科学,人对自然的理解,本文主要内容关键词为:人对论文,自然论文,科学论文,此文献不代表本站观点,内容供学术参考,文章仅供参考阅读下载。
内容提要 现代解释学提出了“理解”作为自然科学和人文科学的统一性。近代方法论所屏弃的“先入之见”是理解活动不可或缺的,理解是一个动态的过程。科学家对自然界进行实验和观察的过程即是“对话”,它与解释者和文本之间的对话完全一致。现代解释学将理解视为创造和发明过程,并努力超越“符合论”。
一、“理解”并非人文科学独有的特征
随着自然科学的兴盛,许多哲学家如孔德、密尔、享普尔倡导“统一的科学”,即自然科学和人文科学的方法的统一性,在他们看来,在社会科学和人文科学中应该采用自然科学的方法和标准。这些哲学家认为,我们必须设法寻求人类行为的因果“说明”——如同我们在自然科学中所做的那样,这种说明建立在那些能够通过经验证实而不受科学家个人价值观的影响的普遍定律和理论的基础之上。这种想以“说明”来统一科学即用自然科学的方法来“侵略”人文科学的做法遭到许多人的反对。在解释学研究传统中,人们普遍坚持人文科学与自然科学之间存在着根本区别:人文科学的中心任务是“理解”(Understanding)而自然科学的职责是“说明”(Explanation)。这种观点发端于德国哲学家、解释学之父狄尔泰,亦为他的许多追随者所坚持。这些哲学家试图维护人文科学的独立性,认为将自然科学的方法来说明人类生活和文化是不合适的。在他们看来,人文科学的研究不能单靠观察和说明,而是要探索“意义”。这些哲学家认为,人文科学的特征是“理解”,这是理解者和文本的交流与对话从而获取意义的过程,而这正是自然科学所不具备的。
随着逻辑实证主义的衰落以及历史主义的兴起,哲学界对“理解”与“说明”的看法发生了戏剧性的转变。在库恩、费耶阿本德那里人们找到了一个理解科学的解释学维度,于是英美哲学家如R·罗蒂意识到用“理解”来统一自然科学与人文科学是很有希望的。而这一切是因为人们看到了科学活动与解释学活动之间的一致性。
二、自然作为文本
解释学活动涉及到三方面,它们是:解释者、文本和文本的创造者。用图式表示即为:解释者——文本——文本创作者。
现代解释学认为,理解的过程是只有解释者与文本参与的过程,理解不是去重现创作者的原意而是“再造”其意义,因而文本创作者在理解过程中不起作用。正如保罗·利科尔所认为的那样,作品一经固定下来,它便代替了作者,割断了解释者与作者的联系。解释者所见到的只是文本,这个文本是一垛挡住解释者“见到”作者的高墙,解释者是与文本交流而非作者。①也就是说,文本一经固定下来,文本的创作者便“死”去了。因此,解释学活动实际上只涉及两方:解释者——文本。理解的过程是解释者与文本(而非文本创作者)进行对话的过程。
文本之所以成为文本,在于它的可理解性,在于文本和解释者之间存在着共同的东西,理解也就是理解这个共同的东西。在对人文文本的理解过程中,文化背景、语言等是文本与解释者相联系的桥梁,它们构成可理解性。
科学的历史就是科学家解读、理解自然这本书的历史。将自然当成一本书就是将自然看成一个已在的、摆在我们面前的文本、或者将之看成是上帝已经以一种最终的和完全的形式写成的文本,这个文本向所有阅读和理解它的人敞开而不必求助于上帝的启示。对于科学家来说,如果上帝存在过的话,那么当他创造出宇宙之后他便死了,因为当他与自然打交道时,他并不在与自然(上帝)“搏弈”而是去努力读懂它。这样一种观点与上述利科尔对理解者与文本创作者关系的看法是一致的。
科学家在解读自然这个文本时,在科学家(人)与自然之间所共有的东西就是本体意义下的规律,即既“统辖”着自然,又“统辖”着人的规律。人作为自然的一部分,他是自然界长期发展的结果,正因为如此,人可以理解自然,用波普的话说:“既然我们由于共有人性而理解其他人,我们也因为自己是自然一部分而理解自然。”②
