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国粮食主产区实施效益农业的背景、目标、途径与对策--以吉林省为例_农业论文

我国粮食主产区实施效益农业的背景、目标、途径与对策--以吉林省为例_农业论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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吉林省是一个农业大省,同所有粮食主产区一样,在全国农业和农村经济发展中曾经起过十分重要的作用。可是,长期以来,她一直在极为矛盾的状态中蹒跚前进:一方面要担负着确保农产品特别是粮食有效供给稳定增长,以满足社会需求的职责;另一方面则由于自身比较效益低下而处于动力缺乏、步履维艰的境地。这一矛盾在相当程度上是计划经济下传统的农业发展模式所致。从某种意义上讲,传统模式的本质就是以增加农产品数量供给为农业发展的最终目标,而对于农民收入的增长、农业生产的增效、地方财力的增强却置于不那么重要的地位。因此,吉林省尽管粮食生产(主要是玉米生产)在全国赢得了几个第一,时至今日农业依然是一个社会效益不错、自身经济效益低下的弱质产业。以吉林省为个案,从不同层面分析全省实施效益农业的背景状况,确定其目标,寻求其途径,提出由弱质产业变成强质产业的对策与建议,对于推进全国粮食主产区农村经济的跨世纪发展,有着重要的意义。

一、实施效益农业的背景分析

实施效益农业的根本目的是提高农业和农村经济的综合实力和整体功能,农业从低效益走向高效益必须从分析现实状况入手。吉林省实施效益农业,不仅是一种历经坎坷与痛苦的最终选择,而且就其现状而言,全省已经具备了实施效益农业的良好基础。改革开放以来,特别是经过“七五”、“八五”、“九五”计划,全省农村经济发展已经进入了一个新阶段,其主要标志是:粮食产量告别了短缺年代,连续跃上几个台阶,1998年达到2 506万吨,成为国家重要的商品粮生产基地;农、 林、牧、渔、多种经营和乡镇企业全面发展,创建了一批粮畜产品加工龙头企业,构筑了农业产业化的基础;农业综合生产能力大为提高,农畜产品连年丰产丰收,呈现出稳定增长的态势。当然,新阶段也会出现了一些新问题,有的甚至比较严重,这是事物发展中的正常现象,也是深化农村改革中正在解决、能够解决的问题。总之,吉林省从整体上已经具备了全面发展农村经济的有利条件。在此基础上对全省实施效益农业的各种背景进行分析,找出矛盾和问题,就能得出比较客观和准确的结论。

1.自然环境背景

吉林省资源分布特点极为分明,为发展特色农业的大结构奠定了环境基础。从土地分布上看,吉林省是湿润的针阔混交林暗棕壤地带、半湿润的平原黑土带和半干旱的草原黑钙土地带,具有突出的经度地带性分异特征,这对于全省确立东部地区以林特为主、中部地区以农田为主、西部地区以草场为主的土地利用格局有着关键的作用,土地的开发利用程度也相应地影响了东部地区林特农业、中部地区种植业和西部地区农牧业的布局状况。从生态系统上看,吉林省东部地区森林资源丰富,以林为依托可以发展动植物养殖(植)、栽培、采集业,利用水热资源可以发展水稻、烤烟、苹果梨基地,大量的草坡草地可以发展黄牛、奶山羊等畜禽;中部地势平坦,土质肥沃,有利于形成以种植业为主,农林牧、种养加一体化的产业系统;西部地区光热资源充足,草原面积广袤,适宜发展农牧业、渔业和以向日葵、甜菜为主的经济作物。自然环境为三个地区建立不同的农业生态系统,为实行专业化生产和综合经营的紧密结合提供了良好的生态条件。从气候条件上看,吉林省春季温高多风,夏季温暖湿润,秋季温低多晴日,冬季寒冷干燥,一年四季分明,东、中、西部地区差异明显,其中影响农作物生长的自然因素——气温、降水、日照、无霜期等,在时空配合上基本能满足一熟制种植业发展的需要。但与此同时,也存在一些问题。例如,全省虽然耕地面积较多,人均耕地、垦殖指数高于全国,但障碍性耕地不断增加、易涝干旱耕地较多,开发生产能力不高,影响了农业生产质量。再如,西部地区多年来实行打井灌稻,虽然对开发利用地下水资源、增产粮食收到了明显的成效,但与此同时又迫使区域地下水位下降、优质保层地下水受到污染、土壤次生盐渍化,其隐患难以挽救。这一切从长远来看,必然影响了农业的可持续发展和效益的下降。

