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科技成果转化的三螺旋模型研究--以中国科学院为例_科技论文

我国科技成果转化的三螺旋模式研究——以中国科学院为例,本文主要内容关键词为:中国科学院论文,为例论文,螺旋论文,成果转化论文,模式论文,此文献不代表本站观点,内容供学术参考,文章仅供参考阅读下载。

改革开放以来,我国的科技工作取得了显著成就,但作为世界最大发展中国家,由于种种原因造成科技成果转化率仍十分低下。“十一五”前三年科技部五类科技计划项目总数为26797项,其中产学研合作项目5458项,所占比例为20.4%[1]。因此,在当前经济社会环境下,如何提高我国科技成果转化能力是摆在我们面前的迫切问题。

自熊彼得提出创新理论以来,科技成果转化相关理论不断发展,产生包括Freeman、Nelson等人的国家创新系统、Sabato的“三元模型”以及Gibbons的“模式2”知识生产模型。这些理论都将技术创新归结为多重因素共同作用的结果,但在有关创新的主体及创新的动力机制等方面并不一致。Etzkowitz和Leydesdorff在上述理论的基础上于1995年提出了三螺旋理论[2]。它是指大学-产业-政府三方在创新过程中密切合作、相互作用,同时每一方都保持自己的独立身份[3]。在两位学者的推动下,三螺旋国际会议自1996年在荷兰阿姆斯特丹首次召开以来已经举办了八次,并形成了一系列创新理论[4-13]。

国内该方面的研究正在逐渐成为热点,但大多仍在理论、机制、模式方面展开。周春彦与Etzkowitz合写了第六次三螺旋会议的主题报告:《区域创新发动者——不同三螺旋模式下的创业型大学》。吴贵生[14]、徐辉[15]、王成军对三螺旋理论进行了阐述[16],并给出了“官产学”协同模式[17]边伟军[18]、陈红喜[19]对官产学合作创新机制进行了研究;陈士俊[20]、童冬生[21]分析了模型的不足,提出了改进模型;苏竣[22]从三螺旋的视角分析了孵化器的孵化机制;于丽英[23]通过对硅谷和张江科技园的比较研究对产业集群成长中的官产学三螺旋关系进行了演变分析。

本文首先通过分析传统三螺旋模型,结合我国实际情况,提出目前我国科技成果转化适用的三重螺旋模式,并深入分析目前运行不畅的原因;其次以中国科学院科技成果转化中的相关做法为例,分析了该模型在实际应用中的表现模式;最后指出当前我国科技成果转化中存在的问题并给出政策建议。

1 三螺旋模型

1.1 传统三螺旋模型

虽然每个国家都有政府、大学和产业,但社会制度、文化传统的不同会导致各个国家选择的创新路径不同,从而三者的关系也会有所差异。如图1所示,最终达到的状态是每个机构保持传统作用和独特身份同时又起着其他机构作用的三螺旋模式。但是各个国家的情况使得各自三螺旋模式有着不同的起点。

国家干预主义模式(图1-a)是以政府为主导机构,大学和产业是政府的附属。这种模式强调政府的控制和协调,在发展中国家或国家处于危机关头时,在有好的领导、明确的目标和重大资源投入前提下,该模式可能会结出硕果。主要出现在前苏联和拉丁美洲国家,计划经济体制下的中国也属于这一类型。但这种模式缺乏创新的激励,伴随的官僚主义会压制思想的碰撞、阻碍机构间的交流。随着资源的丰富、创新活动的频繁、社会的稳定,这种模式便不再适合。

图1 传统三螺旋模型

自由放任主义模式(图1-b)显然起源于美国式的机构彼此独立、相互分离的思想。大学提供基础研究和合格人才,政府则只在“市场失灵”的情况下起作用。这种思想在美国国家研究委员会的《产官学研究圆桌系列报告》中有所体现。显然,该模式缺少机构间的互动,并且当个体在两个机构中起着双重作用时,会产生利益冲突。

三螺旋创新模式(图1-c)是当社会发展到以知识为基础时,取代前两种模式从而解决固有矛盾的必然产物。在这种模式下,不但三个机构间两两的双边作用被加强,而且产生了三个机构共同作用的混成组织。每个机构不但起自身传统的作用,而且还起其他机构范围的作用。如大学可以为了孵化自己的成果去办企业,政府可以通过项目资助扶持企业发展,企业为了自身持续发展成立了研究机构。

