论传统农业及其改造,本文主要内容关键词为:传统论文,农业论文,此文献不代表本站观点,内容供学术参考,文章仅供参考阅读下载。
中国农业在制度和技术上经过多次变革,迄今仍未突破传统的农业范畴。中国经济是典型的二元经济,对传统农业进行有效地改造和再改造,仍是中国经济发展的重要内容和经济发展理论研究的重大课题。
一、改造传统农业与经济发展
从理论上说,农业在工业化过程中应扮演一个较为主动的角色。因为,农业是工业乃至一切经济发展的基础。“农业革命——农业中人均商品生产率的增长——是世界各国工业革命的先决条件”(库兹涅茨)。但是,农业严重落后国家或二元经济国家的实践往往并不是如此。至少在中国,农业在工业化过程中只是被动地起作用。关于这一点,张培刚教授早在30年代的论著《农业与工业化》一书中就已提出“在中国的工业化过程中,农业将只扮演一个重要的而又有些被动的角色”〔1〕农业的被动作用体现在农业对工业化的各种贡献形式中,具体包括产品贡献、市场贡献、劳动力贡献、资金贡献和外汇贡献等方面。传统农业的低剩余水平及其对大工业品的最顽强的抵抗作用,决定传统农业对工业化的贡献规模不会太大。“联系微弱是二元经济的特点”。〔2〕农业的被动作用限制着工业的增长与经济发展;另一方面,在二元经济中,工业化又会通过许多机制侵蚀、损害农业,使农业长期处于极为落后的状态。工业发展是农业技术改良的必要条件,却不是充分条件。在二元经济国家,工业发展常常并不伴随着农业技术的同步进步。在彼此的相互钳制和影响中,经济发展通常不尽如人意。因此,经济发展的关键,应必须寻求一种理想的方式和途径,跳出二元经济的均衡陷阱。
关于二元经济的转换途径,西方经济发展理论提出了两种基本主张:一是推进工业化。从罗丹的“大推动”理论、刘易斯模型等早期结构主义经济理论,到罗斯托的“起飞”学说,经济思想和政策建议的基本点就是推进工业化,即通过城市工业化吸收农村剩余劳动力,直到剩余劳动力完全被吸收到现代工业中去,双元结构就变成了一元结构,就完成了二元经济的发展问题。二是改造传统农业,消除农业“瓶颈”。60年代以后,基于研究方法中更明显的经验主义倾向,西方发展经济学由重视工业转向重视农业,并将农业赋予优先发展的位置。国内经济理论界也有类似的主张。但经济政策更着眼于工业与农业的平衡发展,其基本理论依据就是马克思的再生产理论。
笔者赞同工业化主张。应当肯定,改造传统农业是实现二元结构转换的必不可少的方面,甚至是关键。但是实现对传统农业的改造,仍不得不依赖工业化。农业的改造包括农业组织制度的变革和农业生产技术变革两方面。
如同张培刚教授所说,农业的“组织上”的变革可以是工业革命的前提,但农业生产技术的变革,却必须“以工业有相当程度的发展为前提条件”,并且真正实现或完成大规模的农业经济上的变革——农场化,还有赖于农业生产技术的变革。
纵观中国二元经济的形成与发展,自始至终均与工业化相关。 〔3〕在近代,由于社会内部根深蒂固的诸般力量的相互钳制,“内生的”传统的与“移植的”现代的均成显著的“板块结合”。在这种结合方式中,即便是具有强大生命力和诱惑力的现代“主导部门”,也难以通过其扩散效应形成遍及社会的整体的生产方式,在各自的自我运行中,板块之间差距越拉越大,使经济开始呈现二元状态。在现代,二元经济的历史延续和不断扩大,又是超前的重工业化战略的必然结果。超前,意味着大规模推进重工业化经济条件尚未成熟,意味着牺牲农业发展工业而工业又主要处于强制性自我循环的状态之中。同时,超前的重工业化是反市场化的,这使经济中难以形成良好的协调二元结构的机制。这些都是超前的重工业化的功能性缺陷。结果,大规模推进重工业化不仅没能完成二元结构转换的任务,反而使二元结构之间的差距继续拉大了。
