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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文只占60分是天经地义的吗?
改革是一个复合的系统工程,要取得成功,需要每一个子系统的协同——正如一个人要生存,全身全部系统要协同运行,要它失败,只要一个子系统发生故障,就会影响全局——正如要一个人死亡,只要一个系统、甚至其中一个部位发生故障,例如,在循环系统、人脑或者心脏血管中,有一块小小的血栓,鲜活的生命就会迅速结束。语文课程改革,当前遇到的问题正是这样。只要高等学校入学考试改革滞后,整个系统改革就会有梗死的危险。
你不能说它没有改革。从某些方面来说,高考改革的力度还可能是挺大不小的。原来的全国考卷,150分的试题,作文60分,90分是标准化的客观题。而今,标准化的客观题只剩下45分,其余45分已经变为主观题,尽管如此,相对于《基础教育语文课程标准》的改革力度、课本的多元化,高考试卷的改革还跟不上形势。高考作文分值比重固定在60分上,问题就很大。作文一般是很少不及格的,水平比较一般的,并不需要多大努力,也能考到70分左右,折算起来,42分。非常优秀的学生,也很难取得满分,一般也就是八十几分,折算起来,也就是五十一、二分。其中的相差不过八九分。而人文素养和语言驾驭水准的提高是很难立竿见影的,一般的学生要花多少功夫才有希望达到优秀生的水平?有的可能一辈子也达不到。就算是皇天有眼,终于如愿以偿,也不过是八九分。而阅读题,以2003年全国高考语文考卷为例,一道阅读题动不动就是18分。几道阅读题做下来,要增加8分,并不需要多少人文素养的相应提高,只要在应试技巧上认真钻研一番,可以说是十拿九稳的。但是,一个学生的综合素质,最重要的表现标志就是作文。这恐怕是谁也不能不承认的。
我国在基础科学教育方面,在世界上也许并不落伍,尤其是数学,比之美国要强上许多,而我们的作文却不能这样乐观。一个美国小学六年级的学生经过自主阅读,写出一篇批评布什总统减税政策的文章,说明这有利于富人,却对穷人不利,并不很令他们意外。而要我们的初中学生做出这样的文章,就显得难能可贵了。看看我们高考所出的作文题就明白了,弄来弄去,都是一些感性的常识题。要不要坚强啊,要不要诚信啊,要不要救人啊。说是自行立意,可是道德前提明摆着,根本不用动脑筋,就有现成的主题。2003年的全国高考卷,出了一道分析情感的亲疏和认知有矛盾的题,大部分考生捉襟见肘。据一个省的统计材料:往年作文的平均分是42分(合70分),而当年的平均分则为34分(不到60分)。这就不能不令人沉思了。其实这样的命题与世界水准相比,还有相当大的距离。法国的高考作文题都是颇具哲学性和思辨性的。诸如“我是谁”,“权力是不是一定意味着暴力”,“自由是不是就是拒绝的权利”,等等。把这样的题目拿给我们的考生去做,恐怕就不是平均不到60分,而是交不交白卷的问题了。
简陋的是非题模式被奉作神明
客观题、标准化,是从美国托福考试模式批发进来的。托福一年考几次,只有一次是考作文的,所占分数也不多。其实,这不是因为作文不重要,而是因为托福是一种商业化的赢利模式。托福的意思就是,一种把英语当作外国语的考试。考生来自世界各地,使用上百种母语,命题者对别人的母语一窍不通,万不得已只好用英语考英语。至于把答案简化为四项选择,倒不一定是万不得已,而是为了有利于机械化的评分,工资支出可以减少到最低限度。而作文是主观的,采用手工业方式,成本就高多了。把作文的分值降低,也就是把成本降低,把赢利提高。去年全世界就有1200万人参加了托福考试,这家考试中心挣了7亿美元。客观题、机械化评分对于他们来说,是摇钱树。
