哥本哈根欧盟后国际气候政策的战略理解_哥本哈根会议论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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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9年12月底,在丹麦举行的哥本哈根气候会议上,自封为“旗手”的欧盟表现欠佳,被排除在气候协定核心谈判之外。对此,欧盟内部颇有微词。为了夺得国际气候治理的道德高地,重启气候谈判的领导之旅,欧盟及其成员国首脑于哥本哈根会议之后进行了多轮磋商,研究并探讨了其后哥本哈根国际气候谈判应对之策。

一、欧盟后哥本哈根国际气候政策的主要内容

2010年3月9日,欧盟委员会发布题为《后哥本哈根国际气候政策:重振全球气候变化行动刻不容缓》的政策文件,明确地阐述了欧盟后哥本哈根时代国际气候谈判的总体战略。在这份仅有12页纸的气候政策战略文件中,欧盟对国际气候谈判的战略目标、谈判基础和路径、欧盟承担的减排义务以及国际资金援助等内容简明扼要地进行了阐述和界定。

1.全球战略目标。在应对全球气候变化方面,欧盟的核心目标是通过国际社会的共同努力,将全球气温增长幅度控制在不超过工业革命前的2℃,以期避免气候变化可能给全球生态系统带来的不可逆转的、毁灭性的影响。根据相关研究预测表明,要实现全球2℃这一目标要求,就必须使“全球所有温室气体排放在2020年之前达到峰值,到2050年在1990年基础上减半”,为此,“发达国家作为一个整体,到2020年其温室气体排放要在1990年基础上减少25%-40%,发展中国家也要在基准排放的基础上降低15%-30%”①。更为激进的观点还要求“工业化国家到2020年前实现国内减排40%,到2050年实现减排80%”②。根据目前《公约》附件I国家向联合国递交的减排数据统计,附件I国家到2020年的减排量只能实现13%-18%的幅度范围③:再考虑到京都时期发达国家储存备用的减排额度(AAU)以及减排过程中对土地利用、土地利用变化及林业(LULUCF)的使用,届时发达国家的实际减排量会更低。因此,欧盟强烈要求国际社会加大减排的力度,签订严厉的、具有法律约束力的并考虑环境完整性的国际减排协议。

2.谈判基础和路径。欧盟主张国际气候问题只能在多边机制的框架下予以解决。它认为,《哥本哈根协定》虽然令国际社会大失所望,但毕竟已有109个国家(包括欧盟和其成员国)的官方政府表示了对该协定的认可④(几乎包括所有的附件I国家和最主要的发展中大国),其温室气体排放量合计超过了全球排放总量的80%⑤,所以欧盟希望将《哥本哈根协定》里面的政治共识整合成联合国框架公约大会的谈判文本。在此基础上,规划谈判途径,锁定核心议题,缩小立场差距,并就协定中未涉及的一些问题如建立国际碳市场,减少海空碳排放等问题进行谈判。欧盟要求国际社会在朝着缔结具有法律约束力的全球气候协议方面不断前进,希望与会国在今年年底坎昆会议上完成相关问题谈判,达成协议,但考虑到各方立场的巨大差异,欧盟也做好将完成日期推迟到2011年南非会议上的准备。

3.欧盟减排义务。欧盟一直活跃在应对气候问题的最前沿。目前欧盟正处于京都期间的义务履约之中,是到目前为止附件I国家中京都履约状况最好的国家(实体)。早在2007年,欧盟就抛出了其后京都的温室气体减排目标,并将其融入能源和经济战略计划之中。在《后哥本哈根国际气候政策》中欧盟重申了其20%的减排目标,并承诺如果条件“合适”,其减排幅度将提升到30%,但对如何算“合适”并未给予说明。一般来说,欧盟的“合适”条件与以前所提的减排条件不会有太大出入,无非就是其他发达国家承担可比较的减排量,发展中国家根据其各自的能力和责任承担相应的义务。在后哥本哈根国际气候政治博弈中,欧盟继续采用具体的量化数字形式来博取道义优势。