工业化导致了二元经济,而走出二元经济困境也必须依赖工业化,关键是如何选择恰当的工业化型式。在中国,单一城市工业化无力担负二元结构转换的任务,这已为多年工业化的实践所证明。1953—1978年,中国工业年平均增长11.4%,在较长的时期内持续保持较高的工业增长速度,在世界工业化国家中实属罕见。与此同时,中国农业劳动力转移速度却慢得惊人,在长达26 年的时间里, 第一产业就业人数仅下降12.4%,明显低于发展模型所提供的标准变动率。与就业结构慢变相对应,人口城市化长期滞后于工业化。在实行城市工业的国家里,工业化通常伴随着城市化。据钱纳里世界发展模型设计所述,在低收入区,城市化率就已超过工业化率,当人均GNP大于300美元以后,城市化率明显地超过工业化率。人口城市化,是各国工业化的一般发展规律。在中国,却出现了与这个规律完全相反的过程,这几乎是世界上没有一个大国所能比拟的。
如同世界银行发展报告所说,城市“走向工业化没有什么独一无二的道路”。在中国,应探索和选择符合中国国情、具有中国特色的工业化道路。1989年以来出现的双轨工业化(城市工业化与农村工业化并进)就是中国特色的工业化的最佳选择,它既遵循工业化的“普遍的规律”,如伴随工业化,农业在产出和变业方面的份额下降;又体现中国特色,如城市化与非城市化相结合、现代部门与准现代部门梯度过渡等。
在双轨工业化中,农村工业化的崛起真正为中国的“脱农化”问题开辟了一条新路。1979—1987年间,中国农业劳动力向非农产业转移以每年12.2%的速度增长,这样的转移速率是非常之高的,大大高于日本及拉美国家农村劳动力转移高峰时期的速率。1978—1988年,第一产业就业人数比重下降16.3%,比前26年的下降幅度还大。尽管这样高的转移速度在个别地区因土地制度变革滞后而出现转移相对过度,但却真正标志着工业化与“脱农化”相脱节的时代已告结束。中国的工业化伴随着如此迅速的“脱农化”,显然应归功于“双轨”中的农村工业化的崛起。
当然,经济发展的关键是造就先进工业人,并不意味着要否认改造传统农业的重要性。“工业化在地理条件下,应当建立在农业的高生产率的基础上”,发展中国家经济发展的实践也证明了改造传统农业的重要性。〔4〕
二、改造传统农业的历史教训
新中国成立后,作为促进经济发展和推进重工业化的前提条件,对传统农业进行了全面改造,主要包括农业制度创新和农业技术变革两大方面。
(一)制度创新 制度因素在经济发展中有着十分重要的作用。中国农业经济制度的创新,具体围绕土地制度和农业管理体制两个方面内容展开。
新中国建立后至改革前,农业土地制度经历两次重大变革,即土改和农业集体化。土改的结果确立了自耕农制即小农所有制,但它仍属传统土地制度范畴,真正意义上的对传统农业土地制度的改造,是1953年开始的农业集体化运动。正如前述,改造传统农业是必要的,但现在回过头来发现,农业集体化尤其是人民公社化的改造方式是不恰当的。农业集体化的主要出发点,是大规模的重工业化而不是农业生产力状况。在当时,中国生产力结构呈典型的二元特性,即呈二元经济状态。从理论上说,变革农业生产关系应根据并适应农业生产力发展水平,而改革的实践却是使农业生产关系去适应现代工业发展的要求,适应大规模重工业化的要求。这种强制性的交叉适应方式,其结果必定使所选择的农业生产关系形式极大地超越农业生产力发展水平,并因此严重挫伤了农民的生产积极性。农业集体化的结果确立了“三级所有、队为基础”的农村集体所有制和人民公社式的生产组织形式,问题的关键并不在于建立了这种财产制度,而是根据工业化的逻辑要求,通过生产的集体所有实现农业的统一经营和统一劳动,而农业的统一经营,又与中国农地和农地利用及农业生产的自然、经济和社会一般特征的基本要求相矛盾,这是我们今后进行农业再改造时应当注意吸取的教训。
制度创新的另一历史教训在农业管理体制的变革方面。面对贫穷落后的传统农业和大规模工业化对农产品和资金的巨额需求之间的巨大反差,国家采取了农产品统购统销和工农产品价格剪刀差制度。据专家估计,1953—1985 年, 农业通过剪刀差向工业化提供的资金累计金额达8000亿元,大体相当于同期全国预算内固定资产的投资额(7678亿元)。〔5〕这是中国农民对工业化的历史贡献。但是, 事物总要一分为二地看待。
