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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海洋石油工程在全球范围内属于高危行业,海洋环境恶劣、人员高度集中、应急资源缺乏,但是该行业的安全标准及管理要求相对较高,因此安全业绩表现较好,事故率低。在此状态下,造成海洋工程行业的现场安全管理人员缺乏事故调查经验,当事故发生时,不能有效的参与完成调查工作,往往造成事故经验得不到吸取。因此本文将通过分析一起典型的海洋工程事故调查流程,介绍海洋石油工程作业的安全风险,同时为事故调查提供借鉴。
关键词:事故调查;海洋石油工程;风险管控
1、背景介绍
本次事故发生在西非海域,业主为一家当地石油炼化集团,海上作业内容主要为海洋油气管线铺设,项目资源包括一条主作业船海洋铺管作业船,两条起抛锚拖轮及一条交通船。
事故发生在从交通船吊人员回主作业船的过程中,当天上午完成了一条海管弃管工作,准备移锚转场,船舶主要参数为:
?主作业船为无动力起重铺管船,长168.3米,宽46米,型深13.5米,最大吃水9米。
?交通船,船长42.92米,宽9.4米,型深2.2米,最大吃水2米。
2、事故经过及救援过程
2.1 工作安排
当天下午13:39分,交通船以船头对船头方式靠泊主作业船左舷,计划复员一名工作人员和一个气笼,主作业船船甲板人员负责此项吊装工作,工作安排如下:
1名吊装指挥:在主作业船甲板指挥本次吊装作业;
1名吊车司机:操作小吊机;
3名水手:2人在主作业船负责气笼挂扣,起吊时使用拖拉绳控制吊物,1人在交通船控制拖拉绳完成气笼就位、摘扣;
作业工序为:第一、1名水手随复员人员乘坐载人吊笼下至交通船,第二、将载人吊笼吊回主作业船甲板,第三、吊装气笼至交通船甲板就位,第四、使用载人吊笼将水手从交通船吊回至主作业船。
2.2 事故过程描述
14:00左右,完成所有吊装后,赴交通船的水手准备乘坐载人吊笼返回主作业船,起钩瞬间钩头晃动同时交通船向左前方横移,载人吊笼发生晃动及顺时针旋转,撞到了交通船右舷栏杆,造成该水手左小腿胫骨腓骨骨折。
2.3 现场紧急救援措施
事发后,船医到事故现场对伤情进行了初步检查及处理,检查结果为:“伤员意识清醒,左小腿有约1cm*4cm的创口,局部肿胀,伤口以下肢体呈内旋畸形,疑似骨折”。对伤口进行简单包扎及腿部固定后,使用篮式担架将伤员转运至主作业船医务室,并进行了体温、呼吸频率、心率、血压检查,对创口进一步处理,静脉滴注葡萄糖、镇痛剂和止血药。
16:00左右,伤口初步处理完成后立即安排交通船转运伤员,当晚8点到达陆地医院接受治疗,通过X拍片检查,确诊为左下肢胫骨腓骨骨折。
鉴于西非国家医疗水平落后,为确保伤情得到有效治疗,综合考虑伤情后,最终确定在当地医院使用金属外固定方式对左腿骨折处进行处理,然后转运回国接受进一步治疗。
经过事故救援,最终保证了伤员得到有效的治疗,伤情得到恢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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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事故调查及原因分析
为了查明事故原因,吸取事故经验,避免类似事故重复发生,现场项目组及主作业船迅速成立了事故调查小组,通过查阅资料、问询当事人及模拟事发过程等方法,对事发时的天气、海况、船舶状态、甲板环境、吊装方式、人员资质、吊笼状况、作业安全程序执行情况等进行了深入调查,调查信息整理如下:
天气情况及海况为:能见度:2-5海里,风速:西南风,风速7-8米/秒,涌浪:西南偏南,周期为12S,最大浪高2米;
船舶状态,主作业船艏向为98.1°,共抛八个锚就位,船舶吃水7.5米。交通船停靠在主作业船左舷,使用两根缆绳连接(艏缆一根,尾缆一根),交通船吃水1米;
