类书与中国传统文学中的主题类分,本文主要内容关键词为:类书论文,中国传统论文,主题论文,文学中论文,此文献不代表本站观点,内容供学术参考,文章仅供参考阅读下载。
始于《周易》的中华民族类化思维方式,使得中国文学尤为敏感于同类事象语词的撷取、文学表现及其不同类别生活题材的划分,同时,每类题材往往还被相继赋予其较为稳定的思想主旨与表现程式、文学观念、接受特点乃至相关意象话语。追溯源流,离不开古代的类书尤其是类书对主题类分的思考、实践与启示。
一
在文学主题史中,类分这一思想首先当萌于汉大赋,其作为赋的铺张扬厉的体性,使之较早注重按类排比之于气势、表现的集束力量。《管锥编》评司马相如赋时指出《文心雕龙·诠赋》认为《上林赋》“繁类以成艳”,艾南英也讥汉大赋为“排比类书”;《管锥编》进而指出:“夫排类数件,有同簿类函,亦修词之一道。”而由赋的表现技巧泛化开来,刘勰《文心雕龙·事类》已意识到类分以引事的某种表现上的功能:“事类者,盖文章之外,据事以类义,援古以证今者也”;其《鎔裁》篇也讲究“酌事以取类”。而从实践上看,作品类分,至少可溯自我国现存最早的文学总集——梁昭明太子萧统的《文选》。其将赋分为:京都、郊祀、耕籍、畋猎、纪行、游览、宫殿、江海、物色、鸟兽、志、哀伤、论文、音乐、情,计十五种;诗分为:补亡、述德、劝励、献诗、公燕(宴)、祖饯、咏史、游仙、招隐、反招隐、游览、咏怀、哀伤、赠答、行旅、军戎、郊庙、乐府、挽歌、杂歌、杂诗、杂拟等,计二十三种。不难看出,这种类分的标准不统一,有的按文体归类,如“乐府”、“杂诗”、“杂拟”,而不管其具体表现的内容如何。而有的内容取舍也并不客观,像公宴诗选了十四首,就显示了他作为王族太子对文人唱和酬答的热衷。这多半由于选录者虽认识到“诗赋体既不一,又以类分”;但如《文选序》自言,要“以立意为宗”,又兼顾“以能文为本”,终不免为形式所左右。
唐代以后,伴随着纯文学艺术形式愈臻成熟,作品类分展示了人们更为敏锐的艺术感受力与思维分辨力。除《艺文类聚》这样有深远影响的大型类书宣告面世外,《旧唐书·经籍志》、《新唐书·艺文志》著录的大部头类书即有《文思博要》、《三教珠英》、《文馆词林》、《策府》、《瑶山玉彩》、《碧玉芳林》、《累碧》、《类文》、《北堂书钞》等等。其中《文馆词林》还打破了《昭明文选》在文体下不分类的格局,在其“诗体”目下,又细分为“言”、“部”、“类”三个层次(注:参见方师铎:《传统文学与类书之关系》,天津古籍出版社1986年版,第139页。)。应当说,这一细分已开始注意到将题材主题,与作为具体表现材料的意象话语区分开来,在文学主题分类史上具有承先启后的重要意义。到了后来的《李峤杂咏》张庭芳注,分“乾象、坤仪、芳草、嘉树、灵禽、祥兽、居处、服玩、文物、武器、音乐、玉帛”十二部(日本《佚存丛书》本),每部十首诗,今存敦煌遗书s555与p3738二残卷,标“灵禽十首”一目。《白氏长庆集》则以“讽喻、闲适、感伤、律诗、格诗歌行杂体”编次,前三种也属按题材类分。尽管如万曼《唐集叙录·韦苏州集》说的“大抵唐人诗集率不分类,也不分体。宋人编定唐集,喜欢分类,等于明人刊行唐集,喜欢分体一样,都不是唐人文集的原来面目”,但这并不意味着唐人就没有主题题材的分类意识。