统购统销和剪刀差制度,在促成中国工业化的同时,农业资源的利用效率和农业自身的积累能力被严重弱化,这是造成先进的城市工业和落后的农村农业这种二元经济结构得以延续和发展的经济根源之一。其次,对农产品及价格的国家管理,实际上是以行政原则否定经济原则,以国家管理权否定集体所有权和经营自主权,导致土地集体所有、集体经营与国家管理之间的尖锐矛盾。最后,也是最为重要的一点,统购统销不断地用强力抑制并破坏商品经济的发育,使包括农村、城市在内的中国商品经济的发育长期处于缓慢及不良状态,显现十足的自然经济的特征。中国工业化是在市场发育极不良的基础上展开的,而超前的重工业化的内在逻辑所要求配套的一系列机制,又随时随地抑制市场的发育,这就是矛盾,就是中国工业化与市场化不能同时并举的渊源。它对中国经济长期发展的影响是巨大的、深刻的。
(二)技术变革 “农业革命”是工业化的前提。这里所说的“农业革命”,既包括农业组织和制度上的革命,又包括农业的技术变革。通过农业技术变革缩小工业与农业的技术差距,对二元经济国家的经济发展有着重要的意义。
应当承认,新中国成立后至改革前中国农业技术进步还是比较快的。但是,也应当承认,这期间技术变革的模式也是不合理的,与中国国情极不相称。
国外经济学家曾以要素投入比率为基础,将技术变革区分为三种模式,即希克斯中性技术变革、哈罗德中性技术变革和索洛中性技术变革。从理论上说,以上划分并不是十分严格的。一方面,实际中技术变革总是涉及要素比例变化,从而要素利用的总水平也必须发生一定的变化;另一方面,采用新的要素偏好技术并不必然意味着不受偏好的要素利用的总量减少。尽管如此,技术变革的要素,偏向是客观存在(或实物或价值或二者均有)。就农业技术变革的历史经验而言,以前苏联和美国为典型,选择了近似“哈罗德中性技术进步”的方式,即以资本集约或技术集约作为农业现代化的起步方式,而日本早期,即选择了近似“索洛中性技术变革”的道路,即以劳动集约作为农业现代化的起步方式。60年代之后,日本又从“索洛中性”转向“哈罗德中性”。
每一种技术进步模式都有它所适用的条件和范围。前苏联和美国所以选择资本集约的道路,一个重要的原因是人少地多。人少地多的矛盾,依赖于替代劳动的技术变革来解决,大规模地农业机械化,成功地实现了较少的劳动力推动较多的土地,克服了人地矛盾,使人地平衡。相反,日本所以选择劳动集约作为农业现代化的起步方式,完全与日本人多地少的实情相关。60年代后转向实现农业机械化,又与日本工业的迅速增长导致农业劳动力短缺相关。人地矛盾转化,农业现代化的方式自然应随之转变。
不同的技术变革模式又会带来不同的结果。一般而言,替代劳动的技术变革能够引起农业劳动生产率提高,而与土地生产率关系不甚大;劳动集约的技术变革,主要引起土地生产率提高,而劳动生产率关系不大。前者,可通过世界农业中每位农业劳动人口生产谷物量和谷物单产的时序变化得以证明;后者,早在中国古代就已成为农业增产的主要途径。
在中国,农业中人与耕地的关系类似日本农业现代化起步时的情形。早在清朝乾隆年间(1753年),人均耕地面积就已降为0.26 公顷, 1949年,又进而降为0.18公顷,比日本稍多一些。但是,中国却选择了一条与日本截然不同的农业现代化的方式。同是大型农业机械化,中国却没有出现象前苏联那样农业劳动生产率的提高。1960—1970年,前苏联农业劳动生产率提高144%,而1957—1977 年中国农业劳动生产率反而下降6.7%。追其根源, 不能不说与农业现代化的型式背离中国国情相关。机械化是替代劳动的技术变革形式,在工业化无力吸收甚至排挤农业劳动力向工业转移的情况下,被替代的劳动力又不得不大量地滞留在农村和农业,农业劳动生产率自然就得不到提高,当土地产出率低于农业劳动力的增长时,甚至还会出现农业劳动生产率下降趋势。这说明,在人多地少矛盾极为突出的国家,农业机械化实际上并不会发生替代劳动的作用,除非工业化能以同样规模吸收日益剩余的劳动力。
