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实现“中国现代化”的几点思考_物质文明论文

关于实现“中国现代化”的几点思考_物质文明论文

实现“中国式现代化”的几点思考,本文主要内容关键词为:几点思考论文,此文献不代表本站观点,内容供学术参考,文章仅供参考阅读下载。

实现中国的社会主义现代化,是今后一个长时期内我国人民的总任务和战略目标,是党和国家现阶段最大的政治,代表着人民最根本的利益。毫不夸大地说,社会主义的命运、中国的命运,系于现代化建设的成败。邓小平同志建设有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理论,指明了我国实现现代化的指导思想和宏伟蓝图。但是,应该看到,由于这是一项前所未有的、复杂艰巨大的、跨世纪的宏大工程,任重道远,艰险犹存。无论是历史经验的总结,还是新情况、新问题的研究,无论是整体考察,还是对各个层面或专门问题的剖析,还有许多工作要做。因此,加紧现代化理论和实践的研究,就不能不是一项刻不容缓的任务。

一、世界的现代化大潮与中国式的现代化

本题旨在讨论中国现代化模式问题。中国的发展,即从传统社会向现代社会转变并跻入世界先进民族之林,离不开世界大背景,离不开人类文明发展的共同大道;中国是一个后发的实现现代化的国家,学习和借鉴其他发达国家的经验,是迅速走向现代化不可缺少的条件,这些都是无须置疑的。但是,吸收借鉴与照抄照搬、邯郸学步是根本不同的。中国的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必须从中国的实际出发,植根于中华民族历史和现实的土壤之中,强调走自己的路,结合新的实际进行新的创造。吸收借鉴别国的好东西,是为了取人之长补己之短,增强自力更生的能力,最终应归结为自身的创造而不是模仿。

其所以必须如此,是因为中国的现代化,不只是一般所谓从农业国家向工业国家、从传统社会向现代社会的科学技术体系和社会文化体系的方向转变的过程,不只是反映所有国家现代化发展中共有的趋势和规律,而是以具有中国特色的社会主义为方向的深刻变革、综合治理和系统建设的过程,是真正把握和充分体现被称之为“中国的第二次革命”的特殊规律。换言之,中国的现代化,不仅意味着生产力的巨大增长和科技的快速进步,而且意味着社会主义的振兴和腾飞,意味着中国传统优秀文化的再现辉煌,也就是三者的有机统一。这一宏伟目标的实现,不但是向世界表明,中国将成为一个富强、民主、文明的现代化国家,“更重要的是向人类表明,社会主义是必由之路,社会主义优于资本主义。”(《邓小平文选》第3卷第225页)一句话,建设有中国特色的社会主义,就是中国人民对现代化的正确选择和历史性创造。

“中国式的现代化”包含以下一些重要内容和特征:

——中国的现代化是世界性与民族性的统一。我们既要对外开放,阔步进入世界文明发展大道,适应时代特征和国际进步潮流,加入世界经济大循环;又要坚持独立自主、自力更生,发扬民族自尊心自信心,增强中华民族的凝聚力和振兴中华的爱国主义精神。

——中国的现代化是现代因素与优秀历史传统的统一。我们既要促进社会各种现代要素的生长、发育、成熟,实行面向现代化的社会经济、政治、文化的结构性变革和转型;又要继承和弘扬优良传统,发掘和整理源远流长的历史遗产,推陈出新,古为今用。

——中国的现代化是现代化建设与社会主义振兴的统一。我们所要努力实现的现代化,是共产党领导下的社会主义现代化。共产党的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是现代化事业的前提和保证,规定了现代化的性质和方向;现代化事业的胜利推进,则充分显示出社会主义的生命力和优越性。二者休戚相关,互为唇齿。

——中国的现代化是以经济建设为中心与促进社会全面进步的统一。我们必须坚持以经济建设为中心不动摇,这是推动各项社会事业加快发展和保障国家长治久安的基础性工程;又要做到物质文明建设与民主法制建设、精神文明建设协调前进,现代化建设最终要落脚到社会全面进步和人的全面发展上。

