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完全竞争与战略性贸易政策,本文主要内容关键词为:战略性论文,不完全论文,竞争论文,政策论文,贸易论文,此文献不代表本站观点,内容供学术参考,文章仅供参考阅读下载。
[提要] 本文对不完全竞争的战略性贸易政策理论作了系统的论述,这一理论是国际贸易理论的前沿。在对这一理论的评论中,指出了它对传统贸易政策的挑战,对GATT体制的挑战,并指出现存贸易体制是GATT和非正式的战略性贸易体制的混合体。最后指出了在此理论的基础上,中国贸易政策应该再定位,进行新的选择。
大多数经济学家都认为自由贸易是最佳贸易政策,而这是以国际市场是完全竞争市场作为假设的。国际市场中许多产业的事实是不完全竞争,这就要求在不完全竞争的基础上对贸易政策重新思考。进入80年代,布兰德和思本色对此进行了开创性的研究,随后经过迪克西特、凯尔、伊顿、格鲁斯曼、克瑞施纳、哈旺、迈耶等人,特别是赫尔普曼和克鲁格曼的进一步研究,不完全竞争基础上的战略性贸易政策理论已初步形成。
所谓战略性贸易政策,就是把贸易中的不完全竞争当作一种博弈处理来考虑政府的政策性介入。“战略”两个字是从博弈论中引用过来的。战略性贸易政策理论有战略性出口政策理论和战略性进口政策理论之分。我们先看战略性出口政策理论。
布兰德(Brarnder)和思本色(Spencer)(1981,1985)首先从“利润转移”的角度指出了战略性出口政策的理论可行性,在他们的模型中,假设存在一个不完全竞争市场,甲、乙两个国家各有一家厂商,生产同类产品,都出口到丙国,而在两国国内都不存在这些产品的消费。他们的理论贡献就在于说明了,如果甲国政府补贴甲国企业的出口,以此影响甲国厂商和乙国竞争厂商的决策行为,甲国在丙国市场的市场份额就会增加,尽管由于增加出口导致丙国价格的下降,甲国的贸易条件会恶化。但是,由于不完全竞争条件下,市场价格高于厂商的边际出口成本,即垄断利润存在,这样随着甲国厂商在与乙国厂商的竞争中占主导地位,甲国厂商就会实现从乙国厂商的利润转移,从而使得国民收入得以提高。 实际上, 这是一种“利润转移”的理论。 迪克西特(Dixit)(1984)将布兰德和思本色的结果从两家厂商推广到多家厂商,证明只要甲国厂商的数量不太多,布兰德和思本色的结论仍然成立。
对布兰德和思本色的结论可以从一个最简单的古诺双头卖方垄断模型来理解。假设本国仅一家厂商,外国也仅一家厂商,出口品不用于国内消费。按照古诺行为模式,如果每个厂商都是在竞争对手销售量已知的情况下采取行动,并且最有利的反应是使得边际成本等于边际收益,那么它们将达到均衡。现在,如果本国厂商能承诺“肯定”增加多于上一均衡出口量的出口,那么外国厂商最佳反应方式是缩减其出口量,这样本国厂商的利润将增加。在这里,一个能保证“肯定”增加出口的机制是必要的,如果假定厂商的利润等于国家从出口获得的利润,那么国家就有理由提供“肯定”增加出口的事先承诺,而出口补贴政策就提供了这样的机制。该政策的作用机制是:如果政府在厂商作出增加出口的选择之前,先承诺提供出口补贴帮助本国厂商具有先行增加出口的优势,那么具有先行优势的本国厂商就可以使贸易的均衡点从古诺——纳什均衡点移到斯塔克尔伯(Stackelberg)均衡点, 从而使得本国厂商的市场份额增大,也使得本国厂商的利润增加。应该指出的是,如果政府政策不具有先行优势,厂商不得不花费时间进行生产,把它们的决定建立在预期的政府政策基础上,这样即使政府以后保证提供出口补贴,厂商也不能肯定会在增加出口量的竞争中占上风,因为政府的政策可能不稳定。可见,厂商走第一步,政府走第二步,最佳政策的实质就会改变。因此,决策的顺序和政策稳定在这里是两个重要的问题。
