宋代江南疾病流行原因分析_江南论文

宋代江南疾病流行原因分析_江南论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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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图分类号]R—092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672—0598(2007)04—0139—06

宋代江南地区疾疫多发,其流行次数显著多于其他地区,据梳理宋代正史、政书、类书、文集、笔记小说、方志等文献所知,两宋境内大小疫情远不止几十次。① 实际上,在宋统治的三百多年时间里,仅江南地区疾疫流行就多达150多次,平均两年左右即爆发一次,有的地方已达到一年一次或一年数次。疾疫大多是急性传染性流行病,它的爆发往往和一定社会条件下的自然因素与社会因素密不可分。具体而言,引发疾疫的自然因素包括地理环境、气候异常、自然灾害等。社会因素则包括人为祸患和生活行为方式等,人为祸患如战乱、过度开发引起局部地区生态环境破坏等。生活行为习惯如城市卫生环境、市民日常生活习惯、丧葬习俗以及遇灾时救济管理方式不当等。

一、引发疾疫的自然因素

1、气候异常

江南地区② 所以疾疫流行与当地的自然条件有一定的关系,如气候、水文、地理环境、人口数量、城市分布等。就气候条件看,江南总体上属于亚热带季风气候,温和湿润,这种气候比较适合农业耕作,但也有利于各种细菌和蚊虫的繁殖,特别是在夏秋多雨季节或气候异常时,似乎更容易引发疾疫。对此,时人多有论述,如欧阳修在《永砀大雪》诗里提到“清流关前一尺雪,鸟飞不渡人行绝。冰连溪谷麋鹿死,风劲野田桑柘折,江淮卑湿殊北地,岁不苦寒常疫疠……”③ 正如欧阳修所言,江南和北方气候差别较大,“卑湿”“岁不苦寒”是江南地区气候的典型特征,也是疾疫爆发的重要因素。郭壅在《伤寒补亡论》中也印证了这种说法“春天行非时之气,中人长幼病状相似者,此则温气成疫也,故谓之瘟疫”。④ 清代熊立品指出“三、四、五月天时晴暖,酷热炎蒸,人被暴热所伤,发为温病,名曰瘟疫”。⑤ 说明瘟疫是多发于春夏并与当时气候环境有关的一种流行性传染病。在气候异常之时,除温病外的其他各类传染病也容易出现。竺可桢在《中国近五千年来气候变迁的初步研究》中认为,从12世纪初到13世纪期间中国气候急剧转寒,特别是江苏、浙江一带不仅严寒,而且持续时间长。⑥ 气候史家勒鲁瓦·拉迪里谈到气候史的宗旨时也说“无疑,这种仅限于研究某一地区气候的‘编年宇宙学’最终可能导致对某一直接与人类历史相连续的、目标更高的课题的研究,特别是对历史上饥荒和流行病的研究,”⑦ 温病学家沈凤阁在《温病的理论和临床》中分析说“温病之所以有时散发,有时引起传播流行而成瘟疫,主要与气候的异常变化有关”。⑧ 可见,气候异常,引发疾疫的可能性增大。在宋代因气候因素引发的疾疫不少,如“淳化三年(992年)六月丁丑,黑风自西北起,天地晦暝,雷震有倾乃止。先是都下大热,疫死者众,及此风至疾疫遂止。”嘉定二年(1209年)“都民疫死甚众,淮民流江南者饥于暑并,多疫死”。

2、地理环境

江南的地理特征对疾疫流行也有一些影响。其一,江南湖泊众多,河流纵横,降雨丰富且集中,自古以来有“水乡泽国”之称;特别是地处江南核心地带的太湖流域,更是沼泽密布、河港纵横,大小水系达200多条,其主要水系为荆、苕二溪,荆溪导源于茅山及宜溧南部丘陵,其下游除西酒和东酒至大浦口入湖的主流之外,其余分散入湖的水系总称百溪。苕溪上流导源天目山地,主流在湖州东北入湖。太湖下流则由湖东分出,成为扇状分散水流,分别汇入长江。四通八达的水系为江南人民的出行带来便利的同时,也为疾疫四处传播提供了条件。

其二,地势低洼,易于发生洪涝灾害。江南核心地带不仅水流纵横,且地势低洼,据资料统计,江苏占优势的海拔是0—50米,浙江占优势的海拔则是0—200米。⑨ 正如元朝人伍仁发说:“浙西之地,低于天下,而苏州又低于浙西,定山湖又低于苏州,北低之,又低者也。”⑩ 因此,太湖流域洪涝灾害比别处多,据《长江中下游旱涝灾害年表》统计,太湖流域的涝灾有55次,(11) 平均6年左右发生一次,涝灾频繁,自然容易污染水源,破坏环境,引发包括疾疫在内的各种疾病。