2.县域经济环境背景

县域经济是吉林省农村经济的主体,也是实施效益农业的主要基础。从经济总量上看,县域经济已构成全省经济的半壁江山。据《吉林统计年鉴(1999年版)》统计,1998年,全省41个县、市(其中县21个、县级市20个)共实现国内生产总值(当年价)933.7亿元, 占全省国内生产总值的59.9%;实现社会商品零售总额294亿元, 占全省社会商品零售总额的43.3%;各县市地方财政收入为28.5亿元,占全省地方财政收入的30.4%;在一、二、三产业产值中,各县、市合计为394.5 亿元、266.3亿元和274.6亿元,分别占国内总产值的比重为91.8%、44.6%和51.7%。这说明,县域经济总量已成为全省国民经济的重要组成部分。随着国家今后对农业基础设施建设投资力度的不断加大,必将为农业比重较大的吉林省县域经济创造良好的政策环境和难得的发展机会,实施效益农业、实现强省富民的条件更加成熟。从现实差距上看,全省县域经济还不强,速度缓慢,水平较低,是全省经济发展中的薄弱环节。近两年统计,全省县、市国内生产总值、县级地方财政收入仅相当于江苏省的19%和22%。山东省县、市年均财政收入为1.24亿元,吉林省仅有山东的50%。产粮大县往往都是财政穷县。1998年,全省25个商品粮基地县农业人口、耕地面积、农林牧渔业总产值、粮食播种面积、粮食总产量占全省同类比重75—80%,其中粮食产量占95%,而地方财政收入仅占全省同类比重的23%。由于财政困难,全省有3/4的县、市不能按月足额开支;许多设想囿于资金短缺无法付诸实践;政府调控能力也因财力拮据不断减弱。从发展效益农业入手,对于扩大县域经济总量、提高质量、加快步伐、增强综合实力,有着至关重要的作用。

3.市场环境背景

从总体上看,吉林省玉米供过于求的局面近期不会有大的改变,市场形势仍然十分严峻。首先由于早稻和春小麦退出统购,南方和中原一些省区纷纷计划扩大玉米种植面积,改种稻、种麦为种玉米。可以预计玉米需求下降的趋势短时间内还难以从根本上扭转。饲养业特别是生猪饲养业难以很快回升,饲料消费水平也不会有较大增长。另外由于与美国农业合作协议的签定特别是加入WTO以后, 也将对吉林省玉米销售带来冲击。

近年来,全省农业产业化经营围绕农产品加工业正在形成。然而,由于产业化受资金的限制,除少数几家大型龙头企业外,多数为小规模,低层次的初加工企业。由于技术水平低,加工层次浅,开拓市场的能力弱,尽管在原有基础上产业链有所加长,但经济效益仍得不到较大幅度的提高。据统计,吉林省猪肉产品在京、津、沪等大城市的占有量不足3%,乡镇企业的产品出口量不足2%,省内大中城市小食品市场占有量不足30%。买方市场的出现,更加剧了产品销售的困难,并导致经济效益继续下滑,农民收入增幅趋缓。在市场经济条件下,经济效益的高低主要取决于市场供应状况。当供给大于需求时,一部分产品的货币价值无法得到实现,且价格总水平也呈现低价位。当产品供不应求时,则产品价格呈高位状态。目前大环境下的买方市场,应该说是低生活水平基础上的买方市场。这种买方市场是由于经济发展带来人民生活水平提高后,一部分人的消费需求出现变化,即消费需求呈现出分层化,而供给不能满足变化了的高层次需求,仍旧保持低水平供给,结果较高的消费需求水平因供给不足而无法实现,而低水平供给因总量过剩而销售困难。这种低水平供给与分层化的消费需求的不对称,代表了现阶段买方市场状态的基本特征。吉林省农产品买方市场也不例外地显现出这种买方市场状态,目前国内市场需求较旺的农产品为优质稻、优质小麦、优质大豆及一些多品种经济作物加上经过加工的油、蛋、奶制品,吉林省因受环境因素影响,尽管全省畜牧业近年来发展较快,但多以未加工或初加工的产品交付市场,难以适应已经提高了的市场消费需求。

