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妇女参与走私活动--市场性别视角_美国工作论文

中国偷渡活动中的女性参与情况——以市场的性别化为视角,本文主要内容关键词为:中国论文,视角论文,性别论文,情况论文,活动中论文,此文献不代表本站观点,内容供学术参考,文章仅供参考阅读下载。

      目前对于性别、工作和组织的研究集中在解释劳动力市场分化的组织过程,包括性别分化和职业中的性别组成。①这些研究摒弃了以个人状况为内容的解释方法,转向组织内的“性别化产生的历史条件和环境条件”。②虽然研究非法劳动市场的学者也发现了类似问题,但大部分的研究仍然还在关注人力资本或环境排斥女性的行为,以此来解释女性在犯罪组织中的有限参与,他们并未寻求运用非法市场中的组织背景来解释这一问题。③

      然而,组织背景的影响有可能十分显著。马希尔(Maher)证明了非法经济活动和正规的经济活动之间存在重要联系,其一便是:工作机会因性别和种族呈现差异。此外,正规的劳动市场存在弱化劳动力差异程度的机制(例如,借助反歧视法规和正式的官僚制度),但是在犯罪团伙中要么很少有,要么不存在同类机制,这意味着非法市场中形成性别差异的归因机制有所强化。为了研究这些问题,本文分析了一种非法活动中女性的作用和地位:中国人偷渡至美国的活动。

      已经有研究用当代企业组织结构来比拟传统的犯罪组织:组织结构中的等级制、权力集中制和官僚制,这些特征都使得女性难以参加传统犯罪组织。④但是,用犯罪组织的企业模型来理解中国偷渡组织更加容易。这种模型更具适应性,灵活的网络可以轻易扩张和收缩,以此应对非法市场的未知事项。这种网络中可能存在一个小型的核心组织者,其组织结构具有另一个最主要的特征:成员形成的团伙存续时间短,结合程度仅需达到实施非法互动的必要程度即可。⑤

      中国的偷渡组织具有极强的性别分化结构。笔者采访了中国和美国的129位偷渡组织者(蛇头),其中有106名男性和23名女性。通过比较他们的背景、如何进入偷渡组织和在中国偷渡活动中的作用,笔者认为可以用市场的性别化来解释女性参与偷渡活动的性质。我们的研究还为借助组织和市场环境理解非法活动中的性别分化提供了证据。

      二、性别、分化和非法市场

      正规的劳动市场中可以运用组织过程解释性别分化。虽然人力资本很少得到实证研究的支持,⑥有关雇主决策的组织背景研究成果却十分丰富。雷斯金(Reskin)如是概括:“何人获得何种工作是多人共同行动的结果,这些人在一定程度上考虑自己的性别和种族,在不同程度上限制或规避了组织行为。”对群体内部人员的认可和对群体外部人员的反感会影响雇主的决策,性别经常会取代“个人技艺、潜在生产力和佣金”,而正式的决策过程和市场导向又制衡了雇主的决策。⑦因此,亚克(Acker)认为组织发展出了一套内在逻辑,其中包括对性别和工作的基本假设,认为这些假设是解释性别分化的首要方法。

      同时,有关女性和犯罪的研究关注解释性因素,包括人力资本和女性的性别偏向。例如,犯罪组织中女性参与程度有限,是因为对女性的传统期待出现异化。女性可能受到犯罪的威吓,不参与犯罪。犯罪行为具有“双重越轨”的特性:不仅违反了社会价值标准,还违反了女性的行为标准。⑧此外,有些学者认为女性参与犯罪有限的原因并不是“不守妇道”这种标签的恫吓作用如此简单,还有女性选择更加理性的社会价值,使得犯罪(特别是暴力犯罪)无法获得女性青睐。⑨

      在运用人力资本和用人需求解释女性在犯罪组织中参与程度有限的理论中,性别意识是主要内容。女性使用暴力和武器的机会较少,因而她们难以为犯罪组织注入人力资本,通常会据此认为女性缺少在犯罪网络内获得成功的先决条件。⑩

      斯特芬斯米尔(Steffensmeier)较早地认为女性参与犯罪有限(尤其是经济犯罪网络)可能是男性罪犯刻意排斥造成的结果。(11)在研究了所谓的“黑社会机制性的性别歧视”之后,斯特芬斯米尔主张同性社会(12)复制(Homosocial Reproduction)和性别类型化是女性被排除出犯罪组织、在犯罪组织中地位不高或者只能居于次要位置的原因。

      针对毒品贩运(13)、盗窃团伙(14)、抢劫团伙(15)、街头帮派(16)和传统有组织犯罪(17)等有关犯罪组织的研究都佐证了斯特芬斯米尔的研究结论。这些研究都证实男性参与了非法组织的绝大部分活动,而这种男性独占模式又在犯罪组织中不断复制,他们用有关女性的文化理念为这种现象辩解:犯罪组织内的男性一般认为女性成员体能虚弱,感情脆弱,既缺少心理和生理优势,又缺少忠诚。因而,女性成员不值得信任。虽然有证据证明偶尔有女性颠覆了这种印象,(18)现实条件可能会允许女性暂时进入犯罪组织,(19)但是大部分的研究都没有记录犯罪组织机制性的性别歧视。

      斯特芬斯米尔还认为,在有组织犯罪活动中存在各种各样的性别隔离。(20)研究正规劳动市场中性别分化的学者们认为组织情况会影响组织内发生同性社会复制和性别类型化,进而会产生一定程度的女性排斥。斯特芬斯米尔认为犯罪组织的组织内部也同样会发生这种情况。他特别假设,在需要体力或暴力、面临其他非法组织的竞争或威胁的局面、具有极强的图利性(而不是混杂社会经济目的)以及表现出更强的组织复杂性和专业性的非法组织中,性别分化现象更加明显。(21)

      总体而言,研究者们发现在非法经济组织中存在同性社会复制和性别分化现象,但他们不太关注斯特芬斯米尔的另一个观点——组织背景是理解女性在犯罪组织内部地位的关键因素。虽然我们研究的中国偷渡案例并未直接验证斯特芬斯米尔这一观点,但我们的研究是一项例证,可以证明有组织犯罪的特征会形塑女性参与犯罪活动的性质。

      三、中国偷渡组织的背景

      张晓东和陈国霖认为中国偷渡活动是由普通公民实施的,他们的家族网络和偶然的社会联系允许他们积累在全世界范围内运送人蛇的资源。中国的偷渡组织大部分是由同伴团伙组成的。但是,与合法经济活动中的同伴团伙有所不同,偷渡组织者们很少进行团队运作(如共同参与相似的任务或分享资源),他们各自之间大部分都是单线交易,很少有等级差异。每一个偷渡组织者可能另有其他联络圈子或资源,他们可以暗中同时进行活动。偷渡组织中分工模糊,偷渡活动具有应激性,根据具体任务确定分工,诸如获得假文件、招募人蛇、指导穿越国边境、驾驶运输工具和保卫安全据点(有些偷渡活动关涉更多的特定任务)。这些角色的履行具有次序性,按照偷渡活动的进展来安排,首先是招募工作,最后是收债行为。在偷渡活动中,并不需要全部角色,许多偷渡组织者身兼数职。

      偷渡业务需要女性参与其中,一方面,偷渡组织者的普通背景以及家族网络意味着有更多的女性参与其中;另一方面,清晰的劳动分工为性别分化和隔离提供路径。研究表明,大部分女性是从情感对象入手参与到犯罪组织中,一旦情感联系破裂,女性进入犯罪网络的路径随之中断。(22)

