论特殊名称的内涵_数理哲学导论论文

论特殊名称的内涵_数理哲学导论论文

论专名的内涵,本文主要内容关键词为:专名论文,内涵论文,此文献不代表本站观点,内容供学术参考,文章仅供参考阅读下载。

专名的内涵问题是语言哲学中的一个分歧较大的问题。自穆勒以来,西方语言哲学家对这个问题的研究形成了两派。一派是弗雷格、罗素提出的“摹状词理论”,以及后来由维特根斯坦、塞尔等人加以修改补充的“簇摹状词理论”。另一派是克里普克、普特南等人提出的“历史的因果理论”。这两派理论在专名有无内涵的问题上持相反的观点。前者认为,专名有内涵,专名的内涵是由与之相应的摹状词给出的,一个专名实质上就是一个或一组缩略的、或伪装的摹状词。这些摹状词描述了对象的属性特征,专名的指称就是通过这些摹状词决定的。后者认为,专名没有内涵,它们只是一些纯粹的指示记号,是贴在对象上的固定标签。人们获得专名的指称不是通过对专名意义的了解,而是借助于与这个专名有关的历史事实及因果联系的了解。这两派理论在各自的角度上提出了一些合理的观点。在阐述我们的观点之前,我们先具体地考察一下它们。

(一)

“摹状词理论”是从弗雷格开始的,但它的源头可以追溯到穆勒。穆勒认为,专名只有外延而无内涵。弗雷格认为这一观点不能解释“ a=a”和“a=b”为什么具有不同的认识价值。很明显,“a=a”只是同义反复,是先天分析语句,不需要参照任何经验就能判断它为真;而“ a=b”却不同,它能够扩展我们的知识,是后天经验语句,它的真实性要靠经验来检验。正如“晨星是晨星”与“晨星是昏星”一样,前者是一个不验自明的真理,而后者却是天文学上的一大发现。因此,语句“ a=b”除了告诉我们“a”与“b”有相同的指称之外,还隐含另一层意思,那就是,两个外延相同的表达式,其本身存在着某种差别,这个差别不是两个表达式的语言符号之间的差别,而是表达式的涵义之间的差别。只有表达式具有各自的涵义,“a=b”与“a=a”才会具有不同的认识价值。这实际上就驳斥了穆勒的专名只有外延而无内涵的观点。弗雷格指出:“专名(词,指号,复合指号,表达式)表达它的涵义,并且命名或指示它的指称。我们令指号表达它的涵义并且命名它的指称”(注:弗雷格:《论涵义和指称》, 载《语言哲学名著选辑》, 三联书店,1988年版,第6页。)。按照弗雷格的观点, 专名的涵义就是所指对象的呈现方式,即对所指对象的描述方式,可以用一个能唯一识别其所指的摹状词来表示。例如,对于“亚里士多德”这个专名,既可以将其涵义理解为“柏拉图的学生”,又可以理解为“亚历山大的老师”,还可以理解为“《形而上学》的作者”,等等。

弗雷格的专名理论对逻辑科学的影响是巨大的,但他把摹状词混同于专名,不能不说是这一理论的一个缺陷。弥补这一缺陷的是英国逻辑学家罗素。罗素系统地研究了弗雷格的学说之后,对专名和摹状词作了严格的区分。他指出,专名直接指示我们具有其表象的事物,它是“一个名字,一个名字乃是一个简单的记号,直接指一个个体,这个个体就是它的意义,并且凭它自身而有这意义,与所有其他的字的意义无关。”(注:罗素:《数理哲学导论》中译本,商务印书馆,1982 年版, 第163—164页。)摹状词则不同,它不直接指示某个个体,是不完全的符号,它在孤立状态下不具有意义,其意义是在一定的语境中从各个词的意义产生的。他说:“一个摹状词由几个字组成,这些字的意义已经确定,摹状词所有的意义都是从这些意义而来”。(注:罗素:《数理哲学导论》中译本,商务印书馆,1982年版,第164页。 )罗素通过实例进一步论述了专名和摹状词的区别:“包含一个摹状词的命题和以名字替换命题中的摹状词而得的命题不是相同的,即使名字所指的和摹状词所描述的是同一个对象,这两个命题也不一样。‘司各特是那个写《瓦弗利》的人’和‘司各特是司各特’显然是不同的两个命题,前者是一个文学史上的事实,而后者是一个平凡的自明之理。如果我们将司各特以外的任何人置于‘那个写《瓦弗利》的人’的位置上,我们的命题便是假的,因而无疑地二者不是同一命题。”(注:罗素:《数理哲学导论》中译本,商务印书馆,1982年版,第164页。)

