论“三个代表”政治现象产生的国内背景_中国统计年鉴论文

试论“三个代表”政治现象出现的国内背景,本文主要内容关键词为:试论论文,现象论文,背景论文,政治论文,代表论文,此文献不代表本站观点,内容供学术参考,文章仅供参考阅读下载。

引言

“三个代表”是新世纪中国社会生活中一种非常重要的政治现象,(注:关于“三个代表”是一种政治现象问题,参见拙文:《试论“三个代表”政治现象的产生过程》,载《国际政治研究》,2004年第4期。)它的出现不是偶然的,而是为了应对国内外多方面的挑战。(注:笔者和许宝友先生曾从“三个代表”的社会功能角度粗略地论及到了这一点。参见孔寒冰、许宝友:《“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研究文献分析与理论创新问题》,载《国际政治研究》,2003年第4期。)在国内有关“三个代表”的研究文献中,绝大多数把论述的重点放在“三个代表”本身上,(注:比如,笔者在中国期刊网上检索到的14455篇有关“三个代表”的文章中,论及“三个代表”产生背景的文章只有39篇。)只有少数文章或专著论及到了“三个代表”提出或者形成的背景问题。(注:参见牛田盛等:《“三个代表”思想研究综述》,载《南都学坛》,第22卷第6期,2002年11月。)在那些论及到“三个代表”产生背景的文献中,有的从国际政治和国际经济角度,将世界多极化和多样化的趋势、新科技革命和经济全球化的浪潮、当代资本主义的新变化作为它形成的时代背景;(注:参见中共中央党校编写:《“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研究》,中共中央党校出版社,2003年,第1-15页。)有的则从国际和国内、政治和经济相结合的角度,将政治多极化、经济全球化、信息网络化迅速发展,和平与发展依然是我们时代的主题,世界社会主义的低潮和中国社会主义的新发展,中国共产党所处的新的历史方位和面临的新的任务作为它形成的时代背景;(注:参见宋海庆著:《论“三个代表”的形成过程》,广西人民出版社,2003年,第1-22页。)有的认为当今国际局势的深刻变化是“三个代表”形成的时代背景;(注:参见李君如主编:《“三个代表”重要思想教程》,中共中央党校出版社,2003年,第1-3页。)还有的把这种背景分为社会、政治、经济、文化四个方面。(注:参见刘世军等著:《江泽民“三个代表”思想研究》,南京大学出版社,2002年,第3-36页。)

国外学者同样认为“三个代表”的提出不是偶然的,而是涉及到多方面的影响因素:一是苏联东欧共产党遭受的重大挫折,除了20世纪80年代末90年代初的东欧剧变和苏联解体之外,还有南联盟领导人斯洛博丹·米洛舍维奇在1999年科索沃战争中的突然垮台;二是经济全球化、因特网和科学技术的快速发展对中国和中国共产党提出的挑战;三是英国工党的“第三条道路”理论;四是印度尼西亚苏哈托政权的垮台。(注:Susan V.Lawence,"Three cheers for the party",Far Eastern Economic Review,Oct.26,2000.)在国外学者看来,以江泽民为代表的中国共产党人是为了吸取苏东国家共产党失败的教训,吸取英国工党“第三条道路”的经验以及为了适应在新的历史时期所面临的种种考验,才主动更新自己观念、提出“三个代表”的理论。

应当肯定,上述各种分析方法都有各自的道理,但在具体论述和观点上也都有可进一步研究、探讨和深化的余地。本文从中国社会发展和中国共产党发展面临的挑战的角度来说明“三个代表”政治现象出现的国内条件。

社会发展面临的挑战之一:失衡

改革开放以来,随着经济持续快速发展,中国社会发展中出现了新的问题,其中最突出的就是许多方面发展的严重不平衡。

第一,地区发展的不平衡。

中国地域辽阔,不同地区之间在各方面的差别也很大,了解这些差别是认识中国社会发展模式的基本前提。仅就经济发展而言,东部、中部和西部(注:根据中国国家发展计划委员会土地司1997年从政策意义上的划分,东部地区是指最早实行沿海开放政策的12个沿海省、自治区和直辖市,即北京、天津、河北、辽宁、上海、江苏、浙江、福建、山东、广东、广西和海南;中部地区是指山西、内蒙古、吉林、黑龙江、安徽、江西、河南、湖南和湖北9个省和自治区;其余的为西部地区,包括西藏、新疆、宁夏、青海、甘肃、贵州、云南、四川、重庆9个省、自治区和直辖市。)在以下几方面上的差别值得注意。

