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土地是我们赖以生存和发展的物质基础,具有稀缺性,不可再生性。随着我国人口的增长,我国的土地人均占有量在逐渐的下降,这种情况下做好土地的使用和规划管理就显得非常的重要。我国土地管理在基本认识及相关实践中尚存在诸多不足之处,本文对此进行了较为深入的剖析,指出其问题所在,进而对进一步深化土地管理提出了具体建议和对策。
关键词:土地管理;问题不足;解决措施
目前我国人多地少,土地形势较为严峻。并且随着经济的转型和发展,土地资源也在国民需求量日益增加的背景下变得越来越稀缺,怎样调整土地的利用分配,是我国所面临的一个非常棘手也非常关键的问题。1998年《土地管理法》修改,我国选择采用土地用途管制制度,自该制度实施以来,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的效力得到了强化,农用地尤其是耕地也受到了有效的保护。但是,当前我国社会利益主体多元化的趋势愈加明显,部分土地使用者常常采取一些追求眼前利益和局部利益的土地利用方式来满足自身利益的需要,这造成了耕地数量锐减,乱征乱批土地等违法现象泛滥。尽管近年土地管理改革有很大成绩,但同时也还存在一些缺陷,其主要问题折射出近年在土地管理上的某些基本认识还存在不足。
1.土地用途管制制度概述
1.1土地用途管制制度的含义
参照我国《土地管理法》的条文内容,我们可以将土地用途管制制度作如下定义,即国家为了保证土地资源的合理有效利用,编制出科学合理的土地利用规划,将土地按照不同的用途划分为若干区域,不同用途间的土地互相转换或变更必须在一定限制条件的约束下通过申请许可才能实现的具有国家强制性的管理制度。
1.2土地用途管制制度的特征
土地用途管制制度与过去的分级限额审批制度相比,发生了很大的改变,有着诸多不同之处,具体而言该制度具有以下特点:就管理依据而言,分级限额审批制度依据用地数量指标进行土地管理,而土地用途管制制度则是依据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及土地利用年度计划等进行土地利用管理;就用地审批方式而言,分级限额审批制度采取逐项审批的方式,而土地用途管制制度采取分批次审批与逐项审批相结合的方式;就管理模式而言,分级限额审批制度采用单一资源管理的模式,而土地用途管制制度采用的是资源管理与资产管理并重的模式。
2.我国土地管理主要问题的认识
2.1农村土地管理中存在的不足
当前形势下,我国的各项法规以及各项法律已逐步得到了落实,我国农村土地承包制度相对来说比较稳定和成功,农民比较满意,但是,仍然存在着部分农村地区的农民自身法律意识比较模糊,时常发生侵害农民自身土地合法权益的现象。其中,相对来说集体经济比较薄弱,出现了入不敷出的现象,自从实施农村税费改革以后,使得农村的集体经济收入有所减少,有些农村地区除了有少量机动地承包费用之外,几乎没有其他的收入,还有些农村甚至存在债务。所以,有些农村采取将机动地对外发包、强制性流转农户承包地、高价对外出租承包地、出卖集体地等等方式,产生了诸多问题。
2.2城市规划缺乏弹性的矛盾仍十分突出
随着近年经济复苏,城镇化发展,东部沿海一些地区又出现指标远不够用的情况,而西部有的省指标又很富裕。地方对规划、计划体制增加弹性的呼声很高。土地利用计划管理体制不改革,将反复出现这些问题。在经济发展加快的形势下,资源配置的计划管理与经济建设关系难以理顺的矛盾,已到了该解决的时候。
2.3明晰土地产权方面尚存在的问题
一方面,农村集体土地产权虚置,易造成集体土地流失,不利于保护农地。
期刊文章分类查询,尽在期刊图书馆另一方面,至今我国未实行市地国有,农地农有政策,造成城市土地国有与集体权属混杂,依靠土地食利者农民阶层有逐渐扩张态势,我国城镇化过程方方兴未艾,对此必须早日予以治理。
2.4土地利用率低,囤地现象严重
土地用途管制是在确定土地分类用途后进行合理规划安排,实现土地集约利用的一项制度。但是在实际操作中,却出现了大量的囤地现象,开发建设的土地面积与规划确定的土地面积远不符。一些地方政府在土地利用项目的名称上做文章,变相圈占土地,表面上看是为了适应城市建设与发展的需要,实际上一些地方政府仍借此大发土地横财。有些以党政机关搬迁为名,进行城市扩张,希望以此拉大城市骨架,筹集建设资金;还还存在一些以旅游开发为掩护从事高档住宅开发,规避宏观调控。
3.土地管理的对策
3.1农村土地管理要依法行政,落实土地承包制度
纵观当前农村土地管理中存在的诸多问题,我们不难发现,很多问题都是因为土地管理自身的政策没有落实到位而引起的,从本质上决定了干部与群众关系是否正当和紧密,想要解决这一问题,那就要求农村干部和人民群众必须要对土地管理相关的制度和规章进行认真的学习。最主要的是必须将农村干部自身政治觉悟以及法律意识进行有效提升,使农村干部做到依法行政、言出必行以及廉政公明,对执有农村土地管理的权力进行合理运用。除此之外,必须要对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的流转进行努力规范和积极引导,要求干部必须要严厉制止那些强迫或者妨碍农户依法对于承包地实施流转这样的行为,将健全土地承包关系和稳定土地承包关系作为基本前提。
3.2完善制度设置,强化法律责任
完备的法律法规与合理有效的责任承担机制,是加强土地用途管制,促进社会经济顺利发展的重要保证。目前看来,我国的土地管理法律体系不够完善。因此,当务之急,我国应该在生态文明的视角下修订土地管理法,加快完善法律规范的内容,并确保其有效实施。推进土地立法的生态化,完善制度相关法规;强化法律责任,严惩土地违法行为;改进土地利用分类体系,服务生态文明建设;保障生态用地的合理开发利用;推行科学合理的土地利用规划。
3.3对土地资源有效监管
当前,虽然我国开发区土地经营管理体制在改革中不断的取得进步和完善,但由于受到众多因素的影响,体制方面还存在诸如问题。总结开发区土地管理的经验教训,得到了以下对策。建立土地管理部门与相关经济部门相互配合相互制约、并能综合运用各种调控手段来保证经济发展与土地合理利用相协调的新型土地供应机制。明确土地管理部门、开发区管委会以及其它相关部门土地管理的权责,按照管用分离、分工明确的原则建立健全统一领导、垂直管理与各级政府相关部门协调一致的管理体制。加强土地立法体系建设,坚持依法行政,做到对土地违法行为有法可依、执法必严,严厉查处各级政府越权批地以及开发商的土地违规行为。
4.结束语
综上所述,文中笔者结合自己的工作经验,对我国土地管理的相关问题进行了分析,指出了其中的用地问题。笔者并结合先行的土地管理法规以及实际用地情况,对我国目前的土地管理问题谈了自己的看法及对策,诸多不足,还望批评指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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论文作者:杨雪娟
论文发表刊物:《基层建设》2019年第3期
论文发表时间:2019/4/2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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