倡言秉笔直书,何不揽镜自照——就《当代中国音乐》三处史实真伪答赵沨、孙慎二老,本文主要内容关键词为:秉笔直书论文,史实论文,真伪论文,中国音乐论文,三处论文,此文献不代表本站观点,内容供学术参考,文章仅供参考阅读下载。
1999年金秋时节,我正在外地出差,忽见京中一友在我呼机上留言:“赵沨、孙慎在1999年第3 期《音乐研究》上同时撰文批评《当代中国音乐》一书”,不禁心头一沉:到底出了什么严重问题,竟然惊动赵、孙二老同时出马?是书中被二老查出有“方向”“道路”和“政治”问题,还是未将二老在1990年“音乐思想座谈会”开、闭幕词中有关批判“资产阶级自由化思潮”的重要言论写进书里并注明出处?……因当时手头无资料可稽而百思不得其解。年底返京,又见赵老在《音乐研究》1999年第4期严厉批评《当代中国音乐》犯了“抽象肯定, 具体否定”错误。赵、孙二老不辞辛劳,连篇累牍关心《当代中国音乐》,指出那么多错误,并据此对本书是否“信史”持不屑态度,着实令我吃惊不小,窃想如果确有这些问题存在,作为本书的编委、编辑部主任和作者之一,我是罪责难逃的。及至仔细研读二老文章并反复对照《当代中国音乐》原文之后,不禁感慨系之,于是本着二老所提倡的秉笔直书之中华史学传统,就三处史实之真伪做一些澄清和说明。
关于“马思聪演出曲目的讨论”
首先要声明,《当代中国音乐》第一编第一章是我写的,其中有关“马思聪演出曲目讨论”的文字表述源自我的一本学术性小册子《20世纪中国音乐》(青岛出版社1992年12月第1 版)上编第四章第一节的下列内容(见该书第62—63页):
……“反右”风暴一起,这些见解和观点即刻被当作反党反社会主义的毒草而加以批判,这不但对这些音乐家造成了严重伤害和个人悲剧,而且从理论上和实践上又使那些在贯彻“双百”方针时曾一度得到纠正的见解和做法重新抬头,如在政治和业务相互关系上的庸俗社会学理解,在生活和技巧问题上的反对“技术至上”、“单纯技术观点”、“白专道路”,对以歌曲为中心的片面强调而导致体裁风格的单一化和贫弱化,对音乐为政治服务的绝对化理解而导致的音乐作品标语口号化和审美品格的大幅度滑坡,音乐批评的简单粗暴而导致形而上学、恶劣文风和政治大批判模式的盛行等,此时又以“正确”面目出现,并且在中国乐坛上逐渐占据主导地位。这个时期,在音乐批评领域开展的批评钱仁康学术思想的所谓“拔白旗”运动及关于马思聪演出曲目问题的讨论等,都是这方面的典型事件。
从这段文字看,说“拔白旗”和演出曲目讨论“都是这方面的典型事件”,是特指“反右”之后一些极左思潮重新抬头这一事实,而绝非将这两个事件同“反右扩大化”直接挂起钩来。这个意思表示得很清楚,不应产生歧义。后来写《当代中国音乐》这一章时,由于篇幅限制极严(受经费所限,本书由原来的两卷本缩减为一卷本),所以将上述引文中“如在……主导地位”一段文字删去了。尽管如此,如若阅读心态平和一些,“这方面的典型表现”所指乃是“重新抬头”而非直指“反右扩大化”还是相当明确的。赵老在未引用原文的情况下,批评《当代中国音乐》“把马思聪演出曲目讨论和‘拔白旗’都说成是‘反右’扩大化的‘典型表现’”,是“牵强附会”,“歪曲”了“历史事实”;孙老虽引用了原文,但采用一种“拆桥抽水之法”,将上述引文中“这不但……重新抬头”那段文字一并以一个“神奇的省略号”代之,将“反右”风暴同“典型表现”这两块间隔甚远的陆地实现了“人工对接”,从而根本改变了原文的本意。其实,这种戏法并不高明,人们只消核对一下原文,是很容易发现其破绽的。
使我感到特别奇怪的是,口口声声倡导“秉笔直书”传统的赵、孙二老讲马思聪演出曲目讨论,为什么一说到《人民音乐》那篇《让音乐表演艺术的百花灿烂开放》时便不约而同地戛然而止了呢?难道这个讨论真的到此就结束了么?赵、孙二老既然是这个事件的直接参与者及见证人,难道真的不知道郑伯农针对《人民音乐》的这篇小结而写的那篇题为《让音乐表演艺术的百花在为社会主义服务的方向下灿烂开放》的批评文章,并且同样发表在《人民音乐》(1961年第4期)上? 恰恰在这篇文章第三部分“关于进行音乐思想的斗争”中,作者明确指出了这篇小结乃至这场讨论出笼的“大气候”:
这正是前年7月,党中央八届八中全会号召反右倾前夕, 社会上刮起了一股小阴风,污蔑、攻击总路线、大跃进和人民公社,音乐界也出现了攻击党的文艺路线,否定大跃进以来音乐成绩,嘲笑群众歌咏运动等右倾言论。比这稍早一些,音乐界正展开轰轰烈烈的学术批判运动,和资产阶级学术思想进行着激烈的论战。
在这里,作者明白无误地将这场讨论与反右倾、与“拔白旗”、与当时的阶级斗争直接联系了起来。须知,在当时的大气候下做这种联系,是足可令那些当事人(从马思聪们、徐南平们直到《人民音乐》编辑部及其“小结”作者们)“两股颤颤,汗不敢出”的!试问二老:那时你们为何不站出来谴责郑伯农做这种令人毛骨悚然的直接联系呢?
