从党内民主发展到人民民主_政治论文

从党内民主发展到人民民主_政治论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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党内民主是中国共产党建党以来一直坚持的原则和主张,为什么今天我们谈发展党内民主还需要思想解放?因为发展党内民主在今天已经不是一个政党内部的问题和一般的党建问题。发展和扩大党内民主的最终目的已经不仅仅是在中国共产党内部建立民主的工作机制,坚持党员主体地位,普遍增强党内民主意识,保证党员的权利,营造民主政治生活的氛围等,而是要通过发展和扩大党内民主,示范和带动人民民主,达到最终推进整个国家人民民主的建设的战略目标。由此,发展党内民主就从一个原则和目标本身,同时也成为了一个途径和手段,党内民主在这里实际上可以看做是党的民主。这是一个很大的战略变化,如果没有思想解放作前提,就不能从示范和带动人民民主,最终推进整个国家人民民主的建设和完善的战略高度来看待和实践党内民主的推进。按照思想解放的要求和思路,将发展党内民主、示范和带动人民民主作为推进国家人民民主战略的基本路径选择,需要在理论上重新强调和认识一些问题。

一、从民主政治发展的高度认识通过扩大党内民主、示范和带动人民民主,推进国家民主政治建设的战略选择

1、30年来中国民主政治建设的路径选择及其实践

无论经济体制还是政治体制,改革都不是目的本身。中国政治体制改革的主要目标是建立和发展社会主义民主政治,实现完善的成熟的人民民主。自从1978年中国共产党决心实行改革开放以来,在大刀阔斧进行经济改革的同时,中国的政治体制改革也在有张有弛、时徐时疾地进行着。到中国共产党“十七大”召开时,已经取得了很大成就,为进一步的理论创新提供了比较充分的经验和素材。在过去三十年的改革开放过程中,中国共产党几代领导集体和各级党的组织以及理论界和学术界都有过许多有益的探索和实践,提出了中国实现政治民主的各种选择模式和实现渠道,在社会主义政治体制改革的实践中,各种的实践模式也得到了不同程度的检验。

(1)发展基层民主推动上层民主的路径

这是比较普遍实行和比较被肯定的一种路径。基层民主制度是社会主义民主制度的重要组成部分。基层民主制度建设是我国社会主义民主政治建设和社会主义政治体制改革的一项重要内容。在我国社会主义民主建设过程中,从民主主体的范围看,发扬基层民主,保证基层组织和成员直接行使民主权利,依法管理自己的事情,创造自己的幸福生活,是社会主义民主最广泛的实践;从民主建设的目的和途径看,发扬社会主义民主,是为了让人民群众当家做主,调动人民群众的积极性。要实现这个目的,除了让人民群众有权选举和监督国家权力机关的代表,参与对国家事务的管理外,还有的一个重要途径就是加强基层民主制度建设,让人民群众对基层的公共事务进行管理,并逐步使这种管理规范化、制度化。人们对基层民主制度的试验,还有更高的期望,这就是希望通过基层民主经验的积累和制度的创新,逐步提高层级进而对上层乃至整个国家的民主建设起到推进作用。这个思路曾经被广泛看好和乐观地估计。由基层民主向上推动的路径和实践,确实有很大意义,对中国民主政治发展起了重要的促进作用,重启了中国民主政治建设的进程,对民众进行了民主训练和民主意识的培养。期间所积累的经验对于中国民主政治的发展非常重要。这一路径还要继续发挥作用,从乡镇、县级的直选到推动将来乡镇、县级的综合政治改革,将会是中国政治体制改革的新的内容。但是,实践证明,由下至上地推进中国民主发展的路径,到了一定的层级再向上发展是有一定的难度的。

