进一步推进我国民营科技企业发展的对策思考,本文主要内容关键词为:企业发展论文,对策论文,民营科技论文,我国论文,此文献不代表本站观点,内容供学术参考,文章仅供参考阅读下载。
民营科技企业是在我国改革开放和世界新技术革命两大浪潮的汇聚中应运而生的新生企业群体。大多数由科技人员创办,实行“自筹资金、自愿结合、自主经营、自负盈亏”的“四自”原则,以科技为依托,以市场为导向,主要从事科技开发、咨询、转让、服务和科技成果的产业化等活动。所谓“民营”这个概念,是与传统的“国营”概念相对而言的。国营企业是生产经营受国家计划和政府控制的一类经济实体。与之相区别,民营科技企业具有如下三个特点:其一,它的经营者不是由政府任命的,而是由企业所有者按一定的方式选择产生的;其二,它的经营管理决策不受政府控制,而是由经营者依据市场状况自主做出,或由经营者与所有者共同作出;第三,它的经营风险、经营责任不由政府承担,而是自担风险、自负盈亏。通常认为,民营科技企业包括“三资”企业、个体私营企业、集体企业、通过承包和租赁等方式进行国有民营的企业、以及其他具有民营性质的混合经济等等。
一、民营科技企业在经济发展中的地位、作用及存在的主要问题
自80年代初全国第一家民营科技企业诞生以来,民营科技企业从无到有,从小到大,已走过了风风雨雨十多年历程,民营科技企业已成为国民经济中的一支重要力量。
1.民营科技企业是最先进的生产力与最具活力的经营机制的有机结合,是最具中国特色的改革产物
科技是生产力,而且是第一生产力,但是科技的发展并不等于直接的经济繁荣,只有通过转化,科技才能变为直接的生产力。科技成果转化不仅依赖于科技成果自身的内在因素,更取决于一个适当的成果转化机制。改革以前我国经济中存在的科技链与产业链严重脱节的状况,就是因为缺乏一个使科技转化为直接生产力的机制。改革开放20年来,我国发生了翻天覆地的变化,在科技界也发生了一系列变革,其中最生动、最强劲、最富影响力的莫过于出现了民营科技企业。民营科技企业不但把科技推向市场,使第一生产力面对国民经济主战场,而且在生产、分配、交换、消费和劳动生产力的配置上创造了适合中国国情的先进的生产关系,创造了能极大地调动人的积极性的社会化组织形式和经营方式。民营科技企业汇聚了“民营”和“科技”两大当代国际发展潮流,是具有中国特色的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必然产物,必将成为我国科教兴国的一支有生力量。
2.民营科技企业作为高技术产业化的生力军,是我国发展知识经济的先行者
当今世界,科学技术突飞猛进,知识经济初见端倪。知识经济是以高技术产业为第一支柱的新型经济形态,高技术产业不仅主导着一国经济的产业发展方向,而且是衡量一国增长潜力和综合国力的重要标志。在我国迎接知识经济的机遇和挑战的过程中,民营科技企业起着引导潮流、开路先锋的作用。从1980年开始我国出现了第一家民营科技企业,并逐步形成了中关村电子一条街;1988年出现了第一个新技术开发试验区,继而科技工业园在全国蓬勃发展,这些都为我国发展知识经济奠定了坚实的基础。在未来的知识经济大潮中,民营科技企业必将起着举足轻重的作用。
3.民营科技企业蓬勃兴起,已成为我国经济中的一个新的增长点
据统计,1997年全国民营科技企业数量达到65435家,全年总收入达到5555.74亿元,比1996年增长47%,企业人均收入达到17.6万元;全年实现利润448.6亿元,人均利润超过1.5万元。1997年民营科技企业上缴国家税金达265.64亿元,比1996年增长52%,成为增长速度较快的税源之一。在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中,民营科技企业一般要占60%以上,有的甚至达到80~90%,正是民营科技企业支撑着开发区的发展,成为这些地区经济充满活力的生长点。
4.民营科技企业是我国科技人员的伟大创举,是科技体制改革的成功尝试,它的成功又必将推动科技体制改革的不断深化