不仅如此。再请教赵、孙二老:1964年12月号《人民音乐》上发表的该刊编辑部文章《音乐表演艺术必须为工农兵服务——关于〈让音乐表演艺术的百花灿烂开放〉一文的检查》,你们为何只字不提?须知,这篇公开冠以“检查”的文字才是这场讨论的真正总结啊!表面看来此文是掴五年前那篇“小结”的耳光,实际上那打人的巴掌虚晃一招闪过“小结”,却重重地抽在马思聪们、徐南平们以及被这篇“检查”称为“资产阶级”和“封建主义”的古今中外一切优秀音乐遗产的脸上,直抽得他(它)们鼻青脸肿、鲜血淋漓还不肯罢手:
……有人以音乐遗产为阵地,从这里向新生的社会主义的音乐进攻,以资产阶级、封建主义的东西去削弱、去排挤、去代替社会主义的音乐。这里是一个战斗激烈的战场,在前人所创造的各种美妙标题的音乐中,经常是炮声隆隆的。
这是“检查”么?分明是一篇“战斗檄文”!里面不但“炮声隆隆”,而且磨刀霍霍,杀气腾腾,令人不寒而栗!事后实际状况表明,此文一出,即意味着音乐界漫长寒冬已然来临!对于这样一件大事,二老竟然三缄其口,毋乃健忘太过,抑或别有隐情?作为“健在人世”的“经办者”,二老倘若真有“秉笔直书”之诚,绝无文过饰非之意,何不将个中鲜为人知的内幕故事如实道来,在《音乐研究》上公之于众,作为小平同志说的“要警惕右,但主要是防止‘左’”的活教材,以惠后人,使其常受教育警策,岂非功德?
关于合唱《半个月亮爬上来》
合唱《半个月亮爬上来》的改编者,究竟是杨嘉仁还是蔡余文?《当代中国音乐》沿用公开出版物成说,取前者;赵老说是后者,并断言“早已被证明”。他举出的证据有二:一是说蔡余文的作曲主科老师黎英海“作过证明”,但这个证明是什么内容,有无法律效力,其本身亦尚有待证明;二是《人民音乐》“公开披露过”。经查,1991年第7 期《人民音乐》公开披露的那篇文章也是赵老手笔,而赵老的消息来源还是黎英海,两个证据其实同出一人。这就不好办了,因为谁都知道“孤证不立”这个史学常识。最令人诧异的是,作为此事直接当事人的蔡余文先生,对于此中堂奥最有发言权,为何至今未见其公开申诉,却要黎英海及赵老越俎代庖?这就有点儿不合情理了。我以为,在蔡余文及黎英海两先生拿出更有力的证据证明此作确系蔡余文所作之前,赵老就断定《当代中国音乐》尚用杨嘉仁是改编者的成说“歪曲了事实真相”,结论下得过于草率了吧?