罗素一方面强调专名与摹状词的区别,另一方面他又认为,专名的指称是根据摹状词的描述来确定的。一个专名实质上就是一个缩略的或伪装的摹状词。这样来处理专名与摹状词的关系,很容易使专名的内涵成为完全不确定的东西,因为按照这种理论,人们在理解“亚里士多德”这个专名的涵义时往往出现歧义,即人们往往对这个专名的涵义作不同的理解。例如,某些人只知道亚里士多德是古希腊的一位著名哲学家,写了《形而上学》这本书,另一些人只知道亚里士多德是柏拉图的学生,当过亚历山大大帝的老师,如此等等,可是他们都不知道“亚里士多德”这个专名的全部涵义,因此,在确定指称时会遇到困难。为了弥补这个缺陷,维特根斯坦等人提出了“簇摹状词理论”。

“簇摹状词理论”认为,专名是缩略的或伪装的摹状司,但不是缩略了一个摹状词,而是缩略了一组或一簇摹状词,专名的指称就是由这一簇摹状词决定的。因此,专名可以同义地定义为一簇摹状词。例如,“亚里士多德”这个专名的涵义就是由描述其区别性特征的所有那些限定摹状词之和组成的。这种替代的方法避免了弗雷格、罗素的摹状词理论的缺陷,得到了很多哲学家的赞同。但是,在克里普克看来,无论是“摹状词理论”还是“簇摹状词理论”都是根本错误的,部分地修改和变通,不能挽救这种理论,它们必须彻底被推翻。名称的意义必须用另一种理论来说明,这就是“历史的因果理论”。

“历史的因果理论”是借助于可能世界的观念,在区分严格指示词和非严格指示词的基础上建立起来的。克里普克认为,专名都是严格指示词,而摹状词一般都是非严格指示词。克里普克是这样定义所谓严格指示词和非严格指示词的:“如要一个指示词在每一个可能世界中都指示同一对象,我们称之为严格指示词,否则就称之为非严格的或偶然的指示词。我们当然不要求对象在所有可能世界中存在。”(注:克里普克:《命名与必然性》中译本,上海译文出版社,1988年版,第49页。)例如,“亚里士多德”这个专名就是一个严格指示词,它在一切可能世界中都指称亚里士多德这个人,即使在不同的可能世界里亚里士多德具有不同的性质,这个专名仍然指称亚里士多德。但是“亚历山大的老师”这个摹状词则不同,它在现实世界里指称的是亚里士多德,可是亚里士多德成为亚历山大的老师不是必然的,在另一个可能世界内他可能不是亚历山大的教师,此时,“亚历山大的老师”就不指称亚里士多德,而指称另外一个人了。可见,摹状词不是在对象存在的所有可能世界中都指称同一个对象,因此,摹状词是非严格指示词。克里普克认为,弗雷格、罗素等人把专名的涵义等同于相应的摹状词,实际上是把严格指示词与非严格指示词混为一谈,这是根本错误的。他说:“假设一个名称的指称是由一个摹状词或一簇摹状词给出的,如果这个名称和那个摹状词或那簇摹状词意指同一事物,那它就不是一个严格的指示词,也不一定在所有可能世界中都指示同一个对象,因为其他对象在另外的可能世界中也可能具有这样的特性。”(注:克里普克:《命名与必然性》中译本,上海译文出版社,1988年版,第57—58页。)克里普克认为,对于一个专名来说,要保持其指称的严格性,就必须没有涵义。

既然专名没有涵义,那它的指称是如何确定的呢?克里普克没有提出一组决定指称的充分必要条件,只是描绘出了一幅“较好的画面”。这幅画面大致是这样的:一个婴儿出世了,他的双亲给他取了个名字,他们对朋友谈论他,其他人遇到他,都用这个名字称呼他。通过各种各样的谈论,这个名字在这个社会团体中一环一环地传播开来,好象一个链条一样。一旦在这个链条上的某处的一个人用到这个名字,他实际上就已经根据这个链条确定了该名字的指称。克里普克说:“当一个名字沿着链条一环一环地传递下去时,这个名字的接受者知道了这个名字,他用这个名字所指称的对象就会相同于他由以知道这个名字的人所指称的对象。”(注:克里普克:《命名与必然性》中译本,上海译文出版社,1988年版,第99页。)这就是说,专名的指称是通过社会团体中的因果历史来确定的。

(二)

克里普克的历史因果理论一反传统指称理论的观点,从一个新的角度开辟了一条解决问题的新途径。他把名称的命名与指称放到了整个人类社会历史的大环境中来考察,注意到了它们与社会群体活动的密切关系,这的确是一个很重要的方面。“因为名称是人类语言的产物,语言交际又是整个社会活动的一部分,名称随着社会团体中成员间的交流活动而一环环传递,这确是我们常见的图景。”(注:冯棉:《可能世界与逻辑研究》,华东师大出版社,1966年版,第29页。)但是,这一理论把专名看成是无任何涵义的固定的指示记号,认为专名只有外延而无内涵,这一观点是我们不能赞同的。我们认为,无论是通名还是专名,都不仅有外延,而且有内涵。在这一点上我们同意摹状词理论的观点,即一个专名的意义,除了它的指称外,还包括它的涵义,专名的指称是由它的涵义决定的。