把问题简化到剩下四项选择,有利于赢利了,但是产生了一个后果,那就是太简单,没有难度。为了弥补这一点,他们采取一个办法,那就是设置了干扰项,弄一些似是而非的东西来掺和。往好里说是考核学生思维的精确度,往坏里说,是逼你钻牛角尖。干扰项造成了一种人为的难度,到了比较复杂的、富于人文精神的文学作品中,人为的难度就变成了人为的荒谬。因而,美国托福考题从来都是在实用理性比较强的领域里打转。虽然如此,他们也很难避免这种模式本身从娘胎里带来的第二个局限:试题的,也就是思维的模式贫乏。只要把干扰项拿掉,就成了或是,或非。这就暴露了其本质——就是是非题。我们的高考中汉语文学文本比之托福考试要复杂多了——人家托福考的是:低级英语(口语听力)和中级英语(经过简写了的文化故事和科普常识),而我们的考题中还有高级的古代汉语——但是,我们的考试专家胆子比人家大,不管什么水平,一律都以托福模式为准绳,连中国古诗歌的经典文本也敢拿来做标准化试题。因为比较复杂,所以就出现了另一种“创造”,也就是把复杂的问题简单化。例如,在古典和当代诗歌试题中不去追究情感和智性的整体内涵,而是考核学生对于“字词句”的机械的非此即彼的判断(如,某一首诗的背景是不是“薄暮”啊,某一句是不是含蓄啊)。尽管我们的高考作文试题已经有了“答案是多种多样的”,但是,那只是做作文时说说的,就在同一张考卷上,阅读题的答案只能有一个。这是对当代文化哲学成就的嘲弄。机械化评分导致正确与错误在一定条件下无法转化,不能相容。其结果是越复杂的问题,其标准答案就越可能带上主观武断的色彩,甚至文字游戏的味道。拿起这几年高考语文试卷的任何一卷,你都不能不为其思维的枯窘而感到惊讶。总是:下列理解不正确的一项是……下列判断不正确的一项是……下列各句没有语病的是……不管花样如何翻新,其实质就是形式逻辑的非此即彼。就算是千辛万苦做对了(或者懵对了),也是知其然而不知其所以然。更为严重的是,还有不知其所以然而然的(明明没有看懂,而是懵对了),此外,还有更冤枉的,知其所以然而不然的(明明读懂了,却被搞昏了头,做错了)。从思想方法来说,连起码的因果分析都没有。证法的矛盾对立,条件转化,系统论互相制约,科学的证明和证伪,都被排除在想象天地之外。我们上亿的孩子从小学开始,就在这种贫乏的思维模式中讨生活,想象的、修改和创造的自由不丧失殆尽才怪。
试卷最为荒谬的部分是以诗歌作托福式的选择,最先遭到最无情的批判。(参见中华读书报,孙绍振《标准答案还是荒谬答案》,2001年,12月12日,又见孙绍振《直谏中学语文教学》,南方日报出版社,第12页到36页。)命题组很快作了开明的让步,第二年诗歌从托福模式中消失了。相应的,主观题增加了,这应该是对人文精神的一种解放了吧?然而,中学语文教学权威王大绩先生一语道破:“主观题客观化。”几乎所有主观题都有所谓“参考答案”,姑且不说那些错误(包括常识性错误)的,就是没有多大错误的,也是简单的几个“知识点”。这就暴露了,应试教育的“知识点”,不过是换了一种形式,取得了合法地位,变成了一种“亚填空题”,在思维模式上和是非题没有多大的区别。就是这样,命题组还是不放心,非得在最后再来一个标准化的选择题不可。这一点不仅是全国高考如此,就是上海、北京的考试也如法炮制,“参考答案”的机械、僵化与客观题如影随形。
在阅读题的考试中,仍然基本上以文学性散文为主。既然诗歌作为文学作品不宜作托福式的标准化理解,那么文学的散文为什么又非得有客观的选择题不可呢?新颁布的《基础教育语文课程标准》无疑是语文教学的“宪法”,特别规定:标准化的客观题不能成为评估学习成绩的主要形式。然而,占据于中学语文教学课堂要津的仍然是“托福”的思维模式。任何人只要不为某种既得利益所迷惑,就不能不认同这样的呼声:“高考是指挥棒”不改,其他的改革,都可能化为骗人的包装。
改革不是表面考题形式的变化,而是价值观念的颠覆和重构。潜藏在托福模式下面的思维模式。其特点就是,任何事情都有一个绝对正确的、惟一的、标准的和客观的答案。这种答案的正确性是不需要任何因果分析来支持的,与命题者确认的答案哪怕是是有微小的差异的表述,都是绝对错误的。这种绝对化的思维模式,不仅对人文精神、审美价值的多元价值是一种悖离,而且,对于当代哲学社会科学和自然科学的想象力无疑是一种扼杀。托福模式10多年来对中国青少年的个性和想象力的扼杀严重到什么程度,是很难以某种统计数字来量化的。同时,不应该忽略的是,受害者也包括命题者本身,在这种简陋的思维模式以外,他们已经丧失了想象力。如果有人公然主张,把客观题的分值降低到10%到15%,作文题的分值提高到85%到90%,他们会以为你在发疯。但是,不幸的是,这种疯子的行为,已经在被奉为神明的美国托福新一代的模式中孕育成熟了。这一点,正是笔者要详加论述的。
在美国人那里旧托福模式已经面临寿终正寝