4.国际资金援助。欧盟呼吁国际社会要立即启动《哥本哈根协定》中的相关内容,尽快兑现发达国家对发展中国家的资金援助尤其是短期资金援助。《哥本哈根协定》就资金援助问题基本达成共识,即发达国家在2010-2012年期间给发展中国家提供300亿美元的快速启动基金;在实际减缓行动和减排透明的前提下,发达国家承诺到2020年每年筹集1000亿美元用于帮助发展中国家应对气候变化。欧盟作为发达国家的一员,以集体形式承诺在2010-2012这三年间,每年为发展中国家提供24亿欧元、三年共计72亿欧元的资金援助;在中期资金援助上,欧盟许诺承担其相应比例份额。同时,欧盟对中期援助资金的来源渠道也做了相应分析和规划。其中,380亿欧元可能来自设计合理的国际碳市场,220-500亿欧元可能来自全球公共资金,另外一部分来自国际航空和海运部门的碳税或配额拍卖。

另外,在该战略文件中欧盟还谈到了其他方面的一些内容,如国际碳市场的建立和发展问题。欧盟希望国际碳市场在2015年之前拓展到经合组织成员国(OECD),2020年前再进一步发展到经济较发达的发展中国家。

二、欧盟积极应对气候变化、推动气候谈判的动因分析

伴随经济全球化的迅猛发展和科学技术的日新月异,世界各国之间交往日益密切,联系更加纵横,利益荣损与共。即便如此,在现实的或可能的条件下实现国家利益的最大化仍是各国内外政策的根本目的和首要内容,在应对气候变暖这一严峻的全球公共问题上亦是如此。欧盟作为当今世界上特殊的“国家行为体”,其气候政策制定和实施,谈判策略的出台及运用均难以摆脱“利益选择”的窠臼。

(一)欧盟后哥本哈根气候政策实施的利益内涵

1.提升欧盟的政治影响力。欧盟政治影响力主要体现在其内部和外部两个层面上,不论是内部的深化调整,还是外部的影响提升,气候政策都成为欧盟实践自我利益的重要政治砝码。

从内部来看,气候政策成为欧盟实践政治一体化的重要推动因素。2005年,《欧盟宪法条约》受到重创以后,欧盟一直在寻求机会重塑欧洲一体化的进程,气候问题正好为欧盟内部深化或拓展提供良好的机遇和平台,欧盟通过把应对气候变化问题放在其议事日程的重要位置而强化欧盟在欧洲“权力结构”中的优势地位。并且,通过在欧盟层面上共同应对气候变化的努力和合作,加强欧洲民众对欧盟的认同感和依赖度,增强欧盟自身的凝聚力和向心力。从欧盟外部来看,气候问题成为欧盟迈入应对全球“政治事务”门槛的重要平台。应对气候变化是欧盟突破欧洲事务,参与全球事务的重要内容,是欧盟测试自我政治力和领导力的试金石。在传统国际事务方面,欧盟的“属性模糊”成为其发挥国际作用的“政治瓶颈”,但随着气候问题低级政治属性的高级化,应对气候问题成为欧盟发挥国际作用,塑造全球“新角色”的重要契机。通过气候、能源和环境一体化来应对和解决全球气候问题,并在发达国家中率先做出减排承诺,这无疑有利于欧盟牢固地占据气候问题上国际道义的制高点,大大提升自身的政治得分。正如华盛顿经济战略学院院长雷普斯托维茨所说的,“在某种意义上,环境保护主义,尤其是应对气候变化方面的环境政策,成为欧洲民族主义的一种表达方式,也可以说是欧洲的独立宣言”⑥。

2.增强欧盟的综合经济实力。欧盟认为,积极应对国内气候问题,参与主导国际气候谈判,干预影响全球气候治理,对其未来的经济发展、能源安全和市场竞争将会产生不可估量的影响。早在2007年,欧盟就提出了气候—能源“20%-20%-20%”的目标承诺,即到2020年,将温室气体排放量在1990年基础上至少减排20%⑦;将能源消耗中可再生清洁能源比例提高到20%;将欧盟的能源效率提高20%⑧。这个将气候问题与经济发展融为一体的综合战略目标的实现无疑将大大提升和增强欧盟在国际经济领域的竞争力和影响力。