克鲁格曼(Krugman)和赫尔普曼(Helpman)(1989)指出战略性出口政策的关键并不在于本国厂商从外国厂商的“利润转移”,而是在于弥补私人边际收益和社会边际收益之间的缺口,这实际上是一种贸易政策的“利润创造”理论。对此他们是这样说明的,先是区分了事前需求函数和事后需求函数。所谓事前需求函数是考虑到本国厂商的出口变化对外国厂商的出口起作用的需求函数;事后需求函数是指本国厂商在外国厂商出口量已定情况下的需求函数,而事前需求函数是本国厂商能作为先行者所面对的实际需求函数。本国厂商根据事后需求函数而不能根据实际需求函数来增加出口的事实构成了市场失灵的原因,这就需要政府政策提供补救措施。这也就是说,本国厂商缺乏事先承诺其它出口水平的能力,这就妨碍了它对事前需求函数的反应,这使得个人(厂商)边际收益低于社会边际收益,而此时若政府提供一项特别的出口补贴就会使得本国厂商的边际成本减少,从而使出口增加到事前需求函数所要求的水平,使得个人边际收益与社会的边际收益一致起来,这样利润就会远超过小额的补贴而得到增加。他们继而指出,对一个鼓励出口的国家来说,有两个重要因素要特别注意,一是要看外国厂商对本国厂商出口的反应,二是本国出口产业的集中程度。一方面,外国厂商对本国边际出口反应越大,出口鼓励政策就越有可能增加福利,另一方面,国内产业的集中程度越低,就不是出口鼓励政策,而是自由放任政策越增加福利。仅存在一家或几家的国内厂商时,出口鼓励政策可以提高福利水平,而存在许多家厂商的情况下,该政策就会减少福利。迪克西特和凯尔(Kyle)(1985)从市场进入的角度指出即使不考虑利润转移,通过影响本国及外国厂商市场进入也可能提高本国的福利。
伊顿(Eaton)和格鲁斯曼(Grossman)(1986)研究了厂商数目固定的古诺竞争和伯特兰竞争假设条件下最佳贸易政策选择问题。指出最佳出口政策取决于厂商对竞争对手行为的预期。在古诺市场中,有时出口补贴是可取的;在伯特兰市场中,最佳的战略性出口政策是出口税,而不是出口补贴,甚至当竞争是古诺竞争时,如果国内产业不过分集中的话,税收也比补贴更能增加福利,这显示了出口补贴的脆弱性。克鲁格曼和赫尔普曼(1989)分析了市场进入对贸易政策选择的影响,指出厂商进入的可能性将进一步削弱出口补贴促进出口的作用,更多地加强出口税收鼓励出口的作用。
迪克西特和格鲁斯曼(1986)考虑了引入资源约束概念后出口鼓励政策的变化。指出一个不完全竞争出口产业就资源问题与其它部门进行竞争,从这个角度来看,对出口产业的补贴将抬高有关资源的价格,增加对其它产业发展的资源约束,因此,补贴政策只考虑一个受支持的部门获取不断增长的补贴利润的净值还是不够的,因为这掩盖了因政府鼓励政策的间接效应所造成的损失。这样政策的选择就不是象以前只考虑单一产业的单一政策,而是对几个相关产业的税收、补贴政策的多种组合。对一项政策来说要紧的是与其组合的许多政策的总体的净效应。