其三,城市多处海拔低洼的湖泊或河流两岸。城市城址、布局、城市人口数量、人口密度对疾疫的产生也有一些影响。江南地区的大多数城市的城址海拔都较低,如以清代为例,江苏有62座城市的城址全部处于0—50米海拔。浙江共75座城市,其中有55座城址在0—200米高度,占73%,仅有7%的城址在200—400高度。(12) 对那些海拔较低,又分布在湖泊和河流周围的城市,极容易受到水灾的威胁,如果城市位置不当,排水功能不健全,居民不注意公共卫生环境,发生疾疫的频率自然较大。如临安、湖州、秀州、常州、其疾疫的爆发与其所处的地理位置不无关系。

3、自然灾害

古有“三辰悖序,水旱失时,灾异生变,疫疠迭作”(13) 的说法,可见疾疫的发生和自然灾害有密切的关系。宋代江南地区自然灾害相对频繁。这些自然灾害的多次爆发或数种并发增加了疾疫产生和进一步蔓延的几率。灾难后果对死亡者而言已经毫无意义,但对于在灾难中的大量幸存者来说,更大的生存问题才刚开始。大灾之后,特别是水灾、旱灾和地震过后,许多人往往无家可归,被迫流落异地,大规模流民潮势必使临时居住地拥挤不堪,卫生条件极差,加上人畜尸体腐烂,蚊蝇滋生,饮水严重污染,食物霉变等恶劣条件,造成痢疾、伤寒、疟疾等疾病的流行,有时灾后死亡人口甚至超过始发灾难。所以,大灾之后,必有大疫。比如,熙宁中浙西饥疫,导致苏州死亡30多万,杭州死亡50多万。这些无不和频繁的自然灾害特别是饥荒有关。

(1)水灾

宋代是我国历史上的水灾多发期,江南地区尤甚。就《宋史》所列宋代较大规模的自然灾害共有1219次,而水灾即达到465次,占总数的38%,(14) 可见宋代有三分之一的自然灾害属于水灾。尽管不是所有的水灾都会引发疾疫,但就江南而言,其地势低洼,又有长江、钱塘江、江南河、太湖、鄱阳湖等诸多大小水系,从而构成南北纵横的水网。在江南多雨的气候和特殊的地理环境下,水灾引发疾疫的可能性相对比其他地区多。如两浙路所辖七州,除严州(治建德县)外,苏州、润州、杭州、秀州、湖州、常州等六州皆靠近太湖。一旦太湖发生水灾,对周边的府县便构成了极大的威胁。实际上,如前所说,宋代太湖流域在宋代三百多年时间里共有涝灾55次,平均6年左右一次。如仍以浙江为例,则大致每10次水灾就有可能引发1.3次疾疫。水灾频度越高,规模越大,时间越长,其带来的生产的破坏程度越高,死亡人数越多,导致疾疫的可能性自然就越大。以下是水灾引发疾疫的事例:

“隆兴二年(1164年)七月,浙西大雨害稼,湖、秀大水浸城郭,坏庐圩田……人溺死甚众,越月积阴苦雨,水患益甚,浙之饥民疫之甚众。”

“乾道元年(1165年)六月,湖州水坏圩田,大疫作,饥殍徙者不可甚计。”

“乾道元年(1165年)归安县,六月水坏圩田,大疫,大饥殍,徙者不可胜计。”

“乾道八年(1172年),隆兴大雨漂民庐、坏城郭,溃田害稼,江西饥民大疫,隆兴府民疫,遭水患多死。”

“端平年间(1234年—1236年),水旱存至,民多饥死,有大疫。”

初步统计因水灾引发的疾疫比例占13%左右(以浙江为例)。

(2)旱灾

宋代不仅水灾多,旱灾也多,而且许多地方是水旱交替进行。据统计,从1035年—1230年(即两宋统治的绝大部分时期),是我国历史上旱灾持续时间最长的时期,达195年,基本上是年年有旱灾。而江南地区在两宋,据文献所载有旱灾近200次。《文献通考》提到宋代全国范围内大的旱灾有54次,其中江南地区有大旱16次,约占三分之一。而旱灾带来的饥荒和流民现象,则会引发更严重的社会问题。“流民饿殍充满道路,亢旱已甚,疫疠渐兴,人心彷徨,忧畏不宁。”(15) 既而“邦本不宁,将为大患,是时,虽欲蠲租驰敛以消弭之,赤无及矣……”(16) 以下是一些旱灾引发饥荒的事例。

