身份等级制度与多元价值:德川身份等级制度初探_德川论文

身份等级制度与多元价值:德川身份等级制度初探_德川论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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身分等级制曾是普遍存在的历史现象,然而,政治与经济、权力与财富二元分离基础上的 身分等级制,却是日本德川幕府的创举。“不让天下权力尽归于官”的德川身分等级制,既 是统治秩序,又是职业体系;统治者垄断政治领域,被统治者把持经济领域,各有可供自己 支配的社会资源,刺激了国民广泛的参与意识,促进了生产的发展和社会进步。而且,多元 追求、各有所得的机制,大众献身于各自职业的活动,还预先形成了许多现代化建设必不可 少的因素,为日本顺利迈入现代化工业社会奠定了基础。

一、身份等级制与统治秩序

源赖朝开创的武人执政时代,天皇的精神权威与将军的最高权力二元分离,不让“至尊与 至强集于一身”。德川幕府又创造性地进行政治与经济的二元分离,在世界历史上,第一次 将政治和经济领域分别交给统治者与被统治者,不让“天下权力尽归于官”,并以此为基础 ,构建武家统治秩序——身分等级制度。

1588年,丰臣秀吉颁布《刀狩令》,严格区分武具与农具,规定农民只能持有农具,世代 专事农耕;持武具是武士的专有权力。1591年,又颁布《身份统制令》,严禁士、农、工、 商横向流动,农民不得弃农从商,武士不可获取町人与农民的身份。

德川幕府继承丰臣秀吉的身分统制政策,通过法律、法令巩固与完善世袭的身分等级制度 。1616年的“元和武家法令”,1635年的“宽永武家法令”和“宽永诸士法令”都明确规定 : 武士以修文练武为业,专事文武弓马之道。[1]重申士、农、工、商的职业边界,武士脱 离生产领域、不得从事经济活动;农、工、商不能成为武士,使各等级的权力和义务法律化 、制度化。

社会分为士、农、工、商四个等级,从事屠宰、掘墓等所谓“贱业”者不在四民之列,称 为 “秽多”、“非人”。四个等级内部又细分为若干等级,各等级严格世袭。正如《福泽谕吉 自传》所载:“‘家老’家所生的孩子永远当家老,‘足轻’家所生的孩子永远是足轻。 世世代代,家老就是家老,足轻就是足轻,夹在其间者也同样如是,经过若干年后也无半点 变 化。”法律规定了各等级的特殊法律地位,牢牢地将每个人都固定在自己应处的位置上,衣 、食、住、行各不相同,不得僭越;每个人的族籍在娘胎之时便已确定,出身后与父母一起 被闭锁在狭隘的身分等级圈子中。“就好像日本全国几千万人民,被分别关闭在几千万个 笼子里,或被几千万道墙壁隔绝开一样,简直寸步难移。不但在身分上有士农工商之别,而 且,在士族中还有世禄世官的,甚至象儒官、医师等还要世袭其业不得改变。农民也各有不 同家世,商工业也有固定的股份。这种界限,简直象铜墙铁壁,任何力量也无法摧毁。”[2 ]

身分等级制以社会资源的多元分配为基础,士农工商都有只归自己支配的社会资源,有自 己的权力和义务。武士是第一等级,独占政治领域,专事文武之道,是统治者、保卫者和教 化者。农工商是第二、第三和第四等级,分享经济领域,是被统治者和生产者。农民得到土 地占有权和使用权,专事农业生产;手工业者占有手工业生产领域,从事手工业生产;商人 垄断流通领域,负责商品交换。士农工商各司其职,“武士为农工商战斗,农为士工商生产 食物,工为士农商从事手工业生产,商为士农工担负商品流通”[3]。武士退出经济领域, 离开农村、离开土地,移居到大名的城下町,在空间上与农民保持一定距离,严格区分武士 与农民,将土地交给农民。以武士为服务对象的工商业者,从各地移居到城下町,居住在专 供他们居住的町人町。这样,各等级的身分区别,不仅表现在地位、身分和职业上,还表现 在空间距离、居住区域和生活方式等方面,营造出界线分明的社会环境。也形成了日本社会 的独特局面,即福泽谕吉所说的:日本社会贫者身份高,富者身份低。欲富不贵,欲贵不富 ,贫富贵贱相互平均,既无绝对的得意者,也无绝对的失意者。[4]

