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展社会主义民主政治要正确处理“四个关系”,本文主要内容关键词为:正确处理论文,社会主义民主政治论文,关系论文,此文献不代表本站观点,内容供学术参考,文章仅供参考阅读下载。
一、正确处理执政党与国家政权的关系
政党政治是现代民主政治的基本特征之一。政党政治的核心是执政党与国家政权的关系问题。执政党和国家政权是不同的政治实体,各有自己的职能。一般说来,执政党的职能具体表现在定向、引导、协调和监督四个方面,而国家政权机关的职能则不同,它主要是依靠权力,即立法、司法和行政的权力,把党的纲领和路线、方针变成国家意志,使之具体化。在当代中国,执政党与国家政权的关系就是中国共产党与人民民主的国家政权之间的关系。党政是两个具有不同职能的政治实体,党政不分或以党代政,从根本上来说,是与党组织和支持人民当家作主的执政本质不相符的。党领导人民建立国家政权,同时又要组织和支持人民掌握国家的权力,而不是包办或代替。党在建立社会主义国家政权、领导社会主义革命过程中形成的一元化领导方式对于我们夺取革命战争的胜利,实现对国家和社会的全面统合曾经起过重要的作用。但是,随着我们党从领导人民为夺取全国政权而奋斗的党,成为领导人民掌握全国政权并长期执政的党;从受到外部封锁和实行计划经济条件下领导国家建设的党,成为对外开放和发展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条件下领导国家建设的党这两大历史性的重大变化,国家在管理经济和社会事务方面的相对独立职能更加凸现出来,党的领导的实现就不能简单地通过把国家纳入自身的领导和组织体系来实现,相反,则必须通过党积极地进入国家政权体系并在其中赢得主导权来实现,也就是通过有效的执政来实现。
作为执政党,党的领导必须通过党的执政来体现,其理论上的含义是:党要作为国家政权体系内的领导力量,来控制国家政权,领导国家生活。党的领导主要是政治领导、思想领导和组织领导。通过制定大政方针、提出立法建议来实施政治领导;通过向国家政权机关推荐重要干部来实施组织领导;通过进行思想宣传、做好思想政治工作来实施思想领导;同时通过发挥党组织的战斗堡垒作用和党员的先锋模范作用,用实际行动来团结和带领人民群众朝着党的既定目标前进,从而更有效地实施党在各个领域的领导。党要以“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按照“总揽全局、协调各方”的原则,规范党委与人大、政府、政协以及人民团体的关系,支持人大依法履行国家权力机关的职能,经过法定程序,使党的主张成为国家意志,使党组织推荐的人选成为国家政权机关的领导人员,并对他们进行监督;支持政府履行法定职能,依法行政;支持政协围绕团结和民主两大主题履行职能。加强对工会、共青团和妇联等人民团体的领导,支持他们依照法律和各自章程开展工作,更好地成为党联系广大人民群众的桥梁和纽带。党通过这样积极地进入国家政治生活并在其中赢得主导权来实现其领导,对于推进社会主义民主政治建设具有全局性作用。反之,如果离开了必要的法律程序和必要的政治过程,党就不能有效地掌握国家政权,从而可能导致党的执政能力的严重弱化。
二、正确处理政府与社会的关系
政府与社会的关系,是指政府与各种社会组织、社会团体以及普通社会成员之间的关系。政府和社会的辩证关系表现为,社会对政府具有制约作用,同时,政府对社会也具有规范作用;政府和社会这两个组织体系之间既相互对立,又密不可分;社会应该是第一位的,政府是第二位的,社会是政府存在的前提和基础,如果没有社会,政府也就失去了其存在的理由。
马克思和恩格斯曾经预言,随着社会主义革命的胜利,国家政权作为一种统治阶级的机器立即开始它的消亡过程,整个社会最终将变成一个不带强制色彩的“自由人联合体”。但是,在现实社会主义的实践中,几乎所有的社会主义国家都走上了强化国家政权和强化政府对社会控制的道路。这是因为马克思设想的国家与社会关系是建立在高度发达的社会生产力水平基础之上的。而现实社会主义都是在经济文化水平落后的基础上建立起来的,公有制基础上的计划经济制度和在落后的经济文化基础上实现现代化的历史任务,决定了现实社会主义国家与社会的关系必然是国家全面主导社会的关系。这种“强政府、弱社会”的模式,使新建立的社会主义国家在政府的有效动员和组织下,很快恢复了稳定和秩序,工业化迅速推进。但随着社会经济发展特别是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发展,所有制结构出现了重大变化,造就了数量众多的,产权结构多元化、发展形式多样化的独立所有制单位和所有者,社会主体的自主意识增强,其深刻的政治意义在于有效地促进了社会自主性的发展,从而使过去的政府与社会关系模式越来越不适应急剧变化着的社会发展的要求。与市场经济相对应的理想的政府与社会关系模式应该是:政府对社会具有自觉有力的调控能力,既能够保证社会的有序运转,又不侵害社会自由和公民权利;政府的社会规范能力既能保障有效的产权的确立和有效市场的形成,又不影响社会的独立性与自主性。社会具有相对的独立性,各种社会组织在法律许可的范围内享有较为广泛的自主活动空间,国家行政关系之外的各种社会关系形式在社会生活的协调过程中发挥较大的作用;政府与各种社会组织之间建立起一种协同合作、互相监督、互相促进的良性互动机制。这种模式就是“强政府、强社会”的模式。
