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文章”与“丽”,本文主要内容关键词为:文章论文,此文献不代表本站观点,内容供学术参考,文章仅供参考阅读下载。
以诗文为正宗的中国古代文学,主要是一种以抒情言志为性质的文学,文学的艺术特性在很大程度上决定于形式的华美。因此,在中国文学批评史上,文学的自觉从一开始就离不开“丽”的形式的自觉。本文考察先秦到汉魏六朝文学观念的演进与“丽”的自觉的关系,以试图揭示这一规律性现象。
(一)
“文”,从产生之初就有用外在的形式表现人的某种意念的性质。
从出土的甲骨文看,“文”这个字至少在殷商时期就出现了。从“文”字的象形看,它的最初含义是指在人的身上刺画花纹,朱芳圃《殷周文字释丛》说:“文即文身之文,象人正立形,胸前之丿、乂……即刻画之文饰也……文训错画,引伸之义也。”《说文解字·文部》:“文,错画也。象交文。”王筠句读:“错者,交错也。错而画之,乃成文也。”这恐怕已是后起的意义。据《庄子·逍遥游》:“越人断发文身。”又《礼记·王制》:“东方曰夷,被发文身,有不火食者矣。”孔颖达疏:“越俗断发文身,以辟蛟龙之害,故刻其肌,以丹青涅之。”战国时期,越人远离开化了的中原,仍保持着原始人纹身的习俗。纹身主要是出于一种巫术魔力的目的。纹身,是表达原始人巫术意念的一种形式。
“文”的内涵后来日渐扩大到人类的生产活动,如编织、刻绘等等。《周礼·考工记》:“画绩之事,杂五色。青与赤谓之文……”于民先生认为:“《考工记》的这段话不会早于春秋,但其中也带有以前的古老的观念。”(注:于民《春秋前审美观念的发展》,中华书局1984年6月版,第132页。)是有道理的。从考古情况来看,新石器时期,就产生了彩绘陶器。仰韶文化的彩陶纹饰,纹彩绚丽多变,其构图及用色已达相当完美的境地。所以青色赤色相杂谓之文的观念,应是古老的艺术观念的反映。又据于民先生讲,《易·系辞》中“参伍之变,错综其数,通其变而成天下之文”这句著名的话,据考古学者结合殷代文物考察,认为,所谓“文”,是用三五片棕交错织出不同的斜文文样。《国语·郑语》中,史伯曾信:“物一无文”。单一的色彩不能成为文,实际上,就是“文”的内涵扩大到物的观念的反映。
“文”的内涵,不仅扩大到自然事物,也扩大到社会:《易·贲》:“观乎天文,以察时变;观乎人文,以化成天下。”“文者,象也。”(注:《淮南子·天文训》。)天文,指日月星辰等天象。人文,则指人类社会的某些现象:如礼乐制度(注:《论语·子罕》:“文王既没,文不在兹乎!”朱熹注:“道之显者谓之文,盖礼乐制度之谓。”)、法令条文、文化艺术等等。“文”的内涵尽管不断外延,但总不离外在形式的性质。
先秦时期的“文”,包括了汉以后所说的文章,但大都比文章的内涵广,并不专指文章。《左传·僖公二十三年》:“子犯曰:‘吾不如衰之文也。’”杜预注:“文,有文辞也。”内涵比文章广。《国语·周语下》:“小不从文。”韦昭注:“文,诗书也。”似近于文章。《论语·学而》:“行有余力,则以学文。”何晏注引马融曰:“文者,古之遗文也。”即古代的典籍,内涵仍比文章宽泛。
先秦时期也有“文章”这一名词。《论语·泰伯》:“巍巍乎其有成功也,焕乎其有文章。”朱熹集注:“文章,礼乐法度也。”《庄子·胠箧》:“灭文章,散五采,胶离朱之目,而天下始人含其明矣。”此之“文章”,乃指文采。《周礼·考工记》:“画绩之事,杂五色。青与赤谓之文,赤与白谓之章。”庄子即用此义。《论语·公冶长》:“夫子之文章,可得而闻也;夫子之言性与天道,不可得而闻也。”此之“文章”,主要指古代文献的学问,与汉代所称文章,仍有内涵的不同。
