阳光下的罪恶——甘肃省贸易经济合作厅原副厅长周建新落马纪实,本文主要内容关键词为:甘肃省论文,厅长论文,经济合作论文,罪恶论文,纪实论文,此文献不代表本站观点,内容供学术参考,文章仅供参考阅读下载。
2002年8月,一封涉及2000多万元案值的举报信摆在了省纪委领导的案前,引起了省纪委和省监察厅领导的高度重视。
“坚决查处!”很快,一个由主要领导和富有办案经验的精兵强将组成的调查组,进驻了举报单位省贸易经济合作厅。经过8个月的艰苦努力,2003年4月,随着涉案人员的纷纷落网,甘肃省贸易经济合作厅原副厅长周建新挪用公款、受贿腐败案终于浮出水面。
周建新,1949年10月出生于陕西勉县,大专文化程度。1965年12月参军,1968年7月入党。1987年在部队干了22年的周建新从兰州军区转业到省旅游局。1989年3月,调省进出口公司任党委副书记,1991年2月任党委书记兼副经理,1992年10月任总经理兼党委书记,1995年3月任甘肃省贸易经济合作厅副厅长。
周建新挪用公款、收受贿赂的行为早在10年前就开始了。1992年7月初,个体经营者王××筹划注册成立公司。由于缺乏前期运作资金,王××便于7月15日找到时任省进出口总公司党委书记、副经理的周建新。在周的办公室里,王提出借2万元用于筹办公司。周建新在得到利益共享的暗示后表示同意,并指示省进出口贸易公司下属汽车配件经销部(以下简称汽配部)经理康××,从汽配部财务给王开具了2万元的转账支票。7月24日,王××拿了一张102000元的空头转账支票到周建新的办公室,将支票交给周说是还汽配部的借款,周将支票交给康××并让康将长出的82000元仍用支票开出退给王,王就这样用空头支票套出汽配部82000元仍用支票开出退给王,王就这样用空头支票套出汽配部82000元。与此同时,王又向周建新提出,他可以在兰钢批出钢材,由省进出口贸易公司出资金,共同经营,利润按三、三分成,王、周和进出口公司各一份。周表示同意,并决定仍由汽配部做这笔钢材生意。周建新指示康××写了一张100万元的借据,他签批后由康××从省进出口贸易公司财务将100万元转入兰州钢厂,购进钢材508.25吨,由汽配部负责提货、保管、销售、赚得利润15万余元。王××将从汽配部借的2万元和空头支票套取的82000元合计102000元,作为其本人和周建新两人的分成利润。但王并未将钱分给周建新,而是告诉周将其应得利润先用来注册公司,等公司以后赚钱分利时,一块分给他。
1992年7月底,王××筹划的“甘肃电力工业液化燃气商贸总公司”到了验资阶段。由于没有资金,王于7月31日去找周建新,向他提出借40万元用于验资,并承诺所注册的公司是他们两人的,赚到钱后,利润各半。周建新同意指示康××,康××从省进出口贸易公司财务开出40万元转账支票3张(一张20万元、二张10万元),连同存根一并交给了周建新,周建新又将支票交给了王××。
1992年8月初,王××为了加大公司的注册资金再次找周建新借款,同时承诺以后直接与兰钢做钢材生意,为二人赚钱。周建新打电话让康××到其办公室,以王××又从兰钢开出一批钢材为幌子,指示康××以汽配部名义借款120万元,直接交给王××。8月15日,康××将120万元的转账支票2张(一张100万元、一张20万元)直接交给了王××。有了这笔钱,王××将其公司的资金注册增加150万元,并将上述所借款项做为公司流动资金长期使用。
1993年7、8月份,周建新为掩盖事实真相,伪造了一份“联营协议”,指示康、王二人在“联营协议”上签字盖章,并交待“以前的借款,今后谁问都说是联营做钢材生意用了。”
周建新从1992年7月15日到8月15日,先后分4笔将262万元公款借给个体户王××使用。王××于1992年至1993年11月间分4次还款70万元,做完钢材生意汽配部还省进出口贸易公司1032218.65元,剩余的887781.35元王××无力偿还,给国家财产造成重大损失。
