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共“二大”研究争议中的六个历史问题,本文主要内容关键词为:中共论文,历史论文,此文献不代表本站观点,内容供学术参考,文章仅供参考阅读下载。
中图分类号:D231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000-579(2012)06-0017-06
1922年7月,在上海召开的中共“二大”,在中国共产党的历史上有着极其重要的地位。中共“一大”的伟大历史意义在于宣告了中国共产党的成立,而中共“二大”依据列宁关于殖民地半殖民地的学说和远东大会的精神,分析了国际形势和中国社会政治经济状况,通过了《中国共产党第二次全国代表大会宣言》、《中国共产党章程》以及9个决议案。“二大”明确制定了党的最高革命纲领和最低革命纲领,最高革命纲领是实现社会主义和共产主义;最低革命纲领,即民主革命纲领,就是打倒军阀,推翻帝国主义的压迫,统一中国为真正的民主共和国。“二大”还第一次确定了民主联合战线的策略,制定了第一部《党章》,第一次比较完整地对工人运动、妇女运动和青少年运动提出了要求,第一次喊出了“中国共产党万岁”的口号。“二大”在中国共产党的历史上是一个里程碑,她同中共“一大”一起完成了党的创建任务。因为“二大”是在极其秘密的情况下召开的,所以关于“二大”召开的时间、地点、参加人员等都是历史之谜。从20世纪50年代开始,经参加会议当事人的回忆及一批史学工作者的共同努力,关于“二大”的相关历史谜团被慢慢揭开。2012年是中共“二大”召开90周年,让我们拨开历史的重重迷雾,展示中共“二大”研究的众多历史谜团。
一、关于中共“二大”召开时间的五种说法
关于中共“二大”召开的时间曾经有如下五种说法:
(一)1922年冬召开。该说法源自毛泽东。1936年6-10月,美国著名记者埃德加·斯诺对中国西北革命根据地进行了实地考察,与毛泽东、周恩来等进行了多次长时间的谈话。期间,毛泽东回忆“二大”时说:“党的第二次代表大会于1922年冬在上海召开,我本想出席,却忘记了开会的地址,也没能找到任何同志,所以就错过了。”[1](p119)经多方查证,毛泽东的说法有误,可能是毛泽东记忆错误所致,而且毛泽东的这一说法是孤证。
(二)1922年7月召开。该说法源自中共“二大”代表蔡和森。蔡和森1921年底加入中国共产党,在中共中央从事党的理论宣传工作。1922年6月,蔡和森出席了中共“二大”,并参与起草了“二大”宣言,会上蔡和森与陈独秀、李大钊、张国焘、高君宇当选为中央执行委员会委员,蔡和森负责宣传工作。1926年蔡和森在《中国共产党史的发展》一文中说“第二次大会在一九二二年七月”[2](p479)召开。此外,苏联人葛萨廖夫以及中共“二大”代表李达的观点与蔡和森也是一样的。
葛萨廖夫是苏联驻华军事参赞处的一名打字员,一度担任负责核对文件的秘书。1926年,葛萨廖夫曾撰写了《中国共产党简史》,介绍了中共早期情况,在文章中葛萨廖夫这样写道:“远东会议开过不久,一九二二年六月(也许是七月)里,(中国共产党)党的第二次全国代表大会开幕。”[3](p466)李达是中国共产党早期著名的马克思主义理论家之一,1920年8月,李达与陈独秀、李汉俊等人在上海共同发起成立共产党的早期组织,1921年7月,李达参加中共“一大”,会议上陈独秀、张国焘、李达被选为中央局成员,李达分管宣传工作。1922年,李达出席中共“二大”,而且是正式代表。1955年8月,李达在回忆中共“二大”时说,“党就在七月间召开了第二次代表大会”。[4](p587)
