美国银行业经营与管理模式重大变化背景分析,本文主要内容关键词为:美国论文,银行业论文,管理模式论文,重大变化论文,背景论文,此文献不代表本站观点,内容供学术参考,文章仅供参考阅读下载。
1998年美国花旗银行与旅行与旅行集团宣布合并,组成了集商业银行、投资银行、资产管理、信用卡、保险等金融服务为一身的世界上最大的金融集团之一,实现了花旗银行多年梦寐以求的“一条龙”式的金融服务理想。1999年11月美国国会通过了《金融服务现代法》,该法废除了《格拉斯——斯蒂格尔法》第20条和第32条,折除了银行业与证券业分离的“防火墙”,为银行业、证券业和保险业之间混业经营提供了法律依据。该法的实施标志着美国已放弃了恪守了半个多世纪的金融分业管理模式,鼓励和倡导混业经营。至此,美国商业银行可以名正言顺地从事全能银行业务,并可成为全能化、综合化的大型金融集团。美国商业银行业经营与管理模式发生如此重大变化是有着深刻的经济社会背景的,也是有多方面的原因造成的,对此我们加以分析如下。
一、传统银行业务领域竞争十分激烈
1.存款方面的竞争
在70年代,美国曾出现了较高的通货膨胀率,它使银行利润受到较大侵蚀。这一时期的高通胀主要是由于国际石油价格的大幅飙升所致。当时的年平均通胀率为8%至12%, 而银行等储蓄机构的法定存款利率上限仅为5.25%,使得美国消费者的市场购买力大打折扣。在这种情况下,消费者只有两种选择,要么减小储蓄,要么将资金投向高收益的投资项目。1973年,几家较大的美国投资银行首创了货币市场共同基金,此类基金接受私人存款,用吸收来的存款资金对短期国债、银行大额存单以及其它能支付市场收益率的证券等进行投资。货币市场基金一经出现,便深受人们的欢迎,因为他们可以从这种投资工具中赚取Q 条例规定的利率上限与货币市场利率间的差额收益。由于在当时没有与之相竞争的其它金融工具出现,货币市场共同基金的总值从1978年的108 亿美元猛增到1981年的1860亿美元,目前货币市场共同基金已达到11000 亿美元(截止1998年底数据)。
美国货币市场共同基金的快速增长是以牺牲银行和其它储蓄机构的小额定期存款为代价的。有鉴于此,美国银行业和储蓄机构积极向国会和金融监管部门游说,要求给予他们同等的待遇,消除不公平的管制措施。不久,美国国会便通过法律准许商业银行和储蓄机构向消费者提供类似于共同基金的帐户,如货币市场存款帐户、超级可转让支付命令帐户等,这两个帐户都属于可支付利息的支票帐户。货币市场存款帐户在1982年推出后便获得了巨大的成功,从当初的430亿美元提高到1987 年的6000多亿美元。由于美国国会自1987年后取消了利率上限以及最低存款额限制,存款人便可以获得按市场利率水平所支付的存款利息,同时也极大地降低了存款人把资金转移到货币市场共同基金的刺激作用。现在美国绝大多数商业银行均可以向其客户提供更多种类的可支付利息的支票帐户。
在目前的市场竞争条件下,美国金融机构在存款方面的竞争采取了多种形式。首先,金融机构在向客户提供存款服务的条件上已经没有限制。存款人可就其最低存款额、市场利率水平以及存款到期日与银行或其它非银行金融机构进行讨价还价,同时金融机构向客户提供的存款种类比过去更多了,存款人有了更多的选择余地。其次,许多金融机构接受定期存款并向客户提供支票帐户服务。例如几乎所有投资银行所属共同基金均可为较大客户提供现金管理帐户服务,此类帐户是客户用于投资活动的一部分。再次,许多美国公司如美国运通公司、通用电气公司、西尔斯公司都向自己的信用卡客户提供一种小额定期存款服务并向他们支付极具吸引力的利率。与此同时,许多外国银行和美国银行的海外分支机构也向国外的大额储户提供欧洲美元存款服务,当然这种存款的利率要比国内大额存单的利率高出许多。最后,在存款服务项目的定价方面,大多数金融机构均采用某种形式的激励机制以吸揽更多的存款。例如,当存款人的存款余额增加时,其存款收益率便会自动提高而服务收费则会降低;另外许多金融机构还向客户提供除存款以外的其它服务如人寿保险、旅行折扣等,这些服务通常包含在存款帐户的一揽子计划中。
