吐蕃民族关系思想初探&以吐蕃与唐代关系为例_松赞干布论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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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术界目前已对吐蕃的族源、法律、军事、民族融合、外交关系及民族关系等一系列问题作了比较深入的探讨,取得了许多重要成果①。但是,迄今为止,学术界尚无专文分析和研究吐蕃的民族关系思想。本文拟就吐蕃民族关系思想形成的背景、主要内容、发展演变及思想特征等问题作一初步梳理和探讨,以期引起学术界对这一问题的重视和深入研究。

一、松赞干布从威逼唐朝到“渐慕华风”的思想转变

吐蕃是藏族的祖先,松赞干布是吐蕃的著名赞普。贞观二年(629),松赞干布继承赞普之位,在其叔父的辅佐下,彻底清查叛乱旧贵族,使内部迅速稳定下来,而后又亲自带兵征伐苏毗和羊同等反叛残部,仅用几年时间,就征服了达布、娘布和苏毗等部,约于公元644年最后兼并了羊同,完成了统一西藏的任务。然后进行多方面改革,使吐蕃很快就崛起于中国西南地区。

松赞干布在通过一系列军事行动使“西域诸国共臣之”②以及受到诸羌敬服的同时,也想以武力威逼唐朝。最典型的举动就是威胁唐朝与吐蕃和亲。松赞干布听说突厥和吐谷浑都与唐朝和亲,“乃遣使随德遐入朝,多赍金宝,奉表求婚”。唐朝因刚与吐蕃交往,对其了解不多,当时没有答应。吐蕃求婚使者回去向松赞干布汇报说:“初至大国,待我甚厚,许嫁公主。会吐谷浑王入朝,有相离间,由是礼薄,遂不许嫁。”③松赞干布也将责任归咎于吐谷浑,遂于贞观十一年(637)率领羊同攻破吐谷浑,尽掠其财物畜产,将吐谷浑赶到青海以北。不久,又率领20万军队乘胜进攻唐之松州,击败松州都督韩威。松赞干布扬言说:“公主不至,我且深入。”④又致书威逼唐太宗说:“若不许嫁公主,当亲提五万兵,夺尔唐国,杀尔,夺取公主。”⑤唐太宗也不示弱,命令侯君集、执失思力、牛进达和刘兰等将领分头出击,迫使松赞干布撤兵。

松赞干布之所以会产生以武力威逼唐朝与其和亲的想法,一是吐蕃“历周及隋,犹隔诸羌,未通于中国”,对唐朝的军事状况缺乏了解;二是想借此显示吐蕃的势力;三是“弱冠嗣位”⑥,年轻气盛;四是在突厥和吐谷浑都已与唐朝和亲的情况下,迫切希望与唐朝建立和亲关系,以提高自己的外交地位。但是,从唐太宗同意和亲尤其是文成公主嫁到吐蕃后,松赞干布彻底改变了原来的想法和态度,不仅对唐朝十分恭敬,而且还“渐慕华风”⑦。松赞干布在这方面的突出表现,一是见到江夏王李道宗就“执婿礼恭甚,见中国服饰之美,缩缩媿沮”⑧;二是带头“释氈裘,袭纨绮”⑨;三是主动派“遣酋豪子弟,请入国学以习《诗》、《书》”,并“请中国识文之人典其表疏”;四是请求唐朝送给吐蕃“蚕种及造酒、碾、硙、纸、墨之匠”⑩;五是对唐朝使者“接待殷勤,供亿丰厚”(11);六是把自己视为唐朝的臣民,对唐朝的一切事情都非常关注。

松赞干布之所以会从威逼唐朝转变为“渐慕华风”,并主动表示愿意为唐朝贡献自己的力量,主要取决于如下几方面因素:

其一,受到诸多少数民族政权到长安朝贡聘问的影响。唐太宗由于赢得了诸蕃酋长的尊称——“天可汗”,“绝域君长,皆来(唐)朝贡,九夷重译,相望于道”(12),纷纷到长安朝贡聘问。在这种大背景之下,松赞干布自然不甘落后。

其二,文成公主的影响。总的来看,松赞干布和大臣对文成公主的意见比较尊重,松赞干布因文成公主厌恶“赭面”而“下令国中禁之”(13)以及禄东赞曾建议赤尊公主向文成公主“请教”(14)地理风水等知识就可以说明这一问题。文成公主入藏后,积极推广汉族的先进耕作方法,使粮食产量不断提高;她令汉族工匠在落水处为藏民安置水磨,节省了大量劳动力。她教会了藏族妇女纺织和刺绣,使吐蕃家庭手工业得到迅速发展。文成公主还在吐蕃进行了许多旨在提高藏族文明程度的改革。她和松赞干布规定了必须惩罚的杀生、偷盗、奸淫、说谎等恶行十则和必须奖励的言语忠实、行为笃厚及帮助邻人等善行“十六要”。文成公主的这些做法必然会对松赞干布产生一定的影响。