(2)完善人民代表大会制度推进宪政民主的路径

宪政民主是西方为解决对政治权力的制约而被追求的一种旨在限制政府权力,以有效地保障人权、自由与社会公正的民主政制形式。对于什么是理想的现代政治体制,民主论者与宪政论者一直对此看法不一。民主着重关注的是由谁来行使权力亦即权力的归属问题;宪政则重点强调对政府(国家权力)的限制和防范,即权力运作的规则、程序和制度问题。宪政的实质是限政,即对政治权力进行有效地限制,防止它被滥用,尤其要防止它被用来侵犯人权和人的自由。因此,宪政的意义就是限制政治权力,保障公民权利,促进公共福利。它所奉行的原则是:政府权力有限,必须遵照宪法和法律治理国家。按照西方宪政民主的设计,“民主”负责权力的归属;“法治”负责权力的实施;“宪政”负责权力的制约,将宪政、民主、法治三者结合起来是在可以达到的范围内的最优选择。宪政、民主、法治三者的结合经常被化约为“宪政民主”。

通过完善人民代表大会制度和建立宪政民主来推进中国的政治体制改革,建设中国特色的民主政治,其优势是可以充分利用现有的制度平台,挖掘人民代表大会制度的潜力,通过完善和强化人民代表大会制度的各项制度和职能,对政治权力的运行形成有效的监督,推动实施更高层级的官员的直接选举的发展,进而实现民主政治发展。

近年来,从全国人大到各级地方人大都进行了改革的尝试和探索。但在中国,完善和强化人民代表大会制度功能的整体推进,处理好人大与执政党的关系是核心问题,因此,这条路径的推进,理论上要解决宪政理论与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民主政治理论的关系问题;在制度层面,要与整个中国共产党领导体制的改革配套进行。目前的政治经验的储备和政治理论的基础都还不能完全解答这个问题。

(3)通过加大法治建设促进法治民主的路径

许多学者都论证了在中国通过国家的法治建设实现民主化的可行性。还有的学者强调,所谓“法治民主”,并不是“法治与民主”,而是“法治的民主”,其针对的不是“专制”而是“人治的民主”。中国共产党提出,中国特色的社会主义民主政治是党的领导、人民当家做主、依法治国三者的有机结合,这为“通过法治迈向民主”提供了有力的基础和支持。从西方发达国家的历史看,法治与民主确实一般是紧密结合在一起的。法治是民主下的法治,民主是法治中的民主。法治与民主之间是紧密联系而不可分的。在历史上,他们是一起生长出来的,在现实中也只能一起生长出来。反过来说,如果二者不能共生,则一定是既没有法治,也没有民主。离开对民主的培育,建设法治的主张是不可能达到目的的。① 在中国,邓小平是较早把社会主义民主与社会主义法治结合起来的。邓小平多次指出,“政治体制改革包括民主和法制。我们的民主同法制是相关联的”;“社会主义民主和社会主义法制是不可分的”。把社会主义民主与社会主义法治结合起来,确实也是社会主义民主理论的一个发展。过去很长时期,社会主义民主与法治曾经被对立起来,今天,中国的社会主义民主实践重新回到法治轨道,终于将依法治国确立为基本治国方略。人民当家做主,意味着国家权力由人民产生,属于人民,依照人民的意愿行使,并受到人民的监督和制约。在社会主义民主政治前提下,保证国家权力依照人民的意愿行使、受到人民有效监督和制约的重要方式是实行社会主义法治。因此,通过国家的法治建设实现民主化也是中国建设民主政治的必须坚持的道路之一。

(4)通过培育市民社会促进国家民主的途径

理想的政治模式是国家强,社会也强。但中国现在的国家与社会的关系是国家强、社会弱。在这样的条件下进行民主政治建设,社会的成熟和成长是很重要的。社会力量的成长和社会变强使国家对社会的要求会产生一定的反应,成为一种对国家实行改革的压力和动力。这是一个可以推动政治体制改革的途径。改革开放以来一个重要的成果就是公民社会的出现和成长。市民社会和非政府组织的发展空间和发展的方向,与执政党关系很大,它既会对国家和执政党不断提出要求和压力,同时也受其制约。因此,市民社会的途径有发展前途但目前空间不可能太大。