技术进步是通过生产效率的提高贡献于经济增长和发展的。但是,技术改进和生产效率的提高并不存在充分必然的联系,没有良好的管理、没有使用这些技术手段的人的积极性,再先进的技术也不能得以发挥。中国农业技术变革的实践足以说明这一点。1953—1957年,农业技术水平与农业劳动生产率是同方向增长的,五年中农业机械和化肥施用量的年均增加量分别为28马力和0.52公斤,同期农业劳动生产率年均增长1.9%(劳均净产值,劳均粮食产量年均增长1.7%)。〔6〕每一农业劳动者提供的农副产品商品量也从1952年的190元增加到1957年的224元,增长17.9%。1958—1978年,农业技术水平与农业生产效率却是沿着两个相反的方向变动。这一时期,农业技术进步更快,农业机械和化肥施用量的年平均增加量分别是1953—1957年平均增加量约23.6倍和5 倍,而农业生产效率却绝对下降。1978年与1957年相比,每一农业劳动者粮食生产量、创造净产值以及提供农副产品总额,分别下降6.7%、10.7%和40.9%。农业技术进步与农业生产效率的反向运动,说明农业中现代技术装备并未能很好地发挥其作用。
在劳力充裕的条件下,大量的农用机械被长期闲置不用或利用率极低,其结果:一方面,农业生产成本提高,效益下降。1957—1977年,农业每百元收入的费用支出,由36元增加到55.2元,增长53.3%。 〔7〕另一方面,农业的技术集约化自然蜕变为劳动集约化。在农业机械化的美称之下,中国农业所走的道路实际上仍是劳动集约化的道路。1978年与1957年相比,每公顷耕地约增加一个农业劳动力,增长率约为64.7%(1957年每公顷耕地占用农业劳动力1.7人,1978年为2.8人)。上述判断:还可以从农业劳动生产率与土地产出率的反向变化中得以证实。1957—1977年,中国劳均粮食产量下降6.7%,粮食亩产则提高60.2%。
“机械化与农场面积是密切相关的”〔8〕, 中国农业技术变革选择机械化模式,又是与农地制度变革时采取人民公社化形式密切相关的。归根到底,对传统农业的改造模式,是服从于超前实现的大规模城市重工业化要求的。
三、对传统农业的再改造
为了彻底矫正已被扭曲的农业经济模式及其所造成的各种不良后果,从1978年开始,中国对农村农业经济进行了一场巨大的改革,并实现了农业发展模式的根本转换。主要表现在:(1)在农地制度上, 实现了由人民公社制向包干到户制的转变。(2)在农产品管理体制上, 实现了由行政式统派购制度向农产品市场化转变。(3)在农业技术上, 实现了由机械化向化学化的转变。通过改革,全面矫正了那种强制式交叉适应的农业经济模式,使农业的制度创新和技术变革轨道更适应农业生产的特性和中国农业生产力水平,极大地调动了农民的生产积极性,导致中国农业在1984年和1985年连续两次实现了农业总量增长和结构变动的历史性突破。
然而,从总体上看,迄今中国农业仍没有完全突破传统农业的范畴。主要表现在:(1)在组织上,农业生产最普遍、 最基本的组织形式仍是分散的、单个的农户,土地的规模经营和农场制度仍未确立;(2)在技术上,农业生产虽不再是“完全依赖于农民祖辈一直沿用”的传统技术,但农业动力技术和农业生产工具的进步仍然相当缓慢,投入生产要素主要还是劳动和土地,特别是在乡镇企业不发达的地区;(3)在结构上,农业仍是就业的主要部门。因此,包干到户实际上只是改变了被扭曲的农业生产关系和农业技术变革轨道,并没有完成改造传统农业的历史任务。中国经济还是典型的二元经济,传统农业及其改造,仍是中国经济发展的重要内容。
那么,如何对中国农业进行再改造呢?初步考虑,中国农业再改造的基本内容和思路应当是:
(一)农业土地制度的再改造 包干到户的潜力是有限的,其缺陷也充分暴露。总结历史教训并借鉴国际经验,现阶段农地制度再改造的基本目标应当是从包干到户制过渡到租佃制。