如同乡镇企业是中国农民在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中的伟大创造一样,民营科技企业是中国科技人员的伟大创举。可以说民营科技企业从诞生之日起,它的创始人、决策人、主要经营管理人员和骨干,都是科技人员。1985年中央关于科技体制改革的决定,奠定了民营科技企业发展的政策基础,极大地调动广大科技人员的积极性。民营科技企业的发展,缩短了科学技术转化为现实生产力的过程,培养了一大批既懂科学技术、又通经营管理的科技实业家,它的成功为科技体制改革树立了典范,必将推动科技体制改革的继续深化。
5.民营科技企业以自身灵活、高效的运行机制为国有企业改革提供了参照系,同时,发展以民营科技为先导的民营经济也是搞好国有企业改革的重要依托
民营科技企业从诞生之日起,就与传统计划经济体制决裂,对企业运行机制进行了重大创新:(1)完全的市场机制。民营科技企业的生产经营完全以市场为导向,生产要素完全靠市场调节,经济行为和活动完全受市场规律制约,企业完全在市场竞争中优胜劣汰。(2)独立的产权机制。企业拥有生产经营的全部权力,完全是自主经营、自负盈亏、自我发展、自我约束,克服了所有者“虚化”的现象。(3)强烈的动力机制。企业的一切生产活动,始终都与经营者的自身利益息息相关。在物质利益的驱动下,经营者和所有者都以自身收益最大化为目标,充分调动起其积极性和创造性。(4)灵活的经营机制。企业经营直接面向市场,在瞬息万变的市场竞争中具有较强的应变能力。(5)全新的用人机制。企业在录用人员上具有“双向选择权”,“因事设人”、“一人多用”,劳动者的潜能得到充分发挥。(6)有效的技术创新机制。企业靠不断更新技术和开发新产品抢占市场。正是民营科技企业的上述六大运行机制优势使它具有了强大的生命力,也为国有企业的改革提供了示范作用。
以民营科技为先导的民营经济的发展,不断改变着国有企业改革的外部环境,不断创造出国有企业改革的新条件,成为国有企业改革的一种不可忽视的重要依托。(1)以民营科技为先导的民营经济的蓬勃发展,是我国经济保持健康、繁荣发展的最重要的原因。没有这样一个稳定、宽松的环境,国有企业改革就不会在一个“从容”的氛围下进行。(2)以民营科技为先导的民营经济创造了大量的产值和财政收入,为国有企业摆脱高税负、完善社会保障提供了经济依托。(3)以民营科技为先导的民营经济极大地拓展了经济空间,吸纳了大量劳动力,为国有企业冗员分流提供了就业依托。(4)以民营科技为先导的民营经济积极参与资本营运,为国有企业改组改造提供了组织依托。
6.民营科技企业提供了大量高层次的就业机会,是吸纳再就业人员的重要渠道
据测算,国家安置一个下岗职工经培训后就业,平均投入需上万元。而民营科技企业却可以节省国家大量再就业资金,在基本没有用国家财政投入的情况下,创造出许多新的就业机会和就业领域,同时,就业人员培训也是由企业自己解决,从而提高了劳动者的素质,促进了劳动力就业结构的高层次化。1997年,民营科技企业长期职工总数达315.5万人,比1936年增长了33%。一些民营科技企业通过收购、兼并、联营等方式妥善安置了一批国有企业下岗职工,为国有企业改革创造了一个宽松的环境。
7.民营科技企业是我国产业结构升级的推进器,不仅在高新技术产业中占有重要位置,而且积极推动着传统产业的改造
经过多年的发展,民营科技企业的素质结构得到了不断优化,一大批企业在技术上实现了从实用技术向高新技术方向的转变,在产业结构上实现了从咨询服务业为主向高技术产业为主的转变。目前民营科技企业的经济技术活动覆盖国民经济的主要行业,多数企业集中在通讯、电子信息、生物工程、新医药、新材料、新能源及环保等领域,初步走出了一条以自主知识产权的科技成果转化为主的发展路子。同时,民营科技企业还通过资产重组、联合经营等方式积极参与传统产业的技术升级改造,极大地促进了我国产业结构的高度化。
8.民营科技企业是民营企业中的“明星”,必将成为民营企业“二次创业”的有效形式
民营企业在走过原始积累过程,达到一定规模,成功地完成第一次创业后,它们将面对与过去不同的市场、不同的竞争对手和不同的发展道路。这就需要它们从根本上转变发展思维,进行更为艰巨的第二次创业。而民营科技企业的巨大成功无疑为它们树立了活生生的榜样,唤起了它们对科技的空前的热情。民营企业在第二次创业过程中已经认识到科技投入的惊人效益,认识到科技是企业抢占市场制高点的捷径,必将更加重视科技第一生产力的作用,增加对科技的投入。
