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本文主要是以江苏为例进行了一定的分析探索,对现有的司法行政工作基本要素进行了阐述的同时,还对其建设的内涵进行了简单的概括,希望以此来改善司法行政的工作质效,为人民群众提供更好的服务。
关键词:智慧法务;司法行政;一体化智能平台;基本要素
1 打造司法行政“智慧法务”的背景和意义
随着社会的发展,信息技术成为了人们日常生活中的主要方式,从另一方面来说,未来走势如何与信息技术有着密不可分的关系。改革开放之后,我国的发展形势也在不断的进行改变,信息技术的发展也变得越来越迅速,现阶段,社会生产方式、工作方式以及生活方式都受到了信息技术的影响,也正是因为这样的影响,我们的社会环境发生了翻天覆地的变化。另外,很多国家高级领导人都对现有的发展状况给予了高度的重视,在中央网络安全和信息化的第一次重要会议上,习近平总书记就曾提出这样一则重要的发言:没有信息化就没有现代化。其次,想要从根本上提高政法工作的现代化水平,那么我们就要坚持科技引领,做好必要的信息支撑,以上这几点,中央政务书记以及政治局委员都特别强调过。吴爱英部长认为,现在的社会已经变成了信息化的社会,在推动司法行政科技建设时,我们必须将先进的知识完美的融合在各项工作中的应用当中,使其发挥本身具有的价值,从而有效的提高科技化水平,加快司法行政的建设进度。近几年,针对司法行政建设的现状,江苏省委省政府曾颁布了一台政策,这条政策中明确的指出应该如何为百姓提供便捷的法律服务。推进互联网和民生的智慧法务建设能够加快社会的发展,同时为人们带来极大的便利。
1.1 打造司法行政“智慧法务”的意义
目前为止,社会的发展速度是极快的,只有顺应现在时代发展的需求,司法行政 “智慧法务的建设才能取得完美的效果,同时,这也是司法行政“智慧法务”发展的必然条件之一。现阶段,政府建设中最为重要的一个路径就是服务,良好的服务不仅能得到民心,还可以为政府的发展打下扎实的基础。现在,为了适应当代社会的发展进度,政法工作中的部门创新变得愈发重要,其次,工作模式作为一个重要的载体,在政法工作中起着极其重要的作用。相比其他国家而言,我国对于司法行政的建设起步较晚,这就导致很多问题的出现,其中最为主要的问题主要为以下几种:信息化建设不够全面、相关知识基础较为薄弱、数据有待加强。针对以上问题,要想从根本上推动司法行政“智慧法务”的建设,我们不光要解决以上几种问题,同时还要对原有的工作模式进行思考,改善原有工作中的不足,实现司法行政信息化建设的升级。
1.2 如何推动司法行政“智慧法务”
现阶段,司法行政的客观需求就是“四个全覆盖”,只有做到这一点,我们才能提质增效。另外,在打造人民满意的服务型司法行政机关时,我们必须以“四个全覆盖”为主要的核心,并且以它为前提进行司法行政机关的建设。最近三年以来,我国通过不懈的努力和改革创新,“四个全覆盖” 的工作已经基本完成,但在运行过程当中,还是有很多问题存在,其中,百姓知晓度不高、满意度不高等等就是运行当中最为棘手的问题之一。为了解决这一问题,我们进行了深入的了解,并且通过了解分析我们得出一个结论,现有的司法行政服务无法满足群众需求的主要原因就是工作模式,一般来说,司法行政的工作模式都是自上而下的,而这种工作模式无法很好的掌握群众的需求,也无法准确的对工作信息进行对接,从而导致服务效果不尽人意。知道原因之后,我们就要针对这些问题作出合适的改善方案,为了提高“四个全覆盖”的精准性,加强对百姓的服务质量,适当的工作模式改进就成为了我们必须做到的工作之一,符合现代社会需求的司法行政工作模式能够更好的推动司法行政“智慧法务”的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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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3 现阶段司法行政“智慧法务”中存在的难题
现阶段,提升整体工作效能、破解体制难题是“智慧法务”中面临的最艰巨的问题之一,在司法行政的长期发展过程中,“倒金字塔”结构一直是其只能配置的主要结构体系,在这种体系当中,上下之间是不存在一体联动的,现在人们的需求变得越来越多,而优秀合理的服务却变得越来越少,这就导致很多问题产生,时间一长,这些矛盾就会被激化,从而造成一些不可避免的影响。
2 江苏省打造司法行政“智慧法务”的实践基础
随着社会的发展进步,现今,信息化建设已经成了司法行政系统中最为重要的一部分。但是在发展的过程中,司法行政信息化建设中的不足就变得越来越明显,通过分析,我们主要发现了以下几点问题:
(1)在进行信息化建设过程中,司法行政系统的整体统筹性不够完善,这就在一定程度上阻碍了司法行政系统的信息化建设。
(2)一部分司法人员在进行工作信息交流时做的不够到位,这就导致信息交融程度不深,从而延缓了信息化建设的脚步。
(3)现阶段的司法行政系统的信息化建设中主要存在的问题就是信息资源整合贡献不足。
(4)虽然现有的司法行政机构已经对行政系统做出了适当的创新,但是相应的信息应用功能还是不够完善,而且有关基础建设水平也没有达标,这就导致了很多问题出现。
综上所述,现在信息系统建设与管理流程存在脱节现象的主要原因就是相关设备配套不够全面,要想打造完美的信息化建设理念,我们就必须结合新的要求,对司法行政服务治理做出新的创新,从而在根本上推动司法行政信息一体化平台的建设。
3 司法行政“智慧法务”的基本概念和内涵
为了更好的打造“智慧法务”,江苏省司法行政系统已经做出了明确的发展要求,在进行发展时,其发展的重要依托必须是一体化信息平台建设,这也是现有的信息化建设的主要战略目标。目前为止,智慧江苏建设中的重要组成部分就是“智慧法务”,从另一个方面来说,“智慧法务”也是智慧江苏中最为重要的有机组成部分。其次,“智慧法务”的核心内容就是利用新型技术来实现城市的基础建设以及智能化服务。在“智慧法务”中,深化人口、空间地理、信息等基础信息资源的开发利用,也是其建设过程中最为重要的一部分,只有做到这些,政府才能实现信息共享的交换平台,从而促进数据的创新应用。
4 结语
综上所述我们可以看出,要想对原有的工作模式进行改革,我们就必须加强平台的建设与应用,这不仅仅是一项重要的创新工作,同时也对司法行政工作模式有着深远的意义。但是在进行创新的过程中,我们必须做到加强研发、持续投入,千万不能急于求成,否则就会得到相反的效果。在进行创新时,我们必须围绕以下两点来进行:① 加强信息采集工作,采集工作主要包括司法行政方面的调解、宣传、服务等等;② 对于信息采集的研发工作我们要给予高度的重视,并且在原有基础上加强互联网的传感技术以及数据处理。
参考文献:
[1] 江苏省司法厅实施五项行动计划全面推进“智慧法务”平台建设 [J].计算机与网络,2016,08:8.
[2] 柳玉祥 . 以一体化智能平台建设为基础打造司法行政“智慧法务”[J]. 中国司法,2016,08:18~22.
[3] 本报记者:丁国锋 . 四级平台一网联通推动跨越发展 [N]. 法制日报,2016-03-26001.
论文作者:柏浩
论文发表刊物:《基层建设》2019年第10期
论文发表时间:2019/7/4
标签:司法行政论文; 法务论文; 智慧论文; 工作论文; 信息化建设论文; 模式论文; 现阶段论文; 《基层建设》2019年第10期论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