一是GDP总量上的差别。

2003年,中国GDP总量为116694亿元人民币,人均GDP超过了1000美元。但是,不同地区之间的差别非常大。比较一下三个地区中几个典型的省(直辖市、自治区)GDP总量和人均GDP,这一点看得就很清楚。

单位:亿人民币

东部 中部 西部

广东 上海 北京吉林河南 内蒙古重庆 青海 西藏

GDP13449.93 6250.81

3611.9

2521.8 7025.93 2092.86

2250.11

390.16

184.59

比重

11.535.36 3.10 2.166.02 1.79 1.93 0.33 0.16

资料来源: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统计局:2003年地方年度统计公报。

二是FDI流入总量上的差别。

2003年,中国全年直接利用外资561.4亿美元。同样,它们流向的地区也十分不平衡。中国首份“外商投资报告”指出:与2002年相比较,2003年流入中国大陆的外资在区域分布上,“东部地区仍然是外商投资的集中区域,中部地区吸引外资在总量中的比重略有提高,而西部地区则稍有下降。”(注:转引自连明玉主编:《中国数字报告》,中国时代经济出版社,2003年,第28页。)参见下表:

单位:亿美元

东部中部西部

广东上海北京吉林河南内蒙古

重庆青海西藏

FDI189.41

58.521.53.185.61 3.685.671.69 0

比重

33.7410.42

3.830.571.00 0.601.010.3 0

资料来源: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统计局:《中华人民共和国2003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统计公报》。

三是社会发展总体上的差别。

下表比较了总指数、人口状况指数、生活水平指数、公益服务指数、社会保护指数等五个方面,从中不难看出不同地区之间的巨大差别:

人口状 生活水公益服社会保

省份

总指数 位次

位次

位次 位次 位次

况指数 平指数务指数护指数

广东

1.37 5 0.25 110.53 4

0.32 50.2611

上海

2.34 1 0.68 20.78 1

0.47 20.422

北京

2.29 2 0.68 10.68 2

0.48 10.451

吉林1

120.36 60.14 23 0.19 27

0.314

河南

0.68 280.10 28

0.16 20 0.16 30

0.2610

内蒙古 0.84 170.29 90.11 29 0.23 20

0.2124

重庆

1.05 8 0.24 12

0.25 10 0.27 70.305

青海

0.72 260.17 22

0.09 30 0.23 19

0.2320

西藏

0.73 250.03 30

0.19 16 0.26 11

0.2512

资料来源:《中国信息报》,2003年5月23日。

第二,城乡发展的不平衡。

对比一下城乡居民的人均收入,就可以清楚地看到这一点。到1993年底,中国城镇人口为52376万,占总人口(129227万)的40.43%,农村人口为76851万,占59.47%。(注: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统计局:《中华人民共和国2003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统计公报》。)数据表明:自上世纪末以来,城镇居民收入的增长非常快,而农民的收入增长比较缓慢。

第三,经济发展与政治发展不平衡。

中国的转轨是以经济上的市场化为先导,而政治上的民主化至少在表面上显得有些滞后。正因如此,在中国的不断努力下,有的西方国家(如新西兰)已经开始承认中国是市场经济国家(MES)了。(注:美国纽约中国项目咨询公司:《中国是市场经济吗?》,中国信息中心(China Information Center),2004年5月5日。)可无论如何,随着中国经济市场化的快速实现,政治民主化的滞后也越来越凸现出来了。

资料来源:《中国统计年鉴》(2003年),中国统计出版社;2003年的数字来自《中华人民共和国2003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统计公报》。

资料来源:《中国统计年鉴》(2003年),中国统计出版社;2003年的数字来自《中华人民共和国2003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统计公报》。

中国政治发展滞后的主要表现是:

——权力、义务与责任不对等。对许多官员而言,权力越大越好,利益越多越好,而义务越少越好,责任越小越好。

——党政权力不对等。由于中共是唯一执政的党,所以,无论是中央还是地方,起决定作用的都是党的一把手(如省委书记、部门的党组书记、县委书记等等),而行政首脑(如省长、部长、县长等等)都处于次要地位。然而,如果工作有什么失误,受到责任追究的往往是行政首脑,党的主要领导多半却相安无事。