早在唐初,由欧阳询等人编纂的《艺文类聚》一百卷,即承隋代《北堂书抄》及更早些的《皇览》等类书,按内容将“事”与“文”合为一处,分四十六部(本胡道静说)七百二十七子目,如鸟部中即有孔雀、鹦鹉、青鸟、雁、鹅、鸭、鸡、山鸡、鹰、鹞等子目;祥瑞部上列祥瑞、庆云、甘露、木连理、木芝、龙、麟等。各子目下先列典籍,次列诗赋等文体有关的记载歌咏。这样将相关诸有价值的叙事本文均收录下来,已颇具有主题学视野。自先秦荀子赋咏礼、智、云、蚕、针,屈原写《桔颂》至两晋咏物诗赋等,这种以某些单个意象进行母题类分的思想渐趋成熟。而像人部十七的游侠、报恩、报仇;十八的怀旧、哀伤,其实已不限于母题,而基本上属于主题的名目。
唐玄宗时徐坚等人的《初学记》,则分为二十三部三百一十三子目,其体例是先叙事,次为“事对”,最后是诗文。如天部列天、日、月、星、云、风、雷、雨、雪、霜、雹、露、虹、霓、霁晴;在其中“月”这一子目下先列典籍如《淮南子》等相关记载,次列其“事对”如水气、金精;金兔、瑶蟾;似纨扇、如玉钩等,再列有代表性的咏月赋、咏月诗。再如人部下分为美丈夫、美妇人、丑人、长人、短人、奴婢;这种分类法,很可能受到唐前甚至在隋虞世南《北堂书抄》之前的《琱玉集》(久佚,有《古逸丛书》残本)的启发,后者残卷有卷十四“美人篇第一 丑人篇第二 肥人篇第三 瘦人篇第四 嗜酒篇第五 别味篇第六 祥瑞篇第七 怪异篇第八”。这一传承链的例证说明,很难彻底理清类书分类的历史沿革情况,因为许多类书久佚,已无从查考。所以许多中介环节不得不暂且省略,这里只举其荤荤大者。
中唐白居易为积累创作材料自编类书,是为《白氏六帖》。据宋人黄鉴《杨文公谈苑》称,杨亿听人说白居易“以陶家瓶数千,各题门目,作七层架列置斋中。命诸生采集其事类,投瓶中。倒取之,抄录成书。故其所记时代,多无次序”。这充分说明了如是主题学思路支配下的题材、意象、语汇的分类积累对中国古人诗文创作该多么重要,因其太便利实用了。其取自先唐经传百家典故、语汇和诗文佳句,分类辑录,分为一千三百六十七门,全是子目,并无部类统摄,颇似《北堂书抄》。今存宋版《白氏六帖事类集》三十卷,尚可看出其基本面貌。如所列“月”一门:
牛喘 《世说》:吴牛见月而喘。鹊飞 魏武帝歌曰:月明星稀,乌鹊南飞。恒娥 羿妻,窃药奔月,乃为月中仙。丽天 日月丽乎天。……
不仅有相关意象母题下的系列意象语汇,还有具体解释或应用实例,便于读者依样画葫芦。白居易《序洛诗序》中还注意到从题材史角度,溯及创作主体境遇与题材间的联系:“予历览古今歌诗,自《风》、《骚》之后,苏、李以还,次及鲍、谢徒,迄于李、杜辈,其间词人闻知者累百,诗章流传者巨万,观其所自,多因谗冤谴逐,征戍行旅,冻馁病老,存殁别离,情发于中,文形于外,故愤忧怨伤之作,通计今古,什八九焉,世所谓‘文士多数奇,诗人尤命薄’,于斯见矣。”这已突破了单纯类分作品的范围,由艺术与现实生活关系上,深入探究主体的创作动机。对此元稹《叙诗寄乐天书》亦明确叙及:“每公私感愤,道义激扬,朋友切磨,古今成败,日月迁逝,光景惨舒,山川盛势,风云景色,当花对酒,乐罢哀余,通滞屈伸,悲欢合散,至于疾恙穷身,悼怀惜逝:凡所对遇异于常者,则欲赋诗。”主体特定的境遇,激发了作品主题的产生,这不分明已点出了我们今天所说的惜时、相思、怀古、生死、出处、伤悼等惯常文学主题了吗?
