区域经济协调:西部基础设施建设中值得关注的问题_生态环境论文

区域经济协调:西部基础设施建设中值得关注的问题_生态环境论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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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础设施建设,不仅是西部大开发的重要组成部分,而且关系到国家经济发展的大局。加快基础设施建设,是西部地区发展的迫切要求,也是整个国家经济进一步发展的要求。据统计,占全国国土面积71.67%的西部地区,公路里程仅占全国总里程的30%,而且93%左右在二级标准以下;铁路网密度也远低于全国的平均水平;电话普及率比全国低4个百分点。因此,加快铁路、公路、通信、供水、供电等基础设施的建设不仅有利于东西部物资、人才、信息、资金的交流,为西部大开发创造一个良好的投资环境,而且有利于扩大内需,拉动国民经济增长,促进整个国民经济的快速发展。基础设施总体上具有非竞争性特点,其投资巨大、建设周期长、涉及面广,对地区甚至全国经济布局具有导向性作用。因此,基础设施建设中必须注意区域协调。

(一)科学规划,统筹协调

西部开发,基础设施建设先行。“十五”期间及以后更长时期,西部地区将新增大量铁路,新建、迁建、改扩建若干干线、支线机场。与此同时,公路建设也将在今后大量建设。据资料显示,近年来,中国平原地区铁路造价为1000万元/公里,高速公路造价2000—3000万元/公里,城市地下铁路造价7—8亿元/公里[4](P258)。这些总投资逾万亿元的基础设施建设项目,在西部地区同时启动,必须打破条条和块块,形成统一的协调发展模式。因此,必须加强基础设施建设总体规划的科学性和协调性,合理确定其布点选址或适宜区位,一方面有利于国家集中主要资金投向具有全局性意义的重大基础设施建设,另一方面有利于引导其他各项配套资金、社会闲散资金集中使用,也有利于引导外资按照国家规划的格局建设基础设施。

在进行规划时,必须强调按客观经济规律办事,避免主观因素的影响。科学、合理的规划,既是西部地区发展的内在规律的要求,又是规划得以具体实施的前提。科学的规划应有很强的针对性、指导性与约束性和协调性。要尽可能地使用现代化理论方法与工具,如计量经济模型、 运筹规划、系统论和计算机、互联网等。使用这些技术会涉及经济成本与人才缺口的问题,但有关部门应尽可能做到量力而行,适度超前。这是未来规范运作的市场经济体制的一个必需依赖,是适应市场经济主流发展趋势和与国际接轨的需要。规划过程中应注意的一个较为重要的问题是要适度实施和引导市场化操作,尽可能使基础设施建设投资的效益性论证与可行性论证精确化,避免因单纯政府行为而导致效益漏出。这样才可能避免“条子”工程、“面子”工程、“政绩”工程、“献礼”工程和地方利益保护工程,才可能避免各地方盲目争项目、抢资金的现象出现。

规划要有权威性和协调性。西部开发涉及国民经济各地方、各部门。各行业、各部门都有制定规划的任务,这就要求规划必须注意协调和综合平衡。这需要综合考虑全局与区域的经济状况、中央支持力度与地方财政开支空间、基础设施建设与其他经济发展的关系等问题。 各规划部门既要有分工更要有合作,相互必须衔接好、配合好,不能各唱各的戏,各弹各的调。另外,制定规划时,要注意体制背景的变化,在内容、依据和编制方式、方法上要有相应的转变,要改变过去那种主要以GDP等价值指标和重要的工农业产品的实物指标为主的做法。西部大开发的规划要体现以人为本,即应该把增加就业岗位、降低失业率、加快农业劳动力转移、保护环境、节约资源以及其他反映人力资源开发的指标,作为重要的依据。

(二)区域开发与突出重点协调

西部地区幅员辽阔,整体上自然条件较为恶劣,发展极不平衡。西部基本上都属于待开发地区,但西部大开发绝不意味着是西部所有地区全面、同时进行开发,现有的国力只能争取西部地区整体发展水平有所提高,短期不可能实现西部各地区、各行业的全面均衡的发展。如果中央政府对西部地区像撒胡椒面一样平均增加投入,既不现实,更不经济。因此,西部开发不能盲目、全面、同时进行投资,只能是因地制宜,扬长避短,选择重点地区、重点行业进行重点投资、重点突破,以点带面,做到突出重点与区域开发相协调。否则,必然如同三线建设一样,取得巨大成果的背后,隐藏着许多不良后果,必然造成投资效益低下,资源浪费,生态破坏等恶果。

那么,西部哪些地区、哪些行业能够成为重点?中央不能根据各地方、各行业婆说婆有理、公说公有理的片面说教来决定,而是需要组织国内外各行各业的专家进行科学的论证。论证要考虑如下因素:一是西部开发要坚持产业高起点的区位开发的原则, 要认真研究并合理布局西部各省、市、自治区的经济关联、产业循环转移以及产业升级的衔接等条件;二是预测其在整个西部地区所能发挥的“扩散效应”的带动作用,并顾及全国发展大局的需要;三是要综合考虑政治、经济和文化等方面的影响、地位和作用;四是要着眼于地区的资源、人才、科技、教育等方面的因素。要科学、客观、公正、合理地进行选择,避免主观随意性,从而保证国家宝贵资金投入的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的有机结合,并达到最大化。西部各地区、各行各业都应当遵循上述原则及各因素进行选择,确定重点。

