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额贷款公司财务绩效研究——以广西为例,本文主要内容关键词为:广西论文,为例论文,绩效论文,公司财务论文,小额贷款论文,此文献不代表本站观点,内容供学术参考,文章仅供参考阅读下载。
自2009年2月开展试点工作以来,广西小额贷款公司迅速发展,至2013年底,机构数量达257家,实收资本189.27亿元,在全国排名分别位居第15位和第16位。然而,广西小额贷款协会相关数据显示,小额贷款公司的规模普遍较小,净资产收益率不高,少数公司甚至陷入亏损状态。因而提升小额贷款公司的财务可持续性,具有重要的现实意义。从国际范围来看,小额信贷的初衷是致力解决低收入或无担保群体因信息不对称而遭受的信贷歧视问题(Stiglitz and Weiss,1981)[1],对于消除贫困、实现经济社会和谐发展具有重要的贡献。然而,在初期,小额信贷机构(MFIs)是非盈利性机构,主要依靠补贴和捐赠,发放小额贷款。实践证明,这类机构难以维持自身的存续,更遑论实现上述社会绩效(Yaron,1992)[2]。 进入21世纪,伴随MFIs的商业化趋势,小额信贷市场竞争加剧,以及对外部商业性投资的寻求,使得MFIs日益注重财务绩效。Cull等(2007)首次基于系统数据证实,联保贷等小额信贷技术创新虽然能降低信息不对称风险,但提高了交易管理成本,导致财务绩效较低;利率和财务绩效间存在U型关系,适当提高带来利率有助于改进财务绩效[3];Hartarska(2005)指出公司董事会的规模和绩效负相关,因此改进公司治理十分重要[4];获得持续稳定的资金支持(如吸收存款、获得补贴等)[5]、信用评级[6]也能提升采取绩效。而金融市场发展[7]、监管[8]对财务绩效的影响有利有弊。近年来,研究显示,我国各地小贷公司的财务绩效水平高低不一,其中纯技术效率普遍较低[9][10][11]。究其原因是现有制度设计存在重大缺陷,例如对小额贷款公司的定位不明晰、监管过度、政策不配套等,使其难以获得合法金融机构地位,业务空间和资金来源等受限,无法与其他金融机构公平竞争及合作[12][13][14];另外小额信贷公司内部创新与风险管理不足,公司治理不规范也是主要原因[15]。 本文拟全面分析广西小额贷款公司的财务绩效及其影响因素,进而提出改进建议,以期推动小额贷款公司的财务可持续发展,最终实现服务三农、小微等弱势群体的政策初衷。和国内现有文献相比,本文有两大特点:一是本课题组委托广西区小额贷款协会向全区运行1年以上的206家小额贷款公司发放调研问卷,调查2013年经营情况,共回收有效问卷191份,相关数据信息能全面、可靠地反映广西小额贷款公司整体状况。二是基于相关文献和调研数据,系统估计广西小额贷款公司财务绩效水平,并基于计量分析识别影响采取绩效的关键性制约变量,为识别小额贷款公司发展中的主要问题、提升财务绩效提供可信的决策依据。 本文得出如下研究结论:广西小额贷款公司财务绩效整体水平不高;在影响因素中,发放小额、分散的贷款有利于提升财务绩效,而信用贷款不显著;利率、资金支持和股权集中度有显著的促进作用;外部金融市场发展没有显著影响。为此,应需要完善小额贷款制度设计和监管,重点推进金融市场化改革,加强融资创新、征信和服务等基础设施。 二、财务绩效的影响因素:机理分析 现有研究显示,影响财务绩效的主要因素包括小额信贷技术、公司治理机制、利率、资金支持力度、金融市场环境等。 (一)小额信贷技术 基于信息不对称的逆向选择和道德风险,正规金融机构向低收入或缺少贷款担保的群体发放小额贷款的监督成本较高,效率较低[16][17]。Aghion和Morduch指出,小额信贷与普通银行信贷的区别在于贷款技术和标准的差异,能够较好解决信息不对称问题[18](P97)。如联保贷款(Group lending)充分发挥小组成员之间的相互监督,有效抑制信用风险;不同于传统上对违约行为进行惩罚,个人信贷技术(黑名单制度、渐进式贷款和弹性贷款等)通过建立一种正向动态激励,鼓励贷款人信守合约:引入扩展的抵押品机制、存款保险和外部风险分担制度等则通过提高违约成本,降低信贷中的道德风险,或者转移影响贷款质量的客观环境风险[19]。从这个角度来看,采用小额信贷技术能够在实现其社会绩效的同时确保财务绩效。 然而,小额信贷模式对财务绩效也有相反影响。一般而言,小额贷款的单位成本高于大额贷款,同等贷款总量下发生的贷款笔数越多,总成本越高,不利于财务绩效的实现。Cull等(2007)较早进行大样本检验发现,小组贷款技术与个人信贷技术相比,发放的贷款规模较小,且技术操作复杂,难以吸引那些不是很穷的人和愿意投资更大企业的人[3]。这导致前者的贷款成本高于后者,而财务绩效低于后者。他认为,这解释了当前一些MFIs偏好个人贷款技术,尤其是小组贷款技术的先驱——格莱美银行也开始转向个人贷款技术的现象。