二
宋人在编纂了《文苑英华》等几部大型类书的同时,还精心地将一些知名的大家诗作分类成集,如《分类补注李太白集》、《集千家注分类杜工部诗集》。前者为宋敏求所编,其歌诗分为:古风、乐府、歌咏、赠、寄、别、送、酬答、游宴、登览、行役、怀古、闲适、怀思、感遇、写怀、咏物、题咏、杂咏、闺情、哀伤等,此由宋人杨齐贤注,元人萧士贇删补杨注而成。而《百家注分类东坡诗集》竟有三个版本,各分为七十八类、五十类和三十类。后者分为:纪行、游览、古迹、咏史、述怀、寓兴、书事、闲适、贻赠、简寄、酬和、酬答、送别、燕集、怀旧、仙释、庆贺、伤悼、禅语、嘲谑、时序、寺观、居室、花木、泉石、书画、题咏、咏物、和陶、乐府(注:参见刘尚荣:《〈百家注分类东坡诗集〉考》,《社会科学战线》1982年第2期。)。作为创作经验总结的诗话也毫不落后,如由宋人缉佚的较早的诗话总集——阮阅《诗话总龟》(前集),就已将诗话分为凡四十六门:圣制、忠义、讽喻、达理、博识、幼敏、志气、知遇、狂放、诗进、称赏、自荐、投献、评论、雅什、警句、唱和、留题、纪实、咏物、宴游、寓情、感事、寄赠、书事、故事、诗病、诗累、正讹、道僧、诗谶、纪梦、讥诮、诙谐、乐府、送别、怨嗟、伤悼、隐逸、神仙、艺术、俳优、奇怪、鬼神、佞媚、琢句。显然,不能完全将划分标准不统一归因于早期的作品类分影响,这也是诗话产生的早期阶段里人们重视诗话的品评功能所致,换句话说,是诗话本身的内容决定了只有这样有所兼顾的类分方能将其内容尽量都罗致进来。于是,为了体现诗话的品议评骘功能,其并不全是按题材来划分的,像“警句”、“故事”、“诗病”、“诗累”、“正讹”、“琢句”等属形式技巧;“乐府”是诗体。而稍早一些的《唐宋分类名贤诗话》,据说才是我国最早的诗话类编,失传已久,近经韩国赵钟业教授影印于《韩国诗话丛编》之第十七册中。由今存五百年前的残本上,可见其分为二十卷三十四门类,按论诗内容分类编纂各卷为:一、品藻;二、鉴戒,讥讽;三、嘲谑;四、纪赠;五、知遇,不遇;六、激赏,聪悟;七、豪俊,轻狂;八、迁谪,闲适;九、登临,隐逸;十、咏古,感兴;十一、题咏;十二、离别,幽思;十三、伤悼,图画;十四、谶兆;十五、诗卜,纪梦;十六、神仙,道释;十七、伶伦,鬼魅,正讹;十八、笺释;十九、杂纪;二十、乐府,四六(注:蔡镇楚:《〈唐宋分门名贤诗话〉:中国最早的诗话类编》,《文学遗产》1997年第5期。)。这之中也有不少也属题材、主题、母题的范围,已颇具思致,但毕竟与其他形式体材的划分混杂一处,因限于诗话体例性质,虽如此细密精工,仍不够科学。不过,至少还说明这一体例的实用性已较早地为人所注意,并发生了实质性的影响。
正是在这样一种分类思维积累与氛围中,产生了前所未有的具备主题学思想意义的郭茂倩《乐府诗集》。与其说在理论上,毋宁说是在实践上对主题类分思想多有建树。萧涤非先生《汉魏六朝乐府文学史》指出:“大抵《乐府诗集》以前,皆为一种音乐的分类法。”因而郭茂倩受歌诗的乐歌性质影响,大多按乐歌曲辞的性质、用法分类,唯独“杂曲歌辞”是按题材内容分类的。其《乐府诗集》卷六十一申明了其如此分类的依据:
杂曲者,历代有之。或心志之所存,或情思之所感,或宴游欢乐之所发,或忧愁怨怒之所兴,或叙离别悲伤之怀,或言征战行役之苦,或缘于佛老,或出于夷虏,并收备载,故总谓之“杂曲”。自秦、汉已来,数千百岁,文人才士,作者非一。……如此之类,其名甚多,或因意命题,或学古叙事,其辞具在,故不复备论。