4.农业科技背景

改革开放以来,吉林省农业的发展,日益体现出科技投入所发挥的重要作用。全省先后培育和引进200多个粮食作物新品种, 良种普及率达90%以上,推广面积超百万亩的新品种近20个。全省农业科技投入在农业增长中所占贡献份额达45.1%,高于全国平均水平。另外,全省近几年高效农业示范区建设取得了重大进展,共开发建设五种类型16个农业高效科技示范区,集试验、示范、推广于一体,推动了农业科技进步。1999年开展试验项目59个,示范项目69个,推广项目52个,使技术、资金、管理等要素有效集成,建立了高产优质农业示范样板。中部农区农业机械化建设在管理模式上有创新,形成了土地统一经营、粮农生产企业化的管理模式;西部旱地农业区生态农业建设有新发展,推广了玉米根茬还田、节水灌溉、有机肥快速积制、秸秆微生物处理、缩垄增行等先进技术,形成了林、水、土、草综合治理,粮、经、饲优化组合的生态农业发展模式;东部山区、半山区资源立体开发有新突破,分别形成了小流域治理、特产开发等示范模式。尽管如此,吉林省与发达国家相比,农业科技投入、科技成果转化、农技推广体系建设等方面差距仍然很大。由于财力有限及其他部门对农民资金的挤占,全省科技投入波动较大,投入不足,科技成果转化率较低,主要原因有:一是农民自身科技素质有待提高;二是科技成果成本较高,如种子包衣用的高吸水树脂,尽管保墒效果非常好,但因成本价格高,使普及应用受到阻碍;三是对基层农技推广体系建设重视不够。现在虽然基层的技术推广体系基本建立,但是一无技术网络,二无资金,多数县市主管部门对此重视不够,有的农技站养不起人,根本不能搞试验。按农业技术推广法要求,推广站应该有20公顷科技园地,但多数都没有,根本谈不上技术推广。效果农业希望在科技,潜力亦在科技,而科技上不去,效益水平就更上不去。

5.政策体制背景

农业是国家重点保护产业,为了加强农业的基础地位,保护农民利益,国家和省都相继出台了一系列法规政策。农业经济发展的各个环节都有相应的政策支撑和保护,政策体制环境为效益农业的实施提供了最大的可能性。例如,在宏观政策方面,税收、资金投放、农产品开发、农业项目审批、外汇调剂等都制定有优惠政策,在粮食收购上实行保护性政策等等。现行的政策与农业发展和农民利益是一致的。但是从吉林省实际情况看,或因决策机制不完善,或因运行效率不高,致使政策环境存在着区域性的差异,政策体制的关键环节有许多不尽人意的地方。例如,虽然全省农村绝大多数乡、镇延长土地承包期进展平衡,并向农民发放了经营权证书,签订了承包合同,但个别村、社随意改变规定,擅自多留机动地,甚至连证书未发放、合同未签字到户,影响了农民的生产积极性。又如,虽然多数地方基本上做到了粮食收购资金的封闭运行和按保护价敞开收购农民的多余粮食,但一些地方尚未真正做到敞开收购,存在着压级压价、停收限收的现象;有的粮食企业未实行“户交户结”,甚至挪用粮食收购资金,使“三项政策,一项改革”受阻。当然,也有些主附营分离后的附营企业,由于负债重、贷款难,加之地方财政困难,相关配套政策不到位,不稳定因素突出,改革相对滞后。

二、实施效益农业的目标

农业生产效益低下,农民收入增长慢,地方财力不强,是吉林省农村经济面临的主要问题。因此,农业增效,农民增收,地方财力增强,成为全省农村经济跨世纪发展需要研究解决的重大问题之一。“三增”是互为影响、互为作用、互为因果的统一体,其核心是农业增效。只有农业增效,变成“两高一优”农业,农民才会实实在在地增加收入,地方财力才会增强壮大;当然,农民收入增加了,地方财力增强了,农业便会不断登上新台阶,逐步向现代化进军。“三增”也是一个动态目标,从近期讲,就是要千方百计采用强有力的措施,尽快缩小与发达省份正在拉大的差距;从长期说,就是要制定切实可行的发展战略,经过“十五”、“十一五”、“十二五”三个五年计划,使全省农民生活环境和质量、整个农村经济实力、县域财力达到全国中等偏上水平。

