论汉语兼语式的推导,本文主要内容关键词为:汉语论文,兼语式论文,此文献不代表本站观点,内容供学术参考,文章仅供参考阅读下载。
1.引言
在汉语结构中,N既是前动词的宾语,又是后动词的主语,故被称为“兼语”成分。含有这种兼语成分的结构被称为兼语式(或兼语句)。这种结构,刘复早在20世纪初就已注意到,并称之为“兼格”[1]。黎锦熙[2]通过英、汉对比,把兼语式后动词作为前动词的宾语补足语来处理。王力[1]首先提出应把该结构当作汉语的一种特殊句式看待,并和连动式一起称为“递系式”。中国社科院语言所研究语法小组将其命名为“兼语式”后,这种结构作为一种特殊的汉语句式受到重视[3]①。然而,对于“兼语式”的内部句法结构,传统语法学家没有作出统一的解释。生成语法学家多用“空语类”的概念进行探讨。有些学者认为N是前动词的宾语(域内论元),后动词应有自己的空主语。Huang[4]提出汉语不定式的空主语是PRO,此后大多学者便把兼语式中的空主语视为PRO。但是,关于PRO的控制理论本身存在一些缺陷,能否用来分析汉语兼语式还是一个问题。
本文在最简方案框架下,根据Boeckx & Hornstein[5]提出的“控制的移位理论”(movement theory of control)和Chomsky[6;7]提出的“移位的拷贝理论”(copy theory of movement),提出“拷贝移位分析”,探讨汉语兼语式的推导,以期解决兼语成分的双重语法功能问题。我们认为,兼语成分N在后动词短语V的主语位置合并(merge),充当施事题元角色。由于V没有形成语段(phase)②,N可以被前动词的题元特征吸引。于是N的拷贝在V的宾语位置合并,充当受事题元角色。当句子的推导式移交到语音部分之后,语链上的最高拷贝以宾格形式被拼读,形成兼语现象。下面先对兼语式作简单的定义和分类,再对其研究文献作简单回顾,然后提出我们的“拷贝移位分析”。
2.兼语式的定义与分类
2.1 兼语式的定义
吕叔湘[8:24]指出:兼语句的谓语“由一前一后两个动词中间夹着一个名词组成”。关于兼语式的范围,一直众说纷纭。有些学者提倡扩大兼语式的范围;而有些学者否认兼语式的独特语法地位,建议把它纳入其它句型结构。王力[9]追述了汉语兼语式的发展史,此后,大多数学者认为应该将其作为一种特殊句式来研究,但要对其范围做一个明确的限定。
吕叔湘[8]根据前动词的意义,把兼语式分为三大类:含有使令意义的二价动词;表示“赞许”或“责怪”的二价动词和表示“给予”的三价动词。吴启主[10]进一步扩大了兼语式的范围,把使令类(“使、让、叫”)、交接类(如“妈妈曾经讲给我一个故事听”)、情意类(如“多谢你提醒了我”)、称说类(如“他说你是傻子”),以及“有”字句和“是”字句等,都包括了进来。
本文把前动词的意义限制在致使意义范围内,借鉴邢欣[11]把兼语式定义如下:
(1)兼语式为结构。
其中是具有致使意义的二价动词,兼语成分N与V和V题元相关(语义上,N既是前动词V的域内论元,又是后动词V的域外论元)。
根据(1),“有”字句、“是”字句以及含有称说类动词(称、叫、说等)和情感类动词(喜欢、表扬、责怪等)的句子不在本文讨论范围之内。
2.2 兼语式的分类
本文从动词的意义和动词的配价两方面对兼语式作简单分类。
根据的词汇意义,兼语式分为以下四类:
(2)a.致使类:使、让、叫,以及要、逼、强迫、催、赶等。
b.请求类:请求、要求、恳求、乞求、命令等。
c.劝说类:鼓励、支持、煽动、劝、说服等。
d.派遣类:派、雇、聘、(邀)请等。
根据的配价,兼语式分为以下四类(例句中用斜体表示):
(3)a.非宾格类:如,我叫他来。
b.作格类:如,我逗他笑。
c.二价类:如,妈妈逼我看书。
d.三价类:如,我托朋友给了小红一本书。
3.兼语式研究回顾
3.1 PRO分析法
关于兼语成分N的双重语法功能,汉语语法界观点不一。一些学者认为N是的宾语;而另一些学者把N看做的主语(详见[14])。