2.贷款方面的竞争
近20年来,美国金融市场获得了长足的发展,金融市场内各类金融机构间的竞争也变得更加激烈,特别是各类金融机构与商业银行在贷款方面的竞争更趋白热化,使得商业银行存贷款利差不断萎缩,在竞争中处于十分不利的地位。
(1)劣质债券市场拉走了众多中小企业借款人。 美国劣质债券市场的发展反映了金融机构在工商企业贷款方面的竞争已延伸到信用级别较低的中小企业。劣质债券(Junk Bonds)属于一种公司债,它通常未被评级或者属于Ba(BB)级债,有时比Ba(BB)级更低。从历史上看,一家公司若发行的债券级别低于Baa(BBB)时,那么它就丧失了发行新债的权力,如果它想继续筹资则只能依赖银行贷款。在80年代初,美国几家大的投资银行,特别是Drexel Burnham Lambert公司极力向投资者推荐劣质债券。他们认为Ba(BB)级债券或者更低级别的债券实际上是一种较佳的投资工具,这类债券历史上违约率低,债券向投资者所付的3.5%—5%收益报酬率足以抵偿其违约风险。另外,这类劣质债券较之银行贷款还具有多种优势,例如它能一次性募集较大数量的资金,也可以进行长期融资,债券的利息成本要比银行贷款利率低,债券限制性条款少,因此发行劣质债券可以作为工商业贷款的有效替代形式。不久,美国投资银行便开始帮助那些不能发行高级别商业票据的公司,在新发行市场推销其劣质债券,并使得这一市场逐渐红火起来。
美国劣质债券市场的兴旺对美国经济和金融发展是有好处的,美国联储的政策制定者通常把国债收益率与劣质债券收益率间的差额作为衡量适度货币政策的一项指标。当这二种债券收益率间差距较大时,表明信用等级较低的借款人难以在市场获取资金,因而美联储就应向市场提供额外的流动性资金。此种情况在1998年亚洲及俄罗斯金融危机波及美国时曾发生过。
劣质债券市场的发展极大地动摇了美国商业银行在金融市场中的主导地位,促使商业银行的经营模式发生了重大的变化。由于劣质债券市场的发展减少了商业银行较高质量贷款的数量以及缩小了筹资成本与贷款收益的差额,这就迫使商业银行要么增加贷款组合的风险以赚取利润,要么进入非商业银行业务领域,如投资银行业务领域或其它金融服务领域赚取收费收入。银行如果选择了第一条途径,则它们可能会为了短期收益水平的不降低而丧失长期利润和偿付能力,因为尽管银行暂时保住了当前的收益水平,然而由于贷款违约风险增加,这种风险会最终通过对坏帐的冲销来减少银行的利润。若银行选择第二条途径,则它们会受到政府金融监管当局多方面的限制。毫无疑问,美国商业银行都非常 热衷于向客户提供“一条龙”式的金融服务包括证券承销,保险以及其它金融产品和服务,这样可使商业银行资产多样化、收入多样化、银行整体风险降低,从而在激烈的市场竞争中立于不败之地。由于美国在历史上是一个严格采用金融分业经营管理体制的国家,故政府金融监管当局向商业银行开放其它金融业务领域方面态度谨慎,进程缓慢。
(2)商业票据市场带走了相当数量的银行优质公司客户。 由于各类金融机构在贷款方面的激烈竞争,使得商业银行存贷利差不断缩水。与此同时,随着金融市场的发展,信用级别较高的工商企业在融资方面也有了更多的选择,它们既可以发行商业票据,也可以发行长期公司债券,而不必非从银行借款。另外货币市场共同基金的快速增长也加速了商业票据市场的发展并大大改善了投资银行与工商企业的关系,因为投资银行积极地参加与工商企业商业票据承销活动并且使用其属下的共同基金来购买这种票据。相反,美国商业银行则不能从事商业票据的承销活动,因为1933年出台的《格拉斯——斯蒂格尔法》不允许这样做,这样就使商业银行丧失了很多绕开他们而发行较低成本商业票据的优质公司客户。当然,美国商业银行决不会轻易放弃这部分优质客户。经过多年的努力和游说,美国商业银行终于在1987年获美联储批准可以从事证券的承销和交易业务了,但必须按照《格拉斯——斯蒂格尔法》第二十节的要求成立二十节公司来从事此类业务。然而截止到1998年初,在美国也只有大约45家商业银行具备了包括能够承销商业票据在内的证券承销和交易能力,与投资银行相比还有相当的差距。