随着我国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逐步完善和科技体制改革的不断深化,民营科技企业正面临着新一轮大发展的良好机遇,但民营科技企业发展中的一些带有共性的深层次的问题亦日益暴露,制约了民营科技企业的进一步发展:
(1)产权关系不明晰,制约了企业的进一步发展。民营科技企业创业之初,未对创业股权、技术股权和管理股权等产权作明确界定,导致未来发展中产权纠纷不断。民营科技企业由于其独特的生存环境,产生了特别复杂的、又特别不明晰的产权关系,具体表现在:①与主管部门的关系理不清。企业初创之时,自找婆婆,有自己的主管部门或挂靠单位,虽主管部门或挂靠单位并无投入,但在企业发展起来后却出现所有权归属之争。②对无形资产,特别是管理股权和技术股权未作明确界定,形成隐患。③初始投资主体不明确,如创业资本主要是借贷、科研经费等方式积累起来的。④对优惠政策形成的“政府扶持基金”,其所有权归属的界定仍存在争议。⑤民营科技企业通过兼并、联营、租赁、承包、合作、股份制改造、收购等形式壮大了规模,但国有资本的产权归属如何界定。
(2)缺乏有效的治理结构,自身管理能力有待进一步提高。这里面包含两个方面的因素:一是缺乏管理方面的知识,相当一部分民营科技企业家缺乏现代管理经验,企业进入发展阶段后,这个问题便成了企业发展的“瓶颈”。二是没有建立现代企业制度,民营科技企业创业之初,大部分属于个人或合伙创办,与严格意义上的现代企业制度相距甚远,相当一部分企业沿袭一人所有、一人决策、一人承担风险的家庭式管理模式。这种模式在企业创办初期尚可支撑,而企业一旦做大,这种管理方式就显得越发“笨拙”:它不仅严重窒息了企业活力,削弱了企业发展后劲,而且导致经营行为不规范,给企业生存带来巨大的风险。
(3)获取资源能力较差,企业经营规模难以扩大。由于受到种种偏见和岐视,民营科技企业很难从正规的渠道按规范的程序获取资金、人才等资源,导致企业资金不足,人才匮乏,严重制约了企业的扩张和发展。
(4)企业经营的外部环境不宽松,无法与其他企业在公平的基础上展开竞争。民营科技企业在发展过程中不同程度地受到融资环境、经营环境、法制环境、舆论环境等多方面的制约,如政府部门多头管理和政出无门,乱收费、乱摊派、乱罚款现象严重,私有财产无法得到明确保护,社会上对民营企业存在偏见等。
二、进一步推进民营科技企业发展的战略思考
推进民营科技企业发展是一项系统工程,既要求民营科技企业不断深化改革,完善自我,又要求相关体制和政策的配套与支持,为其发展提供一个宽松的外部环境。
1.积极推进民营科技企业通过兼并、收购等方式的产权重组来实现与国有经济的相互促进、相互发展,加快混合经济的发展步伐
民营科技企业的持续健康发展要求企业摒弃那种“小打小闹”、“小富即安”的经营思想,大胆到外面广阔的世界求发展,大胆吸纳国有资本、社会资本和境外资本,突破所有权单一的局限,实现资本社会化。民营科技企业通过兼并、收购等方式参与国有经济的战略性改组,一方面有利于盘活国有资产存量,促进国有经济结构的优化;另一方面也使民营科技企业获得了发展所需的条件,可以使民营科技企业迅速获取规模经济效益,降低生产经营成本,提高市场竞争能力,是有益于双方的好事。而且,民营科技企业与国有经济的结合,还有利于混合经济这种新型企业制度的发展,形成多元化的产权结构,将国有经济获取资源的强大能力与民营科技企业灵活的经营机制有机地结合起来,从而实现优势互补。放眼未来,只有将民营科技企业的可持续发展与国有经济战略性改组紧密联系起来,突破旧体制束缚,拓展生存空间,民营科技企业才有可能以其高速度、高效益的发展为我国经济作出更大的贡献。党的十五大报告明确指出:“公有经济不仅包括国有经济和集体经济,还包括混合所有制经济中的国有成份和集体成份”。这段论述科学地界定了混合经济的地位和作用,必将大大推动我国混合经济型民营科技企业的发展。可以断言,混合经济型民营科技企业将是我国民营科技企业的主流形式。
民营科技企业在推进产权重组时,必须处理好充分的专业化与可能的多元化之间的关系,谨防步入盲目多元化经营误区。战略管理的研究表明,企业的多元化扩张必须以管理为基础。如果企业一味追求多元化,尤其是无关多元化,其结果只会造成企业力量分散,经营失去特色,管理难度加大,内部交易成本上升。因此,民营科技企业只有在坚持主营业务的主体地位的前提下,进行一定程度的、与自身管理能力相适应的多元化经营,才会给企业带来竞争优势。