不仅类分出若干题材主题,还注意到打破作者个案分类格局,从漫长的题材主题演变角度考虑问题,且注意到题材史主题史演变中创作个体的构思因袭性。“其辞具在……”似已有意识地用系列题材主题作品的分类陈列,来揭示其某些赓续增生的文学史发展进程。因而,王运熙先生1979年即指出过乐府诗作品“与曲名、本事或主题思想方面等保持一定的联系。从一般情况说,用乐府旧题写诗,在思想内容上常常或多或少受到原题、古辞的制约,不容易自由地来反映崭新的题材……”(注:王运熙:《汉魏六朝唐代文学论丛》,上海古籍出版社1981年版,第4页。类似观点又见于作者数年后的《汉魏六朝乐府诗》,上海古籍出版社1986年版,第11页。)这一观点是深思熟虑的。但正因为如此,郭茂倩在分类编排上体现出了主题学思路,让继踵而至的后来者在这一缕缕同曲调、同题材主题(不限于“杂曲歌辞”)之承续创新(即题材主题变奏)的标本面前,看出了王先生所指出的“某些富有意义的题材不断引起诗人重视”;但另一方面,承袭创新的脉络即显,还更能看出“对诗人选材立意或多或少产生一些束缚,不利于发掘新的题材”,于是唐人新乐府的创制意义便得以充分凸现。尽管乐府诗这一题材主题在相同诗题下延续变异的特点并非郭茂倩首先发现,但他这种类分编排的方式,事实上却是古人主题学思想的一次重大的具体实践。
从叙事文学题材类分看,宋初李蚄等编的《太平广记》五百卷,不仅是汉至宋初野史小说的宝山,其文学主题分类价值也大于《太平御览》。全书按题材分为九十二大类,其下又视情形分为一百五十余细目:
神仙、女仙、道术、方士、异人、异僧、释证、报应(金刚经、法华经、观音经、崇经像、阴德、异类、冤报、婢妾、杀生、宿业、牲畜)、征应(帝王休征、人臣休征、邦国咎征、人臣咎征)、定数(婚姻)、感应、谶应、名贤(讽谏)、廉俭、吝啬、气义、知人、精察、俊辩(幼敏)、器量、贡举(氏族)、铨选、职官、权倖、将帅(杂谲智)、骁勇、豪侠、博物、文章、才名(好尚)、儒行(怜才、高逸)、乐(琴、瑟、歌、笛、筚、羯鼓、铜鼓、五弦、箜篌)、书(杂编)、画、算术、卜筮、医、相、伎巧(绝艺)、博戏(奕棋、弹棋、藏钩、杂戏)、器玩、酒(酒量、嗜酒)、食(能食、菲食)、交友、奢侈、诡诈、谄佞、谬误(遗忘)、治生(贪)、褊急、诙谐、嘲诮、嗤鄙、无赖、轻薄、酷暴、妇人(贤妇、才妇、美妇人、妒妇、妓女)、情感、僮仆奴婢、梦(梦休征、梦咎征、鬼神、梦游)、巫(厌咒)、幻术、妖妄、神(淫词)、鬼、夜叉、神魂、妖怪(人妖)、精怪(杂器用、偶像、凶器、火、土)、灵异、再生、悟前生、冢墓、铭记、雷、雨、(风、虹)、山(溪)、石(坡沙)、水(井)、宝(金、水银、玉、杂宝、钱、奇物)、草木(木、文理木、异木、蘲蔓、异木、草、草花、木花、果、菜、五谷、茶、芝、菌蕈、苔、香药、服饵、木怪、花卉怪、药怪、菌怪)、龙(蛟)、虎、畜兽(牛、牛拜、牛偿债、牛伤人、牛异、马、骆驼、骡、驴、犬、羊、猫、鼠、鼠狼、狮子、犀、象、杂兽、狼、熊、狸、猬、麈、獐、鹿、兔、猿、猕猴、猩猩、猓然、狨)、狐、蛇、禽鸟(凤、鸾、鹤、鹦鹉、鹰、鹞、鹘、孔雀、燕、鹧鹕、鹊、鸽、鸡、鹅、鸭、鹭、雁、鸜鹆、雀、乌、枭、鸱、……)、水族(水怪、水族为人、人化水族、龟)、昆虫、蛮夷、杂传记、杂录。