随着科学技术的发展,技术创新的过程也越来越复杂,传统的线性创新模式被更复杂的组织模式、制度结构和动力反馈所替代。在传统的创新理论中大学、产业和政府各行其道,大学仅提供教学研究功能,产业是创新活动的主体,政府则起创新过程的主导作用。三螺旋创新模式认为大学、产业和政府的交迭部分才是创新系统的核心单元,在将知识转化为生产力的过程中,每个机构就像一股螺旋上升的螺旋线,它们互相作用,演变出各种组织形式和发展模式,从而推动整个创新系统螺旋上升。当一个机构作为主要动力失去作用时,其他机构可以发挥主体作用。因此,该模式认为大学、产业和政府在知识经济社会中具有同等重要的地位。

三螺旋理论认为循环是创新发展的关键(图2)。三螺旋循环有微观和宏观两个层次。宏观循环在三个螺旋之间起作用,而微观循环则只发生在每个螺旋的内部。前者产生合作政策、合作项目计划和平台、网络,而后者通过内部循环释放输出。其内容包括人员循环,人员流动使思想从一个螺旋进入另一个螺旋,引起合作项目和促进跨机构范围的理解;信息循环,信息交流日益通过从地方到国际各种层次上的互联网络发生;输出循环,即达到参与者之间的互惠和对创新贡献的均衡。

图2 横向的三螺旋循环

1.2 我国适用的三螺旋模型

显然,计划经济体制下,我国的三螺旋模式是国家干预主义模式,产业和大学受到政府的控制,随着改革开放,产业环境越来越开放,大学也逐渐有更多的自主权,并且更加倾向于与产业合作。但作为资源有限的发展中国家,决定了我们要将有限的资源合理运用到适当的发展方向。863、973等重大科技项目的设置、产业振兴的布局、政府采购税收政策的扶持都说明我国目前适用的三螺旋模型是以政府为主导的大学-产业-政府合作模式(图3)。

图3 我国适用的三螺旋模式

在这种创新模式下,政府在体系中起着主导作用,通过提供研究经费和产业政策,推动着技术创新和产业的发展;大学和研究所具有传统的人才培养和技术产出作用,同时通过自己的技术转移部门与产业进行沟通,在某些领域甚至自己作为主体创办企业;产业作为技术创新主体,对新技术、人才具有强烈的需求,这就导致其加强自身的研发部门,或与大学、研究机构成立联合研发、工程中心;在科技成果转化的过程中,政府又通过基础建设、转移转化激励政策、税收调节、人才鼓励、成立中介机构等方式对知识的流动进行鼓励、控制、调节。

当前,在我国并没有形成运行顺畅的大学-产业-政府三螺旋的良性互动,原因在于:

首先,政府更倾向于发挥指导作用,而弱于打造一个良好的创新环境。如由于缺乏科技成果转化激励机制,科研人员并不是转化最直接的受益者,降低了应用技术转移的动力,甚至如果没有企业感兴趣,一些花费了大量政府科研经费的研究成果仅仅停留在实验室阶段即被束之高阁,因为没有人愿意为了一个不属于自己的、不确定的应用前景投入更多的精力和资金。

其次,大学、研究所刚刚从教学和科研的角色往“创业型”进行转变,仍然缺少相应的技术转移人才和能力,曾经一批校办、所办产业如雨后春笋般成立,但最终成为联想、同方、方正的又屈指可数。掌握核心技术的科研人员往往会同时负责合资公司的运营,但术业有专攻,缺少公司运营经验、市场调查和营销能力会使得公司运转上困难重重。

再次,企业并没有真正成为我国技术创新体系的主体,技术消化和创新能力明显不足。受传统产业结构和市场环境影响,传统产业中的企业收益稳定,简单的扩大再生产更有吸引力,他们并不愿意将资金投入提升自身创新水平的新技术引进或者尝试进入新的领域,也不愿意帮助科技成果进行转移放大所需的中试等阶段。而高技术企业的附加值有时候并没有传统企业稳定,甚至在前期还会处于“烧钱”的大量消耗阶段,市场和盈利模式是这种企业首先需要解决的问题。此外,一些即将上市的企业通过收购具有核心技术的小企业达到自身目的,而并不关心这些技术是否真的产业化。

2 三螺旋模型在我国的应用——以中国科学院为例

2.1 三边混生组织——中国科学院北京怀柔科教产业园

科技园是三螺旋理论中典型的三边要素混生组织。它包含了以大学研究所为知识源泉和人才基地的创新资源,政府对创新支持的政策集合以及风险资金、中介服务为主的社会资源。三要素之间存在资金流、知识流、技术流、人才流、政策流、信息流的互动,存在正反馈和负反馈两种机制。

中国科学院北京怀柔科教产业园是中科院与北京市科技合作的重点,主要由科研与转化基地、教育基地、北京综合研究中心三部分组成,目标是把怀柔园区建设成为辐射京津冀鲁环渤海区域的北京区域创新与转化集群。