在先秦,“文”除了指偏于形式方面的事物外,还含有美、善、华丽等义。《论语·颜渊》:“君子质而已矣,何以文为?”所谓“文”,即指与质朴相对的华丽。《韩非子·说疑》:“文言多,实行寡。”文言,即美言。在《韩非子》中,常常文丽连用。《亡征》云:“好辩说而不求其用,滥于文丽而不顾其功者,可亡也。”《外储说左上》:“夫不谋治强之功,而艳乎辩说文丽之声,是却有术之士,而任坏屋折弓也。”文丽,即文饰之美。
“文”的形式性质与含美特性,是形式义先出?还是含美义先出?亦或形式义出现时,也有了含美义?如原始人之纹身,除了巫术的需要外,有无审美的需要?恐怕很难考知。但是,形式义之外,“文”尚有含美义这一现象说明:在先秦时期,人们已经自觉或不自觉地认识到了“文”的二性的必然联系。两汉之后,文或文章已经净化为一个接近于我们今天所说的文学的概念时,绮靡华丽与文章相依相附,其最初的源头,就在先秦的文之二性。
在先秦诸子中,道家尚自然,反对文明,因此也反对文。他们所说的大美,不是人为的美,而是天地自然之美。墨家尚用,重视有实用价值的言辞,但从节用的立场出发,反对音乐,认为音乐不如舟车。而法家强调以法治国,认为诗书都是对国家有害无利的巧言虚道,因而也反对文饰。
只有儒家重视道德修养,因而提倡礼、乐,重视诗的教化作用。《论语·泰伯》:“兴于诗,立于礼,成于乐。”刘宝楠《论语正义》:“学诗之后,即学礼,继乃学乐。盖诗即乐章,而乐随礼以行,礼立而后乐可用也。”“乐以治性,故能成性,成性亦修身也。”与仁等内在的实质相比,礼知乐,都属于外在的形式,但它们却有助于人的修身,通过诗、礼、乐三个阶段的学习,人可以达到成仁的境界。《论语·宪问》记载:子路向孔子请教怎样才是全人,孔子说:“若臧武仲之知,公绰之不欲,卞庄子之勇,冉求之艺,文之以礼乐,亦可以为成人矣。”礼乐对于一个人来说,虽然仍属于他外在的文采,但是,却标志着他成仁的修养,因此,作为一个十全十美的人,礼乐的修养是必不可少的。
重形式,必然重视文采、重视美。所以孔子的人格理想是文质彬彬(注:《论语·雍也》:“质胜文则野,文胜质则史,文质彬彬,然后君子。”),他对音乐的最高要求是尽善尽美。(注:《论语·八佾》:“子谓《韶》,尽美矣,又尽善也。谓《武》,尽善矣,未尽美也。”)并说:“言之无文,行而不远。”(注:《左传·襄公二十五年》。)为了言以足志,就要说话有文采。这种思想对后代产生了很大影响。
(二)
汉代是一个“罢黜百家,独尊儒术”的时代,学术思想和文学思想都受到严重束缚。但是,汉代的文学,却因辞赋的兴盛,日渐走出经学的阴影,取得相对独立的地位。这一文学进步的标志就是“文章”的自觉。
汉代,在诸侯王和帝王的周围出现了一批既不同于经生,又不同于文吏的文学侍从之臣。他们倾力于文章的写作,以辞章名世,并以辞章立于世。
汉初,皇帝不喜文人,诸侯王却颇兴养士之风。吴王、梁孝王和淮南王周围,聚集了一批文士。《汉书·贾邹枚路传》:“汉兴,诸侯王皆自治民聘贤。吴王濞招致四方游士,(邹)阳与吴严忌、枚乘等俱仕吴,皆以文辩著名。”又载:“是时,景帝少弟梁孝王贵盛,亦待士。于是邹阳、枚乘、严忌知吴不可说,皆去之梁,从孝王游。”所谓“文辩”,即能文善辩。邹阳和枚乘游于吴时,见刘濞有反叛之志,皆写了《上吴王书》劝谏。邹文气势与文采兼胜,枚文连譬博喻,都有战国游说之辞雄恣辩丽特点。邹、枚之徒,不仅以此类辩丽文章名世,辞赋也很好。《汉书·艺文志》载庄忌赋二十四篇,枚乘九篇,费振刚辑《全汉赋》收邹阳赋二篇。枚乘《七发》以虚构故事展开文章,铺张扬厉的叙述和描写,以及相应延宕的篇幅,开了汉大赋一代文风。