      其他的历史、社会和经济因素也与之有关。最为重要的是,中国偷渡组织既是一种经济犯罪,又是某种社会服务,其规模是由跨国移民的模式决定的。近几十年偷渡组织的兴起和繁荣,取决于中国人的移民需求增加和移民内涵的演变。1978年中美建交,这一阶段的经济改革使得跨国移民现象复苏。(23)这也伴随着移民概念的重新界定:移民不再是叛变行为,而是将外国资金引入中国的行为,应当受到鼓励。(24)与此同时,只有少部分的中国人拥有移民到美国的合法途径,这也产生了偷渡的市场需求。(25)

      女性移民和女性主导的移民策略稳步增多。(26)虽然中国城市女性的经济地位急剧提升,女性主要承担照顾他人角色的性别观念仍然大行其道。(27)参与移民的女性具有“极强的家庭忠诚度和责任感,关注整体利益和强烈的组织倾向”。(28)

      对于偷渡而言,上述发现蕴含两层含义。第一,女性偷渡的意愿增加,她们希望与女性偷渡组织者合作,或者女性的社会关系网更容易寻找女性偷渡组织者。这种变化意味着出现了潜在的性别化市场需求,可以帮助女性在非法组织中立足。第二,由于偷渡者需要在海外寻找机会,偷渡组织者经常被视作提供帮助的个人或团体。因而,女性在参与偷渡活动的同时,与性别化的“文化角色”互不冲突。(29)

      还有其他原因影响女性参与偷渡活动。随着中国的经济转型,女性的观念、工作和机会也发生转型。在毛泽东时代(1949年~1976年),国家的女性政策有了很大进步,包括工作平等、婚姻权利、工作单位保护母亲以及在教育中也促@进性别平等。虽然“很少有其他国家的女性地位低于中国传统社会中的女性地位”,(30)毛泽东时期的政策极大地提升了教育水平和女性在经济活动中的参与度,同时还倡导了性别平等理念,这在年轻人和城市人口中更加明显。(31)在此时期,90%以上的城市女性加入有偿劳动,(32)大部分已婚女性基本获得了与丈夫相同的劳动报酬,这一比例高于其他经济更加发达的国家。(33)最为重要的是,工作成为了城市女性身份认同的核心。(34)另一方面,过去二十多年的经济转型似乎颠覆了毛泽东时代在女性权利方面取得的进步,在私营企业招聘和工作机会问题上,男女平等观念产生退化。(35)

      在美国华人圈,无论是正规还是非正规的劳动力市场中也存在性别隔离。(36)中国女性通常就职于存在性别隔离的劳动力市场中,例如服装业和服务业。(37)她们从事待遇如此之低的工作,通常被认为是为了向上层流动的家庭长远战略的一部分。(38)此外,“华人圈通过动用集体资源获得经营小生意的能力,有助于移民就业”。(39)虽然相对于男性而言,中国女性不太可能成为美国企业主,(40)研究表明中国的移民女性比美国本土女性获得工作的机会要高65%。(41)这意味着在美国的华人圈存在女性创业的可能。

      上述研究说明可以用多种因素理解女性在偷渡行动中的作用。毛泽东时期的男女平等意味着当代中国人的性别分化更少,而这可以解读为存在女性参与偷渡活动的空间。实际上,虽然在美国的中国移民中存在性别隔离,中国移民比其他国家的移民更有可能让男女共同工作,中国人的性别排斥比较轻微。(42)正如已经注意到的一点,移民网络的组成情况也有可能导致女性有能力参与偷渡行为。整体而言,研究表明中国偷渡组织是非法经济活动市场性别化的特例。

      四、研究方法

      本文的数据来自于对129名偷渡组织者的访谈,他们直接参与向美国组织、运送偷渡客。“偷渡组织者”是指任何协助他人非法进入美国,并从中获利的人。这些采访在三个地方进行:纽约、洛杉矶和福州。我们通过个人关系和研究助理找到了受访者。

      在中美两国实施了两种访谈——正式访谈和非正式访谈。正式访谈是指面对面地进行半结构化、半开放型的谈话。所有的正式访谈都是用受访者的母语进行,一边访谈,一边进行记录。非正式访谈是在饭局上或者其他聚会过程中进行的,这些场合询问偷渡事宜既不可取,也不可行。访谈人在活动结束后迅速回忆并记录聚会上谈论的内容。在所有访谈中,研究人员都向受访者亮明身份,从未采用欺骗手段。除了实施面对面访谈之外,我们还探访了福州及其周边农村,这些地区的偷渡活动十分猖獗,纽约和洛杉矶的中国社区中的移民主要来自于这些地方。由于他们普遍担忧被执法人员调查,怀疑我们的研究目的,我们在劝说受访者配合访谈问题上遇到了大量阻碍。但是,我们还是收集到了大量的一手数据,这些资料比其他研究人员收集到的有关中国偷渡问题的组织和行动特点的资料更加详尽和专业。

      我们使用了多种策略来提高数据的有效性和可靠性。主要目标是与受访者建立信任,为了实现此目标,我们耗费数月之久与偷渡组织者会面和交谈。另外一项对我们有利的因素是我们在之前研究中国社区时积累的社会关系。我们与许多人有交情,这给我们带来了大量有关偷渡活动的信息。总而言之,偷渡本质上是建立在人际关系之上的一门生意。但是,利用中国文化中普遍存在的关系,我们赢得了受访者的信任。我们的访谈人(纽约和洛杉矶各两人)还提供了大量接触偷渡者的机会。这几位访谈人曾经是非法移民。借助访谈人与社区内的直接联系,我们得以接触更多的人。

      通过正式和非正式访谈以及田野调查的相互印证,我们的数据有效性大大提升。访谈中大部分的问题都是构建在对中国社区的田野调查基础上的。此外,所有的正式访谈都是在没有第三人知道的情况下进行的,甚至无人知道访谈地点,或者实施过访谈。非正式访谈是随机进行还是按计划进行取决于受访者的准备情况,要求访谈是在中间人不知情的情形下进行。因此,受访者几乎毫无可能相互串通迷惑我们。虽然这种方法效率不高,但这是获得偷渡组织秘密的唯一可行办法。

      五、分析和研究的结果

      129名受访者中有106名男性,23名女性。使用滚雪球式的抽样方法使得我们无法精确得知偷渡组织者的性别构成,但是这仍然能够从侧面说明女性参与偷渡活动的比例。在我们的样本中有18%系女性。虽然女性比例明显偏低,但是我们的研究的确发现参与偷渡活动的女性比例要高于其他非法组织,包括传统有组织犯罪(43)和美国的毒品犯罪。(44)我们发现中国的女性偷渡组织者更愿意接受采访(居住在中国内地的女性受访者占比23%,而居住在美国的女性受访者占15%),有可能是因为中国内地的偷渡活动中女性的参与程度更高、更加渴望参与偷渡活动或者是因为她们的角色主要是输送偷渡者,而非接收偷渡者。

      (一)样本的人口信息

      正如表一显示的,参与偷渡活动的男性和女性的几个重要人口信息存在差异。这些差异意味着性别化的外在环境减少了参与偷渡行为。女性偷渡组织者比男性偷渡组织者的文化程度更高,前者更有可能处于单身、离异或分居状态。总体而言,62%的女性偷渡组织者受到过高中及高中以上的教育,而男性偷渡组织者中,这一数字只有42%。与此相似,39%的女性偷渡组织者未婚,而只有17%的男性偷渡组织者未婚。