除了保存大量的小说、故事史料,这种分类虽则庞杂,却为我们梳理题材主题史提供了一缕缕可资借鉴参考的脉络,像神仙、女仙之于游仙主题,豪侠、骁勇之于侠义主题。其关于人事性情上的分类也有助于我们总结古人理解的人物类型性格特点,尤其可贵的是那些涉及神秘崇拜与艺术思维交界的分类,他们是主题学与人类学、民俗神话、仙话学等研究联姻的不可多得的启示。而那些动植物及精怪等类目,则可与抒情文学相关意象典故相参照,便于全面把握这一个个“文化丛”。可以说,若非如此,则很难单就抒情状物的诗赋来对这些意象符号、母题话语有全面的了解,尤其是在原始思维与艺术思维、主题学与民俗神话学结合统观的层面上。
三
然而,在意象母题的集拢、流播及其与题材主题的联系上有更大突破的,还当推宋人吴淑的《事类赋》。切莫因其为个人编纂而小觑其价值,作者因参与过《太平御览》、《太平广记》、《文苑英华》三部大书的编修操作,其主题题材、意象母题的分类思想该何等的成熟而应受重视呵!该书是以创作的形式来体现类书的构思及功能,所列三十卷共分十四部一百目:
天部(天、日、月、星、风、云、雨、雾、露、霜、雪、雷);岁时部(春、夏、秋、冬);地部(地、海、江、河、山、水、石、井、冰、火);宝货部(金、玉、珠、锦、丝、钱);乐部(歌、舞、琴、笛、鼓);服用部(衣、冠、弓、箭、剑、几、杖、扇);代物部(笔、砚、纸、墨、舟、车、鼎);饮食部(茶、酒);禽部(凤、鹤、鹰、鸡、雁、乌、鹊、燕、雀);兽部(麟、象、虎、马、牛、羊、狗、鹿、兔);草木部(草、竹、木、松、柏、槐、柳、桐、桑);果部(桃、李、梅、杏、柰、枣、梨、栗、柑、桔、瓜);鳞介部(龙、蛇、龟、鱼);虫部(虫、蝉、蜂、蚁)。
此选目较偏重于物,而非人事,亦在一定程度上避免了芜杂不精。该书原名为《一字题赋》,事实上即以一个个具体的物象(意象)为题展开,据书前《进注事类赋状》作者自言,是由于“类书之作,相沿颇多,盖无纲条,率难记诵。今综而成赋,则焕焉可观。……”以题材类分新创意来以一牵多,帮助记忆以资创作,超越了先前类书的分类方法。而较之《太平广记》的兼收并蓄,偏重野史笔记,该书显系更能拣选较重要的有代表性的意象。这样将既有的众多相关题材的作品佳句、典实精心提炼后熔铸成赋,浓缩到一个意象母题单位里,义理较为集中,材料较为充实,可以说,的确展示出了意象丰厚内蕴的“焕然可观”,且能集中地领会该意象母题系统的先期内在主题、格调乃至意境神韵(如秋、春、海等等)。可惜这样的一种“个案”式集锦,今人却罕有予以足够关注者。南宋边惇德序中提到,此书远胜李峤《单题诗》,后者见于《全唐诗》卷五十九至六十,共一百二十首五律,依次为:
日、月、星、风、云、烟、露、雾、雨、雪、山、石、原、野、田、道、海、江、河、洛、城、门、市、井、宅、池、楼、桥、经、史、诗、赋、书、檄、纸、笔、砚、墨、剑、刀、箭、弹、弩、旗、旌、戈、鼓、弓、琴、瑟、琵琶、筝、钟、箫、笛、笙、歌、舞、珠、玉、金、银、钱、棉、罗、绫、素、布、舟、车、床。席、帷、帘、屏、被、鉴、扇、烛、酒、兰、菊、竹、藤、萱、茅、荷、萍、菱、瓜、松、桂、槐、柳、桐、桃、李、梨、梅、桔、凤、鹤、乌、鹊、雁、凫、莺、雉、燕、雀、龙、麟、象、马、牛、豹、熊、鹿、羊、兔。
据笔者统计,《事类赋》全同于李峤诗的共计六十二个,另三十八属于作者别创。别创者大致分为三种情况:一是以较高类属概括——以地涵盖原、野、田、道,以水涵盖洛、池,以丝涵盖绫、罗、素;二是取代置换——以雷、霜代烟、雾,以衣、冠、几、杖、鼎代布、床、席、帷、帘、屏、被、鉴,以鹰、鸡代凫、莺、雉,以虎、狗代豹、熊,以草代萱、茅、菊,以木、柏、桑代藤、荷、萍、菱、桂;三为新增设——天、春、夏、秋、冬、冰、火、茶、杏、枣、李、甘、蛇、龟、鱼、虫、蝉、蜂、蚁。