其三,松赞干布被唐高宗封为“驸马都尉”、“西海郡王”及寅王,使其成为唐朝的大臣,自然希望在诸多方面与唐朝的其他大臣保持一致。

二、弃隶蹜赞的民族关系思想

弃隶蹜赞即赤德祖赞,于武则天长安三年(703)继承赞普之位,在唐中宗时与唐朝和亲。弃隶蹜赞的民族关系思想主要体现在《请修好表》、《请约和好书》和《献皇帝书》三份上书之中。

先谈《请修好表》。此表是弃隶蹜赞在吐蕃与唐朝反复较量之后,对盟誓、盟约以及吐蕃与唐朝、突厥三角关系思想认识的集中反映。金城公主出嫁弃隶蹜赞,标志着唐与吐蕃关系在当时已处于最佳状态。但到唐睿宗即位后,双方关系突然变得紧张起来。出现这种局面,唐朝和吐蕃都有一定的责任。从唐朝来说,摄监察御史李知古不仅因“姚州诸蛮,先属吐蕃,请发兵击之”(15),而且还对吐蕃各部族加重征税,“掠子女为奴婢”(16),激怒了吐蕃。从吐蕃来说,通过贿赂鄯州都督杨矩得到了“与唐境接近”的河西九曲之地,“率兵入寇”(17)。开元二年(714),唐玄宗令左骁卫郎将尉迟瓌出使吐蕃,“宣恩于金城公主”(18),实际上表示停战和好。吐蕃也派大臣宗俄因矛到临洮请和,但吐蕃“既白恃兵强,每通表疏,求敌国之礼,言词悖慢”(19),唐玄宗十分恼怒,战争仍持续不断。开元四年(716),吐蕃请和,弃隶蹜赞希望与唐玄宗签署盟文,但唐玄宗没有答应。次年三月,金城公主又上表唐玄宗,恳求唐玄宗亲署盟约,使唐蕃“久长安稳”(20),但唐玄宗仍然没有明确表态。为了能够与唐朝尽快签署盟约,弃隶蹜赞于开元六年(718)派使者向唐朝递交《请修好表》。

在《请修好表》中,弃隶蹜赞主要表达了如下几层意思:

其一,盟约对巩固双方的友好关系具有重要意义。他们认为,在唐中宗和唐睿宗时,由于吐蕃与唐朝确定了边界,签署了盟约,使双方“彼此安稳”,出现了“亲好并相和同”(21)的局面。唐中宗时,唐朝宰相豆卢钦望、魏元忠、中书令李峤、侍中纪处讷、萧至忠、侍郎李回秀、尚书宗楚客、韦安石、杨矩等22人以及吐蕃君臣共同见证了这一重要事件,唐睿宗登基后,双方“修睦如旧”(22),使双方关系沿着良性发展的轨道继续前进。

其二,“重立盟誓”的必要性。弃隶蹜赞及其大臣指出,当时参加盟誓的唐朝宰相大都死去,后来的宰相对以前的盟约不太了解,需要重新举行盟誓仪式,由吐蕃赞普和唐朝皇帝亲自签署盟约文本,宰相也依旧参加签字仪式,这样做的目的是“彼此相信”,长久安稳。为此,吐蕃已经先后七次派论乞力等人到唐朝协调,反复申明皇帝舅“亲署”和宰相“作誓”的重要性和必要性,虽然唐朝皇帝也认为这是一件大好事,但时至今日,仍然不见皇帝舅有任何实际行动,使我们大惑不解。

其三,拖延重新盟誓时间可能会出现新的战争。就在吐蕃积极协调盟誓期间,唐朝的张玄表和李知古都领兵攻打吐蕃的百姓。为了回击唐朝将领的“违誓失信”(23),吐蕃只好出动兵马,予以反击。现在吐蕃不计前嫌,希望与唐朝修好。从今以后,吐蕃保证与唐朝和睦相处。但是,如果双方不重新盟誓,彼此会互不相信,因此必须重新盟誓,“使百姓久安”(24)。

其四,针对唐玄宗指责吐蕃乞力徐集结兵马之事,弃隶蹜赞作出了回应,分辩说,这只是按照惯例的换防,并非集结军队。以往的地界,从白水以来,中间都是空闲之地。吐蕃见唐朝郭将军率领兵马在白水筑城,我们也在界内道建筑一城。其实筑城也没有什么坏处,当两国和好时,可以在此迎来送往;如果发生冲突,双方可以借助此城防守边境。

其五,对吐蕃、唐朝与突厥三角关系的认识。以往吐蕃曾与突厥骨咄禄关系密切,来往不断。唐玄宗对此相当不满,曾去信加以责备。弃隶蹜赞一方面承认以前确实存在这种情况,另一方面也保证今后不再与突厥来往。在弃隶蹜赞看来,既然吐蕃已与唐和好,就“不可久留外国使人”,更不应该“共突厥交通”;作为唐朝皇帝来说,也不该与突厥骨咄禄交往。但现实则是,唐玄宗“使人频与骨吐禄交通”(25),吐蕃认为这有损于吐蕃与唐的友好关系。因此,弃隶蹜赞希望唐朝能与吐蕃一样,共同信守不与突厥“交通”的诺言。他甚至还告诫唐朝说,如果唐朝不能做到这一点,吐蕃依旧会允许其他政权的使者任意来往。

