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组织与抗逆力的建构——以艾滋青年群体为例,本文主要内容关键词为:为例论文,艾滋论文,群体论文,组织论文,青年论文,此文献不代表本站观点,内容供学术参考,文章仅供参考阅读下载。
中图分类号:C913.5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004-9142(2014)05-0121-05 抗逆力理论起源于20世纪70年代的心理学研究,距今已有40多年历史。但是,由于研究视角与学科背景的差异,对抗逆力的概念至今并无权威界定。尽管如此,根据已有研究成果,对抗逆力的核心界定要素基本是确定的:第一,其本质是指个体在逆境中克服困难、展示积极适应结果的能力;第二,这种能力受到个体和外部环境系统的影响,在个体生命历程中的不同阶段表现出不同的形式;第三,与作为品质的抗逆力的相异之处在于,能力是动态的,并不是先天具有的。[1]从抗逆力的内涵不难看出,在当前的风险社会时期,对抗逆力的建构是非常必要的,尤其是针对艾滋青年这类特殊群体。 本文涉及到的艾滋青年,主要指已经感染艾滋病毒和面临高感染风险的15-25岁人群。艾滋青年群体除了要承受身体上的病痛之外,还要承受来自社会舆论的精神压力。在当前社会环境之下,艾滋病已经成为一种“污名化”的疾病。这种污名化所引起的社会隔离与社会排斥等社会偏见,其心理内核是非感染人群对该疾病和感染者的难以抑制的“污名感”。[2]根据Herek等人的研究,对艾滋青年群体的污名化可以分为工具性污名与符号性污名。工具性污名来源于自我防御本能,由于对艾滋病了解尚浅以及舆论的过度宣传,害怕被传染而导致对艾滋人群的恐惧;符号性污名与标签理论相近,源于主观价值判断,尤其是对艾滋感染者的道德评价。符号性污名较工具性污名更加难以改变,在道德低下的标签之下,艾滋青年沦为污名化的亚群体。在“谈艾色变”的今天,来自疾病与社会的双重压力,使艾滋青年陷入比其他特殊群体更加艰难的处境。如何应对这种处境与危机?现实中,艾滋青年群体发展出了“自组织”的应对策略。 一、艾滋青年自组织的特征 所谓自组织(self organization),指一群人基于自愿的原则,为了某一共同目标,主动地结合在一起,自定规则,自我管理。[3]自组织的产生有两大要素,一是一群人形成团体;二是团体具备特定目标。艾滋青年这一特殊群体,在整体环境的冷酷与压力之下,同病相怜,自发形成了小团体;团体目标自然围绕艾滋病的防治。所以,艾滋青年自组织的产生在实践中极为常见。这些自组织通常表现为艾滋病防治领域的社会组织。与其他领域或者群体的社会组织不同,这些自组织呈现以下特征: 第一,排他性。在艾滋病防治领域,由感染者或者病人成立的自组织中,根据感染原因不同,通常被严格区分为不同的组织群体。各组织群体之间各行其是,一般互不往来。例如,当前的防艾自组织中,同性恋感染者群体最多①,这些群体组织与其他的输血感染者群体、性工作感染者群体之间有着严格的界限区分。在感染者内部尚且如此,艾滋青年自组织与“非艾滋者”之间更是处于隔绝状态。因此,艾滋青年自组织具有强烈的排他性或者封闭性,一般“圈外人”难以进入组织。 第二,内嵌性。“内嵌性”这一特征是与其他特殊群体的社会组织相区别而言的。所谓“内嵌性”,“是指由组织的工作目标所决定的,组织工作的执行和实施主体必须和工作对象重合的特征”[4],即由艾滋青年自组织形成的社会组织,通过同伴教育等方式,针对艾滋青年群体自身开展艾滋病防治工作。内嵌性表明了这类组织的自服务特点,这类社会组织开展服务的过程实际上也是不断扩展队伍的过程。以西安的一家艾滋青年自组织为例,在21世纪初成立的时候,志愿者与工作人员加起来不过十几个人,经过这些年不断的工作,现在影响和辐射的人群已经有数千人,这些人中绝大部分都是组织的志愿者。 第三,草根性。草根性是指民间性,与官方相对应。所谓艾滋青年自组织的草根性,是针对它们自下而上的产生模式而言。这类社会组织发端于民间,由发起者们根据自身需求建立,通过口口相传、滚雪球的方式不断发展壮大,没有任何政府背景与资源。