要做到“三增”,必须看到:吉林省在种植业生产上,粮食种植成本不断上升,经济效益不断下滑;农业基础设施脆弱,资金投入严重不足;良种更新换代速度迟缓,科技对农业生产贡献率较低;粮食经营地方利益损失太大,“三项政策,一项改革”难以进行。在畜牧业生产上,产品结构不尽合理,生产方式仍然比较落后;生产规模小而分散,产业化经营水平不高;社会化服务体系不完善,科学研究、科技开发缺乏力度。在农产品加工业上,加工转化能力、规模有限,品种单一、层次低。基于此,地方财政和农民不得不把有限的资金投入到粮食生产特别是玉米生产上,削弱了对多种经营和二、三产业的投资,丧失了投资高效产品的机会。二、三产业发展相对滞后,而二、三产业每投入一元所获得产出要大大高于粮食。1978年,吉林省农民人均纯收入列北京市、上海市、广东省、新疆之后居全国第5位,高于全国平均收入的34%。 到1998年,吉林省农民人均纯收入退居全国第11位,虽然高于全国平均收入的10%,却大大落后于天津市、江苏省、浙江省。农民人均纯收入列于吉林省之前的省、市,大都是二、 三产业发展较快, 而吉林则有80%的收入来源于家庭经营收入,其中80%又主要来自粮食生产收入,这个比重也高于全国平均水平,粮食压力对区域发展已呈现出负效应。

三、实施效益农业的途径

我们所说的效益农业,是赋于全新内容的现代产业,它不仅具有高水平的综合生产能力,而且蕴含有现代制度等特征,是一项复杂的系统工程。其基本构成要素有经济市场化、增长集约化、结构多元化、产品优质化、技术先进化,要使这些要素实现有效的组合,必须依靠大力推进农业产业化经营,用产业化经营去统领效益农业的各个要素,并由此从低效走向高效。

用农业产业化推动农业经济化,就是要冲破传统的计划农业体制的束缚,通过农业产业化经营把农业推向市场,使一切农业经济活动都置于市场关系之中,根据市场需求来进行生产经营决策,由此决定生产、销售、收益状况,不仅考虑农产品数量的增加,而且更顾及农产品质量的提高和品种的优化,使生产要素在更大的范围内流动和配置。目前,吉林省尚未从根本上改变种养加脱节、产供销割裂、农工贸分离的现象,千家万户的小生产与千变万化的大市场衔接得不密切、不吻合。表现为,一是市场机制发育不足。全省农产品加工业牵引力不强,农民种养专用品种市场意识淡薄,生产要素没有合理优化,有利于促进农产品加工业发展的政策法规亟待制定。二是市场开拓力度不够。全省农产品加工业由于区域容量有限,国内外市场竞争力很差,致使许多名、优、特拳头产品“锁在深闺人未识”。吉林省也曾有过名噪一时的“喷喷香”等方便食品,但由于市场开拓乏力,却被一个“康师傅”压得抬不起头来,举步维艰,市场逐渐被人挤占。这说明,瞄准发育、开拓市场,是吉林省发展效益农业的关键问题。

用农业产业化催动农业增长集约化,就是要冲破小规模、分散化的生产方式,通过农业产业化经营把农科教融为一体,对人才、技术、资金、物资进行合理配置、密集使用,并围绕主导产业或骨干产品开展一体化经营,使农业得以向规模化和专业化发展,形成商品批量、加工批量,建构节约资源、降低消耗、增加供给、提高效益的农业集约化增长机制。吉林省尽管涌现了一些龙头企业,带动了一批农户专门从事畜牧业生产,但从总体上大多数农户家庭经营规模依然很小。在市场经济条件下,小规模分散经营难以降低成本,取得规模经营优势,造成了比较效益下滑;科技含量低,产品质量难以提高,内销打不开出路,出口更无从谈起;自然经济色彩较浓,农户难以在市场上站稳脚跟,更无须说具有竞争力了。这说明,提高适度规模化经营水平,是吉林省发展效益农业的重要环节。