生成语法认为,兼语现象违反了题元准则(Theta Criterion)。邢欣[11]应用管约论中的空语类概念③来解决这个问题。根据汉语不定式的空主语是PRO的观点[4],她认为兼语成分N是前动词的宾语,充当受事题元角色;而后动词应该有一个空主语,即PRO承担施事题元角色。成镇权[15;16]认为,把兼语式视为控制结构(control model)④比视为例外授格结构(Exceptional Case Marking,ECM)更能解决其赋格问题和题元角色实现问题。还有一些学者把它作两类处理:例如,杨大然[17]分为控制结构和ECM结构;胡波和文卫平[18]则分为控制结构和提升结构(raising construction)。总之,PRO分析法把兼语式作为控制结构,这是生成语法界的主流做法。
3.2 “PRO分析法”质疑
然而,PRO分析法说服力并不强。首先,PRO概念本身存在理论构建上的缺陷。PRO具有[+anaphofic,+pronominal]特征。根据约束理论,[+anaphoric]特征要求它在管辖域内必须受约束(遵循第一条约束原则);[+ pronominal]特征又要求它不受约束(遵循第二条约束原则)。为解决这个矛盾,Chomsky[6]提出PRO定理:PRO不得受到管辖。由于赋格必须在管辖关系下进行,PRO只能出现在无格位置,与显性名词呈互补性分布。但是,例外授格动词是这种互补性分布无法解释的。而且,根据可见性条件(Visibility Condition)⑤,无格的PRO不能承担题元角色。Chomsky[6]又提出空格(null Case)、空一致(null agreement)等概念来解决这个问题。然而,空格是否与标准格(standard Case)具有一样的特性还值得商榷。Uriagerika(引自[21])认为它太特别(ad hoc),很难与现有的理论兼容。
此外,难以对PRO进行解释。PRO有时必须依赖控制关系(PRO与先行语同指)才能得到解释;有时又不需要先行语,可以任意指称。这种解释上的不一致性使我们很难找到它的语义有解特征⑥。此外,四大空语类中,唯独PRO没有对应的显性名词形式,它的存在也让人质疑。鉴于控制关系和PRO先行语的复杂性,一些学者认为有必要对PRO做具体细分[24]。在深层结构被取消的最简方案框架下,建立在管辖关系基础上的PRO以及控制结构失去了最简原始性(minimalist primitive)[30]。
所以,用PRO来分析汉语兼语式必然遇到困难。黄衍[25]、徐烈炯[26]和饶萍[27]均认为PRO分析法不适合汉语,因为此分析的前提条件是汉语存在有定(finiteness)和无定(nonfiniteness)之分;而这个问题在汉语语法界尚无定论。鉴于此,本文尝试提出一种新的分析——“拷贝移位分析”。
4.兼语式的“拷贝移位分析”
本文提出兼语式的“拷贝移位分析”。该分析基于Boeckx & Hornstein[5]的“控制的移位理论”和Chomsky[6;7]的“移位的拷贝理论”。下面先简介这两种理论的主要思想,然后提出我们的“名词拷贝承担题元角色假设”,并对兼语式的推导进行讨论。
4.1 控制的移位理论
Hornstein & Lightfoot[28]发现,强制控制PRO出现的位置都是被先行语局部成分统治的位置,其特性与NP语迹十分相似。Hornstein[30:79]在Williams[29]对控制结构进行两分(即强制控制和非强制控制)的基础上提出了英语控制结构的移位分析,认为强制控制PRO完全可以被NP语迹取代,具体假设如下:
(4)a.题元角色是动词的特征。
b.利己(Greed)原则是利他性的自身利益原则(enlightened self-interest)。
c.一个D/NP通过核查与它合并的动词短语或谓语短语的题元特征而获得一个题元角色。
d.一个语链拥有的题元角色数量无上限。
e.允许侧移位⑦。
