生成和消亡是唯物辩证法的基本范畴,本文主要内容关键词为:唯物辩证法论文,范畴论文,此文献不代表本站观点,内容供学术参考,文章仅供参考阅读下载。
唯物辩证法的基本范畴,是人们长期以来思考、探索的一个重要领域。在对唯物辩证法基本范畴的研究方面,尽管取得了不少成果,但从我们的哲学教科书反映的情况来看,似乎还是几十年一贯制,并未增添一对新的基本范畴,似乎整个世界的辩证发展规律和相互联结的基本范畴早已被人们揭示无遗,我们以后的工作只是对这些规律和范畴作些阐释、说明,多加几条注脚。实际上,这样的辩证法已走向了反面,由活生生走向僵化。因此,为了维护唯物辩证法的基本精神,以便更好地认识世界,有必要对唯物辩证法的基本范畴进一步深入地研究。
唯物辩证法的基本范畴不能局限在某几对上,但是,确定是否唯物辩证法的基本范畴有一定的原则。这准则大致有如下几点:首先,确定一对新的范畴,其内容不得与原有的范畴相重合。第二,基本范畴要体现唯物辩证法的基本精神,即必须反映出联系和发展。第三,这基本范畴或它的内容必须是日常生活中经常提到的。第四,更重要的是这些范畴具有客观依据,即客观普遍性。据此,在我看来,应该把生成和消亡作为唯物辩证法的一对基本范畴。下面就对此作一具体地分析。
一、生成和消亡的含义
生成和消亡这对范畴,人们并不生疏,辩证法大师常常提到它。例如,关于生成范畴,黑格尔经常用到,他在谈哲学史时说:“哲学史的过程并不昭示给我们外在于我们的事业的生成(worden),而乃是昭示我们自身的生成和我们知识或科学的生成”(《哲学史讲演录》第1卷第9页)。马克思也常用这一范畴来谈问题,特别是在《1844年经济学哲学手稿》中,多次使用“生成”一词。如马克思说:“全部所谓世界史,不外是人通过人的劳动的诞生,是自然界对人说来的生成。”“劳动是人在外化范围内或者作为外化了的人的自为的生成。”“人的本质的现实生成”等等。恩格斯在谈到马克思和他批判继承黑格尔的学说、创立唯物辩证法时说:“一个伟大的基本思想,即认为世界不是一成不变的事物的集合体,而是过程的集合体,其中各个似乎稳定的事物以及它们在我们头脑中的思想映象即概念,都处在生成和灭亡的不断变化中。”
至于“消灭”一词的运用就更加普遍了,无论是理论研究还是在日常生活,都经常用到它,例如国家消亡等等。
人们经常利用生成和消亡这些词是一回事,把它们提到唯物辩证法的基本范畴的高度来说明又是另一回事。当我们在严格的哲学意义上论述这些概念时,就有必要弄清楚它们的确切含义。
生成和消亡是揭示事物或现象的发生、发展和灭亡过程的一对范畴。这对范畴本身就是以运动态揭示事物运动过程的。换言之,生成和消亡每个概念都反映了事物纵向发展过程,两个范畴合在一起,正是表达出了事物运动的全过程。不仅如此,事物运动的每一步都伴随着生成和消亡,生成和消亡从深层上说明了事物运动的每一个小阶段,说明了事物的内在发展过程。
所谓生成,是指新的事物的产生、发展和形成过程,是事物内部诸因素的变化和发展。生成概念与变的概念在哲学史上曾被一些哲学家作为同一概念加以运用。古希腊赫拉克利特认为“一切皆变”。列宁在说明赫氏这一思想时指出,“一切皆变”也就是“一切都是生成”(《列宁全集》第38卷第106页)。对生成这一概念,黑格尔作过较为深刻的研究。他在《逻辑学》一书中,用了一个德文字"Werden"这个词,我们可以译为“变易”,也可译为“变”或“生成”。黑格尔的《逻辑学》是从“有”(正题)这个抽象概念开始的,“有”的否定是“无”(反题),“变”作为合题是“无”的否定。“变”是在逻辑发展中第一次出现的、是把矛盾双方统一起来的具体概念。黑格尔说:“足以表示有无统一的最接近的例子是变易(Das Werdem)。人人都有一个变易的表象,甚至都可承认变易是一个表象。……变易这个表象,包含有有的规定,同时也包含与有相反的无的规定;而且这两种规定在变易这一表象里又是不可分离的。所以,变易就是有与无的统一。”(《小逻辑》,商务印书馆,第197页)不难看出,黑格尔对变易或生成概念作了辩证的解释。这无疑是深刻的。但是,黑格尔是从唯心主义的角度思辩地、抽象地理解生成的。他把生成理解为概念的生成,而不是自然界的生成,物质的生成。辩证唯物主义所理解的生成,是自然界和社会的运动、变化和发展,是新事物的产生和旧的东西的消灭。思维中概念的生成只不过是上述客观事物的反映。