可见这种分类,更加注意文学意象的代表性和概括力,取代和增设的大多为能与生活中常见物象相对应的意象母题,因而合理性更强;取材打破了文体之限,较为符合构思过程;其篇幅长者如酒赋、鱼赋达一万一两千字,春、衣、剑、车达万字左右,短者如象、桐、蝉、蜂、柑等赋则一两千字不等,说明创作态度的严谨。《事类赋》选目既精,母题下相关事例采撷亦堪称巧,且将这些实例熔铸一体,多方交相映衬补充,颇易于记诵流播。如清末俞达小说《青楼梦》第十八回写主人公金挹香咏雪,博得了众人称赏,他即说道:“《事类赋》上有这切雪的古典。”古人诗词唱和中对这一类类典实的具体掌握,因此书而变得更为便利。
元代方回的《瀛奎律髓》,专收售人律诗,也可谓一代集大成的类分诗集,凡四十九类:登览、朝省、怀古、风土、升平、宦情、风怀、宴集、老寿、春日、夏日、秋日、冬日、晨朝、暮夜、节序、晴雨、茶、酒、梅花、雪、月、闲适、送别、拗字、变体、道题、陵庙、旅况、边塞、宫阃、忠愤、山岩、川泉、庭宇、论诗、技艺、远外、消遣、兄弟、子息、寄赠、迁谪、疾病、感旧、侠少、释梵、仙逸、伤悼。其虽基本上按作品内容题材遴选,仍失之杂乱繁琐。
明代朱权《太和正音谱》将杂剧分为十二科:“一曰神仙道化、二曰隐居乐道、三曰披袍秉笏、四曰忠臣烈士、五曰孝义廉节、六曰叱奸骂谗、七曰逐臣孤子,八曰钹刀赶棒、九曰风花雪月、十曰悲欢离合、十一曰烟花粉黛、十二曰神头鬼面”,基本按题材划分,但突出了戏剧偏嗜表现矛盾冲突的特点。如其三、四、五、六、七突出了某类特定的主题;其二又突出了时代特点与主题;其一、八、九、十一突出了特定题材;而其十、十二似揭示了特定母题。近人罗锦堂则据此分为历史剧、社会剧(朋友、公案、绿林等)、家庭剧、恋爱剧、仕隐剧(发迹变泰、迁谪放逐、隐居乐道)、道释剧、神怪剧(注:参见柳无忌:《中国古典戏剧的比较观》,《幼狮文艺》第324期,1980年。),显然将上述朱权的分类作了部分的合并,形成了子母双重架构。而胡应麟《少室山房笔丛》将小说分为“志怪”、“传奇”、“杂录”、“丛谈”、“辩订”、“箴规”六种,这显然不如此前罗烨《醉翁谈录》的划分更为切实。至清代,颇具美学眼光的叶燮在《原诗》内篇卷一中承前举元白之诗论,由现实情境之于创作主体心态关系入手,接触到了作品类分的根本点。如其评杜甫的创作:
诗随所遇之人之境之事之物,无处不发其思君王,忧祸乱、悲时日、念友朋、悼古人、怀远道,凡欢愉、幽愁、离合、今昔之感,——触类而起,因遇得题,因题达情,因情敷句,皆因甫有其胸襟以为基。(薛雪《一瓢诗话》承此)
这段论述,由创作主题审美心态中不同的生活体验、情感取向来考察共创作动机,可以说,已实实在在地进入到文学主题类分的意义层面了。
四
弗莱在《批评的解剖》一书中认为,必须强调区别虚构文学与主题两者(注:参见叶舒宪选编:《神话——原型批评》,陕西师大出版社1987年版。)。主题文学(thematic literature)指的是与虚构文学相对的抒情性和寓意性文学作品。弗莱倡导用一种远观(stand back)的文学眼光,以人类学的理论扩展视野,把文学的各种现象——体裁、题材、主题、结构乃至作品名称等,放到文化体系的整体中去考察。为了进一步确证中国古人对文学作品内容类分的思维连续性,我们还可以看看当代学者是如何辑注、论析古代抒情性作品的。