      虽然中国女性参与劳动的比例很高,但是自上个世纪80年代起,性别歧视有所增加,这导致女性(尤其是教育程度高的)难以就业。(45)在此背景下,我们的研究样本呈现的教育差异也反映了经济选择理性。虽然中国的离婚率相对处于低位,但是最近二十年离婚率急剧上升,尤其是在沿海地区,社会经济条件迅速发展导致中国人对待离婚的态度有所转变。(46)与之相伴的是女性和男性在合法经济中的机会差异逐步缩小,这也意味着部分文化程度高的未婚女性受到利益驱使,将偷渡视为一项可行业务。

      在美国的中国移民女性中有类似特征。中国男性带到美国劳动力市场的人力资本和社会资本可以转化为更高的劳动报酬和更好的工作机会,但是女性却无法得到同等待遇。(47)因而,在我们研究的身处美国的中国移民样本中,女性的教育程度越高,获得的机会未必比男性更多。此外,美国移民身份加剧了劳动力市场上的性别隔离,进而减少了中国移民女性能够获得的经济机会。(48)对于已婚女性而言,这可能不是问题,因为她们参与劳动可以成为家庭经济策略的一部分,“期望女性赚钱与承担家庭义务并无冲突”。(49)但是,单身和离异女性(在样本中比例偏高)可能会受到更多的限制。

      另一方面,在中国移民的经济环境中,创办企业是实现社会阶层向上流动的重要路径。(50)偷渡活动恰好提供了这一路径,只不过这是一种非法路径。实际上,无论是男性样本还是女性样本,都很少从事固定工作,但是他们都具有极高的冒险精神。

      

      上述人口信息表明,虽然女性在偷渡活动中仍然处于少数,但她们却十分显眼,也很积极。此外,女性参与偷渡活动可能是经济机会、婚姻状况和离婚状态等性别化的生活环境造成的。为了深入研究此问题,我们对女性和男性偷渡组织者的情况和生活经历进行了比较,随后描述了女性扮演的角色,最后我们提出了市场的性别化视角作为理解中国偷渡活动中的女性地位与其他非法活动中女性地位的差异。

      (二)参与偷渡活动

      受访者沿着性别化的路径进入偷渡业务。对于大部分女性偷渡组织者而言,家庭联系和亲密的社会关系网为他们提供了进入偷渡组织的路径。许多女性通过家庭关系(尤其是丈夫的关系)加入偷渡业务。实际上,偷渡活动中的夫妻搭档现象在中美都非常普遍。例如,纽约中国城内的一名女性如是解释:

      “我的丈夫先参加偷渡活动,我当然也就追随他。我的丈夫说我的教育程度高,所以他让我处理文字工作和会计工作。虽然我是女的,但是我也很要强。”

      其他的女性都是由男性偷渡组织者招募而来,其中掺杂感情因素。一位凭借揭换护照照片进入美国的女性偷渡组织者告诉我们:

      “我到了美国以后在一家按摩院工作了半年。后来我认识了一位蛇头,成为了他的情人,后来我们就同居了,从那以后,我就参加偷渡活动,帮助他向客户收费。”

      正如表二所示,男女参加偷渡活动的路径存在显著差异。大部分的男性(超过60%)都是通过亲友以外的人,尤其是自发或者是通过其他熟人介绍。

      在其他案例中可以发现,女性一般都是与男伴分居或离婚后才进入偷渡行业。这些女性认识到自己需要在经济上自给自足,冒险通过偶然认识的熟人与偷渡组织建立联系。她们将人际关系网络用于工作,以此维持生计。有一位女性受访者通过假结婚进入美国,专门从事假结婚和购买护照业务。她认为原来恶劣的婚姻状况是导致她参与偷渡活动的原因:

      “一开始,我谁都不认识。有一段时间,我和丈夫一起销售汽车。我可以在美国买到一些汽车,经过海上运送至中国大陆销售。我还记得夏天去汽车拍卖会,在检查车况时头戴凉帽、全身流汗。我认识的英语单词不多,但是我认识数字。我自己都觉得自豪,工作十分勤奋,与丈夫十分恩爱。直到有一天,福州的亲戚告诉我:我的丈夫出轨了。他睡了一名年轻姑娘,还把人家肚子搞大了。我意识到这个男人靠不住了,我不得不实现经济独立。最开始是中国朋友把我介绍给蛇头的,独自一人从事‘招募客户’工作。”

      

      有些女性对于经济和文化的变化有所察觉,这些变化都对她们产生了影响,使得她们决定进入偷渡行业。正如在福州的一位受访者所说:

      “中国仍然是一个男人比女人金贵的国家。但是,我认为城市比农村的情况要好得多。我喜欢自己的事业,我的丈夫在成都开了一家保健品公司。我在福州有自己的事业。我希望独立。我们这代人老的时候不能指望孩子照顾。每家只有一个孩子,天知道孩子以后变成什么样,会娶什么样的老婆。因此,我必须自己赚钱。中国的文化传统是女人依靠男人,但是女人必须看男人脸色。如果有一个好丈夫,可能他会给你钱花。要是他不给呢?男人要是跟别人跑了,你靠什么维持生活?这也是我不想依靠别人的原因。”

      如表二所示男性偷渡组织者和女性偷渡组织者之间的另外一项重大差别是客户来源不同。对女性而言,家庭圈子和朋友是首要客户来源。超过四分之三的受访女性都是依赖此途径获得客户。例如,福州的一名女性偷渡组织成员这样解释她从亲戚中获得客户资源:

      “那些想出去的人都得借钱。即便是从亲友那里借,也要付2%的利息,这比银行还要低一点。我自己也必须借钱给一位去美国的亲戚。同时,我还帮助过一个亲戚借钱出去。我们一般都是等这个人到了美国之后才会转钱过去。否则,人在路上的这段时间也要付利息。”

      男性偷渡组织者也从家庭和朋友中发掘客户资源,但他们更加依赖外部资源开发客户。超过一半的男性受访者靠别人推荐获得客户,要么就是从其他偷渡组织者那里(42%),要么就是从老客户那里(14%)。这意味着男性成员比女性成员嵌入偷渡网络程度更深,女性不太可能从外部的社会关系中获得客户。

      陈国霖曾经描述过纽约的中国偷渡者,他们经常把偷渡组织者视为慈善家或者普通人,他们只不过是想赚钱而已。(51)就此而言,无论是偷渡组织的女性成员还是男性成员,都对自己的业务有积极评价。这种积极的态度是在外向型移民文化重塑的背景下形成的。正如兰道特(Landolt)等学者评价的那样:

      “在过去的二十几年中,移民已经从一种背叛(虽然可以容忍但观念上仍然质疑)的行为,演变成为公开、毫无保留地鼓励和值得庆祝的行为。诚然,所有的移民,无论是男性还是女性,无论是合法还是非法,无论是否安全,都是以结果来判定其是否成功——能在海外赚钱就被视为爱国行为。”(52)

      女性完成在家庭和社区中照顾他人的角色时,也同样适用这种理论。(53)毫不意外的是,无论是男性还是女性偷渡组织者,获取金钱都是参与偷渡活动的首要动机。但是,女性偷渡组织者更经常说她们希望帮助自己心爱的人进入美国,过上好日子。如表二所示,53%的女性成员表示帮助他人是动机之一,只有38%的男性成员如此认为。偷渡组织的女性成员将偷渡业务视为可以牟利的善举。洛杉矶有一位两个孩子的母亲,她专门帮助他人假结婚,在接受访谈时说:

      “大多数情况下,我都是在帮助别人,赚的钱也不多。因为假结婚也很难,报酬很低,耗时久远。如果搞砸了,朋友都没得做。如果成功了,获利也很低。有好几次,我都是为了亲戚朋友的利益,没收一分钱报酬。我帮助的那些人都是我在中国的家人和朋友,所以收费低廉。”