因此,科学家解读自然与人们解读作品没有根本的不同;自然之于科学家如同作品之于理解者。自然是作为解释学意义上的文本而存在的。
三、作为对话的科学活动
科学家面对自然正如作品的解释者面对作品,这是一个主动的对话和创造过程,而不是被动的“看”和归纳的过程。
现代解释学否定文本存有“原意”、理解文本就是再现文本创作者“原意”这样的说法,而认为意义不能脱离解释者与文本的交流与对话。这样,解释者的地位得到了提高:不是被动地消除自己,而是主动地理解。
传统解释学认为,解释者只要排除自身的“先见”,以客观的态度理解文本,复活文本创作者的原意就是可能的。这种“原意”说面临着这样一个解释学循环的困窘:文本的理解必先从部分开始,而要理解部分又必须首先理解整体,因为部分只有在整体理解的基础上才能得到理解,但要理解整体又只能从对部分的理解开始……。现代解释学认为,解决这种恶性循环之关键,在于承认被传统解释学所竭力排除的“先见”在理解过程中的作用。
“先见”组成了解释者对文本的“前理解”。当解释者开始理解部分时,他是将这些部分放在整个文本之下进行理解的,此时他对文本的“前理解”便发挥了作用。同时,“前理解”具有一定的结构,其中许多命题、见解处于疑问和待确定状态,解释者与文本交流对话的过程即是“前理解”的内容和结构发生变化和调整的过程,随着解读的完成,解释者对文本的最终“理解”也得以形成。意义是伴随着这个最终理解的产生而产生的。
科学方法论的发展有着与解释学相类似的发展历程。培根认为,我们应该消除灵魂中的一切预期、猜想或偏见,摆脱一切“偶象”或普遍抱有的虚妄信念,才能认识自然所显现的真理。从逻辑实证主义的观点来看,自然是独白的,科学家是一群遵循同样的方法论规则从事逻辑推理的演算机器,并且,事实是裁决理论的法庭,理论的倡导者不是事实的主人而是事实的奴隶。因此,传统方法论者都认为科学家应力图排除自身的“先见”,以客观的方法去解读自然这个文本。
这种去除“先见”的科学方法论在本世纪系统论兴起之前一直没遇到与解释学中的解释学循环相同的困窘,原因是:人们一直是以“分析的”眼光来看待宇宙中的各个组成单位,而不是将这些组成单位看成是整体中的组成部分。
20世纪下半叶整体性的系统论兴起之后,对自然进行理解的解释学循环便出现了。萨多夫斯基在《一般系统论原理》中称这样的循环为系统论的“等级性悖论”。萨多夫斯基是这样描述这个悖论的:“把某一系统的任一给定子系统描述为这个系统的元素这一任务,只有在把该子系统作为某个系统来描述的任务获得解决的条件下,才能解决,同时,把该子系统作为某个系统来描述这一任务,只有在把该子系统作为将它包括于其中的某个系统的元素来描述的任务获得解决的条件下才可能解决。”③也就是说:“只有在我们把给定的系统作为更大的系统的元素来研究的情况下,我们才能够如实地理解这个系统,但是这种研究的必要前提却又是我们要拥有关于该系统本身的真正的知识。”④萨多夫斯基认为这个悖论的关键就是描述整体和描述部分之间的相互制约或者相互矛盾。我们可称这样一种循环为“系统论的解释学循环”。其实,对自然进行理解的这样一种循环在黑格尔的整体主义产生以后就为一些哲学家如詹姆士所揭示,⑤只不过没有被广泛地引起重视罢了。罗素也注意到这个循环,根据菲力浦(D.Phillips)的说法,罗素认为黑格尔的整体主义使我们的知识成为不可能,因为:宇宙中的各个部分都是相互联系的,为了了解某个部分,我们必须了解整个宇宙,而这是不可能的。⑥
我们可以用与现代解释学解决解释学循环的办法来解决“系统论的解释学循环”。我们知道,在对一系统的各部分以及系统整体进行理解时,人们对这些部分以及这个系统并不是“一无所知”——如一无所知便不可能进行理解,而是存在着“前理解”。当人们对各个部分进行理解时,人们是将它们放在整体系统中进行理解的,此时人们对这个系统的“前理解”便发挥了作用。这个理解过程本身同时也使人们对整个系统的“前理解”发生变化,从而形成人们对这个系统的最终理解的过程。通过“前理解”的引入,恶性循环便打破了。