2.促进金融资本同产业资本的有机结合,推动上市公司与民营科技企业的嫁接,大力发展风险投资,营造民营科技企业良好的融资环境和社会支撑条件,使民营科技企业在资本扩张的基础上实现跳跃式发展
资金短缺是制约民营科技企业进一步发展的最大难题,要解决这个问题,必须拓宽民营科技企业的筹资、融资渠道,促进金融资本与产业资本的有机结合。
(1)鼓励金融机构加大对市场前景好、技术含量高、经济效益好的民营科技企业的贷款支持力度。为解决银行放贷的后顾之忧,可以设立专门的民营科技企业担保基金或其他面向民营科技企业的担保基金。在民营科技企业集中的地区,还可以设立民营科技互助基金,调剂解决民营科技企业之间的资金急需。
(2)对具有较大规模、产品技术含量高、市场占有率高、拥有自主知识产权和品牌的民营科技企业(集团),具备必要条件,应允许安排发行企业股票、债券及上市,给予和国有企业同等的待遇。对一些成立时间较短,规模难以达到股票市场上市要求的民营科技企业,国家可以积极创造条件,建立专门的第二板市场,允许业绩良好的一批中小型民营科技企业在第二板市场进行股权或股票的转让。
(3)积极推动上市公司与民营科技企业的嫁接,实现上市资源的优化配置。目前上市公司有较强的筹资能力,却没有良好的产业支撑;民营科技企业拥有雄厚的技术基础,却没有通畅的筹资渠道。两者的嫁接,正好可以优势互补。民营科技企业在直接上市面临种种限制的条件下,可以通过参股、控股等资本营运方式盘活上市公司中的存量资产,提高上市公司质量,为证券市场注入长治久安的活力。
(4)大力推进金融工具的创新,发展高科技风险投资,促进科技与经济的结合,使科技链与产业链之间“天堑变通途”。目前我国宜组建“民办官助”的风险投资公司:“民办”有利于风险投资公司内部经营机制的规范化,保证风险投资决策的科学化和高效化;“官助”有利于提高风险投资公司的信誉,保证风险投资事业的顺利发展。
3.积极创造条件吸引一批具有高知识水平和创新能力的人才,推动科学家与企业家的融合,培养和造就一大批民营科技实业家队伍
在当代日益激烈的市场竞争中,企业间的竞争实质上是人才的竞争。人才是企业的核心,是企业成功的根本。因此,民营科技企业必须坚持人本管理的思想,建立健全用人机制,努力营造出一种尊重员工、尊重人才的氛围和能够发挥人才积极性、创造性的体制。(1)完善企业内部分配制度,给予人力资本所有者一部分企业剩余索取权,使其地位有实质性的提高。(2)健全民营科技企业社会保障制度,解决人才在住房、医疗、养老等方面的后顾之忧。(3)建设积极向上的企业文化,在企业中牢固树立起“能力本位”的价值观,以增强企业的亲和力和凝聚力。(4)抓住政府机构改革的契机,创造条件吸纳一批政府机关分流人员中的优秀人才。(5)加强人才开发和职业培训,推动科学家和企业家的对接,促进校园文化与商业文化的融合,为民营科技企业造就一批懂科技、会经营、善管理的复合型人才。
4.大力保护知识产权,推进知识产权的营运,让技术、管理等生产要素参与企业分配,通过实施技术股、创业股、管理股,充分调动广大科技工作者、创业者、管理者的积极性
专利、商标、版权、商业秘密等知识产权是人们创造性劳动的凝结,是具有高附加值的无形资产。在以科技安身立命的民营科技企业中,知识产权这种无形资产一般占有很大比重,但是由于这些知识资源无实物形态,可扩散,可分享,容易受到仿冒、窃取、盗版等不法行为的侵害。因此,民营科技企业必须重视对知识产权的保护,建立快速反应的知识产权保护机制,坚决运用法律武器打击侵犯自身知识产权的行为。
要保护知识产权,还必须对知识产权进行合理营运,即让知识产权这种无形资产参与企业分配,建立一种风险共担、收益共享的新型机制。这里,民营科技企业一定要突破“股东至上主义”的传统,让资本所有者、技术发明者、创业者、管理者共同拥有企业剩余索取权,通过技术股、创业股、管理股等制度创新的实施,在制度框架内调动广大科技工作者、创业者、管理者的积极性和创造性。在这方面,我国民营科技企业可以借鉴美国高科技企业中普遍实行的股票期权(Stock Option)制度,即允许员工在一定时间内用事先约定好的价格购买公司一定数量的认股权。据统计,美国30%的大企业拥有期权奖励机制,至少17%的雇员以低于市场多倍的价格获得了持股的承诺,从而建立起一种将关键人物同企业发展前景紧紧绑在一起的分担风险、分享收益的机制。