      这并不意味着女性成员没有赚钱。在洛杉矶开旅行社的一位女性偷渡组织者告诉我们:偷渡活动十分刺激,可以借此接触很多人,游历很多地方。她也没必要工作,因为她的丈夫有一个经营良好的电子加工厂。但是,她仍然珍惜自己的独立地位:

      “你应该知道中国有句老话,‘贫贱夫妻百事哀’。金钱对我很重要。有意思的是,从前没有钱的时候,我们努力赚钱;现在有钱了,我们努力不露富。”

      虽然这位女性偷渡组织者认为金钱、独立和刺激是参与偷渡活动的主要动机,但是她并没有将此视为确保婚姻幸福的家庭策略的一部分。(54)

      上文提到的纽约按摩女如是形容她的经济动机:“我喜欢从事偷渡业务是因为赚钱容易。要是没任何好处,我为什么要给蛇头当情妇?他比我还大20岁,我跟着他当然是为了钱。自从我参与偷渡组织,我就从按摩院辞职了,因为我再也不想卖身了。跟着这个蛇头,我有了全新的生活。他每个月都会给我一笔钱,而我收到的款项中,我也可以抽成20%。对此,我十分满意。”

      对她而言,参与偷渡活动需要她与当地的蛇头保持情人关系。那个蛇头控制了她的收入和工作,但她仍然愿意这么干,因为这比她之前的卖淫业务要好。

      这似乎说明女性开展偷渡业务通常是她们与男性的某种关系造成的。无论是丈夫、情人或者是家庭成员,女性偷渡组织者寻找客户的主要手段很少能够超越家庭关系网。女性在从事偷渡活动时,(相比男性)更有可能表现出利他动机。这些研究发现表明,中国的女性偷渡组织者受到限制,无法全身心投入偷渡活动。与其他犯罪组织相比,家庭内部关系网在偷渡组织中获得客户所起作用更大。这表明虽然偷渡组织和其他犯罪组织一样存在性别障碍,但这也无法阻止女性参与偷渡活动。

      (三)女性偷渡组织者扮演的角色

      跨国偷渡活动需要多种角色才能完成,不同角色之间有先后联系。为了安全和保障获利,大部分的偷渡组织者都已经拥有固定的角色,他们与其他成员也是一对一联系。在偷渡活动中,他们为尽量减少人员冗余,需要的人员数量取决于运送的复杂程度。一般而言,偷渡组织要包含如下角色:客户招募者、协调人、运输者、文件提供人、向导、执行人、收债人和腐败官员。(55)

      如表三所示,女性仅参与了部分偷渡活动。具体而言,男性和女性都会参与招募客户、协调旅程、制作文件、收取债务和提供担保。但是,这些角色(例如招募客户和担保)都是外围的工作。例如,招募客户的人一般都是偷渡客的亲友。在拿到招募报酬后,他们可能继续参与偷渡活动,也有可能不再参与。上文提到身处福州的女性偷渡组织者,她就为自己的客户提供经济帮助。

      旅途的协调者、文件提供者和收债人都是偷渡活动的核心成员,他们与偷渡组织的联系更加紧密。女性也参与这些工作,而且并不限于外围工作,这一点与其他非法组织相同。例如,纽约中国城内一家理发店的前老板说:

      “我的主要职责是从偷渡客及其亲戚那里收债。我觉得这并不丢人。我们帮助客户到达美国,他们就应该付钱。否则,我们拿什么支付那些帮助我们完成偷渡的业务伙伴?因此,我的主要任务就是收取协议好的报酬。我必须亲力亲为,不能指望其他人帮你收债。”

      

      有几位女性偷渡组织者独立负责偷渡活动的某些环节,而不是听候他人的差遣。华盛顿的一位女性偷渡组织者告诉我们:

      “我现在全职干这份工作。一开始,我为一名蛇头打工,听候他的差遣。后来我就出来单干了,但是偶尔也会为其他蛇头介绍客户。我有三、四名生意伙伴,但是许多事情都是我单独完成的,例如寻找客户、建立联系、准备旅行文件,甚至连收债也是自己完成。我一般都是安排旅行团签证,让客户从中国到香港、马来西亚、新加坡和泰国,主要的中转国是泰国。我也会安排客户飞到美国,或者飞到加拿大或墨西哥,然后再用汽车转运至美国。”

      我们发现偷渡策略选择上存在性别差异。偷渡组织的女性成员比男性成员更有可能利用假结婚进行偷渡,女性成员一般不太可能用海运方式运送偷渡客。假结婚是最安全的偷渡途径,成功率最高,收费也最高。在调研时,福州地区利用假结婚的偷渡费用是6万至7万美元。与此相比,其他偷渡方式的费用要便宜1万美元,如船运-陆运-空运模式则需要经过数个国家中转。另一方面,可以一次运输多人的偷渡方式(所谓的海运)可能会获得最大收益,风险也最高。华盛顿的一位女性偷渡组织者成员说:

      “乘飞机偷渡是最为昂贵的。有时候,我的客户不得不使用好几本护照,多次改变计划才能顺利抵达美国。每次只能运送5至7名偷渡客,我能从中获利20万美元。但是,海运方式每次可以运送40至50名偷渡客,获利100多万美元。但是,我不会选择海运方式。”

      偷渡费用取决于市场条件和偷渡方法,包括运送方法和路线。虽然运送方法具有性别特征,我们并未发现同等服务条件下,女性偷渡组织者和男性偷渡组织者在收费方面存在普遍差异。(56)

      虽然女性可以在偷渡活动中扮演多种角色,但男性扮演的角色更多(见表三)。在访谈中,只有一名女性受访者自述曾经从中国护送一名女偷渡客到越南边境,除此以外没有其他受访者自述参与运送偷渡客、指引客户偷越国边境或者登临偷渡船只。与此相对比,有19名男性受访者(占比17.9%)负责过这类事务。此外,没有女性担任执行人。这项任务需要使用暴力和威胁手段,一般都是从不诚信客户那里敲诈金钱,维护偷渡船上的秩序。

      最后,偷渡组织者为了建立和维持社会关系,必须要有社交活动。但是,女性偷渡组织者在参与这些偷渡业务必需的社交活动时,会面临障碍。这可以解释表二所显示的女性相对于男性难以从家庭外部社会关系中获取关系网资源。福州的一名女性受访者与丈夫共同经营偷渡业务,她最憎恨与政府部门打交道:

      “偷渡活动最糟糕的内容就是跟腐败官员打交道。他们连强盗都不如。这些官员明目张胆地跟你要钱,为你做任何事都是明码标价。你都不是偷偷摸摸地给他送钱,而是光明正大地把钱放在桌上。他们毫不羞愧地当着你的面数钱。记得有一次在四川,政府官员要求先到茶馆喝茶,这需要400~500元钱,然后再吃饭,最后还要洗桑拿。这些人到了桑拿就要嫖娼,一切都由我买单。我经常吃完饭就走了,留下我的助理带他们去洗桑拿。有好几次,我要花几千元为他们召妓。我的下属告诉我,他们每次找两个妓女。你能怎么办?如果你还想做生意,你必须给这些人磕头。有时候他们会跟你哭穷,比如房子装修,暗示你他们需要钱。办理居住证需要2万元,但是真正的成本是3000元。上次我有4个客户,我送了四沓钱。这种投资成本太高,还有风险。如果他们不提供你需要的证件,你连钱都拿不回来。”