身份等级制打破了12世纪以来“天下权力尽归武士”的格局,打破了前工业社会权力与财 富的一致性。严禁武士、地主、商人三位一体,废除了世界历史上普遍存在的、以政治权力 谋取经济财富的传统体制,筑起了一道阻隔权力市场化的高墙。从客观结果上说,也表现了 一定程度的公平性。武士作为统治者和军事贵族,也未得到特别的眷顾;商人虽居四民之末 ,但禁止武士之争利。《宽永诸士法令》明文规定:“(各级武士)无论高位低位,于其自身 应用各物之外,不得囤聚货物经商牟利。”[1]

在分配社会资源的过程中,武家统治者要求武士只能在权力与土地之间二者择一时,不少 武士放弃权力而选择土地,乃是人所共知的不争事实。武家统治者颁布的法令,有很多就是 专 门限制武士权力的条款,《武家诸法度》集中地反映了这一事实。统治者通过法律形式限制 统治阶级的权力范围,除日本外,传统社会恐怕尚无一例。

德川幕府的统治秩序——身份等级制,有效地巩固了幕府的统治地位,稳定了社会秩序, 迎来了日本历史上空前的和平局面。

二、身份等级制与职业体系

德川身分等级制既是统治秩序,又是职业体系,士农工商分属不同的职业。它以政治和经 济的二元分离为原则,以武士让出原有经济权力为前提,打破了统治者对社会资源的垄断。 各等级都有只属于自己支配的社会资源,在属于自己的活动空间行使权力、履行职责义务。 武士独占政治领域,以“修文练武”为业,政治权力日渐空洞化、虚弱化,农工商把持经济 领域,逐渐走上了独立发展的道路。

对武士阶级来说,身份等级制度并非福音,而是步入自我消亡的不归路。

幕府的土地制度——石高分封制,实际上是一种土地承包制,将武士原有的土地所有权分 为:“领主的土地所有权和农民的土地所有权”,“建立起事实上的农民的土地所有”。[5 ]。武士退出土地,承包地租征收权;农民占有土地,承包土地使用权。它“从封地给与制 转向俸禄所有制”[6],以土地上产生的利润——石高为再分的原则。“石高是将军向大名 、大名向家臣分配的禄米额,与其说它是现实的土地,不如说是允许收纳年贡高的基准值。 ”[7]各藩大名无权自由分割、转让和买卖土地,将军则可以对大名进行转封、削封、减封 ,甚至没收地租征收权。家臣武士的土地所有权成了大名藩库中的禄米,而且还须通过服兵 役才能获得。地租征收权由大名统一承包。1690年,在243个藩中,有201个藩实行俸禄制, 陪臣无领地,约占83%,其余42个藩,陪臣有领地,仅占17%。[8]依然领有土地的少量武士 ,须居住在城下町,土地由地方官代管。17世纪中叶,各藩推行统一的年贡率,年贡征收权 也转移到了幕府和藩主手中。

年贡的征收由幕府和各藩专门机构负责,年贡率的多寡由幕府和藩主确定,按“五公五民 ”或“四公六民”与农民分成。幕府的法令还明文规定:幕藩领主都“不得任意征收年贡” [9]。

身分等级制削弱了政治权力对社会各层面的渗透,武士失去了直接剥削农民的经济前提, 失去了对土地的直接控制和对农民的直接统治。

武士的经济收入由源于土地演变为源于禄米,经济生活层层仰赖主君,“除俸禄外,没有 其它一文一粒收入来源”[10],离开主君的俸禄便不能生存。日本学者说:“江户时代的武 士仅靠俸禄生活,并不直接拥有作为自己经济基础的土地。……日本的精英仅是一种制度上 的精英,是一种不具备经济实力的特殊的精英。”[11]政治地位与经济力量极不相称,据有 关学者研究:中下级武士处于与农民相当的经济水平。[12]事实上,其经济水平可能比农民 还 低,他们须以自然经济的静态收入,过着商品经济的动态生活,必然要随着商品经济的发展 而陷入贫困。以致“武士家庭都不愿多要孩子。堕胎、溺婴等现象不仅只发生在百姓家,武 士中也相当普遍。”[13]