5.理顺企业产权关系,健全企业内部治理结构,建立具有不断技术创新欲望和外在压力的新型民营科技企业制度
“创新则兴,不创新则亡”,这是市场经济的定律。纵观国内外成功企业走过的历程,企业发展的历史就是创新的历史,只有持续不断地推动创新,企业才能在市场竞争中获胜。企业创新包括技术创新和制度创新等多方面,技术创新和制度创新是两个相互依存、相互推动的范畴,从长期看技术创新会推动制度创新,而制度创新则可以保障技术创新的功能得以发挥和促进技术创新的实现。因此,民营科技企业要想获得持续发展,必须同时注重技术创新和制度创新,并使二者步入良性循环轨道。
目前,民营科技企业在产权制度和管理制度上的失效,已经严重制约了其技术创新的实施。因此,要推动民营科技企业技术创新,必须以制度创新为突破口。
(1)理顺民营科技企业的产权关系,建立现代企业制度。民营科技企业的产权界定问题是一个历史遗留问题,解决这个问题既要遵从国家现有的规定,又要尊重企业发展的客观状况。在明晰民营科技企业产权时,应把握以下几点:①何时以何种方式进行产权制度改革,由民营科技企业根据自身发展的需要自主决定,不必强求一律。②有国家、集体等法人投资的民营科技企业,其产权界定由投资者和企业经营者共同商定;没有上述法人投资的企业产权界定由企业经营者和员工共同商定,并由政府主管部门根据有关法规对其结果予以认定。③允许民营科技企业的管理人员、科技人员、创业人员以管理、技术、创业等无形资产作为资本投入,其量化比例由企业自定。④引导民营科技企业在内部进行认股权的尝试,鼓励这种把个人利益溶于企业长远发展中的产权界定方式。
(2)重构企业的组织管理体制,建立科学的内部治理结构。民营科技企业若想获得持续、快速、健康的发展,就必须按照现代企业制度的要求,通过制度创新促进资本所有权与经营权的分离,让具备更强专业和综合管理能力的人才来营运企业;正确处理好控权与授权的关系,通过一系列监督机制和激励机制,规范企业委托代理关系;完善企业内部组织结构,真正确立企业所有者、决策者、经营者各自独立、权责分明、相互制衡的关系;突破单一产权的限制,大胆吸收外部资本,实现股权多元化。
6.切实转变生产经营观念,高度重视技术开发和市场开发,以持续的技术优势抢占市场制高点
企业要发展,必须依靠先进的技术和富有竞争力的产品。企业能否占领市场,关键看企业能否开发出在国内外市场上具有一定技术优势的产品。因此,民营科技企业必须将技术开发工作放在企业的中心地位。同时,在市场经济条件下,企业产品生产出来后能否实现价值,还要靠市场开发力量将产品销售出去,因而企业的生存与发展又最终取决于企业市场开发能力。企业技术开发和市场开发不是对立的,而是相互依存、相互促进的。一方面,企业技术开发必须以市场需求为出发点,根据市场开发的要求推出新产品;另一方面,企业市场开发不是一劳永逸的,而是依附于产品的技术开发水平,企业市场开发必须依靠技术开发来巩固、培育和发展。长期以来,我国企业生产经营遵循一种“橄榄型”模式,注重产品生产,忽视技术开发和市场开发。在当前我国经济已经由卖方市场向买方市场发生根本性转变的条件下,由于绝大多数产品供过于求,企业单纯追求数量扩张已经没有推动意义,因而这种“橄榄型”生产经营模式的弊端日益突出。我国民营科技企业虽然意识到这种传统企业经营模式的弊端,并开始向重视技术开发和市场营销的“哑铃型”生产经营模式转变,但其思维往往定位在“靠开发一二个产品打天下”的模式上,并未从根本上重视技术开发。1997年,我国民营科技企业技工贸总收入增长了近50%,而企业研究开发经费仅增长了10%;企业研究开发经费仅占技工贸总收入的3.89%,而国外许多高科技企业研究开发经费占其销售总额的10%以上。因此,民营科技企业应切实转变生产经营观念,花大力气投入研究开发,生产出真正具有竞争力的产品。
7.正确处理好自有技术创新与技术引进的关系,发挥技术的后发性优势,选择适合民营科技企业自身发展的技术创新方式