从发展模式来看,低碳经济为未来社会发展的必由之路,更是各国经济竞争的核心所在。欧盟在《后哥本哈根国际气候政策》中提出了要使其经济向低碳和气候适应型经济转变的战略目标,并要求欧盟委员会绘制一条经济转轨的时间路径图,在此基础上实现欧盟减排80%-95%的目标承诺。从能源安全方面看,欧盟对能源安全问题的关注源于其能源安全问题的缺失。按照基准消费预测,到2030年,欧盟的能源进口将由现在的约50%增加到65%,其中,天然气由57%增加到84%,石油由82%增加到93%⑨。欧盟气候—能源战略的实施,在一定程度上可以打破能源产出与能源消耗之间的正相关状态,从而大为改善欧盟的能源前景,预期“届时欧盟能源消费将下降15%,能源进口将减少26%”⑩。从技术投资来看,欧盟后哥本哈根气候政策的实施将大为促进政府和企业对低碳技术领域的投资。据统计,仅实现20%的可再生能源目标,欧盟就需要追加3800-4200亿欧元的低碳技术投资(11)。前欧盟委员会正计划鼓励欧盟在2015年之前建造10-12个大规模的碳捕获和封存技术示范厂,并努力使碳捕获和封存技术于2020年左右运行商业化(12)。可以说,欧盟在低碳经济领域和相关科技领域的捷足先登和独领风骚,必然会使其在未来国际竞争中重执世界经济之牛耳,引领新一轮“工业革命”之浪潮。

3.提高欧盟总体的社会生活质量。欧盟后哥本哈根气候政策除去具有深刻的政治、经济内涵外,对欧盟环境质量、就业形势等社会生活方面的影响也不容忽视。

从环境质量来看,气候政策的实施将大大改善欧盟地区整体的环境状况,减少环境危害,并降低相关医疗费用。在欧洲每年因空气污染而死亡的人大约37万人(13),与此相伴随的是巨额的医疗费用和治污成本。欧盟后哥本哈根气候政策的实施将大为改善这一状况。据统计,到2020年,仅10%的温室气体减排量每年就能为欧盟节约医疗支出270亿欧元,节省治污成本110亿欧元(14),20%能效目标的提高除了每年为欧盟减少8亿多吨的排放量外,还能为其节约1000多亿欧元的成本(15)。从就业来看,气候政策的实施将为欧盟创造巨大的绿色就业机会。随着生活水平的提高,人们对绿色科技、绿色产品和相关服务的需求也日益增多。根据欧盟可再生能源委员会的统计,仅20%可再生能源目标就能为欧盟提供大约200万个就业岗位,20%的能效目标则又为欧盟创造大约100万个就业岗位(16)。

可见,欧盟后哥本哈根气候政策所蕴含的巨大的政治、经济及社会利益内涵是欧盟积极参与应对气候问题的重要动力,也是欧盟作为主权国家联合体难以脱离利益窠臼的典型体现,更是国际社会“无政府状态”运作的自然逻辑。但国家气候政策的实施,不仅要有其实施的内在动力,而且更要具备其具体实施的主客观条件。

(二)欧盟后哥本哈根国际气候政策实施的有利条件

1.欧盟的人口状况。众所周知,温室气体排放及发展趋势与一个国家或地区的人口状况密切相关。当一个国家或地区的经济发展到一定水平后,其人口的增长幅度将会放缓或处于相对稳定,进而有可能出现人口下降的趋势。同时,人口的结构也会随之发生变化,老龄化现象会趋于严重。人口处于这种状态下的国家或地区,其国民经济外延性发展的动力就会相对缺失,温室气体的排放也会随之趋于稳定或下降。所以,通过人口状态基本可以预估未来世界各国或地区的温室气体排放状况。

总体上说,世界人口目前正处于稳定上升阶段。到2050年,世界人口将会由现在的69.07亿上升到91.91亿,增幅达到33.07%。但具体到各地区或国家,人口的发展趋势及结构将会有很大差异。如2010年美国的人口是3.15亿,到2050年将会上升到4.02亿,人口增幅达27.62%;而欧盟人口则由现在的4.98亿下降到4.94亿,降幅达0.81%。当然,除了人口的发展趋势外,欧盟人口老龄化问题较之其他国家或地区也更为严重。2005年,欧洲青少年人口(不高于15周岁)比例和老年人(不低于65周岁)所占比例均创世界各大洲之最,青少年比例为世界最低,只有15.9%,老年人比例则为世界最高,达到15.9%。2007年,欧盟27国的青少年人口比例继续下降,降至15.8%,而老年人比例则提升到16.9%(17)。