“咸平三年(1000年)春,京师旱;江南频年旱歉,多疾疫。”

“元祐四年(1089年),浙江夏雨,浙旱,饥疫大作。”

“政和三年(1113年),江东旱疫。”

诸如此类例子数不胜数。如果仍以浙江为例,旱灾引发的疾疫比例通常占18%左右。有时旱灾的影响往往延续到第二年或第三年。这在灾难史上称为灾难继发性特征,即一种灾难往往可能诱发一种或数种其他灾难的发生,而且继发的灾难所造成的危害有时甚至大大超过原发灾难,从而呈现放大效应,洪灾后的传染病、旱灾后的饥荒、疾疫均属于此类情况。(17)

(3)虫灾、地震等因素

宋代的疾疫灾害中近4%是由虫灾和地震引发。其中蝗灾是虫灾中最常见和后果最严重的灾害之一,“伏见今岁江东九郡大旱者士加以飞蝗,所过遗孽,蔽江盈野,其积数尺,草木芦苇为之一空……”。其他的虫灾诸如蝻灾和螈灾(18),都可能对生产造成不同程度的破坏。而江南地区的湿地气候,特别适宜于蝗虫的生长和繁殖。这样一来,江南地区的蝗灾自然比其他地区严重。另外江南地区严重的旱灾,也容易导致蝗灾,研究表明,历史上蝗灾滋生旱蝗二灾的相关系数为0.9150,扩散区为0.8260。(19) 所以,正如苏轼所说:“从来旱蝗必相资,此事我闻老农言。”蝗灾之后的饥荒和流民问题成为引发疾疫的重要因素。如“隆兴元年(1163年)八月,江浙飞蝗蔽天日,害稼。”八月正是庄稼快要收获的金秋时节,而在这种时候出现蝗灾,对农业无疑是灾难性后果。然而正是这一年,江浙先是大旱,接着又是大风雨害稼。第二年,即“隆兴二年(1164年),浙西大雨害稼,湖、秀大水浸城郭、坏庐圩田……人溺死甚众,越月积阴苦雨水患益甚,浙之饥民疫之甚众。”(20) 可见虫灾是引发疾疫的重要因素。

地震是一种突发式的破坏惨烈的自然灾害,地震过后,因大量人畜死亡、环境破坏同样也可能引发疾疫。

“真宗咸平二年(999年)淮南地震,三年(1000年)江南地震。”(21) 绍兴六年(1136年)地震,七年(1137年)建康大疫。(22) 这并非巧合。(23) 实际上,地震引发疾疫是与地震造成大量人畜死亡和环境破坏有关。地震一旦发生,顷刻间房屋倒塌,人畜死亡。如景祐四年(1037年)忻州地震死亡10742人,受伤5655人,各类牲畜死亡50000头。(24) 大量人畜尸体假如不能得到及时掩埋,往往成为细菌繁殖的寄体,极易引发疾疫。所以,对各种突发灾害中出现的大量尸体的处理,宋朝政府比较重视,不仅设立漏泽园,由政府出面组织掩埋无主尸体,还出钱帮助一些人家掩埋尸体。同时还对受伤民众实施医疗和生活救济,鼓励民间各类人士参与震后救治,如对掩埋200具尸体的人,奖励度牒一道。(25) 这对抑制疾疫流行是有一定效果的。

(4)饥荒

宋代江南地区所爆发的流行病,不少因饥荒引发。这大概是灾害后,粮食收成锐减,物价腾贵“斗米百钱”或“斗米千钱”,政府依然征收重税或救灾不力、或救济方式不当造成。假如仍以浙江为例,饥荒致疫大致占总疾疫量的27%左右,在所有引发疾疫的因素中比重最大。

宋代饥荒之严重缘于两方面原因:首先,引发饥荒的水旱灾害具有普遍性、继发性、突发性等特点,几乎达到无时不灾,无处不害的地步。其次,江南大多数地方人口的数量和密度过大也会造成粮食供应不足而致饥荒。比如杭州,苏轼就曾说过,“杭州自来土产米谷不多,全仰苏、湖、秀等州搬运斛斗接济,若数州不熟,即杭州虽十分丰稔,亦不免为饥……”(26)。的确,杭州自来地狭人稠,经济发达,战乱时期四方之民更是云集于此,一有天灾,发生饥荒的几率远胜它处,疾疫发生的频率自然也不会低。