——官员腐败问题严重。所谓腐败,就是国家的公务人员用其手中的职权为自己谋取私利,以权谋钱、谋物、谋色。尽管反腐败的力度不断加大,尽管党的领导人号召党的各级领导干部要“权为民所用”,但是,仅从各种媒体披露的案例来看,腐败问题并没有得到有效的遏制,在某种程度上还有加剧之势。

——法律制度不健全。其表现,一是在许多领域党权大于国法的现象仍然存在,甚至还很严重;二是社会规范的某些方面无法可依,法制建设与社会发展不相适应;三是处理问题时,有法不依,情大于法。

——民众的公民意识不强。这突出地表现在许多人不清楚自己拥有什么样的权利,应尽什么样的义务。

社会发展面临的挑战之二:所有制结构的重大变化

新中国成立之初,中国是各种经济类型并存,其中全民所有制和集体所有制企业的产值只占整个工业产值的26.7%,私营和个体工业的产值占71.7%。(注:《中国统计年鉴》(1984年),中国统计出版社,1984年,第194页。)经过社会主义改造,到1956年,私营和个体工业的产值只占工业产值的1.24%。(注:陈文斌等主编:《中国资本主义工商业的社会主义改造》(中央卷),中共中央党校出版社,1992年,第1327页。)经过政治运动不断的60年代,到70年代,工业企业百分之分都姓“公”了,参见下表:

单位:万个

年份 全民所有制企业

所占百分比

集体所有制企业所占百分比其他经济类型企业(16)

1970 5.74 29.4% 13.7770.6% 0

1971 6.42 30.5% 14.6269.5% 0

1972 6.80 31.0% 15.1669.0% 0

1973 6.94 30.1% 16.1469.9% 0

1974 7.16 29.7% 16.9570.3% 0

1975 7.50 28.5% 18.7971.5% 0

1976 7.83 26.7% 21.5373.3% 0

1977 8.21 25.4% 24.0674.6% 0

1978 8.37 24.0% 26.4776.0% 0

1979 8.38 23.6% 27.1276.4% 0

数据来源:《中国工业经济统计年鉴》(1988年卷),中国统计出版社1989年版,第25页。

注释(16)根据《现代中国经济大事典》(马洪、孙尚清主编,第一卷,中国财政经济出版社,1993年)的记录,1978年我国城镇中仍有15万人从事个体经济活动(见该书第96页);1972年我国有个体工商户46万人,到1979年这个数字降到14万人(见该书第1206页);1978年国民生产总值中公有和非公有经济所占的比重分别为98.2%和1.8%(见该书第247页)。可见,70年代中国大陆仍存在零星的非公有制经济成份,但《中国统计年鉴》并没有反映。

但是,自改革开放起,公有制一统天下的局面渐渐被打破。工业企业中除了全民所有制和集体所有制之外,开始出现个体私营企业和涉外企业。参见下表:

单位:万个

年份 全民所有制企业所占百分比

集体所有制企业所占百分比

其他经济类型企业(17)

所占百分比

1980 8.34 22.1 29.35 77.8 0.040.1

1981 8.42 22.1 29.68 77.8 0.050.1

1982 8.60 22.1 30.19 77.7 0.070.2

1983 8.71 22.2 30.46 77.6 0.080.2

1984 8.41 19.2 35.21 80.6 0.100.2

1985 9.37 20.2 36.78 79.4 0.170.4

1986 9.68 19.4 40.01 80.1 0.240.5

1987 9.76 19.8 39.21 79.4 0.390.8

1988 9.91 19.8 39.54 79.1 0.551.1

1989 10.2320.2 39.59 78.3 0.721.4

资料来源:《中国工业经济统计年鉴》(1991卷),中国统计出版杜1992年版,第24~25页。

注释(17)同上。

到了90年代,所有制方面的变化更为明显。参见下表:

单位:万个

全民所有 集体所有 外商投资

年份增长率增长率

增长率 私营企业

增长率

制企业制企业 企业

1990

11.58 0.4033.82-11.492.5459.499.81 8.35

1991

12.54 8.8834.802.90 3.7246.5810.78 9.89

1992

15.47 23.41

41.5919.52 8.44126.71

13.96 29.48

1993

19.52 26.14

51.5723.97 16.75

98.5423.79 70.39

1994

21.66 11.00

54.575.82 20.61

23.0443.22 81.68

1995

22.19 2.4153.38-2.18 23.36

13.3365.45 51.43

1996

21.63 -2.49

50.13-6.08 24.05

2.95 81.93 25.17

1997

20.78 -3.93

44.71-10.8323.57

-1.9896.07 17.27

1998

18.36 -11.65 37.36-16.4222.78

-3.34120.1025.01

1999

16.50 -10.45 31.73-15.0921.246 -6.75150.8925.64

资料来源:根据《工商行政管理统计汇编》(1991~1998年),国家工商行政管理局办公室;《中国工商行政管理统计四十年》,中国统计出版社相关数据整理。

社会发展面临的挑战之三:社会结构的重大变化

与所有制结构变化相适应的,就是社会结构发生的重大变化。在单一公有制的年代,中国的社会结构比较简单。如果从阶级的角度进行划分,只有工人和农民两大阶级;如果从户籍角度划分,只有农业人口和非农业人口;如果从社会身份的角度进行划分,只有干部、工人和农民。其比例大体上是干部占人员总数的5%,工人占20%,农民占70%。国家通过一系列政策与相关的制度(如干部人事制度、劳动用工制度、户籍制度、粮食供应等等),将这些身份明确化、封闭化和凝固化。

70年代末以后,随着国家控制程度的放松、开放搞活政策的实施和所有制结构的多样化,社会成员的流动和分化开始出现,其最突出的表现就是社会出现了分层。社会分层是一个十分复杂的问题,许多学者对此做了深入的研究。(注:主要的成果有:高光著:《中国社会主义社会阶级结构和阶级斗争》,中共中央党校出版社,1990年;李强著:《当代中国社会分层与流动》,中国经济出版社,1993年;李培林主编:《中国新时期阶级阶层报告》,辽宁人民出版社,1995年;陆学艺等著:《邓小平理论与中国社会阶层结构变化》,经济管理出版社,2002年;李拓著:《和谐与冲突:新时期中国阶级阶层结构问题研究》,中国财政经济出版社,2002年。)根据现有的研究成果,80年代中国社会分层大体是这样的:

工人,即依靠自己的劳动工资为主要收入来源的社会群体。从人数上看,到1989年,全国城镇有各种工人共13742万人,其中,在全民所有制企业工作的为10108万人,占总数的73.5%;在城镇集体企业工作的为3502万人,占25.5%,在私营企业和涉外企业中工作的为132万人,占1.0%。(注:《中国劳动统计年鉴》(1990年),中国劳动出版社,1991年,第9页。)

农民,主要由两部分构成。一是传统农业劳动者,即从事农业劳动并以劳动收入为主要收入来源的社会群体;二是农民工,即仍是农民户口,承包集体耕地,但其主要职业和收入逐渐来自二、三产业的社会群体。从人数上看,到1989年,全国有农业劳动者32441万,占全社会劳动人口的58.63%。

知识分子,主要是指从事文化教育、科学技术、文学艺术、医疗卫生等行业的脑力工作者。从人数上看,1989年全国城乡共有知识分子2102万。

个体经营者,一般指自己占有全部或者部分生产资料,主要依靠自己的或者家庭的劳动,所得产品或收益归自己支配的社会群体。从人数上看,1989年,全国城乡共有个体劳动者2257万。

私营企业主阶层,根据国务院1988年6月颁发的《中华人民共和国私营企业暂行条例》的规定,这个阶层主要是指拥有自己的企业并且雇工在8人以上的社会群体。

社会管理阶层,即对社会生产、生活过程的组织者、管理者,主要由两部分组成:一是各级政府、群众团体的领导和职员,二是各企业、事业单位的领导。从人数上看,这部分人在改革开放之后也是逐年增长,1978年城乡共有467万(其中城镇430万,乡村37万),到1989年则达到1022万(其中城镇为885万,乡村为137万)。