Boeckx & Hornstein[5]认为,题元特征与其它特征之间没有本质上的不同。一个名词短语可以参与多重一致关系,也可参与多重题元关系。López[31]提出,论元以合并的方式得到题元角色的过程中,必然涉及特征核查;因此,动词的核查域可以与题元角色实现的范围一致。
Boeckx & Hornstein[5]进一步论述了控制的移位理论允许向题元位置移位的观点,移位的动机是动词的题元特征。López[3]也论证了动词的题元特征可以促使名词短语进行内合并(internal merge)的观点(详见[32])。事实上,论元位置通常与题元位置一致。论元移位过程中无法避免向题元位置移动。但是,鉴于这种移位与题元准则的冲突,Chomsky(引自[33:29])假设:被移动的成分不能承担题元角色。但是,[34]认为,既然所有论元都可以形成语链,题元角色应该能够成为一个语链的连接点。链首成分不能承担题元角色的观点不符合经济原则,迫不得已原则无法阻止名词向题元位置移动。链首位置既可以是核查一致性特征(也称ψ特征,包括人称、性、数等)的位置,又可以是赋予题元角色的位置。谓语带着题元特征进入句法运算后,显性名词短语和其隐性的形式都可能成为题元角色的承担者[30]。
然而,一个名词短语先后两次得到题元角色会不会违反题元准则?移位的拷贝理论可以提供更好的解释。
4.2 移位的拷贝理论
Chomsky[6;7]提出移位的拷贝理论,将所有句法操作都回归为合并。移位(move)的操作分为复制(copy)和合并两个步骤。合并是普遍的,复制是偶然的(contingent)。复制操作的发生必须以语义无解特征为动机。Hornstein & Nunes[35]认为“核查题元特征”可以成为复制的动机⑧。复制操作完成之后,语链上的最高拷贝被拼读,其它拷贝通常被删除。但拷贝不同于语迹,它具有与原词项(the original)完全相同(non-distinctive)的特征集(feature composite)。因此,拷贝和原词项具有同样的句法地位和语义内容(如:一致性特征,参见[31]),常会出现多个拷贝被拼读的情况。
4.3“名词拷贝承担题元角色假设”
鉴于名词拷贝和原词项之间的无差异性(non-distinctiveness),我们提出“名词拷贝假设”(见(5)),和“修正的题元准则”(见(6)):
(5)名词拷贝承担题元角色假设:
名词拷贝可以独立承担题元角色。
(6)每个论元或其拷贝可充当一个题元角色,每个题元角色可分派给一个论元或其拷贝,当且仅当
i)动词的题元结构没有饱和,而且
ii)论元或其拷贝在题元位置合并(内合并或外合并)。
名词拷贝概念及其承担题元角色的假设可扩大题元准则的解释范围⑨,取消PRO、空格等冗余概念及GB框架下的控制模块,体现了最简方案框架下的经济原则。
现举例说明兼语式中存在名词拷贝。根据4.2节,多个拷贝可在语音部分实现拼读,如(7)。
(7)[37:14]
(7a)中,后动词“(不要)买”的主语为空语类()。(7b)中出现了副词性成分“如果没有人买这本书”,后动词的主语位置允许与兼语成分“张三”同指的代词“他”出现。本文认为,这是兼语成分“张三”的拷贝在一定环境下被拼读的情况⑩。
再如,在古汉语的“使”字结构中,代词“之”(11)可以出现在动词“使”字后面。
(8)上贤使之为三公,次贤使之为诸侯,下贤使之为大夫。
(《荀子·君道》,引自[38:18])
例(8)三个分句中的代词“之”分别与处于句首的名词短语“上贤”,“次贤”和“下贤”同指。这些名词短语是谓语动词“使”的逻辑宾语;而宾语位置上的代词“之”很可能是这些成分的拷贝在移位后的拼读形式。
4.4 兼语式的推导
根据上面三节介绍的理论观点,本节探讨汉语兼语式的推导问题。鉴于兼语式由V和V两个主谓结构嵌套而成,要讨论其推导,必须首先确定V最终投射而成的是一个什么结构——TP还是CP,或者更准确的说,是不是一个语段。