综上所述,弃隶蹜赞在《请修好表》中既认识到了盟誓的积极意义,也认识到了重新盟誓的重要性和必要性;既强调了互信的重要作用,也阐述了失信的危害。尤其值得注意的是,弃隶蹜赞处处以外甥的身份与作为阿舅的唐玄宗进行对话,所以无论是讲事实,还是摆道理,都没有过激的言辞,即使对唐玄宗的责备,也是从正面加以解释,说得既动情也在理。尽管如此,唐玄宗仍然“谓昔已和亲,有成言,寻前盟可矣,不许复誓”(26)。

再谈《请约和好书》和《献皇帝书》。在弃隶蹜赞主动提出与唐朝修好之后,吐蕃“自是岁朝贡不犯边”(27)。但由于唐朝边疆将领贪功邀战,挑起了新的战争。此后战争连绵不断,吐蕃蒙受很大损失,遂“频遣使请和”(28)。开始唐玄宗想到赞普在给他的信中傲慢无礼,不太同意,后经忠王友皇甫惟明的劝谏,才决定派皇甫惟明和内侍张元方出使吐蕃。开元十七年(729),弃隶蹜赞派名悉猎随皇甫惟明到长安朝拜唐玄宗,并带去了《请约和好书》。弃隶蹜赞指出:“外甥是先皇帝舅宿亲,又蒙降金城公主,遂和同为一家,天下百姓,普皆安乐。中间为张玄表、李知古等东西两处先动兵马,侵抄吐蕃,边将所以互相征讨,迄至今日,遂成衅隙。外甥以先代文成公主、今金城公主之故,深识尊卑,岂敢失礼。又缘年小,枉被边将谗构斗乱,令舅致怪。伏乞垂察追留,死将万足。前数度使人入朝,皆被边将不许,所以不敢自奏。去冬公主遣使人娄众失力将状专往,蒙降使看公主来,外甥不胜喜荷。谨遣论名悉列及副使押衙将军浪些纥夜悉猎入朝,奏取进止。两国事意,悉列所知。外甥蕃中已处分边将,不许抄掠,若有汉人来投,便令却送。伏望皇帝舅远察赤心,许依旧好,长令百姓快乐。如蒙圣恩,千年万岁,外甥终不敢先违盟誓。”(29)弃隶蹜赞认为,通过文成公主和金城公主的入藏和亲,吐蕃与唐朝所建立起来的甥舅关系已使双方“同为一家”,即使中间发生唐朝将领主动侵扰吐蕃的军事事件,但因和亲之故,吐蕃也不敢失礼。弃隶蹜赞表示,吐蕃将会永远与唐朝保持友好关系,保证绝对不会首先违背盟誓。在《请约和好书》中,弃隶蹜赞虽然强调吐蕃与唐朝为“两国”,但巧妙地利用舅甥的亲戚关系,主动把自己纳入唐朝大家庭的成员,既不失自己的赞普身份,又与唐朝缩短了距离,消除了隔阂。

按照弃隶蹜赞的意图,名悉猎于开元十八年(730)在长安与唐朝约定“仍于赤岭各树分界之碑,约以更不相侵”(30)。在此后的三年时间里,双方再没有发生战争,友好关系不断加深。吐蕃与唐在赤岭易马,在甘松岭互市。开元二十一年(733),按照金城公主的请求,双方在赤岭树碑立界。立碑结束后,弃隶蹜赞派人向唐玄宗送去《献皇帝书》,希望吐蕃与唐朝派人共同分赴各地,宣讲双方立界的意义,要求双方共同遵守。弃隶蹜赞认为,“汉与吐蕃,俱是大国,又复先来宿亲,自合同和,天下苍生,悉皆快活,赞扬威德,当无尽期。及至久长,亦无改变。恐彼此边界黎庶,不委长和,虑有恶人,妄生乱意。请彼此差使相监,从沙州以来洮州以来,分明报告,使无疑虑,即将永定”(31)。这一提议得到了唐朝的赞同,于是吐蕃使者跟随唐朝大臣分赴剑南、河西、碛西,告诉各个州县:“两国和好,无相侵掠”(32)。为了充分表明双方的诚意,吐蕃与唐朝都把守卫在赤岭的军队撤掉,实现名副其实的“以成一家”(33)的目标。

三、乞立赞时期的民族关系思想

乞立赞即赤松德赞,在汉文典籍中又称婆悉笼腊赞,是吐蕃赞普乞黎苏笼腊赞之子,于天宝十四年(755)即位。乞立赞在位时,曾西攻大食,南入天竺,与唐时战时和,并联合南诏、回纥,攻占河西陇右诸州。当时的大相尚结赞因与乞立赞的思想比较合拍,颇受乞立赞的重用,在处理吐蕃与唐朝议和及交战事宜时,也有自己对唐蕃关系的一些认识。乞立赞和尚结赞对吐蕃与唐朝关系的认识主要体现在如下两个方面:

(一)“三恨”与“其礼本均”

从吐蕃与唐朝关系的发展规律来看,吐蕃在处于优势地位时,主要考虑如何烧杀抢掠;当吐蕃处于劣势地位时,主要考虑如何与唐朝“约和”。即使在与唐朝交战过程中,吐蕃有时也想与唐朝议和。在唐肃宗宝应元年(762)和唐代宗永泰元年(765),吐蕃曾两次派遣使者到唐朝请求和好。为了回应吐蕃的示好之举,唐代宗于永泰二年(766)派大臣“修好于吐蕃”(34)。大历二年(767),唐代宗又派和蕃使、检校户部尚书兼御史大夫薛景仙出使吐蕃,与乞立赞商量边界事宜。尽管吐蕃与唐都有和好的言行,但由于双方都缺乏诚意,因此战争仍然持续不断。

唐代宗去世和唐德宗继位后,以太常少卿韦伦第二次出访吐蕃为标志,吐蕃与唐朝的关系发生了重大转折。

在唐代宗大历年间,吐蕃曾先后多次派遣使者出访唐朝,但唐朝“皆留之不遣”。在战争期间所俘获的吐蕃人,唐朝也都把他们迁移到江、岭一带,“因缘求财及给养之费,不胜其弊”。唐德宗即位后,思欲“以德绥四方”(35),遂于大历十四年(779)派遣韦伦第一次出使吐蕃,通报唐朝准备释放五百名吐蕃俘虏,以示“修好”(36)。尽管韦伦在吐蕃先向他们“宣谕皇恩”,然后向他们宣讲唐朝“威德远振”,使“蕃人大悦,赞普入献方物”(37),但由于双方长期处于敌对状态以及唐朝部分边将对释放俘虏的反对态度,使得吐蕃上层还不太轻易相信唐朝会归还战俘,于是便于同年十月联合南诏攻陷了唐朝的许多郡邑。

但是,当吐蕃的500名俘虏都带着唐朝发给的二匹缣和一件新衣服回到各自的部落,并到处宣传唐德宗“英威圣德,洽于中国”(38)时,不仅吐蕃的各个“部落皆畏威怀惠”,而且也彻底消除了乞立赞和他的大臣的疑虑。乞立赞十分动情地对韦伦说,在吐蕃与唐朝关系方面,自己有“三恨”:一是不知道唐朝发生国丧,没有及时到唐朝致哀;二是不知道唐代宗的下葬时间,没有给他送去财货,有失礼数;三是不知道唐德宗已继承帝位,已经兵分三路出击唐朝。目前,灵武的军队已经“闻命辄已”(39),但山南之师已进入扶、文,另一路大军(蜀师)已趋灌口,根本来不及追回来了。应当说,乞立赞的这“三恨”为修复吐蕃与唐朝的关系奠定了思想基础。建中元年(780),唐德宗派韦伦第二次出访吐蕃。乞立赞等人对韦伦的到来表示极大的热情,以“声乐以娱之”(40),韦伦则积极推动双方关系的改善工作,使“西蕃敬服”(41)。此后,双方互派使者访问。

唐德宗建中二年(781),入蕃使判官常鲁出访吐蕃,具体商量会盟事宜。乞立赞对唐朝的来访比较重视,但对唐德宗来信“所贡献物,并领讫;今赐外甥少信物,至领取”之语,则感到难以接受,认为唐德宗居高临下,有意贬低吐蕃赞普。在乞立赞看来,吐蕃与唐是甥舅之国,绝不能以君臣之礼对待吐蕃赞普。乞立赞指出,双方边界在云州之西,应以贺兰山为界;盟约应当按照唐中宗景龙二年(711)诏书中“唐使到彼,外甥先与盟誓;蕃使到此,阿舅亦亲与盟”(42)的用语,从而体现“其礼本均”(43)的原则。乞立赞曾非常严肃地向唐朝使者崔汉衡表明自己的立场,迫使唐朝按照乞立赞的意见,将诏书中的“贡献”改为“进”,将“赐”字改为“寄”,将“领取”改为“领之”。同时,唐朝使者也为此向乞立赞表示了歉意,并把责任归咎于前宰相杨炎“不循故事,致此误尔”(44)。这样一改,就体现了双方的平等地位。乞立赞对此比较满意,遂于建中三年(782)四月释放了先前所俘虏的800名唐朝将士、僧尼及百姓。

