试论教育机制中的单向制约关系,本文主要内容关键词为:试论论文,机制论文,关系论文,此文献不代表本站观点,内容供学术参考,文章仅供参考阅读下载。
在处理社会关系问题上,责任和权利的对称可以说是一条公理,即有权利就应有责任,有责任也应有权利。而在社会各种因素的相互关系问题上,这种权利和责任统一的公理,则表现为社会因素之间的相互依存、相互制约的关系。在社会因素的相互制约中,各社会因素由于受到规律性的约束,故必须遵循一定的原则,通过相互制约与其他因素达到一定的和谐,以保证事物正常的运动和发展。这种社会因素相互制约的规律,也适应于教育事业,适应于处理教育活动内部各个因素之间的关系。然而,现实中的教育因素之间的关系,有时并没有遵循这个规律,各种教育因素并不是处于相互制约的和谐状态,而是呈现出整体性的单向制约、非均衡制约的局面,造成了现实教育中的关系失常、结构失衡、结果失误的现象,有时还造成了教育事业的重大失误。为此有必要对其进行审视和总结。本文拟从3个方面进行探讨。
一、单向制约的教育组织关系
我国现行的教育组织结构,是一种依据现行政治体制建立起来的集权型教育行政组织机构。这个组织从中央到地方、从政府到学校、从学校领导到各层的教研室,都有一个严密的制约规则。在具体的教育组织关系中,教育决策权集中于中央的教育领导集团,其余的千千万万的教育界的从业人员,都属于执行中央教育政策的人。这种金字塔型的教育组织,有一个从上到下的严密的组织体系,各个组织都必须向自己的上级负责。居于这个组织顶端的中央教育领导集团,具有教育决策的最高权力,可以直接确定教育方向和教育性质,组织制定教育法律,负责组织和领导各项教育政策、教育方针的制定,以及在全国范围内的贯彻和推行。中央教育领导集团对教育决策的水平,随着社会发展水平的不断提高而不断的变化。其中,既有比较广泛听取社会各界人士意见,尊重教育规律、尊重教育传统、尊重知识、尊重人才的时期;也有少数领导人独断专行、违背教育规律、盲目指挥的时期(比如文化大革命时期)。现行的教育组织关系,并无必须听取社会意见的制约机制,其所制订的教育政策、教育方针、教育法律的水平,在很大程度上还取决于该集团成员的教育观念水平、个体道德水平等因素。若仅从制约关系上讲,中央教育领导集团对地方各级政府的教育行政领导部门的制约可以说是绝对的、不容置疑的;而地方各级政府的教育行政领导部门及各级各类学校对中央教育领导集团的制约(主要是通过建议形式),则是极其松散的、微弱的。比如,我国在1977年以后的许多重大教育决策,都是由中央教育领导集团主持决定的。其中较典型的有:1977年的关于恢复高考制度的决策;1985年的关于教育体制改革的决策;1993年的关于教育发展纲要的决定等。作为国家教育最高领导集团的各项决定,虽然在决定之前有较为广泛的征求意见的行为,但本质上仍是一种封闭式的、集权式的决策过程。
处于教育组织机构第二级的是地方各级政府的教育行政管理部门。这些机构处于中央教育领导结构和具体的教育结构(各级各类学校)之间,是联接教育决策和教育执行部门之间的中介和桥梁。其与上级和下级之间的关系,是一种线性的制约与被制约的关系。即对上,被中央教育领导集团制约;对下,则制约着所属学校的活动和发展。
处于教育组织机构第三层级的是各级各类学校。由于历史的原因,有些高等学校曾经隶属于中央人民政府(建国初期一些全国名牌高校隶属于国务院)或中央政府的各部委,不属地方人民政府的教育行政部门管理,这些高校虽然未被地方政府教育结构管辖,但其被单项制约的性质和其它学校是一样的,所以在此一起论述。各级各类学校可以说是教育社会组织结构中最低的社会组织,负责直接组织和实施教育活动,处于纯粹被制约、被决定的位置,即既被中央教育领导集团制定的政策、制度制约,又被地方政府的教育行政管理机构制约,是教育组织单向制约的终端。
这样,我国现阶段的教育机构中的单向制约关系,便形成了“中央教育领导集团——地方各级政府的教育行政领导部门——各级各类学校”的制约模式。当然,教育作为一个系统的社会组织,其内部也有层级区别,也形成了几个层次上的单向制约关系。比如,在一个具体的学校中,学校校长及学校领导集团成员则对学校的二级部门领导成员具有单向的制约关系,而学校二级组织的领导成员则对下属的教师具有单向的制约关系,学校的领导和教师都对学生具有单向的制约关系。这种单向制约关系的图式为:“学校领导—学校二级组织领导—教师—学生”。