饥荒,本属自然灾害,假如政府不能有效控制,则很快会从自然灾害演变为人为祸患。灾害历史学认为“饥荒的实质是以粮食生产崩溃为核心的社会灾难,对粮食生产的危害则是农业时代灾害对人类社会造成的影响的重心所在。”(27) 因此,国家对百姓的剥夺过重,不仅加重饥荒程度,还会引发一系列更为严重的后果。而宋朝对百姓盘剥之甚,正如朱熹所言,古之刻薄之法,本朝均有。由于苛税太重,致使大多地方“郡无一年之蓄,左无累月之财,民间贫困十室九空,小有水旱,则化为流殍”。(28)

可见,灾害发生时,国家若救济不力、方式不当、管理不善也难免致饥荒发生。如真宗咸平三年(1000年)钱若水上书说:“臣又以江南、两浙自去年至今,民饿者十八九,未见国家精求救疗之术,初闻谴使表给,后来更不闻别有轸恤。”(29) 所以,苏轼认为:“至于救灾恤患尤当在早,若灾伤之民救之于未饥,则用物约而所及广……若救之于已饥,则用物博而所及微……熙宁之事是也。”(30) 江南因饥致疫的事例有:

“明道二年(1033年),南方大旱,种饷皆绝,人多流亡,因饥成疫,死者十二三,官做粥糜以饲之,得食辄死。”

“隆兴二年(1164年),浙江饥民疫者尤众。”

“乾道八年夏(1172年),江西遭水患多死,饥民大疫。”

“嘉定二年夏(1209年),淮民流江南者,饥与暑并,多疫死。”

“德祐元年六月(1275年),四城迁徙,流民患疫而死者不可胜计,天宁寺死者尤多。”

类似记载,文献中比比皆是。

二、引发疫病的社会因素

1、人为祸患:战争

战争,尤其是大规模的战争是导致疾疫的重要因素之一。纵观两宋三百多年历史可知,由于北宋只是实现了局部的统一,因此,这一时期形成了我国历史上汉族和少数民族政权并存局面。宋朝不仅要镇压内部持续不断的农民起义,它和周边少数民族政权之间的战争也时断时续,这些战争尽管大多在北方进行,但因战争引发的大量难民涌入战乱较少的南方。增加了南方爆发疾疫的可能性,正如南宋真德秀所言:“安庆光州流民,自池州渡江而趋饶信者,前后相续,臣提举尝以奏闻,长淮以北,方寻干戈,而淮土自不熟,此去流移,必多本道,松江诸州,未免首被其害,丁卯戊辰饥疫之祸,近在目前……”(31) 真德秀之预言不无道理。因战争过后往往是“流离满野,道谨相望,或趋乡镇,或集郡邑,或聚都城。安置失所,赈济寡术,九重万里呼无门,三五为群,死无虚日,千百一冢,埋藏不深,掩盖不厚,时至春和,地气转动,浮土塌陷,白骨暴露,血水汪洋,死气、尸气、浊气、秽气、随地气上升……”(32) 如此情形,爆发各种流行性传染病是很正常的。再如隆兴二年(1164年),金兵南下,占领濠州、滁州,兵临长江,淮甸二三十万老百姓为了躲避战争,纷纷南逃江南,由于无处安身,流民只得在山谷等地结庐而居,结果是“暴露冻馁,疫死者半,仅有还者亦冻死”。这些患疫的流民还把疾疫传播到了两浙路的本地居民,致使当地居民也感染疾疫。这场因战乱引发的疾疫一直持续到了第二年即乾道元年(1165年),因为浙江的大水灾,临安和绍兴府出现大量饥民,疾疫再次爆发并迅速波及两浙路全境。对此次饥疫,叶适的记述如下“某照去岁,虏入两淮,所残破处,安、枫、濠、盱眙、楚、庐和杨凡七郡,其民奔逆渡江求活者,几二十万家,而依山傍水相保聚,以自固者,亦几二十万家,今所团结即其保聚下流徙者,虽不能尽,在其大约已十余万家矣。其流徙者,死于冻、饿、疾疫,几殚其半。”(33) 这些尸体对环境的污染和破坏无疑比和平时期更大、范围也更广。许翰曾上书说:“臣伏见畿甸,戎马以来,战士僵仆,居民流散,今兵既解,所宜恤,陛下圣慈,长痛元元,比已诏,降度牒召人掩骼埋,然犹道涂暴露,久未尽藏,恐伤士卒之斗心,亦损天地之和气,春晴熏蒸,化为疠疫……”(34) 战后饥荒和疾疫盛行往往与此有关。所以,老子曾说:“大兵之后,必有大疫。”是对战争诱发的疫病灾难现象的真实总结。