交通船甲板情况:起吊前,交通船甲板存放着六米集装箱1个,气笼1个,阳极箱2个,发电机1台,吊笼起吊空间充足;
吊装方式:吊笼通过一个17T卡环和5T*10米吊带连接在辅吊机10T小钩上。在吊笼上绑着三根拖拉绳(2根3米,1根5米),起吊前,三根拖拉绳均在交通船甲板。
作业人员情况:所有参与作业人员均持有国家应急管理部颁发的特种作业人员操作证书,相关工作经验超过八年。于当天11:40开始工作,事发前刚刚完成了交通船靠泊带缆及物资吊装工作。事发后,经检测参与作业人员均未饮酒。
吊笼状况:本次所使用的吊笼为DLJ-1型,于2017年3月30日开始投入使用,外观无缺陷,具有第三方检验机构发布的检验证书。
作业安全程序:本次作业前,作业人员按照安全管理程序要求完成了班前会、作业安全分析及作业许可申请,船舶摇晃风险及控制措施在作业前进行了讨论。
通过分析上述事故信息,此次人员伤害事故原因为:
第一、直接原因
人员操作失误,起吊时载人吊笼不在钩头垂直线下,造成起吊后载人吊笼起吊时摆动;拖拉绳控制人员站位不合理,通过拖拉绳传递了侧向力导致吊笼旋转;
所使用的载人吊笼存在缺陷,对于人员没有防碰撞的安全保护,导致乘坐人员直接撞到了船舶栏杆上;
起吊时交通船晃动及横向移动,导致了起吊瞬间吊笼没有与钩头保持在一个垂直线上,同时缩短了吊笼与栏杆的安全距离。
第二、系统原因
海况恶劣:当地水域涌浪周期较长,引起船舶共振,导致主作业船晃动;
主作业处于海管正常铺设艏向,横向受涌浪影响,艏向不佳,船舶横摇约4度左右,造成小吊机钩头摆动幅度大,难以控制钩头于吊笼保持垂直;
交通船吃水浅:在此水域海况条件下,交通船稳船性能差,摇晃及横移幅度大,造成吊笼晃动,在起吊前难以控制吊笼与钩头垂直,起吊后,船舶横向移动,减小了吊笼与交通船栏杆的安全距离;
作业人员松懈:本次安排的吊装任务作业量小,当完成了所有的货物及人员吊装工作后,作业人员普遍感觉最后吊司索人员回船风险较小,状态松懈。
语言障碍:本次吊装需要交通船水手配合使用拖拉绳控制吊物,主作业船吊装作业人员与交通船水手存在沟通障碍,沟通不畅,交通船水手不能有效执行其工作内容。
4、事故责任认定及整改建议
经过事故调查及原因分析,本次事故属于安全生产责任事故,事故责任认定如下:
?起重指挥、吊车司机和交通船水手现场操作失误导致本次事故发生,担负直接责任,暂停相关工作,接受培训及重新评估上岗;
?主作业船船对现场作业及吊笼缺陷担负安全管理责任,更换吊笼;
?项目组租用的交通船性能较低,增高了作业安全风险,担负承包商管理责任,要求重新评估现场作业条件,租用合格的交通船。
为了杜绝类似事故发生,在项目各个施工现场对本次事故经验进行了分享,同时对所有起重作业人员进行了安全培训,宣贯起重作业安全要求及注意事项。
5、结语
本次事故属于典型的海洋石油工程事故,人员及物资吊装倒泊工作在海洋石油工程作业中属于常规作业,但是受海洋环境的影响,增加了吊装作业风险等级,风险性较高,需要作业人员具有丰富的作业经验,时刻保持警惕,良好的落实安全管理控制措施,稍有疏忽将导致恶性事故的发生。另外,在施工现场应建立良好的应急程序,有效的利用应急资源降低事故损失,减小事故影响。
同时在事故发生后,作业现场安全管理人员,必须指导现场完成事故调查工作,整理事故调查报告,真正寻找到事故原因,吸取经验教训,避免类似事故重复发生。
参考文献:
[1]琚新年. 火灾、爆炸事故现场勘查分析及责任认定实务全书. 当代中国出版社. 2013.8.
[2]付元强. 从国外事故调查浅谈事故管理[J]. 安全、健康和环境. 2017(07)
[3]邢庆贵. 人的不安全行为的控制研究[J]. 工业建筑. 2008(S1)
论文作者:杜腾飞1,杨海2
论文发表刊物:《防护工程》2019年第6期
论文发表时间:2019/6/24
标签:作业论文; 事故论文; 交通论文; 人员论文; 水手论文; 甲板论文; 船舶论文; 《防护工程》2019年第6期论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