社会空间辩证法的起源_列斐伏尔论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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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图分类号:K02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000-8934(2012)2-0056-05

空间是很多学科一直以来研究的主题,也是现代学术研究的重点之一。进入21世纪后,空间问题引起了更多的关注。赫赫有名的剑桥年度主题演讲更是在2001年汇集了8位科学家和人文艺术学者,从大到天体物理的宇宙空间小到大脑的内空间等不同尺度和角度,展现了不同学科对空间的认知与理解,反映了空间问题的重要性及其引起的广泛、深入思考[1]。但令人颇感遗憾的是,这8位学者中没有(对空间概念一直很热衷并有长期研究的)地理学家,而且没有人提到在1970年代后流行西方社会科学界的“空间的生产”(production of space)理论。这种忽略是不应该的。因为“空间的生产”理论不但对哲学和马克思主义产生了深远影响,而且也风行地理学、社会学、政治学、文学艺术、建筑学和城市规划等领域。正如地理学是一门随时空和环境变化而异的学科一样[2](其实很多学科都是这样),空间概念也需结合社会环境变化辩证地看待。“空间的生产”理论重视和强调空间与塑造它的社会、政治、经济等因素的关系,并由此形成了两个学派:马克思主义地理学和新马克思主义城市学派[3]。由此可以看出该理论与马克思主义的紧密关联。该理论的核心概念和方法论——社会空间辩证法(socio-spatial dialectic),就是对马克思主义自然辩证法的发扬。国内学界对空间问题、“空间的生产”理论已有初步的探索和一定的积累[4-10],但对社会空间辩证法的研究尚不多见。因此,从方法论角度梳理、解读和分析社会空间辩证法及其来由,就显得非常必要。

1 社会空间辩证法产生的两个基础

社会空间辩证法建立在两重批判的基础之上:一是对容器空间观和实证主义空间观的批判,另一是对马克思主义经典作家忽视空间的批判。

在20世纪70年代之前,流行的空间哲学可概括为绝对空间和相对空间。绝对空间论者视空间为一种需要填充的容器,最突出的代表是康德。康德认为给某种知识进行定位依靠两种方法:概念的(或逻辑的)和时空的(或自然的),而地理学和历史学分别就是对空间和时间的描述和填充[11]。由此可见,康德的空间概念是先验的,所谓对时空的划分是自然的,意味着空间具有独立于人类思维和逻辑的地位,是一种本身的、自在之物。相对空间论者则视空间为不同事物和物体之间相互关联而形成的系统[12](空间结构、空间网络等),比如由中心城市、小城市和城镇构成的城市空间。这两种空间观念共同存在的一个问题就是排斥价值判断,认为空间是外在于研究者和社会的一种“客观”事物。对此,马西提出了尖锐的批评:“正如不存在纯粹的空间过程一样,也不存在任何无空间的社会过程”[13]。

在新马克思主义学派的代表人物,如列斐伏尔(Henri Lefebvre)和哈维(David Harvey)看来,经典的马克思主义作家是忽视空间的。但应该注意的是,这种忽视只是相对于马克思恩格斯始终强调“历史”(时间)的突出作用而言。实际上,马克思和恩格斯看到了全球化,资本对空间的需求、改造和利用,城乡对立等空间范畴。比如在《共产党宣言》中,马克思和恩格斯写道:“资产阶级,由于开拓了世界市场,使一切国家的生产和消费都成为世界性的了……(新的)工业所加工的,已经不是本地的原料,而是来自极其遥远的地区的原料;它们的产品不仅供本国消费,而且同时供世界各地消费。旧的、靠本国产品来满足的需要,被新的、要靠极其遥远的国家和地带的产品来满足的需要所代替了。过去那种地方的和民族的自给自足和闭关自守状态,被各民族的各方面的互相往来和各方面的互相依赖所代替了。物质的生产是如此,精神的生产也是如此。”[14]这段话生动、深刻地描绘和揭示了资本流动是如何打破民族国家的疆界从而创造出自己所需要的空间,并形成了世界性的(物质和精神)产品生产体系,达至我们现在称之为“全球化”的状况。全球化打破了地域和国家的空间界限,而形成一种“世界主义”的潮流;与此同时,资本破除空间界限的流动实际上是一种毁坏,它必须要毁坏以前的空间形式和状态,不断地创造符合资本需求的、新的空间样态。比如旧城改造、世界城市的建设等等。因此,今天我们称之为“全球化”的实质,在马克思看来就是资本驱动下扫清了地域、民族障碍,实现同一化的空间形式、物质内容和意识形态的过程。有马克思主义地理学家敏锐地看到,“马克思的资本的空间生产理论暗示:资本一方面极力诉求消除空间障碍,以交换、征服的方式占领整个(世界)市场;另一方面会力图用时间消灭空间,用最短的时间从一个地方到达另一个地方”[15]。所以,即使批判马克思经典著作忽视空间的哈维也指出,“《共产党宣言》正确地强调了通过交通和通讯的创新和投资来减少空间障碍对维持和发展资产阶级权利是必不可少的……‘通过时间消灭空间’深深地嵌入在资本积累的逻辑中,并伴随着空间关系中虽然常显粗糙但却持续的转型,这些转型刻画了资产阶级时代(从收费公路到铁路、公路、空中旅行直至赛博空间)的历史地理特征”[16][17]。