生成与转化的概念也非常接近,转化包含着生成,这是黑格尔一再强调并为列宁所重视的思想。当我们说某某事物正在生成,也就是说某事物正在向他事物转化。
消亡这一范畴是指某事物的消失、灭亡的过程。就消亡的实质来讲,消亡和消灭含义基本相同,不过从严格意义来讲,消亡和消灭的含义又有所区别。消亡是指事物运动的纯客观的过程,它是指自身的消失,这过程纯粹是由于事物自身矛盾发展所导致的结果。而消灭,就不只是个客观过程,也不一定主要是自身发展所引起的结果,这里除了客观原因之外,在很大程度上还有主观的因素起作用;除了事物内部诸因素的相互作用、变化、发展外,外界物起着很大的作用。我们知道,列宁在《国家与革命》中讲到资本主义国家和无产阶级专政国家的结局时,提法有着明显的差别,这差别包含着对这两类国家实质的不同说明。资本主义国家是作为国家的国家,结局是要用无产阶级革命的办法去消灭。而无产阶级专政的国家,已不是原来意义上的国家了,它不是用力消灭,而是通过它的内在机制的调节作用而自行消亡。显然在这里是不可随意使用消灭和消亡的概念的。不过就消亡和消灭都是指某一事物走向顶点、使事物发展过程完结而言,两个概念也可以通用。因此,消亡这一范畴,也是日常生活中经常用到的。
生成和消亡的范畴与肯定和否定的范畴非常接近。正如肯定因素和否定因素分别从不同方面规定了事物一样,生成和消亡也是从不同的方面说明了同一事物运动的过程。生成是肯定事物,消亡是讲事物的否定性。任何事物由于其自身的矛盾运动,一方面在肯定自身,使自己成其为这事物,一方面又在否定自身,使自己成为他事物,因而,生成和消亡体现在事物发展的全过程中。
既然生成和消亡范畴与肯定和否定范畴如此一致,有了肯定和否定范畴,为什么还要提出把生成和消亡作为唯物辩证法的基本范畴呢?要回答这个问题,还有必要说明上述两对范畴的差别。第一,若从两对范畴都是事物内部的两方面而言,生成和消亡主要是从动态表明了事物这相反相成的两个方面,带有流动性,肯定和否定则是侧重于从静态说明事物所包含的对立统一的两种因素。第二,若把两对范畴看作是对事物过程的描述,生成和消亡明显地带有发生学的意义,而肯定和否定则对此显示的不很突出,生成和消亡是讲一个事物的发生、发展和灭亡的过程,而肯定和否定在这里则表现为性质不同的几个事物相继取代——否定物代替肯定物,否定物再被否定——从而出现否定之否定的过程。
总之,生成和消亡作为唯物辩证法的基本范畴,有其自身独特的内容,或者说,它是在与其它范畴不同的意义上表达了唯物辩证法。
二、生成和消亡的客观普遍性
如上所述,生成和消亡从发生学的角度描述了事物自身新陈代谢的过程。事物新陈代谢的普遍性,说明了事物生成和消亡的普遍性。毛泽东同志说:“新陈代谢是宇宙间的普遍的永远不可抵抗的规律。依事物本身的性质和条件,经过不同的飞跃形式,一事物转化为他事物,就是新陈代谢的过程。任何事物的内部都有其新旧两个方面的矛盾,形成为一系列的曲折的斗争,斗争的结果,新的方面由小变大,上升为支配的东西,旧的方面由大变小,变成逐步归于灭亡的东西,而一当新的方面对于旧的方面取得支配地位的时候,旧事物的性质就变化为新事物的性质”(《毛泽东选集》合订本,第297-298页)。但是,新事物并不带“新”不变,随着时间的推移,这一个新事物会变为旧事物,从而被更新事物所取代。“世界上总是这样以新的代替旧的,总是这样新陈代谢、除旧布新或推陈出新的。”(《同上第299页)显然,新陈代谢的过程也就是新的东西不断生成,旧的东西不断消亡的过程。
