可以委派代表在两会中与员工代表平等协商,共同为企业发展出谋划策。可见,收益权必须与控制权相匹配,才能产生有效率的治理结构,才能体现员工持股制度对于国有企业改革的完整意义。

具体来说,员工持股制度从以下几个方面强化了企业的监督与约束机制:

一是让股东充分行使自己的决策权力。员工持有一定股份后,持股员工可以选出代表直接参与董事会的决策;同时,如果公司经营违背了包括员工在内的股东的利益,股东便可通过在股东大会上用“手”投票和在股票市场上用“脚”投票的方式约束代理人的行为,甚至重新选择经营者。实践表明,国有股、法人股等大股东所派的是代理人参与管理,往往不如员工股的小股东更为关心企业的经营状况,更能按照市场的规律去监督企业的发展。二是员工代表进入监事会。实行员工持股制度后,持股员工代表进入监事会,行使对公司管理层的专职监督权。由于员工代表在生产经营第一线,对企业经营各方面的实际情况比较了解,因而能对公司董事、总经理和企业的各种经营行为进行有效的监督,避免了外部股东因信息不对称所导致的监督困难,就使得监事会的职权真正落到了实处。三是员工会主动关心自己的企业。员工持股后其身份具有双重性,即他既是劳动者又是股东。作为股东,公司的经营性收益与员工的利益息息相关。员工对企业的各种经营行为进行主动监督是从关心自身利益出发的,因而这种监督是自发的、持续的,不需外部激励的;作为劳动者,他以各自不同的方式、不同的层次直接参与企业的生产经营活动,对企业经营业绩的实际状况和各层领导人员、管理机构等了如指掌,因而能及时了解企业经营中的各种违法违纪行为,并迅速通过自己的代表,经过法定程序反映到董事会、监事会。董事会、监事会是否依法依章纠正错误同样受到员工的密切关注。员工的这种监督具有直接、及时、深入、多方面、多层次、多角度等特点,其监督效果非常明显。四是员工可以做到严以自律。以往对员工的监督与管理主要靠做思想政治工作,但空洞的说教往往对提高员工的自觉性显得无能为力。员工持有企业的股份后,员工与股东的身份是重合的,员工与企业用一根利益纽带联在一起,企业经营的好坏既与员工在其中的工作效率有关,其行为又与员工的切身利益密切相关。因此,员工在工作中变得高度投入,自觉约束自己,使自己的言行与企业的经营目标相一致,大大提高了监督效率。

第四,从分配制度来看,员工持股制度实行了按劳分配与按股分红的统一。

由于股份制企业剩余通常在资本所有者之间分配,分配的原则是等量股份取得等量收益,所以持股员工除了劳动报酬外,还可以通过所持股份而参与红利的分配。这样,员工持股制度就在坚持“按劳分配”原则的基础上,推动了分配制度的进一步完善,它将股本和贡献一并纳入分配体系,更体现了分配的公平和科学,从而强化了激励机制。随着公司资产的不断增值,员工不仅能多得到工资奖金,而且股份也在增值,年终还可得到分红。相比之下,增值与分红是长期的有风险的,而工资奖金则是短期的无风险的。所以,每一位持股员工就会自觉地关心企业的根本发展,而不再只着眼于每月的奖金福利。企业的长远发展与员工的现实利益紧密地联系在一起,作为每一位持股员工就会自我激励,共同谋求企业的长远发展。

按股分红体现了资本要素在分配过程中的重要作用。随着生产力的发展,劳动者的金融资产迅速增长,劳动者本人需要拓展投资渠道,成为社会资本的重要来源。在这种科学技术的迅速发展和生产社会化程度不断提高的背景下,知识、智力和信息等的投入越来越多,强化了人力或劳动力资本、技术资本在生产过程中的作用。劳动者在壮大和发展公有制经济中作了贡献,除了取得劳动报酬外,还应按股取得资本的报酬。公有制的本质是劳动者的联合,实行“按股分红”,就确立了劳动者的主体地位和所有者的地位,使劳动者的发展与公有制的发展有机地结合起来。

具体来说,持股员工可以通过以下途径参与企业利润的分配:

一是员工按劳分配,即员工的工资收入与企业的税后利润挂钩。即劳动分红与企业收益挂钩,劳动分红增长率低于企业利润增长率。员工的劳动分红有两种方式:其一是部分以现金兑现,部分在企业作为员工的追加股份;其二是规定从利润中提取一定比例作为企业的公共积累。这样,就可以有效避免企业分配过度向员工倾斜,保证企业的长期稳定发展。

二是员工按股分配。员工凭借记名股票获取与普通股票同等的现金股息,企业税后利润用于积累的部分也按全部股票中记名股票的比例作为股息给员工追加记名股票。企业经营发生了亏损时,员工必须按同等比例分担损失。员工持股后,就可以像其他股东一样参与企业利润分配,这种以产权制度的改革为基础的分配关系调整,使员工的利益真正与企业的经营状况相挂钩。

三是员工按绩效分配,即经营者收入与企业的剩余收益挂钩。如果经营者只完成了行业平均利润而无剩余收益,说明经营者的业绩平平,那他的风险补偿就等于零。如果企业本年的剩余收益大于上年的剩余收益,则经营者除了获得预先规定的年薪外,还可获得相应的奖励,这样就可以充分激发经营者在经营管理过程中的创造性。

标签:;  ;  ;  

职工持股制度的本质特征_员工持股计划论文
下载Doc文档

猜你喜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