期刊出版业的税收筹划_税收筹划论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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从原则上说,税收筹划可以针对一切税种,但是税种不同,进行筹划的途径、方法也不同,所以要考虑到各税种在经济活动过程中的作用。综合分析期刊出版业经营环节、财务环节应缴纳的各个税种及其相关的政策规定,最大限度地利用税法和政策优惠进行经营筹划,以达到减轻企业税负、增加企业效益的目的。

一、增值税的税收筹划

(一)利用政策优惠进行税收筹划

利用政策优惠首先要学习和掌握国家政策精神,这是税收筹划的基础工作;其次要精通税法,了解税务机关对纳税活动“合理和合法”的界定。这样才能选准税收的筹划点,在保证税务行为合法的基础上,“用透”国家的税收政策。期刊出版业在利用政策进行税收筹划方面最有筹划余地的是财税[2001]88号文件,文件规定党报、党刊、各种政府机关报、科技图书和科技期刊等7类出版物,在2005年底以前享受增值税先征后返,所以出版者在确定期刊内容时,应注意使其纳入88号文件中规定的享受增值税先征后返的范围,符合条件才能享受优惠政策。例如:某杂志社出版一本期刊《旅游管理》,期刊内容以旅游管理和旅游经济为主,同时介绍国内外旅游景点,按其内容属于文化教育类,国内登记证号码的尾数为G,G类刊物不在88号文件中规定的范围内,不能享受政策优惠。为了使其能享受政策优惠,通过经营管理对此刊进行重新定位,将刊物的内容调整为,侧重对旅游经济的理论研究和旅游业的综合管理研究,同时将刊名更改为《旅游经济与管理》,这样按《图书在版编目数据》该刊就应该属于F类即经济类,符合财税(2001)88号文件的相关规定,可以获得增值税先征后返的优惠。

(二)期刊经营管理过程中的税收筹划

增值税的特点是它对企业产品从材料到成品的过程中增加的那部分价值进行征税,对期刊出版业来说就是从纸张变成期刊过程中“加价的部分”征税,所以在进行增值税税收筹划时,就要从影响税额的因素着手,一方面加大可抵扣的进项税额;另一方面减少销项税额,从而减少了实际缴纳增值税的数额,也就是降低期刊出版过程中的增加值。

1.编辑环节税收筹划

编辑环节的税收筹划主要集中在印前的加工业务,如文字录入、排版、校对、封面的设计制作等等。如果这些业务由期刊社自己承担,则这部分成本计入制造费用,不会有进项税的抵扣。如果对外委托加工,就要在委托加工对象上进行选择。我国现行增值税制度规定有一般纳税人和小规模纳税人之分,选择不同的对象,企业负担的税额会有所区别。当加工企业是一般纳税人,其加工制作的进项税额可以抵扣;如果是小规模纳税人,又不能取得增值税专用发票,那这部分加工制作的费用就没有进项税可以抵扣。

2.印刷环节的税收筹划

印刷环节的税收筹划点同编辑环节类似,主要是选择好采购、加工的对象。在纸张和装祯材料的购进、印刷厂、装订厂的选择时,注意其是不是增值税的一般纳税人,能不能取得增值税的专用发票。由于纸费和印刷费是期刊出版业最大的进项税计税支出,所以要尽量全部取得增值税专用发票,按税法的规定进行进项税抵扣。

3.销售环节的税收筹划

(1)通过合理定价降低实际税负

期刊的定价是影响税额的一个重要因素,一般来说,在其他条件不变的情况下定价越高,企业的实际税负越高;定价越低,企业的实际税负越低。例如:某杂志每册定价10元,发行量8万册,单位成本3元,则应纳增值税额占销售收入的7.1%;如果每册下调至7元,其它条件不变,则应纳增值税额占销售收入的5.3%,虽然企业的实际税负降低了,但是利润也随之下降,所以企业采用高价政策还是低价政策还要看产品的需求弹性。还是这个例子,如果每册定价下调至7元后发行量增加到15万册,且单位成本下降至2元,则应纳增值税额占销售收入的5.8%,不仅实际税负降低了,利润也增加了十多万元。