(3)各类财务公司与商业银行争夺客户和市场份额。在美国, 各类财务公司数量众多,它们充分利用其自身的优势,与商业银行在贷款方面展开了激烈的竞争。在与商业银行竞争中最具实力的当数大汽车公司所属的财务公司,象美国通用汽车公司、福特汽车公司和克莱斯勒汽车公司都拥有自己的大型财务公司。这些财务公司为汽车经销商提供存货贷款、改善经销商的资本状况、提供租赁业务服务以及向消费者提供购车贷款等。这些财务公司的赢利状况可与大型商业银行相媲美,因为它们的经营范围远远超出了汽车融资服务。例如通用汽车承兑公司拥有两家抵押服务公司,该公司为美国第二大抵押服务公司;福特汽车信用公司是全美最大汽车附属财务公司,拥有第一国民储蓄机构,该机构是美国第八大储贷机构,赢利状况极佳;克莱斯勒汽车财务公司拥有一家设备租赁公司、一家贷款保收和代理业务公司及一家消费者融资公司。此外通用承兑公司和福特公司各自还拥有自己的信用卡:GM信用卡和花旗福特信用卡。1998年,在全美消费者购车贷款中,商业银行仅提供了不足50%的金额,其余贷款由汽车财务公司和其它消费者融资公司来提供。
在美国,一般类型的财务公司主要从事于贷款活动,多数专长于耐用消费品贷款,如传统的汽车贷款、住房抵押贷款和第二抵押贷款,另有一些则专长于工商业贷款。它们通常通过应收帐款保收、设备租赁或直接贷款等方式从事信贷活动。一般而言,财务公司利用发行商业票据、长期债券和直接从银行借款等方式为其各类投资筹资。从历史上看,财务公司发放的贷款一般都具有较大的信用风险、贷款违约率比一般商业银行高。当然,财务公司所获得的贷款收益率比银行高,因为它们的贷款定价通常比银行高,较高的定价还可弥补较大的贷款损失额。
二、商业银行积极开拓其它金融服务领域,与投资银行等其非银行金融机构展开竞争
由于非银行金融机构进入银行传统业务领域与商业银行争夺客户,蚕食市场份额,致使商业银行流失大批优良客户、贷款质量下滑、市场份额逐渐萎缩,在市场中处于十分被动的境地。为了求生存求发展,商业银行不得不另辟蹊径,向其它金融服务领域进军。
首先,商业银行打破传统单一业务经营模式,朝着多元化、综合化、集团化经营模式迈进。在过去的几十年间,美国商业银行发现非银行金融机构所提供的金融产品和服务具有较高收益性的特征,这些机构的资产收益率要比商业银行高得多。下面我们用1974年至1989年美国七种不同类型金融企业收益及其变动状况表来加以说明。该表数据取之两个时期,第一个时期为放松管制以前利率水平条件下资产收益状况,第二时期为放松管制之后的情况。如果我们不考虑时期因素的话,商业银行是所有金融机构中资产收益率最低的机构。从第二个指标资产收益率的变动系数来看,商业银行也是较低的机构之一,说明商业银行尽管收益率低但收益水平较稳定,其它类型金融机构大都经历过收益水平大幅变化的历史。该表最后的一个指标是商业银行资产收益率与其它类型金融企业资产收益率间的相关系数比较,说明各类金融机构业务多样化的程度,相关系数越高,收益的集中程度越高,而多样化的程度越低,从而难以获得多样化的好处。从这一指标看,保险公司及其保险代理公司的相关系数也较高,但证券代理公司在第一时期出现负的相关系数,房地产公司和其它投资公司在第二个时期也出现类似情况。这种情况表明:由于证券公司、房地产公司以及其它投资公司的收益与银行收益具有负的相关系数,因此它们可以成为商业银行最佳的购并对象,通过此种购并可带来多样化的好处,达到分散风险、提高效益,增强竞争力的目的。