说起来,还真有点反讽的意味,美国人——托福模式的发明者却早就感觉到了这种模式的致命的局限。首先就是,高分低能。美国人很快发现了中国的新东方英语培训学校的聪明的专家们,早已解破了他们的思维模式,一套连看带懵的办法,无往不胜。中国留学生轻而易举地取得比美国大学生更高的托福成绩,是屡见不鲜的。但是,不论在交际还是写作能力方面,与美国大学生的差距是不言而喻的。他们终于意识到所谓客观题标准化的命题方式存在着先天的缺陷。《南方周末》记者李宏宇采访了美国教育考试中心(ETS),该总部的苏珊·秦承认:“以选择题为主的考试时间久了,难免出现高分低能的现象,不能准确地反映考生真正的语言应用能力。”他们自2000年就开始组织美国20多家大学的专家,成立了“托福2000小组”,定出考试标准和方案。第一,托福增设了“TWE”(英语作文),其根本准则是看学生有没有自己的见解,思想的主体性和语言的灵活性都是评分的根据。惟一的、标准的答案在这里无容身之地。从语法和正词法来看,也不像客观化、标准化那样有一点小错,就扣去全部分数,有个别词汇或者语法上的小错,分数也不受影响;只要表达明白了,意思清楚了,这就行了。第二,新一代托福的听力考试还和口语密切相关。“独立的口语技能”要求学生对给定的话题,比如“世界水资源保护”,发表自己的见解;“综合口语技能”则是在听或读一段材料发表讨论意见。二者实际上是口头自由作文,没有自由作文能力的学生是很难获得高分的;写作则更是要求主体的见解和为文的构思能力,只不过是把口头表述变成了书面的表达。(见《南方周末》,2002年10月31日,C17版)新一代托福考试的根本精神是发挥学生的自由思考能力和语言文字的灵活运用能力,标准化、客观化的试题已经从百分百降低到10%到15%。这就是说,主观性的作文和口头的自由作文的分值,已经上升到85%到90%。
在托福模式的发源地,以标准化、客观化为特点的旧托福模式的末日已经不远了。在我们国家,追随旧托福模式的语文试题的日子照理也应该是朝不保夕了。然而,改革又是权利和利益的再分配,部分墨守成规的既得利益者在历史潮流面前,抱残守阙,千方百计地延长其好日子,是屡见不鲜的。
对于旧托福的迷信,主要是对于所谓客观化的迷信——高考的公平和公正只有客观化、标准化才能保证。如果说这也不无道理,但是,充其量也只是一种建立在过时的技术基础上的道理。旧托福模式产生在上个世纪60年代,当时的科学技术水平决定了它只能以一种非常简陋的塑料透明板覆盖在答题卡上,以取得商业化的最高效益。然而40年后,电子科学的突飞猛进,已经使人机对话有了可能,主观性很强的随机对话的评分在技术上已经解决。高度主观化的答案已经不是评分的难题。科学技术的发展已经把主观答案的客观评价的难题解决了。可是我们部分位高权重的考试专家们,对于解决汉字并列和英语的单词分写之间的矛盾并没有紧迫感,只满足于对托福旧模式上打些新鲜的补丁。可这一切并不妨碍他们天天开会,会议口号是“与时俱进”。
当然,我并不是说中国的高考马上就照搬美国新一代托福的模式。但是,至少也应该从中得到一点启发——是不是也应该在新的科学技术基础上,像人家一样集中一批专家,花上几年的工夫,设计出一套有中国语文特点、符合中国国情的考试模式呢?
当然,这是需要时间的,但是,问题的严重性在于,托福模式,不仅仅在危害着中学语文教学,而且也危害着大学。中国大学英语的所谓四、六级考试,就是直接搬用托福模式的,其刁难的程度可能是世界之最。以至于大学生们为了通过四级考试,拿到本科学土文凭,就只能在大学一二年级把70%的课外时间花在读英语上。即使这样,每轮考试,全国平均也只有40%的学生能够及格。花了这么大的代价,如果把英语学得个差不多,也就罢了,可是绝大部分仍然是既不能说,也不能听。面对这种惨状,如果我们长期安之若素,一点紧迫感也没有,是不是令人想起“麻木不仁的最深刻的含意呢?”
除了英语以外,我们的数学、物理、化学,乃至历史、地理无一不是跟托福考试模式跑。许多自然科学、社会科学方面的教授,时时为一代中国学生被这种僵化的教条束缚而感到焦虑,但是,我们部分的考试专家,他们并不着急。这是不是一种最严重意义上的失职呢?也许,我言之过重了,但是,不管失职不失职,对于历史来说,每一个人迟早都要被推到它的审判台上去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