1993年2月份,个体经营户魏××为增加自己公司的信誉度,方便做生意,想出了挂靠国营大公司的办法,便通过省进出口贸易公司职工李××介绍与周建新认识。经多次面谈,周建新同意让魏将其公司挂靠在省进出口贸易公司,并许诺将省进出口贸易公司的2万吨进口氧化铝生意交给魏做,魏也承诺生意做成给周一定的好处费。1993年3月份,周建新私自决定以省进出口贸易公司名义向有关部门出具了注册魏××的“甘肃金汇贸易发展公司”(以下简称金汇公司)的相关材料,4月份注册手续全部完成,企业性质为集体所有制,企业法人为魏××。为感谢周建新在挂靠公司上给予的帮助和在今后生意上给予照顾,魏××到周建新家中送给周5万元人民币。
1993年6月11日,魏××与青海铝厂签定了2万吨进口氧化铝的供贷合同,7月28日青海铝厂给省进出口贸易公司出具了假的《来料加工协议书》。8月25日,周建新与中国银行甘肃省分行联系,用《来料加工协议》和省进出口贸易公司的申请,向该行申请贷款300万美元,又申请使用中央以进养出周转外汇50万美元,合计350万美元。9月18日,省进出口贸易公司在北京与香港益光公司签订了2万吨进口氧化铝合同(每吨175美元),总价350万美元。9月23日,周指示公司引进部在兰州海关办理了2万吨氧化铝《进料加工登记手册》。至此,进口2万吨氧化铝的手续完备,资金到位,周建新将这项业务以省进出口贸易公司委托金汇公司代理的形式交给金汇公司经营。
1994年春节前夕,魏××为感谢周建新在此项业务上给予的方便,送给周10万元人民币。
从1993年10月至1995年5月,周建新以省进出口贸易公司名义或提供担保,先后将三笔贷款共计8400余万元交给金汇公司使用,至今尚有2188万元资金无法追回,使国家财产遭到巨额损失。
1992年下半年至1993年初,甘肃省进出口贸易公司和香港力行公司合资成立了兰州金力房地产有限公司,省进出口贸易公司投资30%,港方投资70%,但港方投资始终未到位。周建新决定由省进出口贸易公司先给兰州金力房地产公司300万元用于验资注册。8月,周建新又聘用其原部队的老领导于××任常务副总经理,自己任董事长。此后,兰州金力房地产有限公司在开发兰州市白银路、红星巷两处建设项目过程中,经周建新同意,省进出口贸易公司先后下拨1000余万元资金支持该公司。于××为感谢周建新对公司在资金方面的支持,从1993年上半年至1998年上半年,先后分7次送给周建新人民币共计11万元。
1992年,连云港对外贸易公司与省进出口贸易公司发生经济纠纷,在处理纠纷中,连云港对外贸易公司业务员钱××认识了周建新。周建新要求钱在连云港活动帮助打赢官司,并承诺打赢官司后,给钱××个人在连云港成立甘肃省进出口贸易公司连云港分公司,让钱自己干,挣多少钱都是钱××个人的。后周建新又给钱××出具了设立连云港分公司的手续。1993年初,甘肃省进出口贸易公司连云港分公司成立,钱××为经理。1994年3、4月份,钱××来兰州给周建新汇报工作。为了感谢周建新出手续为他个人办了一个连云港分公司,而且不上缴利润、不交管理费,供其有钱可赚,钱××送给周建新两万元现金。
从2000年4月至2001年10月间,周建新同原省进出口贸易公司市场部经理李××,将省经济贸易委员会和国家对外经济贸易部下达给省进出口贸易公司、陇港(兰州)公司的进口钢材指标共计17500吨,由李××出面,分多次从省经贸委机电办、省贸易经济合作厅外资处办理《重要工业品进口许可证》9份,由周建新介绍客户或拿去后交给甘肃中非公司经理王×倒卖。王×为了感谢周建新,于2002年8月中旬在甘肃中非公司办公室送给他5万元人民币。
1991年至1992年间,周建新把公司职工张××推荐为省进出口贸易公司海南纳川贸易公司经理,并将国家指令性轮胎进口配额(许可证)交给张××负责经营。张为感谢对他的重用和业务经营的支持,于1993年春节前的一天晚上,在周建新家中给周送了2万元人民币。
就这样,周建新在任省进出口贸易公司总经理兼党委书记和省贸易经济合作厅副厅长期间,利用职务之便,挪用公款262万元给个体经营户从事营利活动;收受贿赂35万元;严重失职,给国家造成2188万元的巨大经济损失,其行为严重违反了党纪政纪,触犯了国家法律。目前,周建新已被开除党籍,等待他的将是法律的严惩。
标签:周建新论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