香港回归深圳国有企业带来的机遇与挑战_国企论文

香港回归深圳国有企业带来的机遇与挑战_国企论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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今年7月1日我国将恢复对香港行使主权,这是深圳特区第二次创业面临的一次历史性机遇。深圳特区国有企业如何抓住这一机遇,积极推进改革,这是重大而紧迫的问题。

一、深圳国有企业发展的基本条件和机遇

国有企业是深圳国民经济的支柱。在多种经济成分迅速发展的情况下,国有企业特别是大中型企业在深圳国民经济中仍然具有绝对优势,中央、省、市属国有企业在深圳市经济中占2/3以上。随着特区经济的发展,深圳市的国有资产已达到了一个相当大的规模,形成了规模巨大的生产能力和门类齐全的产业部门。截止1995年底,市属国有企业总资产由1980年的1.6亿元增长到1125.93亿元;年递增54.8%;净资产由1980年的0.61亿元增长到218.84亿元,年均递增48%;实现利润由1980年0.15亿元增长到41.93亿元,年均递增34.2%。

深圳市国有经济的发展是实行改革开放的结果,同时也和“香港因素”分不开。香港回归,历史意义深远。对深圳国有企业来说,这是第二次创业面临的一次历史性机遇。

首先是深圳毗邻香港。这一特殊的地理位置是深圳国有企业得天独厚的优势。“九七”香港回归以后,通过物资、资本、信息等的双向流动,深圳和香港两地的经济联系与经济合作将进一步加强,深圳国有企业的区位优势会进一步得到发挥。

其次是经过十多年的建设,深圳的国有经济已经有了相当的基础,形成了一批有实力的企业集团,它们已成为深圳特区国有经济的主导力量,这批企业集团在香港回归后将进一步发展壮大。因为“九七”以后,深圳和香港合作无需象目前这样放在中英关系的高度来考虑,而是在同一主权下两个特区政府从区域协作角度来考虑进行协商。

第三是与内地相比,深圳特区国有企业改革先行一步,内部机制比较灵活,具有体制上的优势。但同香港企业相比,深圳特区国有企业市场机制尚不健全,经营机制也不完善。香港回归后,深圳国有企业面临的竞争加剧,为生存和发展,必须加快国有企业制度创新,建立适应市场经济发展要求的企业经营机制。

第四是香港回归有助于改善深圳特区国有企业发展的外部环境。“九七”以后,深圳特区要搞好深港经济合作,必须继续完善包括商品市场、劳动力市场、房地产市场、产权市场、证券市场、金融市场等在内的市场体系,建立平等竞争,优胜劣汰的市场机制,这些将为深圳特区国有企业发展提供较好的外部环境。

第五是香港回归将推动深圳特区国有企业产业结构调整和产品升级换代。“九七”以后,深港要密切相互间的联系,既需要在资金、市场和劳务上彼此垂直分工,也需要积极发展在产业结构上的分工。目前香港面临着产业结构的转型和产品升级问题,深圳特区应抓住这一有利时机,搞好两地产业之间的分工和衔接,把深圳特区国有企业科技人才、科研成果优势同香港的资金、信息、市场优势结合起来,从而推动产业和产品升级换代。

最后是切实完善投资环境,特别搞好软环境,这是“九七”以后发展深港合作工作中的重要问题。在香港回归后,深圳特区要自觉以参与和利用国际交换、国际分工的新姿态去搞好与香港的经济合作,这既是中央对深圳特区的要求和希望,也是深圳特区自身发展的要求。为此,深圳特区将继续推进外资、金融外汇、出入境、劳动、人员管理等方面的改革,完善各项涉外经济法规,简化手续,提高办事效率,严格按国际惯例运作。投资环境的改善,增强了深圳特区国有企业经济外向化的活力,提高了其对外资的吸引力,有助于对外经济技术合作顺利发展。

二、深圳特区国有企业面临的挑战

特区建立以来,深圳特区国有企业改革大体经历了扩大企业自主权,实行经济责任制和两步利改税;推行承包经营责任制、租赁制和股份制度试点;转换企业经营机制,推动政府职能转变等三个阶段。十四届三中全会以后,进入了以建立现代企业制度为目标,进行综合配套改革的新阶段。16年的改革,是以市场取向为主不断探索的过程,也是从计划经济向市场经济渐进过渡的过程。