      这名女性受访者除了表示对腐败官员的憎恶,还描述了索贿手段。值得注意的是,她自己被排除在与男性维持社交关系的必要活动之外,包括为男性召妓。

      总之,女性在偷渡业务的某些环节中受到排斥,在建立偷渡网络中的长期合作关系方面存在障碍。但他们还是参与了偷渡活动中的某些必不可少的环节。因此,女性在偷渡组织中没有受到像在其他非法组织中一样严重的体制性排斥。

      六、偷渡活动中的女性

      我们的理论框架可以称作“市场的性别化视角”,其目的是解释中国偷渡组织如何为女性成员提供机会以及这一行业中性别所起的作用。正如图一所示,这种理论框架对女性参与偷渡活动的三个条件进行扩展,以及弱化(但并未消除)所有传统有组织犯罪中都会存在的性别障碍。

      (一)参与偷渡活动的条件

      

      参与偷渡活动并不需要特殊技能,但要具备两项基本条件:一定的社会关系(如资源和机会)和足够的冒险精神。无论男性还是女性,都需要具备这两项条件才能参与偷渡活动。对于相当数量的女性而言,还需要第三个条件:她们参与偷渡组织必须符合(而不是背离)家庭和社会对女性的文化期待。

      具备一定社会关系的人可以招募客户、获得旅行证件以及协调运送偷渡者。一个人能够带到偷渡组织中的资源取决于培养和维护这些社会关系的能力。总体而言,参与偷渡活动受限于市场需求、执法活动等因素。(57)对女性而言,还有社会网络广泛程度的限制和建立新的社会关系的限制。她们主要靠亲友介绍客户,也面临一些性别障碍——如果政府官员需要男性群体特有的腐败行为,女性就无法胜任。除此以外,还存在其他性别障碍,例如抚养子女、照顾老人的责任限制着女性参与偷渡活动。

      但是,这些障碍并不足以完全将女性拒之门外。因为个人关系网(而不仅仅是生意伙伴)在偷渡活动和移民活动中起到了重要作用。(58)女性可以通过男性加入偷渡组织,依靠的就是亲友积累的社会关系。一旦女性能够证明自己可以提供可靠的服务,就更有可能获得客户,也有更多参与偷渡活动的机会。显然,与一名男性偷渡组织者保持联系是女性继续参加偷渡组织的必要条件,但是我们在研究过程中也发现有些女性成员依靠单打独斗也能实施偷渡活动。

      具备冒险精神十分容易理解但又很难界定。这与个人承担风险的意愿有关,决心处理不确定事项,渴望自己赚钱等多种因素复合在一起。(59)我们已经描述了一些吸引女性参加偷渡活动的动因,包括中美社会中的正规行业存在性别壁垒、经济独立的需求和愿望及协助亲友觅得优质生活的憧憬。所有的受访者都知道偷渡行为违法,也知晓其中的风险,包括受到刑事处罚、没收财产和赃款。因而,任何人都必须具备充足的冒险精神才会铤而走险。

      女性偷渡组织者承担的风险最小。假结婚是最安全的向美国偷渡方式之一,而运送偷渡客(尤其是海运)的风险要大得多,但是女性一般并不参与其中。有些女性将偷渡活动视为短期策略,目的是筹集足够的资金来经营合法产业。纽约中国城内的一名女性向我们讲述了放弃偷渡业务的原因,这与其18岁的女儿有关:

      “经我手的偷渡客有十多个,无人被抓。我的运气够好的,能够赚这么多钱。我的女儿并没有进入这一行,但有一次还是被某中转国拘留了4个月。那个国家的移民官员指控她携带伪造护照。事情的真相是,我曾经使用过我女儿的护照让一个人偷渡到美国。她的护照因此进入了黑名单,但是这确实是她的护照。在我女儿被捕之后,我就洗手不干了,这一行不长久。我现在经营一家生意不错的外卖餐馆。”

      除了知晓并且接受风险之外,冒险精神还需要愿意接受未知事项的挑战,发展业务。有一名女性专门办理假证件,她的经历可以说明这一点:

      “我一直认为我对所有偷渡路径了然于心。许多年前,我护送一名偷渡客到与越南接壤的凭详,先是乘飞机到南宁,再坐大巴到凭详。我当时不知道我的香港护照也需要签证才能进入越南。偷渡客不愿意只身一人进入越南,因此我们不得不返回。当时已经是傍晚了,凭详是个又穷又小的城市,连吃饭的地方都没几个,想找个像样的地方过夜都找不到。那个鬼地方又脏又落后。所以我决定当晚返回南宁。我们坐了最晚的一班卧铺长途汽车。所谓的卧铺也就是床板而已,垫子和枕头脏兮兮的。当晚悲惨至极,自此以后,我再也没有去过凭详。后来,我带着偷渡客去了香港,然后从加拿大进入美国。”

      田野调查过程中收集到的材料表明,许多女性偷渡组织者尽一切努力,通过人际关系培养客户,获取机会。例如,福州的一位女性受访者就不断劝说我们的研究人员帮助她实施假结婚,以此完成偷渡活动。在一次访谈中她问我们:“我想通过假结婚把我哥哥弄到美国。你能不能介绍一些美籍女华人给我?”在后来的访谈中她说:“如果你认识哪个男的愿意回来结婚,我有一个30多岁的女性朋友可以考虑。她有一个儿子,两年前她的丈夫在偷渡船上落水溺亡,现在她决定自己带着儿子去美国,对假结婚很感兴趣。”

      后来,她又详细介绍了她哥哥的情况:“你们回到美国以后,一定要帮忙联系美籍女华人,问问她们愿不愿意跟我哥哥假结婚。我哥哥想要带着12岁的女儿一起去美国,把儿子和老婆留在中国。他女儿能去美国就最好了,因为这个年龄的孩子学习英语很快。”

      在这两个例子中,这名女性受访者表达了帮助女性实施偷渡活动的一项条件:把具有性别特质的行为转化为个人行为的能力。

      对于其他非法经济活动的研究表明,女性之所以只能参与非法活动的外围工作,不仅仅是因为犯罪组织中男性对女性的排斥,还因为女性在面对背离文化期待的行为时表现出的犹豫不决。(60)偷渡可以帮助他人,而不仅仅是一种违规或犯罪行为,因而与对女性的文化期待差距不大。这种解释消除了本应限制女性参与偷渡活动的文化障碍。

      (二)市场状况

      大部分的犯罪组织(放高利贷、卖淫组织)都是由男性控制的。即便是女性十分显眼(如贩毒组织),但也仅限于边缘活动。(61)但是在偷渡活动中,女性占据次要位置的特征有所弱化。女性可以扮演偷渡活动的核心角色,有时还会单打独斗。市场条件产生了限制女性参与偷渡活动和能够扮演的角色,研究中国的偷渡问题必须要研究这些市场条件。

      近几年对这些必要条件的探讨远远不够,难以解释女性如何能够开始在偷渡活动中占有一席之地。市场条件是将女性排除出其他犯罪组织的重要条件之一,例如需要残忍暴力行为。此外,市场还对卫生、体力和健康提出了要求,但是女性在这些方面明显不足。偷渡活动的特征似乎产生了特定的条件,并不需要组织成员性别统一,对女性的文化期待有时反而对女性有利。

      (三)市场中没有势力范围划分

      偷渡不需要有势力范围。赌博业、色情业的客户和行为与特定的地区相联系,而偷渡活动大部分都是一锤子买卖。此外,虽然许多人想去美国,但是只有小部分人符合条件,因为偷渡组织者一直都是以客户的支付能力为标准来寻找客户。即便是一家人中有好几个人都想偷渡出去,可以做好几次生意,但能够预期的利润还是非常有限。

