从南朝士人的素食观看佛教与中国本土文化的交融_佛教论文

从南朝士人的素食观看佛教与中国本土文化的交融_佛教论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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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图分类号:K239.1;B948文献标识码:A文章编号:1006-4133(2006)01-0022-06

素食俗称吃素,也称蔬食,按照佛经的说法,就是不食一切众生之肉。它是自我国南朝萧梁时期形成的一种佛教修行和饮食传统。“蔬食”据《王力古汉语字典》本作“疏食”,包括粗粮和以菜充饥,最早出现于《论语·述而》:“饭疏食饮水,曲肱而枕之,乐亦在其中矣。”[1] (P29)蔬食本义是贫穷的一种象征。如三国时吴国的华核在一次上疏中说:“今寇虏充斥,征伐未已,居无积年之储,出无应敌之畜,此乃有国者所宜深忧也。……推此揆之,则蔬食而长饥,薄衣而履冰者,固不少矣。”[2] (P1468)疏食与长饥并提,可见疏食被看作仅仅维持生活的一种状态。石勒的重要谋士张宾在一次上疏中也提到:“幽州饥俭,人皆蔬食,众叛亲离,甲旅寡弱,此则内无强兵以御我也。”[3] (P2722)这也是将贫弱与疏食联系在一起。所以一些士人往往是因为贫穷而蔬食,如东晋的范汪,由于父亲早死,过江后依靠外家,而外家比较贫穷,他便“庐于园中,布衣蔬食,然薪写书”[3] (P1982)。但在中国传统文化语境中蔬食对很多士人而言却往往具有特殊的意义。

佛教产生于印度,佛教在印度的发展经历了原始佛教、部派佛教和大乘佛教三个阶段。大乘佛教将原始佛教和部派佛教统称为小乘,所以习惯上将佛教分为小乘和大乘两个派别。小乘佛教没有绝对禁止肉食,而是规定了哪些肉可以食用,哪些不能食用。① 大乘佛教讲究普度众生,一般禁止食用一切肉食②。总之,虽然印度佛教时期佛教徒并没有绝对禁止肉食,但还是从慈悲的立场提倡尽量素食的。南朝是佛教发展的重要时期,不仅佛教理论得到空前发展,出现了判教、师说等各竞一词、众说纷纭的场面;佛教的戒律仪式也逐渐传入中国并不断发展完备,这必然会对中国社会产生重要影响。就士人蔬食而言,主要表现在,士人的蔬食行为越来越兼有中国本土文化和佛教文化两种因素的影响,从而体现出很多新的特色。

佛教在中国发挥重要作用以前,在中国传统文化语境中蔬食主要具有两方面特殊含义:一、根据儒家“居丧蔬食”的规定,蔬食成为一种国家礼制,并与孝道联系起来;二、蔬食成为一种品格和德行的象征,这主要有两个内容:根据儒家对君子“安贫乐道”的提倡,素食成为入仕士人砥砺品格的象征;根据儒家和道家对隐士生活的渲染,素食也成为“高尚其事”的隐逸生活的象征。以下略作申述。

