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面小康社会指标与性别平等,本文主要内容关键词为:小康社会论文,平等论文,性别论文,指标论文,此文献不代表本站观点,内容供学术参考,文章仅供参考阅读下载。
与城乡、地区之间的发展不平衡一样,性别之间的发展差距也是制约全面建设小康社 会进程的重要因素。党的十六大确定的全面建设小康社会战略目标的实现,不仅取决于 经济的增长,而且还在很大程度上有赖于社会各方面的和谐与全面进步。因此,努力缩 小男女两性的发展差距、消减性别不平等必然成为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题中之义和重要 内容。构建全面小康社会的性别平等与妇女发展指标体系,对国家及各地区的性别平等 和妇女发展状况进行监测评估就显得尤为重要。
一、构建全面小康社会性别平等与妇女发展指标的必要性
指标是目标的体现,是目标的具体化和操作化。因此,社会指标的构建首先要解决的 是对社会发展目标的认识,即对指标构建的合法性和必要性问题的讨论。
1.性别平等和妇女发展是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题中之义和重要内容,但尚未进入政府 和主流研究的视野
按照十六大报告的精神,全面建设小康社会不仅应以经济发展为目标,而且还包含政 治文明、社会进步特别是消减社会不平等现象等多方面的内容和要求。女性占人口的一 半,性别平等和妇女发展既是社会发展的重要组成部分,也是衡量社会进步的基本尺度 。实践证明,性别不平等和两性的发展差距不仅仅是妇女权利的问题,而且已经成为影 响社会经济发展效益的重要因素,应该成为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基本目标和重要内容。
为反映和监测全国小康目标的实现程度,目前,政府部门和很多研究机构、专家学者 等都在研究全面建设小康社会指标体系,从初步研究成果看,多数研究虽基本囊括了经 济实力、物质生活、人口素质、精神生活、生活环境等小康生活水平的主要指标,但尚 未将性别平等和妇女发展列入其中,在各具体指标中特别是关乎人口发展及人口生存质 量的指标中也未能体现和反映出分性别状况,这不能不说是一个遗憾。
从性别平等和社会公正的立场,研究性别平等和妇女发展指标及其评价,并将其作为 全面建设小康社会指标体系中的有机组成部分,作为衡量全面小康社会进步程度的重要 内容,在社会发展评价体系中更好地体现性别平等和男女两性协调发展,是性别研究影 响和服务于全面小康社会建设进程的重要任务。
2.将性别平等与妇女发展纳入全面小康社会目标是中国妇女运动和性别平等事业发展 的必然要求
新中国成立后,中国的妇女运动和性别平等事业经历了消灭性别压迫——一定程度上 忽视发展中的性别差距——把性别平等作为专门问题给予特别关注的发展过程。这种专 门性体现为,建立促进妇女发展的专门机构——各级妇女儿童工作委员会系统,制定妇 女发展的专门政策措施——《妇女权益保障法》和《中国妇女发展纲要》,等等。
无疑,妇女发展专门政策的贯彻实施对于中国性别平等问题的解决起到了重要的推动 作用。但是,从社会发展优先问题中性别问题的缺位、两性发展差距在某些领域的扩大 以及性别统计改善的缓慢可以看到这样一个世界上的普遍问题,即没有纳入的就不被计 算;没有被计算进去的,就不起作用。[1]目前,联合国系统和一些国家正在着力解决 这一问题,在2000年确定的世界千年发展目标中,“促进两性平等,并赋予妇女权力” 是8个总目标中的第三个;由3个具体指标构成的“性别平等和赋权于妇女”则是联合国 共同国别评估框架的十个子指标之一。