(5)通过“危机处理”和“善治”,推进社会民主的途径

治理理论是对新公共管理理论的扬弃。“善治”(Good Governance)就是好的治理。中国加入WTO以后,积极通过治理推动行政体制改革和政府的管理改革。治理不等同于管理,以前中国的决策过程是不透明的,而“Good Governance”要求公共政策的制订有老百姓的参与,要有老百姓的声音;政策的后果要考虑是否符合老百姓的利益。这就必然培育社会民主管理的氛围并伴随着经济的快速发展推动人们权利意识的提高,形成一定的民主压力,在首先实现社会管理的民主之后,进而达到政治的民主化转变。因此,这也是推动政治体制改革的一个途径,而且是目前被上下广为接受和正在积极实践的一种途径。四川地震发生后政府积极、透明和有效的表现和人民反应之间的互动,将成为通过“善治”推进社会民主的重要资源和契机。

(6)将党内民主的经验扩大到基层政府和人大的选举

中共“十六大”以后,党内差额选举和党代会常任制试点规模进一步扩大,浙江、四川、湖北、江苏、广东、山东、山西、广西、陕西等全国很多地方都进行了相关试点工作。在中共十六届四中全会提出“逐步扩大基层党组织领导班子成员直接选举的范围”后,一些地方又试行了基层党政主要领导干部“公推直选”的试点。这些经验,被逐步扩大到基层政府和人大的选举,近年来,四川、湖北、江苏等地积极探索对乡镇长进行“公推直选”和对人大代表的选举,积累了一些经验,但也存在一些困境。

2、党内民主示范、带动人民民主是高效率的民主政治建设的道路

在中国民主政治建设的继续前行中,上述6种路径还都会在不同的方向继续探索,促进中国民主政治的发展。但是,有的试验和探索方式在实践中需要来自其他方面和其他体制的整体配合和改革,需要有说服力和可接受的科学理论的支持,才能推进。但是现在,全方位的政治体制改革的条件还不具备,理论准备和心理准备也不足。因此,有的改革路径走到一定阶段就不能继续深入,其效率也开始下降。因此,在充分肯定各种探索的积极意义的同时,还要根据目前的经验和条件,在已有的探索和实践形式中,选择一个更快更有效的民主政治建设的实践形式。因此,明确将“党内民主带动和示范人民民主”,作为推进整个国家民主政治建设的一个战略发展道路是非常重要的。

(1)党内民主带动和示范人民民主的必然性

党内民主带动和示范人民民主的必然性首先是由中国的政治发展逻辑和现行政治体制决定的。中国共产党在中国政治和社会发展中的领导地位决定着中国的民主政治发展的路径、模式、目标。这是因为“政治权力是政治形态中本质的东西,决定着政治形态的性质和结构;政治权力又都是具体的,需要通过一定的规则、关系和制度架构来表现出自身的存在。”② “对于一个国家来说,政治权力是要在一个国家的政治制度中展现和运作的。在当代中国政治形态中,中国共产党在中国社会中的政治领导核心作用,也同样需要在中国政治制度这一空间中得到实现。”③ 中国共产党作为唯一的长期的执政党,通过其全面而有效的组织体系,已经整合了中国社会政治、经济、文化、军事等几乎所有领域的全部资源,并处于绝对领导地位。“在中国的政治生活中,中国共产党的核心作用不仅作为一种制度的体现一作为执政党,而且作为一种政治的体现——作为领导党,中国共产党的领导成为中国政治制度安排的一个基本规定和重要前提。”④ 中国共产党对中国政治和社会的巨大影响除了法定的有形的领导,也包括无形的影响示范。因此,作为以追求人民民主为己任的中国共产党,除了在其他国家政治领域和体制体系中直接进行民主政治的改革试验,对于共产党本身的民主建设,尤其是对党的领导体制的改革,无疑将对人民民主产生巨大作用。因此,作为以追求人民民主为己任的中国共产党,必然也会选择这个道路。党内民主作为中国民主政治建设的重要内容首次被明确提出是在中共“十三大”的政治报告中,当时突出的是中国共产党要坚持民主集中制的组织原则,党内政治生活制度化、党内监督机制等。党的“十六大”和“十七大”则将其提到了前所未有的战略高度,指出,党内民主是党的生命,以党内民主带动人民民主是中国政治民主化的重要路径选择。

