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国农产品国际竞争力的现状与对策_农产品论文

我国农产品国际竞争力的现状与对策_农产品论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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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世界经济一体化及贸易自由化进程中,不论何种经济体系和社会制度,农业一直是最为重要的经济部门,特别是对于发展中国家尤为突出。我国作为世界上最大的发展中国家。不仅是一个农业生产大国,也是重要的农产品消费大国,农产品生产、流通和消费影响国民经济整体运行,在农产品国际贸易中处于重要地位。因此,在WTO的框架下,研究如何根据国际比较优势理论,分析我国农产品国际竞争力的变化趋势,提出我国农业生产结构调整的思路,促使其在一个新的层次上寻求发展,具有十分重要的现实意义和战略意义。

一、我国农产品国际竞争力现状分析

对我国农产品国际竞争能力进行分析,主要是根据国际贸易理论研究农产品国际比较优势,进而判断我国农产品国际竞争力的大小。目前研究国际比较优势的方法主要有简单比价法、显性优势法、国内资源成本(国内资源生产力)法等。下面利用上述方法对我国各类农产品的国际竞争力状况作简要分析。

1、利用简单比价方法判定农产品国际竞争力

市场售价是体现农产品国际竞争力的重要方面,一国农产品在国际贸易中的竞争能力,可以用国内外比价系数,即农产品国际市场价格水平与国内市场价格水平的经值,进行直观、简单的判断。比价系数大于1,说明国际价格高于国内价格,本国产品在国际市场具有一定竞争力,数值越大,国际竞争力越强;反之,数值越小,竞争力越弱。

从表1可以看出,目前我国羊毛、棉花、生猪等农产品具有一定价格竞争优势;粮食作物中大米、大豆、小麦的国际竞争力水平均强于玉米;油料和糖料的国际竞争力最弱。

表1 目前国内外主要农产品比价系数 单位:人民币元/吨

品种

国际价格 国内价格 比价系数 价格竞争力排序

白小麦

790 1187 0.677

大米1820 2108 0.864

玉米 600 1023 0.598

大豆1436 2097 0.686

花生油 6665 8545 0.785

菜籽油 3345 6929 0.489

豆油2931 7222 0.41

10

原糖 737 2024 0.36

11

生猪5994 6232 0.963

棉花9464 8724 1.082

羊毛

29840 22000 1.361

本表资料为作者整理和测算。

2、农产品显性比较优势(竞争力指数)

除上述方法外,通过计算一个国家出口某一商品占世界出口总额比重与该国所有商品出口占国际贸易总额比重之间的比值,可以测定该国这一商品在国家出口格局的地位和趋势,从而根据比值的大小确定该商品在国际贸易中的相对比较优势。这一反映出口产品国际竞争力水平的显性比较方法也称为竞争力指数,用公式表示为:

X[,ij]/∑X[,ij]

RCA[ij]=──────────

X[,j]/∑X[,j]

第i种商品出口额占世界贸易总额的比重

=─────────────────────

j国家出口额占世界贸易总额的比重

其中:i表示商品,j表示国家

如果RCA[,ij]>1,则表示j国家的第i种商品在对外贸易中与其他出口商品相比具有一定优势。

由表2可以看出,我国农产品中,玉米、肉类、蔬菜具有较强的国际竞争力;奶制品、水果的竞争力弱一些;小麦、棉花的竞争力最差,大米出口虽有一定竞争力,但其优势在逐步缩小。

由于存在不完全竞争、政府干预、行业内部贸易(即同种商品有进有出)等影响出口的种种因素,这种单纯以实际出口额为依据的分析方法并不能完全反映自由贸易体系中的国际竞争力水平。但作为一种静态比较分析,用来考察特定时间、特定保护程度下的竞争力或比较优势还是可行的。

表2 我国农产品出口相对比较优势(RCA)