人口趋势及结构与一国未来的温室气体排放紧密相关。欧盟人口的下降趋势以及老龄化现象决定了欧盟经济外延性发展的动力较之其他发达国家更为不足。即使欧盟在气候问题上不采取任何政策措施,其温室气体排放也呈下降趋势。

2.欧盟的能源态势。目前,全球温室气体排放量中,80%以上来自于能源尤其是化石能源的开发及应用。一个国家或地区的能源状况对其未来的温室气体排放也有较大影响。

就能源脆弱性来看,欧盟能源安全的脆弱性较高。前面讲到,欧盟应对气候问题的动力部分源自于其能源安全的相对缺失。从2004年开始,欧盟27国的能源进口超过其自身的初级能源生产,2005年该比例提高到52.6%,2006年又进一步提高到53.8%。在过去十年内,欧盟原油及石油制品的进口比例高达83%(18)。就能源结构来看,欧盟的能源结构和技术水平处于世界领先地位。2006年,欧盟27国初级能源生产中,原油产量占其总量的13.4%,固体燃料占21.9%,天然气占20.6%,核能占29.4%,可再生能源占14.7%(19),其中,清洁能源的比重超过44%。在欧盟27国的发电总量中,清洁能源的发电比例也处于较高水平。如2006年,欧盟27国的发电总量达到340万亿千瓦/时,其中核能发电占30%,天然气和煤炭发电分别占20%,褐煤和石油发电分别占到10%和4%。在可再生能源中,水力发电占到10%,生物燃料和风力发电分别占到2%和3%(20)。从能源未来需求看,欧盟未来的能源需求比较稳定。由于能源结构的调整,欧盟在过去的十年中(1996-2006)最终能源消费量每年以0.5%的速度在增长(21)。据相关统计预测,2006年到2030年,经合组织成员国(OECD)石油需求量每年增幅大约0.5%,其中北美国家为0.8%,欧盟27国为0%(22)。

欧盟的能源状况大大强化欧盟在应对气候问题上的优势地位。能源安全的高度脆弱性迫使欧盟加大对清洁能源和非传统能源的投资和研发力度,欧盟能源结构的优化和未来能源需求的相对稳定则为欧盟未来温室气体排放量下降奠定坚实的基础。

3.欧盟的政治情势。欧盟作为世界上一体化程度最高的政府间国际组织,甚至说是超国家组织,其所具备的跨国性使其比主权国家更为关注全球公共问题,也更适合推动全球性问题的解决。欧盟委员会、欧洲议会和成员国首脑会议“三足鼎立”的政治结构,使欧盟在很多问题领域尤其是环境问题上的“民族意识”逐步淡化,“一个建立在共同遵循的国际制度之上的世界秩序在欧洲人的眼里具备相当的合法性”(23)。

在欧盟及成员国具体的政治结构中,绿党及绿色组织的存在成为欧洲政坛一道独特绚丽的风景。绿党是20世纪后半叶随着西方生态运动的发展而逐步兴起的左翼政治组织。经过近20多年的发展,绿党从单纯的、激进的环境主义的单一议题政党发展成为“更像一个绿色民主的和社会取向的政党”(24)。2004年,绿党建立了统一的地区性组织——欧洲绿党。在2009年欧洲议会选举中,欧洲绿党获得了较大胜利(尤其是在一些西欧国家政府之中),使其在欧洲议会中的席位从35个增加到46个,并一跃成为欧洲议会中的第四大党振(25)。欧洲绿党自成立以来,围绕全球气候变化与核能源、全球气候变化与能源环境政策、生态经济或绿色经济、绿色食品与社会政策等相关议题展开了激烈讨论,从而对政府的战略取向、政策制定产生重要的影响。绿党及绿色组织在欧盟或其成员国政府中的权力地位以及其实践活动所促成的这种注重环保的氛围对欧盟气候政策的制定和实施起到非常重要的作用。