2、丧葬习俗、生活习惯、公共卫生、行为方式等

(1)丧葬习俗

疾疫爆发与一定时期的社会生活密不可分,包括丧葬习俗、日常生活习惯等。就丧葬习俗而言,几千年来,各民族有多种安置亲人尸体的方法,然而土葬被认为是使灵魂得到安息的最好办法,而且土葬符合汉族人民的生活习俗。不过火化尸体的习俗早在宋代以前就已出现,到了宋代“此风日盛”,当时河东路和两浙路的火葬率最高,一般为10%—30%之间。(35) 但火葬在宋代有一个由盛行到逐渐衰减的过程。宋初,不仅贫民因无钱埋葬亲属尸体而采取火葬,一些富有的家庭也多采用火葬。然而随着政府对土葬的提倡,对火葬的禁止,大多数人家不得已改行土葬。如宋太祖在建隆三年(962年)三月下诏:“王者设棺椁之品,建封树之制,所以厚人伦,而一风化也。近代以来,遵用夷法,率多火葬,甚衍典礼,自今宜禁之。”(36) 随后又以法律形式严加禁止:“建隆三年(962年)三月十二日敕:京城内外及诸处,近日多有焚烧屍柩者,宜令今后止绝。若是远路归葬,及僧尼、蕃人之类,听许焚烧。诸穿地得死人,不更埋,及于冢墓熏狐狸而烧棺椁者,徒二年;烧尸者,徒三年。缌麻以上尊长,各遞加一等;卑幼,各依凡人遞减一等。若子孙于祖父母、父母、部曲、奴婢于主贲冢寻狐狸者,徒二年;烧棺椁择后,流三千里;烧尸者,绞。”(37) 可见,在宋初除允许僧尼和蕃人及异地归葬的情况可以实行火葬外,其他人是严厉禁止火葬的,如有违反则要处以层次不同的刑律处罚。如《宋刑统》规定:挖到尸体不埋,焚烧尸体,肢解尸体,把尸体弃于水中的行为一并称为残害尸体,处以重刑。理由是“人焚其亲,是不孝之大者也……惨虐之极,无复人道。”(38) 因此,在政府的大力提倡和强大压力下,不少人家在亲人死后均采用土葬。政府大力推行土葬,土葬客观上又能使携带病菌的尸体通过深埋得到隔离,切断尸体传播疾疫的途径,应该是处理尸体的一种较好的办法。

南宋时期,政府继续推行土葬,然而土葬需要承受较大的经济压力。于是一些贫穷之家既无力土葬,又不敢火葬,干脆把尸体遗弃野外沟壑等:“建康府城内外,于嘉定八年(1215年)内,民间因有死人之家,无力买地埋葬,以致弃在沟壑。”(39) 估计遗尸做法不止建康府一处,其他路、府、州、县均有类似现象。在江南温湿气候和多水地理环境下,被随意扔弃的尸体很容易污染环境,引发疾疫。尽管政府也设置义冢解决贫困之家的丧葬问题,但并不能从根本上解决弃尸现象的出现。

土葬在宋代往往深受某些观念影响,出现久殡不葬,多次改葬的现象,这似乎并不利于流行病的预防和控制。据罗大经《鹤林玉露·风水》认为久殡不葬,多次改葬的原因有两点:第一,人死后,一时找不到吉地,不少人害怕随便埋葬对子孙不利。正如司马光所说:“今世俗信术者妄言,以为葬不择地及岁、月、日、时,则子孙不利,祸殃总至,乃至终丧除服,或十年,或二十年,或终生,或累世犹不葬,至为水火所漂焚,他人所投弃,失亡尸柩不知所之……”;“今之葬书,乃相山川冈畎之形势,考岁、月、日、时、之干支,以为子孙贵贱、贫富、寿夭、贤愚、皆系焉,非此时,非此地,不可葬也,举世惑而信之,于是丧亲者往往久而不葬……”(40) 由于尸体长期停放不埋,致使尸体腐败,细菌滋生而成疫病之源,或者出现被焚烧,或被雨水漂冲,或被弃荒郊野外,不知所终的严重后果。焚烧和被雨水漂冲、随便遗弃,不仅是对尸体的不尊重,还会污染水源、空气等环境。第二,尸体埋葬后,亲属可能通过占卜或测风水觅得更好葬地,于是改葬。如“某氏祖坟,旧葬惹山,后忽卜兆于丁村,遂迁葬焉”(41);“庐陵人彭氏葬其父,有术士为卜地曰:‘葬此当世为藩牧郡守’,彭从之。”(42) 以上陋俗延续已久,要想改变并不容易,为此,政府不得不加大惩罚力度,《庆元条法事类》卷七七《服制门》规定:“诸父母亡,过五年,无故不葬者,杖一百。”对违反此令之官员,都要严查。元祐六年(1091年)二月,据说刘挚“入相不及一年”即遭罢官,原因正是说他“父死不葬”。(43) 清人赵翼认为:“亲未葬不得入仕,宋时此禁甚严。”(44) 由于江南地区气候温湿,又盛行一些丧葬陋俗,疾疫流行不足为怪。