在谈及敦煌曲子词时,论者言其“有边客游子之呻吟,忠臣义士之壮语,隐居君子之怡情悦志,少年学子之热望与失望,以及佛子之赞颂,医生之歌诀,莫不入调。……其言闺情与花柳者,尚不及半”(注:王重民:《敦煌遗书论文集》,中华书局1983年版,第57页。);在辑校敦煌曲时可将其分为二十类:疾苦、怨思、别离、旅客、感慨、隐逸、爱情、伎情、闺情、志愿、豪侠、勇武、颂扬、医、道、佛、人生、劝学、劝孝、杂俎(注:任二北:《敦煌曲初探》,上海文艺联合出版社1954年版,第267页。);在论及建安时代作品时,可以说:“以内容而言,感时、刺政、述怀、畴赠、边塞、山水、咏史、游仙、言情、赋物,各类题材都有新的开掘”(注:陈伯海:《中国文学史之鸟瞰》,《文学遗产》1986年第5期。);在评五代宋词则可以说:“……所抒发的,又几乎不出于伤春、悲秋、离别、相思的范围,词人只有借着歌妓的声吻抒发自己的感慨”(注:袁行霈:《词风的转变与苏词的风格》,《社会科学战线》1986年第3期。),等等,此类论列真是不胜枚举。可见,从古至今的这种“主题——题材——内容”的类分方法本于中国古代文学创作积累的历史实践,及其类化思维的客观实际,其启示我们:与无可回避的恒定性现实生活题材相联系,中国文学中的确存在着一些恒久稳定的主题。
类书分类思想,虽较直接地起源于创作构思的需要,契合诗赋使事用典的训练与实际操作,仍是重经验、尚实用、喜好因循中求创新的民族性格使然。其加剧了类化思维在文学尤其是抒情文学中的表现,又使这种表现较及时地在类书中体现出来,使之形成了“正反馈”式的循环。
首先,类书主要是在对抒情文学意象、题材、主题等创作经验总结的基础上发展起来的,又在保持这一特点的同时向叙事文学母题、题材、主题的归纳总结扩展,终于成为较为全面的多重多种的类书系统;传统文学中的题材,不论抒情还是叙事,如前者之咏物、咏史、游仙、咏怀……后者的英雄演义、市井人情、侠义、神怪、公案……各自有着较为明显的系列,一般都具有较为稳定鲜明的特质,类书(当然不止是类书)建构的艺术思维方式,使其在几乎最初受到训练和创作实际操作中,就较为自觉地有所依傍,取类循规,认同“同类”,可以说,这也是中国文学民族性的一个显著特点。
其次,上述特点连同类书所不断建构的文学创作上的负面价值也与其带来的便利相伴生,含蓄蕴籍、象征多义等表现上的难点因有类书的存在会给接受者减少了阻碍隔阂,但中国文学的创作主体们也不免因有类书的存在,而较少地依赖于直接体验而更多地从书本中学习,以至增加了求同性和惰性,其在艺术表现上普遍倾向于靠近既有主题、母题、题材与意象等,使传统文学的价值观念偏重既往,诸如主题恒定、题材因循、意象老化、语词陈旧等,同样离不开类书及类化思维经常施加的强化作用;
其三,类书与主题类分客观事实的存在,又超出了具体的有针对性的意义,其也建构、维系了相当一部分民族化了的鉴赏与研究惯常方式及切入点,如诗话词话、小说评点均注意循类而行,以一总多,依类挖掘某一类别系列的思想意蕴、艺术手法和种类属性。
而在此基础上,我们又可以进一步如是持论:中国文学宋代前以抒情性的主题文学为主,此后这一分支虽仍在延续,但开始逐渐让位于虚构文学。宋元两代,正是主题文学渐渐向虚构文学过渡的时期,此后则以虚构文学为主,自然,其中也流布着主题文学意象母题、思想意念或明或暗的遗踪。类书分类及其相关的实践,对主题文学的特质、流向及其向虚构文学的渗透,以及虚构文学大量撷取主题文学成分,向主题文学认同,一定程度上起了决定性的作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