通过对国内性别平等事业的回顾与反思以及对国际妇女运动的观照,我们可以得出这 样的结论:中国妇女运动和性别平等事业正处于一个关键的转折期,只有突破专门问题 、特殊问题、妇女问题的局限,将性别平等与妇女发展纳入整个社会发展战略的主流, 将性别平等与妇女发展指标纳入社会发展基本评价指标体系之中,使性别平等与妇女发 展成为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基本目标和不可分割的组成部分,才能更加有效的推进性别 问题的解决和妇女发展的进程。中国妇女运动和性别平等事业应该也必须进入新的发展 阶段:将性别平等与妇女发展纳入社会发展主流、纳入社会决策主流的阶段。
3.构建性别平等与妇女发展指标是贯彻落实男女平等基本国策,推进性别平等主流化 的必要条件和有效手段
将“男女平等”作为基本国策提出至今已经十年。国策不是原则和口号,而是优先保 证实现的国家发展目标。有的国策在推行中实行的“一票否决”,强调的是国策的地位 ,依靠的是对集中体现国策目标的量化指标的监测评估。男女平等作为社会和谐发展的 综合目标之一,涉及政治、经济、教育、健康、婚姻家庭等多个领域,男女平等基本国 策的落实也需要多个领域的一系列具体政策的支持和呼应。相关领域的政策是否能够体 现基本国策的要求,是否能够促进妇女发展和男女平等,需要建立多个或一系列可以测 定的指标体系进行监测评估,才能及时反映两性在发展中存在的问题,判断政策对性别 平等的影响。
构建性别平等与妇女发展指标并将其作为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基本指标,其意义不仅 仅是通过指标和数据体现和反映全面小康进程中男女两性发展差距增加或缩小的程度, 更重要的是通过各级各类决策者和社会公众对性别平等指标及数据的关注,使性别问题 逐渐纳入到政府发展决策的主流。事实上,性别平等指标纳入各级各类综合评价体系的 过程本身就体现了性别平等正在进入社会发展决策的主流,体现了男女平等作为基本国 策在发展中应有的地位。
4.构建全面建设小康社会性别平等与妇女发展指标是制定并实施妇女发展战略的需要
能够具体化和量化是发展目标得以实现的基本前提,也是评价发展战略可行性的重要 标准。我国于1995和2001年先后两次制定并颁布了《中国妇女发展纲要》,但由于存在 目标难以量化、指标过于繁杂且结构不尽合理、数据缺口较大等问题,对目标达标的监 测评估尚未能很好起到督促政府领导、倡导社会大众关注和解决性别平等与妇女发展问 题的作用。与“普九”达标、计划生育达标等硬任务、硬指标相比,妇女发展目标的达 标在政府工作中就显得不那么迫切和重要。因此,研究确定符合中国国情的性别平等与 妇女发展目标和指标,将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目标与妇女发展目标相衔接,也是全面小康 社会妇女发展战略的制定、实施和监测评估的现实需求。
从以上讨论中,我们可以看到,构建全面建设小康社会性别平等与妇女发展指标是一 个实践性和应用性很强的问题,它所要解决的优先问题主要为:
第一,研究筛选性别平等与妇女发展核心指标,建立全面小康社会性别平等与妇女发 展综合评价指数,并通过与政府相关部门的沟通、协调,将其作为基本指标纳入国家全 面建设小康社会指标体系之中。
第二,研究建立系统、有效的全面小康社会性别平等与妇女发展监测评估指标体系和 测量评估方法,为男女平等基本国策在各级各领域的贯彻实施,为妇女发展战略的制定 和监测评估服务。
第三,通过性别平等与妇女发展指标的研究和应用,促进政府统计工作中性别敏感指 标的建立和分性别数据的收集与分析,使统计更好地发挥影响性别平等立法和决策,推 进性别平等主流化的作用。
第四,通过有中国特色的性别平等与妇女发展指标的研究、应用和宣传,促进全社会 特别是各级政府领导关注中国社会的性别平等和妇女发展问题。
二、全面小康社会性别平等与妇女发展的内涵和指标框架
对全面小康社会的性别平等与妇女发展程度进行评价,或者说通过性别平等与妇女发 展指标反映和评价全面小康社会战略目标的实现程度,必须要对什么是全面建设小康社 会的性别平等与妇女发展进行界定,这是研究和构建性别平等与妇女发展指标的基本前 提。借鉴国内外相关理论研究的成果,考虑到指标研究应用的特点,本研究对性别平等 和妇女发展的理解包含以下几层涵义:
性别平等:这里所说的“性别平等”与“社会性别平等”具有相同的内含。“性别平 等”指所有人,不论男女,都应该在不受各种成见、严格的社会性别角色分工观念以及 歧视的限制下,自由发展个人能力和做出各种选择。性别平等并不意味着女性和男性必 须变得完全一模一样,而是说他们的权利、责任、机会、待遇、评价应该平等。[2]实 现性别平等的过程就是通过努力使获得资源、机会、权利、责任能力和影响力以及报酬 和福利等方面的性别差距逐渐缩小的过程。
性别平等与否在统计上的含义是,通过性别比较数据反映男女两性在获得资源、机会 、权利、责任、能力和影响力以及报酬和福利等方面的区别和相似性,显示他/她们的 相对优势或劣势。
性别平等指标可用以下几种方法构成:
女性在整体中所占的比例:50%表示性别平等。如,女性在立法机构中的席位比例。
男女某一特征的比例:比值为1表示平等。如,男女生入学比例。
女性某一特征占男性同一特征的比例:100%表示平等。如,女性月收入占男性月收 入的百分比。
女性某一特征和男性特征的差额:差额为0表示平等。如,女性周家务劳动时间与男 性周家务劳动时间的差额。
——选编自联合国妇女发展基金:《世界妇女进步,2000》[1]
性别平等还包含着这样的认识:男性和女性的不同行为、期望和需求均能得到同等考 虑、评价和照顾。在这个意义上,对女性特殊生理需求的满足和保障也可纳入性别平等 的范畴。但在统计上,对这种情况的反映通常只限于单一性别。
妇女发展:在发展理论中,“妇女发展”被认为是相对于社会发展的一种性别视角。[ 3]在妇女工作和妇女运动领域,“妇女发展”更多地强调妇女作为人的发展进步,即在 劳动和社会关系中妇女主体性的全面、自由而充分的发展,她们潜能的最充分、最自由 、最全面的调动,[4]在本研究中,“妇女发展”一方面指女性特殊需求的满足和保障 ,如妇科疾病普查率的增减等等,另一方面也关注经济社会发展与妇女发展之间的对应 关系,关注妇女自身能力的提高,可利用资源的增减,如与基期相比,用于改善妇女状 况和妇女发展事业经费投入的增长、女性中受高等教育的比重的提高等,以考察妇女发 展与社会发展能否处于同步以至优先的位置。因为,从根本上提高妇女发展的能力,在 社会、经济、政治生活中实现妇女的权能才是解决性别不平等问题的根本之道。
全面小康社会——性别平等与妇女发展指标研究的时空界限:全面小康既不同于总体 小康也有异于未来的现代化发达社会,是上承温饱,下启基本实现现代化的社会发展阶 段,具有很强的阶段性和很强的中国特色。全面小康社会的性别平等与妇女发展程度应 该也只能以这个特定时空界限下所能达到的水准为目标,不能企望会在短时间内实现完 全的理想状态的性别平等。
在全面小康社会性别平等与妇女发展指标研究中,上述三个概念是相互依存、紧密相 关的。全面小康社会是性别平等与妇女发展的时空背景和基本环境,不能脱离全面小康 战略的总体目标和政策制度环境谈性别平等与妇女发展;而性别平等的问题要靠促进妇 女发展来解决,同时只有两性权利、资源、机会方面的平等程度提高了,才能为妇女发 展创造更好的条件;此外,妇女发展的结果在相当大程度上要用性别平等的尺度(性别 差异指标)来测量和检验。平等和发展二者是辩证统一的关系,互为条件,互相促进。
性别平等与妇女发展还是一个多维的复杂的概念,涉及法律、经济、政治、教育、健 康、家庭等多个领域,在现实生活中,性别平等与妇女发展的每个领域既相互关联、相 互影响又相对独立存在;无论是教育、就业,还是参政,任何单一领域的发展进步都不 能替代其他领域的发展进步,更不能代表整个社会的性别平等与妇女发展水平。对性别 平等与妇女发展程度的考量也是这样,任何单一领域的单个指标都不能很好的体现其他 重要领域性别平等的发展状况,应该构建一个由反映不同侧面、不同领域性别平等状况 的子指标体系构成的综合指标体系进行全方位的度量和评估。