4.欧盟居民的环保意识。一般来说,一个国家或地区居民的环保意识与其总体经济发展水平、教育水平紧密相关。欧盟地区较高的经济发展水平和教育水平使得欧盟民众的环保意识普遍较强。加上欧洲国家面积有限,资源相对短缺等方面的原因,节约能源、保护环境现已成为欧洲居民一种主流的价值观念和生活方式。根据欧洲的民意调查,目前,75%的欧洲人主张使用替代能源燃料以减少温室气体排放(26),83%的人希望欧盟给其成员国制定可再生能源的最低使用比例(27)。80%的人承认能源效率是其在购买家用电器时需要考虑的影响因素之一(28),持应对气候变化有利于欧盟经济发展的人的比重由2008年春天的56%增加到2009年初的62%(29)。选民是欧洲政党的生命源泉,其在环境领域的意念和取向无疑会影响政府在此领域的政策制定和实施力度。

总之,欧盟在人口状态、能源态势、政治情势以及环保意识方面存在的特点,无论从传统意义上对欧盟来讲是优势还是劣势,但在应对气候变化这一问题上似乎都成为推动欧盟积极参与气候谈判、主导气候治理的优势性因素。

三、对欧盟后哥本哈根国际气候政策的战略认知

《后哥本哈根国际气候政策》是欧盟在哥本哈根会议之后首次就新一轮气候变化谈判提出自己的应对战略。该文件的出台表现出欧盟为推动国际社会尽快达成具有法律约束力的协议、促进全球加大应对气候变化力度的努力和意愿,同时给哥本哈根大会后稍显沉闷的全球应对气候变化联合行动注入新的推动力。站在理性的层面,结合气候问题的特殊性对欧盟后哥本哈根国际气候政策予以公正、客观的评价和认知对国际社会探寻后哥本哈根气候合作之路至关重要。

1.欧盟是到目前为止世界上唯一主动提出量化减排目标并经由立法会议予以通过的国家(实体)。欧盟是气候谈判的发起者和推动者,是国际气候机制发展演变的最为重要的推动力量之一。它不但在理论上塑造全球气温升幅不得超过2℃的目标要求,而且努力把这一目标要求实践于其各种具体的政策、措施之中。无论是京都谈判还是其后的气候谈判,欧盟一直靠具体的减排目标“争夺”国际气候问题上的主导权。前面提到,欧盟早在2007年3月就提出了“20%-20%-20%”目标承诺,并先后在2008年12月欧盟首脑会议和2009年4月6日欧盟理事会上予以通过。在哥本哈根会议之前,欧盟议会又以516票赞成、92票反对、70票弃权的比例通过欧盟的哥本哈根气候谈判政策(30)。欧盟是当今世界上要求签署具有法律约束力的国际减排协议以应对气候变化的少数发达国家(实体)之一,也是到目前为止唯一一个在其内部以立法的方式通过其后哥本哈根目标减排量的国家(实体)。.

2.欧盟是当今世界上明确支持对发展中国家予以资金援助并将其承担数额以数字的形式明确摆上谈判桌的少数发达国家(实体)。在国际气候谈判中关于对发展中国家资金、技术的援助方面,欧盟相对其他发达国家表现得更为积极和活跃。早在哥本哈根会议之前,欧盟就提出发达国家有义务向发展中国家提供充足的、可持续和可预测的资金技术支持,并且主动承诺2010-2012三年间提供50-70亿欧元的近期援助资金,自2020年开始每年提供不少于300亿欧元的中期援助资金(31)。在3月9日公布的后哥本哈根气候政策文件中,欧盟委员会要求发达国家立即执行《哥本哈根协定》,启动300亿美元的“快速反应基金”(fast-start funding),并以合作、协调的方式确保1000亿美元的中期气候援助资金的到位。比较说来,在对发展中国家提供资金援助以帮助其应对气候变化问题上,欧盟相比其他附件I国家要走得稍显靠前。