《当代中国音乐》一书之沿用成说,还有一个重要证据:即此作后来遭到方暨申同志的著文批评,指名道姓说杨嘉仁改编了一首“脱离民族、人民生活的,缺乏民族特点的‘加工品’”。此文发表于《人民音乐》1957年2月号第11—13页,不知赵老为何如此忽略这一史实? 要知道,那是一个多么有说服力的证据啊!即使是批评者方暨申自己,也认为这首合唱“由于编者(指杨嘉仁——居按)长期地指挥合唱,在合唱声部的安排处理方面、合唱写作技法以及组织良好的音响方面仍有相当经验与长处”,而这种多应是成熟的艺术家和成熟的艺术品才能达到的境界,一篇作曲系学生的“课堂作业”恐怕是难有充分功夫雕琢的。
即使有一万个证据证明此作确系蔡余文所作,人们也要发问:在作品挨批之时,赵老和知情者们为什么不站出来为蔡余文“正名”、为杨嘉仁洗冤,如今杨先生已含冤谢世三十余载,英魂无言,死无对证,你们才勇敢起来,是否觉得自己在某些方面有点儿“不够意思”?
话说回来,即使赵老那篇“披露”文章,在谈及此事时,也语气和缓,措辞谨慎,字里行间并未贸然将杨嘉仁排除在这首合唱的改编者之外。这说明此事本不是原则问题,至多将来真相大白时在再版的《当代中国音乐》中按新结论处理就是了,怎么一牵涉《当代中国音乐》一书,赵老忽然就失去惯常的儒雅风度,而致笔下失控、出语武断了呢?
关于“抽象肯定,具体否定”
赵老批评《当代中国音乐》“抽象肯定,具体否定”所举的实例,也是我写的同一章中关于电影音乐的如下叙述(为节省篇幅,引文中略去一些作品名和作者名):
这一时期的电影音乐创作也取得了令人瞩目的进展。在1963年举行的第二届电影“百花奖”的评选中,《刘三姐》《李双双》等5 部电影音乐获得了音乐奖。在此前,像《红色娘子军》等影片的音乐创作也取得了可喜的成就。在这一时期,还出现了另外一些优秀的电影音乐创作,如《怒潮》(巩志伟作曲)、《早春二月》(江定仙作曲)、《舞台姐妹》(黄准作曲)、《阿诗玛》(葛炎、罗宗贤作曲)等,这些作品在当时的电影音乐创作领域内都是上乘之作,但由于影片的内容或音乐风格已为当时的大气候所不容,因此先后遭到了错误批判。
明眼人一看便知,这一段文字无论如何也不会产生误读,因为它非常明晰地分为三句话:第一句话肯定了第二届“百花奖”评选获音乐奖的影片及作者;第二句话正面叙述了在“百花奖”评奖之前一些优秀的电影音乐创作;第三句话是说《怒潮》《早春二月》《舞台姐妹》等优秀电影音乐遭到错误批判。如果阅读能力有缺陷的话,区分这三句话最简单、最直接的标志是各用一个句号将他们分开。赵老是中国音协著名领导人,阅读能力当无问题,但却偏偏将第三句话的后半句当作整段文字的总结性结论来批,并据此无端指责《当代中国音乐》“抽象肯定,具体否定”,实在令人匪夷所思!请问,本书到底抽象肯定了什么,又具体否定了什么?如若指的是那个时期的电影音乐创作,本书无论从抽象层面还是从具体层面对此都是肯定的,在行文中未有一字一句否定过任何一部具体电影音乐作品,所谓“具体否定”显属无稽之谈。那么,赵老此说莫非是指当时中国音协和《人民音乐》?……哦!是的!正因为本书指出了《早春二月》等电影音乐由于不能见容于“当时的大气候”而“遭到错误批判”,从而触动了某些人,难怪使赵老一见到这种有根有据的“具体否定”(只要翻一翻当时的《人民音乐》,就很容易看到这些优秀电影音乐横遭批判的白纸黑字)便恼羞成怒,才那样公然不顾文理文法常识,公然编造事实,在那里煞有介事地责问“不知作者得出从《上甘岭》到《红色娘子军》电影音乐先后受到批判的根据何在?”这种诘难,着实令人啼笑皆非!我能理解这种懊恼心态,但其理之荒诞及此,方法之可笑如斯,竟然也能登上国家级刊物的首篇位置,其间的奥妙和“学问”,实在令我辈学人羞煞、忿煞!
澄清了上述三个史实之后,还有一个偌大问号始终不能释怀:时时高举“秉笔直书的中华史学传统”这面照妖镜到处降妖捉怪者,为什么就没有想到用它来反照一下自己到底是“何许人也”呢?——对此,还望二老不吝赐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