事物都包含有矛盾,任何事物的矛盾都有一个发生、发展的历史。同时,任何一个具体的矛盾都不会永世长存的,即是说,矛盾总有一天会解决,不管它是通过何种途径解决的。因此,事物的矛盾也有一个消亡史。同一个事物的同一矛盾在事物不同的运动阶段有着不同的特点,并且这一矛盾有一个从隐到显到消失的过程。例如无产阶级和资产阶级的矛盾。无产阶级和资产阶级在封建社会末期随着资本主义生产关系的形成而一同产生,这两个阶级一形成,便有着矛盾,不过在资本主义生产关系发展的最初阶段,这一矛盾并不显著,因为在此一阶段,资产阶级主要的对手是封建的地主、贵族阶级,无产阶级是资产阶级革命所依靠的力量。另一方面,广大无产者尽管感到与资本家有着这样那样的矛盾,但开始时,无产阶级还处于自发阶段,尚缺乏自己的阶级意识,因此,当资产阶级为了自己阶级的利益而联合无产阶级时,无产阶级跟着资产阶级的旗子转。随着资本主义制度的确立,资产阶级就渐渐地调转枪口对准他昔日的同盟者无产阶级,同时,无产阶级在实践中渐渐成熟,从自发走向自觉,形成了自己的阶级意识,作为独立的政治力量登上了舞台。于是,无产阶级和资产阶级的矛盾就由不显著走向激化。无产阶级和资产阶级的阶级矛盾形成了激烈的阶级斗争,斗争的结果是无产阶级取得统治地位,然后运用无产阶级专政的力量,最后消灭资产阶级,使无产阶级和资产阶级的矛盾从根本上得到解决。
如果说,通过矛盾的纵向考察我们得出了生成和消亡贯穿于事物发展的整个过程中,那么,通过对矛盾的纵向考察,我们也会得出结论:生成和消亡存在于事物发展的每一点上。我们知道,任何事物都包含着肯定和否定两方面的矛盾,事物的肯定和否定,说明了事物一方面在生成,另一方面在消亡,即是说,在事物矛盾运动的每一点上都既存有生成又包含着消亡。显然,从矛盾的客观普遍性我们很容易得出生成和消亡的客观普遍性。
世界上的每一事物及其现象都有着生成和消亡。就自然界的事物而言,如恒星就有个演变的过程。太阳自它产生以来,一方面在不断地进行热核反应,产生大量的能量,即是说在不断地生成着;另一方面,它又向外不断地释放能量,使自己消亡着。天文学告诉我们,太阳有一个产生、发展和消亡的过程。动植物也有一个类似太阳这样的生成和消亡过程。在社会领域,生成和消亡也普遍存在着,人本身就有个发生、发展和死亡的历史,任何一个人都有自己的出生日,有自己的成长过程,同时人又总有一死,并且人的生死两因素交汇在人发展的每一点上。社会制度也是如此,没有一种社会制度会永世长存的。然而每一种社会制度,无论它存在的长短,总有一个发生、发展和灭亡史,实际上,任何一个社会制度的发展同时就埋下了它死亡的种子。人们的思想也存在一个生成和消亡的过程。任何一个具体人的思想都不是上天赋予的,不是一出生就有个思想的完型,个体认识的发生史被瑞士心理学家皮亚杰作了专门的研究,并提出了一些有价值的思想。马克思主义认为,人的认识是在实践中产生和发展的。整个人类思想的生成和消亡史就更容易理解了。
科学史上曾有不少人幻想造出一种永不停止转动的发动机——“永动机”。“永动机”在科学上违背了第一或第二热力学的定律,其虚假性早已被人们所揭露,如果从哲学上思考,它实际上违背了唯物辩证法的生成和消亡规律。
三、生成和消亡的辩证关系及其复杂性
我们知道,生成和消亡既是事物包含的两个方面,又标志着一个过程。就一个确定的事物而言,由于生成和消亡表达了对事物的肯定和否定,所以二者有一个共时性关系。生成和消亡相互依赖,没有生成就没有消亡,没有消亡就没有生成。在黑格尔看来,生成作为有和无的合题,本身既包含着有,又包含着无,换言之,生成本身就意味着消亡在其中。因此,生成和消亡不是孤立存在的。在研究问题时,我们可以把生成和消亡分开而论,但在实际上,二者是相互包含在对方之中的。生成与消亡紧密相联,当没有事物的生成时,就是说没有这个事物或这个事物处于绝对静止状态,在这种情况下找不到消亡,本来就没有这一件东西就谈不上丢失这一件东西,这一事物本身永远是它自身就谈不上这一事物的消亡。依次类推,当没有事物的某些方面在消亡时,生成就无以显现。例如一个人,如果一个人一旦出生,从此再没有了生成,即是说,再无变化,那么,此人就是此人,没有消亡问题。同样,当此人没有一定的东西在消亡时,新陈代谢就停止了,于是,生命现象终结,也就谈不上人的生成。生成和消亡还相互转化,换言之,生成与消亡的区别是相对的。新东西的生成,就意味着旧东西的消亡,旧东西的消亡就意味着新东西的生成。