4.4.1 V:语段否?
根据语段理论[6],语段主要有v*P和CP。具有外论元的动词短语生成v*P语段,外论元缺失的动词短语生成非语段的vP;v*P和vP都能够与T合并。T分为和,前者一致性特征完整,可以给名词短语赋予主格,并进一步与C合并生成更大的CP语段;而后者一致性特征不完整(无“数”Number特征),无法给名词短语赋主格(12),也不能生成CP语段。语段在语义和语音方面是连贯而独立的。语义上,v*P和CP是具有命题性的结构;语音上,v*P和CP可以和其它成分分离[40;41;23]。一般认为,英语中的时态句和控制类不定式生成P,进而生成CP语段;ECM结构和提升结构生成P,不能形成CP语段。
虽然很难在汉语中直接找到与P和P对应的结构,但完全可能通过句法特性来判断一个结构是否形成语段。根据界面条件(interface condition)[41],语段生成之后,受其中心语成分统治的域内成分补语(complement)被移交到语音部分和语义部分处理,因而对外部探针来说是不可视的(invisible)[39:242],因此,没有任何成分可以从语段内部移动出来(语段不可穿透条件phase impenetrate condition,简称PIC(13))。然而,该限制对P无效:论元移位可以跨越P进行[39:258]。
据此,本文采用提取法(extraction)和插入法(insertion)判断后动词短语是否形成语段。
提取法包括对后动词状语的提取和后附结构N+V的提取。首先看后动词状语的提取。比较(9)、(10)中的兼语式和(11)、(12)中的主谓宾语句。
(9) a.张三请李四星期天吃饭。
b.星期天,张三请李四吃饭。
(10)a.张三请李四在北京吃饭。
b.在北京,张三请李四吃饭。
(11)a.张三听说李四星期天结婚了。
b.*星期天,张三听说李四结婚了。
(12)a.张三听说李四在北京结婚了。
b.*在北京,张三听说李四结婚了。
尽管(11b)、(12b)合乎语法,但(11b)与(11a)之间,(12b)与(12a)之间的意义大不相同:(b)句无法转化为(a)句((11b)表示“听说”这个动作发生在“星期天”,而(11a)表示“结婚”这个事件发生在“星期天”;这样的差别同样存在于(12b)和(12a)之间)。相比之下,(9a)和(9b)之间,(10a)和(10b)之间意义上差别不大((9b)表达“吃饭”这个事件发生在“星期天”,意义与(9a)相似;(10b)表达“吃饭”这个事件发生在“北京”,意义与(10a)相似)。据此,本文推断,主谓宾语句(11a)、(12a)的V生成了句法表现独立的CP语段,故V状语“星期天”和“在北京”的提取被阻止(语段的域内成分被移交后不能从语段内部移动出来);而(9a)、(10a)中,由于兼语式的V“吃饭”没有形成CP语段,其前的状语可以被提取到句首。
再看整个后附结构N+V的提取。比较(13a,b)发现,兼语式(13a)不允许后附结构“我看书”被提取,而主谓宾语句(13b)没有这样的限制。
(13)a.*我看书,妈妈逼。
b.王教授病了,我听说。
据此,本文认为后附结构(N+V)生成的不是CP语段,而是P。因为P不形成语段,它不是一个完整、独立的运算单元,没有独立的句法表现,所以不能作为一个整体结构被提取。
此外,插入法也可以鉴别汉语的语段。
(14)a.妈妈逼我星期天看书。
b.妈妈星期天逼我看书。
c.*妈妈逼星期天我看书。
(15)a.张三听说李四星期天结婚了。
b.张三星期天听说李四结婚了。
c.张三听说星期天李四结婚了。
对比发现,在兼语式(14)和主谓宾语句(15)中,无论时间副词短语“星期天”出现在后动词前((14a),(15a))还是前动词前((14b),(15b)),句子均合法;但当该短语出现在前动词后时,情形就不同了:(15c)合法而(14c)不合法((14c)的前动词与N之间不允许插入状语成分)。我们推断,这是因为(14)中的后动词生成的不是P,而是P;后者无法与C合并进而生成CP语段,也就没有[Spec,CP]位置供副词短语插入。