进入90年代,由于市场经济的不断发展,社会阶层的分化更为明显,也更为复杂。正因如此,研究者依据不同的标准对社会阶层进行了不同的划分。有的根据改革开放获利程度的多少把社会阶层划分为四个类型:特殊受益阶层、普通受益阶层、相对被剥夺阶层和绝对被剥夺阶层;有的根据人们在发展生产力过程中所处地位、所发挥的作用和所取得的收益不同,把全社会分为普通劳动者、经营管理者、生产要素所有者;有的根据职业身份分为工人、农民、机关干部、知识分子、企业家;(注:参见中国战略与管理研究会社会结构转型课题组:《中国社会结构转型的中近期趋势与隐患》,载《战略与管理》1998年第5期;阎志民主编:《中国现阶段阶级阶层研究》,中共中央党校出版社,2002年,第31页。)还有的“以职业分类为基础,以组织资源、经济资源和文化资源的占有状况为标准”,把社会分为十大阶层:国家与社会管理者阶层,经理企业主阶层,私营企业主阶层,专业技术人员阶层,办事人员阶层,个体工商户阶层,商业服务业员工阶层,产业工人阶层,农业劳动者阶层,城乡无业、失业、半失业者阶层,以及相应的五大社会等级(依据人们对三种资源的拥有量和其所拥有的资源的重要程度来决定):社会上层、中上层、中中层、中下层、底层。国家与社会管理者被划入上层,企业主和企业管理者被划入中上层,而劳动者则一般归为下层或底层。(注:陆学艺等:《当代中国社会阶层研究报告》,社会科学文献出版社,2001年,第7页。)

中国共产党自身面临的挑战之一:领导干部信仰的蜕变

关于“三个代表”思想本身的作用,一种权威的说法是:它是一个完整系统、内容丰富的科学体系,“用一系列紧密联系、相互贯通的新思想、新观点、新论断,进一步回答了什么是社会主义、怎样建设社会主义的问题,创造性地回答了建设什么样的党、怎样建党的问题。”(注:王敏主编:《江泽民执政党建设理论与实践研究》(上),山东人民出版社,2003年,第18页。)“三个代表”对建设什么样的党、怎样建党问题的回答,实际上就是应对中国共产党自身发展提出的挑战。从“三个代表”出现背景的角度说,一些学者将这称为“党情”。(注:参见许志功:《关键、核心、本质——贯彻“三个代表”的根本要求》,载《前线》2002年第8期;李君如著:《中国共产党执政规律新认识》,浙江人民出版社,2003年,第74-86页。)如前文所述,在各种“三个代表”文献中,有一多半是从党建的角度进行分析论述的。不过,这些文章中的绝大多数是讲“三个代表”对党建的指导意义和作用,真正从“党情”角度论述“三个代表”并不多。在这些为数不多的文章中,有的是用苏联共产党执政失误、丧失政权来暗喻中国共产党必须吸取教训、搞好自身建设,以免重蹈苏共的覆辙。(注:参见黄苇町著:《苏共亡党十年祭》,江西高校出版社,2002年;肖枫:《苏联解体的深层教训与“三个代表”的重要思想》,载《理论前沿》2002年第4期;葛宁:《没有理论创新就要衰亡——苏联东欧共产党垮台的教训》,载《当代世界》2001年第11期;《“学习‘三个代表’,总结苏共历史教训研讨会纪要》,载《东欧中亚研究》2002年第1期。)不过,也有人比较直截了当地提出了“三个代表”提出的背景之一,就中国共产党为了应对自身面临的挑战,如“第三代、第四代现象”的挑战,“理想和信念危机”的挑战等等。(注:郝铁川:《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产生的背景》,载《毛泽东邓小平理论研究》2001年第6期。)