从实践看,深圳特区国有企业改革大致可归纳为先后两条思路。首先是着眼于企业经营机制改革,侧重于利益约束;其次是侧重于产权制度改革,强调产权约束。

上述改革尽管取得了一定的成效,但与香港回归对深圳特区要求比,国有企业的权力还较小,活力还较差,企业潜力还没有充分发挥出来,它们在生产经营和发展上面临着严峻挑战。

(一)中央对深圳特区的“特”惠政策正逐渐变为对全国的“普”惠政策。这是香港回归后,深圳特区国有企业面临的第一个基本挑战。改革开放以来,中央就沿海地区对外开放问题作出了一系列重要决策,并在全国范围内推行了外贸、外汇、金融、税收等管理体制改革,这已使深圳特区国有企业发展的外部环境产生一系列变化。沿海的开放,特别是浦东的开发和开放,已使深圳特区国有企业在吸引投资方面面临着全面的竞争;而外贸、外汇、金融、税收等体制的改革,又使深圳特区国有企业丧失过去在贸易条件上的有利地位,从而使其在争取国内资源方面的竞争能力下降。与此同时,伴随着香港回归,深圳的劳动力、土地、用水、用电的成本将继续上升。对深圳特区国有企业来说,进一步吸引外资,已不再取决于其所能利用的政策“位差”,而取决于它能否以更快的速度形成和确立新体制。

香港回归后,深圳特区国有企业如果不在一个不很长的时间内着手推进更为根本性的制度变革,创造出一个适应新的外部环境和内部结构的新体制,深圳特区将会逐步失去其对海内外投资者的吸引力;而在目前的体制条件下,深圳特区国有企业并不能充分地讲究效率和增加积累,一旦外部投资流入减慢,深圳特区将很难实现第二次创业的目标,其结果将使目前深圳特区国有企业中最活跃的因素和有利因素——人才和外来工的流入减少,从而进一步恶化深圳特区国有企业的效率和劳动成本状况。

(二)深圳特区国有企业面临着国外企业激烈竞争的严峻挑战。随着香港回归,深圳特区国有企业面对的竞争对手不仅是国内,而是世界上一些著名的大财团、大公司。若不从根本上改变深圳特区国有企业体制僵化、经营机制不健全的状况,在激烈竞争中,深圳特区许多国有企业就很难站稳脚跟,这必然会影响深圳特区国有企业的生存和深港经济之间的合作。

(三)香港回归后发展状况不确定性对深圳特区国有企业的挑战。香港回归中国,意味着更直接地与亚洲其他区域性集团处于竞争对立面,而这些集团或其中某些成员国,在取代香港的国际地位上是有所行动和部署的,这是其一;其二是香港回归的过程将深圳特区纳入“一国两制”的试验区。前者是典型的资本主义自由市场经济,如何与后者正在建立中的、尚不完备的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合作,这是一个在理论上、实践上均属高难度的课题。其三是香港又是我国的一个国际关系问题。其在回归后的经济走向,受国内外诸多政治、经济因素的影响,具有很大的不确定性。这些不确定性势必使深圳特区国有企业也传染上相应的不确定性。

(四)提高经济效益的挑战。香港企业由于经营机制健全、企业自由度大,经营方式灵活,经济效益比较好,员工收入也比较高。香港回归后,深圳特区国有企业如果不扭转经济效益滑坡的局面,香港企业会在原材料、产品市场、吸收资金和人才方面对深圳特区国有企业构成严峻的挑战。

三、深圳特区国有企业的对策选择

面对香港回归后的挑战,深圳特区国有企业的根本出路是深化改革,积极推进现代企业制度建设。其基本思路:一是把国有企业改革同改组、改造和加强管理结合起来,以构成产业结构优化和经济高效运行的微观基础;二是通过存量资产的流动和重组,对国有企业实施战略性改组,以市场和产业政策为导向,集中力量抓好一批国有大型企业和企业集团,放开搞活一般国有企业;三是围绕国有企业改革,进一步完善深圳特区国有资产管理体制、社会保障制度和转变政府职能等配套改革措施。

