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市公司治理途径的选择,本文主要内容关键词为:公司治理论文,途径论文,此文献不代表本站观点,内容供学术参考,文章仅供参考阅读下载。
一、我国上市公司有效治理结构的选择
1.典型公司治理结构的简要评述
发达市场经济国家的经验表明,通过有效的制度设计可使经营者与股东的利益趋于一致。问题的关键在于哪一种适合我国的实际情况。本文对不同的制度设计及其在我国上市公司治理结构中的适用性分别给予简要评述。
第一,经理市场约束。认为通过经理市场,管理者过去行为的后果会通过经理市场事后反映出来,这种信息会影响管理者未来的职业前途,因此,管理者自然就会约束自己过度追求自身利益的行为。经理市场的存在减少了代理成本。
上文的分析表明我国资本市的现状与上市公司目前的股权结构极大地限制了经理市场在约束上市公司经营者行为方面的作用。此外,经理市场培育在我国并不具备现实可操作性,关键的原因在于没有建立起评价经营者管理才能的制度。
第二,公司控制权市场。很多理论认为,当公司内部治理结构失效时,外部的公司控制市场或者是并购市场能够解决代理问题。通常,当投资者发现或预见到公司出现决策失误、低效经营、滥用资产等行为时,他们的反映会使公司股价下跌,这样公司很容易成为别人理想的并购对象,因为收购公司相信,通过收购并改善目标公司的管理,会使目标公司死而复生,并由此获利。
同样由于我国绝大数上市公司控股方的股份为不可流通股份以及由此导致的上市公司经营者与主管部门之间的特殊关系,使通过并购来接管上市公司进而改进公司绩效的努力也大打折扣。
第三,董事会与机构投资者的作用。董事会代表股东利益,其主要职责是审批公司的重大决策并监督决策的执行过程。董事会有聘任管理者、决定管理者报酬的权力,从而可以激励和约束管理者。机构投资者可以凭借其持有上市公司的股份参加董事会,从而可以有效地克服股东在参与管理中的“搭便车”行为。
我国的上市公司中国有股占控股地位的上市公司董事会是上级主管部门控制的,一方面,这种隐性的政企不分不会从根本上激励管理者;另一方面,董事会与总经理很容易形成合谋,形成事实上的内部人控制。此外,董事长与总经理兼任的现象在我国上市公司中的普遍存在也限制了董事会的作用。
我国证券市场中机构投资者非常少以及上市公司股权结构主要由非流通股构成,机构投资者在我国上市公司治理结构中几乎起不到决定作用。
2.债务在改进我国上市公司治理结构中的作用
在此,结合我国实际,我们分析债权在我国上市公司治理结构改进中的具体作用。
债务在我国公司治理结构中的现实是,非上市公司的高负债与上市公司低负债并存。非上市公司负债率高并不是导致效益低下的根本原因,因为,国有企业贷款利率是一种受管制的低于市场均衡水平的低利率。负债率高之所以没有起到反映企业为绩优公司信号的原因在于非上市公司的债务约束是一种“软约束”。 这类企业的所有权并不是“状态依存”的所有权,即企业的实际控制权并不随负债率的提高从股东向债权人转移。
上市公司存在重股轻债的问题从一个角度反映了经营者非常看重手中的控制权,原因是经营者若利用过多的负债进行融资,一旦出现经营失败,公司陷入危机,甚至导致公司破产,那么经营者的职位就要受到严重威胁,从而会使其丧失收入中的所有非货币收益,而非货币收益是我国上市公司经营者收入中占有非常大的比重。反之由于经营者通常所持股份较少或不持股,经营成功给经营者带来的收益很有限。若采用股权融资(表现为送配股和转增股),经营者的经营失败仅会影响公司的股价,并不会使公司经营陷入危机,不会对经营者的非货币收益产生根本影响。
显然要促使经营者努力提高股东的利益,就必须使他的控制权存在被剥夺的威胁。我国上市公司治理结构中的一个显著特点是很难利用市场化手段更换经营者的控制权。在这种情况下,债权在公司治理结构中的积极作用就可充分发挥出来。
首先,上市公司的债务约束与非上市公司的债务约束不同。上市公司的债务约束是一种较“硬”的约束。原因是公司上市就意味着财务信息的持续公开,这种制度使上市公司的经营状况清楚的展现在投资者和债权人面前,更重要的是,公司上市制度硬化了对上市公司的约束。我国(公司法)规定,上市公司连续3年亏损,会导致股票暂停上市。 换言之,上市公司只要不亏损,即使每股收益率再低,依然可以保持其上市资格,从而保持经营者的控制权。而对于股东来说,其机会成本为其他最好投资项目的收益率与上市公司收益之差。理论上,其他投资的最坏情况为银行同期存款利率,即股东的机会成本至少为银行同期利率与公司股权收益率之差。反之,若上市公司新投项目以债务融资,则会使经营者努力去发现那些收益率高于债务资本成本的项目,从而提高股东的投资收益率。其次,上市公司价值构成的相当大的部分是其“壳”的价值,债务约束会使其“壳”的安全性受到一定程度的威胁,而上市是主管部门“业绩”的一种体现,在自身利益受到影响的前提下,主管部门必然会加强对经营者的约束。再次,债务在降低代理成本的同时,向外界转递公司为绩优公司的信号使公司股价上升,有利于日后的股权融资。此外债务融资较其他融资方式还有一定的避税优势。
在债务方式的选择上,我们认为,同银行贷款比较,债券是一种更优的融资方式。由于国有银行与国家控股的上市公司之间不存在根本的利益冲突(所有者都是国家),那么它们之间债权债务关系的严肃性就很容易受到破坏。债券的持有者往往是大众与机构投资者,债权债务关系为民间债权,因此,在对金融业进入限制的条件下,公司债券是一种较优的债务融资方式。
二、结论
根据上述分析,本文得出以下几点结论:
1.上市公司治理结构所需要解决的首要问题是加强对经营者的约束,而目前我国上市公司治理结构缺乏这种根本作用。并且,传统的几种治理结构在改进我国上市公司治理结构过程中不具备现实意义。
2.改进上市公司治理结构的一个有效途径是利用债权在公司治理结构中的作用,即通过适当的债务来约束企业经营者,使其作出使股东利益最大化的选择。
3.在债务性质的选择上,应以中期债务为主,形式上以公司债券为主。在防止经营者作出利已的短期行为的同时,以民间债权的形式硬化债务约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