(2)生活习惯

从生活习惯来说,江南地区日常生活中存在的某些习俗与疾疫流行不无关系。有文献记载说江南一带“街上小民之家,多无坑厕,只用马桶”(45),虽然粪便等污物有专人收走利用,但并不排除有人直接把污物往河里倾倒,或将马桶直接在江河里清洗,从而污染居民日常生活水源。实际上,此类情形在江南并不少见,如绍兴四年(1134年)二月,刑部言:“临安府运河开撩,渐见深浚,今来沿河两岸居民等,尚将粪土瓦砾抛置已开河中,乞严行约束。”后来大理寺立法“辄将粪土瓦砾等抛入新开运河者,杖八十”(46) 淳熙七年(1180年),临安府吴渊言:“今欲分委两通判监督地分,逐时点检钤束,不许人户仍前将粪土等抛扬河渠内及侵占去处,任满批书。”(47) 可见,当时将粪土等污物往河里或随处抛弃的行为并非少数。即便是收走的污物,也多靠水路运出城外,加之江南居民出行又多用船只,临安城中“若士庶欲往苏、湖、常、秀、江淮等地,多舫船、航船、飞篷船等”。(48) 对水源的污染是显而易见的。正如清朝道光时期,江宁的梅伯言曾说:“沿河居民,日倾粪桶污水,荡涤无从,郁积日增,病症日作。”(49) 说明江南长期形成的一些诸如厕所简陋,在河边冲刷马桶,甚至倾倒粪便和以河水为生活用水等日常生活习惯有利于霍乱等病菌的传播。其实在中国广大农村,大都有往河里清洗粪桶,倾倒污物,抛弃动物尸体的习惯,能否酿成疾疫,还在于水系的发达与否。江南之所以因此种习惯多生疾疫,与江南水乡密集的河网,发达的水上交通有关。

(3)不注意城市公共卫生

农村和城市都存在公共环境,不过生活在农村的人们,一般不需要担心公共卫生问题。他们的生息和劳作都于自然融为一体,人畜产生的各种有机垃圾作为肥料消解在泥土里,……粪便在农村是土壤天然的肥料,而在城市,因为缺乏农业,垃圾和粪便无法自动净化,而成为引发疾疫的污秽。(50) 所以在宋代不注意城市公共卫生酿成疾疫也是常有的事。在很长一段时间里,人民面对疾疫困扰,因不了解疾疫,往往认为是瘟神作怪或阴阳不调,但随着科学技术的发展,人民逐渐认识到,疾疫与生活环境,特别是卫生状况有密切的关系。因为干旱导致城市公共环境卫生恶化,引发疾疫的情况在宋代时有出现,如“元符元年(1098年),岁在戊寅,夏,吴中大旱……二年春夏之交,舟车益不通,百货涉贵,城中沟浍堙淤,发为疫气”。(51) 事实上,当时有不少郡县的城市卫生条件极差“地之有沟渠,犹身之有血脉,血脉宣畅,则体安而气和,或底滞则疾疢生矣,某被命来此,考按图志,则知郡县之沟堙于岁久,盖自林侯祈之后,未有在议开者,淤泥恶水,停蓄弗流,春秋之交,蒸为疠疫,州人病之非一日矣。”(52) 朱熹说:“(江西)旧有豫章沟,比久湮塞,民病涂潦,公曰‘沟洫不通,气郁不泄,疫疠由生也。’”(53)