以上通过定价带动销售量的变动,从一个侧面说明了薄利多销政策对实际应税税率的影响。

(2)销售折扣的税收筹划

根据税法规定,采取折扣销售方式时,如果销售额和折扣额在同一张发票上注明,可以按折扣后的销售额征收增值税;如果销售额和折扣额不在同一张发票上体现,无论企业在会计上如何处理,均不得将折扣额从销售额中扣除。采用实物折扣的销售方式,其实质是将货物无偿赠送给他人,按《中华人民共和国增值税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四条规定,属于视同销售货物的行为,要按定价征收增值税。如果将实物折扣“转化”为价格折扣,则可进行合理的税收筹划。例如:某期刊社委托发行公司销售期刊,每期销售10000本,每本8元(不含税),双方约定销售折扣为7折(销售额和折扣额在同一张发票上标明)。十月份期刊社准备扩大影响,决定通过发行公司赠送样刊5000本。在会计处理上有两种方法:

方法一:10000本仍维持7折,赠送的样刊视同销售行为,则销项税额

8×10000×70%×13%=7280元

8×5000×13%=5200元

7280+5200=12480元

方法二:期刊社与发行公司按销售15000本,4.67折计算,期刊社实际收到的货款不变,则应计销项税额为:

8×15000×46.7%×13%=7285元

由此可见,方法二比方法一节税5195元。

同样的道理,期刊社在选择自办发行和委托邮局发行上也应进行合理的筹划,在实际支出的发行费用相差不多的情况下,选择委托邮局发行可以达到节税的效果。因为邮局发行按折扣后的销售额计算销售收入。如果采用自办发行,期刊社就要按码洋计算销售收入。

二、营业税的税收筹划

期刊社编辑、出版、发行期刊的同时,也围绕期刊开展其他业务,如广告业务、咨询业务、教育培训等。国家税务总局2000年11月17日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出版物广告收入有关增值税问题的通知》中规定:“确定文化出版单位用于广告业务的购进货物的进项税额,应以广告版面占整个出版物版面的比例为划分标准,凡文化出版单位能准确提供广告所占版面比例的,应按此比例划分不得抵扣的进项税。如果不能准确提供广告占版面比例的,则按广告收入占当期销售收入的比例划分不得抵扣的进项税。”采用哪种方式计算不得抵扣的进项税对企业更有利,要看广告业务的经营情况,根据具体情况确定。

例如:某期刊社有一新创刊物,第一年因为是新刊知名度较小,刊物上刊登的广告基本上都是免费试做的,当年广告收入仅1万元,杂志销售收入60万元,广告占版面比例为11%;第二年,杂志销售收入不变,广告收入增加到20万元,广告占版面比例仍为11%。

第一年:按广告占版面比例,不得抵扣的进项税额占进项税总额的11%,

按广告收入占销售收入比例,不得抵扣的进项税额占进项税总额:(1万元÷60万元)× 100%=1.67%

这时期刊社按“不能准确提供广告版面比例”的进项税抵扣办法来进行操作,对企业有利。

第二年:按广告占版面比例,不得抵扣的进项税额占进项税总额的11%,

按广告收入占销售收入比例,不得抵扣的进项税额占进项税总额:

(20万元÷6万元)×100%=33%

此时向税务机关申请变更并准确提供广告占版面的比例,并按此比例计算不得抵扣的进项税,对企业最为有利。

三、所得税的税收筹划

所得税是涉及范围较广的一个税种,因其应纳税额与收入、成本、费用等密切相关,因此筹划空间较大。从应纳税所得额的计算公式可知,应纳税所得额的大小取决于收入和扣除项目两个因素,税收筹划也要从这两个方面着手,一方面要增大产销规模,最大程度地挖掘剩余生产能力;另一方面,在收入总额既定的前提下,尽可能地增加准予扣除项目的金额,达到节税的目的。

(一)利用固定资产的折旧方法进行税收筹划

运用不同的折旧方法所计算出来的折旧额虽在总量上一致,但分摊到各期成本里就存在差异,影响企业各期的应税所得额。企业固定资产折旧方法一般采用平均年限法,特殊项目按规定可以采用加速折旧法。例如:某期刊社需要计算机网络设备投资50万元,使用年限5年,预计净残值为5%,按税法规定,对于计算机设备,其折旧方法既可以采用平均年限法也可以采用加速折旧法。这里就有了税收筹划的空间。