农产品1990年 1997年 备注

小麦 0.002 0.0002完全无优势

玉米 2.32.5

RCA>1,优势扩大

大米 1.31.03 RCA>1,优势缩小

棉花 1.98

0.017 优势已不存在

亚麻与羊毛2.14

0.54 优势已不存在

蔬菜 0.23

2.00 RCA>1,优势较大

苹果 0.72

0.8

竞争力不断增强

柑橘 0.32

0.25 优势不大

肉类 2.51.03 RCA>1,但在缩小

鲜奶 0.36

0.19 不存在优势

注:原始数据来源于FAO统计数据以及《中国统计年鉴》;表中数据为本文作者测算结果。

3、通过国内资源成本分析测定农产品国际竞争力大小

国内资源成本法是国内外学者用来分析农产品国际竞争力的科学方法。国内资源成本(DRC)主要是衡量生产一种可贸易商品的社会机会成本。自从1962年Bruno引入国际贸易分析后,在各种贸易体系(自由贸易体系或关税壁垒较多限制的贸易体系)背景下均得到广泛应用。实践表明,DRC对实行官方汇率以及国内商品和生产要素价格扭曲的经济体系下是特别有用的分析工具。

国内资源成本是指本国生产某种可贸易商品所需支出的社会机会成本与商品国际价格的比较,其倒数就是国内资源生产力(DRP)。因此,国内资源成本法也被称为国内资源生产力法。显然,如果国内资源成本大于1,说明本国生产该种商品的机会成本高于国际市场价格,无竞争优势;如果小于1,则具有竞争优势。相应的,其倒数即国内资源生产力越大,则该国在该商品上的国际竞争力越强。

国内资源成本的大小,主要是由国内生产的投入产出系数、可贸易商品国际价格、生产要素的影子价格等所决定。显然,与上述方法比较,其区别主要是用商品国内生产的机会成本代替了国内价格,这就排除了国内市场短期供求、产品与要素价格扭曲、特殊政策等因素对农产品进出口的影响,从而能够更好地反映主要由资源状况所决定的潜在竞争力水平。

表3数据表明,十多年来我国农产品中肉蛋奶、蔬菜、羊毛、皮革以及除棉花之外其他工业原料性农产品在国际贸易中一直具有较强的竞争力(DRR>1),具有地域特色的其他农产品国际竞争力在不断增强,到1995年DRP已达2.9,具有绝对比较优势。棉花、水果、林产品和油料作物等国内资源生产力(DR)接近于1,在国际贸易中不具备绝对优势,但仍具有一定竞争力。水稻、小麦等粮食作物的国际竞争力一直很差,粮食作物内部比较,稻谷的国际竞争力要强于小麦等粮食品种。

表3 农产品国内资源生产力(DRP)现状

商品品种1987年1992年 1995年

水稻1.16 (9) 1.07(6) 0.74(11)

水麦0.65 (13)0.65(12)0.40(13)

其他粮食0.77 (12)0.65(11)0.51(12)

油料1.33 (8) 0.99(8) 0.77(10)

棉花1.35 (7) 1.04(7) 0.79(9)

其他经济作物2.34 (1) 1.65(3) 1.71(3)

蔬菜1.68 (4) 1.61(4) 1.98(2)

水果1.03 (10)0.61(13)0.84(8)

林产品 0.94 (11)0.80(10)0.97(6)

羊毛及皮革 1.67 (5) 1.82(2) 1.63(4)

肉蛋奶 1.95 (3) 1.45(5) 1.18(5)

鱼类1.38 (6) 0.83(9) 0.85(7)

其他农产品 2.33 (2) 1.94(1) 2.90(1)

注:括号中数字为国际竞争力排序。

资料来源:Xiao-Guang Zhang,China's Comparative Advan tage in Agriculture:An Empirical Analysis(Work Paper)

上述三种方法相比较,显然,第三种方法即国内资源成本法(或国内资源生产力法),由于排除了政策、短期供求等种种影响价格与出口的短期因素的干扰,能够更好地反映由一国的资源所决定的基本生产优势。