布兰德和思本色(1985)也注意到政府间的相互作用,指出两国政府都存在以补贴促进出口的动机。克鲁格曼和赫尔普曼(1989)对此进行了进一步的分析,他们将政府间政策的相互作用看作是一项两步骤的博弈:第一步是一国政府以其它国家政府政策给定为前提选择政策工具,第二步是企业经理人员制订企业决策,其中国家要在第一步中考虑到其决策在第二步中的作用。假设本国厂商和外国厂商都面对第三国市场出口,二厂商有相同的边际生产成本,并且,如果它们的产品不是完全替代品,它们就面对着对称的需求函数。在两步骤的博弈中,按古诺方式竞争的对称均衡,两国将把补贴调整到相同的补贴率。两国竞争性补贴出口行为将导致两国状况的恶化,每国政府不管其它国政府作什么,都鼓励出口,彼此就将陷入囚犯陷阱之中,相反,如果两国政府能达成全面的合作,那么它们最终会对出口征税,而不是给予出口补贴。在这里,对两国来说,出口征税优于自由贸易,自由贸易又优于出口补贴,两国采取共同的出口税收政策更优于厂商以不合作双头垄断的形式出现,结果是使它们的联合产出多于一个垄断厂商在相似环境中所生产的产出,这样它们最佳合作战略就是以垄断厂商的产出水平进行生产来最大限度地获取利润。这点很象军备竞赛,这种情况下需要国际协定来约束双方。对厂商按伯特兰方式竞争的情况,竞争性贸易政策不会使两国政府出现囚犯陷阱的情形,这是由于厂商间的价格是相辅相成的,不象在古诺竞争中厂商间的出口数量是相互替代的。这也决定了最佳贸易政策是出口税收,而不是出口补贴。在出口税收政策下,由于出口量减少些,而价格提高得更多,使得利润增加,并且在出口对称情况下利润在两国间可以均分,这就使得这种情况下的均衡优于自由贸易。这点很象全世界的基础研究,需要协定促使各方做得更多。
克鲁格曼和赫尔普曼(1989)也进行了将本国出口品用于国内消费引入的贸易政策分析。假设本国厂商出口品也供给国内市场,但外国厂商不这样。最佳政策是使出口和国内消费同时达到最佳水平,这要求本国价格、实际边际收益与边际成本三者相等。这时对于厂商数目固定的古诺竞争有两种结果相间的政策选择:一是通过适当的出口税达到最优出口,同时通过本国消费补贴来达到最优的国内消费;二是用出口税和与最优消费补贴相等的生产补贴。
再看战略性进口政策理论。
开创性的是布兰德和思本色(1981)对古诺双头垄断市场中关税战略作用的分析。假设两个国家(如美国和加拿大),各有一生产某一产品(如计算机)的生产厂商(如美国的为美国国际商业机器公司IBM),且加拿大从美国还进口计算机。双方所处市场为古诺市场,可以达成古诺——纳什均衡,引入政府干预。加拿大政府对IBM 的计算机征进口税,使得加拿大境内计算机的市场价格上升。假定加拿大政府将关税收入全部以补贴形式返还给消费者,因而消费者的福利不受关税影响。然而和没有关税时相比,厂商行为发生了变化。关税将市场的均衡点从古诺——纳什均衡点移到了斯塔克伯尔格均衡点,将IBM 的部分超额垄断利润转移给加拿大厂商,从而提高了加拿大的国民福利。加拿大厂商在本国市场站稳以后,甚至会反过来向美国出口,分享IBM 在美国国内市场的垄断利润。克鲁格曼和赫尔普曼(1989)对伯特兰市场中关税的作用进行了分析。在伯特兰市场中,假设本国厂商和外国厂商生产不完全替代的产品,本国政府对从外国进口的产品征收从量关税。从量税通常可视为外国厂商边际成本的一个增量,这促使外国厂商提高产品价格。由于伯特兰竞争中,外国厂商要价越高,本国厂商要价也越高,本国产品价格的上升刺激外国产品价格的又一轮上升,这又促使本国产品价格的进一步上升,如此反复。这样倒有可能使本国消费者受损,本国和外国厂商利润都增加,以致于关税对外国厂商不是一项成本反而是收益了。