儒家思想重要的一个特点就是重视礼制,在儒家礼制中丧礼是重要的一种,在《礼记》中,对于居丧期间的礼仪有着详细的规定,其中一项就是居丧期间应该蔬食③。而随着儒家礼治被纳入国家体系,居丧蔬食也成为一种国家礼制,成为一种表达哀痛、寄托孝思的象征,得到广泛的认可和遵行。但对士人而言,居丧蔬食却因与孝道联系在一起而逐渐具有特定的意义。居丧期间,越是超过丧礼规定(比如延长疏食的时间等),就表明践行孝道的自觉性越高,就越会得到社会的推崇;而相反,违背丧礼规定,则会受到惩罚或谴责。因此出现了很多因居丧而有名的人。如据《三国志》魏书八《公孙度传》记载,河内太守李敏,为了躲避公孙度,携家属入海,公孙度掘其父冢,剖棺焚尸,诛其宗族。李敏的儿子,先是二十年不娶,后为了有后代,娶妻生子,但却“遣妻,常如居丧之礼,不胜忧,数年而卒。(李敏孙)胤生不识父母,及有识,蔬食哀戚亦如三年之丧。以祖父不知存亡,设主奉之。”[2] (P253)李胤并因此而出名,做到司徒的高位。甚至有人在不知亲人存亡的状态下,也会蔬食,如东晋的王廞在与王恭的战争中失踪,他的儿子不知他的存亡,非常悲伤,便布衣蔬食。④ 而这也成为当时社会赞赏的一种行为。因为违背居丧蔬食而受到惩罚的人也很多,最著名的如西汉的昌邑王,他被霍光废除的直接理由就是“服斩衰亡悲哀之心,废礼谊,居道上不素食。”[4] (P2940)(昌邑王被废当然有着更重要的政治原因,但是否蔬食成为一种重要的借口,正表明居丧蔬食成为一种基本的规范。)

疏食在中国传统的文化语境中,还成为一种高尚人格的象征。儒家强调德行,认为有德行的君子应该“安贫乐道”,所谓“士志于道,而耻恶衣恶食者,不足与议也。”[1] (P14)所以在《论语》中,饭疏食而能怡然自得成为很高的一种境界:“饭疏食饮水,曲肱而枕之,乐亦在其中矣。不义而富且贵,于我如浮云。”[1] (P29)而孔门弟子中最得到孔子认可的颜回也正是具有“一瓢食,一箪饮,居陋巷,人不堪其忧,回也不改其乐”[1] (P23)的安贫乐道精神。孔子的其它弟子,如季次、原宪等也都能够疏食而不厌⑤。

如果说先秦儒家中蔬食所体现的君子人格,只是特殊状态下的一种生活态度,并不是非如此不可或刻意为之的话,后世的一些士人却往往将蔬食作为一种行为规范,以生活的贫穷来显示自己志行的高尚,标明自己不与世俗相同。在这种情况下,蔬食往往会成为德行高尚的外在表现,西汉时期的王崇居官时“禄位弥隆,皆好车马衣服,其自奉养极为鲜明,而亡金银锦绣之物。”离官家居时却“布衣疏食”,以至于“天下服其廉而怪其奢”[4] (P3068)。可见疏食与否甚至成了廉或奢的标志,而王崇也可以通过这种日常行为的改变来改变自己的声名。随着蔬食成为一种高尚行为的标志,蔬食者往往能得到很高的声誉,并可能由此带来现实的利益。如东汉崔瑗一方面“爱士,好宾客,盛修肴膳,单极滋味,不问余产。”同时却又“居常蔬食菜羹而已”并由此而得到当时人的赞赏,据本传“当世清之”[5] (P1724),窦章,因为遭羌乱“居贫,蓬户蔬食,躬勤孝养,然讲读不辍。”[5] (P821)具有了很高的声名,太仆邓康想要与他交游,都被拒绝。而邓康更加重视他,并推荐他为校书郎。⑥ 正因为蔬餐具有了这种德行的意义,一些政治人物也可以通过蔬食来赢取政治资本。如王莽代汉之前,“每有水旱,莽辄素食,左右以白。太后遣使者诏莽曰:‘闻公菜食,忧民深矣。今秋幸熟,公勤于职,以时食肉,爱身为国。’”[4] (P4050)这正是王莽的一种重要政治手段。

儒家和道家都具有隐逸思想,儒家主张出仕是为了行道,如果无法行道,则君子宁隐而不仕,绝不苟且而仕。道家则主张隐逸是人生的最高理想,如果人人都能退隐,各安其性命,天下就能自治自安。所以儒家的隐逸是为了保证君子的德行和独立,道家的隐逸则更强调人的自然⑦。在儒道文化的影响下,隐士成为中国文化中一个的特殊的人群,而隐士很多都是蔬食的。如东晋孟陋“少而贞立,清操绝伦,布衣蔬食,以文籍自娱。口不及世事,未曾交游,时或弋钓,孤兴独往,虽家人亦不知其所之也。”[3] (P2442)所以,蔬食也逐渐成为隐士品格的一种象征,代表着“不仕王侯,高尚其事”的超脱人格。