      偷渡的秘密性和客户资源少,使得偷渡行为不受地域限制。偷渡业务一般都是在组织者和偷渡客之间磋商的,几乎不会受到他人的干预。偷渡行动需要保持隐秘性和独特性,只有直接参与的人才能知道。此外,组织者和偷渡客的联系几乎都是单线联系,不同的组织者之间很少共享顾客资源。非法经济中的这种特殊的业务安排有两大作用:第一,通过垄断偷渡活动中的关键资源,组织者可以实现利润最大化;第二,减少受到执法活动打击的可能性。

      经过将近十年的田野调查,我们并未发现任何证据表明偷渡组织试图把与之竞争的其他偷渡组织从某个城市或地区赶走。男性或女性偷渡组织者控制客户资源或市场份额并未有所报道。中国偷渡组织联系松散,其成员都是通过家庭关系或亲近的社交圈招募的。(62)这个特征可以解释为什么女性的社会关系网有助于她们参加偷渡活动,为什么没有势力范围的纷争。

      大部分跨国有组织犯罪都呈现出明显的性别壁垒。但是,偷渡活动具备两项重要特征:缺少势力范围和所有交易都是单线联系。这也使得性别壁垒在偷渡活动中反而并不明显。首先,只要偷渡组织者和客户之间能够保持单线联系,交易保持隐秘性,偷渡组织者就可以控制偷渡活动,不可能存在竞争。虽然在理论上目标客户为了比价和询问运送途径的安全性,可能联络多名偷渡组织者或客户招募者,但是偷渡组织中的低级成员或顾客招募者对于偷渡活动的问题知之甚少,根本就无法比较。此外,客户一般只付头款,无论偷渡是否成功,也会坚持跟随一个偷渡组织。另一方面,无论是男性还是女性偷渡组织者,只要是能够提供有价值的运送服务,他们就可以维持市场地位,不用担心被别人挤掉。他们基本上不会为了客源而竞争,偷渡组织者之间也没有使用暴力争夺市场的理由。

      第二,由于偷渡活动没有势力范围,也不需要提供非法保护。其他犯罪组织中存在的人与人之间的暴力行为就没有意义。需要使用暴力来控制和应对各种问题可能是导致女性只能参加犯罪组织外围活动的主要原因:女性不具有暴力性,只能参加外围活动。(63)偷渡行为主要依靠人际关系而不是暴力,使得女性获得了参与偷渡活动的路径,她们可能与丈夫、情人或其他男性家庭成员合作,也有可能单打独斗。

      (四)关系比体力更有用

      很多有组织犯罪都具有暴力特征,例如敲诈勒索、色情业和赌博业,使用暴力是成功维持犯罪活动的一项基本条件。陈国霖发现中国城内的犯罪团伙可以使用很多策略(从枪战到破坏财产)赶走竞争对手或不付保护费的店主。但是,由于偷渡组织之间并不存在势力范围和客源的冲突,大部分的偷渡行为不需要暴力。偷渡行为主要是依靠人际关系、官员腐败、文件造假、协调旅程以及选择运输方式。

      偷渡组织的交易中很少使用暴力,但是在个别偷渡活动中(尤其是海运路线)却需要使用体力或暴力。例如在中转点的住房中进行巡逻,在偷渡船上维持秩序。女性无法胜任这些需要体力的角色并非偶然。在多年的调研中,我们从未听说有女性负责这项任务。

      此外,偷渡活动有时需要使用暴力来履行协议,如果客户没有按时支付协议费用,偷渡组织可能会使用暴力。媒体报道过中国的非法移民因为拖欠费用遭到偷渡组织的殴打。几名男性受访者承认他们曾经对欠款的偷渡客使用暴力,但是这种情形很少。不过,由于偷渡组织者起到的作用有限,女性可以不使用暴力就成功地完成偷渡活动中的任务。回顾表三的内容,可以发现我们访谈的大部分女性都是担任招募者、协调人和文件提供者。她们扮演的角色很少需要立即索取债务。如果发生拖欠费用的情形,女性就会借助男性实施暴力。

      例如,有几位受访女性声称自己认识黑社会,可以雇佣黑社会收债。洛杉矶的一名女性受访者,专门从事假结婚和揭贴护照照片偷渡业务。她对我们说,她曾经雇佣越南的帮派成员来收债。有一次,一名越南女性充当中国客户的未婚妻,帮助她实施偷渡活动,但是这名越南女性临时改变主意,决定中途退出。这位女性偷渡组织者这样说:

      “我雇了一个越南流氓去拜访她。后来那个越南女性必须分期偿还我给她的预付款,最终我要到了两倍的钱,因为我雇佣的收债人要拿走收回来的钱的一半,这样做是为了弥补我的损失。那些把她介绍给我的中间人也必须把介绍费还给我,这是我们的规矩。”

      由于偷渡活动包含一些特定的任务,偷渡组织者与客户之间却是单线联系,这些组织者必须马上参与偷渡活动的下一环节,组织者的人际关系比使用暴力的能力更加重要。偷渡行为的性质依赖人际关系,把某些专业的任务承包给他人的现象很普遍。

      (五)关注安全

      偷渡关涉客户和运输方式。直接乘飞机到美国仍然是最受青睐的方式,但是大部分的偷渡客还需要忍受长途跋涉,经常需要借助海运、空运和陆运。跨国旅程需要穿越外国领土,充满了危险,生活条件肮脏拥挤、交通工具落后并且要警惕偷渡组织者的不良行为或者同伴的盘剥。(64)

      客户关注对运输过程中的健康和安全的担忧可以分为两类:一般的担忧和性别化的担忧。一般的担忧是指所有的偷渡客都有的普遍焦虑,他们担心偷渡过程的安全,因为在乡村中广泛流传着一些恐怖故事或闲言碎语。个人安全成为了偷渡客及其家人普遍担忧的问题,这也是偷渡客首先提出的问题或者是偷渡组织者要解决的首要问题。组织者们一般会使用成功案例来证明自己的能力并且说服目标客户,其中往往包含夸大其词的内容。对于安全和旅途条件的担忧有性别特征。我们采访的非法移民告诉我们,已经身为人母的女性偷渡组织者比男性偷渡组织者更加愿意谈论旅途中的条件。考虑到她们帮助亲友的动机,女性偷渡组织者可能按照对女性的文化期待构建工作内容。护送女偷渡客去越南的女性偷渡组织者就是一例:当客户不敢一个人越过边境的时候,这名女性偷渡组织者为了打消客户的忧虑,就安排她走另一条路径。

      我们采访了美国的一些非法移民和中国将要移民的人,谈话内容也证实了女性偷渡组织者有性别偏好。非法移民和即将移民的人一般认为女性偷渡组织者比较容易共事,值得信赖,遇到问题不太可能诉诸暴力或者让女偷渡客遭遇性侵的风险。这种更加愿意与女性偷渡组织者共事的偏好反映了中国社会和中国文化对不同性别的角色界定和责任认定。我们认为,这也是大量非法移民在经历了男性和女性偷渡组织者后达成的共识。

      偷渡组织者们说蛇头之母——萍姐就是这样的人。(65)萍姐在纽约的非法移民圈子里十分出名,她尽量保障客户的安全和旅行条件,要求下属和帮派不要虐待偷渡客:“他们是顾客,就像经常光顾萍姐在中国城商店的客人一样。”(66)纽约的男性偷渡组织者告诉我们:

      “圈内人不认为萍姐是罪犯。大家对她的评价很高,因为她从来没有使用暴力收取偷渡费用。有些人是经她的手偷渡过来的,但是没有付钱,萍姐还是把他们放掉,让他们去工作了。萍姐允许这些人先工作再付钱。不仅如此,她还很谦卑,也十分慷慨。只要她请大家吃饭,就保证大家吃好。但是她自己吃得很少,一直忙里忙外招呼客人。”