从“强政府、弱社会”模式走向“强政府、强社会”模式,是社会主义现代化的客观要求。社会主义现代化是在经济文化比较落后,社会经济结构极不平衡的环境中进行的 ,“强政府、弱社会”的旧模式又导致社会发育不足,社会自主和自我协调能力弱化。 随着市场经济的发展和利益格局的多样化使政府与社会关系更为复杂,政府与社会关系 的现状迫切要求“强政府、强社会”的关系模式。也就是说,社会主义现代化的不断推 进要求政府主导能力与社会自主能力同步增强。政府要作为社会总体利益的维护者,在 尊重社会及各种组织法律上的独立性的前提下积极介入社会生活过程,对后者的活动进 行多种形式的自觉有力的协调和引导,为它们的发展创造适应的环境和条件;社会和各 种组织作为特定利益的结合体,要正确利用法律规范,充分利用政府创造的条件,进行 各种活动,积极有效地维护和实现自身的权益,从而焕发出旺盛的生机和创造活力,不 断增强对政府行为的影响力和监督力。实现“强政府、强社会”的目标模式,既要进行 政府制度的创新,又要进行社会制度的创新。政府制度的创新大体包括以下几个方面的 内容:转变政府职能,按照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要求,逐步减少政府的微观经济管 理职能,加强政府的宏观调控职能,强化政府的公共服务职能和社会保障职能。改革政 府行为模式,把我国政府管理国家事务和经济文化等各项工作的基本方式从依靠政策治 理国家转变到依法治国上来。改革政府体制,实现政府权力各部分既要保持相对独立性 ,又要保持相互的制约;健全制度化的参与机制,保证社会权力和政府权力的和谐性; 健全政府行为的监督机制。同时,还要通过社会制度创新,积极培育各种带有自治性、 自主性的社会组织;落实各种社会组织的经营和管理自主权,确保各种社会组织在法律 范围内享有较为广阔的自主活动领域;促进各种社会中介组织的发育和发展。这种承认 和尊重人民群众积极性的政府与社会的关系模式,对于社会主义民主政治建设,对于加 快推进社会主义现代化,具有十分重要的战略意义。
三、正确处理党内民主和人民民主的关系
中国共产党是中国的执政党,党的性质和地位决定了党内民主建设在整个社会主义民主建设中处于核心和关键地位。邓小平历来重视发展党内民主,重视党内民主对于整个社会主义民主的推进作用。他指出:“政治局面首先要从党内造成。……如果党内造不成,国家也造不成。我们党一定要造成这样的生动活泼的政治局面,我们党内一定要有充分的民主。”[1]党的十六大政治报告也指出:“党内民主是党的生命,对人民民主具有重要的示范和带动作用。”这一思想无疑是十分深刻的,也是符合中国国情的。从党的任务看,党的大事也就是国家的大事,党内的大问题能够民主决策,国家政治生活民主化也就有了基础。从历史经验看,什么时候党内民主正常、活跃,社会主义民主就发展得快而好,什么时候党内民主遭到破坏,社会主义民主必定受挫。从党与社会的关系看,党是先锋队,党内民主发展了,全国人民就会学习、效仿,整个社会的政治民主化程度也会随之提高。从可行性看,党是一个具有共同利益和目标的政治组织,成员的文化素质和思想性觉悟高,通过发展党内民主推动整个社会的政治民主,成本最低,风险也最低。
发展党内民主的关键就是要加强民主集中制建设,尊重和保障党员的民主权利,充分调动党员的积极性,发挥党员的创造性。民主集中制是我们党的根本组织制度,也是我们国家的根本组织制度。作为执政党,我们党能否认真实行民主集中制,不仅对于党的建设,而且对于国家政权组织建设,都有了极其重大的意义。因为民主是集中的基础,没有充分的民主,就不可能有正确的集中;离开了民主这个基础,民主集中制就无从谈起,就从根本上失去了存在的可能和意义。因此,江泽民指出:要进一步发扬党内民主,加强制度建设,切实保障各级党组织和党员的民主权利。疏通和拓宽党内民主渠道,使党员的意见、建议、批评能够及时准确地反映上来。