(三)1922年5月召开。该说法源自瞿秋白。瞿秋白曾两度担任中共最高领导人,他在《中国共产党历史概论》中认为中共“二大”是“1922年的5月”[5](p255)召开的。《中国共产党历史概论》是瞿秋白1929年至1930年在莫斯科列宁学院发表的报告,瞿秋白所依据的材料是莫斯科档案馆保存的俄文版的中共“二大”文件,1926年5月1日印刷这个文件时,不知何故对《二大宣言》发表的时间1922年7月特别进行了声明:“本是1922年5月,误排7月。”瞿秋白没有出席“二大”,就依据这个声明,将中共“二大”召开的时间定为了5月。后来,毛泽东的秘书胡乔木在为纪念中国共产党诞生30周年而著的《中国共产党的三十年》一书中,也采用了该说法。
(四)1922年7月10日左右召开。该说法源自中共“二大”代表张国焘。1922年7月,张国焘出席了中共“二大”,会上张国焘与陈独秀、李大钊、蔡和森、高君宇当选为中央执行委员会委员,张国焘负责组织工作。1961年,美国堪萨斯大学派人找到经济窘迫的张国焘,希望他写回忆录。4年之后,张国焘完成了100万字的《我的回忆》一书,后来,香港明报月刊买了张国焘这本书的中文版权。张国焘在《我的回忆》一书中说:“第二次代表大会终于七月十日左右”召开。[5](p195)
(五)1922年7月16日至23日召开。该说法的依据是中央档案馆保存的1922年7月印行的《中国共产党第二次全国大会决议案》的文件。在这些原始的档案资料中,中共“二大”通过的《中国共产党党章》文本中,在第六章附则第二十九条,明确写着“本章程由本党第二次全国代表大会(一九二二年七月十六日—二十三日)议决,自中央执行委员会公布之日起发生效力”。[5](p56)因为该资料是关于中共“二大”召开日期的第一手原始资料,所以非常可信,由此,也就确定了中共“二大”召开的时间是1922年7月16-23日。原共产国际派中国代表达林在其回忆录《中国回忆录(1921—1927)》中,也记载了中共“二大”是“1922年7月16日至23日举行”,[5](p235)这可以作为一个很好的佐证。
从以上各种资料来看,“1922年冬说”与“1922年5月说”这两种说法很显然是错误的,而“1922年7月说”、“1922年7月10日左右说”都没有具体的日期,而“1922年7月16日至23日说”可以看做是对“1922年7月说”“1922年7月10日左右说”的补充,而且“1922年7月16日至23日说”源自于档案资料,而且有佐证,这一说法无疑是非常正确的。
二、关于中共“二大”召开地点的四种说法
关于中共“二大”召开的地点曾存在如下四种说法:
(一)在上海某地召开说。该说法源自毛泽东的回忆。在埃德加·斯诺著的《红星照耀中国》一书中,关于“二大”召开的地点,毛泽东回忆说,“二大”是“在上海召开,我本想出席,却忘了开会的地址,也没能找到任何同志,所以就错过了”。[1](p119)
(二)在上海成都路一所中共中央所租的房子里召开说。该说法源自中共“二大”代表张国焘,张国焘在其《我的回忆》一书中说,中共“二大”是“在上海成都路一所中共中央所租的房子里”[5](p195-196)召开的。