(2)党内民主带动和示范人民民主的可能性

中共“十七大”后把党内民主示范和带动人民民主作为实现中国民主政治发展的重要模式选择和新的发展战略的研究越来越多。在一定程度上可以说,以党内民主示范和带动人民民主,进而实现中国民主政治的发展的路径模式,已经成为执政党和学术界的共识。但是,作为一种发展战略,今后的研究要突出其作为一个实现中国民主政治的可能道路,从宏观的、战略的角度加以研究,并加强对其可行性的理论和操作层面的研究,研究党内民主何以推动人民民主、通过什么机制来推动以及这一进程中应该坚持的基本取向等问题,做出制度化设计。

党内民主带动和示范人民民主的可能性主要表现在:第一,中国共产党党内民主和人民民主的契合度比较高。党内民主和人民民主在原则、内容和规范上是有区别的。一般而言,党内民主是基于共同政治信仰、基于集体主义、基于道德自觉之上的民主;而人民民主是基于权利特别是基于人权、基于制度和基于个性的民主。党内民主不是人民民主原则在党内的自然延伸;人民民主也不是党内民主的简单外溢。在西方比较成熟的竞争性政党政治和民主制度的背景下,政党内部的民主状况和民主化程度,对于国家和社会的影响并不是直接的。但在中国,共产党的党内民主问题之所以是影响和带动中国人民民主的重要问题,一是由于中国共产党在中国政治结构中作为唯一执政党的地位和它对国家和社会的全面领导作用;二是在缺少民主的传统和历史的中国,中国共产党和人民追求的民主价值是高度契合的。西方的民主是一种内生型的肇始于西方文明自身的,是历史发展和制度演绎的结果。在民主的发端与成长过程中,为了民主的运行而产生了现代政治组织政党。政党几乎是内生于既有的制度体系和政权,其角色和使命即为政权的制度体系的运行服务。因此,在西方的政治生态中,政党是一个“部分”,存在于既有的政治体制中。而在中国近代政治中,在缺乏民主政治的环境下,政党扮演了更为复杂和重要的角色。党内民主对于中国共产党的重要性与民主对于国家和人民的重要性把党内民主和人民民主联系了起来。党内民主和人民民主虽然是两个不同的概念范畴,在政治功能、组织体制和具体实施等方面有明显不同,但是“党内民主与人民民主都是无产阶级求得自身解放和发展的必然要求,具有许多的相同性”:⑤ 二者的目的相同,都是为了全体成员能够享有应有的权利和义务,推动社会更好的发展;二者的原则相同,“由于无产阶级和人民大众的根本利益相同,阶级立场一致,因而都适用于民主集中制或‘平等共决制’的组织原则和领导原则”⑥;二者具有相同指导思想,都是社会主义的政治形式。因此在中国,中国共产党的党内民主问题就必然会超出一般党建意义而具有推进国家和人民民主的可能。第二,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地位和中国现行的政治结构提供了实现两个民主相互促进的高度可能性。中国共产党是执政党,“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事业的领导核心。办好中国的一切事情,关键取决于我们党。”⑦ 中国共产党的特殊领导地位使其拥有了对中国社会发展的根本的影响力和支配权,掌握了国家和社会的政治资源和组织资源。中国的政治结构、干部体制以及国家行政体制与执政党的关系,也决定了这条路径是可能的。