3.欧盟拥有世界上最为成熟和完善的减排理念以及将理念予以实践的减排机制、交易规则和操作程序。欧盟的温室气体减排分为碳排放权交易(EUETS)部门的减排和非碳排放权交易(EUETS)部门的减排两大类。EUETS是欧盟以市场为基础实现最低成本减排的开创性举措,它启动于2005年1月1日,覆盖当时欧盟25个成员国,包含近1.2万个排放实体,占欧盟温室气体排放量的45%左右(32),该交易体系覆盖了欧盟的重工业和大型电厂,是欧盟实施温室气体减排、完成京都目标的基础性工具。在后哥本哈根时代,为了完成欧盟的减排目标,加大对EU-ETS的拓展和利用显得更为迫切和必要,如制定欧盟层次的减排目标,增加EUETS的覆盖范围,逐步实现配额的全额拍卖等等。在非EUETS部门,欧盟则是通过“责任分担协议”(Burden Sharing Agreement,BSA)确立各成员国“减排目标”。在目标分配的时候,欧盟并没有采取“一刀切”的方式,而是根据各成员国人均收入等方面的差异适当调整各成员国的责任分配比例,其目标幅度从相对富裕国家(如丹麦、爱尔兰和卢森堡)减排20%到相对贫穷国家(如保加利亚)增排20%不等(33)。这种分配方式表明欧盟内部相对贫穷的成员国仍存在较大的促进发展、增加排放的战略空间(当然需要将排放量控制在低于其通常情况之下),这是国际社会“共同但有区别责任”原则在欧盟内部的具体应用和体现。可以说,欧盟的温室气体减排是建立在成本—效益的基础上结合欧盟各成员国具体情况的“最优”选择,其减排机制的建立、减排规则的制定以及操作程序的实施,相对于世界其他国家来说无疑是最为成熟和完善的。

总体而言,《后哥本哈根国际气候政策》凸显了欧盟努力参与国际事务、解决全球公共问题的决心和姿态,应该给予支持和肯定。但在对其予以支持和肯定的同时,对其中存在的问题和不足也应有清晰的把握和认知。

第一,欧盟减排目标远未达到其“2℃”上限目标对附件I国家的减排要求。目前,国际社会普遍认同要实现2℃战略目标,“全球温室气体排放必须在未来10—15年达到顶峰,到2050年时在1990年排放基础上减半”(33)。前面提到,这实质意味着所有的工业化国家在2020年之前国内减排40%,到2050年达到80%。欧盟提出的20%减排目标远远低于其支持的2℃上限目标对发达国家的最低减排要求,甚至低于其在2007年印尼巴厘岛会议上提出的工业化国家减排25%-40%的目标要求。即使最后欧盟将减排目标提高到30%,也仅意味着其内部实现减排20%,其余10%从发展中国家购买减排份额来完成(34)。况且,欧盟30%的减排目标隶属条件履约,条件能否“合适”尚未可知。

第二,欧盟开始弱化“共同但有区别的责任”原则,漠视发展中国家发展权和排放权。“共同但有区别的责任”原则是国际气候谈判的起点和基石,是发展中国家维护其整体利益的有力武器,更是国际气候治理之路的必循依据。但在具体的谈判过程中,该原则却时常遭到某些发达国家的否定或抛弃,目前在欧盟的后哥本哈根国际气候政策中也出现类似的意图或痕迹。在《后哥本哈根国际气候政策》中,欧盟对“共同但有区别的责任”原则只字未提,但对国际社会要通过共同努力来实现其“2℃”战略目标提了八次,并先后三次要求对所有国家的减排行动进行测量、报告与核实。可见,欧盟只是一味地强调发达国家和发展中国家的共同努力,却忽略了双方共同努力应具备的前提条件。众所周知,由于经济和人口状况等方面的原因,到2030年“全球初级能源消费增幅的74%将来自发展中国家”(36),“电力消费增幅的80%也将来源于非经合组织国家的消费需求”(37)。在无外来资金和技术支持的条件下,发展中国家要在较大程度上改变其未来的排放趋势难度可想而知。而且,发达国家在具备绝对减排优势的条件下要求发展中国家无条件地与其共同承担造就其今天优势地位的责任和义务也未免有失公允。