武帝、宣帝时,国势空前强盛,颇尚文事,虽罢黜百家,对文士却颇优待,因此一时间“群士慕响,异文并出。”班固《两都赋序》对此记之甚详:“大汉初定,日不暇给。至于武、宣之世,乃崇礼官,考文章,内设金马、石渠之署,外兴乐府协律之事,以兴废继绝,润色鸿业。……故言语侍从之臣,若司马相如、虞丘寿王、东方朔、枚皋、王褒、刘向之属,朝夕论思,日月献纳。而公卿大臣御史大夫倪宽、太常孔臧、太中大夫董仲舒、宗正刘德、太子太傅萧望之等,时时间作。或以抒下情而通讽谕,或以宣上德而尽忠孝,雍容揄扬,著于后嗣,抑亦雅颂之亚也。故孝成之世,论而录之,盖奏御者千有余篇,而后大汉之文章,炳焉与三代同风。”言语侍从之臣,所事之职本不单纯为待诏著文写赋,亦参与谋议朝廷之事,“因言国家便宜”(注:《汉书·严朱吾丘主父徐严终王贾传》。)。但是,除了严助、吾丘寿王等少数人外,大多数文士都是待诏赋颂之属,与国事无涉。司马相如以文辞显于世,景帝时任武骑常侍。景帝不喜辞赋,相如乃客游梁,与邹阳、枚乘、庄忌等文士居。武帝好辞赋,召为郎。相如一生政事有二件,即两次奉命出使西南。其他可堪称者唯有辞赋之事,故《汉书》说他“未尝肯与公卿国家之事。”可见他一生所好、所长都是辞赋之事。又如《汉书·贾邹枚路传》记枚皋事迹,无他,只有待诏写赋之事。
汉宣帝沿袭了武帝故事,设文学侍从之臣。设文学侍从目的与国事无涉,仅仅是娱悦耳目而已。因此,文学侍从的待遇不高,视同倡优博奕。
以上这些文学侍从之臣,实际上是一批专职从事文章(主要是辞赋)写作的文人。这些人在汉代的兴起,给文学观念带来很大变化。
最大的变化,就是诗赋的独立,文章观念的自觉。
西汉刘歆所著的我国最早的图书目录《七略》中,《诗赋略》成为与《六艺略》、《诸子略》等图书门类并列的著作种类,这是把文学作品与学术著作首次区分开来的一次尝试。班固《汉书·艺文志》继续沿用了这种区分。这种划分,显然是建立在对诗和赋的文学性质有了清楚的认识基础之上的。如果汉人对诗赋的性质的认识还比较模糊,也就不可能把诗赋同其他学术著作区分开来,使之成为一个独立的门类。
与此同时,“文章”的观念也趋于自觉。先秦时期,“文章”概念的内涵还比较宽泛。而在汉代,“文章”虽然有时还指文献著作,但已经在更大范围内指以辞赋为主、作家独立从事的富有文采的著述。《汉书·公孙弘传赞》:“儒雅则公孙弘、董仲舒……文章则司马迁、相如。”王充《论衡·书解篇》把文章之徒,又称为“文儒”。从王充对文儒与世儒的比较中,我们可以进一步了解何为文章之徒,进而知道文章的内涵。王充说:“著作者为文儒,说经者为世儒。二儒在世,未知何者为优。或曰:‘文儒不若世儒。世儒说圣人之经,解贤者之传,义理广博,无不实见。故在官常位,位最尊者为博士,门徒聚众,招会千里;身虽死亡,学传于后。文儒为华淫之说,于世无补,故无常官,弟子门徒,不见一人,身死之后,莫有绍传。此其所以不如世儒者也。’答曰:“……文儒之业,卓绝不循,人寡其书,业虽不讲,门虽无人,书文奇伟,世人亦传。彼虚说,此实篇,折累二者,孰者为贤?……汉世文章之徒,陆贾、司马迁、刘子政、扬子云,其材能若奇,其称不由人。’”从王充的这段文章可以看出:所谓文章之徒,即专门从事著作的人。这些人的著作,又与经书不同,它不一定寓教化,故于世无补。这些人的著作多讲究文辞华丽,书文奇伟。由此可见,所谓“文章”,就是指可以独立成篇(书)、文辞华美的作品。从班固和王充关于儒生与文章之士的划分,可以了解到,在汉代,文章之士已经有了存在于社会的一席之地,文章也成为独立于经书之外的一种特殊的作品。