中国共产党面临的主要挑战之一,就是领导干部共产主义信仰的蜕变。一篇文章这样写道:“近年来,江泽民同志每到一处,所问的第一个问题往往是人民群众对马克思主义的信仰如何,对社会主义的信念如何。中国目前固然存在这样或那样的问题,但‘哀莫大于心死’,最深层次的问题当是理想、信念危机。”(注:郝铁川:《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产生的背景》。)应当说,作者的看法还是有深度的。问题在于,在他的笔下,失去信仰、信念和信心的仅仅是普通民众,特别是年轻人。(注:其实,这是一种很流行的观点。例如,一本专著写道:“年轻党员干部的生活经历比较浅,又成长在改革开放和发展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新时期,如果党的基本知识和基本理论的教育不深入,其党性修养、党员意识就难以随时代的发展不断提高,有的甚至理论信念淡薄、以权谋私、贪污腐化,严重破坏党的形象。”(王敏主编:《江泽民执政党建设理论与实践研究》,山东人民出版社,2003年,第328页。))这似乎又有些本末倒置了,因为作者至少没有解释为什么老资格的共产党员背叛自己的理想和信念。的确,在市场经济和西方思想文化的冲击下,一些年青人对传统的共产主义理想不再相信了。但是,严重影响中国共产党执政能力和执政地位的主要不是那些不谙世事的年青人的信仰问题,而是一些党的高级领导干部信仰发生的蜕变及其所产生的巨大负面效应。诸如陈希同、李嘉廷、程维高、刘方仁、田凤山之类党的高级领导干部,参加革命比较早,在相当长的时间里最重要的工作之一就是对广大党员和普通群众进行共产主义理想教育。可是,他们自己早就放弃了共产主义理想,背叛了共产主义事业。这些人坏事败露、站在被告席接受审判的时候,受到最大伤害的不是别人,正是受过他们“教育”并且真心地相信过他们的广大普通党员和群众。早在1989年“北京政治风波”期间,时为北京市长的陈希同在电视上大谈他如何大公无私、艰苦朴素;可没过十年,官至北京市委书记、中央政治局委员的陈希同却以被控贪污腐化、生活堕落的被告形象出现在电视上。党的高级领导干部形象的这种反差,不知导致多少普通党员和民众对共产主义信仰程度的降低甚至信仰破灭。从效果上说,真可谓一千个孔繁森,不如一个王宝森。类似的例子还有安徽王怀忠,浙江的徐国键和重庆的张宗海,他们一个是安徽省委副书记,一个是浙江省委组织部长,一个是重庆市委宣传部长,他们教育别人的高调和他们自己做人的低档次之间的巨大反差,是造成普通党员和民众不信任共产党、不信仰共产主义的主要原因。中国新闻网曾有这样一则消息,标题是:《媒体摘发落马高官“语录”,言行不一毫不脸红》。文中说:“当年,他们坐在主席台上,面对公众,也曾经慷慨激昂地表示要惩治腐败,表示要尽快让老百姓过上更好的日子,他们的坚决态度甚至他们的眼泪,也曾赢得暴风雨般的掌声;但谁又能想到,那些正襟危坐的人,就在义正严词地发表演讲的时候,就已经对人民犯下了不可饶恕的错误甚至罪行,而他们对自己的言行不一竟然毫不脸红,心跳毫不加速。”(注:http://www.sina.com.cn,2003年11月13日。)

所以,在这方面,对中国共产党执政地位构成挑战的主要是党的领导干部(特别是高级领导干部)失去了共产主义理想和信念,他们的行为才使普通民众和党员群众感到共产主义理想和信念没有任何意义。必须明确这样一个道理:苏联东欧国家共产党的垮台,根子绝不在普通党员和人民群众那里,归根到底还是在党的领导干部(特别是高级干部)那里。所以,不能领导干部有病,让老百姓吃药。

中国共产党自身面临的挑战之二:执政方式的改变

国外学术界有一种很普遍的看法,“三个代表”被写进党章表明,中国共产党已经变成了一个现代化的党,完成了从一个革命党到一个执政党的转变。在他们看来,所谓革命党就是指强调阶级斗争、强调政治的党,而所谓执政党就是指强调阶级调和、强调经济发展的党。(注:Kwok Kwok Chuen,"China:A Major Change in Communist Ideology",http://www.gtnews.com/articles/3556.shtml,Oct.10,2001.)还有一些学者由此出发做出各种演绎,比如,“三个代表”成了中国共产党从一个革命的先锋队向一个统治集团转变的理由;(注:Peter R.Moody,Jr.,"China's emerging neoconservatism",http://wwics.si.deu,Aug.16,2001.)中国共产党正在变成一个人民党或者一个社会民主党,(注:Kam Yin-yu and Chris Wu,"China Follows path of KMT regime",The Taipei Times onlines,July 22,2001.)如此等等。国内学术界显然不会认同这样的说法,但间接地承认了由于历史条件的变化,中国共产党所担当的社会角色也应改变。比如,有的学者指出:“党情的变化,同时还表现在中国共产党已经从一个受到外部封锁和实行计划经济条件下领导国家建设的党,成为对外开放和发展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条件下领导国家建设的党。”(注:李君如:《中国共产党执政规律新认识》,浙江人民出版社2003年版,第79页。)还有的学者说:在新的时代条件下,“党的历史任务显然发生了重大变化:一是从领导人民为夺取全国政权而奋斗的党,成为领导人民掌握全国政权并长期执政的党;二是从受外部封锁和实行计划经济条件下领导国家建设的党,成为在对外开放和发展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条件下领导国家建设的党。”(注:王敏主编:《江泽民执政党建设理论与实践研究》,第336页。)