民营科技企业在技术创新的过程中,应该坚持“两条腿”走路。首先,企业必须立足于自主型技术创新,把握技术的源头,以避免在技术领域受制于人的局面,赢得技术竞争的主动权。同时,一个企业的技术创新能力再强大,也要受到人力、财力的限制,因此,民营科技企业必须加强技术交流与合作,有选择地引进一些具有先进性、适用性和经济性的外部技术,并在引进中创新、引进中参与、引进中消化,提高企业的自主创新能力。
针对企业自身的经营特点及人力、物力状况,民营科技企业可以选择以下几种不同的技术创新模式:
(1)自有技术创新模式。对一些经济技术实力雄厚的民营科技企业,可以利用自身的科研实力开发新产品,形成有自主知识产权的科研成果或专利技术。
(2)引进技术创新模式。对大多数民营科技企业而言,可以选择以引进技术为基点的二次开发创新模式,即在引进技术中加入自己的创新,形成一项独立的技术开发成果,进而在国内外市场中占据优势。
(3)合作开发创新模式。一是国内合作开发,二是国际合作开发。国内合作开发的机缘是研究单位在资金、试验手段、市场感应上的不足和科技型企业在技术能力上的不足,二者结合,正好可以优势互补。与国际合作开发则可以站在较高的起点上,充分发挥技术进步的后发性优势。
8.加快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园区建设,按照科技特区模式为民营科技企业营造良好的经营环境,同时,要按照“壮大扶小”的原则,培育一批民营科技龙头企业
知识经济时代,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园区融人才、知识、技术为一体,是一种集约化和高效化的社会组织形式,必然成为高新技术产业由点到面扩散的基地和先行区。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园区通过集中规范的管理,既降低了民营科技企业运作的交易成本费用,又为民营科技企业营造了良好的经营环境、治安环境和社会环境。美国硅谷是世界上第一个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园区,也是科技成果转化成产业的典范。研究表明:硅谷内的高新技术企业成功率可达60%,而一般条件下高新技术企业成功率仅为16%。按照“科技特区”的模式来建设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园区,其基本原则是“封闭式管理、开放式运营”,以较低的交易成本使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园区成为高新技术产业化的基地、对外开放的窗口、制度创新的试验田、企业发展的保护伞和培育科技实业家的学校。完善“科技特区”型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园区的硬件和软件环境,应该:(1)依托现有行政区划,在城市规划、工商、税务、项目审批、劳动人事、进出口业务等方面赋予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园区管委会以省、市一级的行政和经济管理权限。(2)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园区应利用自身相对封闭的局部环境,在企业管理体制、社会保障体制、分配体制、劳动人事体制等方面进行大胆的改革探索,形成有利于民营科技企业发展的经济环境。(3)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园区应着力建立一种“小政府、大社会”的行政管理体制,对内实行功能管理,机构精简,工作高效,注重服务;对外搞好协调,组合社会各方面的力量,衔接社区职能。(4)以“园林式的工业园区、高尚的生活社区”为建设宗旨,追求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园区生产、生活和文化三者联动发展的管理模式,大力塑造开发园区的“形象工程”。