平均年限法:第1-5年每年折旧额均为9.5万元,累计折旧额为47.5万元

双倍余额递减法:第1-5年每年折旧额分别为20万元、12万元、7.2万元、4.15万元、4.15万元,累计折旧额为47.5万元。从表面上看,两种方法的累计折旧额是一样的,但对各年应纳税所得额和所得税额的影响是不一样的。假如该社每年的应纳税所得额为300万元(不考虑折旧情况下)

由上面的计算可以看出,采用加速折旧的方法,前期的折旧费数额较高,使得应纳税所得额较低,实际交纳的所得税减少;后期则相反。这样企业实际上是在延期纳税,在利率不变的情况下,考虑到资金的货币时间价值,等于企业从初始年份取得了一笔无息贷款。

(二)存货计价方法的选择与税收筹划

存货计价方法不同,企业营业成本就不同。计价方法选择的筹划应立足于使其成本费用的抵税效应得到最充分或最快的发挥。比如纸张的计价,由于影响纸张价格的因素较多,包括国家政策、环境保护等等,当纸张价格不断下降时,宜采用先进先出法计价;纸张价格不断上涨时,采用后进先出法计价。理论如此但在实际工作中根据《企业所得税税前扣除办法》规定:“纳税人的成本计算方法、间接成本分配方法、存货计价方法一经确定,不得随意改变,如确需改变的,应在下一纳税年度开始前报主管税务机关批准。”所以,企业面对纸张价格的波动,最好选择加权平均法或移动加权平均法对存货进行计价,可以避免因销货成本的波动影响各期利润的均衡性,也便于经营者进行经营管理。

(三)成本费用充分列支的税收筹划

企业应纳税所得额的计算公式是:应纳税所得额=收入总额-准予扣除项目金额。在收入一定的情况下,充分列支准予扣除项目的金额,是减轻企业税负的最根本手段,在企业的经营管理过程中要特别注意以下几点:

(1)国家允许列支的费用要足额列支,如坏账准备金的计提;福利费、工会经费、职工教育经费的计提;广告费限制在销售收入2%之内可据实扣除;业务招待费按销售收入净额1500万元以下5‰、1500万元以上3‰可以据实扣除等,这些项目要求不刻意多提,但计提不足也使企业受损失;

(2)企业经营过程中如遇到资金紧张,可以向金融机构贷款,贷款利息是在税前扣除,可以给企业带来财务杠杆的好处;

(3)企业所得税是以税务年度计算的,很多税前扣除项目必须报税务机关审核后方可扣除,所以企业管理者要在年末检查有关项目的报批手续是否齐全;

(4)充分预计可能发生的损失和费用,对一些可预计的损失和费用以预提的方式提前计入,如大修理费用等。

四、其他经营的税收筹划

大的期刊社多有下属的子公司,子公司一般为独立的纳税人,与母公司常有业务上的往来,如书店、发行公司、出版公司、广告公司等。母公司、子公司就构成一个企业集团,通过集团之间的关联交易也可以进行税收筹划。

各年情况比较明细表 (单位:万元)

转移定价法是集团成员企业之间颇为有效的税收筹划方法,主要有以下几种方式:一是通过材料、半成品的销售价格影响产品的成本、利润;二是通过成员企业之间收取较高或较低的加工费用来转移利润;三是通过成员企业之间提供劳务,多收或少收劳务费用来影响成本,进而影响利润。当然,集团成员企业之间进行上述的经营活动时必须有三个前提:首先,集团成员企业均为独立的纳税人;其次,各成员企业的税率不同,存在着差异;第三,各成员企业的盈亏存在差异,有转移的条件。有了这三个前提条件,企业可以根据经营目标进行合理地税收筹划,并且按照《关联企业间业务往来税务管理规程》和《关联企业间业务往来预约定价实施规则》两个文件的规定,准备相应的材料(如关联关系、转让定价的原则、计算方法等),向税务机关提出申请。

税收筹划是企业经营管理活动的一个重要组成部分,在实际工作中不能仅从财务的角度孤立地看问题,要考虑到企业整体,必须将方方面面的问题综合权衡之后,再对企业的税收筹划方案做出抉择。从企业整体利益出发,使企业进入良性循环发展,最终实现企业利益最大化的目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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