(一)把国有企业的改革同改组、改造和加强管理结合起来,加快现代企业制度建设。为迎接香港回归对深圳特区国有企业的挑战,必须把国有企业改革同改组、改造和加强管理结合起来,以实现两地企业制度上的对接。具体内容是:

1.加快公司制改造步伐,建立和完善法人治理结构。一是重点抓好大型试点企业的公司制改造,积极推进集团下属二级企业的改组。为了解决改制中吸收其它投资者投资参股的困难,可采取资产经营公司之间、集团之间换股、企业之间交叉持股、内部员工持股等方式,以实现企业产权多元化和转换经营机制的要求。二是进一步完善法人治理结构,理顺股东大会、董事会和高层经理人员之间的关系,实现三个经营管理层之间的相互制衡。三是强化国有企业监事会监督职能,对企业的财务帐目、财务报告、经营效益等进行审查监督,改变监事会形同虚设的状况。

2.完善国有资产经营管理体制,强化资产经营公司的职能。一是在总结产权代表制度试点经验的基础上,在市属国有企业全面推行产权代表报告制度;二是继续向市属国有企业委派财务总监;三是强化资产经营公司参与重大事项决策、选择经营者、收取国有资产收益三项权能,建立资产经营公司和下司企业母子关系体制。

(二)实施战略性改组,不断增强其实力和经营规模。香港回归后,国有大型骨干企业仍然是深圳特区的主力军,必须搞好;国有小企业创造了市场活力,应予放开。

1.集中力量抓好一批国有大型企业和企业集团。一是鼓励和支持企业集团兼并市属二、三类企业及市外企业,允许集团公司之间换股、交叉持股等,允许重点企业集团向外商、国内企业或个人出让部分产(股)权。二是增强大企业特别是大企业集团的筹资、融资功能,为企业集团的规模扩张创造条件。三是创造条件,鼓励有实力的企业集团逐步向跨国公司过渡。

2.放开搞活一般国有企业。一是把国有小企业改革同股份合作制改造结合起来,鼓励存量资产的流动,实行内部员工持股制度。二是继续吸收、利用外资,对一批国有小企业进行嫁接。三是对大批小型企业实行“包、租、卖”的政策进行产权重组,做到“扶持一批、优化一批、淘汰一批”,以使国有小企业改革有突破性进展。

(三)抓好国有企业的配套改革。香港回归后,国有企业要生存和发展,唯有深化改革,而企业改革越深化,就越要求进行宏观经济管理体制改革和一系列单项改革。

1.继续完善国有资产经营管理体制。应从制度上明确规范各资产经营公司和相关职能部门之间责权利关系,调动各方面的积极性,但不管具体形式如何,应保持资产经营公司一定的规模。

2.完善社会保障制度和住房制度改革。增强员工对国有企业改革的承受力和应变力。继续完善职工养老、失业、医疗、工伤保险等社会保障体系,支持其他改革措施的深入展开,改革要体现“效率优先、兼顾公平”的原则,以确保员工正常的生活来源和社会的稳定。住房制度改革的重点是彻底割断住房与工作单位的联系,使住房完全商品化、社会化。

3.积极探索选择和管理企业领导人员的体制和机制,要把管人与管资产、管事结合起来。在选择经营者时,要引进竞争机制,择优录用。同时,应逐步完善对国有企业领导人员的考核、任免办法,坚持德才兼备,注重实绩,重点考核其经营业绩、经营能力、资产保值增值状况。

4.转变政府职能,为企业营造一个良好的外部环境。一是政府有关部门应加强规划职能,多研究行业发展规划和发展战略,掌握行业的产业结构调整,推动经济增长方式的转变;二是加强政策研究,学会用经济手段和法律手段管理经济,提高政府为企业服务和宏观指导的能力;三是加强服务职能,提高办事效率,切实为企业排忧解难;四是进一步强化监督职能,提高公务员队伍的素质,树立廉洁高效的政府形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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