(三)在杭州西湖召开说。该说法源自胡乔木。1941年胡乔木担任毛泽东的秘书,被称为“中共一支笔”。1951年,胡乔木撰写了《中国共产党的三十年》一书,在书中胡乔木写道:“党在杭州西湖召集了第二次代表大会。”[6](p7)从胡乔木的履历来看,胡乔木根本不可能是“二大”的参与者,中共“二大”召开这一年,胡乔木也仅仅只有10岁,胡乔木很可能是把“二大”召开1个月后在杭州西湖召开的中共中央执行委员会特别会议(即“西湖会议”)误以为是“二大”了。中共“二大”通过了《关于“民主的联合战线”的决议案》,决定对国民党实行“党外联合”,但共产国际接受了共产国际代表马林提出的“党内联合”政策,即共产党员加入国民党,以实现国共合作统一战线的主张。不久,共产国际派马林携带指示由莫斯科到达上海。根据马林的提议,1922年8月28日至30日,中国共产党第二届中央执行委员会在杭州西湖召开特别会议,参加会议的有陈独秀、李大钊、蔡和森、张国焘、高君宇、马林、张太雷7人。马林在会上传达了共产国际的指示,再次提议中共党员加入国民党组织,这就是著名的西湖会议。
(四)在上海南成都路辅德里625号召开说。该说法源自中共“二大”代表李达。1951年,胡乔木撰写的《中国共产党的三十年》一书引起了李达的注意,对于胡乔木书中说的中共“二大”是在杭州西湖召开的说法,书生意气的李达做出了反应,1954年2月23日,李达致信上海革命历史纪念馆筹备处,信中写道:“关于党的第二次代表大会开会地点问题。我曾经对胡乔木同志说过,开会的地点是在上海,不是在西湖。”“第二次代表大会(到会代表十五、六人)一共开了三天大会,是在英租界南成都路附近的几个地方举行的。第一天的大会是在南成都路辅德里625号举行的,第二、第三两天的大会是分别在一个地方举行的,里街和门牌号码我不记得了,但都在英租界,这是千真万确的。”[5](p173)
其实寻找中共“二大”会址的工作早在1950年就开始了。上海解放后,陈毅市长指示上海市有关部门寻找中共“二大”会址,但当时就会议是不是在上海召开的,一度众说纷纭。1951年担任武汉大学校长的李达在北京写信给上海市委刘晓同志,信中李达“说他在中共一大后负责中央局宣传工作,从陈独秀的寓所搬到南成都路辅德里625号居住,成立了人民出版社,编辑马克思主义书籍,出版社的社址就是他的寓所。这里还是中央局与各地联络信件往来的地址”。[7](p218)直到1954年2月23日,李达致信上海革命历史纪念馆筹备处,关于中共“二大”会址的争议才尘埃落定。从1954年2月开始,依据李达的来信,中共上海市委指示上海市革命历史纪念馆筹备处,开始对中共“二大”会址进行寻找。筹备处工作人员根据李达、王会悟夫妇的回忆,找到了南成都路辅德里625号(今老成都北路7弄30号),对辅德里的老居民进行访问,又去上海市档案馆查阅工部局历史档案,核对今昔门牌号码的变更情况。上海档案馆保存的公共租界工部局英文档案明确表明:南成都路辅德里625号,属联排式石库门旧式里弄建筑,是典型的上海石库门建筑,位于公共租界和法租界的分界线福煦路(今延安中路)和老成都路交汇处。1915年10月,由新瑞和洋行的英国建筑师覃维思(Gilbert Davies)、蒲六克(J.T.Wynward Brooke)设计,开发商郭福庭(音)出资,并于次年竣工,全部建筑一组四排,一排八间,中有骑马墙相连,组成了一条完整的弄堂,青砖相间的外墙上,镶嵌着细细的红砖,隔一段距离就有一个路灯,门楣砖刻上是“自然富里”、“云蒸炼蔚”等字样,而老成都北路辅德里7弄30号的门楣上刻的是“腾蛟起凤”,出自于唐代诗人王勃的《滕王阁序》。上海市革命历史纪念馆筹备处的工作人员把老成都北路辅德里7弄30号和7弄42号的房子拍成照片,寄给了李达、王会悟夫妇,请他们辨认。1958年12月6日,李达给上海市革命历史纪念馆筹备处回信,确认辅德里7弄30号正是他当年在上海租住的寓所。信中李达还详细回忆了当年室内的情况,30号楼下是客堂,有一张方桌和四个椅子,几个凳子。楼上是李达的卧房兼书房。王会悟看了照片后,当即确认南成都路辅德里625号是当年李达的寓所、中共“二大”会址。