农民的处境大为改善,虽被排斥在政治与军事领域之外,但也免除了沉重的兵役负担。国 家将武士退出的土地作为份地,建立起“一地一作人”制度,明确和保证农民的土地占有权 和 使用权。17世纪初,承包土地占有权和使用权的农民——“本百姓”,占农民总数的90%, 他们有交纳年贡的责任和义务,也有确实的权力与物质利益。

石高分封制改变了以往一块土地多人拥有权力,共同分配利润,农民遭受多重剥削的状态 。而且,对土地的契约承包和农民的任务有明确的量化规定。1721年实行定免制,不因丰欠 而增减,生产量的增加也意味着农民自身收入的增加。于是,农民的生产目的不再仅仅是为 了交纳年贡,而且也是为了增加自己的经济收入。随着耕地面积和单位面积产量的大幅度提 高,农民手中的剩余产品越来越多。[14]此外,农民还有未纳入石高估算的副业收入。日本 学者估计,至少在幕府末期,年贡负担率还不到农民全部所得的三分之一。[15]正是因为农 民的收入呈上升趋势,所以,“即使到明治初年,也还有三分之二的本百姓保有份地”[16]

农民的实际利益和生存条件,使农民的反抗斗争主要是为了确保维持权利。本尼迪克特的 研究表明:农民的起义“并非起因于‘百分之四十归领主,百分之六十归农民’这种传统的 重课,而全部都是为了反对额外附加的横征暴敛”[17]。为确保年贡的征收,统治者对农民 的反抗斗争一般不以武家法度的“大逆”或“叛国”罪论处,有时甚至要追究领主、代官在 收缴年贡过程中的失误[18]。周一良先生也指出:德川时代农民的反抗斗争,常常是以农民 达到减免租税而告终了。[19]

农民还拥有极大的自治权力,农村的统治权实际上掌握在富裕农民担任的“村方三役”(名 主 、组头和百姓代)手中。各村行政、警察事务、全村收成、各户应纳年贡数额、为领主征收 年贡等,无一不经“三役”之手,他们是国家事实上的基层官吏,履行一级权力机构的职责 。

工商业者也获得了空前的活动空间和实际利益。身份等级制的统治秩序和职业体系,本身 就是商品经济发展的温床,须“以市场的存在为前提条件”[20],从而为商人创造了最佳经 商条件。如:(1)赋予经商的特权,并为之清除一切竞争对手,尤其是严禁掌握和行使权力 的武士染指商业。(2)经济制度商业化,“领主都是年贡剩余部分的贩卖者和生活必需品的 购买者”[21],须将年贡米和特产品换成货币,以支付日常费用。(3)城下町的兴起并成为 消费中心,数百万都市人口的消费生活,全由商人承办。(4)参觐交待制度和交通网的建立 ,长期的国内和平,法定货币和度量衡的统一等,都为商人的发展创造了有利条件。

身份等级制造就了“卑贱的特权商人”,导致“今世武士,大名以下全部垂首于富商面前 ,靠向高利贷者借钱渡日。财主时常逼债,大名见了财主畏之若鬼神,俯伏于町人面前”[9 ]脱离了生产机能的武士,对农民的榨取力远不如商人对一般人民的榨取力,因而武士的天 下变成了商人的天下。[22]商人也有极大的自治权,由工商业者担任的“町役人”,实际行 使行政和司法权力、主持城下町的日常事务工作。町役人具有一级政府的权力,传达幕府或 各藩政令,管理町人町的土地和房屋,审查户籍和管理行会组织,征收公役和营业税,审理 调停民事诉讼等,都是他们的职权。据日本学者研究,这些“在町奉行指令之下的少数町役 人,在许多方面都取得了独裁统治的权力”[23]。

身分等级制的职业体系,弱化了统治者自身,武士的政治权力日渐萎缩。农工商则通过只 属于自己的社会资源与活动空间,逐渐走上了相对独立发展的道路,涌现出一批极具实力的 “豪农”“豪商”。农工商中的“村方三役”和“町役人”,还取得了国家基层官吏的地位 与权力。