近年来,许多美国大的商业银行通过并购等方式涉足非银行金融业务领域,以达到实现经营业务多元化的目标。例如1998年美国花旗银行与旅行者合并组成的花旗集团,就是一个集商业银行、投资银行、资产管理、信用卡、保险等金融服务为一身的世界最大的金融集团之一。该集团可以向其客户提供包括储蓄、信贷、证券、保险。信托、基金、财务咨询、资产管理等在内的“一条龙”式的金融服务。
美国商业银行在开拓非银行金融业务领域时,通常将重点放在投资银行领域,因为投资银行对它们具有较强的吸引力。由于投资银行既能提供许多传统的银行业务又能提供商业银行所不能提供的金融产品和服务项目,再加上投资银行不会受到联邦储备体系、联邦存款保险公司以及财政部货币监理局等的管制,所以它们在市场的竞争中具有较大的灵活性和明显的优势。近年来,美国商业银行在涉足投资银行业务领域方面取得了重要进展。首先,它们借助成立二十节公司广泛地参与证券承销和买卖活动。其次,通过收购证券公司而进军投资银行业。例如,近年来美洲银行收购罗伯逊——斯蒂芬公司、信孚银行收购阿莱克斯·布朗公司、国民银行收购蒙哥马利证券公司,就是商业银行收购证券公司的重要案例。又次,积极参与公司劣质债券的承销和交易活动,促进了美国劣质债券市场的发展。根据美国证券信息公司的数据:美国前十位最大商业银行在高收益证券承销市场业务量比重在1997年达到25%,其中银行家信托是这十家中最大的承销商,在全美排在第六位,大通曼哈顿银行排在第七位。最后,美国商业银行积极涉足企业间的并购业务。企业间的并购业务通常是商业银行赚取高额利润的最便捷途径,美国华尔街著名的投资银行如美林公司、J.P 摩根公司以及高盛公司始终是美国并购市场最大的玩家。然而,近年来商业银行也在逐渐地进入这一领域与投资银行展开竞争。例如1998年在全美最大的15 家并购顾问中有6家为商业银行,其中国民银行在这15家中名列第7位,其市场份额为8.6%,居商业银行之首,第二位是美洲银行,市场份额为5.7%。
这里特别需要指出的是,美国商业银行积极开拓其它金融领域,走综合化全能化的道路有着十分重要的国际背景。20世纪70年代至80年代,随着信用制度和银行制度的高度发达,商业银行自由化、一体化和电子化浪潮蓬勃兴起,全球银行业务综合化趋势在不断加强。在美国本土,外国银行通常比美国银行享有更多的优惠,它们可以不向联储交存准备金,可以跨洲设立分支机构,可以经营证券业务,持有美国和外国企业的股票,可以经营广泛的金融业务,特别是70年代以美国为中心的国际金融体系崩溃后,以日本和西欧为代表的外国银行迅速发展,引起了美国银行业和朝野的惊慌。1978年10月美国国会通过了《国际银行法》,加强了对外国银行的监管,取消其优惠。然而外国银行仍然可利用该法的漏洞,通过建立银行控股公司在美经营非银行金融业务,比美国本土银行更具竞争优势,例如1975年外国银行贷款只占美国商业贷款的10%,1989年就上升到28.5%。
在国际金融市场,美国银行也越来越受到来自日本和欧洲的竞争压力,其地位在不断下降。1970年,英美银行份额操纵世界金融市场,日法份额加起来才相当于美国份额,但到1989年,德国份额已经相当于美国1.5倍,而日本份额比英、德、美三国总和还多。进入90年代, 随着全球经济金融一体化进程的加快,西欧和日本等国的银行法已经打破传统的界限,经营业务涵盖商业存贷款、投资、保险等领域。“全能银行”的综合化趋势日益明显。欧共体于1992年实行了第2号银行指令, 将“全能银行”和分行制在欧共体范围内推广,如法国有300 多家银行可以从事全部金融服务。日本也通过金融机构兼并和金融业务的综合化不断扩张。这一切都使在竞争中处于不利地位的美国商业银行业感到前所未有的压力和挑战。
三、金融创新是商业银行生存与发展的生命线
金融创新是通过新的金融产品与服务、新的金融市场、新的组织机构与经营方式以及新的制度安排构成对金融结构及运行机制产生的变革。金融创新也是金融市场重建及金融服务业不断发展的催化剂。近几十年来,美国商业银行在金融创新方面一直走在各金融机构之首,金融创新已成为商业银行生存与发展的生命线。