正因为文章的独立,文章之士在社会上的影响,汉代的史书,开始为文章之士独立立传。《史记》首次单独为战国末年的屈原和汉初的贾谊列传,并用重要篇幅介绍他们的作品产生的背景和心理基础。《汉书》也为司马相如、枚乘、严忌、邹阳、司马迁、扬雄等文章之士立传。《梁书·文学传》云:“昔司马迁、班固并为司马相如传。相如不预汉廷大事,盖取文章尤著也。固又为贾、邹、枚、路传,亦取其能文传焉。”姚思廉说得很清楚:汉人为文章之士立传,完全是出于文章的考虑。因此立传反映了文章的独立、文学的自觉。
(三)
与文章观念自觉并列而生的文学观念是“丽”。
辞赋是两汉时期最有影响的文学体裁,尤其是西汉至东汉前期的体物大赋,几乎成为这一时代文学的标志。汉大赋具有形式华丽淫靡的特点。诚如汉赋研究者所总结的那样,堆砌辞藻,好用奇字僻字,以事渲染夸张;安排偶句,铺陈景物,极尽侈丽;以及讲求声韵,抑扬谐调,成为汉赋几大突出特征。
有人认为,汉赋形式的华美,是自然形成的。其实不然。作为一代士人的文学,汉赋是文章之士刻意为文的产物,形式华丽,是作家有意识的追求。司马相如在回答友人盛览如何写赋时曾神秘地说:“合纂组以成文,列锦锈而为质;一经一纬,一宫一商,此赋家之迹也。赋家之心,苞括宇宙,总揽人物。斯乃得之于内,不可得而传。”(注:《西京杂记》卷二。)所谓“赋家之心”,似指赋的艺术构思。司马相如认为:赋的构思应该视野宏阔,想像超远,举凡自然景物,社会人物,都应纳入视野。所以《上林赋》中,“左苍梧,右西极,丹水更其南,紫渊径其北”,凡想像所及之物,无不写尽赋中。而所谓“赋家之迹”,则指赋的形式。司马相如认为:赋的形式要华美。讲辞藻,讲文采,如同编织绵绣;讲声韵,讲音乐美,如同宫商协奏。所以《子虚赋》中“曳明月之珠旗,建干将之雄戟;左乌号之雕弓,右夏服之劲箭”云云,对偶齐整,铺采摛文,无不用其极。从这段话可见,司马相如之追求赋的华丽,完全是出于一种自觉的意识。他的体物大赋铺采摛文的特点,是刻意所为,而绝非自然形成。扬雄写赋,追求辞藻的华美,也是刻意而为。《汉书·扬雄传》载:“顾尝好辞赋。先是时,蜀有司马相如,作赋甚弘丽温雅,雄心壮心,每作赋常拟以为式。”从记载可见,扬雄赋的弘丽特点,主要是受了司马相如赋的影响,因此,在写赋时,有意向司马相如学习,追求赋的弘丽温雅。
正因为辞赋刻意追求辞藻的华美,作品多呈现出铺采摛文、靡丽多夸的特点,所以,批评辞赋时,批评家们不约而同地注意到了赋的靡丽特点。《史记·太史公自序》评司马相如赋:“《子虚》之事,《大人》赋说,靡丽多夸。”扬雄也认为赋:“将以风也,必推类而言,极丽靡之辞,闳侈钜衍,竞于使人不能加也。”(注:《汉书·扬雄传》。)王充《论衡·定贤》篇亦云:“以敏于赋颂,为弘丽之文为贤乎?则夫司马长卿、扬子云是也。文丽而务巨,言眇而趋深,然而不能处定是非,辨然否之实。”
正是在这种背景下,极为自然地形成了“丽”的文学观念。扬雄《法言·吾子》云:“诗人之赋丽以则,辞人之赋丽以淫。”“丽”是诗人“约言”之赋和辞人“繁句”之赋共有的特点(注:《文心雕龙·物色》:“所为诗人丽则而约言,辞人丽淫而繁句也。”)。扬雄的这句话是他杀出了辞赋阵营之后对辞赋的认识。尽管他对汉赋极靡丽之辞,以致文辞淹没了讽谏之义的弊端深感不满,但是他却未排斥丽。对于丽,扬雄是持肯定态度的,他所反对的只是过分的丽。
“丽”之本义是偶对之意。《周礼·夏官·校人》:“丽马一圉,八丽一师。”郑玄注:“丽,耦也。”后有美妙、华丽之意。《楚辞·招魂》:“被文服纤,丽而不奇些。”王逸注:“丽,美好也。”《书·毕命》:“敝化奢丽,万世同流。”孔颖达疏:“敝俗相化,奢侈华丽。”汉代批评家以“丽”来概括辞赋的特点,正是用的最后义。所谓“丽”,对于赋来说主要是指描写物象和文辞的华美。汉赋的堆砌辞藻、铺陈夸饰、安排偶句、讲求声韵等等,都是“丽”在辞赋中的具体表现。
