党的十八大以来,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把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作为全面从严治党的重要内容,以建设廉洁政治为目标,以标本兼治、综合治理、惩防并举、注重预防为方针,以形成不敢腐、不能腐、不想腐的体制机制为着力点,正风肃纪,反腐惩恶,提出了一系列新思想新观点新战略,极大推动了全面从严治党向纵深发展。在企业内部,也积极主动适应当前党风廉政和反腐败工作的新形势和新要求,通过进一步整合监督资源,审计纪检监察部门充实人员力量,加强工作协作配合,积极推行合署办公制度,将企业审计查找问题专业优势和纪检监察处理问题的刚性职能进行了整合,监督合力逐步形成。笔者所在单位对审计纪监合署办公进行了一些必要的探索,积累了一些经验。
一、统一领导,配强人员,是合署办公形成监督合力的组织保证
发挥审计纪检监察内部监督优势,形成合力,需要顺畅领导机制,集中统一领导,统一部署行动。笔者所在单位党政主要领导,对企业存在的“痼疾”和审计“反腐利剑尖兵”作用有正确的认识,一把手对此项工作亲自宣贯,亲自部署,大力支持笔者协管审计监察并大胆开展工作。
实践证明,将各自独立的两个部门在领导管理职能上进行整合,首先从制度上建章立制,既有利于工作协调,整体策划,统一安排,又能确保相互配合的工作能长效持续推进,保证两个部门之间的通力合作,最大限度实现资源共享,提高监督力度,有效避免了曾因领导机制不畅导致的配合不协调、工作推进不力。
在企业内部,以往开展的项目审计监察活动,经常是纪监或审计部门牵头组织,各专业部门派员组成临时工作组。从取得的成效来看,并不尽如人意,究其原因:一是各专业部门负责人和工作人员存在认识偏差,因其各自的部门职责分工不愿不敢大胆发现问题;二是临时工作组总会因为人员能力素质等因素造成配合不畅,工作成效不如预期。
针对上述问题,笔者所在单位抽调党性原则强、政治素质高、业务能力精的成本、工程、物机、财务专业人员,配齐配强了审计纪检人员,着实充实了力量,达到了能独立成组开展工作的目的。同时,通过集中学习、交流学习、业务培训等方式,学习掌握专业技能,熟悉企业规章制度和业务系统专业知识,了解企业重大决策决议,不断提升审计纪监人员的监督能力。
二、联合工作,闭环管理,是合署办公形成监督合力的机制保证
要提升监督效力,审计纪监部门既要分工负责,更要不断创新联合工作模式,步调一致。2017-2019年,笔者所在单位将新上项目专项执法检查、执行力建设专项督查和中期效益审计,采用联合工作的方式开展,审计和纪检部门共同派员,对项目开展了联合审计和执行力建设专项督查,过程中检查内容各自侧重,发现问题共同分析、及时跟进,取得了良好的实践运用效果。同时,避免了重复检查,轮番检查,实现检查结果信息资源共享。
发现问题、监督整改、回头检查、责任追究是审计监察工作落地生根的四个重要环节,要确保监督效果,就必须形成闭环管理。一是集中优势力量,集中查找问题,相互介入现场固结证据;二是履行好“再监督”职责,共同督促工程项目就问题本身立行立改或限期整改,对业务系统提出审计监察建议,以点带面、举一反三全面整改,业务系统部门在每季度末反腐败协调工作例会上汇报并进行问题备案和系统问责;三是以审计监察活动为载体,共同、交叉方式进行“回头看”,对上期发现问题的整改情况进行检查评估;要严肃责任追究,起到震慑教育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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同时,笔者所在单位更加突出事后审计监察向事前防范、事中纠偏转变。一是项目组建之初,组织审计、纪检监察、法律合规等部门,以各类审计、监察、诉讼典型案例、问题清单和廉洁风险点防控为主要内容,联合开展廉洁宣贯交底。二是项目完成产值30%-50%阶段,中期经济效益审计或执法检查全覆盖,对项目经营效果、制度执行、管理行为等进行检查评价,及时纠正管理偏差,控制风险,堵住漏洞。三是结合工程项目进展情况,采用中期效益审计、离任审计、完工审计、亏损项目审计、效能监察、执法检查、专项督查、再监督等方式,每年实现全覆盖。
