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政哲学的“问题域”_哲学论文

行政哲学的“问题域”_哲学论文

行政哲学的“问题域”,本文主要内容关键词为:哲学论文,行政论文,此文献不代表本站观点,内容供学术参考,文章仅供参考阅读下载。

行政哲学是哲学的一种存在样式,是一种特殊哲学。行政哲学之所以为行政哲学,就在于它既不同于一般哲学,也不同于作为具体科学的行政学。在这三者之中,行政哲学能否具有自己相对独立的学科地位,关键在于能否从哲学视野中确定自己独特的“问题域”,这个问题域决定了行政哲学独特的研究对象、研究内容和研究使命。而要寻觅这个独特的问题域,又要首先取决于对哲学的问题域和行政学的问题域的规定。后两者的不同界定和解答会直接导出不同的行政哲学问题域,以说明行政哲学“能否可能”“何以可能”以及“可能什么”。

事实上,哲学界对于什么是哲学以及哲学研究的对象一直是见仁见智,争论不休。但从哲学演变的总体而言,所谓哲学的问题域应主要包括三个大方面。一是世界的终极本质与世界发展的最一般规律是什么?即所谓本体论问题。这是从研究对象的范围和研究内容的层次来定位哲学问题。在这个问题上,哲学所研究的直接对象是整个世界,包括自然界、人类社会和人类思维;哲学所要追问的内容是世界最一般的规律,运用的也是最一般的概念;哲学所表现出来的是一种追本溯源或穷根究底的思维方式。二是人们是怎样认识世界的?即所谓认识论或认识方法论问题。这是从认识的逻辑方法而不是认识的具体内容来规定的哲学问题。在这个问题上,哲学面对的直接对象应是人们已经取得的认识成果,即科学理论、科学知识等,哲学是对这些认识成果进行某种再认识,即黑格尔所说的哲学是对认识之认识,是认识之后的认识。正是从这个意义上说,哲学是一门反思的学问,哲学的本质是一种思维方式。但哲学反思的内容并不是针对已有认识的内容本身,而是借助于认识的内容探究怎样认识的方法,即从方法论上审视与检讨已有认识的科学性、逻辑性与合理性,追问与阐释认识的前提、认识的结构、认识的过程、认识的本质和认识发展的规律,从而为我们的认识进一步创新与发展奠定方法论基础。三是人们为什么要认识世界和改造世界?即所谓的价值论或意义论问题。科学回答的仅仅是工具理性思维问题,哲学则还要回答价值理性思维问题。在这个问题上,哲学所指向的直接对象是现实的人以及人与世界(包括人与自然、人与人、人与自身)的关系,在探究人的本质特征的基础上,追问人在世界上为什么应该这样生活而不是那样生活。即哲学不是简单地描述世界对人有着什么样的价值或意义,而是着眼于解读与回答什么是、是不是以及为什么说是有价值的或有意义的,从而帮助我们确定生活的合理目标和方向。

上述三个哲学问题实质上也是从三个不同的视角为哲学定位。但必须说明的是,并不是要求同时回答这三个哲学问题,才能属于哲学的范畴,只要回答其中任何一种问题都属于哲学的内容,上述三个问题是哲学学科的任务。而通常的哲学原理教科书往往都是同时从上述三个角度来综合考察,形成实质上研究对象范围最大,研究内容适应范围最广,研究内容层次最高的最一般哲学范畴和哲学原理。

应该承认,学界对行政学的问题域认同程度要比上述的哲学高得多,但也不是完全一致。一般认为,行政学是研究人们行政活动的本质和行政活动的规律的,它研究的直接对象是人们现实的行政活动及其活动的结果,它所探讨的是行政活动的理论、方法、模式、技术和工艺,是人们如何有效地开展行政活动,以提高行政活动效率等。但我认为有一点值得补充与强调,即行政学面对的直接对象(不是最终对象)也不应仅仅指人们客观的行政活动本身,从一定意义上说,还应涵盖行政认识,而且大量是已有的行政认识。因为行政学中的内容不是一开始就已经完全成熟,而是一个不断发展、与时俱进的过程。从行政学的产生来看,作为具体科学的行政学也是对其产生之前的行政思想、行政理论或行政学说等更为完整、更为系统从而科学化了的思想、理论或学说。必须重申的是,这种对行政认识的再认识,不是要从作为哲学的认识论上反思和揭示行政认识的认识方法和认识规律,而是对行政认识的具体内容本身作进一步的完善和提升。这一点也是行政学问题与哲学问题的一个重要细微区别。总之,概括地说,行政学的问题域应该主要包括两个方面:一是指行政是什么,即追问行政活动的内容、行政体系的构成以及行政的本质和行政的规律等;二是怎么样开展现实的行政活动,即探讨行政实践(不是行政认识)的具体方法和技术等。

可见,上述的哲学问题域与行政学的问题域有着比较明确的划界。从第一个哲学问题来看,哲学的研究对象是整个世界,揭示的内容是事物最一般的规律。而行政学的对象仅仅是人类社会领域中的一个相当特定的方面,反映的内容也是非常特殊的规律。研究的对象范围与研究内容的层次显然不同。从哲学的第二和第三个问题来说,哲学有着行政学不具有的特定问题域,当然,行政学也有着哲学不具有的特定问题域,如上述行政学的第二个问题。但这种区别有相对的一面,对哲学问题域的回答也内在地包含在行政学的有关内容之中,但行政学直接陈述的内容不应是哲学的内容,哲学的内容只能“无形的”“隐性的”存在于行政学内容之中。哲学的观点、哲学的思想和哲学的方法只是作为行政学研究的理论前提预设和内在逻辑结构而发挥作用,这也是哲学真正的价值和魅力所在。但遗憾的是,人们一直自觉不自觉地以行政学之名讨论和研究哲学(更准确地说是行政哲学)问题域中的内容,特别是认识方法论和价值论方面的问题。有的学者坚持认为行政哲学也是行政学中的应有内容,是行政学中最基础的理论部分,这样一来不仅会导致否定行政哲学有别于行政学独特的问题域,而且也会否定作为一般哲学的独特的问题域。从而在实质上也取消了行政哲学何以可能这一问题的本身。