在我们看来,名称作为一种概念,它是人类思维的产物,是外界事物的特性或特征在人们意识中的反映。外界事物总是具有借以把自身与其他事物区别开来的属性特征,这些属性特征反映到名称中来,就成了名称的内涵。通名是这样,专名也是这样。例如“苏格拉底”这个专名,它的内涵就是由他的家庭出身,生卒年月,生平事迹等构成的。我们一讲到苏格拉底,就会想到他是古希腊早期的著名哲学家,柏拉图的老师……,最后被投入监狱,饮鸠毒而死,等等。我们正是基于对所有这一切的了解才能识别出“苏格拉底”的指称,即历史上的苏格拉底其人。再如,在现实生活中,重名、同名的现象是屡见不鲜的,人们能区别出它们的不同指称,主要也是依据于对这些相同名称的不同涵义的把握。

承认专名有内涵并不等于说专名的内涵是一个绝对确定的东西,也不等于说通过专门的内涵可以达到指称的绝对确定性。克里普克等人之所以强调专名不具有内涵而只是一个固定的指示记号,是因为它们企图借以避免传统指称理论中指称的不确定性,而希望达到指称的绝对确定性。应该指出,追求指称的绝对确定性是极难实现的。因为事物在不断地发展变化,人们对事物的认识也在日益深化,在每一个历史时期,我们不可能详尽无遗地认识到事物的全部特性或特征,不可能根据事物某些有限的特征或特性准确无误地指称那具有无限发展可能性的事物。因此,我们在考察专名的内涵时应该采取辩证发展的观点,不能把专名的内涵看成是永恒不变的东西,应该考虑到由于外界事物的不断发展以及由于我们对外界事物的认识的不断深入,我们用以标志外界事物的名称的内涵也在不断变化。因此,把一个专名和一个或一组永不变化的摹状词固定在一起是不恰当的。

为了客观准确地考察专名的内涵,引进可能世界的观念是必要的。在这一点上克里普克为我们提供了一条新的思路。克里普克借助于可能世界的观念区分了严格指示词和非严格指示词,并因此将专名与摹状词区分开来了。但是,他没看到,同样借助于可能世界的观念,还可以把专名与摹状词统一起来。如果我们不把专名的内涵看成凝固不变的东西,而把它看成随可能世界的不同而有所不同,那么,专名与摹状词的对立就可以统一起来了,用摹状词来说明专名的内涵也就是可行的了。于是,专名的内涵可以这样来表述:专名在其所指对象存在的某一可能世界中的内涵等同于描述该对象在这一世界中的属性特征的摹状词的总和。这就是说,同一专名,随着其所指对象所在的可能世界的不同,专名的内涵也会不同。我们这样说并不意味着我们不承认专名内涵的相对稳定性。专名的内涵会随着可能世界的不同而不同,并不是说所有的涵义都会发生变化。一般说来,描述对象本质属性的摹状词在对象存在的所有可能世界里都是不变的,发生变化的往往是那些表达专名所指对象偶然属性的摹状词,这些摹状词将会在某个或某些可能世界中构成专名的内涵,但不会在所有可能世界中构成专名的内涵。

承认专名有内涵,也就要承认专名的指称是由其内涵决定的。因为内涵就是把专名与对象联系起来的东西,它是由专名获得指称的桥梁。然而,专名的内涵是一簇描述了对象的属性特征的摹状词的总和构成的,这些摹状词的数量有时可能是很大的,我们是否要求对象满足了这个摹状词家族中的所有摹状词,才认为该对象是这个专名的所指呢?当然不是。在这一点上,我们认为塞尔的观点是可取的。塞尔认为,一个专名总是同一组摹状词有关系,由这些摹状词构成的析取决定相应专名的指称物。那就是说,决定一个专名指称的,可以是这簇摹状词的总和,也可以是其中的一部分,还可以是其中的一个。只要这些摹状词能够在这个可能世界中把该对象与别的对象区别开来,并大体上阐明专名在此时的基本涵义就够了,其它的描述都是可以忽略的。因为人们的语言实践常常是在一定的语境中进行的,借助于特定的语境,人们往往只要用少量的摹状词就足以明确地指称对象了。当然,这少量的摹状词必须是描述了对象的区别性特征或典型特征的摹状词,否则,就可能会产生岐义。例如,我们可以用“《阿Q 正传》的作者”来指称“鲁迅”而不会产生歧义,因为在现实世界中,其他对象不具有这个属性,而如果我们用“《狂人日记》的作者”来指称“鲁迅”,则可能产生歧义,因为在现实世界中,具有这一属性的对象还有俄国作家果戈里,他也写过一篇名叫《狂人日记》的小说。所以在日常语言实践中,选取哪些摹状词以及选取多少摹状词来指称对象,是根据实践的需要决定的。我们在理论上把专名的涵义等同于摹状词的总和,并不等于在实践上必须完全把握它们,这常常是做不到的,也是没有必要的。

标签:;  ;  ;  

论特殊名称的内涵_数理哲学导论论文
下载Doc文档

猜你喜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