对于乞立赞与唐朝的修好做法,吐蕃大相尚结息坚决反对。尚结息十分残忍,喜好杀掠,他因吐蕃经常“覆败于剑南,思刷其耻,不肯约和”(45)。而吐蕃的次相尚结赞颇有才略,常向乞立赞建议与唐朝“定界明约,以息边人”(46),颇受乞立赞的赏识。为了强力推动“约和”工作顺利开展,乞立赞采取果断措施,以尚结赞替代尚结息出任吐蕃的大相,让他负责与唐朝谈判和好之事。

建中四年(783)正月,尚结赞与唐陇右节度使张镒会盟于清水。吐蕃和唐朝对这次会盟都十分重视,一些要员都出席了会盟仪式。清水之盟具有重要的意义:首先,双方都以“务息边人”为出发点,坚持“弃利蹈义”(47)的原则,使双方关系沿着有利于保持边境安定局面的方向发展。其次,重新确定了双方的边界,以避免争端。清水之盟的盟文是在双方反复磋商基础上形成的,因此也体现了乞立赞的思想。

(二)从助唐平乱到平凉劫盟

建中四年(783),唐将朱泚叛唐,京师告急,唐朝请吐蕃出兵助唐平乱。次年四、五月间,唐将浑瑊与吐蕃将领论莽罗联兵讨叛,激战于武功,平息了朱泚之乱,收复了长安。吐蕃之所以会出兵助唐,主要有两个方面原因:一是结束不久的清水之盟,双方达成了“固结邻好,安危同体”(48)的共识。既然唐朝发生动乱,吐蕃理应出兵相助,以体现自己的诚意。二是唐朝在请吐蕃出兵时,许诺平叛之后将安西和北庭划归吐蕃,并约定每年送给吐蕃彩绢一万匹,使吐蕃觉得有利可图。

唐朝收复京师后,吐蕃要求唐朝履行诺言,但唐朝则以吐蕃首尾两端及战功并不显著为由,拒绝了吐蕃割地的要求。吐蕃不满,遂于贞元二年(786)出兵攻陷盐州和夏州。唐德宗一方面调集将领屯兵于咸阳,护卫京师;另一方面也先后派大臣出使吐蕃,希望和好。而吐蕃大相尚结赞因吐蕃遭受自然灾害、“粮饷不给”以及唐将马燧和骆元光、韩游瓌等已对吐蕃形成掎角征讨之势,大为恐惧,也“屡遣使求和”(49),希望与唐朝会盟。

尚结赞在鸣沙与崔澣会面时,比较详细地解释了吐蕃攻陷盐州和夏州的原因,从中可以看出他的心路历程。尚结赞认为,吐蕃之所以攻占盐、夏二州,责任不在吐蕃,而在唐朝。他指出:第一,本以为“定界碑被牵倒,恐二国背盟相侵,故造境上请修旧好”。第二,吐蕃军队在武功击败朱泚之众“未获酬偿”,希望得到补偿。第三,吐蕃到达泾州时,泾州节度使“闭城自守,音问莫达”。吐蕃到达凤翔时,请“通使于李令公(李晟),亦不见纳”,唐朝将领显然有错;第四,唐朝派遣康成、王真到吐蕃,他们因地位太低,“皆不能达大国之命”。我们期望重要大臣来吐蕃,但一直没有盼来。第五,盐、夏二州的将士因“惧我之众”,主动“以城与我,求全而归”(50),并非我们所攻陷。尚结赞强调,如今唐朝“若结好复盟,蕃之愿也”。至于会盟的时间和地点,可由唐朝决定,吐蕃“唯命是听”。唐朝一旦决定会盟,吐蕃就归还盐州和夏州。尚结赞还建议,希望唐朝派“稟性和善,外境所知”(51)的灵州节度使杜希全主持盟会,泾州节度李观也一同参加。随后,双方就会盟的具体问题进行谈判。唐朝主张,会盟地点定在清水,吐蕃先归还盐、夏二州然后会盟;尚结赞则主张,应当在原州的土梨树会盟,会盟结束后才能归还盐、夏二州。最后,双方都作了让步,会盟地点改在平凉川,先会盟后还地。

平凉会盟是尚结赞的一大阴谋。尚结赞本来打算让唐德宗安排杜希全和李观参加会盟,想乘会盟之机劫持这两人并率其精锐部队侵犯京师,后见杜希全等人没有成行,又想劫持浑瑊“长驱入寇”,甚至都为浑瑊准备好了“金饰桎梏”(52)。尚结赞从军事战略考虑,一直想除掉长期驻守凤翔的李晟、担任河东节度使兼绥、银、麟、胜招讨使的马燧和坐镇邠州的浑瑊等三人。在他看来,“唐之名将,李晟与马燧、浑瑊耳。不去三人,必为我忧”(53)。于是便设反间计试图除掉他们。尚结赞设计的具体步骤是,根据马燧“喜赂信诈”(54)的特点,先通过马燧疏通和好之事,待和好之后就请求会盟,然后借会盟之机俘虏浑瑊,最后再出卖马燧,使其获罪,“因纵兵直犯长安”(55)。尚结赞正是出于如此阴险动机,便在会盟仪式准备就绪时突然劫盟,杀死唐朝监军特进宋风朝和浑瑊判官韩弁,俘虏了兵部尚书崔汉衡、中官刘延邕、俱文珍、李清朝、崔汉衡的判官郑叔矩、路泌、掌书记袁同直、大将扶余准、马宁以及神策、凤翔、河东大将孟日华、李至言、乐演明、范澄、马弇等六十余人。

