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高考改革的新构想,本文主要内容关键词为:新构想论文,此文献不代表本站观点,内容供学术参考,文章仅供参考阅读下载。
恢复高考作为拨乱反正与发展我国教育的重大举措,其意义深远,其功绩有目共睹。但是,随着经济的发展、社会的进步,我国高考制度的弊端也越来越多。因此,自20世纪80年代中期开始,关于高考改革的呼声与改革的尝试就一直不断。本文将对高考改革的历程进行回顾与反思,进而提出新的构想。
一、关于高考改革的回顾与反思
恢复高考的最初几年,广大青少年学生精神振奋,为中华之崛起而读书,我国教育开始呈现出蓬勃的生机与活力。但随着高考的升温,竞争加剧,加之高中教学实行文理分班教学,因此,偏科现象日趋严重。为了纠正偏科现象,教育部于1983年颁发了《关于进一步提高普通中学教育质量的几点意见》,提出“有条件的地方可按基本教材命题,试行初、高中毕业会考”。1985年上海率先进行了会考与高考改革的实验,拉开了新时期高考改革的序幕。自此到1997年是高考改革的第一阶段。在这一时期,高中会考制度由点到面全面推行;高考科目作了削减——文科删去了地理,理科删去了生物、政治;实行保送生制度;扩大高校招生自主权试点。改革的举措多,力度也不小,但效果差强人意。随着1997年“素质教育”高潮年的到来,批评高考制度弊端、强烈要求高考改革的呼声迅速高涨。1998年3月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和全国政协大会期间,代表们围绕高考的争论十分激烈,有的代表强烈主张取消高考。在党和政府的高度重视下,第二阶段的高考改革开始了。1999年广东开始了“3+X”高考科目改革试点,随后,“3+大综合”、“3+大综合+1”,“3+文科综合或理科综合”等实验在各个省市陆续展开,高考科目改革再成热点。与此同时,与基础教育课程改革相呼应,以突出考查能力为指向的高考内容改革也一年年逐步推进。然而这一系列新举措并未能有效地扭转应试教育的倾向。2004年,在近年来轰轰烈烈地开展素质教育的南京遭受高考深深刺痛之后,批评高考制度的浪潮再次掀起。一些名校校长感叹:素质教育走到了十字路口。教育专家朱永新疾呼:“如果高考再不改革我们的教育会出问题”!(中国青年报,2004年12月17日第6版)
以上回顾足以说明,20年来关于高考制度改革的探索与实验从未间断,但改革常常顾此失彼(如减轻学生负担,减少考试科目却忽视了偏科倾向的蔓延),改来改去又回到了起点(如实行保送生制度和会考制度)。简而言之,高考改革未能实现重大突破。从中,我们得到下述两点重要认识:
1.“高考是适合中国国情的一项基本教育制度,有其长期存在的价值和必要”。刘海峰教授在他的一系列论著中所坚持的这一基本观点已得到实践的证实。[1][2]研究表明,我国国情中至少有三个因素对高考制度和高考改革产生重要影响与制约作用:其一,我国是个人口大国,希望升大学的学生众多,而国家仍处于社会主义初级阶段,高等教育资源特别是优质资源匮乏,不能满足人们需要的现象必将长期存在;其二,在我国教育领域,实现教育观念的更新、体制的创新、建立具有中国特色的现代教育制度任重而道远,需要长期的努力;其三,“中国社会重人情、关系与面子的传统文化”社会转型时期实用主义与急功近利的心态将长期存在。如果脱离国情,任何关于高考的美好理想都只是空想,任何高考改革的尝试都只能无功而返。