就生成和消亡作为事物的完整过程而言,生成和消亡还有一个历时性关系,即生成和消亡分别代表事物发展的不同阶段,在这种情况下,生成在先,消亡在后。很明显,消亡总是那些已生成的东西的消亡。如一个社会制度,只有先有了它的产生、发展,并且是充分的发展,才有它的消亡问题。没有生成,便没有消亡,没有旧的东西的消亡,便没有更新东西的生成。
生成和消亡的问题是非常复杂的,这一方面表现在不同事物及不同事物的不同阶段生成消亡方式、方法性质不同,另一方面还表现在不同事物生成和消亡的时间也不尽一样。就第一种意义言之,自然界事物的生成消亡就不同于社会领域的生成消亡,在社会领域,事物的生成消亡往往是人在其中发挥作用,在这里,事物的运动过程似乎是人所操纵的,表面上的人为性掩盖了内在的客观性。实际上,社会中的事物与自然界的事物一样,其内部隐藏着事物生成消亡的基质或客观根据。如一种社会制度的产生、发展和灭亡,特别是当这社会是私有制社会时,我们很容易看出其中的人为性——进行一次一次的战争,用暴力手段推翻旧的国家制度等。但是,我们知道,革命不是随时可以爆发的,其依据是事物内部矛盾的复杂性和展开情况,如生产力的状况,生产关系与生产力的矛盾情况等等,正是这些客观因素决定了事物的生成和消亡。自然界事物就原自然来说是无人的因素作用的,这类事物的生成、消亡方式显然不同于上述情况。就事物发展的不同阶段而论,生成和消亡的性质是不同的,在事物处在开始期,生成的往往是有利于这一事物发展的东西,这东西往往对事物的存在起着维护、巩固、加强的作用。与此同时,消亡的那些陈旧的东西,是不利于这事物进一步发展的东西。但是,到了事物发展末期,生成的东西是促使事物灭亡的东西,消亡的却是支持这一事物存在的因素。这就是事物之所以在兴、衰阶段都发展较快的一个原因。就复杂性的第二种意义而言,道理也很清楚,根据事物的内部矛盾运动的不同情况,事物生成、消亡过程的持续性也不大一样。总之,研究生成、消亡问题,要注意不同事物及事物不同阶段所表现出来的不同情况。
通过以上分析,我们有理由把生成和消亡范畴看作是唯物辩证法的基本范畴,因为它与唯物辩证法的其它基本范畴处在同一等级上。深入研究这对范畴意义很大。懂得了它,我们在研究任何事物和现象时就会注意到它的发生史、发展史和消亡史,而不致于把事物看成即成的状态。事物在发生、发展和消亡的诸阶段,其内部情况大不一样,不注意这种不同的情况就不能很好地理解事物。过去很长时期,我们研究事物、现象,总是着眼于既定的事物,而不从发生学的角度研究问题。掌握生成和消亡范畴及其复杂性,我们可以自觉地促使有利于我们的事物、因素产生、发展,创造条件促使不利于我们的事物灭亡。研究这对范畴,也有助于我们正确地认识我们的社会。我们现在还处在社会主义初级阶段,如果我们能从发生学的角度研究我们的社会主义,我们就不致于面对发达的资本主义国家而自卑,因为我们社会主义产生的基础、发展的时间远远不能与发达资本主义国家相比。同时,还会树立起我们拥护社会主义的信念,因为我们看到,在我们社会里,一切有生气的、生命力的东西在迅速生成,而那些历史发展的阻碍因素在消亡着。当我们在社会主义初级阶段而辛勤劳作的时候,我们应自觉地认识到那些东西应该促其生成,那些东西应该使其灭亡,并且在不同时期采取不同的策略方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