汉代辞赋家对物象和文辞的丽的追求,以及丽的文学观念的确立,是中国文学发展史上一件有意义的事,也是中国文学观念的一大进步。中国古代文学与欧洲文学有很大的不同。欧洲文学以小说、戏剧等叙事性文学为主,因此,以人物、事物为主的形象,是文学的主要特征。即文学的形象性,决定于文学描写的内容。而中国古代文学,是以诗文等言志抒情文学为主,志和情,不似人物、事件那么生动具体,尤其是偏于理性的志,就更加抽象。因此,文学的形象性特征,在相当大程度上决定于作品所描写的物象、事象,决定于汉语言文字的修辞、语言结构和声韵等等。正因如此,物象的描写与文辞的运用是否华丽,也就成为文学与非文学的重要标志。丽的自觉,在很大程度上标志着文学的自觉。
(四)
魏晋南北朝时期被称之为艺术的时代,文学创作和文学批评,都成为士人自觉的追求。
魏晋南北朝的文学创作,有三大突出特点。其一,任情。抒情性的作家诗文成为这一时期文学的主流;其二,趋新。追求新变,表现出强烈的新变意识。创作的心理动因在于追求创作的个性,独立于文坛。其三,唯美。追求形式的华美。这三大特点,其实正是文学自觉的鲜明表现。曹丕《典论·论文》在论文章的价值时说:“盖文章,经国之大业,不朽之盛事。年寿有时而尽,荣乐止乎其身,二者必至之常期,未若文章之无穷。是以古之作者,寄身于翰墨,见意于篇籍,不假良史之辞,不托飞驰之势,而声名自传于后。”又《与王朗书》中说:“唯立德扬名,可以不朽,其次莫如著篇籍。”旧说认为:汉宣帝时,视辞赋为俳优博奕,扬雄也把辞赋视为壮夫不为的小道。曹丕则把文学提高到治国的大事上来认识,使为文的地位一下子提高了,促进了文学的繁荣。这种认识是有道理的。然而,从《典论·论文》看,曹丕用意之处乃在于文章可以使人声名不朽。所以,“经国之大业”一带而过,紧接“不朽之盛事”,用了大量篇幅来说明年寿与荣乐的有限,文章与声名的无限。因此,曹丕之论文章的价值,立足点主要在个人,把著书立说视为个人追求不朽的生命价值的事业。
对文学的功能和价值,曹植提出了与曹丕不同的见解:“辞赋小道,固未足以揄扬大义,彰示来世也。昔扬子云先朝执戟之臣耳,犹称壮夫不为也。吾虽薄德,位为藩侯,犹庶几戮力上国,流惠下民,建永世之业,流金石之功,岂徒以翰墨为勋绩,辞赋为君子哉!”(注:《与杨德祖书》,《曹植集校注》卷一。)曹植这段话颇为今人诟病,认为曹植轻视文学,违逆文学发展的潮流。鲁迅则知人论世,联系曹植的才情和政治抱负给以解释:“这里有两个原因:第一,子建的文章做得好,一个人大概总是不满意自己所做而羡慕他人所为的,他的文章已经做得好,于是他便敢说文章是小道;第二,子建活动的目标在于政治方面,政治方面不甚得志,遂说文章是无用了。”(注:《魏晋风度及文章与药及酒之关系》,《鲁迅全集》,人民文学出版社1973年12月版,第三册,第491页。)其解释是令人信服的。其实, 曹植并不否认文学的功能和价值。他只是不赞同“揄扬大义,彰示来世”的价值观。认为文章不足以承担宣扬政治教化之大义,使其传之后世的任务。从治国的角度看,与其用文章来治国,何不直接去建功立业?那么,文学的作用何在呢?曹植《赠徐幹》诗云:“慷慨有悲心,兴文自成篇。”又《学官颂》云:“歌以咏言,文以骋志。”《前录自序》云:“余少而好赋,其所尚也,雅好慷慨。”他所以从少就喜爱写赋,是因为它可以抒写胸臆、表现激荡之情怀。文学的功用即在于宣泄怀抱,抒写情志,当作者胸中郁积起不吐不快的思想感情时,文学作品是作者籍以抒发个人情志的工具。在曹植的眼中,这就是文学的作用所在,也是文学的价值所在。曹植称辞赋为小道,却又:“少小好为文章”,“少而好赋”,一生不弃诗文,其原因恐怕就在这里。