科研与转化基地吸引并聚集中科院相关科研单位的国家工程中心、实验室、中试生产线和产业转化项目落户。北京综合研究中心将重点建设国家“十二五”规划中部分大科学装置项目,主要由北京先进光源、综合极端条件设施、脑科学成像设施、分子育种平台4个大科学装置和5个前沿交叉研究组成。建成后的研究中心将以若干有机联系的大型科技设施为依托,成为多学科交叉、国际化的大型综合研究中心,与大学、产业界等创新单元有机结合。教育基地即中科院研究生院雁栖湖校区,将建成各类校舍34万平方米,满足1万余名研究生的教学、生活和科研活动,成为中科院最具规模的研究生教育园区。

在这个混生组织中,政府起了主导作用。中科院北京分院与怀柔区政府联合制定了科研转化基地整体设计导则,对于基地总体控规指标、建筑外形和结构要求、功能布局等方面进行统一要求。如:“项目不落实、土地不征用”;“3、5、8、1”(项目用地规模以30亩、50亩为主,严格控制80亩的用地规模,100亩以上用地一般不予供应);“1配1进入”(研究所进驻园区一个科研项目,同时匹配一个产业转化项目)的项目供地原则,对于入园项目进行合理规划、严格筛选。

同时,成立北京国家技术转移中心怀柔分中心,并与雁栖开发区、中科智控股集团有限公司签署了共建科技成果转化投资平台协议;知识产权局对怀柔园区实施知识产权托管工程。实现了从推动项目到体制机制建立转变,从政策导向到市场导向转变,创新环境更加专业化。

2.2 科技中介机构——北京国家技术转移中心

科技中介组织,是介于大学、产业、政府之间,执行特定功能的互益性社会自治组织。能够起到传播知识、桥梁纽带的作用。

中国科学院北京国家技术转移中心是经原国家经贸委、教育部和中科院批准于2003年3月成立,并由中科院北京分院与中关村科技园区管委会共建,专门从事技术转移、科技成果转化、科技咨询和知识产权战略咨询的高科技服务机构,是科技部认定的首批国家技术转移示范机构,入选科技部首批“创新驿站”试点单位。

目前其全力打造了四大科技服务平台:重大项目推进平台——提升高新技术企业的核心竞争力,助力中关村国家自主创新示范区建设,推动重大产业化项目落户北京;首都科技条件平台——中国科学院京区研发实验服务基地,开放科研院所科技资源,提升北京工业企业研发能力;知识产权运营管理平台——探索中科院成果转化长效机制,提高中心的专业服务能力,促进企业自主创新;京外院地合作平台——与地方政府共建分中心和工作站,解决地方企业急需技术难题,推动地方经济发展。

北京中心通过整合中科院科技智力、信息、政策、品牌、专业人才等资源,为国家有关部门或地区可持续发展、经济决策、远景规划等提供建议;为地方和企业提供战略规划、成果转化、技术开发、技术咨询和融资服务;为区域创新发展,增强企业核心竞争力,不断探索产学研合作新途径。近五年来,取得了很大的社会效益和经济效益。成功推介中科院项目超过1000项,技术交易额超过100亿元;共为100多家政府机构和600多家企业提供技术转移服务;推介中科院院项目实现销售收入超过400亿元、利税超过50亿元。

2.3 人员循环——科技副职

人员流动可以使思想从一个螺旋进入另一个螺旋,引起合作项目和促进跨机构范围的理解。常见的人员循环包括:从一个向另一个机构范围的单向或永久的移动;在多个机构同时担任职务;在一个以上机构范围轮流或定期工作。

自1985年中科院派出第一个科技副县长以来,科技副职工作成了中科院加强与企业、地方沟通交流的重要手段。在科技成果转化过程中由于地方政府、企业和科技人员认识上的差异,会造成合作成功率不高。通过科技副职的派遣,改变了研究所不了解地方、企业需求,地方或企业不了解科研院所研究成果的状况,研究所根据地方和市场需求,调整研究方向,使研究成果能够及时面向市场,抓住新的发展机遇。

目前,中科院派出上千人担任科技副职。他们充分利用科研院所的优势,为地方规划制定、项目落实、人才引进、科学传播做出了巨大贡献。同时,科技副职工作本身培养了一大批懂技术、懂管理的复合型人才,为我国科技成果转化事业储备了大量人才。

如中科院过程工程研究所原科技处开发处处长段东平,于2008年派往唐山市任政府副秘书长,同时兼任新成立的中科院唐山高新技术研究与转化中心主任。在他的努力下,完成了唐山市科技需求调研报告,吸引了过程工程所、理化所、微生物所、电工所、植物所等单位在唐山中心设立事业部进行科技成果转化。其引进的“新型钢坯高温动态防氧化技术”帮助唐山添晖工业机械制造有限公司提升了产品竞争力,顺利渡过金融危机,全面恢复生产,得到了企业和政府的好评。