      女客户也有许多特定的安全担忧。因为未来的女性移民的数量极大,(67)性侵是她们最为担心的事。女偷渡客会受到组织者的特别保护,让其免受偷渡组织的男性成员和男偷渡客的性侵。新闻报道和研究报告显示有些女偷渡客在去美国的途中遭到强奸。性侵在以海运为主的偷渡活动中十分猖獗。(68)我们采访的女性偷渡组织者明显意识到了这个问题,强调不可能让她们的客户遭遇如此情况。在纽约专门从事揭贴护照照片偷渡的一名女性受访者这么说:

      “当然,我也听说过偷渡船上发生的故事。让男人和女人住在一起那么久,必定会有性侵发生。有些人无法支付偷渡费用,他们也会使用暴力。我一直建议女客户选择乘飞机偷渡,不要坐船。我安排的偷渡活动中不可能发生这种事,经我手的偷渡客有十几个,他们要么是亲戚,要么是朋友,费用很好解决,如果他们被捕了,罚金由我来交。”

      我们的受访者无人承认他们允许性侵女客户。但是,一些男性偷渡组织者暗示了这种事的存在。洛杉矶的一位男性偷渡组织成员,专门负责接收偷渡客,并将他们转运至安全住所,他对我们说:

      “我们一般都把男偷渡客和女偷渡客关在不同的船舱。还会警告男偷渡客不要碰女偷渡客,但是有些男的无法控制自己。大多数情况下,我们都会警告他们下次不要再这样了。我们还能怎么样?”

      我们不能判断女性偷渡组织者能在多大程度上防止性侵,或者能在多大程度上提高旅行条件,特别是大部分的偷渡活动都是合作实施的,绝大部分偷渡组织成员都是男性。即将偷渡的人和组织者都理解这些性别化的文化期待。

      我们研究的性别分化问题,可以解释女性为何可以在非法组织和市场中获得一席之地,有些女性可以利用自己的优势。偷渡组织者主要是男性,但与大部分犯罪组织的情形不同的是:女性成员并非简单地扮演次要角色,有时候还会成为主角。在大部分案例中,女性都是为男性工作,或者与男性搭档,但是她们有时候也会单打独斗。女性偷渡组织者更加专注暴力和侦查风险最小的偷渡活动(如乘飞机偷渡和假结婚),这也是成功率最高、获利最多的偷渡方式。

      女性运用亲近的个人关系参与偷渡活动和接触客户。使用非正式的关系网招募组织成员会产生裁量行为,导致复制性别隔离,排斥女性成员。(69)这个问题在其他非法组织中一直出现,但并非有约束力或坚守的招募守则。在偷渡组织内部,我们发现女性的关系网更窄,但是这并没有阻碍她们参与其中。这是由关系的重要作用决定的,具体而言,由于中国的偷渡一般依靠人际关系才能成功,女性在其中占了很高的比例。

      这一事实说明了女性借助另外一条重要路径参与偷渡组织。研究表明性别偏好形塑了职业抱负,(70)起到了威吓女性不参与某些犯罪组织的作用。由于偷渡被视为有利于家庭、朋友、社会和国家的事,女性参与偷渡活动并不是背离对女性的文化期待的行为,在有些案例(如萍姐)中,女性参与偷渡成为了好事。我们无法想象在其他非法组织中会存在这种情形。

      影响中国女性参与偷渡活动的最重要因素是暴力。虽然有时候有必要使用暴力,但是这并非偷渡活动的常态。客户对暴力的恐惧和安全的担忧也产生了对女偷渡组织者的需求。偷渡客反馈的信息表明他们对女性偷渡组织者更有信心,更能保障在偷渡途中安然无恙。因此,女性参与偷渡的主要障碍有所弱化。一般认为女性缺少使用暴力的能力,也不是好斗之人。研究人员和男性偷渡组织者都认为这是女性被犯罪组织排斥的首要原因。(71)但是在偷渡活动中这种劣势显著弱化。

      我们研究的一个重要问题是中国人的偷渡行为中,这些解释女性被排斥的理论受到何种局限。今后的调研中,我们会研究相关问题。第一,中国偷渡组织的结构特征在多大程度上为女性提供了参与机会,这种情况与世界上其他国家的偷渡组织是否一致?第二,我们的研究表明文化的影响很大。在中国,女性为了经济利益参与偷渡活动的观念十分有意义,这与政府倡导的男女平等观念契合。(72)有学者发现墨西哥和其他中美洲国家的移民的劳动力市场中存在的性别隔离现象要比中国和其他东亚国家严重。(73)

      中国的偷渡活动表明组织情况是理解非法组织内部性别分化的重要因素,这与其在正规经济活动中的特征同等重要。决不能说中国的偷渡活动中不存在性别分化,已经发现大量的证据表明存在性别分化。我们的证据还表明组织情况可以减弱或增强犯罪组织对女性的排斥,或者只能让女性扮演次要角色。

      我们的研究确实发现非法组织中的性别分化存在程度上和性质上的区别。对犯罪组织的分析使得我们更容易理解犯罪组织内部产生、维持、排斥和边缘化女性参与者的过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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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2)译者注:同性社会是指非情爱性质的同性之间关系,如朋友关系、师徒关系。

      (13)Maher,Lisa.1997.Sexed Work:Gender,Race,and Resistance in a Brooklyn Drug Market.Oxford:Clarendo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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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7)Siebert,Renate.1996.Secrets of Life and Death:Women and the Mafia Translated by Liz Heron.New York:Verso.

      (18)Lauderback,David,Joy Hanser,and Dan Waldorf.1992.Sisters are doin' it for themselves':A black female gang in San Francisco.The Gang Journal 1:57-70; Miller,Jody.1998.Up it up:Gender and the accomplishment of street robbery.Criminology 36:37-66.

      (19)Maher,Lisa,and Kathleen Daly.1996.Women in the street-level drug economy:Continuity or change? Criminology 34:465-92.

      (20)Steffensmeier,Darrell.1983.Organization properties and sex-segregation in the underworld:Building a sociological theory of sex differences in crime.Social Forces 61:1010.

      (21)Steffensmeier,Darrell.1983.Organization properties and sex-segregation in the underworld:Building a sociological theory of sex differences in crime.Social Forces 61:1010.

      (22)Mullins,Christopher W.,and Richard Wright.2003.Gender,social networks,and residential burglary.Criminology 41:813-40.

      (23)Zhou,Min.1992.Chinatown:The Socioeconomic Potential of an Urban Enclave.Philadelphia,PA; Temple University Pres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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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6)Landolt,Patricia,and Wei Wei Da.2005.The spatially ruptured practices of migrant families:A comparison of immigrants from El Salvador and the People's Republic of China.Current Sociology 53:645; Spitzer,Denise,Anne Neufeld,Margaret Harrison,Karen Hughes,and Miriam Stewart.2003.Caregiving in transnational context.Gender & Society 17:267-86; Teo,Sin Yih.2003.Dreaming inside a walled city:Imagination,gender and the roots of immigration.Asian and Pacific Migration Journal 12:411-3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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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9)Spitzer,Denise,Anne Neufeld,Margaret Harrison,Karen Hughes,and Miriam Stewart.2003.Caregiving in transnational context.Gender & Society 17:282.

      (30)Shu,Xiaoling.2004.Education and gender egalitarianism:The case of China.Sociology of Education 77:3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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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32)Zuo,Jiping,and Yanjie Bian.2001.Gendered resources,division of housework,and perceived fairness:A case in urban China.Journal of Marriage and Family 63:1122-34.