另外儒家经典对肉食也有一定限制,如规定:“诸侯无故不杀牛,大夫无故不杀羊,士无故不杀犬豸,庶人无故不食珍。”[6] (P188)又指出“君子远庖厨,凡有血气之类,弗身践也。”[6] (447)这体现了儒家的等级观念和“仁”的思想,又与佛教有相通之处。⑧

但总体而言直到南朝以前,士人蔬食的数量并不是很多。生活在魏晋时期的向秀曾经批评辟谷、服食等禁欲形式的方术是“不病而自灾,无忧而自默,无丧而蔬食,无罪而自幽。”[7] (P161)这表明至少到魏晋,无丧而疏食还不是一种比较普遍的行为。而且至到这时,超过丧礼规定的蔬食现象也不多。

南朝是中国本土文化与佛教融合的重要时期。体现在士人蔬食上,两种思想传统都发挥了重要影响。一方面传统的蔬食观念继续发挥作用,并不断强化:居丧蔬食得到了更长时间的遵守,出现了很多士人在亲人去世后蔬食终身的现象;同时更多的士人将蔬食作为德行高尚的一种象征。另一方面,很多士人由于信仰佛教,深受佛教素食观的影响,从而将实践传统的孝道、德行和佛教的慈悲结合在一起。

南朝士人的蔬食观得到进一步的强化。一方面,与丧礼有关的蔬食者越来越多,持续的时间越来越长。居丧蔬食既然是一种礼制的规定,它应该得到一般社会成员的遵守,因而应该是一种平常的事情,只有那些超过或者违反礼制规定的士人才会被提及。南朝以前,史籍中涉及到这一问题的士人很少。南朝时期被提到的士人却非常多,他们大都是作为超过礼制规定的实践儒家孝道的典范来被推崇的,这正表明南朝士人对于居丧蔬食的一种重视。如谢弘微,“兄曜历御史中丞,彭城王义康骠骑长史,元嘉四年卒。弘微蔬食积时,哀戚过礼,服虽除,犹不啖鱼肉”[8] (1592)王华,“少有志行,以父存亡不测,布衣蔬食不交游,如此十余年,为时人所称美。”[8] (P1675)这一时期还出现了很多因为父母或兄弟去世而终身蔬食的人物,如何幼玙,其兄伯玙卒,“幼玙少好佛法,翦落长斋,持行精苦。”[9] (P962)范岫,“身长七尺八寸,恭敬俨恪,进止以礼。自亲丧之后,蔬食布衣以终身。”[10] (P392)陆襄,“襄弱冠遭家祸,终身蔬食布衣,不听音乐,口不言杀害五十许年。”[10] (P401)顾协“自丁艰忧,遂终身布衣蔬食。”[9] (P446)虞荔,“初,荔母随荔入台,卒于台内,寻而城陷,情礼不申,由是终身蔬食布衣,不听音乐,虽任遇隆重,而居止俭素,淡然无营。”[11] (P257)这时还出现了因为家贫没能很好奉养父母而蔬食的现象,如江子一,“少好学,有志操,以家贫阙养,因蔬食终身。”[10] (P608)

