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业零售企业会计核算方法,本文主要内容关键词为:企业会计论文,商业零售论文,核算方法论文,此文献不代表本站观点,内容供学术参考,文章仅供参考阅读下载。
采用售价金额核算的商业零售企业,实行增值税后,按“关于增值税会计处理的规定”,设置了“应交税金——应交增值税”等科目,进行会计核算,编制会计报表。但在日常会计核算中“库存商品等科目仍然按照含税的商品售价核算,其“商品进销差价”科目应包括两个方面的内容,一是不含税的商品售价金额与不含税的商品进价金额之差,即“商品差价”,二是应向消费者(购买者)收取的增值税额,即“商品销项税额”。关于售价金额核算的会计处理方法具体如下。
一、购进商品。
企业购进商品时,按照增值税专用发票上记载的金额,应计入“商品采购”成本及“应交税金——应交增值税(进项税额)”
即:借:商品采购
应交税金——应交增值税(进项税额)
贷:银行存款等
商品到达入库后,按照商品含税零售价格,借记:“库存商品”,按照不含税的进价贷记:“商品采购”,按照含税的售价和不含税的进价之间的差额贷记:“进销差价”科目,同时将“进销差价”中的“商品差价”(不含税差价)和“销项税额”分别列示,即增加“进销差价”的两个二级科目。
二、销售商品
销售商品时,按销售商品发票记载的金额,借记“银行存款”等科目,贷记“商品销售收入”(含税);同时按照含税的售价转商品销售成本,借记“商品销售成本”,贷记“库存商品”科目,定期按照规定的方法。计算出销项税额,将含税的商品销售收入调整为不含税的商品销售收入,并反映应收取的销项税额,借记“商品销售收入”科目,贷记“应交税金——应交增值税(销项税额)”科目。
三、月末实际成本结转
⒈计算不含税“库存商品总额”
不含税库存商品总额=〔期初库存商品余额+本期购入商品金额-本期调出商品金额〕÷适用税率。
⒉计算不含税进销差价率:
(1)如果“进销差价”中已设置二级科目,即:“商品差价”及“销项税额”。
(2)如果“进销差价”中未设置二级科目(即:“商品差价”、“销项税额”),应将“进销差价”中“商品差价”(不含税差价)及“销项税额”计算出来,即:商品差价(不含税差价)金额=进销差价总额(含税)-库存商品总额中销项税额=进销差价总额(含税)—不含税库存商品总额×适用税率
⒊计算已销商品应分摊进销差价。
已销商品应分摊进销差价金额=本期不含税商品销售收入×不含税进销差价率+本期已销商品销项税额
会计分录:
借:进销差价——商品差价(不含税)
——销项税额
贷:商品销售成本
注意上述结转成本时,不能用含税库存总额与含税进销差价总额来计算含税差价率,并用此去计算已销商品应分摊的“进销差价”,这样计算缺乏成本结转的真实性,并导致企业虚盈。
〔范例〕:某零售企业期初库存商品进销差价帐面数如下:库存商品借方金额117000元(含税),进销差价贷方余额32000(含税),(其中:商品差价15000元;销项税额17000元)。该企业本期购入商品专用发票记载货款10000元,增值税17000元;本期商品销售50000元(含税),本期货款均已收、付,该企业是一般纳税人、适用税率17%。
会计处理如下
⒈购入商品作价入库,商品零售金额13200元,进销差价3200元(其中:商品差价1282.05元;销项税额1917.95元)。
会计分录:
借:库存商品 13200
应交税金——应交增值税(进项税) 1700
贷:进销差价——商品差价1282.05
——销项税额1917.95
银行存款
11700.00
⒉本期商品销售时:
①会计分录:借:银行存款50000
贷:商品销售收入 50000
借:商品销售成本50000
贷:库存商品 50000
②将含税销售收入换算为不含税收入:
借:商品销售收入7264.96
贷:应交税金——应税增值税(销项税额)7264.96
⒊结转已销商品应分摊进销差价:
(1)不含税库存商品总额=期初不含税库存商品金额+本期净增加不含税库存商品金额
(2)计算不含税进销差价率:
(3)计算销已销商品应分摊差价:
已销商品应分摊差价=本期不含税销售收入×不含税差价率+本期已销商品销项税额
即:已销商品应分摊差价=42735.04×14.63%+7264.96=6252.14+7264.96=13517.10(元)
会计分录:
借:进销差价——商品差价6252.14
——销项税额7264.96
贷:商品销售成本13517.10
⒋期末结转利润:
借:商品销售收入 42735.04
贷:本年利润42735.04
借:本年利润 36482.90
贷:销售成本 3648.90
上例中:如果企业进销差价中,未设置“商品差价”及“销项税额”明细科目,其计算步骤略有不同。购入商品入库及销售商品时计算方法和会计处理不变,只是计算不含税进销差价方法时略有不同。
不含税进销差价总额=进销差价总额-库存商品总额中销项税额=(32000+3200)—111282.05×17%=16282.05(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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