平凉劫盟极大地损害了唐与吐蕃的关系。尚结赞对此也十分清楚,但他却把责任继续归咎于唐朝的失信。他曾在帐中对崔汉衡“数让国家”,还理直气壮地说:“武功之捷,皆我之力,许以泾州、灵州相报,皆食其言,负我深矣。举国所忿。”(56)尽管尚结赞的解释显得苍白无力,但他的牢骚却是真情实感的表露。即使唐朝宰相张延赏也已意识到“我有疑彼之形,则彼亦疑我矣”(57),并由此判断会盟根本不会成功。由此可见,互信是处理民族关系的基础。

平凉劫盟后,尚结赞指示吐蕃军官率领羌和吐谷浑不断侵扰边塞,大掠汧阳、吴山及华亭等县,将所俘获的年轻力壮的百姓带到吐蕃,将年老体弱者或者杀害,或者“断手凿目,弃之而去”,泾、陇、邠等地被吐蕃“俘掠殆尽”(58)。次年(788),吐蕃再次掠夺泾、邠、宁、庆、麟等州的人畜。贞元五年(789),吐蕃虽遭到剑南节度使韦皋的重创,但在贞元六年(790)又率领回纥葛禄部及白服突厥攻陷北庭都护府。此后,吐蕃控制了唐朝的河陇地区,并经常出动骑兵在陕西西部和北部、甘肃东部以及宁夏灵、夏等州抢掠,并从丝绸之路上大获其利。后来,唐德宗采纳李泌的建议,北和回纥,南联南诏,西结大食和天竺,才打消了吐蕃的嚣张气焰。

四、可黎可足的民族关系思想

可黎可足即赤祖德赞,在汉文典籍中又称彝泰赞普,他于唐宪宗元和十年(815)即位。唐穆宗即位后,可黎可足先后两次派使臣出访唐朝,并打算与唐朝在长武结盟,因秘书少监田洎含糊其辞,遂造成误解,导致吐蕃威逼泾州。长庆元年(821)六月,吐蕃又因唐朝与回纥和亲,一怒之下而“犯青塞堡”(59),被盐州刺史李文悦击退后,又派人到长安请盟,唐穆宗也表示同意。是年十月十五日,唐穆宗派宰相及大臣共十七人(60)与吐蕃礼部尚书论讷罗等人会盟于长安西郊。随后,唐朝又派刘元鼎等人与吐蕃使者论讷罗一同抵达拉萨,于次年(822)五月在拉萨设坛换约,达成最终协议。长庆三年(823),可黎可足为纪念唐与吐蕃会盟,建立了“唐蕃会盟碑”。《唐蕃会盟碑》集中体现了可黎可足的民族关系思想。

早在长安会盟之前,可黎可足就和宰相钵阐布、尚绮心儿等人商量好盟文的主要内容,其总体思路是:“蕃、汉两邦,各守见管本界,彼此不得征,不得讨,不得相为寇雠,不得侵谋境土。若有所疑,或要捉生问事,便给衣粮放还”(61),并希望会盟双方都要遵守,对这些内容既不增加也不改动。在长安和拉萨的两次会盟的盟文中,双方约定:“今社稷叶同如一,为此大和。然舅甥相好之义,善谊每须通传,彼此驿骑,一往一来,悉循曩昔旧路。蕃汉并于将军谷交马,其绥戎栅已东,大唐祗应;清水县已西,大蕃供应。须合舅甥亲近之礼,使其两界烟尘不扬,罔闻寇盗之名,复无惊恐之患。封人撤备,乡土俱安,如斯乐业之恩,垂于万代,称美之声,遍于日月所照矣!”(62)

从唐蕃会盟的盟文中可以看出,可黎可足的民族关系思想主要有如下几个观点:其一,吐蕃与唐朝有着非常坚实的友好基础。在《唐蕃会盟碑》的藏文部分,历述唐蕃关系的发展历程,尤其突出文成公主和金城公主入藏和亲对加深双方友好关系的重要作用,表示要继续“追崇舅甥”、“崇姻继好”(63)。其二,会盟的目的是消除积怨,“偃兵息人”(64),使双方百姓都能安居乐业。其三,吐蕃与唐处于平等地位。可黎可足反复强调“蕃、汉两邦”和“大蕃”,就是想突出吐蕃与唐的平等地位。其四,吐蕃与唐应当“患难相恤”(65)。这是对清水之盟“固结邻好,安危同体”(66)思想的继承和发扬。其五,吐蕃与唐的友好关系应当永远保持下去,在这方面双方都有责任和义务。