居丧以外的蔬食作为一种高尚人格的象征也得到更大地推崇,如颜延之,“居身清约,不营财利,布衣蔬食,独酌郊野,当其为适,傍若无人。”[8] (P1902)这种行为甚至得到了帝王的嘉奖。如宋晋寿太守郭启玄“布衣蔬食”,他死后,宋文帝亲自下诏进行褒奖:“故绥远将军、晋寿太守郭启玄往衔命虏庭,秉意不屈,受任白水,尽勤靡懈,公奉私饩,纤毫弗纳,布衣蔬食,饬躬惟俭。……志操殊俗,良可哀悼。可赐其家谷五百斛。”[8] (P2271)再如庾荜,“清身率下,杜绝请托,布被蔬食,妻子不免饥寒。明帝闻而嘉焉,手敕褒美,州里荣之。迁司徒谘议参军、通直散骑常侍。”[10] (P766)

南朝士人蔬食观念的强化与佛教有很大的关系。很多士人在亲人去世后蔬食终身往往是因为他们信仰佛教或者与佛教有关。如前面提到的何幼玙,又如到溉,“遭母忧,居丧尽礼,朝廷嘉之。服阕,犹蔬食布衣者累载。……溉家门雍睦,兄弟特相友爱。初与弟洽常共居一斋,洽卒后,便舍为寺,因断腥膻,终身蔬食,别营小室,朝夕从僧徒礼诵。高祖每月三致净馔,恩礼甚笃。蒋山有延贤寺者,溉家世创立,故生平公俸,咸以供焉,略无所取。”[10] (P569)再如刘杳“及睹释氏经教,常行慈忍。天监十七年,自居母忧,便长断腥膻,持斋蔬食。”[10] (P717)何点,“兄求,亦隐居吴郡虎丘山。求卒,点菜食不饮酒,讫于三年,要带减半。……点时在法轮寺……后在吴中石佛寺建讲,”[10] (P733)王固“清虚寡欲,居丧以孝闻。又崇信佛法,及丁所生母忧,遂终身蔬食,夜则坐禅,昼诵佛经,兼习《成实论》义,而于玄言非所长。”[11] (P282)佛教是从慈悲的立场来提倡蔬食的,认为肉食会导致杀害,会断绝慈悲种子⑨。而这些信仰佛教的士人正是将儒家的孝道和佛家的慈悲结合起来而蔬食终身的。

那些与居丧无关的蔬食者也有很多信仰佛教,如周续之,“入庐山事沙门释慧远。……以为身不可遣,余累宜绝,遂终身不娶妻,布衣蔬食。”[8] (P2280)沈道虔,“累世事佛,推父祖旧宅为寺。至四月八日,每请像。请像之日,辄举家感恸焉。道虔年老,菜食,恒无经日之资,而琴书为乐,孜孜不倦。”[8] (P2292)周颙“长于佛理,……清贫寡欲,终日长蔬食。”[9] (P731)他们蔬食可以看作是将佛教慈悲精神与儒家君子人格结合的产物。这一点可以从江泌身上得到进一步的证实:

(泌)性行仁义,衣弊,恐虱饥死,乃复取置衣中。数日间,终身无复虱。母亡后,以生阙供养,遇鲑不忍食,食菜不食心,以其有生意也。历仕南中郎行参军,所给募吏去役,得时病,莫有舍之者,吏扶杖投泌,泌亲自隐恤,吏死,泌为买棺。无僮役,兄弟共舆埋之。领国子助教。乘牵车至染乌头,见老翁步行,下车载之,躬自步去。世祖以为南康王子琳侍读。建武中,明帝害诸王后,泌忧念子琳,诣志公道人问其祸福。志公覆香炉灰示之曰:“都尽,无所余。”及子琳被害,泌往哭之,泪尽,继之以血。亲视殡葬,乃去。[9] (P965)

江泌隐恤募吏,车载老翁,哭祭故主,都是典型的儒家仁义行为,而其“遇鲑不忍食。食菜不食心,以其有生意也”既是表达对母亲的哀思,也体现了佛家的慈悲精神。而其与道人⑩ 志公的一段交往正表明他受佛教影响的可能。