三、身份等级制与等级道德

身分等级制赋予各等级不同的利益、生存条件和职业,在此基础上,士农工商“各自创造 出本阶级的伦理观,在自己有限的活动领域中专心致志,成就伟业”[24]。

武士道是武士的道德,新渡户稻造在其经典之作《武士道》一书中解释说,武士道是“武 士在其职业和日常生活中所必须遵守之道,用一句话来说,即‘武士的训条’,也就是随着 武士阶层的身份而来的义务”。武士道的内涵由儒教、佛教(禅宗)和神道教构成,主要德目 是:忠诚、武勇、名誉、克己、礼仪廉耻、朴素和勤学。

武士的利益与生存条件与农工商不同,首先,武士适应以武力夺取或保障政治经济权益的 需要而产生,切身利益自始就与战争有着不解之缘。其次、武士不直接掌握自己的经济命脉 ,特别是在德川身份等级制下,离开主君的俸禄便不能生活。因此,武士道的善恶观或主要 内容表现为:(1)忠诚至上,绝对服从。以忠为核心和灵魂,以忠为最大的善。为忠而活、 为忠所累,鞠躬尽瘁,死后方休。(2)利己原则,相对主义。以本集团的利益为最高利益, 以本集团的利益得失为善与恶的唯一标准,作为判断自身行为正义与非正义的标准。(3)强 权 政治,弱肉强食。以武为立国之本和治国之本,个人的地位和利益也取决于现实的武力。武 士道的典型代表宫本武藏,临死之际一语道出了武力社会的取胜法则——弱肉强食。(4) 崇尚战争,掠夺光荣。以战争体现人生价值,将通过掠夺战争获得财富视为善与正义的事业 。(5)赞美献身,超越是非。以为公、为群体、为武士精神为善行,以为一己私利而丧失武 士精神为恶行。

一言以蔽之,武士道乃是忠实反映主君意志并为主君献身的道德规范。

“农人道”是农民的道德,基本内容是勤奋与节俭。勤奋与节俭虽是世界劳动人民共有的 美德,但也许在德川农民身上体现得更为突出。众所周知,在私有制社会,人们都竭力追求 自身利益的最大化。德川农民拥有属于自己的社会资源,对土地实行无限期的契约承包,根 据契约履行职责和义务,可以通过勤奋与节俭追求自身利益的最大化。其它国家农民对土地 的权力和生存环境,低于德川时代的日本农民,切身利益不能与生产的发展同步增长。

安藤昌益(1703-1762年)最忠实地将农民的道德行为与道德意识加以理论化,他以亲自参加 农业劳动——“直耕”为最高道德原则,对农民的道德有着深远影响。二宫尊德(1787-1856 年)堪称勤奋与节俭的模范,他发起的报德(报德与报恩同义,即对恩惠的报偿)运动,强调 以勤奋、节俭回报所受之恩惠。

农民的道德还深受武士道“忠诚”、“服从”等道德规范的影响。农民中间流行的道德训 诫书,认为“凡在上之物称天,在下之物称地。天高而尊,地低而卑。百姓配于地而卑,应 重视农事,尽心于天授之职务”,“下须敬上,须纳年贡,勤诸役”。[25]二宫尊德的报德 著作,更是以肯定现存社会秩序为主要内容。

“町人道”是商工业者的道德,商人与手工业者的道德虽有差异,为方便起见,以占町人 大多数的商人道德来考察町人的道德。

著名的商人思想家石田梅岩(1685-1748年),对商人道德的形成具有不可取代的作用,他倡 导的“心学”运动,主要内容是:(1)以武士道德作为商人道德的楷模,“可为世人之镜者 乃士”,“作为光洁之镜,凡事应以士为法”[26]。(2)肯定商人的地位。“士农工商,治 天下之助也。若无四民,则无助。治四民,君之职也。助君乃四民之职分。士乃有位之臣, 农人乃草莽之臣,商工乃市井之臣。为臣而助君,臣之道也。商人之买卖,天下之助也。” [27](3)肯定商人获取正当利润的合理性,“获买卖之利,乃商人之道。未闻以成本贩卖谓 之道。……商人买卖之利,与士之禄同。无买卖之利,如士无禄而事。”[26](4)强调了解 自己的职业,勤奋地履行自己的职业,“不知职业者,劣于禽兽矣。犬会看门,鸡会报时。 ……若商人不知其职,则只会将所继先祖之家业毁于一旦。”[26]