长庆会盟是吐蕃与唐朝关系的重大转折点。从此之后,双方友好相处,来往不断。长庆三年(823)正月,可黎可足派论答热到长安朝贺。次年,又派遣使者向唐索求《五台山图》,并进贡用银铸成的犀牛、羊和鹿。宝历元年(825),可黎可足又派尚绮立热到唐朝拜,唐敬宗也派光禄卿李锐出使吐蕃。唐文宗太和五年至八年(831-834),吐蕃“遣使朝贡不绝”,唐朝也按时派使者回访。开成元年(836)和开成二年(837),吐蕃“皆遣使来”(67)。

由于可黎可足所确立的思想路线已深入人心,因此在他死后仍然成为吐蕃处理与唐朝关系的指导思想。其中最为典型的例证是,可黎可足死(838)后,其弟达磨继立为赞普;达磨死后因没有儿子继承赞普之位,其相立其妃氏兄尚延力之子乞离胡为赞普,又不主动派使臣到唐请求册封,吐蕃人大为不满,落门川讨击使尚恐热对其部下说:“贼舍国族立氏,专害忠良以胁众臣,且无大唐册命,何名赞普!吾当与汝属举义兵,入诛妃及用事者以正国家。”(68)遂起兵讨伐乞离胡,并扬言请求唐朝出兵“共定其乱”,还准备请求唐朝册封他为赞普,“奉表归唐”(69)。

五、结语

中国民族关系思想是各个时期各个民族的各类人物对中国民族关系的认识,是制定民族政策、处理民族关系的理论基础;既有政治家、思想家、史学家和军事家及普通民众对历史上民族关系的反思,也有他们对当时民族关系现状的理性思考和客观认识,还有他们对民族关系未来发展趋势的预见。中国自古以来就是一个多民族国家,作为完整的思想体系,民族关系思想研究应当既重视汉族各类人物的思想,又关注少数民族各类人物的思想。吐蕃各类人物尤其是其上层人物对民族关系的思想认识,是中国民族关系思想的重要组成部分。

在吐蕃与唐朝关系中,既有兵戎相见的一面,又有友好相处的一面。吐蕃各类人物几乎都对这种复杂的关系进行过认真思考和深刻反思,形成了一些或系统或零散的思想认识。尽管他们的思想认识并非完全一致,但在与唐朝的对抗及合作过程中,他们的思想都程度不同地产生了一些变化,并沿着有利于改善双方关系的比较理性的方向发展。吐蕃上层人物的民族关系思想因受吐蕃、唐朝及南诏三角关系的影响,在不同阶段和不同人物中会发生一些变化,但从总体来看,弃隶蹜赞所提出的“同为一家”思想是吐蕃民族关系思想的主流。松赞干布由以武力威逼唐朝到“渐慕华风”的思想转变,弃隶蹜赞在《请修好表》、《请约和好书》和《献皇帝书》中对吐蕃与唐朝关系的阐述,乞立赞的“三恨”和为了推动“约和”的人事变动,在清水会盟时吐蕃与唐朝达成的“安危同体”的共识,以及可黎可足所确立的“患难相恤”的思想路线,都贯穿着“同为一家”的思想主线,成为吐蕃处理与唐朝关系的指导思想。

注释:

①王钟翰主编:《中国民族史》,北京:中国社会科学出版社,1994年;何峰:《论吐蕃法律的渊源、形式和立法原则》,《中国藏学》2007年第1期;何峰:《论吐蕃的军事战略与战术》,《西北民族大学学报》2007年第6期;张云:《论吐蕃与党项的民族融合》,《西北民族研究》1988年第2期;刘建丽:《唐代吐蕃的民族统治与民族融合》,《甘肃社会科学》2001年第3期;杨铭:《吐蕃与南亚中亚各国关系史述略》,《西北民族研究》1990年第1期:杨铭:《唐代吐蕃与粟特关系考述》,《西藏研究》2008年第2期。