更有一些士人明确是为了遵守佛教戒律而蔬食,如裴子野“末年深信释氏,持其教戒,终身饭麦食蔬。”[10] (P444)任孝恭,“少从萧寺云法师读经论,明佛理,至是,蔬食持戒,信受甚笃。”[10] (P726)徐孝克,“后东游,居于钱塘之佳义里,与诸僧讨论释典,遂通《三论》。每日二时讲,旦讲佛经,晚讲《礼传》,道俗受业者数百人。天嘉中,除剡令,非其好也,寻复去职。太建四年,征为秘书丞,不就,乃蔬食长斋,持菩萨戒,昼夜讲诵《法华经》,高宗甚嘉其操行。”[11] (P337)这些士人对佛教有着虔诚的信仰,他们对于蔬食已经更多从佛教戒律的角度来看待,但他们又都深受本土文化熏陶,也难免带有传统蔬食观念的烙印。

南朝时期佛教对士人蔬食观念的影响还延续到士人对死后祭祀的安排上。古代人死后的祭祀是一种比较隆重的礼仪,祭祀时一般用牲畜,有太牢、少牢等等级,疏食作为一种简陋的食物一般是不能被用来祭祀的,《礼记·杂记》中就指出:“疏食不足祭也。”[6] 但是在南朝一些士人却要求在自己死后用蔬食祭祀。这一现象最早出现于《宋书》卷五十三《江夷传》,江夷临死前,“遗命薄敛蔬奠,务存俭约。”据同传,江夷“出为湘州刺史,加散骑常侍,未之职,病卒,时年四十八。”[8] (P1526)《宋书》没有记载江夷卒时年月,据《宋书》卷五《文帝纪》江夷迁尚书右仆射是在元嘉六年(429)(11),又据《资政通鉴》卷一百二十二“(元嘉八年)二月,戊午,以尚书右仆射江夷为湘州刺史。”[12] (P3829)则江夷去世应在元嘉八年(431)左右,可见,早在南朝初期已经出现了蔬食祭祀的现象。而江夷与佛教也是有着某种因缘的。据《佛祖统纪》记载江夷曾在东晋隆安五年托戴逵造弥勒像(12),可见他也是信奉佛法的。

此后南齐豫章文献王嶷“临终,召子子廉、子恪曰:‘三日施灵,唯香火、盘水、干饭、酒脯、槟榔而已。朔望菜食一盘,加以甘果,此外悉省。葬后除灵,可施吾常所乘舆扇伞。朔望时节,席地香火、盘水、酒脯、干饭、槟榔便足。’”[9] (P417)张绪甚至要求灵上只“置杯水香火,不设祭。”[9] (P602)而这两个人都与佛教有着很深的因缘,豫章文献王死前遗令“后堂楼可安佛,供养外国二僧,余皆如旧。与汝游戏后堂船乘,吾所乘牛马,送二宫及司徒,服饰衣裘,悉为功德。”[9] (P417)而张绪也经常到佛寺听讲。(13) 永明十一年(483),齐武帝临死前在遗令自己死后蔬食祭祀的同时甚至下令将这一方式推广到全国:“我灵上慎勿以牲为祭,唯设饼、茶饮、干饭、酒脯而已。天下贵贱,咸同此制。未山陵前,朔望设菜食。”[9] (P62)齐武帝虽然有限制出家的诏书,但从个人情感角度,还是尊崇佛法的,他临死前下诏“显阳殿玉像诸佛及供养,具如别牒,可尽心礼拜供养之。应有功德事,可专在中。”[9] (P62)《南齐书》王奂传中也说“上晚信佛法,御膳不宰牲。”[9] (P848)可以说,正是佛教的影响才使帝王和士人主张死后蔬食祭祀。而以崇佛著称的梁武帝更在天监十六年规定“去宗庙荐修,始用蔬果”[10] (P57)将蔬食祭祀的范围扩大到宗庙祭祀,后来甚至在刘勰的建议下郊祭也用蔬果(14)。