根据本研究目的和特点,我们将指标框架、指标体系与具体指标以及核心指标与综合 评价指数的关系表示如上图:
三、性别平等与妇女发展指标构建的基本原则
在构建全面小康社会性别平等和妇女发展评价指标体系时,应遵循以下原则:
1.指标的性别敏感性。性别平等指标不同于分性别指标,它强调指标内涵的性别敏感 和性别灵敏度。具有性别敏感的指标,将注意力集中于性别差异,显示他/她们在资源 机会获得上的相对优势或劣势。而分性别指标虽然都会在不同程度上显示男性和女性在 相同时间或不同时间点上的区别,但不一定都能很好地反映性别问题,有些还可能在一 定程度上导致公众对妇女和男性在社会参与及作用的系统性认识误差和偏误。
2.体系的完整性与系统性。性别平等是一个综合的多维度的测量评价体系。全面小康 社会的性别平等标准必须体现这种综合性与系统性,不仅要从各个侧面反映男女两性的 生存发展状态,避免以偏概全,而且各个指标之间还要形成有机、有序的联系,从而得 到对全面小康社会建设进程中性别平等与妇女发展程度全面客观地认识。
3.反映问题的重要性和代表性。在建立评价指标体系过程中,所选择的评价指标不可 能面面俱到,重要性和代表性可以作为性别平等与妇女发展指标简化的原则。所谓重要 性是指要以中国社会现实存在和可以预见的性别平等突出问题为重点,集中反映这些突 出问题的改善状况和相关影响因素的变动状况。代表性则是在同类指标中选择那些最具 影响力、可替代性小的指标。对性别平等与妇女发展突出问题和有代表性指标的重点监 测过程,也是对国家和地区妇女发展的主要政策目标实现状况、国家和地区政府解决性 别问题的能力与重视程度的评估过程,可以使政府决策者了解政策行动与措施的性别结 果,从而更有效推动性别问题的解决。
4.资料的可得性、可靠性、稳定性。首先,性别平等与妇女发展的内涵非常丰富,表 现在多方面,有的可以量化,有的无法直接量化。对性别平等的宏观考量和综合比较必 须以能量化、可测量的定量指标数据为基础。其次,数据的可靠直接关系到评估结果的 可信度,在选择测度指标时应对某一数据反映问题的真实度进行评价。再次,应将指标 的确定建立在已纳入政府常规统计制度的分性别统计数据基础之上,这些指标数据通常 具有稳定的来源,便于进行比较分析。对于那些目前处于数据空缺的重要指标,也应优 先考虑政府性别统计改善的可能性。
5.指标的可比性。指标的可比性包含三个方面的含义,一是横向对比的可能性,即我 国不同地区之间的对比,以反映地区发展的差异及发展不平衡问题的解决;二是纵向对 比的可能性,即对全国及国内各地区不同历史时期情况的对比,以反映小康社会的历史 进程;三是国际对比的可能性,即我国与世界上其他国家的对比,反映中国在国际性别 平等进程中所处的相对位置。虽然全面建设小康社会是具有鲜明中国特色的概念,但这 种特色只有在与国际的联系和比较中才能充分显示出来。
6.指标的独立性和关联性。作为一个综合的指标体系,既要注意指标体系内各个维度( 各个子系统)之间的关联性,也应同时满足独立性的要求。这样既可以根据评估目的的 不同,选择不同的维度对性别平等与妇女发展的不同侧面进行单独评价,也可以通过综 合评估方法来综合评价男女两性的总体平等状态和妇女发展的综合程度。
四、性别平等与妇女发展指标研究应用中的性别问题
就像“以性别比较为对象的研究不一定是性别研究”、“分性别统计不一定是性别统 计”一样,所谓“性别平等”或“妇女发展”指标也不一定是具有性别敏感的指标。将 社会性别视角纳入社会指标研究之中不仅体现在研究主题的确定,而且在指标选择、指 标定义、指标合成、指标数据收集和指标数据的展示等方面都存在很强的社会性别问题 。只有不断增强研究者的社会性别意识,才能实现通过指标和数据反映男女两性在获得 资源、机会、权利、责任以及报酬和福利等方面的区别和相似性,促进现实社会中性别 平等的目的。
1.指标选择中的性别问题