1958年,李达专程来到上海协助寻访重要的革命旧址,他指认辅德里625号就是自己昔日的寓所。不久,当年在平民女校读书曾到过李达住处的钱希钧,即毛泽东的弟弟毛泽民的夫人,也到上海进行了仔细地勘认,明确辅德里625号正是中共“二大”会址。1959年5月26日,上海市人民委员会把中共“二大”会址列为上海市文物保护单位。
三、关于当时可供中共“二大”开幕的五个地方
中国共产党中央局在选择中共“二大”开会地点上,是经过精心考虑、认真研究后,才最后选择在中央局成员之一的李达的寓所里召开的。仔细翻阅资料后,你会发现,当时可以用来开会的有5个场所,这5个场所一个是广州,另外4个在上海。因建党初期,中共的重要会议基本上都是在中共领导人家中召开的,所以上海4处可供开会的地方,分别是“一大”代表李汉俊的寓所、中共主要负责人陈独秀的寓所、中共负责人张国焘的寓所、中共负责人李达的寓所。
(一)在广州召开中共“二大”
在1921年7月召开的中共“一大”上,曾选出由陈独秀、张国焘、李达三人组成的中央局,其中负责组织工作的是张国焘。张国焘曾在《我的回忆》一书中说,中央局曾经考虑去广州召开中共“二大”,但考虑到“如在上海,显然要预防租界当局的干扰;如改在广州举行,自然是很安全,不过当时广州的政情很复杂,孙(中山)陈(炯明)磨擦之说已甚嚣尘上,如果国民党内部真发生冲突,我们在广州举行大会就会有些不便。因此,中共中央决定由陈独秀先生和我在广州指导劳动和青年团两个大会的进行,并考察广州的政治情况,研究国共合作的可能发展,再行决定我们党的第二次代表大会是否便于在广州举行”。[8](p214)通过陈独秀、张国焘两位中央局成员对广州的考察,“鉴于广州局势严重,觉得中共第二次全国代表大会在广州举行是不适宜的,因而决定仍在上海举行”。[8](p214)
“广州局势严重”指的是孙中山、陈炯明之争,陈炯明主张“联省自治”和平统一中国,对于孙中山的通过北伐革命统一中国的设想,陈炯明极力反对,终于在1922年6月16日,陈炯明炮轰总统府,孙中山离开广州出逃上海。可见,陈独秀、张国焘对广州的考察是非常准确的,所以就放弃了在广州召开“二大”的计划,决定在上海召开“二大”。
(二)在上海望志路106号(今兴业路76号)召开中共“二大”
上海望志路106号(今兴业路76号)是李汉俊、李书城兄弟二人的寓所,中共“一大”就是在此召开的。当时这里还不是繁华的闹市区,附近还有不少农田,环境比较僻静,不会引起太多人的注意,所以这里有利开展革命活动,若遇不测还可以从前后门逃走。1921年,中共“一大”召开前,共产国际代表马林来到上海,因为马林的行踪早就受到法租界巡捕房的监视,当马林频繁出入望志路106号时,便立即引起了法租界巡捕房的怀疑,所以在“一大”最后一次会议刚刚召开时,法租界巡捕房的探长程子卿就闯了进来,随后不久,全副武装的法租界巡捕和警察就包围了会场并展开搜查。幸亏共产国际代表马林提前作出转移的决定,才没有造成损失。后会议转到浙江嘉兴南湖的一艘画舫上继续召开。此后,上海望志路106号就成了法租界巡捕房的严密监视的重点。很显然,再去上海望志路106号李汉俊寓所召开“二大”肯定是不行的。
(三)在上海环龙路渔阳里(今南昌路100弄)2号召开中共“二大”