上面的说法表面上似乎有一定的道理,但并不完全符合事实。其实,中国共产党从1949年新中国成立就是一个执政党了,而且是唯一的执政党。即使有一个从革命党向执政党的转变时期,那不会长到50多年,等到“三个代表”提出才完成这种转变。在我看来,这种从革命的政党向执政的政党的过渡时期到1957年就完成了。其标志:一是到1954年9月,中央政府的主要领导人都由中共出任。1949年新中国成立伊始,中央人民政府政务院总理是周恩来,副总理为董必武、陈云、郭沫若、黄炎培;政务委员为谭平山、谢觉哉、罗瑞卿、薄一波、曾山、滕代远、章伯钧、李立三、马叙伦、陈助先、王昆仑、罗隆基、章乃器、邵力子、黄绍竑。在这些人中,民主党派和无党派人士占相当大的比重。1954年9月召开的第一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仍然任命周恩来为国务院总理,但政务委员取消了,副总理增至10人,全都由共产党人担任。他们是:陈云、林彪、彭德怀、邓小平、邓子恢、贺龙、陈毅、乌兰夫、李富春、李先念。(注:王东主编:《中国共产党大辞典》,中国广播电视出版社,1991年,第808页。)二是完成了“一化三改”任务(即逐步实现国家的社会主义工业化,并逐步实现国家对农业、手工业和资本主义工商业的社会主义改造);三是通过1957年反右派斗争,民主党派和无党派人代表人物基本上退出了政治舞台,共产党确立了在国内政治生活中的绝对权威。(注:参见朱正著:《1957年的夏季:从百家争鸣到两家争鸣》,河南人民出版社,1998年。)

所以,最晚不过1957年,中国共产党就已经完成了从革命党向执政党的转变。问题在于,中国共产党的执政方式并不是一成不变。概括起来说,改革开放之前是一种执政模式,改革开放之后开始向另外一种模式转变。前一种执政模式是苏联式的,是苏联模式的政治体制的一部分。从政治管理体制上说,这种模式的主要特点是:党政不分,以党代政;领导干部终身制;个人集权、个人崇拜严重。海外学者所谓的“强调政治和阶级斗争的党”,国内学者所谓的“在外部封锁和实行计划经济条件下领导建设的党”,其实就是从政治、经济不同角度对中国共产党在苏联模式下执政方法的一种概括。

改革开放以来,中国不断地由封闭走向对外开放,由传统的计划经济走向市场经济。与此相适应,中国共产党也必须调整自己传统的治理国家的方式、方法,国内外学者所谓的中国共产党由革命党到执政党的转变,也就是执政模式的这种变化。从这个意义上说,“三个代表”的提出也是为了应对新的执政环境的挑战。所以,才有建设一个什么样的党、如何建设党这类问题的提出,而“三个代表”回答的重点之一恰恰也就是这个问题。

中国共产党自身面临的挑战之三:领导干部的腐败

由于复杂的政治、经济、历史、社会等方面原因,近些年来,中国党政干部腐败问题越来越严重。对此,一篇文章用数据对比的方式生动地写道:

有本名叫《百姓》的刊物,在今年第一期里有篇文章,将我国5年里因腐败倒下的人数,比照解放战争三大战役,得出的结论是:已超过三大战役我军阵亡的总和,就出现了这样的奇效。

因腐败倒下的人的数据,均采自权威的中纪委工作报告(1997年10月至2002年9月),应该是可信的。比照的结果如下:三大战役中,我军阵亡46993人,5年来在腐败中倒下的人数(开除党籍)137711人,是三大战役的近三倍。三大战役中,我军受伤人数为183624人,而在5年中因腐败受伤(纪律处分)的人为708439人,是三大战役的近四倍。文章进而分析说:在反腐败中倒下的大官,基本上是受到开除党籍且追究刑事责任的,相当于三大战役中阵亡:县(处)级干部28996人,相当于团长阵亡;厅(局)级干部2422人,相当于旅长阵亡;省(部)级干部98人,相当于军长阵亡。倒下的还有更高层的人物。在三大战役中,即使是败方的国民党数字也没这么大。