上述的教育组织上、下级之间的单项制约关系,显现了以下几个方面的内容。一是我国现行的教育组织机构,即从中央教育领导集团,到地方各级政府的教育行政管理部门,再到各级各类学校的组织结构,是一种典型的从上到下的单项的组织制约结构。其制约的内在依据是行政权力,因而显现了权力教育的显著特征。
二是我国现阶段的教育组织结构,是一种线性的单向制约结构,各级组织之间缺乏力量对等的相互制约关系。形成了各级组织活动中的只须对上负责,无须对下负责的内在机制,从而使作为教育活动最现实的学校教育活动,其正常的要求和意愿因缺乏对上制约的正常途径和必须的渠道而被堵塞或封闭,使下情无法上达,使处于高层的教育决策容易出现脱离教育实际的失误现象。
三是目前这种由上向下、单向制约的组织结构,实际上是一种封建式集权制思想的体现。封建传统中作为以集权为核心的组织思想,强调全国所有权力都汇聚在一个中心,民众和下级只有服从,而没有管理国家的权力。这种单向制约的教育组织思想,内涵了浓厚的封建主义因素,与现代社会所通行的“天赋人权”的民主思想、人民当家作主的社会主义原则是完全相悖的,是应该在现代社会建设中努力予以克服的。
四是这种单向制约的教育组织机构,由于只有上级对下级的单向制约,而无下级对上级的监督和制约,容易导致教育权力非理性膨胀,导致教育组织机构中少数领导人独断专行乃至贪污腐败。同时,教育单向制约的组织结构,使教育的许多管理行为常常处于不透明的封闭状态之中,为有些人的弄虚作假、谋取私利提供了条件。
二、单向制约的教育人员关系
单向制约的教育人员关系,是单向制约的教育组织关系的延伸及人格化。这表明在教育的从业人员中,占主流的人际关系,是依据个人身分、地位而维系的单向制约关系。这种关系是把社会、行政组织中的等级、科层区别带入到教育之中,使本来应该具有完全平等、对话意义上的教育活动,变成了搀杂有权力、权势、金钱等复杂因素的社会关系,使教育的环境变得复杂和庸俗。事实上,任何教育组织都是由特定的人员组成的,没有人员支撑的教育组织是没有任何意义的。同样,教育人员也一定存在于相应的教育组织之中,没有相应的教育组织也就没有教育人员的身份及其职能。因此,前述的教育组织机构中的单向制约关系,也必然要反映到教育人员的相互关系之中,形成教育人员中不同的地位和待遇,形成教育人员不同的观念、意识、思想品德、作风等。在现实的教育机制结构中,教育人员中的单向制约关系有以下几种:
1.上级教育组织的领导人对下级教育组织领导人的制约关系。这种制约关系实际上是上级组织对下级组织单向制约关系的具体表现和人格化。由于现行的教育组织机构,仿照的是政治体系中的上级对下级的制约模式,因而上级组织的领导人对下级组织的领导人具有绝对的领导权和管理权。这种权力的直接表现,就是上级组织领导人有权任命或选派下级组织的领导人,也就是掌握着下级组织领导人升迁和罢免大权。这种上级领导人对下级领导人的直接制约关系,构成了他们之间强烈的依附关系的利益基础,也构成了现实社会中许多下级只对上级负责的实践逻辑。这种上级领导人对下级领导人的单向制约关系,既包括中央级主要教育官员(具有决策权)对地方政府主要教育行政官员的制约,也包括各级政府主要教育官员对所属的各级各类学校领导人的制约。其中有些上一级主要教育官员虽然不直接进行下级教育行政官员的任命或委派(在具体的教育行政官员的委派中,一般是由本级政府的领导人或同级人大会议任命),但在集权化的组织结构中,上级对下级的制约是一个铁的定律。有些上级教育行政组织的领导人,虽然不能直接任命下级教育行政组织的领导人(比如地区一级的教育局长不能直接任命县一级的教育局长),但其实际的影响作用却是直接的,甚至是更大,乃至极大的。