3 目前我国科技成果转化中存在的问题及建议

3.1 问题

(1)短视效应

大学研究所的“短视效应”表现科技成果转化并不是其核心工作,它们更重视纵向课题的争取,而在横向合作上,由于缺少相应激励机制,往往倾向于采取技术许可、技术转让等一次性方式,而不是真正投入人员、精力考虑后续发展;企业的“短视效应”表现在它对较为成熟的科技成果更感兴趣,而往往不愿意在小试、中试阶段投入精力和资金;政府的“短视效应”表现在希望立刻发现有重大影响力的科技项目,期望产业化的项目在几年内能够迅速发展壮大,而对于达不到它们期望的企业则会慢慢失去关注,有时甚至会出现“挖”项目的区域竞争现象。

(2)“自上而下”与“自下而上”脱节

虽然我国正在建立以企业为主体的技术创新体系,实际上目前存在着自上而下的政府创新行为和自下而上的产生的来自其他机构的创新行动。实践证明,政府调控的三螺旋只能提供有限的思想和创新行动来源。如某些区域重大项目的资助完全由于地方领导参观调研时对项目感兴趣,而不是经过大学研究所、产业、政府等机构共同进行筛选、凝练并召开头脑风暴会议而确定的。集中资源大规模投入确实能产生一定的效果,但是是否合理,效率是否最优,是否是良性的循环机制却值得商榷。

3.2 建议

(1)明确政府角色定位,构建良好创新环境

在政府为主导的体系下,政府的定位十分重要。政府的作用不应局限在行政指导或直接参与到微观的创新活动中,而应着力构建一个良好的创新环境。一是构建引导政策体系,通过科技政策和产业政策使各机构朝政府鼓励的方向发展,如产业结构调整、战略性新兴产业;二是构建激励政策体系,通过税收、补贴、奖励、政府采购等政策,激发各机构进行科技成果转化的动力,并切实保护参与者的利益;三是构建交流协调体系,通过构建迅速、准确的交流沟通网络,促进各机构间的活动,将自发性的合作交流转变为常规性的信息流动机制,同时协调活动中产生的矛盾,对合作各机构进行规范、调和,指导其发展。

(2)设立转化基金,弥补创新链条缺失

我国目前的科技体制下,在基础研究—应用研究(小试)—中试—产业化—商业化这条完整的链条中,基础研究和应用研究可以从国家科研经费中得到支持,商业化可以从很多的风险投资得到支持,产业化可以从政府资金、天使基金得到支持,但是中试环节往往出现断链。原因是中试经费投入较大、风险较高,大学研究所更多地关注基础研究,没有充足的经费投入科研成果的中试研究,而企业和风险投资更热衷技术成熟、马上能够产业化的项目,对需要进一步研究,甚至还需要提供资金支持中试的项目,认为风险大、周期长而不愿投入。因此,应当设立针对中试环节的专项资金,建立相应的评审监督机制,以大学研究所为载体,引导它们对有产业化前景的项目进行中试放大。

(3)创新中介服务体系,以市场指导转移转化

信息、人员、创新输出的循环流动是三螺旋的发展关键,其中十分重要的一个载体就是中介服务机构。我国的中介机构数量较少,质量较低,要么从大学研究所的技术转移办公室演化而来,要么由政府行政部门、事业单位演化而来。存在着功能不完善,服务能力有限,缺乏创新,运行机制僵化,人员素质不高,没有核心竞争力,缺少市场化运作等种种问题。因此,应大力发展我国中介机构服务体系,真正能够起到大学研究所、产业、政府间信息沟通、桥梁纽带的作用。一是吸纳大学研究所、产业、政府等不同机构人员,共同打造中介机构;二是政府下放部分权力到中介机构,如支持科技创新活动的项目与鼓励转移活动的奖励,技术产权交易等;三是以市场化机制运行,打造核心竞争力与品牌,起始阶段从不同类型的中介机构发展,最终构建功能完整、服务专业的中介体系。

4 结语

科技成果转化问题的研究包括十分丰富的内容,其研究方法和角度也有很多。本文以三螺旋理论为基础,用理论和实证的方法,对中科院科技成果转化中的相关做法进行了浅显的分析,必然有其局限性。目的是为了使该理论更加贴合我国实际情况,并希望借鉴其理论成果指导我国的科技成果转化。

金融危机以来,加强科技创新,充分发挥科学技术的支撑作用成为我国达到经济增长方式转型和产业结构调整,从而保持经济平稳较快发展的重要手段。中科院也制定了“创新2020”的总体规划,提出要向注重科技成果转移转化方向转变。未来十年,科技作为经济社会可持续发展的重要推动力,必将起到越来越重要的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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