这样的比照是否合符情理,暂不去说,但至少给人增加了一种感性的认识:腐败的程度和严重是如此触目惊心;反腐败这场特殊的战争非打不可,否则确有亡党亡国的危险。(注:苏应奎:《一组可怕的数据》,载东方网(pinglun.eastday.com),2004年2月4日。)

另外,根据最高人民法院院长肖扬向十届全国人大二次会议提交的工作报告,2003年全国法院共审结国家工作人员职务犯罪案件22986件,其中有537名县处级以上的官员因腐败而被判刑,其中省部级的官员有6名。(注:即原云南省省长李嘉廷,山东省政协原副主席潘广田,辽宁省高级人民法院原院长田凤歧,原河北省常务副省长丛福奎,原浙江省副省长王钟麓和中国建设银行原行长王雪冰。)2005年2月15日,中央纪委书记吴官正在中国共产党中央纪律检查委员会第五次全体会议上的工作报告中说:2003年12月至2004年11月,各级纪检监察机关共立案162032件,结案160602件,给予党纪政纪处分164831人。其中县(处)级干部5916人,厅(局)级干部415人,省(部)级干部15人。涉嫌犯罪被移送司法机关的有4775人,占受党纪政纪处分人员总数的2.9%。(注:《人民日报》,2005年2月16日。)

结论

第一,不论如何分析、评价中国社会发展的不平衡性、经济结构和社会结构的变化及其原因,有一点是肯定的,即它们对指导中国社会主义的传统的马克思主义理论提出了挑战。比如,根据传统的马克思主义理论,社会主义的发展应当消灭城乡之间、工农之间和脑体之间的差别,至少不是扩大这种差别;社会主义发展的基础是公有制;最先进的、最有前途的阶级是工人阶级,包括农民在内的其他阶级都将随着社会的发展而工人阶级化。所以,《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第一条就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是工人阶级领导的、以工农联盟为基础的人民民主专政的社会主义国家。”可是,中国现阶段社会发展的现实却似乎朝着相反的方向:地区之间、城乡之间、工农之间的差别越来越大;各种姓“公”的企业不断在萎缩,而姓“私”的企业却在不断地发展;最有前途的、长期以来处于“主人翁”地位的工人和农民成为社会转轨代价的主要承受者,处于社会的中下层和底层。所有这些都向执政的中国共产党提出了尖锐的疑问:中国还是搞社会主义吗?如果是的话,那到底应当如何认识传统理论与现实情况之间的巨大反差?“三个代表”其实就是从多个方面来回答、解释这个难题,也就是应对这种挑战。

第二,领导干部信仰上发生的危机与腐败问题实际上是紧紧联系在一起的,在某种意义上说也是执政方式改变的副产品。它们对中国共产党的执政地位构成了巨大的挑战。早在1997年,时为总书记的江泽民同志就在十五大报告中指出:“反对腐败是关系党和国家生死存亡的严重政治斗争。我们是任何敌人都压不倒、摧不垮的。堡垒最容易从内部攻破,绝不能自己毁掉自己。如果腐败得不到有效惩治,党就会丧失人民群众的信任和支持。”(注:《江泽民论有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专题摘编)》,中央文献出版社,2002年,第428页。)遏制腐败需要从多方面入手,需要硬性约束,比如依靠民主和法制的力量,依靠党纪党规的力量等等;但与此同时,也需要软性约束,“三个代表”就属于这一种。换言之,“三个代表”的提出也是作为反腐倡廉和使广大党员干部坚定共产主义信仰的一个重要手段。正因如此,胡锦涛总书记2003年7月1日在“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理论研讨会上的讲话中说:“在学习贯彻‘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的过程中,要紧密联系自己的思想实际,坚定共产党人的理想信念,提高思想政治水平,加强道德品质修养,牢记‘两个务必’,真正做到在改造客观世界的同时改造主要世界。”(注:胡锦涛:《在“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理论研讨会上的讲话》,人民出版社,2003年,第25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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论“三个代表”政治现象产生的国内背景_中国统计年鉴论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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