三、会议研究,双向移交,是合署办公形成监督合力的制度保证
以往,企业审计和纪检监察部门独立开展工作,各自职能侧重点不同,存在局限性。比如审计发现问题后采取的措施不具有同等的效力,不能很好的执行,而纪检由于受专业等因素限制,独立发现企业管理问题能力也有限,因此积极推行合署办公制度,能够更加充分发挥各自工作职能,相互监督、相互制约、相互促进,协作配合,提升工作效率。
近年来,笔者所在单位建立了审计纪监合署办公会议和双向移交工作制度。一是定期或不定期召开合署办公会。原则上每季度轮流主办一次定期会议,各自通报上一阶段工作进展情况,协调解决存在的问题,共同研究制定下一阶段工作计划,明确共同关注的当期重点事项等。此外,结合实际,也可临时召开会议,及时分析处置各类检查发现的问题。二是建立问题备案和双向移交工作制度。在各类检查中,审计部门发现违规违纪行为,或认为应当追究纪律责任的,应及时和纪检监察部门沟通会商形成共识,并积极移交或提出追责建议,纪检监察部门也将查处结果通知审计部门。而纪检监察部门在案件查处中,及时总结出一些企业惯性问题,并将其移交到审计部,作为审计检查的重点。同时,对于发现属于审计部门管辖范围内的,又及时移交审计部门进一步查实,这就能充分发挥两个部门的各自优势,更好为企业健康可持续发展保驾护航。
四、运用结果,严肃问责,是合署办公形成监督合力的纪律保证
实践证明,对亏损项目未经审计的问责是没有依据的问责,无问责结果的审计是没有效力的审计,没有经过内部审计的项目是经不起外部审计检验的。审计要先去,发挥“督查员”“啄木鸟”作用,及时纠偏整改,严防小问题演变成大错误。审计发现突出问题,纪检监察要跟上,不能草草了事。要强化结果运用,该整改的要督促整改,该追责问责的要严肃责任追究。
2017年以来,笔者所在单位除了对审计监察发现违规违纪问题进行了责任追究,同时对不按期整改、虚假整改、敷衍整改的进行了问责,真正形成了震慑,保证了审计纪检监察监督作用有效发挥。同时,更加注重从“死后验尸”式的追责方式向源头问责转变,把握运用好监督执纪“四种形态”,抓早抓小。一是在问题整改上着力。督促在问题本身整改的基础上,更加注重举一反三全面整改和整章建制,针对项目反复发生的漏扣款惯性问题,公司出台了《各类应扣款漏扣责任追究办法(试行)》,采用经济处罚、组织处理等方式处罚,并作为近几年审计监察、追责问责的重点。二是在惯性问题问责上发力。重点对漏扣多计、合同签订不及时、违规处理废旧物资、未及时足额履约保证金、设备租赁超限价等惯性问题,严肃追究了相关人员责任。三是在对整改不力问责上用力。针对整改不力、虚假整改、反复整改不到位的现象,重拳出击予以治理,对相关责任人进行了约谈、通报批评和扣减绩效考核工资等处罚。
两年多以来,笔者所在单位通过推行审计纪检监察合署办公,在组织的各类审计监察中,提出整改建议600余条,整改率达100%,挽回经济损失5000余万元。针对发现的突出问题,先后制定了《各类应扣款漏扣责任追究办法》《工程项目廉洁风险防控台账》《工程项目部“三重一大”集体决策和“党政会签”制度实施细则》等规定办法,倒逼业务系统修订完善了分包招标管理、物资设备管理、履约保证金、公务用车、业务招待费管理、农民工工资支付保障等制度,形成长效机制,有力保障了企业持续健康发展。
论文作者:颜修品
论文发表刊物:《基层建设》2019年第21期
论文发表时间:2019/10/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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