行文至此,我们就不妨解答行政哲学能否可能以及何以可能这一主题。准确地说,行政哲学并不是介于哲学与行政学之间的一门学科,它不能被认作既是哲学又是行政学或者既不是哲学也不是行政学。因为行政哲学应该是介于一般哲学与行政学之间的一门学科,它既不是一般哲学也不是行政学,但它还是哲学,不过是一种特殊的哲学即部门哲学或应用哲学。所以判定行政哲学何以可能,就必须放在哲学的问题域中来看行政哲学能否具有既不同于一般哲学又不同于行政学的独特问题域。

从上述的哲学第一个问题来看,如果将行政哲学定位于运用一般哲学原理分析与揭示行政领域中的特殊规律,那么这正是作为具体科学的行政学所研究的内容和任务。如果将行政哲学定位于归纳和概括行政领域所体现出来的世界最一般的规律,那么这又正是一般哲学的内容和使命。实质上,第一个问题域中的哲学问题只能是指一般哲学问题。如果仅仅处在这个哲学问题中,由于作为部门哲学的行政哲学所面对的直接对象不可能是整个世界,因而所谓行政哲学就根本不具有哲学的资格,也就无以可能。而且,在哲学第一个问题的视野中,一般哲学与行政学直接形成了一般与特殊的关系,而作为一种哲学的行政哲学也无必要。在关于行政哲学的讨论中,不乏有人认为,行政哲学研究的是整个行政活动的普遍本质和一般规律,或者说,行政哲学所要解决的问题是那些所有行政学的分支学科面对的共同问题,而不是某一具体的行政学分支学科所独有的特殊问题。[1]事实上,这种仅仅以研究对象范围和研究层次不同来充当哲学问题的依据是根本行不通的。因为,如上所述,这里的所谓行政哲学并没有哲学的品质和资格,而且,对行政活动的普遍本质和一般规律有成效有意义的研究只能属于行政科学研究范围,是理论行政学的研究对象。[2]也许还有人会说,行政哲学研究也是面对整个世界,或在一个宏观视野中研究人们行政活动领域和非行政活动领域之间的关系。但我认为,这里若研究的是最一般的关系,那正是一般哲学的任务;若研究的是具体内容的关系,则是作为具体科学的行政生态学或行政社会学的内容。

但是,从上述哲学的第二和第三个问题来看,哲学研究的对象并不一定是整个世界,研究的内容也不一定是整个世界最一般的规律,所以,行政哲学即可定位在运用上述的一般哲学的认识论和一般哲学的价值论来研究行政领域中特殊认识论问题和特殊的价值论问题。这也就构成了行政哲学独特的“问题域”,从而使行政哲学得以可能。因为一般哲学的认识论和价值论是研究适应所有领域和方面的最一般的认识论和最一般的价值论问题;而行政学则对它们没有发言权,即不能回答这两个问题域中的问题,否则行政学就变成了一种行政哲学。换言之,在这两个哲学问题的视野中,一般哲学与行政哲学是一般与特殊的关系;但一般哲学与行政学、行政哲学与行政学均不是所谓一般与特殊的关系,因为它们研究的内容不在同样的问题域中。换言之,在这里,我们区别一般哲学与行政哲学的根据是它们研究内容的适用范围和层次高低;而区分一般哲学以及行政哲学与行政学的根据在于研究的问题是否是认识论和价值论问题。如果我们将这里的两种不同的“根据”混为一谈,认为行政哲学与行政学的区分是在于二者研究内容的适用范围和层次高低的不同,而不是研究问题的不同,即认定行政哲学是研究所谓行政活动中一般的认识论和价值论问题,而行政学是研究比行政哲学相对更加特殊的认识论和价值论问题,那么在实质上是回避了上述的哲学第二和第三个问题而又回到了哲学第一个问题的讨论域之中。而在第一个哲学问题视野中,如前所述,这种间接地仅仅以研究内容适用范围和层次高低来界定行政哲学只能说明行政哲学无以可能。只有解决了行政哲学可以可能,才能有效地论证和说明行政哲学可能什么的问题。

根据我们以上的见解,行政哲学研究的主要内容应表现为行政科学认识论和行政活动价值论。前者着重评价与建构行政科学认识特有方法的逻辑系统,包括行政科学认识的出发点、行政科学认识的具体过程、行政科学认识的具体思维方法以及行政科学认识发展的模式和规律等。这些都将有利于推动行政科学学科体系框架的建构与完善。后者主要探究与研究行政活动中的人性特点,包括作为行政主体和行政客体的不同人性特点;行政活动中的价值意义,包括作为行政主体和行政客体的价值取向等。当前关于责任政府、效率政府、信用政府、廉明政府、服务型政府等话题讨论,实质上也是对什么是、是不是以及为什么说是有行政价值或行政意义的追问和解答,这些都是作为行政科学的理论前提预设或理论出发点而存在,它们都是行政哲学中应有的研究对象和研究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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