文学的功用是多元的,文学价值的取向也不一。汉儒说《诗》的最大局限,不在于强调了文学的政治教化作用,而是在于把文学看作了经学的附庸,政治教化成了文学唯一的功能和作用。而曹丕和曹植的文学价值观,无论是个人不朽说也好,兴文以抒慷慨之情也好,都是指个人的诗文创作而言,是紧切文学性质的。这两种价值观的出现,说明在魏晋时期,文学创作再也不是盲目的行为,已经成为一种有目的的自觉追求。
文学创作是如此,文学批评亦然。批评的自觉,理论的自觉,已经成为魏晋南北朝文学自觉的显著标志。曹丕明言《典论·论文》这篇批评文章的主旨是反对文人相轻,提倡“审己以度人”,即正确认识自己,尊重他人的创作个性。陆机也申明《文赋》是有感属文之时“恒患意不称物,文不逮意”,“故作《文赋》以述先士之盛藻,因论作文之利害所由。”刘勰在《文心雕龙·序志》篇,也明确阐明了他写《文心雕龙》的三个目的:一、树德建言,以期腾声飞实;二、正本清源,纠正讹滥文风;三、振叶寻根,建立自己的理论体系。
创作的自觉和批评的自觉,说明魏晋南北朝时期,文学已经进入到独立的时代。
(五)
魏晋南北朝时期,“文”、“文章”的概念进一步纯化,主要指诗赋等富有文采而又可以独立成篇的文章,文学观念更加明确。《典论·论文》:“夫文本同而末异,盖奏议宜雅,书论宜理,铭诔尚实,诗赋欲丽。”所谓“文”,即指奏议、铭诔、诗赋、书论等四种类型八种体裁的文章。曹丕《与吴质书》云:“间者历览诸子之文,对之抆泪,既痛逝者,行自念也。”下面即具体地谈到了陈琳的章表、刘桢的五言诗、阮瑀的书记、王粲的辞赋。所谓“文”,与《典论·论文》无二,指多种文体。“文”又可称为“文章”,《典论·论文》:“盖文章,经国之大业”,曹植《与杨德祖书》:“仆少好为文章”,“刘季绪……好诋诃文章”,其内涵同于“文”。到了晋代,又有“文学”概念,也与“文章”同义。晋陈寿《三国志·魏志·王粲传》:“粲……善属文,……及平原侯植皆好文学。”“文学”,即“文章”。梁萧子显《南齐书》有《文学传》,传主主要是文章之士。而在汉代,“文学”则主要指儒学。《史记·儒林传》:“夫齐鲁之间于文学,自古以来,其天性也。故汉兴,然后诸儒得修其义。”《汉书·儒林传》:“延文学儒者以百数”。“文学”就是儒学。
“文”、“文章”、“文学”这些概念,在魏晋南北朝时期,逐渐剔除了学术文化、儒学等非文学的内涵,范围逐渐缩小,也越来越接近于我们今天所说的文学。“文章”内涵的日趋专一,可以说是这一时期的文人对文学的认识逐步细微深入的一种表现。
当然,“文章”的内涵并未完全纯化到与我们今天所说的文学完全一致的程度。“文章”,不仅指诗赋,还指章表书记等应用文体。严格说来,中国古代的文学,是杂文学。“文章”和“文学”的内涵,从两汉到明清,都是指这些大于今天文学内涵的杂文学。然而,还有一点,越是发展,诗赋在文章中的地位也就越突出。梁代昭明太子萧统编纂的《文选》,可以说是先秦至齐梁时期文的渊薮。萧统在谈到《文选》选文原则时说:“若夫姬公之籍,孔父之书,与日月俱悬,鬼神争奥,考敬之准式,人论之师友。岂可重以芟夷,加之剪截?老、庄之作,管、孟之流,盖以立意为宗,不以能文为本。今之所撰,又以略诸。若贤人之美辞,忠臣之抗直;谋夫之话,辩士之端,冰释泉涌,金相玉振。