基于以上分析,本文提出关于表层结构为的汉语结构中V语段形成的假设:
(16)后动词短语V生成P,因而不
形成语段,当且仅当:
(i)V的状语可以被提取到句首;
(ii)后附结构N+V无法被提取到句首;
(iii)无法在V与N之间插入状语。
否则,V生成P,进而生成CP语段。
根据(9)、(10)、(13a)和(14)中兼语式的句法表现可以判定,兼语式的后动词V生成P,不能形成CP语段。
4.4.2 兼语式的推导运算
最简方案框架下,句子以语段为单位合并生成。根据特征核查理论[22:115;23],动词从词库中选择与之特征匹配的名词短语,以两两合并的方式进入句法运算。根据生物语言学的观点,语言机制受生物学因素(如工作记忆)的制约;为减轻句法运算的负担,在合并顺序上,结构复杂的成分通常优先于结构简单的成分(“复杂成分优先合并原则”)[42:16]。由于充当状语或补语的成分以介词短语居多,比作为内论元的简单名词短语结构复杂,先在动词的[Comp,V]位置合并状语或补语,再在[Spec,V]位置合并内论元(14)。
对兼语式而言,兼语成分N首先在的域外论元位置[Spec,v*P]合并,承担施事角色(见(17)中的斜体N)。但根据我们的语感,N具有双重语法身份。这是为什么?我们认为,这是因为N分别参与了前后两个动词短语的推导运算。如上节所述,兼语式的后动词短语V生成P。的EPP特征吸引N,在[Spec,P]位置合并,却无法给它赋予主格(见(17))。于是,该N处于活动状态,可以继续参与句法推导运算。如(17)所示,该N被上层探针探测到后,复制一个拷贝,移到[Spec,V]位置,由于题元角色的要求在那里获得宾格(参看(7)及(8)中的宾格代词“之”)。
下面以“妈妈逼我在家看书”为例,演示兼语式的具体推导过程。如(18a)所示,首先,地点状语“在家”在[Comp,V]位置与合并;DP“书”在[Spec,V]位置合并,并与“看”进行特征核查,得到宾格,承担的受事题元角色。接着,V与轻动词v合并,“看”复制一个拷贝到v处;DP“我”在[Spec2,v*P]位置合并,形成语段v*P;DP“我”承担的施事题元角色。此时,状语“在家”提升到[Specl,v*P]位置(15)。然后,语段v*P与合并;受的EPP特征的吸引,处于语段v*P边际的DP“我”复制一个拷贝在[Spec,P]位置合并,完成了P的生成。(18a)中,括号内的成分表示留在原位上的拷贝,与提升合并的拷贝形成语链;在语段句法操作完成后进行拼读时,括号内的成分往往没有语音实现(见下文)。
由于不具备完整的一致性特征,(18a)中处于[Spec,P]位置的DP“我”的拷贝目前还无法从T处得到主格,因而仍处于活动状态,可以继续参与后面的句法操作。如(18b)所示,该接着与“逼”合并。还未获得格的DP“我”的拷贝在上层探针的探测和吸引下提升到[Spec,V位置;根据(4),应题元角色的要求,DP“我”的拷贝充当其受事题元角色,并在特征核查后得到宾格。接着,“逼”复制一个拷贝到轻动词v处,承担施事题元角色的DP“妈妈”在[Spec,v*P]位置合并;v*P又与合并。受的EPP特征的吸引,DP“妈妈”的拷贝在[Spec,P]位置合并,被赋予主格。最后,P与C合并,生成一个具有陈述语气的CP。在语段CP被移交到语音部分后,语链上的最高拷贝得到拼读,生成“妈妈逼我在家看书”。
5.结论
本文探讨了汉语兼语式的推导,重点解决兼语成分的双重句法功能问题。我们认为,用拷贝移位法比用PRO分析法能更合理地解决推导过程中的题元角色实现问题和赋格问题。对于推导过程涉及的基本操作单位——语段,本文提出了一些判断方法,更多的检测方法还有待进一步研究。另外,我们提出了“名词拷贝承担题元角色假设”,并对标准的题元准则进行了修正。