2.各级各类的校长对本校教师的制约关系。各级各类学校的校长,作为一种社会特殊部门的领导人,具有多重的社会身份和作用。从其社会影响来看,校长是一个学校的灵魂和精神主导;从其所拥有的权力来看,又是一个学校最高、最直接的领导人,掌握着上级授予的学校运行和发展的权力。校长对教师的制约关系,不仅表现在校长有权决定教师的任用和去留,而且还表现在教师日常工作中的课程安排、住房分配、提拔重用等许多与教师切身利益有关的问题上。因此,在学校的工作中,校长对教师的制约是绝对的、无条件的。但是,教师却不具备任何制约校长的条件。因为各级各类学校的校长,基本上都是由学校的上级部门任命,任命校长的部门有时虽然形式上征求一下教师们的意见,但这种任命本质上是体现上级领导人意志的,教师们的意见属于可听、可不听的,有时也可能仅仅是走一下形式而已。在现行体制下,校长只要与自己的上级保持良好的关系,其地位的牢固应该说是无须多虑的。
3.学校校长和教师对学生的制约关系。各级各类学校的学生,是现行教育组织机构中的终端因素。学生作为受教育者,与教育者共同组成教育的完整范畴。学校中的教育者,不仅指直接给学生授课的教师,还有学校的校长及其他教学辅导人员,但是真正对学生产生直接影响和重大影响的主要是校长和教师。校长和教师对学生的制约,主要是通过学校的教学行为和管理行为两条途径。所制约的不仅有学生的学习过程,还有学生的其他日常行为。虽然学校对学生的制约形式比较特殊,即不那么直接、明显,但对学生行为的限制程度还是非常广泛的。校长和教师对学生的制约,主要是采取升学、升级、考试、评优等形式,其内涵是对学生升学机会和荣誉的给予和剥夺,是对学生未来前程的影响和限制。与上述的单向制约一样,学校内部的制约也是校长和教师对学生的单向制约,而学生显然是不能制约教师和校长的。传统文化中的:“一日为师,终身为父”以及经常见诸于书籍、报刊中的“恩师”等话语,就是这种学校内单向制约关系的写照。
这种教育从业人员之间的单向制约关系,揭示了以下一些问题:
一是教育界从业人员之间形成的这种单向性的制约关系,其基础是我国目前社会组织结构中的集权制度。这些本来应该在地位、权力上平等的各级教育部门的工作人员,被其部门等级制中的不同权力异化,变成了地位不同、权力不同的等级人,人与人之间的正常关系被权力扭曲和污染。许多人为了追求优越的地位和超常的利益,蜂拥于趋官的道路上,趋官成为当代思想领域非常强大和时髦的潮流,在社会精神领域中根深蒂固,普遍迟滞了人们思想的现代化。
二是表明教育结构中本应正常、有限行使的权力,由于缺乏必要的监督而非理性地膨胀和泛滥,使权力的性质发生变化,拥有权力的人往往“人以权贵”,可以借用权力掠取许多额外的好处和利益,出现了普遍性的权力腐败现象,使教育的潜在危机加深。许多见诸报刊、电视的教育官员腐败案件警示人们,教育界的腐败行为将可能使社会失去最后一块相对的圣洁之地,其消极影响将可能延续好几代人,也可能使人类的文明和高贵品质失去安身立命的场所。这种危机的产生,无疑与教育组织之中长期存在的单向制约关系有非常密切的关系。
三是这种单向制约的教育人员关系,使教育活动内部因缺乏正常的监督机制而人心混乱。教师因为缺少学生的必要监督,可能采取惰性十足的照本宣科式的教学方法进行教学,使教师和学生都在低水平的知识范围内循环。学校校长因为缺乏教师们的监督而可能滥用权力,侵吞学校公物和侵犯教师权益,使学校的教育环境恶化。同样的道理,各级政府的教育行政官员也可能因为缺少来自教育部门的监督和约束,出现违背教育规律的行为和决策,使教育活动的方向偏离、教育的本质蜕化、教育的精神失落、教育的品格低下,从根本上毁损教育事业。在整个教育组织都处于单向制约的大环境下,教育人员为了维护教育本质而抵制、反对现行作法的代价将相当大,因此,大部分人被迫选择代价比较小的明哲保身的消极态度,致使教育界的弊端更加难以根除。
四是仅有的为数不多的“下级”对“上级”有一定制约效力的规定,并没有被认真执行和落实。在现实中,也有因为群众举报、揭发、检举而被法律制裁的教育行政官员,但这并不能说明教育机制中的组织关系是双向制约的。因为在目前来说,群众对于违法、违纪的教育官员的举报,虽然具有下级对上级的制约性质,但这种制约行为的力量极其微弱,涉及的范围也很小,还仅仅是一种个人行为、个别行为,没有形成成熟的力量和传统,而且在制度、法律中缺乏广泛的支持,更没有形成为公众从内心深处认可和承认的观念、习惯和传统。
三、单向制约的教育活动形式