(3)党内民主带动和示范人民民主的有效性

党内民主带动和示范人民民主的有效性首先表现在它的效率。如前所述,有的民主政治建设的试验和探索方式在实践中需要来自其他方面和其他体制的整体配合和改革,才能推进,但是现在,全方位的政治体制改革的条件还不具备,理论准备和心理准备也不足,因此,有的改革路径走到一定阶段就不能继续深入,其效率也开始下降,甚至进入瓶颈。党内民主的推进和扩大,虽然也会牵涉到利益问题,体制问题,但如果政治体制改革和民主政治建设真的遇到了困境,由7900万先进分子所组成的先进政党打破“僵局”,冲出瓶颈,从自身的民主开始,将民主政治建设推向一个新的高度和新的发展阶段是最合适的。这也是有的学者提到的所谓党内民主示范和带动人民民主可以规避政治风险的问题。确实,降低风险是和提高效率联系在一起的。但对于到底中国的政治民主进程中会出现什么样的政治风险?党内民主示范和带动人民民主可以规避什么政治风险?许多学者提到了但又语焉不详,看来正视这个问题进而论证这个的问题本身就需要思想的进一步解放。许多学者还提出了中国的民主政治建设进程需要有序和可控,党内民主带动和示范人民民主有效性恰恰表现在它能使中国共产党成为中国民主政治进程的主导者和引导者,因而在很大程度上就实现了可控性和有序性。

二、党内民主示范带动人民民主的运行机制和实现途径

党内民主示范和带动人民民主需要一套运行和实现的机制,因为人民民主不是党内民主的简单外溢。对这一问题的研究应该包括:(1)党内民主对人民民主的价值示范效应;(2)党内民主的实践对人民民主的经验性示范;(3)党内民主和人民民主的制度互动关系;(4)党内民主如何升华为人民民主并创造出中国民主政治的新模式。

党内民主的生动展开对于人民民主的示范作用,首先表现在党内民主的发展对社会价值体系的深刻影响。党内民主的发展和实现将证明民主基本价值与中华文明的契合,党内民主与人民民主的契合,可以消除对中国文化与民主价值有冲突的误解,从而激起了广大民众对民主的热情和期待,为中国民主政治的发展开辟空间。党内民主的发展也将表明民主基本价值与社会主义的契合,消除人们对社会主义和民主的基本价值是对立的误解,增加社会主义民主政治的吸引力。

党内民主的生动展开对于人民民主的示范作用,还表现在党内民主对人民民主的经验性示范或经验转移。党内民主的开展除了对人民民主具有重要的价值示范效应之外,党内各项民主制度创新的形式机制,以及党内民主开展的实践经验也对人民民主具有十分重要的借鉴意义。这是因为中国共产党具有广泛的代表性,其党员和组织遍及中国社会的各个阶层和行业,并且中国共产党也是中国政治传统逻辑演绎的结果,代表着中国政治传统的现代化形式。同时,中国共产党是新中国政权的缔造者,是中国现代政治运行机主和制度模式的创造者,因此中国共产党的组织制度体系与中国政权制度体系具有很大的同质性,许多具体的制度设计有很大的相似性。这样,在具体制度机制方面党内民主的实践对人民民主的开展便可具有示范意义,比如:以党员民主权利保障机制示范公民基本权利的保障;以党内监督的经验推动民主监督的探索;以党内选举的实践推动人民民主选举的探索;以党内政治生活规范化推动政权体系运行的法治化等等。当然人民民主的范畴要远远大于党内民主,其复杂性和难度也大于党内民主,借鉴党内民主的经验并不能直接实现人民民主的全面发展。但是党内民主的生动实践给人民民主的发展的启示和示范确实能有带动作用。事实上,在进行扩大党内民主试点的地方和单位都不约而同地进行了政府和人大以及社会领域民主的试验。

党内民主对人民民主具有价值示范效应,又有经验转移的可能,并且以党内民主示范和带动人民民主已经成为中国共产党和人民发展中国民主政治的路径选择,学术界也普遍认同此观点并就此做了很多研究和探索。但是可行、可能甚至必然也不能替代客观的现实发展,党内民主对人民民主的示范和带动并不意味着只要党内民主发展了,人民民主自然就进步了,社会主义民主政治就确立了。这个过程是复杂的,还存在着许多变量和或然性因素,所以以党内民主示范和带动人民民主要在思想解放原则的指导下,研究党内民主示范和带动人民民主的民主发展路径的可操作性和可行性,把党内民主的示范作用作为民主政治建设的推动力量,最终寻求人民民主的升华与中国民主政治的创新模式。