——中国的现代化是目标、方向、途径的三位一体化。即以现代化为目标,以社会主义为方向,以改革开放为途径。我们的现代化是伴随着改革开放,并以改革开放为驱动力进行的,现代化的过程就是改革开放的过程。这是一条既不同于西方资本主义模式,又不同于苏联模式的有中国特色的现代化道路。

——中国的现代化是在迎接人口、资源、生态环境尖锐挑战中前进的。由于当今世界和我国面临着经济发展与人口、资源、环境之间矛盾趋于紧张的严峻形势,因此实行人口控制、计划生育,合理使用资源,保护生态环境,是我们必须切实推行的基本国策。

——中国的现代化是在社会主义与资本主义两种社会制度竞争共处的国际环境中发展的。清醒地认识和正确地处理同资本主义世界,特别是同主要资本主义国家的关系,事关社会主义现代化事业的兴衰成败。因此,我们的现代化建设又是同如何观察国际形势,参与国际事务,开展对外工作,努力争取对我有利的国际环境密不可分的。

二、经济增长与社会全面进步

正确对待经济增长与社会发展的关系,是中国式的现代化中的重要课题。

首先,经济增产和社会发展是相互依存、互为因果的互动关系。经济建设是社会发展的前提和基础,社会发展是经济建设的结果和目的。社会发展的宗旨是促进人民生活质量、人口素质和社会文明程度不断提高,这就有赖于各项社会事业的建设,特别是经济建设的发展。只有经济发展达到和保持一定的水平,才有可能逐步消除贫困和落后,提高人民的生活质量和社会的文明程度。离开经济建设这个中心谈论社会发展,便是缘木求鱼。同时又应该看到,社会发展,调节人与人的矛盾和利益关系,提高社会公平和文明程度,保持国家的稳定,可以为经济建设创造良好的社会环境;民主法制建设、精神文明建设,为经济建设提供了有力的政治法律保障、精神动力、智力支持和文化氛围;合理控制人口、提高资源利用率、保护环境等,对于促进经济健康发展所产生的影响,也是不言而喻的。把社会发展只是看成由经济所决定的被动的因素,也是错误的。

其次,具有雄厚的经济实力,虽然是解决一切社会问题最根本的条件,但是经济增长不可能自动带来社会全面进步,不可能自动解决现代化过程中的种种社会问题。不仅如此,随着经济的快速增长和市场经济的扩展,有些社会发展问题还会日益突出,成为影响现代化建设和社会稳定的紧迫课题。例如,经济发展与民主法制建设不相适应,商品经济大潮对精神文明建设的冲击,经济建设与人口、资源、环境之间的矛盾趋于紧张,以及“现代文明病”、“城市病”的诱发等等。因此,经济越发展,越应当重视社会发展工作,越应当采取积极措施,促进社会全面进步,“与其临渴掘井,不若未雨绸缪”。当这些问题始见端倪尚未形成大气候之际,及时察觉并采取有力的预警、防范步骤,是后进现代化国家的明智之举。否则,就会被迫吞下自己种下的畸形发展的苦果,付出高昂的代价。

再次,社会主义制度的优越性,说到底在于它能造福于广大人民群众,满足人民日益增长的需求。现阶段,我国人民群众的最大利益和迫切愿望,首先是提高生活水平,走向富裕。因此,倘若不实行“以经济建设为中心”,就得不到人民群众的支持和拥护,社会主义的优越性就无从体现。但是,人民群众的利益和要求是多方面、多层次的,也是不断增长和发展的。我们所说的“社会发展”,是一项内容十分丰富的浩大的系统工程,它的本质在于着眼于人民群众,服务于人民群众,满足人民群众日益增长和不断发展的需求;在于人民群众当前利益和长远利益的紧密结合,最终实现社会的全面进步和人的全面发展。也就是说,社会发展工作直接地全面地反映了社会主义制度的优越性。正如科学社会主义创始人在论及未来新社会时,一再指出的:它是“在保证社会劳动生产力极高度发展的同时又保证人类最全面的发展的这样一种经济形态。”(《马克思恩格斯全集》第19卷第130页)