用农业产业化带动结构多元化,就是要冲破单一的、封闭的结构,通过农业产业化经营,把种植业和养殖业扩展延伸到以农产品为原料的加工业,提高农产品附加价值,带动装备、机械等工业的发展,这对于增进农业的综合经济效益,拓展农村就业空间,有效转移富余劳动力意义重大。吉林省虽然是产粮大省,但农产品加工能力发展却相对滞后。表现在,一是加工转化规模小、程度低。原字号的传统农业一直是全省农业生产的主要特征。农产品大部分是以原料型产品销售,粮食加工转化能力近年来虽有所增长,但转化规模有限。全省人均粮食占有量居全国第一位,转化量在全国仅居中游水平。二是加工转化品种单一、层次低。全省用于加工转化的农产品主要是玉米,约占粮食加工转化总量的85%,大豆占10%,稻谷、高粱、谷子、杂豆等转化量微乎其微,并且加工转化的产品品种很少。工业加工转化的产品主要是淀粉、变性淀粉、酒精、葡萄糖、维生素赖氨酸等十几个系列、二十几个品种,更深层次的精深加工还处于探索阶段。由于加工链短、层次低,增值作用不大。这说明,实现农业由种植业和养殖业向农产品加工业的转移,提高转化规模和档次,是吉林省发展效益农业的必然选择。

用农业产业化启动农产品开发优质化,就是要冲破“单”(品种单一)、“大”(大路货)、“初”(初级产品)、“低”(档次低)的模式,通过农业产业化经营把新技术、新工艺、新方法应用于农产品生产过程中,之后采用高新技术和先进设备使农产品转化增值,并借助于现代促销手段提高产品知名度,扩大市场占有率,进而培育出深受广大消费者喜欢的名牌产品。吉林省农业资源丰富,本来很多农副土特产品质量很高,也很有特色,但往往用的是一流原料,加工成二流产品,搞的是三流包装,卖的是四流价钱,吃了不少亏。吉林省的优质大豆、优质稻米、延边苹果梨在全国很有名气,但因缺乏名牌战略思想,至今在全国叫得不响,销路不畅。而发达省份却乘隙而入,如关内的一些省份利用吉林的淀粉进行深加工,产品又销回到吉林市场。吉林以玉米为原料生产的酒精大量销往山东,山东用吉林的酒精勾兑出各种名酒销往全国,而吉林的酒类产品在全国市场上却名气不大。这说明,开发优质产品,树立优质名牌,是吉林省发展效益农业的重要保证。

总之,农业产业化经营是传统农业走向现代化农业的渐进的经济过程,在这一过程中将表现出初、中、高级的阶段性特点,与之相对应的效益农业也显示出不同的发展阶段。农业产业化初级阶段的特点是,农业由单一经营转向多种经营,贸工农之间通过签订合同、契约的方式建立起相对稳定的协作关系,农村工业开始快速发展;此时农业的经济效益与传统农业相比有了较大的提高,牧业、林业、渔业、多种经营、乡镇企业收入明显增加,已接近或超过种植业的收入。农业产业化中级阶段的特点是,专业化生产程度达到较高的水平,生产项目形成规模经营,龙头企业通过利益纽带实现了紧密型的联合,聚集式的工贸小区开始形成;此时农业的经济效益已进入到稳定增长阶段,二、三产业已经完全融入农村经济体系之中,农村开始真正走向工业化。农业产业化高级阶段的特点是,专业化和规模化经营达到了高水平,贸工农、产加销实现了一体化,农村工贸小区推进了农村城市化;此时农业的经济效益已经接近城市工业发展水平,城乡居民收入相差无几,农民所活动的范围高于城市居民,甚至优于城市居民。目前,吉林省农业产业化进程总体居于初级阶段水平,中部个别县、市刚刚迈入中级阶段,而绝大多数农村生产单位仍在初级阶段中探索和实践。与之匹配的农业效益发展水平也仅是有所提高,但幅度不大;有所发展,但步伐不快;有所突破,但收效不明显。