(4)行为方式

宋代一些人的行为方式也助长了疾疫的传播。一种是有些医生或地方官员包括士绅,在疾疫盛行时,明知近距离接触病人会被传染疾疫,但出于职责或者道义等因素往往不顾一切去救助病人。如越州饥疫盛行时,“(赵)公此时蚤夜备心,力不少懈,事细钷必躬亲,给病人者药食,多出私钱,民幸罹旱疫,得免转死”。又如许州疾疫时,推官会君,“日复周视之,均其廪食,病者则躬致其医药,民虽赖以再生,而君遂为疫所中,不能起”治平二年二月去世,年仅四十四岁。宝应人徐君在明道二年的扬州疾疫中,极力救治患者,“聚医药以治病者”,家人劝阻他不要接近病人,以免被传染,但“君以为令当,然不听也,然竟卒疫”(54) (55) 熙宁年间,吴越大饥疫“病相死相枕籍者十五六,虽其妻孥往往走避,君独为粥药救治之,无所不至……”(66) 对此,朱熹认为对染疫亲人不照顾甚至遗弃是一种伤俗害理的行为,并说:“晓之谓疫无传染不须畏避,其意善矣,其实不然……予当以为诬之以无染,而不须避,不若告之以虽有染,而不当避也……永嘉时,郡中大疫,(刘)实遍走视,亲为诊脉,疾其寒温人与药饵,讫事而去不復盥手,以为难后皆无恙云。”(57) 朱熹主张不回避患疫之人,并积极面对和救治的认识无疑是对的,是有积极意义的,不过他以刘实为例认为接触染疫病人不用不洗手似乎并不是科学对待疾疫的做法,反倒不利于疾疫的防治。也让疾疫被披上了一层道德的色彩。另一种是对疾疫感到恐惧,认为疫不可除,转而信巫。宋代科技水平虽说有较大程度的提高,但还不能自如应付突发而至的疾疫灾难,特别对一些疾疫的病症、传染性、治疗等尚无科学认识之前,有不少民众往往寄希望于巫医“昔病或不事医药,唯听命于神”,甚至某些官员对预防疾疫,控制疾疫寄希望于修庙祈福上。“今之要藩大郡,或罕良医,偏州下邑,遐方远俗,死生之命委之巫祝”(58) 所以,科技的落后,认识观念上的欠缺必然影响救济效果。

而救济管理不善,救济方式不当,大量难民聚集致使环境恶化、饥疫流行。所以,煦宁年间,杭州疾疫的爆发及蔓延,即是此类情形。

注释:

①据清代陈梦雷编辑的《古今图书集成》记载:宋代全国的疾疫流行有40次;邓云特《中国救荒史》第一编第一章对两宋疫情的统计是32次;张剑光《三千年疫情》中统计为51次,其中北宋22次,南宋29次。以上统计均指两宋全境而言,没有专门针对宋代江南地区的区域统计分析.

②本文所指江南地区,主要依据《江南通志》所界定的范围.

③光绪.滁州志(卷一)《星野》.中国地方志集成,上海书店影印本.

④(宋)郭壅.伤寒补亡论.北京:中国书店,1992.

⑤(清)熊立品.瘟疫传症汇编.熊氏家塾藏版,1776.

⑥(元)陆友仁.砚北杂志(卷上)《宝颜堂秘籍》普集第八载:公元1111年江苏、浙江之间拥有2250平方公里面积的太湖,不但全部结冰,且可以通车。寒冷的天气把太湖、洞庭出名的柑橘全部冻死。杭州不仅降雪比平常频繁,且延续到暮春。据南宋史书记载,从公元1131年到1260年,杭州春季降雪,每十年降雪平均最迟日期是4月9日,比十二世纪以前十年最晚春雪日期差不多推迟一个月.

⑦埃马纽埃尔·勒鲁瓦·迪拉里.气候史.载雅克·勒戈夫主编.史学研究的新问题、新方法、新对象.社会科学文献出版社,1988.

⑧沈凤阁.温病的理论和临床.南京:江苏科学技术出版社,1988;石历闻.浅论SARS的病因及防治.南京中医药大学学报,2003,(4).

⑨章生道.城治的形态与结构研究,(美)施坚雅主编.中华帝国晚期的城市.世界汉学论丛,中华书局,2000.91.

⑩(明)徐光启.农政全书(卷一三)引伍仁发《水利集》,明平露堂刊本.

(11)张秉伦,方兆本主编.淮河和长江中下游旱涝灾害年表与旱涝规律研究.安徽教育出版社.

(12)章生道.城治的形态与结构研究,(美)施坚雅主编.中华帝国晚期的城市.世界汉学论丛,中华书局,2000.91

(13)(宋)李新.跨鳌集(卷一九)《上皇帝万言书》,文渊阁四库全书本.

(14)康弘.历代灾害与荒政述论.中州学刊,1994,(5).

(15)(宋)赵抃.清献集(卷七).奏状论久旱乞行雩祀,文渊阁四库全书本.

(16)(宋)真德秀.西山先生文忠公文集(卷六).奏乞倚阁第四第五等人户夏税同提潔司七月上,四部丛刊本.

(17)《灾难医学》第二章《灾难医学发展简史》,14.