所谓坐狙丘、议稷下,仲连之却秦军,食其之下齐国,留侯之发八难,曲逆之吐六奇,盖乃事美一时,语流千载,概见坟籍,旁出子史。若斯之流,又亦繁博。虽传之简牍,而事异篇章。今之所集,亦所不取。至于记事之史,系年之书,所以褒贬是非,纪别异同。方之篇翰,亦已不同。若其赞论之综缉辞采,序述之错比文华,事出于沉思,义归于翰藻。故与夫篇什,杂而集之。”在《文选》中,他把经书、史书、子书,全都划到“文”的范畴之外。三十卷文章里,诏、令、教、文、表、上书、启、弹事、笺、奏记、书、檄、对问、设论、序、颂、赞、史论、史述赞、论、连珠、箴、铭、诔、哀、碑、墓志、行状、吊文、祭文等三十余种应用性文体,占了不到二分之一篇幅,而诗、骚、辞、赋四种文体,却占了一半强篇幅。这说明,萧统虽不排除应用性文字,但是,由于他以是否经过沉思,是否综辑辞采、错比文华,作为选文标准,所以,他极为自然地把诗、骚、辞、赋作为文章的主体。《文心雕龙》这部谈文章之用心的批评著作,与萧统的文章观念极为相近。它虽然讨论了颂、赞、祝、盟、铭、箴、诔碑、哀、吊、谐、隐、史传、诸子、论、说、诏、策、檄、移、封禅、章、表、奏、启、议、对、书记等文件,但是,他把诗、赋、乐府放在文体论的前三位,也说明刘勰对这三体的重视,超过了其他体裁。到了萧绎,“文”就只限于诗和辞赋了。其《金楼子·立言》篇划分文笔时说:“古人之学者有二,今人之学者有四。夫子门徒,转相师受,通圣人之经者,谓之儒。屈原、宋玉、枚乘、长卿之徒,止于辞赋,则谓之文。今之儒,博穷子史,但能识其事,不能通其理者,谓之学。至如不便为诗如阎纂,善为章奏如伯松,若此之流,泛谓之笔。吟咏风谣,流连哀思者,谓之文。而学者率多不便属辞,守其章句,迟于通变,质于心用。学者不能定礼乐之是非,辩经教之宗旨,徒能扬榷前言,抵掌多识,然而挹源之流,亦足可贵。笔退则非谓成篇,进则不云取义,神其巧惠,笔端而已。至如文者,唯须绮縠纷披,宫徵靡曼,唇吻遒会,情灵摇荡。”
文、笔之分,最早始于刘宋时期的颜延之,据《宋书·颜竣传》:“太祖问延之:‘卿诸子谁有卿风?对曰:‘竣得臣笔,测得臣文。’”范晔始分有韵为文,无韵为笔。刘勰说:“今之常言,有文有笔,以为无韵者笔也,有韵者文也。夫文以足言,理兼诗书,别目两名,自近代耳。”可见在宋齐时期,有所谓有韵为文,无韵为笔的普遍认识。刘勰《文心雕龙》接受了这种文笔的划分,因此,在《序志》篇,把其文体论部分称之为“论文叙笔”,第六篇到第二十五篇论述文体,也严格按照有韵、无韵划分排序。《明诗》第五到《谐隐》第十五为“文”,《史传》第十六至《书记》第二十五为“笔”。然而,在萧梁时期,人们对文、笔的划分和认识越来越细腻。萧绎《金楼子·立言》篇对文和笔作了更细微的界定。在这个界定中,不仅经书、史书和子书排除在“文”之外,章奏等一类应用文字也被排除在“文”外。关于“文”,萧绎概括了几个特征:其一,抒写性情,以情动人;其二,文采华美;其三,讲究声律;其四,主要指诗与辞赋之类作品。从前三条规定看,的确是非诗赋莫属了。
(六)
“文”的内涵越来越纯化,越来越接近于我们今天所说的文学,“丽”的艺术特征认识也就越来越深入,要求也越来越强烈。
建安时期,曹丕论诗赋的文体特点,直接受了扬雄《法言·吾子》“诗人之赋丽以则,辞人之赋丽以淫”的影响,提出“诗赋欲丽”(注:《典论·论文》。)的主张,要求诗赋文辞绮丽。西晋陆机谈诗的特性,除了指出诗的“缘情”性质之外,还总结出诗要“绮靡”的特点。绮靡,即绮丽华美之意也。《文赋》云:“其会意也尚巧,其遣言也贵妍。暨音声之迭代,若五色之相宣。”文辞妍丽,音声俱美,实际上就是“绮靡”的生动描述。