分析结果表明,我国农产品中肉蛋奶菜等产品优势明显,棉油果等具有一定竞争力,而水稻、小麦等粮食作物的国际竞争力比较差,这主要是由资源禀赋条件(包括自然禀赋、后天禀赋)和生产技术水平所决定的。农业生产资源,主要包括土地、劳动力、自然条件、技术、物质投入、资金等。农业生产资源中,对我国大宗农产品国际竞争力具有明显影响的因素,主要是土地、劳动力,生产技术水平。在现有的生产技术水平的条件下,人多地少的农业资源特征是影响我国农业国际比较优势的主要原因。我国农业劳动生产力极度丰富,价格低廉,而土地资源相对贫乏,不论按总人口计算,还是按农业劳动力计算,人均土地特别是耕地的面积都很少,人均耕地只有世界平均水平的1/3。这就决定了我们在生产劳动密集型(即生产投入中劳动的比例相对较大)农产品方面具有优势,而在土地密集型(即生产投入中土地的比例相对较大)农产品方面不具有优势。生产肉蛋菜和部分经济作物需要较多劳动力投入,而种植粮食作物产生较好效益从国际经验看则需要大量的土地投入,由此造成了我国这两类农产品国际比较优势和竞争力的明显不同。

此外,政府的干预、流通体系的组织方式和运行效率等都会不同程度地影响农产品国际竞争力。因此,在现实经济生活中,实际形成的农产品国际竞争力水平是由资源禀赋条件、现行农业政策等多种因素所决定的。

二、加入WTO对我国农产品竞争力的影响

加入WTO,总的趋势是国际贸易更加自由化,国内外市场的联系更加紧密。以农产品为例,《中美农业合作协议》要求我国削减关税,减少非关税壁垒。例如,到2004年要把平均关税削减至14.5%;在缓冲期过后的2005年,主要农产品小麦、玉米、大米、豆油、棉花以及羊毛、食糖、菜油等增加税率配额,大麦没有配额,但税率需降至9%;取消关于小麦、柑桔和肉类的非正规的卫生和植物检疫(SPS)限制等。

同时,加入WTO后国内支持措施也将受到一定限制,今后国内支持水平的空间大约为500亿元上下这一水平,这不仅是发展中国家的最低水平,而且与发达国家相比则显得更低;出口补贴水平也将约束在零水平,这与发达国家即使削减36%之后的出口补贴水平相比,我国农产品出口竞争力十分有限。从农产品国际竞争力的角度分析,加入WTO后的上述农业政策被动变化将对我国农产品生产和出口带来较大影响。

虽然从长期来看,加入WTO有利于吸引外资,引进先进技术和设备,改善农业设备、科学技术等生产条件,肉蛋菜等劳动密集型农产品和棉花、蚕茧等工业原料型农产品出口也可望继续增加,但我国作为一个农产品生产和消费大国,面临的国际竞争挑战,主要表现在以下几个方面:

第一,土地密集型农产品特别是粮油产品总体上不具有竞争优势,在国际市场的冲击下生产将相对萎缩,粮食自给率可能下降,不利于保障粮食安全。据美国农业部经济研究局的一份研究报告分析,中国加入WTO后,会使国内稻谷、小麦、棉花、羊毛、植物油等农产品出现不同程度的减产,减产幅度在1.4-37%之间。据中国农科院预测,到2005年,玉米国内生产将减少1100万吨左右(减少8%),高于进口关税配额上限(720万吨);小麦生产减少440万吨左右减少(减产4%)。大豆、油料作物、糖料作物等其他农作物的面积和产量也会相应减少。到2005年有可能会使我国粮食自给率下降至90%左右,难以实现国家预定自给率95%的目标。其中,小麦、大米(基本相当于口粮)的自给率还可达到94%。而玉米将部分依赖进口,2005年取消玉米配额后,会使玉米进口迅速增加到3600万吨左右,即接近1/4的玉米要靠进口来支持出口导向型的畜牧业发展。

第二,粮油生产区农业劳动力过剩问题可能突出,农民收入将受影响。目前,我国农村各产业部门吸纳了3亿多农业劳动力(隐性失业问题比较严重),加入WTO后,农业贸易自由化进程会导致粮食等种植业生产有所萎缩,到2005年,种植业部门要减少一些就业机会。据美国农业部测算,我国农业将减少劳动就业机会约1300多万个。国内有关部门预计,因国内小麦、豆油、玉米、大米和棉花等农产品生产下降,会减少农民就业机会2000多万个。而目前我国二、三产业吸纳劳动力的能力有限,小城镇建设也刚刚起步,大量农业剩余劳动力的转移存在较大障碍。同时,在农业结构调整过程中,主产区(一般为非沿海发达地区)的粮食产量会趋于下降,以粮食作物为主要生产对象和收入来源的农民纯收入也将趋于减少,而这些产区的大量农业剩余劳动力转移比沿海发达地区困难些,农业之外的其他就业部门少,而且农业剩余劳动力转移会不可避免地对城市造成一定压力。