町人的道德主要表现为:第一,强调“安分守己”,提倡武士道的绝对忠诚与服从,将身 份等级与父家长制移植到商人社会,将雇佣关系和家族关系说成是主从关系。“以为吾非武 士则无主君,乃无主之身,此大谬也。人莫不有君臣之分。店主即君,店伙则臣。就夫妇而 言,亦云家人有严君,父即店主,妻与子即店伙。就一家而言,先祖为君,子孙皆臣也。” “纵令店主如何无理非道,店伙决不可违抗店主,不行店伙之道。”[25]第二,通过把商人 比作臣,把利润比作武士之俸禄,对商人的职业及由此产生的利润赋予道德上的合法性,“ 武士舍利求名,町人舍名求利,积蓄金银,此皆为道”[25]。第三,以讲究信用、重视顾客 、勤奋努力作为商人的道德规范,力争道德与营利两全。

身分等级制让士农工商各有所得,社会经济关系一定程度上反映了被统治者的利益。因此 ,士农工商的主要道德,都是忠诚、服从、勤奋、节俭和献身于自己的职业。农民的反抗斗 争,也主要是确保维持权益,并非推翻现存社会制度和身份等级制。

四、身分等级制与多元价值观

不同的社会资源和利益集团形成了多元性质的社会结构,各等级在献身于各自职业的活动 中,形成了许多现代化工业社会迫切需要的重要因素,突出表现为多元追求、各得其所的多 元思维定势和行为方式。

第一,献身于自己的职业与奉公途径、人生理想相结合,奠定了现代社会多元价值观的基 础。“武士之子,武士之父母养之,教以武士道,成武士;商人之子,商人之父母养之,教 以经商之道,成商人。”[28]既无绝对的高贵者,也无绝对的卑贱者。商工业者虽居身份等 级制底层,但也以自己的职业为骄傲,不少商人认为:“较之公卿与大名,町人拥有许多金 银,再没有比这更好的职业了”[25]士农工商都可以在自己有限的活动空间内建功立业,专 心致志于自己的活动空间,从而形成了多元思维方式和多元追求。不再集中于谋求高官高位 体现人生价值,不再集中于追求金钱以示成功。德川时代260多年的和平,社会经济的发展 ,各守本分、各得其所的多元价值观起了极大作用。明治时代,维新政府的核心领导人西乡 隆盛以及板垣退助、涩泽荣一等人,毅然辞官;明治政府中不少人能以较平常心态看待政治 权力,也与多元价值观密不可分。社会大众立志于在自己的活动空间体现人生价值,献身于 自己的职业,为日本的现代化事业留下了一笔宝贵遗产。

第二,多元追求,各得其所,有利于社会的稳定与发展。人人狂热地追求政治权力,或者 人人疯狂地追求金钱的社会,肯定不是一个健康的社会。权力之争,说到底乃是利益之争, 一直是人们争夺的焦点,武装冲突总是源于对财富的争夺。权力与财富合一的时代,少数人 为了一己私欲、私利,动员千千万万的民众共同介入并相互残杀,导致封建割据与封建混战 连绵不断,严重破坏了社会生产力。农工商特被排斥在权力与权力斗争之外,专注于自己的 活动空间,对权力者的争斗视而不见,不再成为争权夺势的工具和改朝换代的殉葬品;因权 力争夺而引发的冲突、撕杀,成了武士内部各集团间小规模的、有限的行动。“武人跋扈的 社 会里,有离合聚散,盛衰兴亡,但在人民的人民社会里,却没有任何变化,……在人民的心 目中,王室与武门并无区别,武人社会的治乱兴衰,对人民来说,无异于天时气候的变化, 只有从旁观其演变而已。”[2]此外,武士不再具有绝对的权力,断绝了他们介入经济领 域和以权力谋求财富的企图,为权力市场化设置了巨大障碍。德川时代的日本,基本保持相 对清廉的社会环境,恐怕也与各得其所的多元思维方式有关。