三、党内民主示范、带动人民民主的基本取向

党内民主示范带动人民民主的运行机制和实现途径。首先,要避免陷入“精英民主”的误区。以党内民主推动人民民主,必须坚持人民民主的主体地位,而不能本末倒置,以发展党内民主代替实质性的人民民主。人民民主不是党内民主权利主体的扩大。中国民主政治建设的发展道路,并不是先在所谓“较高素质”的群体中去训练民主,等到更多的人在观摩和适应民主游戏规则之后扩大参与的主体,使党内民主自动变为人民民主。公民也并不是只有加入某一组织或仅仅这一组织内部成员才享有民主权利。党内民主也不是人民民主原则在党的内部的直接运用和直接体现。中国共产党的党内民主,不能基于西方政党和民主的概念加以理解,它并不是简单地按照一般的民主原则实行政党内部的竞选等,它也不同于日本自民党那种基于内部派系的相互竞争和制约以发展民主。以党内民主推动人民民主,其落脚点必须是实现人民民主,也就是说国家的民主建设具有根本性地位,而党内民主更多的只是实现这一根本目的的一种手段和途径,这和原来只强调党内民主的党建意义有很大不同。

第二,正视风险和化解风险。在讨论和论证由党内民主推动人民民主的战略时,许多论者都谈到了,这是实现中国政治民主的一条风险最小成效最大的路径,“因为政党组织和党员经过了专门有素的训练,在党内先开展民主建设,比直截了当在社会开展人民民主,容易避免风险和失误。在经济文化落后的国家里,共产党实行党内民主至关重要,没有党内民主,人民民主将受到很大影响、限制;假如党内民主未果,而人民民主先行,则可能出现失控、混乱的局面”。⑧ 而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地位使得“党内民主的实现,可以直接推进人民民主,带动国家的民主政治建设”。⑨ 这种对成本与风险的分析,虽然有道理,但论证得过于简单。其实,这一发展模式本身也存在着可能的风险。通过党内民主推动人民民主的发展模式不可能一劳永逸地解决中国当前面临的政治难题。中国在探索民主化的道路上,实际上一直存在着一个困境:既希望中国的民主政治建设能够走出一条有中国特色的保障中国共产党领导的发展模式,同时又希望它能够与西方主流的民主范式相接轨。因此,在以党内民主推动人民民主的模式上,就面临着在寻找党的领导与人民当家做主之间恰当的平衡点和连接点。这一“黄金分割点”处理的不当,要么不利于中国共产党的执政,要么导致人民民主无法取得实质性的进展。因此,党内民主推动人民民主的道路可能的风险,一是党内的民主程度的提高与否并没有如期带动国家民主的发展和完善,中国政治制度的设置仅仅发生了形式上的改变。二是由于党内民主带有先行和民主试验的意义,因此,会使人民形成一种较高的民主心理预期,因此无论中国的民主最后实现到什么程度,都很难满足人民的预期。三是虽然党内的民主切实地推动了国家民主的发展,但由于民主化带来的不同社会阶层所释放的经济政治力量可能对中国共产党的执政提出挑战。四是由于是由执政党的党内民主的示范和带动的人民民主,很容易变成由上至下的释放型给予型的民主化过程,或者是模仿式比照式的民主,因而人民民主的文化基础会相对薄弱。因此,在讨论和论证党内民主示范和带动人民民主战略的政治成本和政治效率时,还要考虑这条路径本身可能的风险,这样才能真正使得这一战略如愿完成它的使命和目标。