笔者认为重点地区确定应以“扩散效应”强的大中城市为基础进行选择。正如西南经济日报社王佳宁所说:“东部与西部发展差距不断拉大,根本原因在于城市发展差距不断拉大。发展城市经济是克服劣势和协调诸多矛盾的最优结合点。”[5](P895)西部开发从某种意义上讲,其成功与否,关键在于能否造就若干个具有极强“扩散效应”的、现代经济意义的城市。西部的城市特别是中心城市,是西部大开发和西部大发展的重要依托。总体上说西部城市化水平很低,并且发展极不平衡,除个别地区,如成渝、西安外,其他地区几乎没有形成城市群。不过直辖市重庆和西部省会城市成都、西安、昆明、兰州、贵阳、乌鲁木齐、银川、呼和浩特、西宁、南宁、拉萨以及攀枝花、绵阳、包头、宜宾等城市改革开放以来都发展很快,城市面貌发生很大变化,小城镇建设也已起步。西部城市中重庆、成都、西安等都已进入特大城市行列,昆明、南宁、呼和浩特、乌鲁木齐等作为边疆中心城市,近年来对外开放度也有很大的提高。西部大开发中基础设施建设要以这些城市为重点增强这些城市的辐射力、吸引力和综合服务能力,使之成为带动西部经济发展的经济增长中心。

至于重点行业的选择,则应把西部特色产业、环保产业以及关联度大、解决就业能力强的产业,作为重点行业发展,比如交通、通讯等无疑是重点建设的行业。但即使是交通、通讯这样的基础设施建设也要注意与西部实际相结合,要重点在中心城市及中心城市之间进行建设,形成“点”、“线”结合,以“点”带“面”的局面,从而充分发挥其“扩散效应”。

(三)基础设施建设与非基础设施建设协调

基础设施建设中要注意充分运用现代科技,增加设施的科技含量。在科技革命迅速发展的时代,基础设施的建设不能仅仅注目于常规性的建设,而要紧紧跟上时代发展的潮流,特别是适应网络经济发展的新趋势,增加基础设施建设的高科技含量。西部基础设施建设, 要走跨越式发展的道路,尽量采用最新的技术和设备,要防止常常追赶却又常常落后的现象再度发生。根据基础设施的基础性、公共产品性等产业特性,基础设施建设应适度超前。如何超前?根据国际经验一般有三种方式:一是亦步亦趋方式,即基础设施建设与社会经济发展保持略超前或紧跟;二是保持一定超前—落后—再一定超前—落后—再一定超前的方式;三是大幅度超前方式,即在一个长时期里保持超前状态。三种方式一般适合不同条件的国家和发展阶段,在宏观资源配置效率方面也有较大差异。一般来讲,第一种方式是特别不发达国家不得已而采用的方式,其资源配置效率是差的。第三种方式是发达国家和地区较多采用的。第二种方式对处在工业化中期的国家更适用。在西部大开发中,基础设施建设应超前,但应采取适度超前的第二种方式,而不应过分超前。西部大开发中基础设施建设应是一个不断进行的,但又是间断有高峰的长期过程。适当超前建设一些前瞻性的项目,这就要求基础设施建设中要注意充分运用现代科技,增加设施的科技含量,特别是信息高速公路和网络的建设中,一定要运用最新科技,否则在网络技术更新飞快的情况下,必然会出现“设施建成投入使用的时候就是设施被淘汰的时候”这样的现象。要尽力争取使西部信息化建设的速度和科技水平赶上东部地区乃至国际水平,从而扩大与外部世界的信息交流。

另外,在加大西部基础设施建设的同时,要适当加快非基础设施项目的发展,做到二者的统一、协调。基础设施建设与非基础设施建设的生产、生活、社会、文化等活动保持相互协调、相互促进是经济活动的一般原理。基础设施的间接资本属性决定了它不可能直接带来经济效益,间接资本要充分发挥效益的重要条件应是非基础设施项目的发展。遵循这一原理,“在西部的高速路上,通讯网上,铁路网上,现代的航空港和航线上才会有足够量的车流、物流、信息流和人流,最终形成滚滚的财富流”[6]。其结果一是使花巨资建成的基础设施项目尽早发挥作用,二是使西部人民尽早得到实惠。“要致富多修路”的基本内涵是既要有足够的路,又要有路上流动的物质。基于此,各级政府应注意扶持培育西部的生产性产业的发展;注意培育具有全国意义的西部市场和物流中心;注意激活西部各种产业资本、金融资本和民间资本;注意组织和启动在西部进行的具有全国意义的社会、文化活动。