教育在传统上被认为是“教,上所施,下所效也”[1]。 用现代人的话说,就是“教育是有目的、有计划的向受教育者传授各种文化知识、科学技术、思想观念、道德修养等知识和素质的文化活动。”[2] 这种教育定义的一个本质特征,就是强调教育是一种“上”对“下”的活动,并表明教育者和受教育者的身分和地位是不平等的。这种关于教育是上对下活动的释义,使教育机制中的单向制约现象变得有根有据、合理合法。所以,这种缺乏相互制约机制的机构、权力、行为相当普遍,影响极深。
1.在目前的教育体制下,学校的教学活动都是由教育行政当局决定的。现行教育中最普遍、最有代表意义的课堂讲课形式,实际上就是教师讲,学生听;教师讲什么,学生记什么;教师怎么讲,学生怎么信,是“只学不问”的。学生尤其是低年级的学生(也就是中小学生),实际上没有学习的自主性,其学习在很大程度上是被老师和考试牵着鼻子走的。
2.在管理学生方面,几乎所有的学校都制定了严格的规章制度,这些规章制度的内容在很大程度上反映了学校和社会的意志,几乎没有考虑学生的意愿,其目的是管住学生。这样,学生在学校中可以说是被管理的对象、被灌注和被塑造的对象。学生只有执行、服从的义务,而没有参与学校管理和监督学校活动的权力。
3.生活在单向制约校园环境中的学生,单向制约不仅是他们必须接受的教育形式、教育方法和行为规范,而且是他们必须日益认同、习惯、内化的思想意识。因为这种意识不仅渗透于学生所参与的所有活动中,而且也渗透于学生所生存的学校校园文化中,对学生产生了潜移默化、根深蒂固的影响。久而久之,学生自然将其视为社会文明或人生真理,给予推崇和传播。我国现实教育活动中长期存在的学生高分低能、高分低德、知行脱节的现象,正是这种教育文化的必然结果。由此可见,教育中的单向制约关系,不仅成了一种组织模式,而且已成了一种文化模式,融入了学校的管理、教学等各种行为和活动之中。
上述的单向制约的教育活动必然会产生以下问题和负面影响。
一是单向制约的教育活动,其指导思想必然是一种权威主义的教育思想,是一种无视受教育者个性应有充分发展的权力中心论思想。这种思想忽视了受教育者人格的健康发展,忽视了体现受教育者生命意义的独立性、创造性、自主性的生成和发展,忽视了受教育者对于人生意义的追寻和体验。其对受教育者个性发展、健康人格、高尚品质修养的消极影响,从根本上扼杀了教育和社会持续、长期发展的活力和生机。
二是单向制约的教育形式,促成了教育活动中极其强烈的功利主义倾向,学历和文凭成为学生追逐的主要目标,学校成为某种借知识以专政的官僚机构。社会行政结构中盛行的官僚主义作风,弥漫于教育领域之中,使教育中固有的神圣、纯洁、高雅、文明气氛被日益浓厚的庸俗、趋利、卑劣风气所代替,使学校的有些部门官僚化和衙门化。这种单向制约的教育模式,破坏和牺牲了教育最为珍贵的尊严、公正、公平和效率,遏制了教育者和被教育者的思想自由发展、独立个性培养、创造性思维锻炼等正常的教育行为,造成了教育中的反教育现象。
三是这种单向制约的教育形式,使教育过程中的灌输方法合法化,并作为一种教育传统被固定和传承。这种灌输性方法无视受教育者的需要和意志,只是利用教育中固有的权力,将教育内容、教育方法强加给学生,违背了教育工作应该具有的细致、尊重、理解、关爱等原则。这种方法的典型表现形式,就是教育活动中的“满堂灌”,学生在很大程度上成为教师倾泄知识的“容器”。而学生作为有思想、有个性、有自尊的独立的生命个体,在面对被各项严格的规章制度保护的灌输式教育形式时,很可能采取消极对抗的办法,从而形成了学生表里不一、言行脱节的双重人格。
四是这种单向制约的教育活动关系,使“下级”普遍成为被“上级”管理的对象。尤其是处于这种单向制约关系末端的各级各类学校的学生,由于长期在“被管”的环境中生活,很少享受到行使正当权力所带来的愉悦,因而也无法形成与权力相等的责任意识和行为习惯;无法健康地形成“自强”、“自律”的意识和习惯;无法养成成熟、坚定的社会责任感和个人人生信念。
综上所述,我国教育机制中的单向制约关系必须彻底地改变,这有赖于引入现代民主精神、民主规范和民主运作程序,从根本上改革教育体制,相应地革新教育思想、文化、观念和现行的教育理论。只有从根本上解决了教育体制和机制的问题,才有可能使我国的教育取得根本性进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