第三,职责与义务、职业与忠孝相结合,奠定了现代社会职业体系的基础。石田梅岩强调 的主题就是了解自己的职业,勤奋地履行自己的职业,认为职业观念与忠诚孝行的中心价值 高度关联,职业是表现忠诚孝行的手段。通过日常工作履行职责义务,做好日常工作就是忠 诚 和孝行,职业日益成为履行应尽义务的手段。太宰春台说:“不能掬粪水不能成善农,不断 筋脉不能成善工,不伤肩臂不能成善贾,不踏死地不能成善士。”[29]熊泽蕃山说:“世 上人只要乐于各自职分,虽身劳而心犹乐。”[30]贝拉也认为:“德川时代已出现了现代型 的职业体系的萌芽。……主要的身份集团——武士、农民、手工艺人和商人,在某种意义上 显然属于职业集团。因此,从其在‘封建的’等级制中所占位置的意义上讲,履行其身分的 义务几乎是在不知不觉地跟完成其‘日常工作’的义务融汇在一起的。”[31]

第四,多元追求、各有所得,增强了国民对社会发展的参与意识和责任感。社会的发展离 不开公众的参与,社会的不平等、收入的严重集中化,必然会强烈地阻碍公众对发展的参与 ,助长国民的无责任化倾向。身份等级制以多元分配社会资源为前提,各等级都有自己的社 会资源和活动空间,社会呈现相对平等的状态,占总人口80%以上的农民,也能通过自己的 社会资源谋求自身利益的最大化。武士阶级普遍贫困之时,农民手中却保有越来越多的剩余 产品,“明治初年依然有三分之二的农民保有土地”,表明生产力还有发展的余地。德川时 代耕地面积增加近两2倍,粮食产量增加4倍多;明治以后半个世纪就走完了西方国家二、三 百 年的路程,这些都是不争的事实。如果没有国民广泛的积极参与,没有国民强烈的责任感, 这些成就能取得吗?

第五,连带责任制增强了国民的团队意识、归属意识和公共责任制。为加强统治,幕府在 全国城乡都建有“五人组”制度,即以相邻五户编为一组。各小集团实行连带责任制,个人 向群体负责,群体对个人的过失或犯罪行为负责任。“如有未缴清年贡之逃亡者,则其年贡 之缴纳,应由五人组诸人负责。在年贡缴齐之前,米谷等物,一概禁止买卖”,“若有恶徒 发现,首先查究五人组;情节严重时,邻近诸人,亦须加以处分”,“村中如发现有歹徒奸 人,必须立即告发”,“若是隐匿不报,至为他人发现时,则一经查明,自五人组以至于村 长,均须处罪”[1]。在连带责任制下,社会成员普遍重视修身律己,以此作为正确履行职 责必备的条件,养成了对群体的归附意识和对群体负责的思维模式、行为方式,养成了严守 群体规范的习惯。严格遵守和执行生产流程和规范,以保证生产体系的高效率运行,这些现 代化工业生产对社会成员的基本要求,早在德川时代已成为大众固定的行为方式。

第六,确保权力,敢于斗争。武士独占政治与军事领域,严禁农工商介入;农工商也将经 济领域视为自己的专有物,不准武士染指。随着农工商内部组织与管理的完善、自治程度的 提高,特别是随着大量物质财富在民间的积蓄,民众的独立性日渐增强,武士企图介入经 济领域的行为遭到了民众的强烈反抗。这在农民身上体现得格外突出,据日本学者统计,15 99 -1867年,约发生农民起义1240多次,其中18世纪以后多达1050次,起义的主要背景就是确 保自身权力不受侵犯。200多持续不断维护自身权益的斗争,使民众养成了勇于斗争的精神 传统,这对日本政治近代化无疑也是有重要意义的。

“不让天下权力尽归武士”的身分等级制,打破了统治者对社会资源的垄断。身分、职业 、道德、多元价值与社会秩序的整合,确实巩固了德川幕府的统治。然而,更深刻的历史意 义还在于:

第一,“使武士丧失在日本社会的任何功能”,“侵蚀了武士的统治地位”,[32]武士走 上了自我消亡的道路,这正是中下级武士成为倒幕维新骨干和主力的原因。

第二,“商人农民想改身分固然不可能,但在积累私人财富,经营产业方面,却有充分发 挥其智慧的宽阔余地,很少受到阻碍”[2],从而激发了国民对社会发展的参与意识,他们 创造出的“德川遗产”,为传统社会向现代社会转型开辟了道路。

第三,各等级在职业生活中形成的献身精神和多元价值观念、行为方式,预先准备了许多 属于“现代化”的因素,为日本现代化的高速发展奠定了基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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