总之,我们既要坚持以经济建设为中心,又不能片面追求经济增长;既要把经济现代化置于整个现代化事业的核心和基础地位,又不能把现代化仅仅归结为经济现代化。要自觉地树立经济与社会协调发展的观念,在重视经济发展的同时,十分注意推动社会的全面进步。

三、“物的现代化”与“人的现代化”

现代化不仅是“物”的现代化,不仅是工业、农业、国防、科技的“四个现代化”,也不仅是各方面社会生活的现代化,同时还是“人的现代化”。衡量一个国家、一个社会之发达与否,不仅要看物质生产指数的增长和劳动生产率的提高,也不仅要看经济结构、政治运作和社会环境的进化,还要看人的现代化程度。人是社会存在的前提,是社会活动的主体。在社会发展中,无论是生产力的决定作用,还是生产关系的反作用,都要通过人才能实现,都是人的作用的表现。因此,社会进步归根到底体现为人的解放,体现为人从盲目的自然力和社会关系以及与之相联系的旧思想、旧观念的束缚中摆脱出来,获得自由。所以,马克思恩格斯一直把共产主义社会的基本特征,归结为人的全面的自由的发展。

所谓“人的现代化”,包括人的物质生活的改善或表层文明的实现,如衣食住行、待人接物之类,更重要的是人的科学文化素质、思想道德素质、社会心理素质和其他职业素质,与现代化社会的要求相适应,也就是深层精神文明的建设和塑造。只有不断提高人的文明素质,不断优化社会人文环境,经济才能持续、稳定、健康地发展,社会才能不断地进步。所以,提高全民族的思想文化素质,是实现现代化的必要条件,也是社会主义现代化所要达到的重要目的之一。江泽民同志在中国科协四大的讲话中指出:“党的十一届三中全会决定全党工作重点转移到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上来,这是一次具有战略意义的转变。把经济建设真正转移到依靠科技进步和提高劳动者素质的轨道上来,是十一届三中全会决定的工作重点转移的进一步演化,是把这个转移推到一个更高的阶段,同样具有战略意义。”我们要深刻领会和全面掌握这两个转移,当前和今后切实完成第二个转移,显得尤其重要。

物质文明和精神文明的关系,是“物的现代化”与“人的现代化”这一命题中的一个基本理论问题。首先,物质文明与精神文明乃是相互交织、相互渗透的社会文明整体。一般地说,物质文明体现着人与自然的关系,是人对自然界能动作用的物质表现。“改造自然界的物质成果就是物质文明,它表现为人们物质生产的进步和物质生活的改善。”(《中国共产党第十二次全国代表大会文件汇编》第34页)但是,“物质文明”不等于哲学中的“物质”概念,即独立于人的意识之外的自然或社会存在。物质文明既表现为物质生产手段的进步,又表现为人对自然物的索取、占有、创造的质与量的水平,换言之,在物质文明中凝结着人的劳动、智慧和社会的属性。精神文明同物质文明相伴而生,精神生活的过程是物质生活过程在人们意识中的反映。“在改造客观世界的同时,人们的主观世界也得到改造,社会的精神生产和精神生活得到发展,这方面的成果就是精神文明,它表现为教育、科学、文化知识的发达和人们思想、政治、道德水平的提高。”(同上书)因此,把社会文明分解为不同的部分只具有相对的意义。正如邓小平同志所说:“为了建设现代化的社会主义强国,任务很多,需要做的事情很多,各种任务之间又有相互依存的关系,如像经济与教育、科学,经济与政治、法律等等,都有相互依存的关系,不能顾此失彼。……现代化建设的任务是多方面的,各个方面需要综合平衡,不能单打一。”(《邓小平文选》第2卷第249-250页)