但是这些规定看来并未得到全面的施行。梁陈时期蔬食祭祀仍然是作为一种特例而出现,如,萧琛,“卒,年五十二。遗令诸子,与妻同坟异藏,祭以蔬菜,葬日止车十乘,事存率素。”[10] (P398)刘杳“及临终,遗命敛以法服,载以露车,还葬旧墓,随得一地,容棺而已,不得设灵筵祭醊。其子遵行之。”[10] (P717)孔休源“遗令薄葬,节朔荐蔬菲而已。”[10] (P521)顾宪之,“不须常施灵筵,可止设香灯,使致哀者有凭耳。朔望祥忌,可权安小床,暂设几席,唯下素馔,勿用牲牢。蒸尝之祠,贵贱罔替。备物难办,多致疏怠。祠先人自有旧典,不可有阙。自吾以下,祠止用蔬食时果,勿同于上世也。示令子孙,四时不忘其亲耳。”[10] (P760)姚察,“瞑目之后,不须立灵,置一小床,每日设清水,六斋日设斋食果菜,任家有无,不须别经营也。”[11] (P353)既然死后要求蔬食祭祀被作为一种高尚的行为来记载,正表明这种行为本身并不具有普遍性,这也表明祭祀作为一种社会习俗具有很大的顽固性。但另一方面,蔬食祭祀者虽然只占少数,但这至少表明蔬食祭祀已经得到了很多士人的推崇,而这些士人大都与佛教有着某种因缘,刘杳“及睹释氏经教,常行慈忍。天监十七年,自居母忧,便长断腥膻,持斋蔬食。”[10] (P717)姚察曾就钟山明庆寺尚禅师受菩萨戒,是佛教的居士。(15) 另外,还有一些士人在自己管辖的范围内取消以肉祭祀,如萧琛在任吴郡太守时,“禁杀牛解祀,以脯代肉。”[10] (P397)这些都表明随着佛教的发展,汉地原来的一些行为规范逐渐受佛教的影响而发生了一些变化。

总之,蔬食本来是贫穷的象征,在中国传统文化中却具有了礼制和德行的意义。士人作为传统文化的主要承载者,南朝之前,士人蔬食正是体现了这两种意义,南朝以后,随着佛教观念的深入,士人蔬食具有了新的内容,开始将儒家的礼制、德行和佛教的慈悲精神结合起来。佛教观念的影响,甚至促使士人(包括帝王)在死后祭祀这样重大的礼制上采用蔬食。佛教作为一种外来文化,其融入中国社会是一个逐渐深入的过程,开始是依附于中国传统文化而被接受(先依附黄老道术而被接受,后来又依附于玄学而进入社会上层),后来又反过来逐渐影响中国文化的各个方面。南朝时期佛教在中国已经有了较大的发展,在理论上已经摆脱了对玄学的依附,而具有了独立的理论体系。而在社会上佛教势力也逐渐深入各个层面。佛教对中国社会的影响不仅表现在理论上,而且在一般的行为规范上也产生了巨大的影响。正是从这些一般的行为规范上我们才更能看出佛教渗入中国文化的深度,而南朝士人蔬食观念的变化正为此提供了一个较好的视角。

注释:

①依据小乘戒律的规定,出家人可以食用若干种肉。此种合乎戒律规定,可以食用的肉,谓之“净肉”。反之,则称为“不净肉”。主要有下列两种说法:一、三净肉:《十诵律》卷三十七分别三种不净肉与净肉(《大正藏》第23卷第264页下):“我不听啖三种不净肉,若见若闻若疑。见者,自眼见是畜生为我故杀;闻者,从可信人闻为汝故杀是畜生;疑者,是中无屠卖家,又无自死者,是人凶恶,能故夺畜生命。(中略)我听啖三种净肉。何等三?不见不闻不疑。不见者,不自眼见为我故杀是畜生;不闻者,不从可信人闻为汝故杀是畜生;不疑者,是中有屠儿,是人慈心,不能夺畜生命。我听啖如是三种净肉。”此外,《十诵律》卷二十六、《摩诃僧祇律》卷三十二等处亦有记载。二、五净肉:《楞严经》卷六,加自死与鸟残,而为五净肉。其文云(《大正藏》卷19第132页上):“阿难!我令比丘食五净肉。此肉皆我神力化生,本无命根。”