四、实施效益农业的对策

1.解放思想,彻底改变传统的生产经营观念

农业增效,农民增收,财力增强,使传统的数量农业、任务农业、粮食农业变成生态农业、知识农业、效益农业是吉林省农村经济跨世纪发展的主攻目标。全省必须千方百计、齐心协力做好这篇大文章。一是要组织好围绕发展效益农业的大讨论。通过讨论使乡村干部明确,什么是效益农业,它与小生产的传统农业有何本质区别;发展效益农业绝不是对过去发展粮食生产的否定,也不是对现阶段粮食生产的忽视,而是新形势下加快农村经济发展的需要;生产粮食、畜产品、水产品、特产品已不是过去理解的数量概念,而是一种经济现象,是从生产流通消费这些领域系统地研究如何发展的问题。二是要向南方发达省份乃至西部后起之秀学习并进行比较,变观望、自叹、懒惰为振奋、自信和惊醒,找出吉林省农村经济发展的潜力和突破口,激发自身的后发优势,牢牢抓住、充分利用世纪之交的机遇,打好全省农村经济的翻身仗。三是对新形势下的农业发展要有新思路。新思路的核心是把农业效益放在中心地位,要使干部和农民在思想观念上破旧立新,有一个彻底的转变;要制定推动转型的配套措施,激活实施主体,引导农民向以质量、效益为中心的轨道上发展,规定干部政绩考核必须与讲究效益相结合。

2.未雨绸缪,迎接我国加入WTO后对吉林省农业的机遇和挑战

最近,中美双边协议签订以后,标志着中国加入WTO在即。 对吉林省农业而言,加入WTO后既面临新的发展机遇, 也面临着更加严峻的挑战,对全省效益农业的实施将产生重大的正负面影响。我们要未雨绸缪,切不可高枕无忧。从机遇来看,主要有三:一是由于成本和贸易价格的差异,迫使我们必须加快调整农业经济结构的步伐。农业内部将从粮、经二元结构转向粮、经、饲三元结构,粮食内部品种结构也将发生大的变化;农民收入单靠粮食的格局将被打破,随之将改变农村劳动力结构,农民的兼业行为将会更加突出;开始向二、三产业转移。二是在向世界开放国内市场的同时,吉林省农业贸易的自由度将得到提高。由于农业开放程度加快,使吉林省参与世界贸易的范围由周边国家和地区扩展到了全球,因而进行国际竞争的前景将更加广阔。三是可以更快地吸纳新技术、新方法,有助于推进全省农业科技进步。从挑战来看,主要亦有三:一是近期将严重冲击全省的玉米生产,导致本已高于国际市场价格的玉米价格下跌,加剧玉米“四难”的矛盾。二是由于吉林省农业生产规模小、方式落后、生产率不高,将使农业生产面临极大的收入和就业压力。三是农业技术储备不足,农业科技含量低,尚未形成名优特新产品,短时期将处于被动地位。当然,从长远来看,还是得大于失,利大于弊。即使冲击和震荡一时剧烈,但仍有缓冲余地。例如,玉米、大米等重要农产品我们已争取到了关税配额管理,虽然受到影响但不致于全线崩溃,何况国外农产品对吉林省的冲击程度主要取决于国内市场的开放程度以及全省农业自身的调整和发展状况。另外,利用“绿箱政策”、农业出口信贷、特殊保障措施等,我们可以建立新形势下的农业保护支撑体系。