“环龙路”是为纪念法国著名的探险家、飞行员环龙而命名的。陈独秀从狱中出来后,由李大钊亲自护送离开北京来到上海,到上海后,陈独秀先住在自己的好友亚东图书馆汪原放的家中。1920年4月,陈独秀搬到了环龙路老渔阳里2号(今南昌路100弄2号),这幢房子是陈独秀的老乡、好友柏文蔚让给他的,陈独秀住进后,这里也就成了《新青年》编辑部和中国共产党上海发起组的所在地。1920年夏,李达从日本留学回国,去上海拜访陈独秀,随后决定一起创建中国共产党,为了工作的方便,李达也曾长时间住在这里。本来这里是召开中共“二大”不错的场所。但1921年10月4日下午2时许,法国巡捕房密探以“宣传激进和赤化”为名,把陈独秀和他的妻子高君曼以及正在这里聚会的杨明斋、包惠僧、柯庆施等人抓走,经共产国际代表马林等人的多方努力营救,26日,租界当局宣布释放陈独秀,陈独秀被释放后仍住在环龙路渔阳里2号,这里随即也就成了法国巡捕房的严密监视的重点。所以在上海环龙路渔阳里(今南昌路100弄)2号召开中共“二大”也是不行的。
(四)在上海北成都路19号C召开中共“二大”
上海北成都路19号C(今易地重建于成都北路893弄7号),是中国劳动组合书记部旧址,也是当时中共中央局三成员之一的张国焘的临时寓所。中国共产党诞生后,立即把组织领导工人运动作为党的中心工作。1921年8月11日,在上海创建了中国劳动组合书记部,作为党公开从事工人运动的总机关,主任是张国焘。中国劳动组合书记部设在一幢两层楼石库门房子内,对外公开挂牌,张国焘就住在这里,本来北成都路中国劳动组合书记部也是比较适合开会的地点。但1922年1月,中国劳动组合书记部声援香港海员大罢工的活动,引起了英租界当局的不满,英租界也察觉到这个极有组织的罢工司令部就设在中国劳动组合书记部内,他们采取各种手段对中国劳动组合书记部进行阻挠和破坏。1922年6月1日,以“扰乱治安”等罪名逮捕了被工人誉为工运“健将”、“先锋”的李启汉。7月17日,又查封了北成都路中国劳动组合书记部总部办事处,并对其成员进行了通缉。所以,北成都路19号C也就更不适合召开中共“二大”了。
(五)在上海南成都路辅德里625号召开中共“二大”
当时,上海南成都路辅德里625号是中央局成员李达的寓所,李达和王会悟新婚后不久,就从环龙路渔阳里2号搬到了这里,从各个方面考虑,李达的寓所都是召开“二大”最合适的场所,原因有9条:一是,李达刚刚在这里租住不久,没有引起别人注意;二是,寓所位于深巷内,四周都是相同的石库门房子,寓所就被湮没在了这一片相同建筑物中;三是,整幢房子由李达一家居住,没有外人,封闭性比较好;四是,房子的前门、后门都可以通行,小弄小巷,四通八达,出现紧急情况后,便于撤退;五是,党创办的平民女校就对着李达寓所的后门,如果发生紧急情况可以撤退到该处隐藏;六是,离李达寓所不远处即是中国劳动组合书记部、平民女校和社会主义青年团中央机关等党的机关,这些地方为召开小组会议提供了便利;七是,李达的寓所当时属于英美公共租界管辖,租界当局不太愿意多管中国人的事情,而中国军阀当局又不能公开到租界里搜捕、抓人,所以是比较安全的;八是,李达寓所又为各地代表所熟悉,因为寓所作为中央局宣传处的通讯处,各地党组织的文件都寄到这里,各地同志来上海接洽事情也是先到这里;九是,党的主要负责人陈独秀又经常来到这里看各种文件。综上所述9点,李达寓所就成了召开中共“二大”最合适的地方。
四、关于中共“二大”代表人数的五种说法