第三,在后哥本哈根国际气候谈判中欧盟对相对收益的追求较之以前有所上升。欧盟提出,要实现2℃目标要求,国际社会必须签署严厉的、法律绑定义务的国际减排协议,并继续以身作则,主动提出其20%的减排目标。从国际气候谈判开启至今,欧盟一直以具体的减排数据来博取战略优势地位。但通过纵向比较会发现,欧盟后哥本哈根国际气候政策较之京都时期有一定的变化,即对相对收益追求的成分上升。首先,从年减排力度看,欧盟后哥本哈根年减排力度不升反降。据有关机构测算,相对于1990年,欧盟2008年到2012年5年减排8%,相当于年均减排2.48%;现在欧盟提出到2020年减排20%的目标,相当于从2013年到2020年8年年均减排1.05%,还不到第一承诺期的一半。即使欧盟最终把20%的目标提高到30%,其年减排也仅为1.93%,仍然低于第一承诺期(38)。其次,欧盟后哥本哈根责任减排效仿了美国的条件履约,即30%减排目标的实施要以其条件的满足为前提。虽然前面我们讲到,欧盟后哥本哈根气候政策具有深刻的利益内涵,而且欧盟也具备实施其气候政策的相对优势条件,但在全球治理权威缺失的状态下,主权国家对全球公共问题的治理,除了追求其绝对收益外,对相对收益的重视亦不容忽视。欧盟认为,只有将美国和发展中国家尤其是发展中大国纳入到统一的、绑定性的国际减排协议中,才能充分发挥欧盟在人口、能源需求、低碳技术等方面的优势,才能最大程度地实现欧盟的利益。

总之,欧盟后哥本哈根气候政策是当今国际社会在应对气候变化问题上最为成熟和完善的气候政策,其应对理念、政策制定以及措施实施都具有较强的可操作性,是国际社会学习和效仿的对象。该气候政策的实施在为欧盟赢得声誉和利益的同时,也在客观上极大地推动了全球气候治理的进程,不仅对欧盟而且对整个国际社会都会产生积极的影响。但欧盟后哥本哈根气候政策毕竟是主权国家林立状态下的一种博弈考量,而且作为欧盟内部各成员国间相互较量和妥协的产物,它并不像欧盟所自我标榜的是“世界上最雄心勃勃的减排计划”,必然存在较大的问题和不足。

注释:

①"Climate Change:European Union Notifies EU Emission Reduction Targets Following Copenhagen Accord",http://europa.eu/rapid/pressReleasesActlon.do? reference=IP/10/97&format=HTML&aged=0&language=EN&guiLanguage=en.

②Sebastian Oberthür and Clairo Roche Kelly," EU Leadership in International Climate Policy:Achievements and Challenges",p.12.,http://pdfserve.informaworld.com/955026_768139441_901757139.pdf.

③European Commission Staff Working Document," International climate policy post-Copenhagen:Acting now to reinvigorate global action on climate change",Brussels,9.3.2010,SEC (2010)261,p.9,http://ec.europa.eu/environment/climat/pdf/working_doc_0310.pdf

④目前发达国家和发展中国家对《哥本哈根协定》的认可存在分歧,发达国家要求各国“具名支持”(associate with),认为该协定要具有法律约束力,附件I国家中除了瑞士、土耳其和乌克兰三国外均明确表示对该协定的支持;但“基础四国”认为该协定只是被“注意到”的一份政治协议,不具有法律效力,但都表示了对该政治协议的支持。

⑤European Commission Staff Working Document,"International climate policy post-Copenhagen:Acting now to reinvigorate global action on climate change",Brussels,9.3.2010,SEC(2010) 261,P.9,http://ec.europa.eu/environment/climat/pdf/working_doc_0310.pdf.

⑥新浪财经:《气候政治》,http://finance.sina.com.cn/economist/jingjiguancha/20070524/18353626823.shtml

⑦若能达成新的国际气候协议,其他发达国家承担可比较的减排量,先进发展中国家也承担与自己能力相适应的责任和义务,则欧盟可以将减排量提高到30%。

⑧Commission of the European Communities," Limiting Global Climate Change to 2 degrees Celsius:The way ahead for 2020 and beyond",Brussels,10.1.2007,COM (2007) 2 final,p.5,http://eur-lex.europa.eu/LexUriServ/LexUriServ.do?uri=COM:2007:0002:FIN:EN:PDF

⑨European Commission,"Leading global action to 2020 and beyond 2009 edition",p.15,http://ec.europa.eu/environment/climat/pdf/brochures/post_2012_en.pdf.

⑩Commission of European Union,"An EU Energy Security and Solidarity Action Plan",Brussels,13.11.2008,COM(2008) 781 final,p.3.,http://register.consilium.europa.eu/pdf/en/08/st15/st15944.en08.pdf.