(四)基础设施建设与生态保护协调

西部地区生态环境极其脆弱,即多属于高原、山区、荒漠、水土流失比较严重的地区。西部脆弱的生态一旦被破坏,恢复需要极高的代价甚至于根本无法恢复。而基础设施的施工建设往往需要占用大量的土地面积,通过开挖、爆破、碎石、运输等运用大量的土石方,动用大量的施工及管理人员,造成大量的废水、废渣、废气和生活垃圾等。如果相关人员环境意识薄弱,管理不当,制度不健全,必然造成生态环境的破坏,从而为此付出极高的代价。据估计,露采每万吨煤炭约损毁土地0.24hm[2]。内蒙古近年建设准格尔煤田施工三年造成荒漠化面积为3000hm[2],神府一东胜矿区施工造成荒漠化面积为8500hm[2]左右。内蒙古修大准线(250km)和包神线(171km)铁路,破坏草场面积达4210hm[2][7](P166)。大型火电厂在提供强大电力造福人类社会的同时,也占用大面积土地,消耗大量的一次能源和水资源,排放大量的废气、废水和废渣,给生态环境带来严重的影响。据统计,一座240万kw的燃煤电厂,厂区占地面积60—80万m[2],每年消耗约750万吨煤,5000—7000m[3]的补给水,3万m[3]的助燃油。若以煤含硫量1%和除尘效率99.5%计,每年排放的SOX也有14万吨,飘尘0.68万吨,灰渣150万吨左右,约有55%的热量(相当于每年400多万吨煤的燃烧热量)作为废热由循环冷却水带出排放[8](P351),由此可见基础设施建设对生态环境带来的重大影响。因此,基础设施建设必须与生态环境的保护、建设相结合,才能取得良好的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

如何做到基础设施建设与生态环境保护、建设相结合?可以从如下几方面入手:

首先,基础设施建设必须先进行生态环境评价,后审批立项。

其次,认真贯彻“三同时”制度。“三同时”制度是中国首创的一项控制新的生态环境污染的重要措施。它要求一切单位,在新建、改建、扩建项目中,生态环境保护设施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产使用。 防治生态环境污染设施必须经原审批环境报告书的环境保护主管部门验收合格后,该建设项目才能投产使用。否则有关部门不予批准、不得建设;已建成的不得验收、不准投产使用。以此来确保有效防止生态破坏和环境污染。

再次,真正建立生态环境责任制度。生态环境责任制度是使危害生态环境者承担相应的责任,这是建立相应的生态环境保护工作责任的一项重要原则和制度。目前我国已经形成一套生态环境保护、治理等原则,并初步形成制度。“谁污染谁治理”是中国生态环境污染防治政策的核心, 它确立了污染者承担治理污染的责任;“谁开发谁保护”、“谁破坏谁恢复”是中国资源保护、自然保护政策的核心,它确立了自然资源开发利用者承担自然保护责任、对生态环境破坏进行整治的制度;“谁主管谁负责”是中国生态环境管理制度的核心,它确立了生态环境保护工作必须由主要负责人亲手抓、负总责,并承担相应责任的制度。在西部大开发的基础设施建设中,必须真正建立起生态环境的责任制,真正实现“谁污染谁治理”、“谁开发谁保护”、“谁主管谁负责”,并建立起生态环境的监测与监管机制,以确保基础设施建设过程中生态环境得到保护、不被破坏。

另外,对西部民众特别是所有参与基础设施建设的人员加强生态环境意识的教育也是十分重要的,坚决做到保护环境,从自身做起,从现在做起。

(五)城市基础设施建设与农村基础设施建设协调

近来城市基础设施,如城市供水、市政建设、绿化与环境等建设步伐不断加快,西部地区也不例外,然而农村基础设施建设虽然比过去有所改善,但相对落后。一方面,表现为农田水利等基础设施老化,抗灾能力弱。据统计,西部地区有1/3的水库带病运行。另一方面,农业投资增长缓慢。2003年1—11月的统计数字,“全社会固定资产投资大数是完成了35000亿,其中用于第一产业的投资比重是2.7%,仅仅比去年同期增长了4.7%。而今年我们的好形式是投资快速增长,1—11月增长了30%,换句话说用于农业或者第一产业的投资比率在继续下降。所以出现了现在整体经济发展快,农村有发展,但是整个农村的速度慢,农村发展水平追不上城市的情况成为难以在短时间内扭转的现实”。

目前,西部开发中,要协调城市与农村基础设施建设,必须加强农田水利建设,着重改善农牧业生产条件,提高农牧业抗御自然灾害的能力;大力发展旱作节水农业,推广工程农业、化学生物等多种措施相结合的旱作节水农业技术,建立田间蓄水、抗旱保水、 节灌补水和土壤培肥等技术体系;加强农业良种繁育、农业技术推广和动植物保护体系建设,提高农业科技服务水平;加强农产品市场体系和农业市场信息体系建设,提高农业市场化水平;把退耕还林(草)与建设高标准农田结合起来,加强中低产田改造,坚决停止开荒垦殖;建设四川成都平原、陕西关中平原、宁夏和内蒙古河套地区及新疆南部等商品粮基地,稳定和提高西部地区粮食生产能力,保持适度自给率;加强用水、道路、用电、通信和广播电视等农村、牧区基础设施建设。只有农村基础设施建设与城市基础设施建设协调统一,才能使整个国民经济快速、稳定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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