      (33)实际上,中国女性参与劳动的比例比全世界的平均水平还要高12%。学者指出,在改革开放开始之前,中国的劳动力市场中的性别隔离并不明显,男性更有可能进入政府部门,女性更有可能进入国有企业。Entwisle,Barbara,and Gail E.Henderson,eds.2000.Redrawing Boundaries:Gender,Households,and Work in China.Berkeley,CA:University of California Press.

      (34)Zuo,Jiping.2003.From revolutionary comrades to gendered partners:Marital construction of breadwinning in post-Mao urban China.Journal of Family Issues 24:314-37.

      (35)研究表明,城市家庭对此变化采取的策略是为女儿的学业(相比儿子的学业)投入更多资金,这是一种补偿机制,目的是今后女儿能够在劳动力市场中获得更多的人力资本。Tsui,Ming,and Lynne Rich.2002.The only child and educational opportunities for girls in urban China.Gender & Society 16:74-9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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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38)Spitzer,Denise,Anne Neufeld,Margaret Harrison,Karen Hughes,and Miriam Stewart.2003.Caregiving in transnational context.Gender & Society 17:267-86.

      (39)Zhou,Min.1995.Low-wage employment and social mobility:The experience of immigrant Chinese women in New York City.National Journal of Sociology 9:1-30.

      (40)Zhou,Min.1995.Low-wage employment and social mobility:The experience of immigrant Chinese women in New York City.National Journal of Sociology 9:1-30.

      (41)Schoeni,Robert F.1998.Labor market outcomes of immigrant women in the United States:1970-1990.International Migration Review 32:57-7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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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45)Tsui,Ming,and Lynne Rich.2002.The only child and educational opportunities for girls in urban China.Gender & Society 16:74-9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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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49)Zhou,Min,and John R.Logan.1989.Returns on human capital in ethnic enclaves:New York City's Chinatown.American Sociological Review 54:8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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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51)Chin,Ko-lin.1999.Smuggled Chinese:Clandestine Immigration to the United States.Philadelphia,PA:Temple University Press.

      (52)Landolt,Patricia,and Wei Wei Da.2005.The spatially ruptured practices of migrant families:A comparison of immigrants from El Salvador and the People's Republic of China.Current Sociology 53:633.

      (53)Spitzer,Denise,Anne Neufeld,Margaret Harrison,Karen Hughes,and Miriam Stewart.2003.Caregiving in transnational context.Gender & Society 17:267-86.

      (54)Glenn,Evelyn.1983.Split household,small producer and dual wage earner:An analysis of Chinese-American family strategies.Journal of Marriage and the Family 45:35-46; Zuo,Jiping.2003.From revolutionary comrades to gendered partners:Marital construction of breadwinning in post-Mao urban China Journal of Family Issues 24:314-37.

      (55)Zhang,Sheldon,and Ko-lin Chin.2002.Enter the dragon:Inside Chinese human smuggling organizations.Criminology 40:737.

      (56)根据报道,偷渡费用的中位数是5万美元,平均利润是1万美元。但是,女性偷渡组织者比男性偷渡组织者更加不愿意谈论利润。有一半的女性受访者不愿意透露利润,只有34%的男性受访者不愿意透露利润。或许相对男性成员而言,女性偷渡组织者更加侧重偷渡活动中助人为乐的一方面,例如,帮助亲友。

      (57)Zhang,Sheldon,and Ko-lin Chin.2002.Enter the dragon:Inside Chinese human smuggling organizations.Criminology 40:737-68.

      (58)Boyd,Monica.1989.Family and personal networks in international migration:Recent developments and new agendas.International Migration Review 23:638-70.

      (59)福建籍女性特有的文化传统可能有助于她们具备企业家精神。作为海洋资源充足的沿海地区,福建省的航海事业源远流长,例如打渔和海洋运输业。这些活动时常需要男性离家数月之久,女性必须在家承担照顾家庭、田间作业和经商的重担。即便是今天,福建女性在丈夫外出时都会普遍参与商业活动,操持家庭。

      (60)Miller,Jody.2001.One of the Guys:Girls,Gangs and Gender.New York:Oxford University Press; Mullins,Christopher W.,and Richard Wright.2003.Gender,social networks,and residential burglary.Criminology 41:813-40.

      (61)Maher,Lisa.1997.Sexed Work:Gender,Race,and Resistance in a Brooklyn Drug Market.Oxford:Clarendon; Maher,Lisa,and Kathleen Daly.1996.Women in the street-level drug economy:Continuity or change? Criminology 34:465-92.

      (62)Zhang,Sheldon,and Ko-lin Chin.2002.Enter the dragon:Inside Chinese human smuggling organizations.Criminology 40:737-68.

      (63)Maher,Lisa.1997.Sexed Work:Gender,Race,and Resistance in a Brooklyn Drug Market.Oxford:Clarendon; Miller,Jody.2001.One of the Guys:Girls,Gangs and Gender.New York:Oxford University Press; Steffensmeier,Darrell.1983.Organization properties and sex-segregation in the underworld:Building sociological theory of sex differences in crime.Social Forces 61:63-101.

      (64)McCarthy,Terry.2000.Coming to America.Time.May 1,42-5.

      (65)译者注:“萍姐”原名郑翠萍,1993年6月6日,郑翠萍出资的偷渡船“金色冒险号”在纽约市皇后区附近搁浅;船上的偷渡者由于缺乏岸上接应,试图自行游泳上岸,结果造成10人溺水死亡。萍姐因此被判35年监禁,于服刑期间死亡。

      (66)Barnes,Edward.2000.Two-faced woman.Time.July 31,48-50.

      (67)我们在福州附近沿海地区做了一项2000份问卷调查,当地的研究人员发现移民至美国的1636人中,女性移民占43%。虽然调研并没有区分合法移民和非法移民,但是女性仍然占了很大比例。

      (68)Chin,Ko-lin.1999.Smuggled Chinese:Clandestine Immigration to the United States.Philadelphia,PA:Temple University Press.

      (69)Reskin,Barbara F.,Debra B.McBrier,and Julie A.Kmec.1999.The determinants and consequences of workplace sex and race composition.Annual Review of Sociology 25:335-61; Steffensmeier,Darrell J.,and Emilie Allen.1996.Gender and crime:Toward a gendered theory of female offending.Annual Review of Sociology 22:459-87.

      (70)Reskin,Barbara F.1993.Sex segregation in the workplace.Annual Review of Sociology 19:241-70.

      (71)Maher,Lisa 1997.Sexed Work:Gender,Race,and Resistance in a Brooklyn Drug Market.Oxford:Clarendon; Mullins,Christopher W.,and Richard Wright.2003.Gender,social networks,and residential burglary.Criminology 41:813-40.

      (72)Shu,Xiaoling.2004.Education and gender egalitarianism:The case of China.Sociology of Education 77:311-36; Tsui,Ming,and Lynne Rich 2002.The only child and educational opportunities for girls in urban China Gender & Society 16:74-92; Zhou,LingYi,Michelle L.Dawson,Candace L.Herr,and Sarah K.Stukas.2004.American and Chinese college students' predictions of people's occupations,housework responsibilities,and hobbies as a function of cultural and gender influences.Sex Roles 50:547-63; Zuo,Jiping.2003.From revolutionary comrades to gendered partners:Marital construction of breadwinning in post-Mao urban China.Journal of Family Issues 24:314-37.

      (73)Wright,Richard,and Mark Ellis.2000.The ethnic and gender division of labor compared among immigrants to Los Angeles.International Journal of Urban and Regional Research 24:583-6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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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妇女参与走私活动--市场性别视角_美国工作论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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