时至南朝,由于作家、批评家对文章性质的认识愈发深入,对文章的形式也愈发重视起来。
刘勰《文心雕龙》非常明确地把“文章”的定性与文采联系到一起:“圣贤书辞,总称文章,非采而何?”(注:《文心雕龙·情采》。)他认为,著作所以被称为“文章”,就是因为文采之故。这是我们所见到的把“文章”与文采直接联系到一起定性的最早的例子,也是最令人震惊的例子。
“文章”的称谓为什么决定于文采呢?从《文心雕龙》的《原道》和《情采》篇看,主要是出自刘勰自然之道的观点。刘勰认为:天地万物皆有其文:“龙凤以藻绘呈端,虎豹以炳蔚凝姿。云霞雕色,有逾画工之妙;草木贲华,无待锦匠之奇。”“至于林籁结响,调和竽瑟;泉石激韵,和若球锽(注:《文心雕龙·原道》。)”:这是动植物之文。“夫玄黄色杂,方圆体分,日月叠璧,以垂丽天之象;山川焕绮,以铺理地之形”:这是道之文。五色为形文,五音为声文。“无识之物”,都“郁然有彩”,人是“性灵所钟”,“为五行之秀,实天地之心”,“其无文欤?”因此“心生而言立,言立而文明”(注:《文心雕龙·原道》。)“五情发而为辞章”(注:《文心雕龙·情采》。),形成情之文。这一切“文”的产生,都是“自然之道”(注:《文心雕龙·原道》。),“神理之数”,(注:《文心雕龙·情采》。)是不可人为改变的自然规律。由此可见,文章要讲文采,也是一种极为自然的人类的需要。所以,“《孝经》垂典,丧言不文,故知君子常言,未尝质也。老子疾伪,故称‘美言不信’;而五千精妙,则非弃美矣。庄周云‘辩雕万物’,谓藻饰也。韩非云‘艳采辩说’,谓绮丽也。绮丽以艳说,藻饰以辩雕,文辞之变,于斯极矣。”(注:《文心雕龙·情采》。)不管是反对也好,提倡也罢,文辞的绮丽,总是离不开的。
曹丕、陆机只提出了诗赋要绮丽的问题,为什么要绮丽?二人都没有解释。除了以上所说的“自然之道”的阐释外,刘勰还结合诗赋的特点及其发展情况,回答了诗赋为什么要绮丽的问题。《文心雕龙·诠赋》篇云:“原夫登记之旨,盖睹物兴情。情以物兴,故义必明雅;物以情观,故词必巧丽。”又云:“至于草区禽族,庶品杂类,则触兴致情,因变取会,拟诸形容,则言务纤密;象其物宜,则理贵侧附。”诗赋所以需要文辞巧丽,完全是出于拟情状物的需要。所谓“物以情观,故词必巧丽”,是说外物要与内情融合,并以情感的状态表现出来,拟情需要巧妙艳丽的文辞。至于状物之赋,功在“模山范水”(注:《文心雕龙·物色》。),要形容描写事物复杂的体貌,所以要求语言细巧纤密。“自近代以来,文贵形似。窥情风景以上,钻貌草木之中。吟咏所发,志惟深远,体物为妙,功在密附。故巧言切状,如印之印泥,不加雕削,而曲写毫芥。故能瞻言以见貌,即字而知时也。”(注:《文心雕龙·物色》。)南朝诗赋,山水题材和咏物题材,越来越盛,诗风越来越华丽。这种创作现象,客观上为刘勰解释“诗赋欲丽”提供了可能。
正因为文章的性质决定于文采,所以,《文心雕龙》十分重视对艺术形式的研究,著作的下半部,专设了《声律》、《比兴》、《丽辞》、《夸饰》、《事类》、《练字》等篇章,探讨正确使用声律、比兴、骈偶、夸张、用典、用字等修辞手法。在南朝时期,对形式的研究,刘勰的《文心雕龙》最成系统,也最为深入。
南朝的其他作家、批评家对文章的形式也是很重视的。沈约提出了“三易”说,强调写诗要易识字,易诵读,易见事。并提出著名的“四声八病”说。钟嵘《诗品》主张写诗要“干之以风力,润之以丹采”,要兴比赋兼用,诗的语言虽不必讲四声八病,但也应“清浊通流,口吻调利。”至于萧统和萧纲的重文采理论,前面已一再论及,不赘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