2.高考是一项复杂的系统工程,存在诸多矛盾。刘海峰教授分析了8种矛盾,如“统一考试与考查品行的矛盾”、“统一考试与选拔专才的矛盾”、“保持难度与减轻负担的矛盾”、“考测能力与公平客观的矛盾”、“扩大自主与公平选才的矛盾”等等。[3][4]20年高考改革之所以成效不大,就在于没有处理好这些矛盾,特别是没有始终抓住主要矛盾。那么,什么是高考中的主要矛盾呢?我们认为,公平、合理和简便、高效的矛盾就是高考中的主要矛盾。这是因为:第一,“公平、合理”是高考存在的依据,失去了公平、合理,高考就会遭到多数人的反对;而“简便、高效”则是高考存在(实施)的重要条件,没有“简便、高效”,高考就难于操作,就费时、费力、劳民伤财。所以“公平、合理”与“简便、高效”是高考赖以存在的决定性因素。同时,两者又是相互矛盾的。要公平、合理地选拔大学新生,考核就应该尽可能考虑德、智、体、美各个方面,包括学习进程、现实水平与发展潜力,一般素质与特殊才能等等。这显然与“简便、高效”相矛盾。第二,不难看出公平、合理和简便、高效的矛盾的存在和发展还规定或影响着其他矛盾(如“统一考试与考查品行的矛盾”、“统一考试与选拔专才的矛盾”等等)的存在和发展。因篇幅所限,恕不详述。
二、关于高考科目改革的构想
高考改革20年的历程表明,科目改革一直是高考改革的重点。因为它关系到人才培养的目标与人才选拔的标准,关系到中学实施素质教育,克服应试教育的倾向,即关系到高考改革三个“有助于”(有助于高等学校选拔高质量高素质的人才;有助于中学的素质教育,克服应试教育的倾向;有助于高等学校办学自主权的扩大)的指导思想能不能落实。恢复高考28年的历史证明,我国高考制度的最大弊端就是造成了严重的偏科现象,致使不少学生片面发展,畸形发展。由于高考文理分科,所以高中一年级后,中学便按文理两类分班教学,高考不考的科目就不学或应付性地教学。造成文科学生自然科学知识缺乏,理科学生社会科学知识贫乏,极大地影响了人才培养的质量。为了扭转这种不良倾向,广东、河南和辽宁三省相继进行了“3+文理大综合”的高考改革实验。但实验仅两三年时间,到2004年8、9月,河南、辽宁便相继叫停。其原因是“3+大综合”缺少必要的区分度,没有考出学生的真实成绩,而且明显加重了学生负担(见《辽宁日报》2004年9月12日报道)。不言而喻,这是又一个没有抓住和正确处理主要矛盾——公平、合理和简便、高效的矛盾——的案例。
在研究了各式各样的“3+X”、“3+小综合”、“3+大综合”、“3+大综合+1”的改革方案和相关实验后,我们格外关注郑若玲的方案:“考试科目由以下5门组成:语文、数学、外语、文科综合、理科综合。考试仍分文理两类,考试科目门数与名称文理皆同,数学科亦文理同卷,其中,文科综合是指政治、历史、地理3科的综合,理科综合是指物理、化学、生物3科的综合。为满足高等学校的专业差异,文理两类在综合科目考试的难度上仍应有所侧重,即文科类的文科综合科目难度较理科类大,文科类的理科综合科目难度则较理科类小。”[5]因为上述方案克服了“3+小综合”考试学科偏少的弊病,也克服了“3+大综合”缺少必要的区分度,文理一刀切的弊病,体现了具体问题具体分析和求同存异的思想。但是上述方案也存在明显的缺点和问题。其一,操作难度大,可行性存在问题;其二,同样将加重学生负担。通过理性思考,对上述方案进行“扬弃”,我们提出以下新方案。
新方案称为“3+必考小综合+选考小综合”。考试仍分文理两类,“3”指语文、数学、外语,是文理类都必考的。文科类和理科类的“必考小综合”分别是文科综合(政治、历史、地理的综合)和理科综合(物理、化学、生物的综合)。文科类和理科类的“选考小综合”则分别是理科综合和文科综合。下面着重介绍本方案的特色、亮点——“选考小综合”。以理科类“选考小综合”为例。它包含以下内容:第一,根据自身知识储备和高考时的状况,考生自己决定(注:预先申报)是否参加考文科综合。第二,(选考)文科综合试卷主要考查学生掌握政治、历史、地理基本知识和重要常识的情况,难度较低,卷面分为100分(或120分或150分)。第三,考生最后得分(计入高考总分的)实行“浮动计分制”。
“选考文科综合”既可考查学生掌握政治、历史、地理知识的情况,也可考查学生的学习态度和基本价值观(注:由于采用“浮动计分制”,计分多少难把握,且计分最多不过三四十分,按实用主义的价值观和急功近利的态度和则不合算,不会选考);既考虑了文理类学生的共性,也考虑了他们的个性;既可纠正严重的偏科倾向,也不会加重学生负担。应该说新方案是科学的、合理的、公平的,也是可行的。“选考小综合”参考人数基本控制在文科考生或理科考生的50%,考试时间在90分钟以内,试题大多是客观题,组织考试与评卷的工作量不大。“浮动计分制”规则严密、精当,可操作性强。