第三,坚持党内民主示范人民民主的基本取向。以党内民主示范和带动人民民主发展并以此推动中国特色民主政治模式的创新发展必然能够推动中国民主政治的巨大进步,也有可能为世界政治文明创造一种新的民主模式。但是作为一项政治体制的改革和政治发展的过程,极具复杂性和不可预知性,整个过程面临各种困难、风险和挑战,极大的考验着中国共产党和中国人民的智慧、信心和勇气。因此,坚持以党内民主示范和带动人民民主的政治过程必须坚持一定的基本原则和价值取向,以规避误区,抵御风险。基本取向应该包括:1、坚持党内民主与人民民主的协调发展,相互促进。坚持以党内民主示范和带动人民民主的政治发展路径是由于党内民主有良好的发展基础,处于相对进步的地位,但并不代表党内民主在一切领域都优于人民民主。在中国民主政治发展的长期探索过程中,必须坚持党内民主和人民民主的协调发展,相互促进。人民是历史的创造者,是历史进步的最终推动力量,也是推动社会主义民主政治发展的主体。党内民主的发展并不能一枝独秀,其发展的程度要受到经济发展水平的制约,也要受到人民民主的实现程度的制约。人民民主的发展可以把党内民主的价值示范效应和具体经验放置于更大的环境中接受检验,可以促进党内民主的机制的进一步完善,共同推动中国民主的发展。2、要坚持以党内民主示范人民民主的政治发展过程的稳定性和渐进性,但也要防止裹足不前,失去带动作用和整体推进作用的最好时机。3、坚持立足中国实际,追求党内民主示范下的中国民主政治民主模式的创新。推动以党内民主示范人民民主的政治发展过程必须立足中国实际,在具体的实践中甄别民主的基本元素,探寻民主价值与中国现实的结合模式。4、科学处理和对待西方民主理论和民主模式。“由于不同的国家的社会、历史、文化传统各有特点,经济、政治、文化的发展水平参差不齐,各国的政治文明建设也不可能采取同一种模式。”⑩ 但是在现实的政治环境中,西方主要国家以其政治、经济、文化上的强势地位主导着民主的话语权,设定了一些民主的基本要件和标准。但是,西方的民主模式并不等同于民主的基本价值的全部,不照搬西方模式并不意味着一定不民主。因此,推动中国民主政治的创新发展的过程中,必须要正确对待西方民主理论和民主模式,建立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民主政治的话语系统。

总之,中国独特的历史传统、现实国情以及国际环境,决定了中国的民主政治建设要走出一条创新之路。在现实的压力和主观的努力的共同作用下,中国的民主在理论上、实践上和制度上都取得了显著的进步。中国共产党的民主建设的成果深刻的影响了中国共产党自身和中国社会。在这样的条件下,我们以思想解放为前提,走出一条新的中国民主政治建设之路是完全可能的。而且,我们还可以在思想解放指导下,进一步讨论和研究,在这一路径中的“党内民主”可以不可以扩展为“党的民主”,“党的民主”比“党内民主”在示范、带动人民民主实现中国民主政治建设的战略目标中,更具有理论逻辑、宽广的外延和更可行的运行机制。关于党内民主和党的民主的区别与联系,将会在另一篇文章中讨论。

注释:

① 李景鹏:《如何实现法治的民主》,《学习时报》,2004年1月。

② 林尚立:《当代中国政治形态研究》,天津人民出版社2000年版,第166页。

③④ 郑长忠:《中国共产党党内民主制度创新》,天津人民出版社2005年版,第43、87页。

⑤ 田改伟:《试论党内民主与人民民主的辩证关系》,《政治学研究》2007年第2期,第18页。

⑥ 孙应帅:《中国共产党党内民主理论研究》,合肥工业大学出版社2007年版,第15页。

⑦ 许冬梅:《中国共产党党内民主研究》,党建读物出版社2004年版,第6页。

⑧ 许耀桐:《以党内民主带动人民民主》,《学习时报》2005年第309期。

⑨ 陈冬生:《中国政治的民主抉择》,江西高校出版社2004年版,第22页。

⑩ 杜永明、赵金山、王彦坤:《发展社会主义民主政治的根本问题研究》,河北人民出版社2006年版,第204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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