注释:
①丁声树、吕叔湘和李荣提出,有一类句子结构形式上很像主谓结构做宾语的句子,但是前面的动词和后面的名词之间不能停顿,也不能插入副词或副词性的修饰语。
②具体论述见4.4.1节。
③管辖与约束理论提出四大空语类:NP语迹,PRO,pro和wh语迹。
④具有PRO的结构称为控制结构。
⑤名词短语必须有格才能得到题元角色[19;20:134]。
⑥具体指ψ特征(也称一致性特征,涉及性、数、人称等方面)。特征核查理论(the feature checking theory)提出,参与句法运算的词项的特征,有些是进入推导之前就有的(语义有解特征interpretable features),而有些(语义无解特征uninterpretable features)则需要在狭义句法(narrow syntax)推导中赋值,并在语段移交(transfer)时被删除[22:116]。普遍认为,名词性成分的ψ特征语义有解;功能语类v,T和C的ψ特征语义无解。如果词项在语段被移交的时候还有未被赋值的语义无解特征,整个推导就会崩溃。特征赋值的前提条件是探针(probe)与目标(goal)建立一致性关系,通常遵循最短距离原则(Minimal Distance Principle)。能够充当探针和目标的词项必须处于活动状态(active),即具有语义无解特征[22:115;23]。
⑦术语翻译参照李京廉、朱玉山[24]。
⑧驱动复制操作的特征颇具争议。Bowers[36]反对把题元角色看作句法特征,认为移位的动机是c-selection特征而非题元特征。然而,Hornstein[30]认为,应该对特征和特征值加以区分,题元值与句法不相关,但题元角色在狭义句法中确实起作用。本文采用后者的观点。
⑨本文讨论的移位涉及两个以上动词,产生两个以上A语链。这种现象是标准的题元准则无法预测和解释的。从理论上讲,如果句法操作允许多个动词同时参与运算,一个名词短语在一条语链中获得一个题元角色,同时在另一条语链中获得另外一个题元角色没有违反题元准则。这种操作在最简方案框架下的动态生成模式中是完全可能的。
⑩当然,此句不是唯一的说法,代词“他”省略之后句子同样合法。本文只讨论后动词主语位置可以出现代词“他”的情况。感谢匿名审稿人提出的宝贵建议。
(11)由于代词“之”只出现在动词后面,也被称为宾格代词。
(12)根据完整性条件(completeness condition),只有当目标和探针的所有语义无解特征被赋值后,两者才能建立一致关系。与功能语类建立一致关系是名词短语被赋格的前提条件。因此,一致性特征不完整的无法给其标示语位置的名词短语赋主格(详见[39])。
(13)语段不可穿透条件PIC是指一个语段内的操作完成之后,语段中心语的语域(语段中心语及其补语)被移交。移交后,中心语的语域不能被下一个语段的探针探测到,因此不能再参与下一个语段的运算(参见何晓炜[42:20])。
(14)对于及物动词内论元的生成位置,生成语法界有不同观点。本文采用Keyser & Roaper(1992); Dowty (1982); Jaeobson(1983,1987); Bowers(1983,1987,1989,1993);Larson(1988); Hale & Keyser(2004)等人的观点,认为宾语(域内论元)在动词的标示语[Spec,VP]位置合并;而[Comp,VP]位置是状语或补足语等非核心论元合并的位置(参见[43])。
(15)由于中心语的内标示语位置通常是论元合并的位置,提升的成分通常在外标示语位置合并。状语的具体提升位置因其修饰范围变化而不同。如果状语仅修饰动词,提升到VP的外标示语位置;如果状语的语义指向还包括了主语,则提升到v*P的标示语位置。详细讨论略(参见[3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