第三,农业产业化程度低以及流通体系效率差将成为提高我国农产品国际竞争力的严重制约。目前我国农民组织化程度还很低,农业小生产与大市场的矛盾十分突出,一家一户的生产方式不能适应市场变化。加入WTO后,在国内外市场联系更加密切的情况下,这一问题会显得更加突出,直接影响我国农产品供给及价格的稳定性。另外,在我国粮棉等大宗农产品购销及进出口活动方面,流通主体过于单一,流通费用较高,效率低下,越来越难以适应国际市场竞争,不利于我国农产品国际市场的开拓和农产品生产增长方式的转变。

三、提高我国农产品国际竞争力的思路和措施

农产品国际竞争力不是一成不变的,它是随着农业生产技术水平、农业政策等因素不断变化的。因此,必须从现在起,积极采取应对措施,将加入WTO对农业的一些不利影响减少到最低程度,强化优势农产品国际竞争能力,减少对不具备比较优势农产品的冲击。

1、积极主动地调整农业生产结构,大力发展具有国际比较优势和较强竞争力的农产品。要主动减少次等粮和油糖等土地资源密集型农产品的生产,增加优质果、菜、花卉等劳动密集型产品的生产,增加畜牧业及加工品的生产。同时、要优化农业生产区域布局。粮食生产要逐渐压缩春小麦、南方小麦、劣质早籼稻的生产面积,增加国内市场需要的硬粒小麦、特种玉米、饲料稻、优势早籼稻和小杂粮的生产;棉花生产要发展抗虫优质和特种棉生产;水果要压缩大路品种,增加优势品种、小品种生产;蔬菜生产的发展方向是协调南北方的生产关系,稳定反季蔬菜的供给量,大力发展无公害蔬菜。养殖业也要逐步转变增长方式,由追求产量最大化向提高质量、追求效益方向调整。

2、依靠科学技术,积极转变农业增长方式。今后要下大力气加强对农民的农业科技教育和培训工作。加强对农业科研、技术推广的支持力度。1996年国家用于农业科研的经费只占农业GDP的0.36%,相当于发达国家的1/6。科研经费投入不足严重制约了农业发展和农产品竞争力的提高。

3、改革国内大宗农产品流通体制,提高流通体系运营效率。为了适应WTO规则的要求,提高农产品竞争能力,我国农产品流通体制必须进一步深化改革:一是改革国内粮棉油购销体制,特别是收购体系,要让有条件的非国有企业逐步进入市场,以培育多元化的市场主体。二是在进口贸易体制上,为了能够尽快增强国内企业的国际竞争力,政府需制定相关市场准入政策,从全国选择几家大的国有企业和私营企业,进入粮棉油以及农业生产资料进出口贸易领域,开展市场竞争。三是完善国内农产品市场体系建设,加快发展农产品期货市场,规避国内外价格风险,健全市场法律法规,促进全国统一市场的形成。

4、合理设计农业支持和保护体系。我国加入WTO并不是要意味着完全放弃对农业的支持和保护,要充分利用WTO有关规则,在WTO框架下积极构建合理有效的农业支持与保护体系,以非价格保护手段为主、价格保护为辅,提高我国农产品国际竞争力:一是加大WTO规则的“绿箱”政策措施使用力度。政府要逐步增加对农业科技、农业基础设施、农村环境保护、农业保险等方面的投入,不断强化对农业支持力度;二是充分利用WTO规则内的国内支持空间,尽快建立比较完备的农产品价格调控体系,特别是完善粮食收购保护价制度;三是按照WTO规则要求,限定农产品市场准入空间,建立起科学的农产品质量标准及检测体系,通过一些非关税手段促进我国农产品出口,限定国外部分农产品的进口。

5、加快小城镇建设,大力推进劳动密集型产业的发展,更多、更有效地吸纳农业剩余劳动力。一国农产品竞争能力的大小与农业生产规模直接相关,要尽快将农业剩余劳动力从土地上转移出去,提高农业生产规模效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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