导致商业银行进行金融创新的原因是多方面的:从微观层面来看,主要是为了预防存款流失,进入新市场和开拓新金融产品,向客户提供高效廉价的金融服务,增加银行资本金,改善银行的经营状况,降低或减少各类金融风险,削减银行营运成本等;从宏观的层面上看,主要是为了应付经济社会波动(诸如通胀等),规避金融管制以及对新技术的运用等。
自20世纪60年代以来,全球经济金融一体化迅速发展,社会经济生活动荡,通货膨胀严重,政府对金融业放松管制,金融自由化思潮泛滥,金融业竞争加剧,计算机和通讯技术飞速发展。商业银行为在新的经济环境和技术条件下求得生存与发展,进行了一系列创新,这些金融创新包括四个方面的内容:
(一)规避金融监管当局利率管制的创新。美国在1933年通过的《格拉斯——斯蒂格尔法》对商业银行管理具有深远的影响,这一法案制定了商业银行不能经营投资性业务的原则,规定了强制性的银行存款利率上限,并禁止银行向活期存款支付利息。在这一法案下,联邦储备当局实行了制定银行存款利率最高界限的Q条例。自60年代以来, 为了绕开Q条例的限制,遏止商业银行非中介化趋势, 美国商业银行进行多种金融创新,例如花旗首发大额可转让存单、欧洲美元大额存单、银行控股公司商业票据、可转让支付命令帐户、货币市场共同基金、付息交易帐户、商业银行快捷帐户,货币市场存款帐户、超级可转让支付命令帐户、浮动利率存单等。1986年美国联邦储备当局取消了所有储蓄存款利率上限,从此Q条例对所有类型存款利率约束也就寿终正寝。
表1 美国不同类型金融机构收益及其变动状况
金融机构时期(年)资产收益率平均数※(%)
银行业 (a)1974-1980 0.29
(b)1981-1998 0.24
非银行信用机构 (a)1974-1980 0.35
(b)1981-1998-0.40
保险公司
(a)1974-1980 1.48
(b)1981-1998 0.61
保险代理
(a)1974-1980 7.31
(b)1981-1998 3.74
房地产公司 (a)1974-1980 1.61
(b)1981-1998 0.20
证券代理公司
(a)1974-1980 1.29
(b)1981-1998 0.59
其它投资公司
(a)1974-1980 4.66
(b)1981-1998 6.40
变动系数值[+](%) 相关系数
银行业
25.2
0.87§
65.3
0.96§
非银行信用机构
89.2
0.27
163.7
0.68§
保险公司 36.6
0.85§
78.6
0.66§
保险代理 21.8
0.76§
54.5
0.63
房地产公司
63.3
0.94§
237.5 -0.43
证券代理公司 52.1 -0.23
69.3 -0.70§
其它投资公司 37.6
0.60
19.2 -0.90§
※:资产收益率由净收益除以平均总资产得来。
+:变动系数由平均资产收益率除以其标准差得来。
:指的是与银行业的相关系数。
差异从0~5%具有统计意义。
资料来源:《放松管制与商业银行业务多元化的机遇》,沃.里查特,蒙汉特,《经济观察》1993年9—10月号, 美联储亚特兰大储备银行。
(二)规避银行各类风险的金融创新。20世纪70年代上半期布雷顿森林体系瓦解、石油禁运,世界性的通货膨胀与经济衰退标志着宏观经济波动时期取代了持续的经济增长时期,在变化了的经济环境下,主要的市场指标——价格、利率和汇率出现了大幅度变动,导致银行收益不确定性和市场风险急剧上升。这种宏观环境变化对银行经营管理形成极大压力和需求,从而导致了银行寻求新的工具和手段来降低市场风险,特别是利率风险和汇率风险。因此包括货币期货与期权交易,金融产品的期货和期权交易,利率互换,利率互换期权合约,信用衍生工具。