在发展民营科技企业的过程中,必须坚持“壮大扶小”的原则。现代科技进步速度加快,市场竞争加剧,在技术市场上以下两类企业最具有生机和活力:一类是夫妻老婆店式的小型企业,以其灵活的经营机制在市场竞争中大浪淘沙,提供充足的技术储备;另一类是航空母舰级的大型企业,以其雄厚的经济技术实力占据市场鳌头。因此,在发展民营科技企业时必须坚持二元的企业组织结构战略:一方面办好民营科技企业孵化器,孵化大量的具有活力的小型民营科技企业;另一方面要择优扶强,重点培育一批在国内外有影响的大型民营科技企业和名牌产品,树立起民营科技企业的典范,带动整个民营科技企业上一个新台阶。
9.积极发挥市场主导下的政府引导作用,进一步放宽政策,鼓励和支持民营科技企业的大发展
以市场为主导的民营科技企业发展模式,并不是否定政府在民营科技企业发展中发挥的重大作用,相反是要充分发挥政府的引导作用,防止政府对民营科技企业不切实际的干预。政府可以采取以下措施引导和支持民营科技企业的发展:
(1)将民营科技企业的发展纳入科技与经济发展规划,并从中筛选一批技术含量高、市场前景好的项目列入科技计划,给予必要的财政支持。
(2)成立专门的民营科技管理服务机构,变多头管理为归口管理,改变目前民营科技企业发展中政出多门的局面,强化对民营科技企业的组织领导。
(3)实施优惠的财税政策、金融政策和贸易政策,扶植民营科技企业的发展。这些政策主要包括:继续对民营科技企业实行减免税收政策;切实解决民营科技企业研究开发费用在增值税中的抵扣问题;采取贴息担保等方式鼓励银行向民营科技企业提供贷款;以出口信贷方式支持民营科技企业开拓和占领国外市场;优先采购民族高科技企业的产品等。
(4)发挥政府的信息优势和协调作用,积极推动民营科技企业与高校和科研院所间的产学研合作。
(5)对民营科技企业的发展进行全面跟踪调查和研究,引导民营科技企业的健康、持续发展。
10.加强民营科技企业服务体系建设,保护民营企业家的合法权益,为民营科技企业营造良好的外部环境
要大力发展民营科技企业,必须下大力气解决好企业的外部环境问题,为民营科技企业提供一个公平竞争的市场条件。营造民营科技企业发展的外部环境,应着眼于综合治理,优化其政策环境、经营环境、治安环境、舆论环境、服务环境等。
(1)着眼于公平竞争,进一步优化政策环境。按照“三个有利于”的标准,要针对影响民营科技企业发展的突出问题制定相应政策,切实解决民营科技企业征用土地、项目审批、出口经营权、用水用电、招干招工、职称评定、筹资融资、嫁接国有经济等方面的问题。
(2)以治理“三乱”为重点,进一步优化经营环境。“三乱”现象严重,费大于税,是民营科技企业反映的最突出问题。“三乱”既加重了企业负担,制约了企业发展,又滋长了腐败现象,必须引起高度重视。治理“三乱”,首先要坚决清理收费项目,坚决取消不合理、不合法的收费项目;其次要坚决规范收费方法和行为,坚决查处“三乱”行为。
(3)以保护合法权益为重点,进一步优化治安环境。一个稳定的社会治安环境是民营科技企业发展的基本前提,否则,民营科技企业就没有安全感,不敢扩大经营规模。因此,必须加强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坚决打击对民营科技企业打劫哄抢、干扰破坏等不法行为,保护民营科技企业家的合法的私人财产,为民营科技企业的发展保驾护航。
(4)以教育引导为重点,进一步优化舆论环境。正确的舆论导向,可以激发广大群众发展民营科技的热情和积极性,可以促进民营科技企业的发展和提高。一是用正确的舆论引导人们思想观念大转变,消除社会对民营科技企业的偏见。二是用正确的舆论促进民营科技企业健康发展,通过宣传民营科技企业发展中涌现出来的先进人物和先进事迹,树立起民营科技企业的形象。三是充分发挥舆论监督和保障作用,多反映民营科技企业的呼声与意见。
(5)以强化部门配合为重点,进一步优化服务环境。民营科技企业的发展涉及方方面面,需要各部门的协调配合。各级政府部门应树立管理就是服务的观念,本着“先活后管、先予后取”的原则,全面提高服务质量、服务水平和服务效率。同时,还要利用商会、行业协会等中介组织民间性、服务性、自律性的特点,让它们在信息交流、生产协作、人才培训等方面为民营科技企业发展提供社会支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