这个“前理解”就是传统方法论者所力图排除的“先见”。历史主义者关于科学史的研究成果便是具体地肯定了“先见”——“世界观”在科学研究中的作用,例如,波兰尼在论述“意会知识”时,他就认为意会知识的其中一个作用就是“把局部理解成整体中的局部”。⑦我们可看到,历史主义者对科学的说明与伽达默尔的解释学有着极为相同的地方。
科学家与自然的对话,表现在科学家进行实验或观察的过程中,用解释学的话语来说,这是一个“视界融合”的过程。科学家进行实验或观察,是让自然“回答”他心中疑问的过程。他在构造实验或准备观察时,在他心中已存有了对实验或观察的总的看法,并且,实验或观察总是为了解决他心中的某些疑问而设计的。科学家在进行他的实验或观察时,他总是带有一定的期望进行他的实验或观察:期望实验或观察能出现他需要的结果,以验证或反驳某个理论。这些看法、疑问以及期望,等等,组成了他的“前理解”。实验或观察完毕,科学家心中的疑问有的得到解决,有的没有。此时他心中的“理解”内容发生了变化、结构发生了调整。科学定律就产生于这个过程。
科学定律是人与自然对话的结果,与解释学中文本的意义一样,它同样不是自在的或上帝创造的。在人文解释学中作品的理解由于理解者的视界不同而造成理解不同,并且理解永远是创造过程,用伽达默尔的话说:“理解因而并非是一个再现(作者愿意)的过程,相反,它永远也是创造的过程。”“有充分理由说,一旦理解了,理解就会出现不同。”⑧在认识论中,我们可找到与之类似的看法,普特南竭力批驳那种认为科学是发现自然界绝对真理的形而上学实在论真理观,罗蒂也认为自柏拉图以来西方认识论存在着这样一种错误取向:即认为人的心灵是反映自然的一面镜子、哲学(认识论)的任务就是检查和磨平这面镜子即为各门科学奠定基础。那种素朴的符合论被普遍地认为是不可取的。
理解过程是一个创造过程,因而更可说是一个发明过程。科学家面对的永远只是现象,这些现象不会向科学家直接显现任何规律式,科学家所做的是用已知的概念、定律去把握它们。当旧有概念、定律说明不了它们时,科学家便试图用新的概念和新的定律去理解它们。这些新的概念和新的定律是科学家创造性思维的结果,它们不被自然现象直接显示。
任何科学定律都是用文字符号表达出来,每个符号都有确定的含义。如万有引力公式F=G·M[,1]·M[,2]/R[2],F代表两物体的引力,M[,1]、M[,2]表示两个物体的质量,R是两个物体间的距离,G是普适常数。除普适常数外,每个物理量都有具体的操作定义。很明显,每个符号的含义都是人赋予它们的,换句话说,自然界中不存在这样的公式及每个符号所具有的含义,尽管它们有着客观上的内容。随着科学的发展即对话的深入,规律表达式(如万有引力定律)及每个概念的意义(如万有引力式中的质量)都在发生着变化。
综上所述,科学家研究自然即是与自然对话,因而是用自己的“前理解”或“先见”去理解自然,使自身的“前理解”结构和内容发生调整和发展。科学定律便是对话因而是科学家创造的结果,它们会随着科学家与自然对话的深入而得以发展。
注释:
①保罗·利科尔:《解释学与人文科学》,河北人民出版社,1988年版,第148-153页。
②波普尔:《科学知识进化论》,三联书店,1977年版,第391页。
③④瓦·尼·萨多夫斯基:《一般系统论原理》,人民出版社,1984年版,第256页、第256页。
⑤⑥D.C.Phillips:Holistic Thought in Social Science,StanfordUniversity Press,1976,第53-54页,第11页。
⑦波兰尼:“人类的意会知识”,《自然科学中的哲学问题》,1985年5月。
⑧转引自殷鼎:《理解的命运》,三联书店,1985年版,第91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