三、关于高考内容改革的构想
考试内容改革是高考改革的又一重点。随着素质教育的开展,以突出能力考查为指向的高考内容改革正在努力推进。“3+X”方案以及“文科综合”、“理科综合”和“大综合”考试的推行,其主旨就是突出能力考查。认识这一重要改革,我们认为以下两个问题值得重视:其一,改革的基础理论问题仍未解决。教育部考试中心副主任马金科中列举了4个“关于高考内容改革的基础理论研究课题”,其中前两个是:“(1)高考内容改革的核心问题是进一步突出能力与素质的考查,那么何谓能力,何谓素质?这是涉及高考改革的重大理论问题。(2)怎样将一般意义上的能力、素质概念与教育学、测量学相衔接,把能力、素质的理论概念与相对具体的教育测量(考试)项目的目标、任务结合起来,从而对高考改革起理论指导作用”。[6]显而易见(1)、(2)两个课题对于“以能力测试为主导的高考改革”具有根本性、决定性意义。遗憾的是这两个课题至今仍未取得重大进展。其二,“以能力测试为主导的高考改革”实施效果不如人意。轰轰烈烈开展素质教育的南京高考连年受挫就是明证。[7]又如2003年高考理科数学试题,专家评价“试题新颖,解题思路灵活,立意深刻,有创意”,“突出了‘加强思维品质的考查’”、“注重考查阅读理解、自主探索的能力”。结果呢?“考生得分比前几年有较大幅度下降”、“人工评卷的90分中,考生平均得分24.684”、得分率仅为0.2743!区分度那么低有利于公平、合理地选拔人才吗?试题难有利于减轻学生负担吗?大量事实和研究证明,“当高考日益侧重于考测能力的时候,应该承认勤奋刻苦的因素在高考成绩中所起的作用有所下降,而受教育的条件和环境所起的作用有所上升”[8]。而这对农村学生和非重点中学的学生更为不利。
实事求是地说,“能力”和“素质”这两个概念太笼统、太宽泛,涉及的因素太多、太复杂。那么,高考内容改革路在何方?我们的回答是:转变观念、重点突破。我们认为,高考既然是为选拔大学新生而进行的考试,那么考查能力首要的是考查上大学学习的能力。因为它决定着学生能否顺利完成大学学业,能否成长为国家的有用之材。广而言之,学习能力对于任何人都是最重要的发展潜力。但问题是一般而言,“上大学学习的能力”更难借助高考试题来科学考查。在“解放思想,实事求是,与时俱进”的思想指导下,我们能在某些领域破解这一难题。下面我们以高考数学内容改革为例提出的构想:
(1)将高考数学一分为二:“数学一”是为数学素质较高的学生提供的,总分150分;“数学二”是为一般学生提供的,总分130分。
(2)文科生都考“数学二”;理科生则根据自己掌握知识的情况以及自身素质和能力特点选考“数学一”或“数学二”。
(3)“数学二”命题原则与近年的高考数学相同,差别主要在于删去了原试题中难度最大、意在拉分的题目。
(4)“数学一”大约有100分的题与“数学二”相同,其余的都是涉及大学“数学分析”课程(前几章)的题。
与上述内容改革相配套的措施是:
(1)理科生高中第5学期的数学选修一主要学习“数学分析”课程前几章内容;数学选修二学习内容与现今的课程基本相同。
(2)数学专业本科只录取数学一考生;重点大学对数学要求较高的专业录取时,在其他条件相近的情况下向选考数学一的学生适当倾斜(注:相关专业需预先通过媒体表明录取意向)。上述构想勾画了高考内容改革“重点突破”的方向与要点。
在高考数学内容改革重点突破的同时,也可以考虑将高考英语总分下调为130分,或仿照笔者构想相继开展高考英语内容改革。还可以考虑在“必考小综合”上作些改革,如理科的“必考小综合”可分为前后两部分:前一部分是必做题,仍按当下的“能力立意命题”,其中物理约占110分,化学约占100分,生物约占60分;后一部分是选做题,物理2题,各10分,化学2题,各10分,生物1题,10分,这些题都是本学科难度较大的题,考生根据自身特长和志向至多选做3题。这项措施意在把握住共性的前提下尊重考生的个性,有利于高校选拔人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