过去长时间一直存在着五种说法:七人说;九人说;十五、六人说;二十人说;十二人说。其中十二人说有两个版本,一个是档案资料版本,一个是党史研究者研究出的版本。
(一)七人说。该说源自《关于我们党的组织问题(补充报告)》。《关于我们党的组织问题(补充报告)》是1922年12月9日,出席共产国际“四大”的中共代表团向共产国际提交的一份报告,报告是以俄文写成的,报告中说:“参加这次会议(引者注:指中共“二大”)的有来自七个地区(上海、北京、山东、湖北、湖南、广州)七个代表,每个地区各一人。会议开了七天,就十个问题进行了讨论,并通过了一些决议。”[9](p128)
(二)九人说。该说源自中共“二大”代表张国焘的回忆录《我的回忆》一书。张国焘在《我的回忆》中是这样写的:“第二次代表大会终于于七月十日左右在上海成都路一所中共中央所租的房子里正式开幕了。当时党员人数是一百二十三人,但这次到会的正式代表却只有九人。陈独秀、李达和我三个上届中央委员是当然代表,蔡和森是留法中共党支部的代表,高尚德是北京代表,包惠僧是武汉代表,社会主义青年团中央的代表是施存统,此外还有一位上海代表、一位杭州代表,名字我记不起了,一共九人;非正式代表列席会议的有张太雷、向警予等人。”[8](p235-236)
(三)十五、六人说。该说源自中共“二大”代表李达。1954年2月23日,李达写信给上海革命历史纪念馆筹备处,信中说“第二次代表大会(到会代表十五、六人)一共开了三天大会”。[5](p173)1955年8月2日,李达在《中国共产党的发起和第一次、第二次代表大会经过的回忆》中写道:“第二次全国代表大会是在上海举行的,出席这次代表大会的代表不是经过民主选举产生的,而是由陈独秀、张国焘指定从莫斯科回国的是那省的代表。其中除陈独秀、张国焘外,有邓中夏、蔡和森、向警予、李达等。毛主席没有出席这次代表大会。”[5](p184)
(四)二十人说。该说源自共产国际代表米夫。1930年12月,米夫来华担任共产国际代表,并在1931年1月的中共六届四中全会上,支持王明等取得中共中央的领导权。1936年,米夫在他著的《英勇奋斗十五年》一书中写道,中共“第二次全国代表大会,举行于一九二二年七月。参加大会的代表,共二十人”。[5](p228)此外,苏联驻华军事参赞处的打字员葛萨廖夫在其《中国共产党的初期革命活动》中也认为“参加第二次全国代表大会的共有二十多位代表”。[5](p211)
(五)十二人说
1.档案资料版本。该说源自《中共历次大会代表和党员数量增加及其成分比例表》。1928年6月18日至7月11日,中共“六大”在莫斯科召开,出席中共“六大”的代表在会议期间,回顾了一大至五大的情况,整理出的一份关于中共“一大”至中共“五大”的代表名单,即《中共历次大会代表和党员数量增加及其成分比例表》,这个文件是手写的,没有署名,根据这份名单的记载,出席党的二大的代表是:“陈独秀、张国焘、李达、杨明斋、罗章龙、王尽美、许白昊、毛泽东、蔡和森、谭平山、李震瀛、施存统,共12人。”这是迄今为止所能找到的、时间最接近于中共“二大”,了解有关中共“二大”代表情况的一份极为珍贵的原始文献资料,也是中共中央组织部、中共中央党史研究室、中央档案馆确定参加中共“二大”代表的原始依据。在《中共历次大会代表和党员数量增加及其成分比例表》中有毛泽东的名字,但通过多方考证,毛泽东并没有出席中共“二大”。1936年,毛泽东在陕北保安的窑洞里与美国记者斯诺谈话时明确说,“到一九二二年五月,我那时是湖南党组织的书记……我被派到上海帮助组织反对赵恒惕的运动。第二次党代表大会于1922年冬(注:应该是夏天),在上海召开,我本想出席,可是忘了开会的地址,也没能找到任何同志,所以就错过了”。[1](p119)中共“二大”代表李达在1955年8月的回忆中也确定“毛主席没有出席这次代表大会”。[5](p184)可见,毛泽东没有参加“二大”是确定无疑的,所以就去掉毛泽东的名字,就成了12名代表“尚缺一人姓名不详”。[5](p155)