②《新唐书》卷二一六上《吐蕃传上》,北京:中华书局,1975年,第6073页。

③《旧唐书》卷一九六上《吐蕃传上》,北京:中华书局,1975年,第5221页。

④《新唐书》卷二一六上《吐蕃传上》,第6073页。

⑤萨迦、索南坚赞撰,陈庆英、任庆扎西译注:《王统世系明鉴》,沈阳:辽宁人民出版社,1985年。

⑥《旧唐书》卷一九六上《吐蕃传上》,第5219页,第5221页。

⑦《旧唐书》卷一九六上《吐蕃传上》,第5222页。

⑧《新唐书》卷二一六上《吐蕃传上》,第6074页。

⑨《旧唐书》卷一九六上《吐蕃传上》,第5222页。

⑩《旧唐书》卷一九六上《吐蕃传上》,第5222页。

(11)《全唐文》卷六二七《代都监使奏吐蕃事宜状》,北京:中华书局,1983年,第6327页。

(12)《旧唐书》卷七十一《魏征传》,第2558页。

(13)《新唐书》卷二一六上《吐蕃传上》,第6074页。

(14)五世达赖喇嘛:《西藏王臣记》,北京:民族出版社,2000年,第26页。

(15)《旧唐书》卷一九六上《吐蕃传上》,第5228页。

(16)《资治通鉴》卷二一○“景云元年十二月”,北京:中华书局,1956年,第6661页。

(17)《旧唐书》卷一九六上《吐蕃传上》,第5228页。

(18)《册府元龟》卷九七九,北京:中华书局,1960年,第11499-11500页。

(19)《旧唐书》卷一九六上《吐蕃传上》,第5229页。

(20)《册府元龟》卷九七九,第11500页。

(21)《全唐文》卷九九九,第10343页。

(22)《新唐书》卷二一六上《吐蕃传上》,第6082页。

(23)《全唐文》卷九九九,第10343页。

(24)《新唐书》卷二一六上《吐蕃传上》,第6082页。

(25)《全唐文》卷九九九,第10344页。

(26)《新唐书》卷一九六上《吐蕃传上》,第6083页。

(27)《新唐书》卷一九六上《吐蕃传上》,第6083页。

(28)《旧唐书》卷一九六上《吐蕃传上》,第5230页。

(29)《旧唐书》卷一九六上《吐蕃传上》,第5231页。

(30)《旧唐书》卷一九六上《吐蕃传上》,第5231页。

(31)《全唐文》卷九九九,第10344页。

(32)《旧唐书》卷一一二《李暠传》,第3336页。

(33)《旧唐书》卷一九六上《吐蕃传上》,第5233页。

(34)《旧唐书》卷一九六下《吐蕃传下》,第5243页。

(35)《旧唐书》卷一九六下《吐蕃传下》,第5245页。

(36)《旧唐书》卷十二《德宗纪上》,第323页。

(37)《旧唐书》卷三十八《韦伦传》,第3782页。

(38)《资治通鉴》卷二二六“建中元年四月”,第7279页。

(39)《旧唐书》卷一九六下《吐蕃传下》,第5245页。

(40)《旧唐书》卷一九六下《吐蕃传下》,第5246页。

(41)《旧唐书》卷三十八《韦伦传》,第3782页。

(42)《旧唐书》卷一九六下《吐蕃传下》,第5246页。

(43)《新唐书》卷二一六下《吐蕃传下》,第6093页。

(44)《旧唐书》卷一九六下《吐蕃传下》,第5246页。

(45)《旧唐书》卷一二二《崔汉衡传》,第3503页。

(46)《旧唐书》卷一九六下《吐蕃传下》,第5246页。

(47)《旧唐书》卷一九六下《吐蕃传下》,第5247页。

(48)《旧唐书》卷一九六下《吐蕃传下》,第5247页。

(49)《资治通鉴》卷二三二“贞元三年三月丁酉”,第7482页。

(50)《旧唐书》卷一九六下《吐蕃传下》,第5250页。

(51)《旧唐书》卷一九六下《吐蕃传下》,第5251页。

(52)《旧唐书》卷一九六下《吐蕃传下》,第5253页。

(53)《旧唐书》卷一三三《李晟传》,第3672页。

(54)《旧唐书》卷一九六下《吐蕃传下》,第5250页。

(55)《资治通鉴》卷二三二“贞元三年六月丙戌”条,第7488页。

(56)《旧唐书》卷一九六下《吐蕃传下》,第5252-5253页。

(57)《资治通鉴》卷二三二“贞元三年五月”,第7486页。

(58)《旧唐书》卷一九六下《吐蕃传下》,第5254、5256页。

(59)《新唐书》卷二一六下《吐蕃传下》,第6102页。

(60)《新唐书》卷二一六下《吐蕃传下》记载,唐朝参加会盟的重要人物有大理卿刘元鼎(任盟会使)、右司郎中刘师老(任盟会副使)、尚书右仆射韩皋、御史中丞牛僧孺、吏部尚书李绛、兵部尚书萧俛、户部尚书杨於陵、礼部尚书韦绶、太常卿赵宗儒、司农卿裴武、京兆尹柳公绰及右金吾将军郭等。

(61)《旧唐书》卷一九六下《吐蕃传下》,第5265页;《全唐文》卷九九九《与中国盟文》,第10344页。

(62)王尧编著:《吐蕃金石录》,北京:文物出版社,1982年,第41页。

(63)《旧唐书》卷一九六下《吐蕃传下》,第5264页。

(64)《旧唐书》卷一九六下《吐蕃传下》,第5264页。

(65)《旧唐书》卷一九六下《吐蕃传下》,第5264页。

(66)《旧唐书》卷一九六下《吐蕃传下》,第5247页。

(67)《旧唐书》卷一九六下《吐蕃传下》,第5266页。

(68)《资治通鉴》卷二四六“会昌二年十二月”,第7970页。

(69)《新唐书》卷二一六下《吐蕃传下》,第6106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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吐蕃民族关系思想初探&以吐蕃与唐代关系为例_松赞干布论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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