哈旺(Hwang)和迈耶(Mai)(1988)对古诺市场中配额的作用进行了分析。指出:在古诺情形下,进口配额的作用在于将外国厂商的出口量限制在配额内,国外垄断断厂商面对这种配额限制,它总是使其出口供给量略小于配额,这样就使得配额租金的自然增长全部成为国外厂商的利润,而不是许可证持有者的收入。因此,在这种情况下,即使配额被拍卖,也不同于关税,它将使贸易条件恶化,这样从本国来看,配额没有关税好。克瑞施纳(Krishna)(1985)对伯特兰情形下配额的作用进行了分析。他先是区分了“胆怯型”战略和“进攻型”战略。所谓“胆怯型”战略是指在外国厂商所订的价格高于自由贸易价格时,本国厂商在保证进口等于配额的条件下,“胆怯”地提高价格,来获取更多利润的战略。“进攻型”战略是指本国厂商放弃实施“胆怯型”战略所造成的过高价格,降低价格,增加产量,以致使得进口少于配额来获取利润的战略。在伯特兰竞争中,当外国厂商确信本国厂商选择“胆怯型”战略时,若它自己订价过高,反而会促使本国厂商采取“进攻型”战略;反之,当外国厂商确信本国厂商选择“进攻型”战略时,若它自己订价偏低,反而会促使本国厂商采取“胆怯型”战略,因此,事实上的均衡是一种混合型战略的均衡。在这种均衡中外国厂商使得本国厂商在“胆怯型”战略和“进攻型”战略之间随机地选择价格,均衡是一种随机均衡。均衡中,配额使得本国产品和外国产品的价格都上升。另外,配额实际上可以成为促进本国和外国厂商合谋提价,以增大消费者开支,来增加厂商利润的“助推器”。
以上,我们对旧战略性出口政策理论和战略性进口政策理论所构成的战略性贸易政策理论作了初步的论述。对此,我们作以下评论:首先,从中不难发现,不完全竞争贸易中,战略性贸易政策要优于自由贸易政策。这对传统贸易理论和贸易政策是个挑战,也向现存的以自由贸易为基本原则的国际贸易体制——关贸总协定提出了挑战。实际上,仔细观察就可以发现现实的国际贸易中有许多战略性贸易政策在发挥作用,这包括在GATT 内的对出口国征收反倾销说的过度运用和美国的超级“ 301”等,这些构成了对GATT的非正式的战略性贸易制度的补充。其中 ,美国超级“301”作为改变贸易战略预期的战略性贸易政策手段, 称得上是战略性贸易政策最为出色的运用,这在最近几年美日、中美贸易谈判中可略见一斑。其次,由于战略性贸易政策理论是建立在不同的假设的基础上的,政策的实施要求对市场结构、厂商行为和厂商预期利润等有比较准确的掌握,这样就面临着一个信息问题。与此相联系的就是政府是否能够避免企业的“寻租”,从而保证政策的有力实施。另外,以上的战略性贸易政策理论没有将战略性出口政策和战略性进口政策结合起来,不能不说是一大缺陷。还有就是市场结构贸易政策决定论对贸易决定这一根本问题的解决仍有一段距离。最后,战略性贸易政策理论对中国贸易政策选择的意义。中国贸易政策现在是以国际市场是完全竞争的作为基本假定的,是以自由竞争的比较利益理论为基础的,而国际市场许多产业事实上是不完全竞争的,这就使得我国贸易政策的选择有必要特别注意战略性贸易政策理论的启示。我国在为重返GATT而努力的同时,还应注意到我国贸易的另一个重要发展趋势就是从产业间贸易向产业内贸易的升级、转化,这就使得有选择地应用战略性贸易政策成为必要。因此,中国贸易政策的选择应该在为重返GATT而努力的同时,适当地借鉴美国、日本(出口信贷鼓励)等国家的经验,辅之以有选择的战略性贸易政策。当然,应该看到的是,为实施有选择的战略性贸易政策,一个能避免企业“寻租”的、强有力的类似于日本“通产省”的政策制订和实施的机构是十分必要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