在指标选择时,重要的问题是,要有助于促进人们了解现实社会中男女两性的地位和 相互关系、反映妇女和男子生活的多样性和差异性。比如,在我国,城镇女性就业率一 直较高,但这一指标一定程度上掩盖了正规就业和非正规就业的性别差异,淡化了人们 对经济结构调整中女性就业非正规化的警觉;而在非正规就业统计尚无法实现的情况下 ,与正规就业概念和统计定义相类似的城镇单位女性就业比例或女性城镇单位就业率指 标则能够比较好地克服这一缺陷。历年劳动统计年鉴提供的数据表明,近10年来,城镇 就业人员的女性比例仍处于继续增长的态势,2002年达到了45.5%,比2000年提高了2.1 个百分点;而原本比例就不高的城镇单位就业人员的女性比例则由1996年的38.7%减少 到2003年的37.9%。同样是就业领域的指标,数据一高一低,发展趋势一增一降,反映 事实的内涵也大不相同。从性别敏感的角度去衡量,后一指标的性别敏感程度更强,更 能体现就业领域中的性别差距。
2.指标定义中的性别问题
在进行指标定义时应当承认并包容这样一个事实:男女未必做同样的活动,并不总是 以一种方式行事,并非受到同样的限制、享有同样的机遇和需求。[5]在这方面,一个 最典型的案例就是对男女两性收入差距的评判。我们看到,虽然在每个行业、每个单位 内部、甚至每个家庭内部,男女两性的收入差距都是显而易见的;但当我们用“同工同 酬”的尺子去衡量时,就会发现适用的对象——具有相同人力资本的男女从事同样的工 作——非常有限。现实生活中,职业、行业的性别隔离普遍存在,基于性别隔离的对女 性工作价值的低估也普遍存在。在职业隔离普遍存在的条件下,男女收入差距问题根本 无法在“同工同酬”的法律框架下得以解决。正是鉴于这种情况,联合国“消除对妇女 一切形式的歧视公约”中,将“男女同工同酬”详细表述为,男女从事“同等价值的工 作获得同等报酬”。“同等价值”的工作不仅包括相同的职业,而且包括在技能、强度 、责任和工作条件等几大职业要素上具有相似性的职业,比如,警察和护士在工作的危 险性就具有一致性。在这样的概念定义下,我们就可以把对男女收入的测量放在一个较 大的范围内,而不必拘泥于所谓的“相同的工作”。
3.指标合成中的性别问题
拿什么作分母是性别平等指标研究中经常遇到的问题。性别差异指标构建通常需要通 过对分性别的绝对指标和相应的总体绝对指标进行合成,而生成可以进行比较的分性别 比率指标。在这种情况下,选择什么样的总体指标作分母就很有讲究。如,以男女两性 各级各类负责人数为核心生成男女两性中各级各类负责人之比(比率之比)指标时,如以 男女两性成年人口作为分母,代人数据进行指标计算,获得的结果应该比较接近于现实 生活中女性中领导人比例偏低的程度。但是,如果把分母设计成城镇单位两性就业者的 数量,由于城镇单位就业人员中女性人数本来就偏低,计算出来的结果(男女负责人比 率之比)就会小于前一种方法。如果以这样的数据结果公诸于世,就会造成一定的错觉 ,妨碍人们对政治决策中性别不平等程度的认识。类似的情况还有,对分性别劳动参与 率和分性别就业率的计算等,如果选取与现有男女劳动年龄规定相对应的分性别劳动年 龄人口数作分母,计算的结果也会与以相同年龄段分性别人口数作分母的计算方法不同 。
4.指标数据收集中的性别问题
在收集数据时应该考虑数据收集所使用的方式、途径是否会受到陈规旧习和可能产生 偏见的文化因素的影响。如,有关失业和再就业数据,目前主要采用登记失业率作为基 础,但这一指标在设计时就默认了劳动力资源概念中男女年龄不同的不合理限定。而另 一个更大的缺陷是,登记失业率指标的数据收集方式忽略了多数为未到劳动力市场登记 的女性失业人员。失业女性不去劳动力市场“寻找工作”,往往是因为她们的职业流动 性受到限制以及面临歧视和社会文化的障碍。但这些女性一般都能随时开始工作,并且 许多人对具体的工作机会都能作出积极反应。[6]如果仅以到“职业介绍机构登记”作 为指标数据的收集途径,就会使我们对女性失业率和男女两性失业率之比的认识大打折 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