农地包干到户是承包制的一种具体形式。从产权结构看,包干到户还不能真正确立农户的“法人财产权”,从而导致农户掠夺性使用土地的短期行为。与均田包干制相比,租佃制特别是永佃制,彻底实现了土地所有权与经营权、所有权主体与经营主体的分离。永佃制是迄今为止土地租佃制的历史顶峰,为许多国家的民法体系所吸收。用永佃制代替包干到户长期不变和土地承包期延长至15年以上的政策规定,对完成土地政策的转变和农地制度的改造,可能是较适宜的。当然,永佃制必须与土地可以依法转让制度相配合,才有利于土地产权市场之培育和农业组织形式的再改造。与现代企业制度相类似,永佃制真正确立了永久的“农户地产权”,是建立现代农业制度的必不可少的方面。
(二)农业生产组织形式的再改造 永佃制必须与农业组织制度的创新相结合,才能真正克服主体的无组织状态和对农地的粗放经营等弊端。农业组织制度的创新可分两步走:第一步是健全农业社会化的服务体系,实行农业双层经营体制,这是近期目标;第二步是建立农场制,实现农业规模经营,这是远期目标。
以永佃制为基础的农户独立经营与集体经济组织的社会统一服务相结合、经营主体与服务主体相结合,构成了农业双层经营体制的基本框架,这是现阶段中国农业组织制度变革的最佳选择。双层经营形式的具体作法在各地有所区别,其称谓也不尽相同。如广东叫“商品基地型联合经营”,苏南叫“联合规模经营”,浙江叫“技术服务型规模经营”,山东叫“区域联片规模经营”等。形式多样,但家庭包干经营的基本制度没有动摇。双层经营是一种集制度遗产与现实条件于一体,适应于中国农业产业特性和农村制度环境的农地经营形式。然而,从长远看,双层经营也是有缺陷的,它只改变了农业的服务组织体系,生产组织的基本形式仍是分散的个别农户,不利于推进农业动力技术的变革和进步。农业组织制度创新的长期目标应当是农场化,以真正实现农业的规模经营。
农业组织形式从单个农户向农场制转变是有条件的。一方面,城市工业化和农村工业化的发展吸纳了大部分农业剩余劳动力,使农业“人—地”格局发生了根本转变;另一方面,在确立农户“法人地产权”的基础上,建立起农地有偿转让机制。由于地区间工业化进程的差别,农户组织向农场组织转变的进程也应不同。在工业化较发达的地区,农场化可作为近期目标来选择。
(三)农业技术变革轨道的再改造 中国农业技术变革经历过从机械化向化学化转变的过程。然而,单纯化学农业的潜力也是有限的。农业科学一般认为,现代以化肥、农药为代表的农业生产技术,其边际生产潜力为每公顷耕地产出粮食4500公斤左右,当接近或超过这一边际时,农业投入的边际报酬递减现象就会显著起来。〔9〕实际情况是, 我国粮食单产正在向这一极限逼近。其次,以种子、化肥、农药为核心的科技进步,是提高土地产出率的途径,但不是提高农业劳动生产率的主要途径。农业的高生产率是工业化的前提,而农业劳动生产率的提高,更依赖于农业动力技术和农业生产工具的变革。“农业本身的进步,总是表现在不变资本部分对可变资本部分的相对增加”。〔10〕现阶段,中国农业动力技术变革轨道仍应选择类似“索洛中性技术变革模式”,但从长远看,应当实现化学化与机械化的有机结合,使农业技术变革的结果既提高土地产出率,又提高劳动生产率。当然,技术机械化的条件是组织农场化,因此,农业技术变革又必须与农业组织创新相结合。
注释:
〔1〕参见张培刚著:《农业与工业化》,上卷, 华中工学院出版社。
〔2〕参见《农业与经济发展》,第45页。
〔3〕并不是说工业化必然导致二元经济,比如发达工业国家。 在大多数二元经济国家,工业化的道路有两个共同点,一是工业化超前推进;二是城市工业化。
〔4〕参见(美)W.W罗斯托编:《从起飞进入持续增长的经济学》,四川人民出版社,第6页。
〔5〕《经济研究》,1990年第2期。
〔6〕董辅礽著:《经济发展战略研究》,经济科学出版社,第125页。
〔7〕参见《经济研究参考资料》,1989年第66期,第126页。
〔8〕张培刚著:《农业与工业化》,上卷,第147页。
〔9〕参见《经济研究》,1993年第7期,第8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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