②如北本《大般涅盘经》卷四中,佛陀告讼大迦叶及其它弟子,一切肉不得食,食者得罪《大正藏》第12卷,第386页。《梵网经》卷二:“若佛子。故食肉一切肉不得食。断大慈悲性种子。一切众生见而舍去。是故一切菩萨不得食一切众生肉。食肉得无量罪。若故食者。犯轻垢罪。”《大正藏》第24卷,第1005页下。

③朱彬《礼记训纂·丧大记》:“君之丧,子、大夫、公子、众士皆三日不食。子、大夫、公子食粥……士疏食水饮……”又有:“大夫之丧……既丧,主人疏食水饮。”

④《晋书》卷65《王导附廞传》:“廞众溃奔走,遂不知所在。长子泰为恭所杀,少子华以不知廞存亡,忧毁布衣蔬食。后从兄谧言其死所,华始发丧,入仕。”

⑤据《史记·游侠列传》:“及若季次、原宪,闾巷人也,读书怀独行君子之德,义不苟合当世,当世亦笑之。故季次、原宪终身空室蓬户,褐衣疏食不厌。死而已四百余年,而弟子志之不倦。”中华书局1959年版。将贫困与德行联系起来似乎是传统文化的一个特色,如南朝时期的鲍照就认为“自古圣贤尽贫贱”(鲍照《拟行路难》,《汉魏六朝百三家诗》,上海古籍出版社1994年版。)

⑥《后汉书》卷23《窦融传附章传》:“太仆邓康闻其名,请欲与交,章不肯往,康以此益重焉。是时学者称东观为老氏臧室道家蓬莱山,老康遂荐章入东观为校书郎。”

⑦参见王仁详《先秦两汉的隐逸》,国立台湾大学出版社,民国八十四年版。

⑧关于这一点,《广弘明集》卷26梁武帝《断杀绝宗庙牺牲诏(并表请)》一文中梁武帝派周舍反驳江贶,陈述断杀的合理性,周舍就运用了儒家的这一观点,他说:“礼云‘君子远庖厨。’血气不身践,见生不忍其死,闻声不食其肉。此皆即自兴仁,非关及远。”《大正藏》第52卷,第293页下。此外《颜氏家训》卷五《归心》也用:“儒家君子,尚离庖厨,见其生不忍其死,闻其声不食其肉。”来论证佛家戒杀的重要性。中华书局1993年版。

⑨如《梵网经·菩萨心地戒品》载(《大正藏》24卷第1005页中):“若佛子故食肉,一切肉不得食。断大慈悲佛性种子,一切众生见而舍去,是故一切菩萨不得食一切众生肉。食肉得无量罪,若故食者,犯轻垢罪。”

⑩佛教传入和发展初期,佛教徒一般被称为道人。

(11)《宋书》卷5《文帝纪》:“(元嘉六年)……吏部尚书江夷为尚书右仆射。”

(12)《佛祖统纪》卷36:“江夷尝托颙造观音像,积年未成,夜梦人曰:‘江夷于观音无缘,可改为弥勒。”《大正藏》第 49卷,第341页下。

(13)《南齐书》卷33《张绪》:“车驾幸庄严寺听僧达道人讲,座远,不闻绪言,上难移绪,乃迁僧大以近之。”这则材料虽然意在说明皇帝对张绪的重视,也可以看出张绪与佛教的因缘。

(14)《梁书》卷50《文学》:“时七庙飨荐已用蔬果,而二郊农社犹有牺牲。(刘)勰乃表言二郊宜与七庙同改,诏付尚书议,依勰所陈。”

(15)《陈书》卷27《姚察》:“察幼年尝就钟山明庆寺尚禅师受菩萨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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