发展人民民主可以借鉴发展党内民主的经验、措施和形式。从制度建设上看,为扩大党员对党内事务的知情权、参与权,保障党员民主权利,需要健全完善相关的制度,使民主建设制度化、规范化、程序化。坚持这一做法可以有力地推动政府机关和群众性组 织的民主化进程,健全民主选举制度,实行政务和财务公开,使广大人民群众对身边的 经济、政治和社会事务能够参与讨论,决定基层公共事务和公益事业的发展,进行民主 管理、民主决策和民主监督。从疏通和拓宽民主渠道上看,只要党内的民主渠道得到疏 通和拓宽,就可以实现人民民主的广泛性。我国的工会、共青团和妇联组织,是党联系 广大职工、青年和妇女的桥梁和纽带,是发展人民民主的重要渠道。这些群众团体中的 党组织把民主渠道拓宽了,疏通了,他们就会依照法律和各自的章程,独立自主地开展 工作,积极参与对国家和社会事务的管理,反映广大职工、青年和妇女的意见。
四、正确处理坚持党的领导、人民当家作主和依法治国的关系
正确处理执政党与国家政权的关系,政府与社会的关系,党内民主与人民民主的关系,归结起来就是正确处理坚持党的领导、人民当家作主和依法治国的关系。党的十六大报告指出:中国共产党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的领导核心。发展社会主义民主政治,最根本的是要把坚持党的领导、人民当家作主和依法治国有机统一起来。社会主义民主政治的最高形态和根本目标,是实现高度的人民民主。共产党执政就是领导和支持人民掌握管理国家的权力,实行民主选举、民主决策、民主管理和民主监督,保证人民依法享有广泛的权利和自由,尊重和保障人权。我国实行的人民民主专政的国体和人民代表大会制度的政体,本质上都是为了实现和保障人民民主。我们正在推行的依法治国,也 是广大人民群众在党的领导下,依照宪法和法律规定,通过各种途径和形式管理国家事 务,管理经济文化事业,管理社会事务,保证国家各项工作都依法进行,逐步实现社会 主义民主的制度化、法律化。因此,坚持党的领导、人民当家作主和依法治国具有本质 上、价值取向上的一致性。
扩大和发展民主,必须以人民当家作主为基础。人民当家作主是社会主义的实质和核心。在社会主义国家,人民是国家的主人,国家的一切权力属于人民,人民按照宪法和法律的规定,不仅享有各项公民权利,而且享有管理国家事务、管理经济文化事业、管理社会事务的权力。我国的基本政治制度和由它派生出来的各项具体制度,无不以人民在国家政治生活中的主人翁地位为出发点和归宿,不允许任何人在国家政治生活中凌驾于人民之上。人民是国家一切权力的来源,也是国家权力的主体。社会主义民主政治建设只有以人民当家作主为基础充分实行民主,保证人民的民主权利,才能坚持社会主义方向,才能具有深厚的群众基础和可靠的力量资源。
社会主义民主的实行和扩大必须坚持党的领导。只有在党的领导下,才能保证社会主义民主得到最切实的保障。坚持党的领导,是任何时候都不能动摇的原则。党的领导是历史选择的结果,是人民选择的结果。在全面建设小康社会,推进社会主义民主政治建设中,一个强大的政党是实现政治稳定不可缺少的因素之一。“一个现代化中政治体系的安定,取决于其政党的力量。一个强大的政党能使群众的支持制度化。政党的力量反映了大众支持的范围和制度化的水平。凡达到目前和预料到的高水平政治安定的发展中国家,莫不至少拥有一个强有力的政党……同有强大政党的体系相比,在没有强有力政党的政治体系上,更容易出现暴乱、骚动和其他形式的政治不安定。”“在高度现代化的国家,政党数量多寡无碍于它拥有强壮之势;而在低度现代化国家,一党制可强可弱,但多党制却毫无例外都是软弱的……没有一个发展中国家拥有稳定的多党制。在发展中国家,一党制要比多党制稳定得多。”[2]亨廷顿的逻辑就是,正在走向现代化的国家需要政治稳定,政治稳定需要政府权威来保障。政府权威又源于强大的政党。对中国而言,坚持中国共产党的领导是维持社会稳定的基本支柱,是实现人民当家作主的根本保障。
依法治国是党领导人民治理国家的基本方略。社会主义民主建设必须和社会主义法制建设紧密结合。加强法制建设,实施依法治国方略,是社会主义民主政治建设的重要内容和重要保证。依法治国,就是广大人民群众在党的领导下,依照宪法和法律规定,通过各种途径和形式管理国家事务,管理经济文化事业,管理社会事务,保证国家各项工作都依法进行,逐步实现社会主义民主的制度化、法律化,使这种制度和法律不因领导人的改变而改变,不因领导人看法和注意力的改变而改变。依法治国方略的确定,有效地解决了人民当家作主的途径和保障问题。实施依法治国方略,充分体现了社会主义制度下人民民主的本质,表明人民当家作主、管理国家和社会,已经进一步纳入了法制化的轨道。法律应该成为党领导和支持人民当家作主的主要凭靠,同时也成为党从事执政活动的规范和约束。依法治国方略的实施,一定能把我国民主法制建设提升到更高的境界,一定能保证我们创造更高更优越的民主制度。
标签:政治论文; 社会主义民主政治论文; 人民民主论文; 社会管理论文; 民主制度论文; 社会主义社会论文; 社会主义革命论文; 组织职能论文; 经济论文; 依法治国论文; 法律论文; 时政论文; 法治中国论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