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本期货市场风险管理给我国的启示,本文主要内容关键词为:期货市场论文,日本论文,风险管理论文,启示论文,我国论文,此文献不代表本站观点,内容供学术参考,文章仅供参考阅读下载。
期货市场是高风险、高流动、高效率、高信用的市场,其回避风险和套期保值基本经济功能得以发挥的前提条件,是既要确保市场的高流动性,又要保障市场整体财力的安全完整性。因此,风险的控制和管理成为期货市场的重要工作。
1.日本期货市场风险管理的特点
根据日本期货交易法的要求,为避免期货市场的风险,日本的交易所在制定章程和业务规程规定时,充分贯彻了防止通过不正当交易操纵价格和保证市场公正安全的原则。日本各交易所在各自的章程及业务规程中对市场交易中的风险都有严格的规定,并编制成《市场管理纲要》,作为市场风险管理的准则。
(1)交易保证金制度。日本各交易所实行交易保证金制度,目的是保证交易履约,抑制新作交易,促进未结算合约的清仓和防止行情剧烈变化所带来的风险。交易保证金以会员卖出和买入合约为担保对象及计算基础,这笔资金由会员寄存在交易所。交易保证金作为风险控制的手段,在风险严重时,是最强硬的抑制措施,交易所有权把寄存额提高到与交易总额相等(称作全贷款担保),或在事先将交货用的栈单向对方出示,这样做可以有效地抑制过度交易,防止行情的显著变化。交易保证金分为以下几种:①基本保证金——基本保证金是最基础的保证金,在取得合约的第三个营业日内的就得寄存,但一般交易所都将它定为委托保证金的10%。②定期增加保证金——定期增加保证金的目的是强化担保,以应付合约接近交割期时的行情波动;另外,还可以保证交割履行与促进交割合约以外合约的结算。定期增加保证金的金额由交易所理事会根据具体情况决定。③临时增加保证金——当市场价格发生剧烈变化时,交易所有权决定会员临时寄存一部分额外的保证金,目的是强化履约担保和抑制过度投机。④贴补保证金——当会员持有的合约超过一定数量时寄存贴补保证金,目的是控制大户交易风险,加强持有大量合约客户享受的财政担保能力。⑤特别担保金——它是商品市场交易中会员之间违约损失的担保。
(2)限制价格变动幅度。限制价格变动幅度是指将每个营业日的行情变化限制在一定金融内,这样可以在抑制行情突然出现狂乱升降的同时,保证即使出现亏损不至于超出保证金的范围。
限制价格变化幅度以前一天交易所最终约定价格作为计算基础。有的交易所规定限制价格变动幅度是以前一天交易的最终约定价格作为基准价,价格在上涨和下跌5%—10%的范围内,交易可以照常进行,上涨或下跌超过这一幅度就应停止当天的交易。有的交易所是以前一天最终约定价格作为基准价,将上涨和下跌幅度限制在一定金额之内;超过这个金额,就应停止当天交易,但为了鼓励会员在合约到期前平仓,各交易所一般在临近交割期的15天内取消这一限制。
(3)按月限仓制度。交易所为防止过度投机以及囤积、抛售等操纵价格的行为发生,按每种商品的合约距离交割期的远近,对所持的未结算合约数进行限制。离交割期越近,限仓量越严格。交易所不仅对会员和商品交易员的自营交易进行限制,也对受托业务客户的持盘进行限制,要求商品交易员严格执行交易所的规定,掌握好不同委托客户的未结算合约数量。
2.我国期货市场风险管理的方法和策略
随着我国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发展,作为高层次市场的期货交易应运而生,期货市场的基本职能是发现价格和套期保植。风险管理是关系到期货交易生死存亡的问题。我们期货市场起步较晚,虽然在风险管理方面已经逐步建立了一套较完整的安全保障制度,但在实际运行中仍面临许多问题。(1)交易所对市场监控和稽查的力度仍较薄弱。(2)期货市场目前的风险分担体系尚不完善,财务结算的风险过于集中于交易所的核心结算机构。(3)风险控制方面有些规则的适用性仍显不够,存在漏洞,不能完全有效地抑制过度投机现象。(4)对会员和客户的资信和财务审核仍不够严格,对经纪业的管理仍有待进一步加强。
借鉴日本的经验,结合我国的实际情况,谈一些我国期货交易风险管理的方法和策略。
(1)严格审核会员单位的资格。交易所实行会员制交易,必须通过会员的代理才能交易,会员直接对交易所负责。因此,做好吸收会员的工作是交易所控制风险的一个十分重要的环节。会员一般必须具备资金实力大、交易信誉好、有一整套规范化的管理章程和实施细则、有一批熟悉期货交易的经纪人等条件,交易所一般要看该单位近两年经会计事务所审核的财务报表,以确实掌握企业的实际资信情况。
(2)实行交易保证金制度。保证金制度在各交易所已普遍实行,但不严格。必须先收保证金后交易,亏损了要立即追加保证金,不能追加保证金就强制平仓,直到停止其交易。在保证金问题上要做到不讲情面,不打折扣,交易所对会员单位应该这样做,会员单位对自己的客户也必须这样做。
(3)实行交易限仓制度。这是为了防止某些会员单位和客户脱离自己的资金承受能力作超量交易,从而造成难于弥补的风险。交易所对会员单位要根据其资金实力(主要是可用资金)、交易信誉和管理好坏的程度,核定一个最高持仓量。会员单位对重要客户也应采取相应的限仓措施。
(4)实行分级管理,逐级分散风险。期货交易量的扩大,是通过逐级的代理来实现的,一级经纪公司为二级经纪公司代理,二级经纪公司又为三级经纪公司代理。因此,交易所的会员不多,但其交易往往可以辐射到全国乃至世界各地。与此同时,它的风险管理也是采取分级负责的,交易所只对会员单位负责,会员单位则对他的客户负责,使风险逐级化解,控制在最小的范围内。
(5)成立由若干家大的金融企业联合组建的期货结算公司。现在,在国内的期货交易中,交易和清算一般都由交易所统一承担,但交易所的资金和融资能力都是十分有限的,很难经受较大的风险。由金融企业联合出资组建结算公司,再吸收结算会员的奖金,其实力和抗风险能力就大大加强,而金融企业通过参与结算既可以收取一定的管理费,又能聚集和用活交易资金,从而产生期货为现货保值,期权又为期货保值的效果,把期货交易的风险控制在最小的程度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