就“空间的生产”的内容与实质来看,甚至可以说马克思、恩格斯已经触及空间的生产的某些现象与本质,但这些研究是零散的和片段的,他们没有专门地、系统地研究资本流动、阶级斗争与空间的生产之间的关系,因而也就没有形成像剩余价值学说、社会主义学说、历史唯物主义一样的学说体系;而且,确实像一些新马克思主义学者所指出的,空间在马克思主义及其后继者中始终没有得到像时间那样的重视,在哈维看来,马克思将世界分为文明和野蛮、无产阶级和资产阶级也是过于简单化的[16][17]。也就是说,马克思所强调的二元对立统一的辩证法,应该被发展为一种包括空间维度、更能揭示资本主义发展状况和过程的新的理论和方法。正如史密斯和奥克佛指出,“资本主义生产方式可以持续生产自然,空间只是它通过劳动和资本生产它的自然基础的副产品。要想科学地把握这种与自然的关系,需按马克思的指示:‘通过批判,借助科学,得到辩证法的科学’”[15]。“空间的生产”理论和社会空间辩证法就这样被提上了日程。

2 社会空间辩证法的形成

社会空间辩证法与空间的生产社会空间辩证法是理解和把握“空间的生产”理论的关键。这一词系由索加(Edward Soja)提出,其思想源泉则是列斐伏尔。社会空间辩证法主要讨论社会与空间之间的关系,认为社会与空间并非不同的两个事物(或过程),也不是一方包括、反映另一方的关系。按照一些城市地理学家的说法,它是“人们在创造和改变城市空间的同时又被他们所居住和工作的空间以各种方式制约”[18]。实际上,社会与空间在本质上就是一回事。尼尔·史密斯(Neil Smith)甚至认为:

“建构空间和社会‘相互作用’或者空间模式‘反映’社会结构的概念,不仅是粗浅和机械的,而且限制了对地理空间的更多洞见。这种空间和社会之间关系的论调在根子上仍然是一种绝对空间概念。只有两件事情首先被定义为分离时,它们才能互相作用和彼此反映。即使有了这种认识,还是第一步,我们也不能自动地从旧概念的牢笼中解脱。……‘空间的生产’概念意味着我们有了迈出第二步的方法,它能使我们不是简单地宣称,而是展示空间和社会的统一性。”[19]

这也就是说,要想理解空间的生产,首先必须抛弃看待空间和社会为两种独立且不同事物的传统观点;空间的生产则是替代传统的空间—社会二元论,从而将空间与社会统一起来的最合适的概念。

“空间的生产”理论形成离不开其专门的方法论——社会空间辩证法。但是,社会空间辩证法并不是一种简单的方法。辩证法,正如著名后现代思想家詹明信(Fredric Jameson)所说,是个“非常复杂的问题”,其要旨在于把握变化的恒常性、对传统宏大叙事的颠覆性、正视矛盾和特殊经验的多重性,是“瞬间洞察真理后被意识形态湮没而被逐出真理”[20]。这个对辩证法的精辟解说,符合社会空间辩证法的某些特质。作为一种具有颠覆性的理论和方法论,社会空间辩证法主要经历了列斐伏尔的奠基,哈维等的发扬,最后到索加正式创立这一概念三个阶段。