(18)据《辞海》记载:蝗是昆虫纲,幼虫一般称为“蝻”。成虫与幼虫食性相同,食量很大,主要为害禾本科植物,是重要的农林害虫。蝻形似成虫而较小,头大,仅有翅芽,常成群吃稻、麦、玉米等禾本科作物。螈,两栖纲,蝾螈科。生活于清冷的静水池沼中,也见于湿地的草丛中。蝗虫主要分布于我国浙江、江苏、安徽、江西、湖北、湖南、河南、福建等地.

(19)郑云飞.中国历史上的蝗灾分析.中国农史,1990,(4).

(20)同治.湖州府志(卷四四)《前事略·祥异》.中国地方志集成,上海书店影印本.

(21)(宋)李焘.续资治通鉴长编(卷四六)“真宗咸平三年丁未条”,中华书局,1978.

(22)(元)脱脱等.宋史(卷二八).高宗本纪五,中华书局,1977.

(23)(宋)李焘.续资治通鉴长编(卷四六).“真宗咸平三年丁未条”,中华书局,1978.

(24)(宋)李焘.续资治通鉴长编(卷一二○),中华书局,1978.

(25)(元)脱脱等.宋史(卷三三).孝宗本纪一,中华书局,1977.

(26)(宋)苏轼.东坡全集(卷五六).论叶温叟分擘度牒不公状,文渊阁四库全书本.

(27)马宗晋、郑功成等主编.灾害历史学第三章.采猎与农业时代的灾害问题,湖南人民出版社,1998.136.

(28)(宋)司马光.传家集卷四一.论横山疏治平四年九月二十四日上,四部丛刊本.

(29)(宋)李焘.续资治通鉴长编》卷四六“真宗咸平三年丁未条”.中华书局,1978.

(30)(宋)苏轼.东坡全集卷五六.奏浙西灾伤第一状,文渊阁四库全书本.

(31)(宋)真德秀.西山先生真文忠公文集卷六.奏乞倚阁第四第五等人户夏税,同提潔司七月上,四部丛刊本.

(32)温热暑疫全书(卷四).附北海林先生题喻嘉言疫论序,续四库全书.

(33)(宋)叶适.水心先生文集(卷二).安集两淮申状,四部丛刊本.

(34)(宋)许翰.襄陵文集(卷五).乞加恩死事疏,文渊阁四库全书本.

(35)(美)埃布莉.宋朝的火葬.载《美国历史评论》第九十五期第二号,1990.406—428.

(36)(宋)李焘.续资治通鉴长编卷一“建隆三年三月条注”.中华书局,1978.

(37)薛梅卿点校.宋刑统卷一八.残害死屍,法律出版社,1998.

(38)《日知条集释·火葬》.

(39)景定.建康志》卷四三义冢.宋元方志丛刊,中华书局影印本.

(40)(宋)司马光.司马文正公传家集卷六五.葬论,文渊阁四库全书本.

(41)(宋)鲁应龙.括异志,宋元笔记小说大观.上海古籍出版社,2001年点校本.

(42)(宋)徐铉.稽神录·补遗,宋元笔记小说大观.上海古籍出版社,2001.

(43)(宋)欧阳修.欧阳文忠公集(卷二二).宴公神道碑铭并序,四部丛刊本.

(44)(清)赵翼.陔余丛考(卷二七).未葬亲不许入仕.

(45)(宋)吴自牧.梦粱录(卷一三).诸色杂货,学海类编.

(46)(清)徐松辑.宋会要方域之一七.水利.

(47)(清)徐松辑.宋会要.食货之八.渠.

(48)(宋)吴自牧.梦粱录(卷一二).河舟,学海类编.

(49)(清)甘熙.白下琐言卷九.106.

(50)张剑光,陈蓉霞,王锦.人类抗疫全记录.华东师范大学出版社.25.

(51)吴郡志(卷一二)《寺庙》,宋元方志丛刊.中华书局影印本.

(52)(宋)真德秀.西山先生真文忠公文集(卷四八).开沟告诸庙祝文,四部丛刊本.

(53)(宋)朱熹.晦安先生朱文公文集(卷八八).龙图阁直学士吴公神道碑,四部丛刊本.

(54)(宋)王令.广陵集卷二八故秘书丞徐君墓志.文渊阁四库全书本.

(55)(宋)韩琦.安阳集(卷四八).故许州观察推官会君墓志铭,文渊阁四库全书本。

(56)(宋)陆佃.陶山集(卷一四).黄君墓志铭,文渊阁四库全书本。

(57)(宋)朱熹.晦安先生朱文公文集(卷七一).偶读谩记》,四部丛刊本.

(58)(宋)李焘.续资治通鉴长编卷四七二“元七年四月丙子条”.中华书局,197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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宋代江南疾病流行原因分析_江南论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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