而且,就目前的现实情况来看,这类草根艾滋青年自组织多数难以登记注册,难以实现法律上的合法地位与身份。 二、自组织与抗逆力建构的同一性 实际上,对于艾滋青年来讲,自组织不仅是应对现实危机的一种策略。自组织的建立与活动过程,也是艾滋青年自身抗逆力建构②的过程。作为一种动态能力,自组织内部艾滋青年抗逆力的发展与自组织本身的发展具有同一性,自组织为他们抗逆力的建构提供平台。 (一)前提:自组织的建立为成员抗逆力建构提供基础支持 由于艾滋青年群体的特殊性与敏感性,在与外界环境进行互动时,他们通常采取亲同质人群的策略。通过对同质人群做出识别并与之进行交往,进而形成自组织。这类自组织是艾滋青年们经过有意筛选自我建立的一个小环境,以抵御外界大环境带给他们的困境。同时,这个小环境某种程度上也发挥并替代了社会大环境的某种功能,主要包括: 1.社会交往支持。艾滋青年自组织给予成员最重要的是精神上的支持和归属。人是社会动物,都有社会群体归属的需要,但由于艾滋青年的敏感身份,他们是孤独的。其实不仅是孤独,比身体上的病痛更折磨他们的是社会歧视。对感染者的歧视一方面源于对疾病的恐惧,另一方面来自对艾滋病感染途径的道德评判,认为感染艾滋病的都不是安分守己、洁身自好的人。而在艾滋青年自组织中,所有人是平等的同伴关系,能够将平时在正常社会交往中不能展露的一面完全暴露,并且得到其他成员的理解和支持。艾滋青年自组织是成员们自己的“社会”,提供了他们所需要的精神支持与社会交往。 对艾滋青年来讲,自组织为他们提供了面对自己真实身份的空间。认识并接受自己的艾滋感染者身份,才能为艾滋青年建构抗逆力提供前提与基础。在实践案例中,很多艾滋青年在得知自己的病情之初,丧失了活下去的勇气,通过自组织中“同病相怜”者的支持,他们才获得了新生。可以说,对艾滋青年自组织中的成员来讲,自组织是他们建构抗逆力的外在支持来源。 2.医疗支持。由于艾滋病本身的敏感性以及对于正规医疗部门的恐惧,多数艾滋青年不敢或者不愿向正规的医疗部门求助。所以,关于艾滋病的医疗支持同样来自成员的相互交流。通过组织讲座等方式,艾滋青年们从自组织那里获取预防和治疗艾滋病的知识,包括政府相关政策、怎样寻找对口医疗部门、如何在医疗部门备案、如何取药用药等等。多数艾滋青年正是在这样的医疗支持下,才真正了解了艾滋病,并且使自身疾病得到控制,进而有了抵抗疾病及社会歧视的勇气。所以,艾滋青年自组织提供的医疗支持同样为成员抗逆力的建构提供了基础与可能。 (二)过程:自组织活动的开展不断强化成员抗逆力 抗逆力的建构过程是动态的,艾滋青年自组织为其成员提供的包括精神支持、医疗支持在内的各种社会支持为其抗逆力的建构提供了基础,要使抗逆力不断提高与强化,还有赖于自组织的各种活动。这些活动主要表现为艾滋青年之间互动,并且不断互相帮助的过程。 仍以前文提到的西安艾滋青年自组织为例:组织中有位成员老郑,他从外地来到西安,就是因为身患艾滋,沉重的社会压力使他不得不逃离熟悉的生活环境,只身奔赴异乡。原本生意成功的他,由于感染艾滋而离婚、破产。现在的他没有亲戚、朋友,这家组织是他的一切。老郑没有工作,没有生活来源,连住房都没有,一直寄住在组织的办公室。他日常的主要活动是帮助组织开展活动、接听热线、接待感染者来访并进行心理上的疏导和劝解。经过一段时间,老郑完全适应并接受了当前的角色,成为该组织的一名专职工作人员,不但有了收入,还通过了解艾滋病及与该群体的不断接触,对自己的感染者身份有了重新的认识。在参与组织工作的过程中,老郑不断现身说法,用自己的亲身实践教育新发感染者,他自身对艾滋病的抗逆力也在不断增强。后来,老郑成长为组织骨干,经常代表组织参加防艾领域的社会活动,完全走出了艾滋的阴影,甚至主动向公众公布自己的感染者身份。老郑笑言:“艾滋都得过了,生活中还有什么可怕的呢?”③ 无疑,老郑通过艾滋青年自组织的平台,自身抗逆力不但得到了正向强化,还通过组织活动等一系列外界干预实现了感染者的认知重构,进而实现了抗逆力的根本提升。