2.党史研究者研究出的版本。该版本源自于据中共中央党史研究室编著的《中国共产党历史》(上卷),这12名代表的姓名是:陈独秀、张国焘、李达、蔡和森、向警予、高君宇、项英、邓中夏、张太雷、王尽美、邓恩铭、施存统。
五、关于中共“二大”选举出的中央委员人数、名单的四种说法
关于中共“二大”选出的中央委员人数和名单这个问题,因为当事者的回忆不尽相同,也出现了四种说法:陈独秀回忆说;蔡和森回忆说;李达回忆说;张国焘回忆说。
(一)陈独秀回忆说。1929年7月,张学良用武力方式收回中东铁路。中东铁路是沙俄为侵略中国、控制远东在中国领土上修建的一条铁路,十月革命后,苏俄再三声明归还中东路主权给中国,但仅仅是停留在口头上。中东路事件发生后,共产国际立即作出强烈反应,指示各国共产党要发动一个“保卫苏联”的运动,中共中央积极响应,并多次发出宣言、决议和文章。对此,已经解除中共领导职务的陈独秀按捺不住内心的愤怒,7月28日,陈独秀致信中央常委,批评中央在中东路问题上的宣传。为此,8月28日中共中央派人与陈独秀谈话,并严厉地斥责了陈独秀,共产国际代表也以开除党籍予以警告陈独秀,但陈独秀依然我行我素。根据共产国际的指示,中共中央政治局于1929年11月15日作出决议,决定开除陈独秀的党籍。12月10日,陈独秀发表了《告全党同志书》,陈独秀说道,中共“二大”散会后不久,共产国际即派代表马林来到中国,要求中共中央全体委员在西湖开会,提议加入国民党组织……当时中共中央五个委员:李守常、张特立、蔡和森、高君宇及我,都一致反对此提案。”[10](p415)其中李守常指的是李大钊,张特立则指的是张国焘。陈独秀回忆说有5个中央委员,他们分别是:陈独秀、李大钊、张国焘、蔡和森、高君宇。
(二)蔡和森回忆说。1926年,蔡和森在其《中国共产党史的发展》的报告提纲中说:“在第二次大会发生竞选问题,结果这次委员为独秀、国焘,君宇,和森,中夏等同志。”“在西湖会议时,马林不满意新委员完全系新分子,主张扩大加李汉俊、李大钊为委员。”[2](p489)蔡和森回忆说也有5个中央委员,他们分别是:陈独秀、张国焘、高君宇、蔡和森、邓中夏。
(三)李达回忆说。李达在《关于党的第二次代表大会》一文中说:“‘二大’决定选举陈独秀、张国焘和蔡和森同志三人组织中央工作部。”[9](p582)李达回忆说有3个中央委员,他们分别是:陈独秀、张国焘、蔡和森。
(四)张国焘回忆说。张国焘在其《我的回忆》一书中说:“选举的结果,陈独秀、蔡和森和我当选为第二届中央委员,分担书记、宣传、组织职务。”[5](p96)张国焘回忆说也有3个中央委员,他们分别是:陈独秀、张国焘、蔡和森。
对以上四种说法进行比较后,你会发现,在中央委员人数上,五人说应该是正确的,虽然蔡和森的回忆也是5人,但相比之下,陈独秀回忆的5人说更可信,其理由有二:
第一,中共“二大”通过的《中国共产党章程》第二章第七条规定“中央执行委员会由全国代表大会选举五人组织之,并选举候补委员三人,如委员离职时,得以候补委员代理之”。[5](p53)既然是党章明确规定的,而且是刚刚颁布的,也就不可能随便更改。