中小企业末担保贷款证券化市场,个人破产远期合约等新工具、新市场应运而生。商业银行往往利用这些工具和市场来进行规避风险的活动,例如利用金融期货和期权合约对其资产负债组合中的利率风险和汇率风险进行套期保值,解决资产负债存续期缺口和不同币种资产和负债数量缺口等问题。另外,许多大的商业银行还作为金融期货商和金融顾问向客户提供有关各类衍生品的中介服务,以获得佣金收入。金融期货和期权市场的发展为商业银行发行债券,从事证券投资以及规避各类金融风险提供了重要的舞台。同时商业银行积极参与这类市场活动,也使得各类证券及衍生品交易更加活跃。
(三)突破传统金融管制的地域和业务限制的金融创新。自20世纪60年代以来,这类创新共计有14项之多(注:参见:Timothy W.Koch,S.Scott MacDonald《Bank Management》4th Edition,2000,PP:22.)。主要包括:商业银行组成多家银行控股公司来绕开监管当局跨州设立分支机构限制和增加自身金融产品种类、扩大金融服务范围、实现业务多元化;单一银行组成金融服务公司来开拓其它金融业务领域;商业银行通过在其它州设立贷款产品办公室和边缘公司向客户提供全国性贷款和国际贸易融资服务;商业银行通过设立子公司向客户提供贴现中介服务和出售共同基金:国民银行通过收购美州银行形成首家将海岸线区域连成一片的全国性银行;美国银行家信托购买亚历克斯·布郎、国民银行收购蒙哥马利证券公司、美州银行购买罗宾逊·斯蒂芬森公司标志着商业银行已进入投资银行领域。 经过几十年的努力, 美国银行业迎来了1994年国会通过的《瑞格莱——尼尔跨州银行业务及设置分支机构效率法》, 该法规定,从1997年7月始美国将完全取缔银行跨州收购和设置分支机构的限制。这样美国银行终于圆了可在全国范围内设置分支机构的梦想。
(四)资金支付清算系统方面的金融创新。美国商业银行在资金支付清算系统方面几乎年年有创新,他们往往通过计算机网络和电子通讯技术为资金支付提供更安全更便捷的服务。80年代银行所普遍采用的手段是自动柜员机和零售出口销售终端,90年代银行则集中精力主要开发诸如智能卡、电子货币、借记卡、家庭网络银行和因特网银行业务并获得很大的成功。
从以上银行业的金融创新中可以看出,绝大多数创新与科技进步有关。由计算机网络和电子信息技术与金融分析方法相结合的现代化银行经营模式——金融电子化是金融创新和发展的原动力,因为它创新了金融企业的业务和管理,发展了金融市场及体系。具体表现为:(1 )扩展了金融服务领域。金融电子化能够融合银行、证券、保险等分业经营的金融市场,减少各类金融企业针对同样客户的重复劳动,拓展了金融企业进行产品功能解捆和综合的创新空间,向客户提供更多的量体裁衣式的金融服务。由此,金融企业能从事全能银行业务,如存贷款、国际结算、财务顾问、证券经纪,信托、保险等。(2 )提高了金融服务质量。金融电子化必定形成和提升金融自动化,使金融业务能够突破时间限制。金融电子化还促进了无形金融市场,即虚拟化金融市场的形成和发展。例如因特网的广泛流行使得传统金融业务从固定销售点方式转向随时随地方式,可实现“有银行业务,没有银行网点;银行24小时永不关门”的境界。(3)降低了金融服务成本。 金融电子化的引入和深化会极大地降低银行的经营成本。例如网上银行经营成本只占经营收入的15%至20%,而传统银行经营成本却占经营收入的60%左右。另外网上银行无须设置分支机构,雇员极少,这样可以极大地改善银行的赢利能力。
总之,科技进步与金融创新使商业银行与其它金融机构原有的分工界限日益模糊,业务逐渐趋同(同质化),为商业银行从事全能银行业务铺平了道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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