也有学者基于实践提出不同看法,认为大部分小额贷款拥有相同的贷款结构,单位服务成本更低[20]。这表明,小额信贷技术能否增进财务绩效,取决于其交易成本的高低。 (二)公司治理 公司治理机制主要解决委托代理问题,健全的治理机制能形成有效的制衡,确保经理人能实现股东利益,提高运用绩效。公司治理中需要处理好以下两方面问题:一是大股东和小股东之间的关系。研究证实,董事会规模和绩效呈负相关:董事会规模越大,越容易出现搭便车现象,进而影响企业绩效[21]。二是股东和高管之间的关系。给定小额贷款的专业性,股东和高管之间的信息不对称问题更为突出,因此,股东监督乏力,可能会赋予高管较大的决策自由,恶化委托代理问题,但监督过度也不利于激励经理人[22]。Hartarska(2005)指出,应基于多重评价体系来评价和激励MFI的高管[4]。 在我国,各小额贷款公司普遍面临公司治理问题。尤其在试点初期,银监会规定主发起人持股比例上限,其初衷是避免权力的过度集中和滥用。但实践表明,这导致管理权力的空心,大股东权利与义务不对等,公司内部管理混乱[23]。2010年,国务院出台《国务院关于鼓励和引导民间投资健康发展的若干意见》,允许适当放宽小额贷款公司单一投资者持股比例限制。此后各地包括广西纷纷放开股东持股比例限制,甚至允许国资、外资成立独资小额贷款公司,以期改善公司治理、提升财务绩效。 (三)利率 收益覆盖成本是放贷机构做到可持续发展的基本定价原则,所以小额信贷的贷款利率水平一般需要设定在能够弥补业务成本的市场化利率水平之上。但根据Cull等(2007)的研究,收取高于某个确定的门槛利率会强化逆向选择问题,导致企业不良贷款率上升,因此,利率和盈利能力之间可能存在倒U型关系[3]。 卢亚娟等(2012)发现,基于我国对小额贷款公司贷款利率上限的管制,利率远低于Cull等人(2007)发现的门槛利率,提高利率的积极影响超过消极影响[24]。另一方面,对利率的上限管制违背了市场化定价原则,有可能产生相反影响。对广西及各地的调研显示,在小额信贷市场供不应求状况下,为了获取利润,很多小额贷款公司直接将利率“一浮到顶”;甚至有些公司额贷款公司采取变相办法收取高额利息,名义利率在4倍基准利率以内,但通过“财务咨询费”等其他方式提高实际贷款利率,由此可能会带来较大风险,反而不利于盈利水平的提升。 (四)资金支持 国际经验表明,成功的小额信贷机构并不依赖捐助资金和政府补贴,其资金来源是多样化的,主要有自有资金、商业性贷款、存款、批发资金及中央银行的再贷款等。多元的资金来源渠道不仅为小额信贷业务的开展提供了相对稳定的资金保障,而且不同渠道的资金有不同监督体制和借款标准,在多重的监管下有利于小额信贷机构的有序发展[25]。融资约束是影响我国小额贷款公司发展的最大障碍,按规定,小额贷款公司不允许吸收公众存款,资金来源为股东缴纳的资本金、捐赠资金,以及来自不超过两个银行业金融机构的融入资金,融入资金余额不超过资本净额的50%。广西和其他地区一样都在积极探索融资创新,如允许委托贷款、股东定向借款、增资扩股、赴重庆金交所发行小贷产品收益权等,尤其将上述融资创新资格与公司经营绩效挂钩,为小额贷款公司提高财务绩效提供了正向激励。从广西数据来看,财务绩效最优的7家企业获得较好的资金支持,增资扩股、银行融资、其他来源融资(如未分配利润或信贷资产收益权转让)总额分别为59.89亿元、17.83亿元和21.05亿元,占经营总资金比例为95%,同期绩效最差的9家企业从未进行过增资扩股,也未从银行获得过资金支持。 (五)金融发展 金融市场发展对小额贷款公司财务绩效具有双重影响。一方面,金融市场发展越充分,金融机构越多,小额信贷市场上的竞争就会日益激烈,会激励小额贷款公司削减成本、提升服务质量、开拓多元化业务;银行还有积极的溢出效应,包括现代融资技术和高素质专业人才。这些都能显著提升小额贷款公司的经营效率。另一方面,市场竞争可能会加剧小额信贷市场上的信息不对称问题,导致客户在多个金融机构的多重贷款行为、还款率下降,影响小额贷款公司的绩效[26]。 异于国外的是,我国金融机构体系存在结构性缺失,国有大银行与专属性针对小微企业信贷的金融机构之间的运行系统“不兼容”(武汉大学银行管理研究所课题组,2012),导致小额贷款公司实质上承担了传统商业银行的一些职能,市场空间十分广阔[27]。另一方面,二元金融市场意味着小额贷款公司尚未获得金融机构地位,在市场进入、业务经营、税费等方面受到较多管制,直接、间接增加其运营成本,影响其财务绩效的实现[28]。 三、财务绩效及其影响因素的实证研究 (一)研究方法与数据来源 本文设定以下计量模型,考察上述因素对广西小额贷款公司财务绩效的影响。小额贷款公司财务绩效研究--以广西为例_财务绩效论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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