第二,1923年6月12-20日,中共“三大”在广州东山恤孤院31号(现恤孤院路3号)召开,陈独秀在中共“三大”的报告中十分明确地说:“中央委员会的成员只有五个人。”[9](p168)
蔡和森回忆说的五个人分别是陈独秀、张国焘、高君宇、蔡和森、邓中夏,而陈独秀回忆说的五个人分别是陈独秀、李大钊、张国焘、蔡和森、高君宇。很显然蔡和森回忆有误,因为西湖会议参加者有陈独秀、李大钊、张国焘、蔡和森、高君宇、马林和张太雷等七人。其中马林和张太雷作为共产国际代表及翻译列席会议,其他五人只能是以中央委员的资格出席会议,邓中夏没有出席,这表明邓中夏在中共“二大”没有当选为中央委员,中共“二大”共选出的五名中央委员是:陈独秀、李大钊,张国焘、蔡和森、高君宇。
六、关于中共“二大”选举出的中央候补委员之谜
依据中共“二大”通过的《中国共产党章程》第二章第七条规定“中央执行委员会由全国代表大会选举五人组织之,并选举候补委员三人”,但从现在能看到的文献和中共“二大”代表的回忆来看,都没有直接谈到3位候补委员的具体姓名。所以中共党史出版社2006年4月出版的《中国共产党第二次全国代表大会》一书中,“候补委员3名(名单不详)”。[5](p53)但结合各方面的资料综合分析后,邓中夏、向警予应该是3位候补委员其中的两位,其依据是:
(一)1926年,蔡和森在其《中国共产党史的发展》的报告提纲中,把邓中夏列为五名中央委员之一,其实是蔡和森把候补委员的邓中夏错误地看成了中央委员。
(二)1923年,陈独秀在中共“三大”的报告中,点名批评了几位中央委员及候补委员,“陈独秀由于对时局的看法不清楚,再加上他容易激动,犯了很多错误”。“张国焘同志毫无疑问对党是忠实的,但是思想非常狭隘,所以犯了很多错误。”“邓同志在唐山和KOY(原文如此。——译者)矿工罢工时犯了严重错误。”[9](p172)文中的“邓同志”指的就是邓中夏,可见,邓中夏应该是候补委员。
(三)由中共党史人物研究会编的《中共党史人物传》第35卷,关于邓中夏一文也说:“七月十六日,邓中夏在上海出席中国共产党第二次全国代表大会,并参与著名的党的二大‘宣言’及一系列决议的制订。会上,他被选为中共中央委员。”[11](p15)
(四)1935年,李立三写的《悼向警予同志》一文中说:“一九二二年警予同志回国,参加中国共产党第二次代表大会,即在这次大会上被选为中央委员。她从此时起就担任中央妇女部的领导工作。”①
(五)1978年,蔡畅在《缅怀向警予同志》一文中说:“一九二二年警予同志在上海参加了中国共产党,同年在我党召开的第二次全国代表大会上,被选为中央委员,担任党中央妇女部第一任部长。”[12](p12)
(六)由中共党史人物研究会编的《中共党史人物传》第6卷关于向警予一文说:“一九二二年七月十六日至二十三日,向警予参加了在上海召开的中国共产党第二次全国代表大会,当选为候补中央委员”。[13](p75)
对上面的资料比较分析后,可以认为陈独秀、蔡和森、李立三、蔡畅四人的回忆中所说的“中央委员”,应是泛指中央委员和候补中央委员。邓中夏、向警予应该是3名候补中央委员中的两位,另外一位是谁,还需要党史工作者进一步认真地研究。
注释:
①上海《社联通讯》编辑部编的《党史研究动态选辑》(内部资料),1983年8月,第30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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