列斐伏尔奠基——“(社会的)空间是(社会的)产物”法国马克思主义社会学家和思想家列斐伏尔首先提出了“空间的生产”理论,并试图采取三元辩证的方法论进行阐释。在批判从欧几里得和笛卡尔以来的空间理论的基础上,他提出“(社会的)空间是(社会的)产物”的核心观点,具体而言,它有四个内涵:自然空间正在消失,每个社会都生产自己的空间,生产从空间中事物的生产转向空间本身的生产,以及空间的生产有其历史;为展现空间的生产过程,在突破马克思主义二元论的基础上,列斐伏尔构建了一个三元一体理论框架:①“空间实践(spatial practice)”:城市的社会生产与再生产以及日常生活②“空间的表征(representations of space)”:概念化的空间,科学家、规划者、社会工程师等的知识和意识形态所支配的空间③“表征的空间(spaces of representation)”:“居民”和“使用者”的空间,它处于被支配和消极地体验的地位[21,22]。这三者之间关系,就连列斐伏尔本人也并未完全阐释清楚,台湾学者王志弘认为这里面存在着“二元对立的多重辩证”,反映了其复杂性[23]。而且,列斐伏尔的思想和理论是一个无所不包的宏大体系,涵盖了社会科学的很多门类,其理念包括自然观、节奏观、女性观、资本主义观、哲学观、马克思主义观等,理论包括异化理论、日常生活批判理论、美学理论、国家理论、现代性理论、空间理论等。此外,列斐伏尔还对巴黎的工人阶级状况、住宅、社区以及消费空间进行过大量社会调查。由此可见,列斐伏尔所谈的社会不是狭义、抽象的社会(学),或者仅仅与经济、政治范畴对应的社会。他所指的社会是包容环境、经济、政治、精神和意识形态等的大社会概念。虽然在三元辩证的内容演绎上复杂抽象以至于令人费解,但是在强调社会与空间是交融在一起而难分彼此的关系这一核心要点(这也是“(社会的)空间是(社会的)产物”这一论断中,“社会的”一词被置于括号中的原因)方面,列斐伏尔的意旨非常清楚。这也是社会空间辩证法的基本思维。(社会的)空间因而有了多种样态,因为“这个空间既是抽象的也是具体的,既是均质的又是断离的。它存在于新兴城市之中,存在于绘画、雕塑和建筑之中,也存在于知识中”[22]。

由于列斐伏尔的“空间的生产”理论是一个囊括众多范畴的复杂体系,非常抽象晦涩,他对空间概念的演绎也使人好像走进一座空间的迷宫,再加之他更多地被看做一个哲学家和社会学家,所以,虽然他于1970和1972年用法文写的著作《城市革命》和马克思主义的著作在哈维的《社会正义与城市》中被引用,但他的理论的广泛传播还是经历了一个过程。而且,相比其后的哈维、卡斯特尔、索加等人,列斐伏尔的哲学意味很强,其实证研究似乎并不集中和系统。哈维在提到他与列斐伏尔的著作区别时也认为他们的解释和所强调的重点有差异,虽然列斐伏尔的著作在某些重要方面也不完整,但是仍然比他的广泛[24]。这一不同也影响到他们对社会与空间关系的思考与建构。

哈维发扬——“社会过程—空间形式”哈维虽然也批判传统的空间哲学和社科领域对空间的忽视,但是他本人持有一种自由包容的方法论立场,就是认为绝对空间、相对空间与关系空间这三种观念都有其价值,都有其适用的文化和环境背景[25]。由于贴近并最终选择马克思主义的立场,所以,哈维对空间本质的追索是与反思理论、社会正义、城市这三大问题的本质紧密联系在一起的。虽然他在具体分析时,仍然采用了前半部分是概念和理论分析,后半部分是实践活动分析(也就是案例剖析)的组织方式,但是他并不主张将这两者割裂,而且更加强调空间问题取决于实践活动这一观点。他指出,“适当地概念化空间的问题通过与它相关的人类实践才能予以解决。换句话说,由空间的本质所引发的哲学问题并没有哲学答案,答案在于人类实践。因此,‘什么是空间?’这一问题,已经被代之以‘不同的人类实践怎样创造和利用了不同的空间概念?’”[24]。这个认识毋宁说是马克思著名的结论——“社会存在决定社会意识”在空间问题上的翻版。这也从一个侧面反映出哈维最终走向马克思主义有巧合的成分(他自己认为是偶然的),但更大程度上是一种必然。

