浅论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条件下人才的商品属性,本文主要内容关键词为:条件下论文,社会主义市场经济论文,属性论文,商品论文,人才论文,此文献不代表本站观点,内容供学术参考,文章仅供参考阅读下载。
在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条件下,人才是不是商品?可不可以成为商品?这是一个十分敏感的现实问题,也是一个直接关系到人才市场乃至整个市场经济体系的培育、发展和完善的十分重要的理论问题。遗憾的是,理论界和人才管理工作者对此众说纷纭,至今未能形成共识。因此,有必要进行深入研究和探讨。本文想就此谈点个人的粗浅意见,并就教于专家学者。
在社会主义条件下,人才可以成为商品
本文讨论的“人才”是指劳动力中的特殊部分,即复杂的劳动力或曰高级劳动力,实际上仍属劳动力范畴。所以,要证明在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条件下,人才可以成为商品,可先论证一下在社会主义条件下劳动力可以是商品。
马克思说:“我们把劳动力或劳动能力,理解为人的身体即活的人体中存在的、每当人生产某种使用价值时就运用的体力和智力的总和。”这就是说,所谓劳动力就是劳动者的体力和智力的总和,也即劳动能力。
长期以来,“社会主义条件下劳动力不是商品”的命题,在我国不仅作为马克思主义经济学的常识被宣传着,而且被认真地实践着,除了被束缚在土地上的农民,劳动者就业几乎全部由国家统包统配。这一切又被解释为是由社会主义公有制决定的,是社会主义优越性的体现。党的十一届三中全会以来,随着经济体制改革的不断深化,用工制度也不断发生变化,如以劳动力供求双方签订契约为特征的劳动合同制,就是在不改变生产资料所有制性质的前提下的一种新的用工制度。这一制度的实行,促进了劳动力的合理流动,增强了企业活力,提高了劳动效率和经济效益。这就不能不使人们对“社会主义条件下劳动力不是商品”的论断提出质疑。
劳动力成为商品的基本条件,马克思在《资本论》中有过精辟的论述,即:第一,劳动力所有者是自由人,能够支配自己的劳动力;第二,劳动力所有者除自身的劳动力以外,一无所有。第一个条件使劳动力成为商品具有了可能性,因为只有劳动者对自身的劳动力具有所有权,才有可能将其作为商品出售;第二个条件使劳动力成为商品具有了必要性,因为在劳动者没有生产资料和生活资料的情况下,为了生存,只有出卖劳动力。在上述两个条件同时具备的情况下劳动力必然成为商品。劳动力成为商品的两个基本条件虽然是在解剖以劳动力的个人所有制与生产资料的资本家占有制为经济基础的资本主义得出的,但在社会主义制度下,特别是在社会主义初级阶段,马克思论述的劳动力成为商品的两个基本条件及其形成的经济基础并没有随着资本主义生产关系的消灭而不复存在。我国宪法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的社会主义经济制度的基础是生产资料的社会主义公有制”,“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有劳动的权力和义务。”这就从根本大法上确认了我国劳动者不仅可以支配自己的劳动力、是从事劳动的自由人,而且是生产资料的主人。由此可以肯定劳动力成为商品的第一个条件是存在的。那么作为公有制生产资料主人的劳动者是否拥有实现自己劳动所需要的生产资料呢?对这一问题的回答不能用简单的逻辑推理,因为无论在公有制下还是私有制下,劳动力所有者只拥有法权意义上的生产资料并不能保证他一定能掌握可供其实现自己劳动所必需的生产资料,并靠此谋生。社会主义制度下劳动者虽然在法律上是公有制生产资料的主人,但在现实生活中他们仍然不能直接占用公有的生产资料,实现劳动力与生产的直接结合,故劳动力成为商品的第二个条件也仍然存在。
在此,还需强调一点,在现实中,尤其在当今时代,劳动力能否成为商品的关键并不在劳动者是否拥有生产资料,而在于经济体制和经济利益,在于劳动者是否真正拥有择业自由。在我国,在社会主义条件下,当国家以生产资料所有者的代表身份实行统包统配的劳动用工制度,有权直接支配劳动力的使用时,劳动力的供求之间当然不存在买卖关系,劳动力也不是商品;而当开放劳动力市场,实行劳动合同制、聘任制,劳动力供求双方以契约来确定各自的责、权、利关系时,则是典型的商品交换关系,劳动力也就成了真正的商品。可见,在社会主义制度下,劳动力是可以成为商品的。
我国当前的经济形式是社会化大生产基础上的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党的十四大又明确提出“我国经济体制改革的目标,是建立社会主义市场经济。”这不仅是对马克思主义经济理论的重大突破,而且为劳动力资源由计划配置向市场调节的转变奠定了理论基础。这一理论表明,在社会主义条件下,作为生产第一要素的劳动力,不仅可以而且应该进入市场,参与价值机制的运行,从而成为商品。所以,在社会主义条件下劳动力成为商品是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发展的必然要求和结果。
二、人才是一种特殊商品。
既然在社会主义条件下劳动力可以成为商品,那么作为高层次的劳动力——人才可以成为商品也就不证自明了。这里需要指出的是,在社会主义市场经济蓬勃发展的新形势下,人才虽然可以作为商品出现在市场上,但它又不同于一般商品市场上的商品,而是一种特殊商品。其特殊性主要表现在以下几点:
一是增殖性。一般商品的价值量是凝固不变的,而人才本身“具有成为价值源泉的特殊属性”,不仅能创造出相当于人才自身价值的价值,而且能创造出比人才自身价值大得多的增殖后的价值。而且人才的使用价值是可以变化的,例如同一专业的人才在不同的地区或单位,其使用价值不相同。
二是创造性。一般商品不存在创造性,而人才自身独具创造性,能创造一切物质财富和精神文明。
三是能动性。一般商品都是静止的、被动的、没有任何思想感情的物,而人才是有思想、有感情的活生生的人,是载有体力和智力、代表先进生产力的人,而且其思想、感情、体力和智力都始终处在不断发展变化之中。
四是复杂性。人才的生产和再生产的周期比一般商品的生产和再生产要复杂得多,是一项庞大的、系统的社会工程。
五是长期性。人才的生产和再生产的周期比一般商品要长得多,人才的教育、培养决不是一朝一夕能够奏效的,而是需要十几年乃至几十年的漫长时间,而且随着时代和形势的发展,还要不断地进行知识更新和能力提高。
此外,一般商品是一次性的卖断所有权,而且只能一次不能多次,而人才作为商品则是在一定期限暂时让渡其支配权,而且“在让渡自己的劳动力时不放弃自己对它的所有权。”因而可以多次转让。
三、承认人才具有商品属性有利于运用市场机制充分开发和合理使用人才。
价值规律是商品经济的基本规律。市场机制是价值规律的实现形式。在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中,只有承认人才具有商品属性,可以自由进入市场,才能真正体现人才的主人地位,才能建立有效的人才价值、供求、竞争和激励机制,从而使人才资源得到最佳配置和合理使用。
1、承认人才具有商品属性,有利于发挥市场价值机制的作用。人才成为商品,人才就有价值,人才价值的货币形式就是人才价格,工资就是人才的价值和价格。人才价格由人才价值决定,因此工资要反映人才价值,在现实生活中,由于不同的人才其个人能力有差异及对人才的生产和再生产的投入不同,人才价值亦不同。按照价值规律的要求,高质高价,低质低价。人才商品化可以使人才的劳动与报酬切实挂起勾来,保证人才的高倍劳动投入取得相应的高倍劳动报酬。这样既有利于恢复和补偿人才在劳动过程中的脑力和体力消耗,又有利于人才向更高层次全面发展。
作为人才生产单位,在价值机制作用下,必然要大力培养和开发适应社会主义市场经济需要的各种专门人才,并要努力提高人才的素质和价值,多出人才,快出人才,出好人才。
人才成为商品,就不能无偿使用。在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条件下,各企业是相对独立的商品生产者或经营者,实行独立核算,自负盈亏,因此在招聘和使用人才时,必须要考虑适才适用,并创造良好的工作环境,使人才的作用能充分发挥。这样就可避免用非所学、积压人才的现象。另外,由于人才使用的有偿性,企业会积极主动地设法把富余的或专业不对口的人才交换出去。
2、承认人才具有商品属性,有利于发挥市场供求机制的作用。人才成为商品,为供求机制的运行提供了前提。在供求机制作用下,对于人才自身来讲,可以积极主动地根据市场对人才需求的信号,及时调整知识结构,进行知识更新和形象设计,自主地寻找就业单位,以提高和实现自身的价值。对于人才生产单位来讲,以市场的供求信息为导向,及时调整专业设置及各专业招生人数,改革教学内容和方法,有针对性地培养市场需要的人才,使培养的人才能适销对路,达到供需基本平衡,从而有效地开发和输送人才,提高办学效益。对于用人单位来说,可根据供求信息,从本单位的生产和经营需要的实际出发,自主地对人才进行吐纳,以达到优化组合、提高效益的目的。
3、承认人才具有商品属性,有利于发挥市场竞争机制的作用。市场的利益最大化原则是通过竞争机制来实现的。人才成为商品,人才就成为价值的实体,或者说是利益的主体,这就为人才的竞争提供了前提条件。在利益的驱动下,为了生存和发展,人才生产单位、人才本人、用人单位必须在适应市场、提高效益上展开三方内部及三方之间的激烈竞争。人才生产单位之间会就如何培养和开发高素质并适销对路的人才而展开竞争,促使人才生产单位努力提高管理水平和教育质量,从而为人才的培养和成长创造良好的条件,做出更大的贡献。人才主体之间的竞争,是知识和能力的较量,通过竞争,使自己的思想业务素质和价值得以提高。用人单位之间的竞争,必然使用人单位争相用优惠的待遇和良好的工作环境去吸引人才、留住人才,使优秀人才能解除后顾之忧,充分施展自己的智慧和才能。这不仅有利于人才合理、有效的使用,而且还有利于“尊重知识、尊重人才”良好风气的形成。在三方内部竞争的同时,也存在着三方之间的竞争,表现为在公开、平等、竞争、择优基础上进行互动的双向选择。在这竞争的连环套中,各利益主体都相应地提高了层次,获得了最佳效益,从而也就使社会整体效益得到提高。
从以上分析我们不难看出,在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条件下,人才成为商品,不仅是可能的,而且是必然的,不仅不是历史的倒退,而且是社会进步和发展的重要标志。若不承认人才可以成为商品,否定人才的商品属性,那么人才市场的存在和发展就是不可思议的。所以只有理直气壮地承认人才可以成为商品,肯定人才的商品属性,才能加快人才市场的培育和发展,促进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确立和完善,人才的主人地位才能真正体现出来,人才的重要作用也才能充分得到发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