(11)E3G,"What the EU Climate Package means for the Global Climate Deal",p.1,http://www,e3g.org/images/uploads/E3G_EU_Climate_Package_Briefing_Note.pdf.

(12)Ibid.,p.2.

(13)European Commission,"Leading global action to 2020 and beyond 2009 edition",p.17.,http://ec.europa.eu/environment/climat/pdf/brochures/post_2012_en.pdf

(14)Ibid.

(15)Commission of European Communities,"20 20 by 2020:Europe's climate change opportunity",Brussels,23.1.2008,COM (2008) 30 final,p.8.,http://eur-lex.europa.eu/LexUriServ/LexUriServ.do? uri=COM:2008:0030:FIN:EN:PDF.

(16)E3G,"What the EU Climate Package means for the Global Climate Deal",p.1,http://www.e3g.org/images/uploads/E3G_EU_Climate_Package_Briefing_Note.pdf.

(17)Eurostat yearbook 2009,p.135.http://epp.eurostat.ec.europa.eu/cache/ITY_OFFPUB/KS-CD-09-001/EN/KS-CD-09-001-EN.PDF

(18)(19)(20)Ibid.,p.452,p.454,pp.458-459.

(21)Eurostat yearbook 2009,p.463,http://epp.eurostat.ec.europa.eu/cache/ITY_OFFPUB/KS-CD-09-001/EN/KS-CD-09-001-EN.PDF.

(22)IEA,World Energy Outlook2007,P.80,http://www.iea.org/textbase/nppdf/free/2007/weo_2007.pdf.

(23)蒲俜:《欧盟全球战略中的环境政策及其影响》,《国际论坛》2003年第6期。

(24)(25)郇庆治:《作为欧洲党的欧洲绿党:以2009年欧洲议会选举为例》,《欧洲研究》2009年第6期。

(26)Eurobarometer,Europeans' attitudes towards climate change,July 2009,p.25,http://ec.europa.eu/public_opinion/archives/ebs/cbs_313_en.pdf

(27)Eurobarometer,Attitudes on issues related to EU Energy Policy,April 2007,p.18,http://ec.europa.eu/public_opinion/flash/f1206a_en.pdf

(28)Ibld.,p.9.

(29)Eurobarometer,Europeans' attitudes towards climate change,July 2009,p.25,http://ec.europa.eu/public_opinion/archives/ebs/ebs_313_en.pdf

(30)European Parliament," EP Urged Climate Change Breakthrough in Copenhagen",http://www.europarl.europa.eu/news/public/focus_page/064-65646-334-11-49-911-20091130FCS65642-30-11-2009-2009/default_p001c001_en.htm

(31)Ibid.

(32)Commission of the European Communities,"Limiting Global Climate Change to 2 degrees Celsius:The way ahead for 2020 and beyond",Brussels,10.1,2007,COM (2007) 2 final,p.6,http://eur-lex.europa.eu/LexUriServ/LexUriServ.do? uri=COM:2007:0002:FIN:EN:PDF.

(33)Commission of the European Communities,"Package of Implementation measures for the EU's,objectives on climate change and renewable energy for 2020",Brussels,23 janvier 2008,SEC (2008) 85/3,p.9,http://ec.europa.eu/energy/climate_actions/doc/2008_res_ia_en.pdf

(34)Council of the European Union, "Press Release:2785th Council Meeting",6272/07(Presse25),p.7,http://www.consilium.europa.eu/uedocs/cms_data/docs/pressdata/en/envir/92864.pdf.

(35)Sebastian Oberhür and Claire Roche Kelly,"EU Leadership in International Climate Policy:Achievements and Challenges",p.12,http://pdfserve.informaworld.com/955026_768139441_901757139.pdf.

(36)IEA,World Energy Outlook 2007,P.77,http://www.iea.org/textbase/nppdf/free/2007/weo_2007.pdf.

(37)IEA,《世界能源展望2009执行摘要》,p.4,http://www.worldenergyoutlook.org/docs/weo2009/weo2009_es_chinese.pdf.

(38)新华网:《新闻点评:给发达国家减排承诺“算算账”》,http://news.xinhuanet.com/world/2009-12/12/content_12637643.ht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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哥本哈根欧盟后国际气候政策的战略理解_哥本哈根会议论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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