在反思社会与空间关系问题上,哈维提出了“社会过程—空间形式”的概念,以表示社会—空间的辩证统一性。按照哈维的说法,就“社会过程—空间形式”而言,“在很大程度上,如果不是在现实中,那就是在我们的思想上认为社会过程和空间形式存在差别……现在正是弥补这显现得不同的两种(事物)和矛盾的分析模式之间的思想裂痕的时候。……在社会过程与空间形式之间的区别常被认为是幻想而非真实,但是在后几章这种区别在相当不同的意义上讲是不存在的。空间形式并不是被视为它所处的并展现它的社会过程中的非人化客体,而是‘内蕴’于社会过程而且社会过程同样也是空间形式的事物。”[24]。哈维对城市化历史的马克思主义解读和剖析不但是对马克思主义在空间维度上的有力补充,而且还发展了马克思和恩格斯以及列斐伏尔等的城市理论,从而使其成为马克思主义地理学和新马克思主义城市学派的代表人物[26]。从哈维在1970年代之后对空间的生产的持续研究来看,他在理论和实证上都无疑大大推进了列斐伏尔的原创性工作。因此,我们可以说,哈维并非只是一个简单的马克思主义、列斐伏尔思想与理论的引介者,而是如同他1969年集实证主义地理学之大成一样,其后的哈维逐渐成为“空间的生产”理论的集大成者。这个集大成,在理论研究上体现为哈维成功地发展出一套完整的分析资本、城市化和空间等问题的历史—地理唯物主义体系;在实证研究上是指他既从宏观视角出发分析了资本主义城市化的整个历史过程,也有微观上详细剖析一个城市空间的生产的经典之作,多尺度地展现了资本主义空间的生产的全貌。正是选择并运用马克思主义的认识论,才使得哈维聚焦于城市空间和社会正义之间的关系,最终形成了“社会过程—空间形式”的概念。它实质上已经是空间—社会统一体的思想。

索加创立——“社会空间辩证法”哈维的“社会过程—空间形式”概念虽然力图整合社会和空间二者,但它在内容上还不完善;而且,将过程赋予“社会”,将“形式”赋予“空间”,这在某种意义上又与列斐伏尔坚持空间社会都有其形式和过程的论述有出入,甚至背离。这说明,需要在方法论上继续探进,以便解决社会、过程(历史或时间)、空间三者的关系问题,这个任务是由索加完成的。

图1 索加关于存在的“三元辩证”图式(来自于参考文献[27])

秉承列斐伏尔的思想,索加在继续批判传统的空间观念以及哈维对列斐伏尔的“误读”基础上,提出了社会空间辩证法的概念以反映社会、空间、时间之间的作用关系和过程(见图1)。索加首先通过用“空间性”(spatiality)概念来表达“作为社会产物的空间组织”,认为应该将空间“内化为社会变化、社会转型和社会经验的产物”[29];其次,最为关键的一步就是理解作为“他者”和“第三方”存在的第三维度,也就是必须打破传统的二元论,承认并强调“第三方的他者”的作用和影响;最后,三元辩证关系内部可形成不同的二元组合(如时间—空间,空间—社会,社会—时间),但第三方与二元组合相互渗透和包含,并力图超越二元;比如在图1关于存在的三元辩证模式中,空间性作为一个被长期忽略的“他者”和“第三维度”被提出,意味着“空间”包含在时间与社会的二元之中并与其相互交织的关系和过程,时间性、空间性、社会性这三元并不存在任何一者的优先或决定权,三者互相涵盖、互相作用[27,28]。

从传统的只关注时间(历史)的唯物辩证法到三元的社会空间辩证法,使得马克思主义的理论内涵更加丰富,范畴也更为广延,其他学科也借助马克思主义拓宽了视野,增强了理论性。所以,社会空间辩证法概念最大的作用是促进了马克思主义与地理学、城市研究、后现代思潮等的交融与互补。它使得前者有了至关重要的空间内涵,也使后者更为关切资本、阶级、权力这些“社会”问题并因而获得更深刻的理论武器和行动指南。正如著名马克思主义地理学家理查德·皮特(Richard Peet)所指出,“马克思主义与环境和空间知识之间的互相作用,对人类存在的深奥问题提供了强有力的理论解释,这些又为它的形成提供了学科力量”[30]。社会空间辩证法不但指示我们看待时空与社会相互作用的正确视角,而且提示了跨越学科边界进行理论创新的学术路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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