其次,物质文明建设与精神文明建设又是相互制约、相互促进的辩证关系。物质生活的生产方式制约着整个社会生活、政治生活和精神生活的过程。物质文明建设为精神文明建设提供物质基础、动力源泉和实践经验,离开物质生产和物质生活的发达与进步,科学的昌明,文化的繁荣,人们思想道德素养的提高,就都会成为空中楼阁,纸上谈兵。然而,精神文明又不是物质文明的附属品和简单的派生物。它作为社会分工的一个相对独立的领域,有其自身的发展规律和不可替代的社会功能,对于物质文明建设而言,资金、材料、设备等“硬件”固然不可少,而智力支持、精神动力、思想保证和社会人文条件等“软件”也是不能或缺的,而且越来越显示其重要性。我国改革开放和现代化建设的日益推进,当代国际舞台上的激烈竞争和严重挑战,都对全民族文化素质和社会精神文明提出了更高更紧迫的要求。对于这种情况,如果认识迟缓,稍有懈怠,如果不注重两个文明的同步发展,必将严重制约经济建设和社会进步。通观历史,由于重视国民素质的提高和社会人文环境的净化,而为经济腾飞、国力增强插上了雄健有力的羽翼;反之,因国民素质低下,社会风气败坏,招致经济凋敝、国力衰微,或者虽曾一度振兴,终至后劲缺乏,半途而废——这些成功的经验和失败的教训,不可不察!

邓小平同志多次强调指出,搞社会主义现代化,一定要有两手,只有一手是不行的,社会主义物质文明和精神文明建设都要搞好,培养有理想、有道德、有文化、有纪律的新人。“从长远来看,这个问题关系到我们的事业将由什么样的一代人来接班,关系到党和国家的命运和前途。”(《邓小平文选》第3卷第45页)因此,精神文明建设常抓不懈,同邓小平同志关注的“以经济建设为中心,解放和发展生产力”,不仅不是对立的,而且是相辅相成的。

四、现代化与现代文明意识

现代化运动同这一运动主体的人所应具有的现代文明意识的关系,可从两个方面加以说明。一方面,现代文明意识是现代化实践的产物,随着现代化的发展而不断衍化和更新,同时又反作用于现代化实践。另一方面,现代化本身就蕴含着现代文明意识的培育,蕴含着社会的精神因素、文化条件和人文环境的塑造。精神和观念是走向现代化一个不可或缺的要素。

通常人们把社会文明区分为器物文明、制度文明和观念文明三大类。其中,观念文明属于人类文明中最高、最深或隐性的层面,是文明的核心和灵魂。它包括作为知识体系的科学文化,还包括作为意识形态的理想信念、价值取向、伦理道德、审美情趣、心理状态、民族性格、思维方式等等,中国的社会主义现代化,要求实现文化中深层意识的现代化,即全民族的现代文明意识的生成和发展。

何谓现代文明意识?这是个比较复杂的问题,一时难于下一个确切的定义。不过商品经济意识、民主法制意识和人文文化意识,毫无疑问是现代文明意识中的重要内容,甚至可以说是现代文明社会中的主体意识。这里所要探讨的是这三种意识在社会生活中的位置及其相互关系。

第一,在现代社会的构成和运作中,三者都是不可缺少的,任何一个方面的失落都不能称之为现代文明社会。商品经济意识是现代文明意识生长发展的基础,缺乏商品意识的文明,不可能是现代文明。但是,“基础”并不是现代文明意识的整体,缺乏民主法制意识和人文文化意识,也不可能是现代文明。只有把商品经济意识、民主法制观念、人文精神三者紧密结合起来,才符合现代文明建设的需要,才适应当今时代发展的进步潮流。片面强调商品意识,忽视民主法制观念,排斥人文精神、道德规范,无论是从世界还是从我国的发展来看,都是一种有害的倾向,只会导致社会的畸型发展,因此必须加以摈弃。