这里,老郑通过常规的“4C”[5](即胜任力(Competent)、爱心(Caring)、贡献(Contributions)和乐群(Community))途径,以对自组织中防艾志愿者身份的胜任力,基于爱心和为其他感染者同仁贡献力量的理念,借助于自组织的平台,与感染者群体亲密接触,化解艾滋病带来的压力与危机,从而显示了面对逆境的承受力、恢复力和适应力。这种常规途径凭借自组织得以实现,以与同质人群的团结为起点,表现出了对社会的认同,得到了社会的接纳和支持。这里的老郑不是某一特定人,他代表的是一群通过自组织的活动得以抗逆力重构的艾滋青年。 (三)结果:自组织的发展方向直接影响成员抗逆力的建构取向 上文中的老郑通过自组织和自组织活动得以重构良性抗逆力,但并非所有感染者都能够如此。有部分感染者虽然也在自组织中活动,但是,由于组织宗旨及发展方向等原因导致该部分成员并没有得到抗逆力的良性重构,而是成为扰乱正常社会秩序的负向力量。需要强调的是,现实中,由于自组织方向问题导致成员抗逆力没有获得良性重构的情况较为少见。 通常情况下,艾滋青年自组织不仅对成员抗逆力建构与提高起到积极作用,还发挥了社会安全阀的作用。由于群体的特殊性,艾滋青年自组织这一次级群体也具有了初级群体的特征,即社会控制功能,这一定程度上约束了成员的越轨行为。例如,在艾滋青年群体内,经常发生通过自组织成功化解感染者与政府部门、医疗部门之间冲突的事件。这些自组织将艾滋青年聚在一起,满足了其表意性需要,为该特殊群体提供情感支持和自我表达的机会,帮助成员实现情感需要,对缓解特殊群体的极端情绪、维护社会稳定起到了重要作用。但不容忽视的是,有些“社会安全阀”因为方向错误,可能成为扰乱社会秩序的定时炸弹。 以东北的一家艾滋青年自组织为例。这家自组织成立较早,早在20世纪90年代,以该组织负责人为代表的一批有识之士,自发地行动起来,在高危人群中宣传艾滋病防治知识,形成了当地最早的志愿者队伍。2002年初,这家自组织正式成立,成为国内较有影响力的防艾草根组织之一。该组织在为成员提供精神支持、医疗支持等各项服务之外,还有一层更高的组织宗旨,即为实现艾滋人群的人权而工作。在这样的组织环境中,成员面对艾滋危机的抗逆力得到了建构与增强。但是,建构取向出现了偏差,尤其是骨干成员,不再以常规的、亲社会的途径进一步增强抗逆力,而是通过批判社会现实、对抗社会规则等危险的、非常规的途径,实现抗逆力的重构。在这一过程中,不仅这些骨干成员的抗逆力得到了非良性重构,甚至他们对社会的一些根本认知都被非良性重构,严重影响社会稳定。 这里需要指出的是,无论艾滋青年的抗逆力得到了良性建构还是非良性建构(或者称为建构结果的正负),就抗逆力本身来说,仍是积极的,建构结果都是提升了、恢复了处于逆境之中的艾滋青年抵抗困境、适应环境的能力。“良性”、“恶性”,“正向”、“负向”是对社会稳定影响的价值判断,这需要正确引导和把握自组织的发展方向。 三、自组织与抗逆力建构的矛盾性 前文从前提、过程、结果三个方面展现了自组织与成员抗逆力建构的同一性:自组织的建立为成员抗逆力建构提供前提,自组织的发展过程与成员抗逆力建构过程重合,自组织的发展方向直接决定成员抗逆力建构结果的正负。然而,在同一性之外,由于内部组织特征或者外部政策原因,自组织本身特性与成员抗逆力建构提升之间也存在一定的矛盾,表现为:自组织不但没有促进成员抗逆力的建构,反而导致抗逆力的下降。 其一,自组织的边缘化导致成员抗逆力降低。自组织由处于社会边缘的艾滋青年抱团形成,自然也具有边缘性特征。这种边缘性特征与生俱来,通常由于政府政策与社会环境原因造成。作为草根组织,既没有政府支持,又难得社会认可,运行通常较为艰难。对此,作为自组织本身,如果不能很好地应对,积极与外界互动,会进一步加剧成员群体的边缘化,导致成员借助组织活动提升抗逆力的可能性消失,甚至出现群体性自怨自艾的局面,无法融入主流社会。如此一来,自组织带给成员的不是与社会大环境和谐共处的能力的提高,而是面对疾病与社会歧视的抵抗能力的下降。自组织成为躲避社会、阻碍抗逆力提升的“避风港”。 其二,自组织的隐蔽性导致成员抗逆力降低。