3.妥善处理各种关系,尽快完善利益协调机制

从效益农业自身概念理解,其中就有个利益分配的问题。吉林省推行农业产业化、实施效益农业起步时间不长,如何处理龙头企业、产品基地、农民个户的关系问题已摆在我们面前,并影响着农业产业化的进程。协调好他们的关系,一是要坚持扶持生产的原则,通过利益协调机制,使农民得以分享生产后续环节如加工、流通的利润;加工、运销企业要把支持农民生产作为主观自身利益的手段和义务,龙头企业要采取发放预付定金、扶持金、赊销等方式支持农业生产,改变那种企业享大头、农户担风险的不合理局面。二是要坚持同甘共苦的原则,扶持建设基地与负责加工相一致,避免由市场波动而出现的抢收抢购或拒收拒购现象,龙头企业对农户因自然灾害造成的损失应给予必要的补偿。三是要坚持自我防卫的原则,贸工农一体化体系应提取一定的风险金,抵御市场波动和自然灾害双重风险,实行自我防卫,减少损失,其中一定要解决好各方的责、权、利,使产业化组织成为新型的利益共同体。实践证明,建立利益协调机制,注意调节企业与农户的利益关系,使二者结成长久的利益共同体,是企业巩固发展、迈向集团化的重要保证。在吉林省,一个传统的产粮县创办一个“公司+农户”的龙头企业实属不易,但要巩固壮大更加困难,其间有一个与农民利益分配关系问题。全省县办的粮食加工企业曾出现过一哄而起、一涌而上的现象,重复建设、胡子项目屡屡发生,有的龙头企业有头无尾,有的企业自动销声匿迹,结果出现一方面基地农民手中的产品卖不出去,另一方面加工企业却连连亏损,最后倒霉的还是农民,但像德大、凯帝公司就较好地处理了龙头企业与基地农户的利益分配关系,使他们长期地保持牢固的生产经营一体化体系。公司不仅制定了深受农民欢迎的基地发展政策,并且建立了三个有效机制,即利益分享机制:农户和企业都是独立的利益主体,要实现利益共享,企业采取多种形式把加工增值的一部分利润返还给农民,当养殖户遭受意外损失时,公司及时酌情给予补贴,使农户与企业连体又连心;风险补偿机制:公司建立风险基金,对农户饲养的畜禽实行保护价回收,使农民增强了抗御市场风险的能力;法律保障机制:公司与农户在平等、互利的前提上签订具有法律效力的经济合同,明确双方的权利义务,各自的行为受到法律的约束,各自的利益受到法律的保护。

4.从农业基础产业的重要性出发,特别注意对农业的支撑和保护

在现阶段,对吉林省农业需要着力支撑和保护的有:一是政策性保护,即在稳定党的农村各项基本政策的同时,进一步探索制定促进市场经济条件下农业发展的新政策、新措施,来保护农业的基础地位。二是投入性保护,即改变以往对农业生产和基础建设投资不足的状况,增加资金投入,纠正农业资金的非农化倾向;这里主要是指政府的投入,也包括吸收社会投资和国外投资。三是市场性保护,即通过控制农产品市场,采取健全市场规则、制定价格、预测预报,保证农产品的有效供给和农民收入的同步增长。四是服务性保护,即通过提供建设性服务、信息性服务、物资供应性服务、销售性服务、组织性服务来保护农业,促进农业发展。这些保护措施,都是靠政府的宏观调控来实现的。在国外,依据保护作用的不同程度,政府在农业产业结构调整中的行为可分为政府服务型、政府参与型、政府干预型等模式。全省各级政府应从纷繁的事务中解脱出来,把工作的着力点转移到规划、协调、服务、监督上来,由单纯的管理型转向管理服务型,走政府支持企业、企业组织生产、基地带动农户的路子。政府在产业管理中应正确处理市场引导、政府引导和计划指导的关系,充分发挥市场配置资源的基础性作用,引导企业和农民按市场需求组织生产;正确处理调动内部因素与扩大开放、借力兴业的关系,加大引联挂靠力度,吸引外商和发达地区的资金技术人才联合开发;正确处理产业投入与减轻农民负担的关系,坚持量力而行,在充分考虑到农民承受能力的前提下调整产业结构,开发各类项目;正确处理条块之间的关系,有效地解决行业分割、部门封锁、相互掣肘等问题。

5.坚持科教兴农的方针,重视科技进步在发展效益农业中的作用

从历史的发展上看,农业科技在农业每次飞跃中都起到了关键性的作用。实施效益农业更离不开科学技术,农业科技推广必须与效益农业一致起来。这就要求全省在制定发展效益农业规划的同时要制定好科技推广方案,争取在动植物品种选育、农业资源高效利用、现代集约化种养技术、农业生物灾害防治、农产品储运加工技术等方面取得突破。相反,如果科技推广不到位,一切停留在手摸目测阶段上,良种繁育基地就无法建立,新农业技术就不会被接纳,专业大户也只能昙花一现,所谓专业化生产、集约化经营只是一句空话。对吉林省来说,一是要加强以改良品种为主的农业科技攻关,把重点放在玉米、水稻、大豆优良品种的研究、开发和推广上面。二是要建立健全农业科技推广网,完善县级推广中心、乡级农技站、村级农技员、社级示范户的全部体系。三是要提高农民的科技素质。四是要大力提高乡镇企业的技术素质,围绕农副产品加工开发新产品,培养引进技术人才,强化科学管理,提高规模效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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