第二,在现代社会的实践活动中,三者虽然相互依存,相互渗透,但却不能相互混淆和替代。因为它们具有不同的内涵、特点和机制,分别反映人类社会不同领域、不同范围的需求。商品意识所反映的是商品经济活动中的规律。人在商品经济领域中从事活动的目的是追求和实现物质利益,在这一领域中人与人的关系表现为商品生产和交换的物化关系。商品经济意识是以物质利益驱动或求利盈利原则为核心的各种思想观念和价值取向,包括利润、金钱、效率、竞争观念等。民主法制意识所反映的是国家的政治活动和人民的政治行为的规范,包括人民作为国家和社会的主人行使一切权力的观念,公民享有民主平等的权力和履行相应义务的观念,在社会基层生活中实行民主管理和群众自治的观念,建立人与人之间平等、团结、友爱、互助的关系以及个人与国家、社会的正确关系的观念,体现民主政治要求的以法治国、依法办事的观念等。人文文化意识所反映的是以人的精神世界的发展为中心的社会要求和价值取向,包括对科学知识、崇高理想、优良道德、美好情感、高尚人格的追求,对真善美的追求和满足等。

既然商品经济意识、民主法制意识、人文文化意识各有其特定的内涵,也就各有不同的适用范围和界限,不能随意“越位”和“跨界”。商品经济活动以交换价值为基础,反映这种活动的商品意识,必然要把能否获利赚钱作为评价行为效果的尺度,可是政治生活领域和文化领域的要求则与此不同。人们如果把诸如服从多数、保护少数一类民主政治原则,把友爱、互助、同情、奉献一类人文精神和道德原则,掺进商品经济活动之中,要求商品经营者恪守这些原则势必会影响效率、利润、金钱等法则的运行,违背商品交换和市场竞争的需要。反之,人们如果把商品经济尺度扩展为整个社会的价值尺度,把商品交换法则当作认识、评价和指导社会生活的最高原则,社会上一切有用对象甚至权利、义务、荣誉、良心都被纳入商品交换范围,把本来不属于商品的东西统统当作商品买卖,其结果势必抹煞政治生活和文化生活中非经济价值追求的特点和评价标准,把人与人之间的关系变成单纯的功利关系、金钱关系,把人变成单纯的“经济动物”、金钱的奴仆。更加严重是,这样一来将不可避免地导致权钱交易,政治腐败,导致信仰的丧失,高雅文化的衰落,导致丑恶现象蔓延,社会风尚败坏。

第三,在培育和建构现代文明的过程中,虽然三者缺一不可,但是要看到,它们存在着层次和功能上的区别。商品意识固然是近代文明意识的基础,但它反映的主要是物质生活利益即人的生存的要求。人要生存就不能没有物质利益,即所谓“物欲”。可是,如果仅仅停留在这个层次上,便不可能懂得更高的人生价值和更广阔的生命世界。19世纪法国著名作家维克多·雨果说过:“人有了物质才能生存;人有了理想才谈得上生活。你要了解生存与生活的不同吗?动物生存,而人则生活。”“生活,就是有正义感,有真理,有理智,就是忠矢不渝,诚实不欺,表里如一,心智纯正,并且对权利与义务同等重视。”(《莎士比亚论》)雨果在这里把“生存”与“生活”加以区别,提出了人的“生活”应该具备的那些品质,都不是商品意识所能包容的。所以,要使人们乃至全社会树立现代文明意识,就不能只是停留在商品意识的层次上,而必须提升到政治文明和精神文明的水平上来。

商品意识、民主法制观念和人文道德规范,各有其特殊的作用和功能。法律所解决的问题是经济自身规则所不能解决的;道德所解决的问题,又是经济规则和法律所不能解决的。只有经济、法律、道德三者结合,相互补充,相互制约,才能聚合为一个完整的现代社会的行为规范体系。即使对于商品经济活动来说,也需要强有力的社会调控。否则,它在给人类创造丰富的物质财富,给社会注入巨大活力的同时,也会带来一系列社会矛盾和难题,使人类自食其果。现代商品经济社会的调控方式,除了商品经济运作规则自身以外,还要发挥严格的社会法律和有效的道德教化对商品经济社会的调节、规范和引导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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