由于惯性的社会组织“双重管理”制度等原因,艾滋青年的自组织大多数不能实现登记注册,取得合法身份。加之该类自组织只针对艾滋青年这类特殊人群,使得这些自组织缺乏社会监管,具有极强的隐蔽性。如果自组织不去主动接触外界环境,“圈外人”很难知悉这类组织乃至人群。这种隐蔽性同样为成员抗逆力的建构路径造成了障碍,可能导致成员抗逆力水平的降低。 无论边缘化还是隐蔽性,都是艾滋青年自组织的先天特性。这些特性通常不利于成员与外界环境的互动,进而有碍自身抗逆力的建构与提升。这也是自组织与抗逆力建构存在矛盾的方面。 四、结论与讨论 根据Kumpfer的研究,经过个体—环境的互动之后,抗逆力与困境之前相比,会出现三种状态:提高、恢复与下降。[6]本文应用“建构”一词来概括艾滋青年经历艾滋病之后抗逆力的提高与恢复状态。对艾滋青年来说,一旦感染艾滋病,不可能痊愈,艾滋病带来的挑战对他们是永远存在的。自组织既是艾滋青年们应对挑战的策略,也是自创的一种媒介。借助自组织与个体之间、自组织与社会大环境之间的互动,艾滋青年们的抗逆力状态也会出现以上三种情况。 通常,自组织对成员的抗逆力建构起到积极作用,能够促进抗逆力的重构或者恢复。这时,自组织的发展与成员抗逆力的建构具有同一性。表现为自组织的发展阶段与抗逆力建构阶段对应:自组织的成立是抗逆力建构的起点,自组织的发展过程是抗逆力的建构过程,自组织的发展目标影响乃至决定抗逆力的建构取向。这种自组织与抗逆力建构的同一性是二者关系的主流,却并非全部。自组织与抗逆力的建构之间还存在矛盾,即自组织固有的边缘性与隐蔽性会妨碍成员抗逆力的建构,甚至造成抗逆力的下降。 那么,如何充分发挥自组织对艾滋青年抗逆力建构的积极作用,避免自组织阻碍抗逆力建构的消极作用呢?笔者认为应该从以下几个方面着手: 第一,理论指导实践,从Kumpfer的个体—环境互动模型出发,通过环境因素与个体因素之间的相互作用,将高风险环境改造成更具保护性的环境,使得保护性因素在与危险性因素的博弈中占据上风,展示出积极的结果。具体到实践中,艾滋青年自组织需要借助组织力量积极与社会大环境展开互动,包括积极与政府部门配合开展艾滋病防治活动、主动向社会公众宣传艾滋病知识信息、努力取得基金会等社会力量的资金资源支持等。通过增强社会对艾滋病、对艾滋青年的了解而化解大环境中的危险因素,增强保护性因素,实现艾滋青年与社会环境的和谐共处,进而使其抗逆力得以建构。 第二,完善社会组织管理制度,加强对艾滋青年自组织的监管。社会组织“双重管理”制度在中国运行已久,多受诟病。当前,在北京地区,针对城乡社会服务类的社会组织已经推行“一元化”登记制度,但在实践中并未彻底执行。就艾滋青年自组织这类草根社会组织而言,对其实行“一元化”登记、多部门监管的管理制度,远胜于在传统“双重管理”体制下隐蔽地在边缘地带活动。因此,社会组织管理制度的宏观改革对抑制艾滋青年自组织的边缘化和隐蔽性具有根本作用;也只有赋予其合法身份,将其纳入监管之下,自组织才能避免对成员抗逆力的消极作用,消除自组织与抗逆力建构之间的矛盾。 第三,加强舆论宣传,提升民众对艾滋的认识。民众对艾滋的恐惧是造成艾滋青年社会压力,阻碍其抗逆力建构的主要障碍。恐惧源于无知,对艾滋病的知之甚少导致“谈艾色变”。因此,加强对艾滋病知识本身的宣传普及,引导民众全面认识艾滋病,积极防治艾滋病,树立对艾滋病及艾滋病感染者的正确态度,形成宽松、文明的艾滋病防治环境,是促进艾滋青年抗逆力建构的最有效、最根本的途径。 收稿日期:2014-04-20 注释: ①这一结果由笔者曾经参与的“防艾社会组织能力建设研究”(盖茨基金会支持)课题在全国范围内的调研而来。 ②本文中“抗逆力建构”包括抗逆力的提高与恢复两种情况。 ③来自于笔者2012年1月的访谈资料。自我组织与复原力建设&以艾滋病青少年群体为例_抗逆力论文
自我组织与复原力建设&以艾滋病青少年群体为例_抗逆力论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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