基于哲学方法论在法学教育中的应用研究
焦龙飞
咸阳职业技术学院,陕西 咸阳 712000
摘 要: 我国始终处于发展的过程中,法律体系和相关制度始终处于不断完善的状态,当前法学教育面临许多困境,传统的法学教育模式已经不能适应培养法律人才的需要。本文从法学教育面临的问题入手,分析哲学方法论和法学方法论,探讨哲学方法论应用在法学教育中的方式。
关键词: 哲学方法论;法学教育;应用
一、法学教育面临的问题
随着我国建设法治社会的工作日益推进,法律领域人才的重要性得到越来越多的重视,法学教育方法的有效性对法律人才培养水平提高的积极作用也得到学术界的更多关注。从我国建设法治社会的角度来看,法学教育过程中应当以法律相关职业需求为导向开展教学,以学生在进入岗位后的实践需求为目标开展教学,才能为我国培养出更具有专业性、综合实力的法学人才,培养出更具有法律思维的法学人才。目前,在我国的法学教育中存在一定的问题:
(一)更重视理论知识的学习
我国法律体系中,法律条款非常多,且在不断发展和优化,无论是民法领域还是刑法领域,法学的教师和学生都无法忽视对法律条款的研习,然而,在教师和学生都更重视对法律条款理论知识的研习时,对法律条款的实践和应用就有所忽视,更不用提对学生法律思维的培养和训练,这样方式培养出的学生并不能满足我国建设法治社会的需求。
(二)现代化教学手段效果有限
教育界一直在进行改革,希望从教学模式、教学方法、教学设备等角度进行优化,然而,多媒体等现代化教学手段在法学教育中的应用虽然能提高法学理论知识教学的质量和效率,并不能有效改善法学教育对实践、思维的培养现状。目前,在法学教育中能够训练和培养学生法学思维的方法还很少,需要法学领域和教育领域的专家学者进行更多的研讨,积极优化教学手段,培养法学学生的法学思维,为我国法治建设奠定人才基础。
在轮滑运动中,不专业的轮滑技术是导致受伤的主要原因之一,在轮滑运动的初学者中,由于刚接触轮滑运动,因此特别兴奋但反映系统却无法跟上大脑发配的指令,四肢僵硬,在运动中身体并不协调,从而导致其在运动过程中会加大受伤的几率,如果在此阶段得不到专业的技术指导,在以后的轮滑运动中会加多受伤的次数,使轮滑运动者逐渐失去信心,甚至放弃轮滑运动,违背我国对全民参与体育运动的要求。
(三)对法学方法论的重视程度不高
法学方法论加入法学教育课程体系的提议已经有学者提出,然而,这种提议并未得到法学领域的重视,法学方法论课程受到学校、教师的重视程度也十分有限,并没有充分发挥出对于法学人才培养的积极影响作用。因此,法学教育领域应当从课程体系建设和改革、考核评估等方面入手,提高对法学方法论教学的重视。
二、哲学方法论和法学方法论
哲学方法论是法学方法论的基础,为学生认识和理解法学方法论提供渠道,训练并培养学生的法学思维,为培养法律方面人才提供了方法。哲学方法论与法学领域的结合是法律体系扩展和发展的重要动力,教师需要重视哲学方法论在法学教育中的应用,借助哲学方法论使学生理解法律体系的由来和发展,引导学生将更多的法律知识应用于法律实践中,从思维和实践中培养更加优秀、专业的法学人才。教师要应用哲学方法论使学生在法律条款和事实案例之中培养法学思维,对既定事实进行分析和观察,分析既定事实中对法律条款的契合,探讨法律条款在事实案例中的应用,使学生形成良好法学思维,将法律理论知识灵活运用于既定事实之中,培养出更符合国家建设法治社会需求的人才。
三、哲学方法论在法学教育中的具体应用
(一)哲学方法论在法学教育中运用的方式
根据马克思和恩格斯所言,方法论是“人们认识世界、改造世界的一般方法”,是帮助人们解决理论和实践中所遇到的问题的方法,在各个学科、领域的发展中都有着重要的意义。在哲学领域中,哲学方法论是研究社会发展中遇到问题的重要方式,在法学领域中,法律方法论是法学与哲学方法论的结合体,经过我国国内和国际上法学专家学者的研究,法学与哲学方法论的结合已经成为世界法学的增长点,是法学理论知识在法学问题解决和实践中不断突破、优化、细化的基础,被大批法学学者应用于法律研究中;然而,法学方法论在法学教育中的应用尚浅,尚未得到应有的重视,但法学方法论对法学领域的重要性决定了其在法学教育中应用的必要,应用在法学教育中是必然的。
(二)哲学方法论相关的课程建设
想要更多发挥哲学方法论在法学人才培养中的作用,我们需要进行哲学方法论相关课程建设。首先,高校应当在马克思主义哲学原理公共基础课中增加方法论的相关内容,避免马原课程中的空谈和脱离实际,避免学生在学习过程中畏惧纯理论的马原课程,也为法学学生应用哲学方法论在法学学习中奠定思想基础。其次,积极做好哲学方法论与法学领域知识的结合,从教学内容优化、教师进修培养等方面入手,为哲学与法学领域结合提供机会和渠道,促进法学方法论的形成和在教学中的应用。然后,高校法学教育中需要彻底践行因材施教,优化法学课程的教学方法,将哲学方法论加入法学课堂教育之中,使学生能够在理论知识学习和实践应用中践行方法论。
激励式评价通过对学生心理上的引导,鼓励学生在写作中发现乐趣、找到自信,同时,也为教师和学生的相处模式提供了一种新的思路,教师怀着真诚的、欣赏的心态对待学生,学生以尊敬的态度对待教师,这样的师生相处模式,才是文学教育中应该提倡的,然而,想要达到这样的模式,还需要教师长期不懈的努力,在与学生的相处过程中细心观察,用心体会,通过多种方式对学生进行鼓励,发现学生个人不可替代的特质,并鼓励学生朝着积极的方向不断发展,不断提高,成为文学素养好、综合素质高的优秀学生。
四、结束语
法学教育的目的是为国家和社会培养优秀的法律人才,若教育课程内容和方式已经不能满足人才培养要求,改革就势在必行;哲学是有关思维的学科,哲学方法论是培养学生思维方式的方法,将其应用在法学教育中可以有效提高法学教育质量和效率,弥补传统法学教育中的不足,加强对方法论的重视,加强对法学方法论课程建设,提高对学生法学思维的训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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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参 考 文 献 ]
[1]赵彦波,陈晓利.哲学方法论在法学教育中的应用研究[J].黑龙江工程学院学报,2016,30(06):68-70+75.
[2]马雯静.刑法学研究方法论的哲学思维[J].中共南昌市委党校学报,2015,13(06):39-41.
中图分类号: D90-4
文献标识码: A
文章编号: 2095-4379- (2019 )21-0221-01
作者简介: 焦龙飞(1983- ),男,汉族,陕西杨凌人,中共党员,硕士,咸阳职业技术学院,讲师,主要从事哲学及思想政治教育研究。
标签:哲学方法论论文; 法学教育论文; 应用论文; 咸阳职业技术学院论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